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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夫-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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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了火车,林易扬美滋滋等着哥哥来接站,到了出站口,看到那几个来接站的人时,林小弟呆了。
村子里一起出来打工的人都在,钱叔,隔壁王哥,还有本家两个侄子。只是,不见父亲,不见哥哥。
“我爸呢?我哥呢?钱叔?”看到那几个人犹豫不决的脸色,林小弟心里突地一跳,抓住年纪最大的钱叔的手,急急问出声。
“孩子,跟我来。”钱叔接过林小弟手里的蛇皮袋,一脸难色。
“这是什么?”林小弟看着并列排在面前的两个黑色小盒子,心惊胆战。
没有人回答,钱叔却突然老泪纵横。
“大前天,大前天打电话的时候还好好的呢!钱叔,钱叔,你骗我对不对?”林小弟并不去碰那两个盒子,只是看定钱叔。
钱叔却只是摇头。
“钱叔,别告诉我妈。”林小弟手抖得厉害,几乎捧不住那两个薄薄的盒子。
“昨天已经给你家里打过电话了……”钱叔只说了一半,就被突然跳起来的林小弟打断了。
“我要回家,回家!我妈,我妈,我妈有心脏病……”林小弟抱着两个骨灰盒跳起来,尚未迈步,又直直栽倒在地。
番外,林易扬(三)
再次醒来是在火车上,村里几个人都在。抱紧怀里两个骨灰盒,林小弟只盼着快点到家。
到了。
推开院门,看到那大片白色幔帐,林小弟再也站不住一下子跪倒在地,怀中的两个骨灰盒也滚了出去。
院子正中的孝帐下,赫然摆放着另一个骨灰盒。
“小扬,起来!”张伯过来拉起小徒弟,“这几天天气反常,热的厉害,你妈,放不住,村里只好先火化。起来,带你爸和你哥回家!”
村外的坟场一日之内添了两座新坟,父母合葬了。
有人说,林家小儿子魔障了,已经连续在坟堆里坐了一个礼拜了。
有人说,林家小儿子要坏了,说不定就这么疯了。
林易扬坐在两座新坟中间,怎么也不能相信那里面是他总是和蔼可亲温柔漂亮会做一手好菜的老妈,不能相信那里面是他总是被气得吹胡子瞪眼却舍不得动他一指头的老爸,不能相信那里面是他那个明明已经没有他高却能背着他满院子转圈把他宠到天上去的哥哥。
一夕之间,家破人亡。
莫说家人的最后一面,甚至就连遗体都没有见到。
十六岁的林小弟,天已经塌了。
钱叔说,不是工作时间,老板不负责,只付了基本工资,警局没有立案,说是意外。
隔壁王哥说,你爸和你哥是在当天就被强制火化的。
一个本家侄子说,城里有坏人,小飞叔长得太漂亮了。
另一个本家侄子说,小飞叔和林爷都是从同一个地方摔下来的,二十八楼。
五七之后,林易扬从村子里消失了,无声无息的。同时消失的,还有以前林易飞送给他的一把瑞士军刀。
林小弟揣着军刀在那栋大楼前转悠了好多天,可是连大楼的门都进不去。关于父亲和哥哥的死因,没有任何线索。整个大楼的人,就连附近的报摊和街口卖煎饼馃子的小摊小贩,也是一问三不知。那副讳莫如深的样子,分明是被什么人给下了禁口令。
即使如此,林小弟还是被请到了局子里,理由是形迹可疑。在暖气管上被铐了两天两夜,没有审讯,没有殴打,只是被铐在那里,没有吃喝,军刀也被当做危险品搜走了。
两天后林小弟被张伯领了出来。
“孩子,几天没吃饭了?”张伯看着面前狼吞虎咽的小徒弟,心疼的不行。
林易扬噎了一下,没有回话,只顾着扒饭。在里面两天没吃没喝,前几天也是有一顿没一顿的,实在是饿坏了。
“你这几天睡在哪儿?”张伯又给小徒弟叫了一碗面。对于小徒弟的家境,张伯还是很清楚的。很普通的农村家庭,不太困难,也没多少余钱,一点积蓄也都用来办丧事了。
“天桥下,公园,街边。”林易扬端起服务员刚刚送过来的牛肉面,狼吞虎咽。
“小扬,跟我回家吧!”张伯帮小徒弟倒了一杯水。
“不。那里什么都没有,我回去干什么?”林易扬一口喝干面汤,“我爸和我哥死的不明不白。师傅,你别说是意外,我不信。我哥怕高,绝对不会站在二十八楼的窗户旁边。还有,你看那栋大楼,是我们这种人会进去的地方吗?”
“那你能做什么?你现在连吃饭睡觉都成问题,你什么都没有,还等着让人去里面保你吗?”张伯恼了。
“我现在什么都没有,所以我什么也不怕,”林易扬一连喝下两杯水,抹抹嘴,“师傅,我觉着,一个人活着挺没意思的。”
张伯看着已经魔怔的小徒弟,说不出话来。这个小徒弟最是一根筋,从小被宠到大,认定的事从来不会改,除了帮他一把,还能怎样!
张伯让小徒弟等在外面,一个人进了那个黑乎乎的房间,过了好久才出来示意自家徒弟进去。
黑暗中,坐在墙角那人根本看不清模样,房间里只弥漫着一股怪怪的味道。
“站远一点儿,靠那么近干什么,这是白粉儿,你想试?”林易扬刚想走过去,那人发话了。
林易扬只好后退几步靠在了门口。
“你想报仇。”那人享受过才开口说话,是平淡的陈述语气。
“是。”林小弟点头。
“也许会死。”
“我不怕。”
“什么都能不要?包括,你的良心?”
“是。”早已魔怔的林小弟继续点头。
“别指望我,我帮不了你,最多给你指一条路。”那人挥挥手,打了一个电话。
很快,一个红衣女子过来,领走了林小弟。
“老板派我来接你。”红衣女子发动汽车,冲林小弟伸出手,“你可以叫我蔷薇,我最喜欢风铃,以后想送我礼物的话记得不要送错了。”
汽车,火车,船,最后停在了一个荒岛上。
红衣女子只丢下了一把匕首:“资格试炼,无人荒岛,两周之后我来接你。”
两周以后。
蔷薇扫过一边的残骸,瞪大了眼睛:“穿山甲,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腹军舰鸟,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世界濒危鸟类红皮书,时速可达400公里。你吃的,还真够贵的!”
“我不认识。而且我也是才知道,原来钻木真的能取火。”林易扬递还那把已经卷刃的匕首。
“老板,人已经带到了。”蔷薇敲敲门,离开了。
宽大的老板桌后面,一个男人正饶有趣味的打量着林小弟。那个男人,白色衬衫,格子领带,蓝色西装,金边眼镜,头发打理的一丝不苟,俨然一副精英派头。办公室装修的很有品位,一边的书架上居然还摆着一套《论语》,而且这里是这个城市最贵的写字楼之一。
“别紧张,小朋友!既然来了,以后就是一家人。小羊是吧,以后可以跟他们一起喊我老板!”老板起身,伸手在林小弟身上捏了捏,“资质差了点,估计以后副总要头疼了。还有,小羊乖乖,别这么看我,我可是生意人。”
没错,这里是一家搬家公司,连老板在内,一共十四人,也是这个杀手组织的对外掩护。
叫做红刃的副总很快过来带了林小弟离开。一个月以后,回来复命。
“如何?”老板轻抿一口咖啡,优雅十足。
“资质太差,身手不行,心不够狠。年龄不大,干活过多,骨骼定型,发展空间不大。”红刃冷冰冰的回答。旁边被狠狠折磨了一个月的林小弟难过的低下了头。
“最多能到你几成?”
“两成。”
“多久?”
“最少三年。”
“只能算三流了。”老板冲着林小弟点点头。林小弟更加难过了。
“不过,也够你用了。跟我来!”老板说完,林小弟的眸子瞬间就被点亮了。
酒会。
老板轻啜一口红酒,压低了声音:“那个穿白色晚礼服戴蓝宝石项链的女人,去做掉她。”
林小弟一僵,难以置信的盯着那个用平淡语气要求他做掉一个女人的老板。
“做不到?因为觉得她无辜?还是,觉得和你无冤无仇所以下不去手?”老板微微一笑,“那个女人,看起来高贵优雅是吧?可她手上至少有四条人命。都是他老公的情妇,算上那些情妇怀着的孩子,应该更多吧!”
当晚,那个女人死在了自家卧室,食物中毒。可是林小弟知道,那个女人是被老板下了毒,他的丈夫为此支付了三千万。
林小弟一连做了三天恶梦。梦里,都是那个女人扭曲的脸,那是他的老板特意带他去看的。
“就你这个样子,也想报仇?”老板无谓的耸耸肩,在林小弟脸上拍拍,离开了。
郊外,豪华别墅。
“这里,是我们的总部。”老板在沙发上坐下,指挥着林小弟打开液晶电视。
林易扬垂下眼帘,站到老板身后,一言不发。早就做了决定,不是吗?
老板起身,打开通往地下室的门:“你是老林送来的,我欠他一条命,所以我不会勉强你做什么。但是,你必须付出同等代价。以后这间实验室归你管,听说你手很巧。”
老板随手拿起一个四四方方的东西:“这种,只要四个,就可以把我们那幢三十三层的写字楼变成三十二层。”
地下室,是用来做炸弹的地方,也是林易扬未来几年待的最多的地方。作为一个不愿意杀人的杀手,这样的安排,已经很仁慈了。可是,直接杀人和间接杀人,又有什么区别呢?差的,不过那一层视觉冲击罢了。进了这道门,还指望双手能干净吗!
在搬家公司中,林易扬的身份是文员,是可以坐在办公室不必出去干力气活的。但是,文员这份工作,可不是初中尚未毕业的逃学专家林小弟能够胜任的。
坐在电脑椅上,林易扬满头大汗,努力运起二指禅,用老牛拉破车的速度敲下一个个汉字,遇到不认识的还要跑去经理室询问老板,然后再跑回来用全拼输入法一个个选字。没办法,谁叫他正在输入的是老板手写的夹杂了古汉字和生僻字的情诗呢。
被问的烦了,老板会曲起手指敲在林小弟额头上,恨铁不成钢:“小羊乖乖,我都给你做了快三年的扫盲了,为什么还是不识字啊!”
整个办公室安安静静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做,最闲的,莫过于窝在经理室喝茶看报的老板了。
“哎,正是四月,好风光啊,适合旅游,小的们,谁愿意陪你们老板去江南看美女啊?”老板端着咖啡杯,靠在经理室门口,姿态优雅。
刷拉一声,办公室就只剩了正在专心敲字的林小弟一人。
“走吧,小羊乖乖,现在过去还能赶上飞机!”老板勾住林小弟的脖子,把人挟持到了机场,去江南看美女了。
林易扬面不改色,安安静静在座位上坐好,没有半点被人揪出办公室的不适。这种情况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三年来,早就被老板挟持着玩遍了大江南北国内国外,习惯了。办公室里最闲的,除了老板,就是从来不用出任务的林小弟了。老板爱玩,当然要逮这种事少又不会反抗的软柿子了。
五月七日,曾氏大楼,二十八层,总裁办公室。
曾家男丁,三代,八口。
把人集中在这里不容易,把那三个念中学的第三代弄过来也不容易,最后还是蔷薇帮了一把。
八个人,已经失了力道,只能软软坐在地板上,拿长长的红蓝线把八个人绑在一起,红蓝线尽头的炸弹,就捧在年龄最小的那个人手上。十五岁,高中一年级,天真烂漫的年纪,却参与过不下三次轮 暴行为,曾经把同学推下楼梯致残,曾经因为在路上被人不小心踩到鞋子把人打成植物人。除了这一个,另外七人,哪一个手上没出过人命!
曾氏,本城首富,妻族在政界颇有分量,典型的官商勾结。
“曾老板,还记得五年前的今天,在这里发生过什么事吗?”林易扬走到窗边,自上而下看着当年哥哥和父亲落下的地方。
几个人都中了蔷薇亲自调配的药,自是说不出话来。
“今天,是我父亲和哥哥的祭日呢!”
“曾董,你是怎样在一日之内把我父兄给强制火化的啊?”
“曾老板,你是怎样和你的弟弟一起,把我哥哥弄到这里强*暴不成就把人推下去的啊?”
“曾老板,你又是怎样把那个拼死冲上来保护儿子的父亲给推下去的啊?”
“小曾同学,别抖,你手上的东西,足够帮你老爸打通这里上下三层楼了。小心哦,我走了,不见!”林易扬迈出几步,又停住,“不必指望救援,你们的监控系统已经瘫痪了。还有,定时只有三分钟,你们最好不要随便挣扎,要是不小心把线弄破了,可是连三分钟都没有了呢!”
轻轻掩上总裁办的门,顺顺利利走出曾氏大楼。在走出大门的那一刻,清清楚楚的听到了来自二十八楼的爆炸声。
回到别墅,包括老板在内,十四个人一个不缺。老板开了香槟,庆祝杀手组织里唯一一个没有杀过人的杀手终于转正。
之后开始接任务,却都是琐碎的小事,比如给人当保镖给人做保姆甚至跟踪出轨的妻子抓奸,最危险的任务也不过是在人手不足时帮人把风而已。不是不感动,答应了老板会在报仇之后留下三年,也做好了双手沾满血腥的准备,却没想到还是被这样保护了。
即使被人保护,这双手又怎么算得上干净!
三年以后,最后的一次任务中换出了重伤的蔷薇,那个酷爱风铃的女子。闭上眼睛,原以为是结束,却不想醒来居然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这样也好,可以安安静静的生活。
日子平平淡淡,一成不变,直到那天在玉米地里捡到一个走火入魔失了心智的孩子。那个孩子的一双眼,黑黑亮亮,波光流转,像极了自家哥哥,林易飞。
番外,我怎么就看上那么个东西(上)
是我大意了,被人制住,算我活该。
我就奇怪了,怎么这次这个礼物会这么泼辣这么野蛮,原来是我弄错了。好吧,姓朱的,你那几间店就别想要了!
“怎么,现在还有心思想别的?”那人手上捏着一根针,也不知扎在我哪个穴道上了,强忍着痛不让自己冷哼出声,却止不住浑身的抽搐。
小样儿,算你狠,最好别落到我手上!
可是我还是乐观了。原来,不等别人落进我手里,我已经先人家一步落进了这变态手里。
已经被人狠狠揍了一顿,我想,好了,这下恐怕我娘都认不出我了,这人也该消气了吧!等到那人伸手扒我衣服时,我已经懵了。
彻底的被人吃干抹净,还不止一次。羞愤欲死,说的就是我吧!
“安阳,我记住你了!”等那人起身穿衣的时候,我终于可以开口说话了。
“真荣幸!”安阳龇牙一乐,顺手洒出一把药粉,又在我脚底扎了几针,然后搜刮了我房里的银票玉器,施施然离开了。
那人已经消失不见了,我却觉得自己胸口的位置还在怦怦乱跳。刚刚那人笑的时候,那两颗小虎牙还真是可爱。
在地板上躺了一夜,等到第二日终于能动的时候,喘出一口气,披上衣服去屋后的浴池沐浴。身上的痕迹触目惊心,只好自己清理了。唤人进来帮忙敷药,那个小厮却皱了一下鼻子。反了天了!直接将人撵出府,我换上衣服去母亲那里请安。
母亲已经缠绵病榻多年,我过去的时候居然发现老人家正坐在床上喝冰糖莲子羹,多年的宿疾居然已经好了七八分。而我也终于后知后觉想起,刚刚被我当成礼物险些强*暴结果反强了我的安阳,正是那个传说中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变态神医。难怪手段那么毒辣!
“你怎么回事?”母亲捏起手绢堵住口鼻,不许我再靠近。
我这才发现,原来,我的身上,恶臭不堪。安阳,我是不是该感谢你这种气味我自己闻不到?不过,也幸亏和母亲之间隔了一层帘子,不然被老人家看到我这副猪头样还不得吓死!
之后,被全府上下如瘟神般回避了。只好请医问药,无果。也是,神医的药岂是一般小大夫奈何得了的!罢了,臭就臭吧,我还是上官家的主人不是!但是安阳,我们梁子结大了!
等身上的痕迹慢慢消了之后,晚上我按例进了一个宠侍的房间。那个宠侍几乎是屏着呼吸宽衣解带殷勤讨好,然后我悲哀的发现,我不举了!
对于一个男人来说,还有什么比这更加让人感觉耻辱!还有,被男人强上应该也算。而我,这两点全都占全了,还要再加上一条浑身恶臭!
安阳,我发誓,我跟你不共戴天!
不想出去丢人,只好呆在家里修身养性,那几个宠侍也打发了。派了人手出去,我就不信那小子还能遁地不成!安阳,等落到我手里,看我怎么收拾你!
早就掌握了那人行踪,吩咐人盯紧了,开始着手安排府中的事宜。
“哥,你找我?这么急着叫我回来,家里出什么事了吗?”小我六岁的弟弟尚未进门就在外面聒噪上了。
直接推给人一堆画轴:“看看喜欢哪个,哥帮你娶进来,纳妾也行,多找几个,上官家该传后了!”
“哥,我才十七岁,这种事不急吧?我还要去参加今年的武林大会呢,师兄他们还在等我呢,我不要娶妻我也不要纳妾!”上官惊鸿转身就跑。
挥挥手,很快,上官惊鸿被人制服在地,被人夺了佩剑,被人下了软筋散,被人关进房间。
“从今天起,你就呆在房里给我造人,你是上官家的二少爷,该负起责任了!传了子嗣,以后你想做什么我都不管了。”说完,转身就走,身后已经有人拿木条封了门窗。
“哥,你怎么能这么专制?我不干啊!”后面叫嚣抗议的声音传来,摇摇头,装没听见。
半年以后,已经有四个女子传来了消息,总该有一个男丁吧!开门放了那小子出来,小家伙气急了,狠狠踹我一脚抢过佩剑就跑了。
好了,一切后顾之忧都解决了。安阳,我们也该见面了。
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农家小院子,一对年轻的父子,两头牛,一群四处觅食的小鸡小鸭。这就是那个家伙暂住的地方?长得没我好看,家里没我有钱,那个男人也不怎么样嘛!不知怎的,突然放下心来。这个男人,可以无视。我满意的点点头,转身回了镇上的客栈。
突然起了捉弄人的心思,招过几个手下如此这般交待过,很快就备齐了所需的东西。坐在那人院中的摇椅上,有懂眼色的下属立即就送上了一杯茶。
话说,这椅子挺舒服的,等回家也打一把好了。
看着那人缩在那个男人身后,心里忍不住火大,那家伙居然还写了卖身契,看那个男人也越发不顺眼起来,尤其是,那个男人还对我的求亲百般阻挠。
哼,要不是看你儿子长得可爱抱起来软乎乎的,真想把你剁剁剁剁了!
宁肯卖身也要躲开我是吧,安阳,路是你自己选的,可别怪我不厚道!
三天之内建起一所小院子,隔了仅仅几十步的距离。隔三差五过去转悠转悠,抱抱那个可爱的不行的小孩子,顺便瞥安阳几眼。那个姓林的,对我从来都是采取无视态度,任我来去自便。也是到很久以后,我才发现那个男人是把我当做带孩子的奶爸了。
安阳,已经日渐崩溃了,每次我过去都见到他蹲在一个角落里装死,有的时候还会语无伦次,头发也开始大把大把的掉。真是,心情大好!不知道为什么,见到那人就想欺负,我什么时候多了这种嗜好了?摸摸下巴,检讨一下。
那个存在感超低的男人,却让人吃了一惊。那天,他去镇上买东西,回来的时候居然背回了一个人,一个男人,一个很好看的男人。
然后,安阳瞪大了眼睛,又开始絮絮叨叨了:“萧睿啊,不是我不帮你,实在是人家先找上门了,哎,谁让你又晚了一步呢!”
挑起眉毛。萧睿?什么人?难道除了那个男人还有潜在的敌人吗?
“啊,对了,我得赶紧走,要是让王爷知道我住在这里我就死定了!”安阳站起来,开始团团转。
王爷?那个满身狼狈不堪趴在人背上一动不动的人是王爷?天啊,我惹上的是什么人!想起那个男人一脸杀人的表情,嗯,有好戏看了。好心的帮忙烧了一锅水,把小奶娃夹在腋下拎着安阳的领子回避了。房里那两人,摆明了关系不正常,待会儿再过去看热闹好了。
再过去就是晚饭时间了,这也是我第一次蹭饭。看到满桌素菜,忍不住皱眉,据调查,安阳那厮是无肉不欢的。只有一只鸭腿,那个男人理所当然的给了他儿子,这很正常。但是,撕下来的那两块肉居然全部给了那个王爷,我家安阳居然连看都不敢看!是可忍孰不可忍,怎么可以在一只鸭腿上受委屈!嗯,明天派人去买十只八只那种脆皮鸭回来好了。
在一个鸭腿上较劲,这个曾经名动天下的王爷也不过如此嘛!可是,那个男人和安阳明显放下心来的表情还是让我很在意,最起码那两人在我面前已经不再像以前那般戒备了,就好像找到了主心骨一般。
然后,我很快就吃到了苦头。
那个男人在不远处给他儿子打玩具,安阳蹲在院子的一个角落摆弄那些稀奇古怪的花花草草。我和那个王爷坐在院子里喝茶。
“看上他了?”王爷漫不经心来了一句。我这才发现自己的目光一直跟着那人的身影在转悠。
看上他?看上那个人?怎么可能!就那个东西,就那么个卑鄙无耻下流阴损的东西?开什么玩笑!我来这儿,不过是为了报仇为了整人而已。
看我不屑的表情,王爷只是微笑:“不是最好。安阳年纪也不小了,我也该给他找个人了!琪郡王家的小郡主,年方二八,聪明灵秀;逍遥侯家的小女儿,年方十七,秀外慧中。选哪一个好呢?”
我也笑笑:“安阳虽有神医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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