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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军莫属(军旅)-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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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假如你是一个勤奋码字的作者被读者无视会怎样?、?、诶诶诶?崩溃~~~求包养,求收藏~~~看文愉快~~


、007

辛安不知道一向很忙的纪天遇为什么会在半中午的时间和自己一起吃早餐,更不明白为什么一顿好好的早餐两个人却吃得一言不发。他愈是这样,她就越觉得自己昨天肯定不是喝醉了那么简单。
“喂。”辛安敲了敲纪天遇的碗,待他抬起头时笑得特别无害地问他:“昨天。。。。。我应该没把婚礼搞砸吧?”
纪天遇看见她心虚的样子就想笑。她昨天的样子倒是有将婚礼搞杂的趋势,只是新郎叫应梓砚啊,怎么会给她破坏的机会。但是,看在她都不记得的份上,纪天遇觉得自己有必要逗她一下。于是问她:“你觉得呢?”
“我觉得啊。。。。。。”辛安想了想,自己好像没有喝醉的经验啊,以往跟忆夏顾祺一起喝的时候,他们都当她是小孩子,明明在酒吧也雷打不动地让她喝果汁。所以,到目前为止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的酒量有多大,更不知道自己喝醉了会怎样。
可是,想到应梓砚对林薇那种母鸡护小鸡的样,辛安觉得自己应该没闹出什么事,所以她摇了摇头道:“依应大BOSS的性格,要是我把婚礼搞砸了,应该见不到今天的太阳。”说着,辛安指了指外面的一片晴空。
到是有自知知明。纪天遇想,宿醉后难得还有清醒的头脑。不过,看她现在这副心不在焉的样子,说完后还期望似的看着自己,纪天遇就知道她准在心里盘算着什么。于是开口道:“你是不是想问自己昨天有没有乱说什么?
“哎。。。。。。不是。”辛安悻悻地回答,见他喝完了碗中的粥,她周到地接过他的碗,热心地替他又盛了一碗。双手递给他时看似无意实则偷偷观察他的表情。大概还是觉得好像坐不住阵脚,于是又改口道:“其实,很多时候我都觉得你是个半仙。”
果然!这种小把戏,这么多年了,她居然还没改进。连这傻啦吧唧的笑也没什么新意。纪天遇冷哼一声,对她的恭维不置可否。
辛安见纪天遇接过碗后便悠哉悠哉地吃了起来,修长的手指往碗里夹着小菜,末了还不忘夸她做的饭好吃,压根就没打算回答她的问题的样子,心一紧。
完了完了,辛安在心里捶胸顿足。应梓砚娶林薇,你感慨个毛线啊。叫你喝酒,叫你触景生情,叫你2B青年别扭多。现在好了吧,指不定说了什么不该说的。喝药这种事情说了就说了,慌一扯就完了,要是心里话给掏空了,气势就没了啊。
人活一辈子,要的就是脊梁骨直。这一下子,估计很难在纪天遇面前抬头了。辛安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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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也没说什么。”见辛安一副懊恼的样子,咬着筷子,整张脸皱得跟麻花似得,思忖良久,纪天遇突然不想逗她了。逗她,看她后悔,懊恼有什么意思呢。昨天的事情,她若知道了,决不会像现在这般对自己自然亲密。
虽然分隔多年,但只需一晚,纪天遇就知道,眼前的辛安,还是多年前那个怀着简单的心思,什么都挂在脸上的辛安。或许会口不择言,或许会口是心非,虽然忙忙撞撞好像什么都不怕的样子,其实最怕的不过是自己的心思被别人当面揭穿。
她有自己的心思,想要慢慢地看着那个心思在自己的努力下变为现实。他懂,所以他不打算将昨天她喝醉时的话说出来。反正那些话是对他说的,也没有其他人知晓。
因为昨天,辛安确实没有将大哥的婚礼搞砸。但是却把他的一颗心搅乱了。
一池春水从来不怕蜻蜓点水后的微澜,怕的是某个调皮的孩子往他的心上掷一块不大不小的石头。激起千层浪之后又在他心里生了根,压着他,让他一直记得自己内心的波澜。
很早以前,早到纪天遇刚刚情窦初开,他就知道辛安是他心上的蜻蜓。她不过是微微一笑,他竟觉得全世界的花都开了。
多年之后的昨天,纪天遇才意识到,辛安哪里只是一只蜻蜓,她是上天在他血液里扔下的石头,让他时时刻刻记得她在心中的分量。
昨天,辛安说了什么呢。
她让他全身沸腾,却在他将要接触到她的嘴唇时突然睡着。这世界上大概只有辛安才如此“不解风情”吧?竟然在接吻的时候睡了过去。
但这个世界上却没有谁比她更用情。
他将她打横抱起。一晚上她都睡得不安稳。叽里咕噜不知道在说些什么,他只听清了几句,却句句像梦魇一样在他脑海里不停地播放。。。。。。。
“纪天遇,我饶不了你这个王八蛋,你这个朝三暮四的家伙,好歹我也是你的青梅竹马好吧,你怎么就那么狠心呢。”
“我有那么差吗?吻了我你就跑了,你这个臭流氓。”
“凭什么,我才是你的青梅,你到好,当别人的种马去了。”
“我等得好辛苦。纪天遇,你知不知道,等一个人好辛苦。”
“你说过的,等我们大学毕业就结婚,可是大学毕业我在家等了你一个月,你连电话都没有打一个回来。我就只好再读,读硕士。可是,我都硕士毕业了,你又在哪里。”
别人的种马。。。。。。等你。。。。。你在哪里。
直觉告诉自己,辛安的这句话里有特别的深意。可他问她她却始终不说,醉了时还雄赳赳地喊着,我才是你的青梅。
喝多了的辛安纪天遇是从来也没有见过的。在他的记忆里,他的小小青梅总是一副笑着的模样,即便是皱眉的时候,那徉装生气的模样也都是灵气十足招人喜爱的样子,你完全感觉不带她的身上有一丝的阴霾。
而昨天,明明还是那个模样,明明还是那样笑的人却不再有曾经的明媚。
少了明媚的女子任性的时候总是少之又少,而不再任性,只有在喝醉时才会将心里的感觉倾泻而出的女子,不是被狠狠伤过,就是经历过孤独。
他的安安,被他伤过,因他而孤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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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很喜欢吉他?”
“诶?”
“你昨天说了好多吉他的事情。”纪天遇放下碗筷,微皱着眉说:“什么天空之城用吉他弹比钢琴弹的声音好听,乡村音乐的灵魂来源于吉他的质感发音。”
“一把好的吉他犹如一个好的情人,外表赏心悦目固然能让一个歌着生活,但‘live’需要更好的乐质。”
“歌者需要的不是活着,是被承认。换句话说就是,情人是能够让你觉得被需要,而不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摆设。”
“这么好的情人用以比喻吉他,不是喜欢是什么呢。嗯?”
额。“这个啊。。。。。。。”辛安汗颜,其实跟吉他没什么关系的。
她有一个在酒吧驻唱的朋友,喜欢一个音乐人,那个音乐人是个吉他能手,也是个吉他收藏爱好者。他用情人来称呼他的吉他,却对爱着他的她视而不见。甚至对她很淡漠很恶劣。偏偏那个朋友像是着了他的魔,爱得入骨。被这样对待,久尓久之,难免情绪低落。
后来因为某些特殊原因,她和家里人闹翻,一狠心,离开了所有亲朋好友,也包括那个人。独在异处,孤独总是让人借酒消愁。那个朋友是酒吧的驻唱,每每唱歌后都会喝得酩酊大醉。辛安实在是心疼,又找不到那个原罪,只好劝那个朋友。
于是才会有刚才纪天遇说的那一段话。
自己怎么把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说出来了?要是被忆夏知道了,轻则天天奴役她让她当她的厨师长,重则直接掐死她。不过辛安庆幸,她没把自己为什么出国,为什么去军区医院的事情说出来。不然,那可就完蛋了。
“是啊。有一朋友是做音乐的嘛,就接触了些,然后就喜欢上了。”辛安说完,还不忘干笑两声。反正都是说说而已,又不会死。况且,跟忆夏做朋友那么久,自己倒也真觉得吉他这乐器不错。关键是入门挺简单,弹起来又很有文艺气息。
这个时代,没有装逼的两手怎么能行呢。伪娘就不是娘,但伪文艺至少也算是文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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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她瞬间又恢复了神采,纪天遇总算是松了一口气。两个人磨磨唧唧地将早饭吃晚,差不多又快到做中午饭的时间了。
“看你今天这么闲,要不去我家里坐坐?”辛安换了一件格子衫,又从客厅茶几的抽屉里拉出两袋东西,心情愉悦地问了问还愣在桌前的人。她晚上要值班,下午得回家里一趟拿些书。
回国的时候辛安从美国带了些医学著作,上面有很多珍贵的笔记,还有些书是类别于国内骨科研究方向的重要期刊。搬家的时候东西太多,索性就放在了家里,想着什么时候有空就带到这边的公寓。可回去了好几次,次次都会忘记。
昨天在婚礼现场一见万美艺,辛安猛然记起。本来想昨天跟她他们一起回家,今天晚上值夜班的时候顺便把书带到医院去看看,免得自己再忘记的,却没想到醉了一宿被纪天遇送回了公寓。
手机显示没有未接电话,辛安想,纪天遇大概是通知过他们的。不过既然说了要回去,还是不要让他们失望的好。她还在跟老母冷战,可不敢再失约了。
“我下午还得开会。只请了半天的假。”纪天遇想了一下,好像很为难。
本来今天早上他就应该去学习的,但昨天辛安醉后说的一席话让他不忍心离开,留她一个人宿醉倒天明。因此,只好跟队里软磨硬泡,好说好歹有个半天的空闲。
“哦。”辛安有些失落,不过还是尽量使自己的回答听起来很轻松,“那万一我妈要是问起你,我就如实禀告哦~”
“嗯。她不会问你的。”纪天遇站起来,接过她手里的东西,提醒她把钥匙记着。辛安见他那么笃定,忍不住嘟嘴:“我是说万一嘛。从小到大,我妈最喜欢问我你的行踪,干妈也是,好像我是你的定位探测仪一样。”其实,这么几年她不一定知道的比她们多。
“谁叫你小时候老是跟在我的屁股后面。”他在哪里,她必定就在他身边。活生生一个跟屁虫,弄得谁见了都问他“这是你妹妹呀?”。他才没有这样一个妹妹呢。
“呵。大概是因为你的屁股长得有点翘。”
“嗯?”
“欠拍!”辛安白了他一眼,抢先出门。纪天遇也不生气,甚至笑着摇了摇头。两个人一边聊着天一边朝楼下走去。熟稔得好似阻隔的六年和尴尬地昨天从未经历。
“你这都是什么东西?”
“哦,那天逛街的时候买的西洋参。给老人家补补身体嘛。”
“那怎么这么多啊。”
“干爸干妈也需要补啊。你以为他们跟你一样是特种兵啊?”
“。。。。。。。。。。”

作者有话要说:嗯。。。是不是进度有点慢?不慌不慌~~咱先温情温情~~是吧??是吧??你们也可以温情温情的,比如撒花,收藏神马的,是吧是吧??嘿嘿、看文愉快~~


、008

纪天遇走后,辛安趁着去地铁的时间给林薇打了个电话,她果然和应梓砚一起一早回孤儿院返亲,此时此刻正应梓砚正与章院长签订修建图书馆的合同,她则配合志愿的医生在跟一位小朋友检查身体。
辛安拐弯抹角地说了很多,问他们什么时候去度蜜月,去哪个国家哪个城市,为期是多久啊?婚后她是留在杂志社上班还是到应氏去挂个职,或者做全职太太啊?昨天晚上洞房花烛有没很销魂啊。。。。。。
最终,在林薇的不明所以吞吞吐吐的回答中,辛安总算得出了“昨天晚上自己的睡衣不是纪天遇帮她换的”这一令她抚心口的结论。
囧~她实在没有想到,昨天林薇她那么忙还会抽出时间去看看喝醉的她,顺便帮她换了衣服。要换做是她结婚,女友在婚礼上喝醉了,被人领回了家还得让她□去帮忙照顾,她绝对会做出趁帮忙之余拍点无码那什么的惊人举动,以便日后时时用来敲诈勒索。
当然了,辛安知道林薇不会这样做的啦。刚才她就随口问了一句,“昨天晚上应梓砚对你还好吧?”电话那边,林薇就有些支支吾吾说不出话了。辛安就是用脚趾头想也知道此时此刻对方的神情有多么扭捏,小脸有多么绯红,手足有多么无措。
这样的女人,当然没有她那种恶趣味啦。
正当辛安洋洋得意暗自庆幸时,却听见林薇顿了半晌后小心翼翼地问她:“安安,你和纪天遇。。。。。。还好吧?”
诶?什么意思?“好好的啊。”辛安道:“刚才我们还一起吃了饭呢。我现在正乘地铁回家呢,他去开会去了。”
“我的意思是,他没有说什么吗?”
“他要说什么吗?”辛安疑惑地反问。敢情她和应梓砚卖她卖上瘾了么?
“没事,我就是想问一下。”听辛安的声音,明媚得好似春~光。林薇不确定她忆起昨天她醉后失言的事情没有,也不知道纪天遇同她说起过没有。她其实很想问辛安,要不要趁纪天遇培训的时间,好好地和他谈一谈。
她已经得到了幸福,所以希望这个在她生命中洒下第一抹阳光的人也能够找到她的归属。林薇看得出来,纪天遇对辛安的感情决非哥哥对妹妹的亲情,也非同甘共苦的友情。他看辛安的眼神里明明满满都是爱意。
林薇不明白,为什么两个相爱的人要这般沉默,维持着这种超越朋友,恋人未满的关系。难道毕竟是青梅竹马,认识二十多年,因为太熟悉而不愿表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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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你其实是知道的吧,他爱着你。”
“啊?”
“连我都看得出来,纪天遇对你有感情,我不信你没感觉到。”林薇想起昨天下午去辛安公寓见到纪天遇的样子,不由地有些许欣慰。
“昨天你喝醉了后,吐了他一身,他连眉头都没皱一下,脱了外套,抱着你就去了洗手间。我赶到的时候你已经安静下来躺在床上了,他就坐在床边,挨着挨着,一根一根地帮你擦拭手指。”
林薇和纪天遇其实是第一次见面,纪天遇之于她基本上是属于传说中的那号人物。林薇所知道的大部分都是辛安出国前对他的描述。这几年间或也从应梓砚那里知道他的一些脾性,虽知道他为人正直,但无一不是一个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形象。
而昨天他的温柔,突然让林薇有些明白了。怪不得辛安每次说起他的时候,整个人都是都似在发光,昭示着她对他的钦慕。
一个男人,始终对一个女人有别于其他女人的笑和温柔,怎能不让她自鸣得意,又怎能不让她如痴如醉。
“当时的他,不像你平时说的那么玩世不恭。他太温柔了,温柔地仿佛你是他的无价之宝。”林薇跟同事打了个招呼,离开临时布置的就诊室,来到安静的洗手间,回想起昨天纪天遇专注而真挚的样子,语气不由得恳切。
“我以为他打电话来是因为你出了什么事,没想到,他只是叫我来帮你换一下衣服。只是因为‘安安不喜欢醉了的时候被人看光光’。”
“他说的理由好笑吧。我想他一定知道天不怕地不怕的辛安最怕的就是在未清醒的状态下被一个叫纪天遇的男人看光光。因为她怕自己不够好。”
“什么嘛。”辛安小声的嘟囔。连林薇这么文静的女人都拐弯抹角地说她飞机场,真是没天理。她是没有波涛般的胸,但应该还是有女人味的好吧。怎么说当年她也是学校的万人迷呢。怎么长大了交的朋友,一个个的都没眼光,只知道看她的缺点呢。
“安安,你不是常说,如果爱就要勇敢吗?现在呢,你在害怕什么?”林薇问。
她在害怕什么呢?辛安顿住。连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怕什么。
从十六岁的那个生日,纪天遇牵着她的手走在大街小巷时她的心里就有一颗爱的种子在萌芽。那时因为年少,矜持与忐忑让她小心翼翼地将那颗种子埋在心中。如今,爱意长成了参天大树,似乎已经耸立到她的心尖,却始终开不了一树的繁花,又拿什么去期待一次结果呢?
独自生活这么多年,辛安唯一学会的就是理智。或者说,克制。“有感情又怎样呢?人与人之间不仅仅是有感情就能够走到一起的。尤其是爱情。”很多时候,除了感情,除了物质,甚至除了什么小三小四,同样有很多阻力阻碍着相爱的人在一起。
“我们认识了那么多年,彼此的感情肯定是有。放在以前,青春懵懂的时候,我们或许真的是彼此心仪的。但是现在,遗留的感情空白了八年。”
“这世界上并非有如此长久的保鲜剂能够味两个八年来未曾见一面未曾联系的人保鲜。现实并非小说,所有的主角都是一往情深,天作之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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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意识地摸着自己的腹部,放缓了奔向地铁站的脚步。她身处的六月永城,像是在一个密闭的蒸笼里,空气厚重地快让人喘不过气来。仰着头,毒辣的太阳在头顶肆掠,渐渐地,好像连眼皮也不能支撑那分炽热的重量,只能颤抖地闭上。
“薇薇,他早已经有更好的人选了。”而我呢,我只是想离他近一点就好。只是近一点,感受得到自己和他呼吸着同一方空气。就这样而已。除了这些,她并没有什么奢望。
“可是。。。。。”
“哎,可是什么呀,朋友比恋人长久呢。”林薇还没有说完,辛安就赶紧打断她。声音里隐隐地逞强几乎不可闻。“感伤什么的,其实没什么意义的。”倒不如让大家都觉得,她过得很好。这样一来,至少多数人是快乐的。
让身边的人快乐,自己才更容易感受到幸福的滋味,这是辛安一直以来的体会。
很多人,因为自己的欲望,渴求不断地要求别人付出,而自己却自私地享受美好的结果。但凡是这样的,即便刚开始,他们确实很快活,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精神上终究会充满空虚和痛苦。
她宁愿活得平凡,也不愿在天堂与地狱之间轮回。就像她宁愿自己和纪天遇是两条靠得很近的平行线,也不愿意他们相交后渐行渐远。
敛了敛神,收起自己的悲伤,辛安睁眼,地铁站的标志在眼前,清晰无比。“我到地铁站了。话说今天晚上我要值夜班,晚上就不去送你了啊。”说到最后,她忍不住挤眉弄眼。“甜蜜的旅行,不要忘了造人哦~~”
说完好半天,辛安才反应过来自己是在打电话呢,对方压根就看不到她极具喜感的表情。唉,多可惜。
林薇(不好意思):“。。。。。。”其实一点都不可惜的,虽然看不到辛安的表情,林薇依旧觉得很羞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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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给谁打电话?”匆匆忙忙被辛安挂断了电话,林薇拿着手机一时间有些发愣。耳边突然传来熟悉的声音,接着她便感觉到湿热的唇温热地含住她的耳尖,让她忍不住有些震颤。
“安安~”林薇扬起头,有些气息不稳地回答。感觉到他吐纳在侧脸的气息越来越重,林薇赶紧抓住他游移在她腰间企图钻进衣服下摆往上探寻的手,羞红了脸道,“别,这里有人啊~”
“嗯。”
嗯什么啊。林薇有些慌乱,企图转过身阻止他,却被他一把抱了起来,放在洗手间的琉璃台上,他恣意地挤进她的双腿间,吻瞬间如雨点般落下,如狂风暴雨般与她纠缠。她想挣扎,却突然失去了力气。
直到林薇瘫软在他怀里,大口大口的喘气,应梓砚才放开她,有些微恼道:“她怎么这么多事儿?这婚前婚后没完没了是吧。”
“哪有。”
“还没有?回国后就天天霸占着你,我想见你一面还得提前预约;让她当个伴娘,她倒好,婚礼场上偷偷换了你的酒,喝醉了还得你这个新娘去照顾。怎么,今天她是不是还得阻止我们去度蜜月啊?”
应梓砚边说着,边抱了林薇,替她整理好刚才被他弄乱了的衣服,见她埋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他突然又来了兴致,将她再次抱到台面上,重复且深入地做刚才的事。
“刚才你是在说纪天遇很温柔吗?”应梓砚咬着她的唇,含糊地说道,但语气却是不容置疑。她想得那么入神,她在她身后站了那么久她都没发现。虽然纪天遇是自己的表弟,那个人也心有所属,可真要命,他就是不爽,看到她描述别的男人时的那种向往,他就是不爽。
林薇听他提到纪天遇,下意识地就是一惊。她是知道他的,脾气来了,向来想做什么都无所顾忌,偏偏心眼又小,对她特别小孩子气。要是他误会什么了,准会在这里要了她的。
她推阻着他,好不容易得了空,张着早已充血的薄唇,半时娇嗔,半是愠怒的解释,“就是你的表弟,明明喜欢安安为什么不说?”
“喜欢一个人难道就要说出来吗?”
“不说出来,对方怎么会知道啊?”
“那你很早以前就喜欢我了,为什么不说出来,嗯?”应梓砚的声音听起来像是特别有兴致,完全不像是在质问。
“。。。。。。。。。。我。。”林薇一时语塞。这明明就是两件事嘛。自己和他的世界相差太大了,而且她那时认识他不久,根本也不懂他。“我们不一样。”
可是安安和纪天遇就不一样了,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对于彼此早就熟悉而透彻。两个人家世相当,且双方父母交好。
最重要的是,他们彼此相爱,在一起应该是水到渠成的事。
应梓砚真是爱极了她这种涨红了脸却说不出话的样子。可让林薇担心从来都不是他应梓砚的作风,关键时刻,尤其是在他们晚上就要飞欧洲度蜜月的时候,他当然不能新婚妻子心半吊在别人身上。
“哪里不一样?”应梓砚揪着林薇的鼻尖,宠溺地说道:“想必你也应该知道,入伍之前,纪天遇就是个情场高手。所以,对于辛安,他不说爱,不做承诺自然有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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