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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个新娘是老攻-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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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拢故橇└攵疾恢赖模笾膟u望,按捺不住地直往外冒。后面马车的其他三人也是满眼好奇地用眼光来回巡视,心中猜测着发生的事情究竟是什么?
一时,七双眼睛都盯到了夜朗的身上。


第六十一章 在望的金陵
更新时间2010317 19:19:38  字数:2805

 夜朗也真是为难,他只不过随便说了一个故事给南宫凌风解闷,却不知什么时候,外面的雪鸽也闷了,进到车厢来,当了听众。但她是半途而来,没法,只得重新讲一遍。好不容易接上了,正讲着,忠伯又无聊了,他一边赶着马车,一边拉起帘子,又做了一个意外的听众。于是夜朗再次从头开始……现在看着雪霁她们,他有预感,自己还得重新开始。
忠伯到底是老人家,多少回体谅别人的心情,他沉思片刻,道:“还是先让夜公子休息一下吧。少爷顺道把故事讲给雪霁她们四个,我跟雪鸽去准备午膳。”
听到忠伯让夜朗休息,南宫凌风先是失望地垂下了睫毛,而后再听到忠伯的安排,他一愣之后,像是焕发了新的生命,连忙招呼雪霁等人,他要给她们讲故事。
雪宸雪梦阿奇一听是人妖相恋的故事,马上露出了兴致盎然的笑容,雪霁则是半信半疑:不就是一个故事吗?至于那么大动静。难道平时听书看戏还少了?
夜朗感激地朝忠伯一点头,就转身进了马车,他首先得喝点水。
过了大概一炷香的时间,因准备午膳离去的忠伯雪鸽回到了众人休息的地方,俩人的手中,俱抓住尚自活蹦乱跳的野鸡、野兔。
夜朗听到动静,从帘子的缝隙中望去,不禁露出了惊讶的神情,这么快的时间里,居然就抓来了野鸡野兔,看来,他倒是小瞧了南宫凌风的这些仆人。
忠伯支开只会添乱的雪鸽,手脚麻利地点燃了火堆,烧起了开水;雪鸽见那四人围着南宫凌风听得正起劲,好像也没有她的事,眼光就来到了夜朗不闻不动的马车,机会难得,她跳上了马车。
夜朗看着不请自入的雪鸽,没有露出丝毫不解,反而挑眉示意雪鸽坐下。
赫然小桌子的对面,正摆着一杯热气腾腾的茶水。好似,夜朗也正专门等着雪鸽。
雪鸽倒还仲征了片刻,随之敞然——她怎么忘记了眼前的这个夜朗可不是以前的那个可以相比拟的,这人如果是鬼,那也是修炼成精了的。
蓝天白云,青山碧树,徐徐的微风轻送,就是一片绿色的海洋,在这绿涛中间,一处显形的白,便是夜朗等人所在的半山腰,夹击在群山之间,是难得的一块平整空旷之地。
淡淡的炊烟升起,不久,浓郁的香味随之飘荡在群山之间,噼啪响亮的火光倒映在忠伯喜悦的笑脸上。拜南宫凌风的所赐,他们从昨日到现在,肚子里都是一些甜食点心。现在终于到了他大展身手的时候——天然的火烧野味马上就要出世了!
对着忠伯喜滋滋的笑脸,是一群悲哀的人,南宫凌风向来就是过耳不忘,如今更是将此项本事发挥到淋漓尽致,将夜朗一上午重复了三遍的白蛇传一字不差地如数讲给雪霁等人。于是先前他与雪鸽忠伯脸上的哭泣神情一点不差地转移到了雪霁等的脸上,一个个眼眶泛红,泪流腮边。而雪霁也终于打消了最后的疑惑,这么新奇而不落俗套的故事,她也是第一次听说,原来妖也可以有情有义,知恩报德。
夜朗从偶尔被风掀起的帘子往外瞥看,望到的就是这么一副“悲喜交加”的场景,不由得摇头感叹:来到这个时空的前几天,他就赫然发现,这并不是一个完全空白记忆的朝代。京师长安、金陵……这些都是一些熟悉之极的词眼,让他不得不怀疑自己是不是回到了唐朝?不过,唐朝可没有“南宫”这样的国姓,更没有“南国”这样的说法。也就是说,他到来的这个时空,虽然保留了一些他所学历史的框架,却在细节的地方,泯灭了尘埃。
白蛇传的故事,他也是胡乱而为之,只是错有错着,杭州还在,断桥却不知归在何方?
今日,雪鸽再次给他说了一些关于夜家的人和事。如此这般,一个一个讲述下来,离他的夜家之行也越来越安全。只是想到要扮演那纨绔子弟的样子,不免头痛。但是这样的情形却又是无法避免的。
在南宫家那些人不知道的就罢了,知道的却又能接受他,无非是“事不关己”的洒脱。仔细想想,他夜朗到底是一个“外人”,假或真,只要面子上的身份摆在那里,对南宫家的人,根本没有实质的影响。而事实上,这样的局面对他们也百利而无一害:婚约完成了,得到的也不是传说的废物。反观夜家,就不会这么好过了。
“夜朗”说到底,还是夜家的一份子,是夜家名正言顺的六少爷,被自己这“孤魂野鬼”无缘无故地zhan有了身子,魂魄不知去向,等于就是生死未卜。即使夜家的人再讨厌他,也毕竟是自己的亲人,怎么眼睁睁地看着这样的事情发生而置之不理?对夜家的人而言,他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妖怪。真相被揭穿的刹那,就是他该还命的时候。
所以这一趟金陵之行,务必万分小心,否则鬼算子的预言,只怕还真得上演。
伴随着雪鸽越来越深入的对夜家人的介绍,到了金陵会出现怎样的一种局面,真是越来越扑朔迷离。
暖风悠悠,艳阳高挂,这天是越来越热了!
“现在是几月?”夜朗突然撇开夜家的问题,问了一个让雪鸽莫名其妙的问题。
“四月初一。”
“……>﹏<……”真不是个吉利的日子。
“怎么了?”雪鸽好奇地问道。
夜朗摇头,没有回答,凝视的视线落在了莫名的虚空,车厢内霎时安静了下来。
“少爷,尝尝。”
忠伯将烤好的鸡撕下大腿,递给南宫凌风,眼中既有长辈对晚辈宠爱的光芒,也有小孩献宝时希望得到对方夸赞的期盼。
南宫凌风估计也是饿馋了,接过鸡大腿,众目睽睽之下,就是一顿狼吞虎咽,鸡大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消失,快得众人难以想象。事后,用目击者雪霁的话说:“少爷不是吃下了鸡大腿,他是整个吞下去的。”
揩去唇角的残渍,南宫凌风满意地笑笑,才发现了忠伯那张充满了期盼的脸,像是等着给糖吃的小孩,等着他的夸赞。让他不由得有些尴尬:“不好意思,忠伯,我吃得太快了。”
话语刚落,南宫凌风就看到忠伯苍老的面容染上了一层灰白的颜色,似乎很失望,他赶紧道:“啊,我现在才感觉到,真的好好吃喔。”
这纯属安慰性的话,除了南宫凌风自己,其他人都听出来了。
忠伯也给了南宫凌风一个安慰性的笑容,摇着头走开。
“哇,好香啊!”夜朗掀开了帘子,从马车里走了出来,紧跟在他身后的雪鸽用力地嗅嗅充溢空气的香味,真心地夸道:“忠伯手艺进步了,我都被这香味勾引出来了。”
忠伯闻言,噗地一声笑了出来,眼神里也涌出来自豪的色彩。
其他人见状,也是一片夸奖之声,随着声音,都纷纷围到了忠伯的身边,任由忠伯分发烤得金黄、香味四溢的野鸡野兔。
一顿午膳,就在美好和谐的氛围中结束。再次出发的时候,问题又来了:全部的人都要跟着夜朗一个马车,没有一个人愿意去另外一辆马车,而且即使都在同一辆马车上,每个人都谦虚着,要对方去赶车,就连平时最为积极的南宫凌风也不愿意去赶车了,就怕错过了什么精彩的情节。
最后还是夜朗做了主:所有的人都围坐在一起,听他讲故事,至于后面一辆马车,就让它自己慢慢跟着来。而自己所乘的马车就由大家彼此轮流着驾驶。帘布掀起,其实也可以听得清楚。
于是,全神投入故事当中的人,奇妙而果然地错过了投宿的县城,再一次落脚于荒山野岭。
忠伯坐在火堆旁边,仰望星空,不由得感慨:“公子还担心时间不够,我看这样下去,我得担心早到的问题。”
长安、金陵相距千里之遥,按照马车一般的速度,也不过是三天左右的路程,更何况,南宫家用的俱是品质优良的千里马。而早点出发,原是担心路上有所耽误延长了时间,可是现下,连着两天的兼程,众人已经进入徐州的范围,金陵遥遥在望了。


第六十二章 南宫凌风身边的人才
更新时间2010318 19:44:44  字数:3011

 “什么?”南宫凌风吃了一惊,“我们要到了吗?”
雪鸽回答道:“嗯,明天经过丰县,我们就进入金陵的范围了。”
“这么快?”南宫凌风后知后觉地说道。
“我们还是慢一点吧,回门早了毕竟不好。”忠伯的话得到了大家的赞同。
“那我们就在丰县玩够了,再走。”提到玩的话题,南宫凌风永远都是精神振奋,最后还委屈地补上一句:“我从离开王府,好像就没有看到过其他的人。”
这个问题,大家一样的,都是委屈。
黑暗压下大地,皓月初露银光的时候,围住火堆的人再次集体恳求夜朗再讲一个故事。夜朗心情不错,于是讲起了“人鬼情未了”,只是他盗版地将其中男女主角的性别换成了男男,也算是适应这个奇怪的时空。
丰县本是徐州的一个小县城,人口也就百来户,却因为紧靠金陵的关系,日渐繁荣,现今光是这县城之内人口就已经超过三千多户。
走在青石大街上,南宫凌风东瞅瞅西看看,像是涉世未深的孩童,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之心,对这样的情况出现,南宫家的人早就是见怪不怪了,但偏偏夜朗也是那般的模样,就让大家有点……
难道一个人跟另一个人呆久了,坏毛病会被传染?
“哇,相公,你看,那里好多人,我们过去看看。”爱凑热闹不止是南宫凌风的天性,更是他的本性。
夜朗点点头,这古代的集市,他是第二次逛了。上天保佑,别又出来一个手拿长剑,娇喝一声“夜朗,纳命来”的债主。
“咦?”南宫凌风突然停住了身形,侧头偏向另外的方向,不解地张望,口中喃喃:“他怎么会在这里?难道是我眼花了?”
大街上人声鼎沸,夜朗没有听清南宫凌风的话,问道:“怎么了?”
南宫凌风盯着刚刚发现熟人的地方,左右巡视,却不见那人的身影,心道:“一定是我看错了,他不是安乐宫的侍卫吗?现在应该在皇宫里才对。”说服了自己,南宫凌风就没有什么好操心的了,他的脸上重新扬起笑容,拉住夜朗的手臂,就往人堆里扎。
而跟在后面的大家也像是事先商量好了一样,忠伯阿奇靠在外围,貌似无聊的样子左右张;雪梦雪宸从另一边挤进人群;雪鸽雪霁则跟在夜朗南宫凌风的身后,挤了进去。
南宫凌风与夜朗被雪鸽雪霁夹在中间,四人一起往前挤,这在拥挤的人堆里,是一件颇为艰难的事情。旁边看戏的人,本站着各自的位置,此时被他四人一挤,脚步顿时大乱,彼此踩脚,互相叫骂。隔得远了的,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而挨着他四人的人,却都知道是这四人惹的祸,不由得恼怒地想要叫骂。
在雪鸽旁边的人,嘴巴刚刚张开,就看到了一张堪称绝世的老脸,那脸上的皱纹深得像是一条条沟壑,皮肤干燥得就只剩下一层皮,让人望而生怜——能活到这么老,也不容易啊!有了这样的想法,那人出口的话,就变成了:“哎呀,你老小心一点,小心别人挤着了你~~”
(……>﹏<……到底是谁挤谁啊?)
雪霁那边则是相反的状况:被挤着的人,正要开骂的时候,一眼瞥到了一张丑得惊天动地的脸,那丑得,鬼见了都会被吓死。即将脱口而出的话立时就被吓回了喉咙眼,人还倒退了几步,直接地就给雪霁让出一条道来。雪霁心里明白那人只是被人皮面具吓到了,倒还有些感激那人的让道(反正她自己知道自己是美女就好了),可视线无意中瞥到那人竟然双手捂鼻,好像闻到了臭味一样,立马大怒:姑奶奶是丑,不是臭。而且姑奶奶走的是无色无味路线,不要说臭味,连香味都没有。
相对他们,雪宸雪梦的进入就容易多了。
雪梦是自己原本的样子,长相水灵清秀,往人面前一站,那绝对的美女一名,所以她选择了男人集中的地方;而雪宸的扮相是一位翩翩美少年,就选择了女人多的地方。一番矫揉造作之后,俩人顺利进入内圈。
夜朗望着左边热情地帮着雪鸽挤到前面的人;又望望右边如避蛇蝎地躲开雪霁的人;再看看对面娇滴滴被众男人请到前面来的雪梦;一派潇洒,被众女人众星拱月般拉到前面来的雪宸——如此的截然不同,唯有一个“囧”字可以形容他的心情。
倒也真服了这四姐妹!
到了围着人群的中心部分,雪鸽雪霁保持着一左一右,分站在夜朗南宫凌风的两边。
到了内圈之后,还未看到具体的情形,夜朗就先是听到一阵哭泣,然后再是断断续续的说话声音:“小女子……身……身无分文,只得……只得卖身葬……父。”
就这一句话,夜朗心中就大致明白了原委,心中猜测,那披麻戴孝的女子,若是有几分姿容的,地痞无赖就该上场了。
蓦地,像是人群起了躁动,一股力道从旁而来,不断地把人向前推。然而,明锐的夜朗刹那就判断出是有人故意而为之,而那故意之人甚至还把手伸向了他。
意识与动作几乎是在同时刻发生,夜朗借着人群涌动的力量,略略侧身,躲过了那一掌,只是,他忘记了南宫凌风就站在他的旁边……
一身白衣的女子,一边抹去掉落腮边的泪珠,一边偷偷望向拥挤着的人群,希望好心之人加以援手,她莫不感恩戴德,卖身报答。只是看热闹的多,关心的却少。
现今的确是繁华盛世,但对于普通民众,生存不易,买这么一个人回家,无异于给自己添乱;稍有钱的,又嫌弃这样卖身葬父的晦气;白白给钱帮助的人,似乎还没有出现。
忽然,低头哭泣的女子,视线里出现了一双金线皮靴,缎子衣衫的下摆,纯白如雪,竟没有沾染上一丝的尘埃。女子好奇,停下了抽泣,举目望去,刹那遍觉得春guang明媚,光芒刺眼。
当先而立的少年,容颜如画,难辨真人,有着一双灿若星河的眸子,瞳仁灵动,如最美的璀璨。长发如墨,散落身后,只简单地用白色缎带束缚,微风轻吹,飘渺似仙。这人就是天生的夺目光彩,就连阳光打在他身上,也不能夺走他的分毫美丽,折射的光线反而为他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晕,仿佛神嗣。
女子被这耀眼的美丽所震撼,只呆呆地望着,说不出话来。
南宫凌风显然不清楚女子发呆的原因,他看看后退他一排的人群,神情很是气愤地喝问:“谁推我出来的?”
“……”
一片静默,这是谁也想象不到的提问。
夜朗责备地望了雪鸽一眼,后者愧疚地低下头了,在心中检讨自己:真是的,怎么把少爷给推出去了?下次要准一点。
跪在地面的女子闻言,顿时瞪大了眼睛,这神仙一般的人,竟不是来拯救自己于水火的?眼眶再度泛红,希望之后的失望,堪比绝望,泪水如断线的珠子不断下落,泫然哭泣的模样,让人垂怜。
南宫凌风捂住了嘴,望向众人,澄清的眼中是清澈的询问:“这个女的怎么哭了?”
众人绝倒!
“少爷,你买了奴家吧!爹爹死了,奴家在这世上已经没有亲人了,愿意与少爷为奴为婢,报答少爷。”卖身女见无声的哭泣没有用处,连忙加上了声音与动作,只求打动眼前人。
这也难怪她,凄惨的身世没得选择,未来的主人只求是一个好人足以。而眼前的人,笑如冰天的阳光,照在心上,令人泛暖,她也是一路与老爹苦过来的,识人还有几分眼力。
雪鸽雪霁互望一眼,同时在心中称叹:这女人还是蛮有眼光的,知道少爷是个好欺负的主,先巴结上了再说。
南宫凌风倒是真的被打动了,眨巴眨巴眼睛,为难地说:“可是我家有好多好多的奴婢了。”
卖身女一听,知道事情有转机,神情更加的楚楚可怜:“少爷,我什么都会,但只求安葬了爹爹,以尽孝道。”
这话落在雪鸽的耳中,她就不乐意了,什么叫“什么都会”,这不是在明着向她宣战吗?她脚步一抬,站到了卖身女的面前,作出尽量符合自己年老色衰的苍老声音,问道:“姑娘你说什么都会,那我请问,你可会制作毒药?”
“……”
“可会医狗?”
“……”
“可会做出把人撑死的饭菜?”
“……”
“可有手段掌握所有人的秘密?”
“……”
“可会装疯卖傻,可会倚老卖老,可会迷路……”
“……”
雪鸽一席话,将南宫凌风身边伺候的人,最突出的特点全部道出,只是这么看下来,南宫凌风身边硬是没有一个好人。她的话直说得卖身女哑口无言,瞠目结舌——那位少爷身边究竟都是些什么人啊?


第六十三章 义父出场
更新时间2010319 19:45:54  字数:2739

 “唉,”装模作样地叹口气,雪鸽遗憾地说道,“看来,这些你都不会啊。”
卖身女神色惶急,张口欲言。
夜朗突然上前,将南宫凌风纳入臂膀之下,把一锭银子交付与卖身女:“这锭银子足够你葬父了,卖身就不必了。再见!”话语之间,干脆利落,走得也很潇洒。
雪鸽愣了一下,将银子丢给卖身女,就跑着追上了夜朗,憋不住问道:“夜公子,你给的也太寒碜点了吧?”
夜朗早料到她会有此一问,反问道:“你觉得给的少了?”
雪鸽理所当然地回答:“是啊。”想她们少爷,一般出手就是一张银票,最低都是一百两银子。
“那你觉得多少是多?”
“嗯……”雪鸽仔细想了想,按照她的标准,“至少得五十两吧。”
夜朗点点头,这些人当真是有钱的日子过惯了,不知金银的珍贵。想他以前也是这么的铺张浪费,可是到了这里,突然地身无分文,虽然同样享受着南宫家的高档生活,囊中羞涩却是很尴尬的局面。那个时候,他才异常觉得以前的生活,奢侈得实在有些过分。今天他一定得趁机好好教育他们一回,帮助他们树立节约的良好品德,以方便自己日后的行事。
“雪鸽,这样的事情,在你一生之中,至少会遇到十件,能否认吗?”
雪鸽摇头,刚刚那件就已经是第十件了。
“我就以十件为例,刚刚我给了那女子五两,十件的话,就是五十两,而这个还是最小的数字。也就是说,仅仅为了这样的事情,你就得至少付出很多的银子,你考虑过吗?”
夜朗最后那句总结性的话,让雪鸽的眼中冒出了金钱的光芒,心中也有种幡然醒悟的感觉,自己居然为了一个不相关的人,就花费了那么多的银子,真是不值得啊!为什么自己从来没有这么算过?
看着已有懊恼之意的雪鸽,夜朗点点头,孺子可教也!
这时,南宫凌风不解的声音就响起了:“可是相公,也才五十两而已,好少啊!”
夜朗在心中哀叹一声,南宫凌风的金钱认识肯定是不如雪鸽的,说不定,在他的心目中根本就没有金钱的概念。现在自己已经是他的相公了,再等不久,就不能在依靠南宫家了,夜家,只怕也依靠不上,清贫的日子迫在眉睫,得抓紧时间改变他的观念才行。
想到这里,夜朗神色严肃,淳淳于教地开口:“凌风觉得少了?”
“很——少!”两个字都是重音。
“凌风喜欢豆腐西施的豆腐脑?”
“最喜欢啦!”
“那豆腐西施的豆腐脑卖得最贵的时候,是多少?”
仔细想想,回答:“一两银子。”
“那你可知道,刚刚我给了卖身女五碗豆腐西施的豆腐脑,而按照凌风你的意思,五十碗还嫌少。五十碗诶,够凌风你吃好久了。”
“五十碗!!!”南宫凌风不可思议地瞪大眼睛,五十碗,他连五碗都不干想象。天啦,他刚才竟然想把西施姐姐的五十碗豆腐脑白白送人,真是太笨了,太笨了。
南宫凌风懊恼地直捶自己的脑袋:“相公,要不我们去要回来吧?”
“算了,”拉下南宫凌风捶头的手,紧攥在手中,防止他继续伤害自己,“这就叫花银子买教训,以后记得就行了。”
忠伯在一旁直听得暗把头点,这个夜公子当真聪明得紧。这样的奉劝,他对南宫凌风不知道说过多少回了,让他不要把银票当纸看待,可总被南宫凌风一句“本来就就是纸嘛”给噎回来,还找不到话来反驳。现在好了,不止南宫凌风认识了金钱的重要性,连带雪鸽也知道了。可是,夜朗的话,听上去逻辑简单,道理易明,仿佛三岁小孩都会想到的问题,怎么自己就没有想到呢?
雪宸也在点头,夜朗这招她可是最为熟悉的,不就是——对症下药嘛!
“啊,到了。”南宫凌风正与夜朗说着,突然瞥到了前方酒楼的匾额,喜笑颜开地叫道。
夜朗随之望去,“紫气东来”四个金色大字,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亮,刺人眼球……这就是他们今日的目的地?!
说话,他们一行人在早上的时候进入丰县,找到了本该初三晚上投宿的客栈——龙凤呈祥。然后南宫凌风就接到一封请柬,说是他的义父得知他来到了丰县,特备了酒筵,为他接风洗尘。地点嘛,就是这县里首屈一指的大酒楼——紫气东来!
南宫凌风兴冲冲地跑到紫气东来的门口,刚要往里冲,就被迎出来的店小二伸臂拦住了。
店小二神色恭敬,微微曲身,道:“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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