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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爱真做:总裁的替身情人-第9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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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糊弄了一句,“等红豆发芽了,你便会有弟弟了。”
  没想到,箐箐天天守着红豆,观察它什么时候发芽。
  箐箐其实也是听了青阳的说,只要她有了小弟弟,爸爸妈妈就不会拿她当小孩了。
  于是,她天天守在红豆旁边,希望它能早点发芽。
  梁以默抬头笑了笑,不了一阵反胃,干呕起来。
  叶辰这时刚从外面回来,见到这副情景,赶紧上前,扶住了她,碍于孩子在场,低声道,“怎么了?”
  梁以默嘴角带着微笑,看着一旁的箐箐,有些娇嗔地靠在叶辰怀中,“箐箐要多一个小弟弟或者小妹妹了。”
  叶辰开始没反应过来,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像个毛头小伙似激动地抱起梁以默,原地转起了圈,最后又想起孕妇是不能剧烈运动的,赶紧乖乖地放下梁以默,“真的有了?”
  “嗯。”梁以默羞涩地点了点头。
  叶辰的手掌放在她的肚皮上,蹲了下来,爬在她肚子上,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怎么没动静啊?”
  “孩子还小当然没动静了。”
  “哦。”
  “你喜欢男孩,还是女孩。”
  “都喜欢。”
  “……”
  “以默,谢谢。”
  谢谢你,给了我当爸爸的权利,箐箐的出生没有参与,这次孩子的出生和成长我都不能错过。
  梁以默看着平爬在她腿上孩子气的男人,笑道,“傻瓜,我愿意!”
  **完

番外卷 关于那些风花雪月
☆、唐逸修

  “唐先生,您的病的已经到了晚期,恕我无能为力。”大夫放下手中的X光照片,惋惜地说道。
  唐逸修坐了半会,才说,“哦,还能活多久。”
  “三个月。”
  “谢谢。”唐逸修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出了医疗室。
  走在大街上,唐逸修突然觉得这个世界变的不一样了起来。
  他首先还是想到的是她,梁以默。
  那个他守了已经六年的女人,还好他六年的守候没有白等,他等来她的依赖,他的默儿,连自己都照顾不好,还需要照顾一个小孩子,以后没有了她,该怎么办?
  背后传来很轻的脚步声,是箐箐。
  她本来是想从背后来吓他,却被他提早发现了,虽然她很不高兴,但还是抱住他,让她抱抱。
  唐逸修弯下腰,抱着箐箐来到一旁的椅子上坐了下来,箐箐一直盯着他手中的相片,他递给她,笑了笑,“箐箐,这是你爸爸。”
  箐箐果然眼睛不眨一下瞪着照片上的男人,一声不吭,有点闷闷的。
  在他走之前,他必须要替他的默儿安排好一切。
  某一天。
  “我遇见他了!”
  “前一阵回了一趟美国,看到这条围巾很适合你,就买了。”
  “果然很适合你。”
  “那又怎样?”
  “他一出现,你就变的不安起来,梁以默你到什么时候才能看清自己的心?”
  “那是你根本就不想逃,梁以默你对我真残忍!”
  “梁以默,嫁给我吧!”
  “原来,我真的让你那么难以忍受,六年的陪伴,我太看的起我自己了。”
  直到最后吻上她的时候,他才知道她到底有多么甜美,有多么舍不得放开,他用尽了全身的力道,狠狠地吻着她,甚至有些粗暴,他想一次吻个够,却到了最后还是放开了手。
  这是最后一次,在看着她了。
  他想把她牢牢记在心里。
  他最终还是选择了放弃。
  他承认,自己没有了底气,所有的事情都能掌控,唯独他自己的生死,他却掌控不了。
  半个月的化疗,体重有140斤的他,突然还有100多斤,突然有一天他发现自己拿水杯的力气都没有了,手中的水杯突然就倒在了自己的床榻上,他却感觉不到痛,麻木起来。
  真是应了那句病来如山倒。
  再次,接到她电话的时候,他都以为是错觉,他拒绝了看护替他拿手机,自己用双手捧着手机放在耳边,就算里面她没说话,他还听出来那是她的呼吸。
  “默儿,是你吗?”
  晓得他是有多么的开心。
  在这化疗的半个月里,他已经变的麻木不仁,病魔开始摧残他的意志甚至是精神。
  他突然害怕有一天,自己会睡着,不能再听见她的声音,可却又不想让她看到自己现在这个样子。
  “箐箐不见了。”听的出来这丫头,在电话里面哭。
  哎!还算有良心,她越是这样,他越是舍不得离开这个世界。
  “叶辰呢?”发生了这种事情,这个男人怎么没在她身边。
  “他已经去找了,不过还没有消息。”
  听着电话里她急于的辩解,他的心如刀绞。
  不过,叶辰最好在,不然他做鬼也不会放过他。
  他在也保护不了他一辈子了。
  “有他在,箐箐一定会找到的,别担心,咳……”
  他不小心咳了一声。
  最近他经常咳嗽,已经习惯了。
  “你怎么了?”她急切的问道。
  他笑了,她心中还是有他的,“没什么,大概是昨晚没有睡好,有些感冒了。”
  “哦。”
  她显然很失落。
  这丫头,一定是依赖他久了,习惯性地来找他的吧。
  突然有些不舍。
  “嗯,那没什么事挂了吧。”
  “好。”
  “默儿。”
  “怎么了?”
  “其实也没什么,我要结婚了。”
  “哦,恭喜啊。”
  “谢谢,我未婚妻她知道我和你之前的事情有些吃醋,我们以后不要联系了吧……”
  突然有些说不出口了,呼吸急促。
  “以后,有什么事情就找我妈,让她转达给我好了。”
  “嗯……好。”
  “嗯,那再见。”
  “再见。”
  啪的一声,手机掉在地板上,他的手又不听使唤了。
  最近越来越贫乏了,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最后突然要撒这么大一个谎,也许是为了让她心安吧。
  就这样,让她觉得自己还活着,在世界的某一个角落活着,结婚生子了,就好了。
  三个月,没有跟美国的母亲联系,因为他真的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她。
  白发人送黑发人,让她怎么能不难受。
  母亲来的时候,她早已经知道了一切,看到躺在病床上瘦成一圈的他,大哭着扑了过来,“我的儿啊……”
  他却是无奈地看着自己母亲,他知道母亲很坚强,从他小的时候,她带他独自一人漂洋过海,来到美国独自打拼的时候,他就知道她很坚强。
  他无奈的是,命运是这么的捉弄人。
  “妈,别难过,让我平静走过这最后一段路吧。”
  他拉住了母亲,就像多年以前,他高烧不退躺在床上,拉着母亲那双漂亮的双手,以后她要一个人了。
  “孩子,让妈过来有什么事吗?”
  看,她的妈妈很坚强,比她坚强多了,没有了爸爸,妈妈可以独自打拼,而他的默儿,没有了照顾,真的不敢想象,她自杀的时候,他已经体验过了。
  “妈,默儿的箐箐不见了,你无论如何都要帮她找回来,求你了。”
  他有多么的不孝,从小到大从没求过她,可是他就是放不下她。
  母亲擦干了眼泪,替他盖好了被子,服侍他吃了药,走了。
  他知道,母亲一定会帮他实现的。
  唐逸修弥留之际,那时他全身都失去了麻痹意识。
  那一刻他唐在母亲温暖的怀抱里,母亲替他'看书吧:WWW。fsktxt。com'整 理头发,他说,“妈,以后每年的五月二十四日,帮我寄给箐箐一副拼图,默儿如果来找我的话,告诉她我不想见她,我过的很好……”
  他仿佛又回到了小时候,爸爸刚去世,那个只会跟在她身后一言不发的那个他。
  那个扎了两个羊角辫,一身白色裙子的她。
  “臭石头,笨死了。”
  “你别跟着我了!”
  “喂,你怎么不说话?不说话,就别跟着我了。”
  ……
  “小修,以后长大了把以默娶回家做媳妇好不好?”
  他的眼神慢慢地开始涣散。
  他在这个世界最后一个镜头,就是那个把手中的棒棒糖递给她的女孩。
  他的默儿。


☆、吴小敏(1)

  我叫吴小敏。
  我家是开茶馆的。
  大雨下了哗啦啦几天总是不见放晴,屋子里的桌椅地面都生出一层水意,我一手打伞,一手提着茶壶,不留意摔了一脚,衣服脏湿了不算,茶壶也破了,真晦气。
  茶壶是爷爷留下来的东西,记得以前他总爱抱着茶壶坐在家里的旧院子里,喝一壶茶,夏天的时候,天气热手里还会那一把扇子,摇啊摇,他对这茶壶宝贝的不得了,比她这个孙女都值钱,现在就在她手里摔碎了。
  我心中很是懊悔,这茶壶需要花上很多钱,不由地叹了口气。
  雨越下越大,外面腾起的水雾成了一条朦胧的白带子,淅淅沥沥,这雨到底什么时候能停啊。
  就在这时,我看到了他。
  他就站在门外屋檐下避雨,因为雨势太大,一件灰色的夹长衫已经湿了大半,这年头很少有人在这个季节穿长衫了,除了那些很守旧的人才会穿。
  直到,他转过身来,神色坦然,并没在我身上多做停留,看着落在身上的雨水眉头微微蹙起。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他,他长的真好看,男人很少有长的这么俊俏的,不过我没有觉得他跟别人有什么不同。
  但凡,来过我茶馆的客人,都说很漂亮,我知道自己长还算的看的过去,人对美好的事物对会多做逗留,当然我也是。
  “先生,下这么大的雨,到屋里坐吧,等雨小些再走。”
  他了点头,转身走了进来,挨着窗户的一张桌子坐了下来,他的神色有些恍惚,大概是受了风寒。
  我这人一直都是好人做到底的,进屋里将灶下的炭夹了几块放在火盆里,端来放在他脚边,“烤烤吧,这雨一时半会停不了的。”
  我沏了一壶滚烫的茶来,替他斟上一杯,“和杯热茶,能驱寒气。”
  从他身上的衣服,一看就是出自有钱人家,只是不明白,在这么冷的天,他怎么会一个人出现在这里,他的家人难道不着急吗?
  我并不是多管闲事的人,所以替他斟好茶之后,我就去忙别的事情了。
  不一会儿,茶馆又来了许多人,我一忙起来,就容易忘记很多事情。
  一直到雨停了后,已经湿几个小时后来。
  我才注意到他,他还没走,而是坐在窗前观察我,我抬头大胆地看向他,他也看着我,我从来没有这么大胆的看过谁,不过是好奇而已。
  其实,心里挺虚的。
  我注意到他站了起来,走出了茶馆,这才去他的位置收拾茶壶,却见桌上放了一百块钱。
  我拿着钱追了出去,“先生。”
  他停下了,回头,“有事?”
  他的声音温润,很好听,看人的时候,连眼睛都几乎在笑,这让我想起了爸爸。
  这大概就是我注意到他的原因吧。
  “那茶我请你喝的,不用钱。”
  “你这样做生意,岂不是亏大了。”
  这人真有意思,“那也要不了一百块,多了。”
  “那就记着,茶不错,下次我再来。”
  没想到他说的下次,竟是那么的长。
  我一直记着,他有放钱在我这里,可是怎么等,都没有等到他在来喝我的茶。
  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家住哪里,不知道他存放在我这里的钱该怎么还给他。
  直到他再次走进我的茶馆时候,已经五年后,这五年里,我时常会想起他。
  大概他那样的家庭来说,几十块钱对他并没有什么区别,可爷爷在世的时候,曾教诲过我,他说,“小敏,咱们做人要有原则,人穷,但志不能穷。”
  我认为这是一个原则的问题,虽然人家多给了茶钱,但人家也说了是先记着,那就是说总有一天,人家就会在来,所以我一直记着那几十块钱。
  那天,也是个雨天。
  他好像跟雨天真的很投缘,他走进来的时候,我正坐在茶桌前,替邻居家的小女孩梳辫子,小丫头天天缠着我给她梳头发,正好茶馆里没人,就给她梳了两个羊角辫,可高兴了。
  我一抬头就看到了他。
  我到了柜台找而来七十块给他,“这是你一直放在我这里的钱,你一直没来,先还给你吧。”
  他错愕地看她,回头打量了茶馆一周,最后才笑道,“原来是你啊,这里还是没变。”
  他浅笑着坐了下来,还是靠着窗户的位置。
  “钱不用找了,就给我来壶茶吧。”
  “那还有四十块。”
  “先记着,我下次来。”
  “下次是什么时候?”
  这次我变聪明了些,我这人有强迫症,委实不喜欢欠人东西,这不欠了后就一直惦记着。
  他笑了笑,“放心,这次真的不会很久。”
  我有些不信,像他这样的有钱人,那会记着这几十块,不过我从不会拒绝人,当然是把钱收回来放好,但愿这次他说的下次真的是恨久。
  还是照几年前一样,先从灶下的炭火夹了些来,放在他脚边,沏了一壶热茶,斟上了一杯,放在他面前,就准备忙自己了。
  我总能找出事情来做,如果想让自己不空闲,就能一直给自己找到事儿做。
  “你读论语?”
  他忽然拿起桌前的一本书,问我。
  似乎不相信,现在还有人天天拿着这种书读。
  论语本来就是一种修身养性的书,不过有时候看起来真的有些枯燥。
  不过我有些不服气,他这是什么眼神,大概是不相信我一个开茶馆的会看这么有涵养的书吧。
  这些都是跟我爷爷学的,我爷爷从小就教导我,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这些我早就能倒背如流。
  我抬头瞥了一眼,那本书是我昨天坐那里看书落下的,不知为什么,这五年我养成一个习惯,会经常坐在靠窗的位置上,读一会儿论语,也许那里的风景真的很好吧。
  “嗯。”
  我应了一声,又忙了起来。
  “现在很少有人看这种书了,毕竟看多了会觉得很枯燥。”
  “还好,闲时打发时间。”
  “你真有趣,叶振飞我的名字,你呢?”
  “吴小敏。”


☆、吴小敏(2)

  不过这次,真的像他说下次不会很长,一周后,他又来了茶馆。
  他跟雨真的好想有不解之缘,我每次遇见他的时候,都是下着雨。
  放眼望去,路面上积满了有一尺深的积水,他进来的时候,茶馆刚好没有一个客人,我正坐在看,窗前看我的那本论语。
  直到一双打湿了的皮靴出现在我面前,我才发现。
  “是你啊?”
  我惊吓地站了起来,却见他正在哪里笑着看我。
  他笑的很好看。
  眼睛上架了一副金丝边的眼睛,看起来很斯文,像很有学问的学者。
  “嗯,来杯茶吧。”
  我照旧从灶火只夹了几节烧红的炭火,放在他脚边,替他沏了一壶茶放在桌子上,见他正拿着我刚读的论在看。
  他问我,“你觉论语怎样?”
  “还行。”
  他有些趣味地看着我,扬起书,“哦?说说吧……”
  其实我这人,从不随便批评别人,我总是觉得每个人都有自己长处,就算有缺点,也不会是我来批评,我从不跟别人讨论另一个人,可是这次我突然生了想评论的想法。
  “孔子在他那个时代,思想算是超前的,但也有那个年代的局限性,他最后还是选择了向封建势力的妥协。不过不可否认,他对中国的文化做出了很大的贡献,论语这本书闲来的时候,看着还是可以修身养性,在魏晋时期,那些所谓的名家,他们两袖清风,重视礼仪,礼节繁琐,个人来说谈不上什么看法。”
  我说完之后,就接过书,准备收好。
  这本书,还是从爷爷的祖辈就留下来的东西,宝贝着呢。
  他坐在哪里,不知道在想什么,良久没有说话。
  “你很像她。”
  他突然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
  “她是谁?”
  我的好奇心太重了。
  “我妻子。”
  他淡淡地答道,一说他妻子,眼中流露出了浓浓的爱意,连嘴角也是翘起的。
  我突然觉得心中有些酸酸的。
  很酸很酸,你吃了那酸梅还酸。
  无比的失落。
  “哦。”
  我去忙的别的事情了。
  我说过,如果我想让自己忙起来,可以一直忙的昏天地暗,什么都不知道。
  于是,连他什么时候走了,我都不知道。
  他记在我这里的钱终于用完了,这下我不用担心子在欠着他钱了,本来应该是可以放宽许多,我却在思考着,他还会在来吗?
  他没在我这里记着钱了,是不是代表以后,我们在也不会有交集了。
  我开始在期盼,每天都在记着日子,等待着他有一天能再次来茶馆里,就算喝一杯茶就好。
  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四个月……
  五个月,我记得很清楚。
  五个月零四天,他又来了茶馆。
  那时的天下着蒙蒙细雨,刚刚还放晴的天突然就滴起了雨滴。
  他走了进来,一身短装都淋了个湿透。
  见了我,他笑了笑,“好久不见。”
  我的心忽然跟着漏掉一个节拍,就那样毫无预兆的。
  我想我是爱上他了。
  爷爷以前常教导我,女孩子要矜持,所以我一直谨记这些,矜持。
  我记得很清楚,这二十六年,我常常记到着这些,从未忘记过。
  他有妻子了。
  不过像他这么优秀的人,到了这个年纪又妻子是恨正常的。
  要怪,就怪我没有早点遇见他。
  对于爱的定义有很多,但那从不是我的全部。
  每天我的茶馆都会来很多客人,我每天要送走多少人,也听过多少悲欢离合,生老病死,变幻无常早就看多。
  爱,从来不是我的全部。
  从来都不是。
  这次我只是替他沏了一壶茶,放在桌子上,就像对待平时那些客人一样,就忙我的了。
  夏天的时候,一般我的茶馆的生意都很不错,尤其在这炎热有些沉闷的午后,刚下了一场细雨,有很多人喜欢上我茶馆喝上一壶,唠叨唠叨。
  他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喝了茶,坐在窗前逗留了一会儿,就走了。
  他走的时候,我正替一桌的几个下围棋的老人添茶,并没有注意到他。
  等我到他的位置上去收茶具的时候,见上面放了一百块钱,人已经走远,我苦笑着摇了摇头。
  我这人就是这样,从不愿意欠着谁的。
  我宁愿别人欠我的,也不会欠别人的。
  欠了别人,就会记在心上,强迫自己快点还掉。
  于是,来我这里的老人有时候身上没带钱,我还是会请他们喝一壶,小本生意,只是图着自己乐心,并没什么。
  其实那些老人进来后,往往会拉起家常,或者说些话本和野史听,那个时候我就站在他们身旁跟着听。
  我对那些野史是很钟爱的。
  常常也会在爷爷的旧屋子里找些话本来看,很有趣。
  想想古人,觉得他们也不容易,活着为了别人,死了之后还防被人传成野史。
  第二天的中午,他又来了。
  还是以前靠窗的位置,他来了之后,我并没有注意到,我那时正在专注地听他们讲野史,是关于的历史上最后的一个太监李莲英的,很是有趣。
  我的嘴角弯了起来,我很少笑。
  因为我不知道有什么时候,能让我笑起来。
  同样,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让我哭起来。
  我一转身就看见了他,他坐在窗前,打量着我,不知坐了多久了。
  金丝边的眼睛在阳光的照射下反光,我看不清他的眼神,但我知道,他一定在笑。
  他微笑起来很好看。
  今天是个大晴天,不是雨天。
  还好,他不是雨天来的。
  我沏了一壶茶,走向他,放茶在他面前。
  他很很有礼貌地说了声,“谢谢。”
  他很有修养,从他的抬手举足之间都能看的出,他受过贵族礼仪,这样的男人近乎完美。
  “你平时也喜欢听那些?”
  他笑着问。
  很是平常的语气,随便聊聊。
  “很有趣不是吗。”
  我在他对面坐了下来。
  他想了想,赞同,“嗯,是很有趣。”
  后面的两个字拉的很长,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
  我常常不爱思考,所以听不出他话中有话,我只当他说那些野史很有趣。
  他还是喝了一壶茶,在窗前坐了一会又走了。
  我又忘了,还要给他找钱。


☆、吴小敏(3)

  连续一个月,他都会在相同的时间,来到茶馆喝一壶茶,听一会儿故事,就走了。
  我知道他的名字,可我喜欢用他来称呼。
  他。
  我对待他同对待别人不同。
  他虽然每天都来,我却注意到了,他并不是开心。
  我知道他叶振飞,这也是他告诉我的,甚至不知道他家住在哪里,是干什么,只知道他的名字。
  近几日,他每每来到茶馆的心情都不是很好。
  脸上彷佛被一层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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