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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挣钱给你花 作者:梦里春秋-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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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疼不疼?”齐欢看着眼泪汪汪,脸颊被捏的红红的陈锦,后悔刚刚没多给袁宋英来两下。
“哥……哥……”陈锦抱着齐欢的腰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他现在有哥哥了,不再是没人疼的了。
“以后再有人欺负你,你就狠狠打回去,知道吗?”
对于陈锦来说齐欢是一个无法代替的存在,正如陈锦在齐欢心中同样占据着一个特殊的位置,但是生活从来就不是只有两个人的事。他们曾经在一起,却在两人都没注意的地方,前进的方向悄悄产生了偏差,哪怕开始只有0。1度,最后的结果都是两人之间十万八千里的距离。
但是,现在,齐欢决定要将两个人紧紧捆绑在一起。
昨天买来的药膏现在两个人都用上了。
陈锦仔仔细细地给齐欢涂抹被袁宋英抓破的手臂。
齐欢坐在椅子上,看着陈锦垂着的长长弯弯的睫毛,发现原来陈锦当初也很美好过。
他现在的心情是复杂的。他曾经无数次设想过如果陈锦回到他的身边他会和陈锦过着怎样的日子。但是如今陈锦才14而他已经三十六了,这样的年龄差距他甚至可以做陈锦的父亲!
齐欢很矛盾,就像是饥肠辘辘地面对一桌美食却发现自己没有牙齿一样纠结。


、第五章

陈锦给齐欢擦完药就到院子里的树荫下洗衣服去了。院子里养着七八只鸡,还种了几颗石榴树,已经结了果子,过不久就能吃了。
齐欢就倚在门口看着他,恍惚间有种岁月静好的错觉,脸上不自觉地带上宠溺的神情。他对自己说,我现在只是心理年龄比较大。
齐欢算了一下,离学校开学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路上要花费两天左右。因为决定带着陈锦一起走,住校是不可能了,所以还要早几天出发好找个落脚的地方。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他把陈锦带在身边,陈锦接下来该怎么安排?难道让他专门给自己洗衣服做饭吗?齐欢摇摇头把这样的想法甩出脑袋。
上辈子的陈锦(姑且称为上辈子吧)上完小学后就辍学了。没有学历,也没有生活技能,因为性格,也因为太过依赖齐欢,他一直生活在城市的夹缝中。
和齐欢在一起,他不仅承受着世俗的压力,也同样承受着对自己的否定。齐欢越是优秀,陈锦就越是自卑,所以当李文秀找上门来,开口说第一句话的时候,陈锦就丢盔弃甲了。
“你认为你能给齐欢带来什么?拖累他吗?”
如果有可能,齐欢希望陈锦能够接下去读书。他觉得陈锦是一个适合校园的孩子,安静并且执着。
有很多事情,齐欢当初不是不知道,而是无能为力,现在一切重来,他提前知道了结果,那么他就要竭尽全力让事情向着他的计划发展。
齐欢重生了,但是骨子里很多东西都没变,比如说,操纵欲。
他忽然觉得自己活了过来,不是肉体上的,而是精神上的,一种日子有奔头的充实感让他浑身都充满了力量。
“阿锦,别洗了,我们逛集市去。”
“哥,就快好了。”陈锦抬起头看他,鼻子上冒着细细的汗珠。
“这些不要了,我们买新的。”
村里每个月初一十五就会有一次集市。摆在马路边上,但是什么都卖,从家禽牲畜到锅碗瓢盆从衣裤鞋袜到柴米油盐,应有尽有。
陈锦显得很兴奋,紧紧牵着齐欢的手,虽然没有说话,但是他的眼睛一直在盯着各色各样的商品。
卖麦芽糖的老汉将梆子敲得“叮叮当当”地响,陈锦的脚步在他的担子前微微一顿,又马上跟上了齐欢的步伐。
齐欢回过头来看他,然后对老汉说:“来一块钱。”
陈锦连忙说:“哥,我不吃。”
齐欢又看了他一样,陈锦红着脸低下头:“只有一点点想吃。”
齐欢忍不住扑棱了一下他的脑袋,头发软软的很舒服。
捧着被敲成一块块的糖,陈锦挣扎了一下下最终还是捏起一颗放到了嘴里,黏牙,但是很甜,甜到心窝里。将剩下的揣到兜里,准备留着慢慢吃。
齐欢在摊子上给陈锦挑了两件衣服裤子。21世纪回来的,很是看不上这些土里土气的衣服。
但是陈锦喜欢,高兴地脸颊红扑扑的。
两个人又随便逛了一会儿,齐欢买了牙刷毛巾之类的准备路上用。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中午了,陈锦主动承担起了做午饭的责任。
齐欢随他。自己回到屋子里想着坦克模型该做成什么样,当初那个摆在橱窗里他觉得好看得不得了的坦克模型已经记不得长成什么样了,倒是在电视上看过真的,只是不知道做出来是什么样的。
“哥,吃饭了!”齐欢还在脑海里构思着做个什么样的好,陈锦一声招呼差点把齐欢的眼泪给喊出来。有一段时间,陈锦几乎天天这么喊他吃饭,那时他会不耐烦地说:“知道了。”
“知道了。”齐欢眨眨眼睛站起身。
“晚上的时候把鸡杀了吧。”齐欢把藏在自己面条下面的鸡蛋抽出来放到陈锦碗里,家里的米已经吃完了,两个人只能一日三餐吃面条,齐欢忘记买米了。
“为什么呀?”陈锦躲了一下没躲开,有些羞涩不敢看齐欢,这是他早上刚从鸡窝里掏的,他怕齐欢吃不饱,所以就自作主张地加了一个。
“吃。”
“鸡能生鸡蛋呢,可以生好多呢。”
“我去上学,照顾不了。”
“哥,我帮你看着。”
“你和我一起走。”
陈锦呆呆地看着齐欢,然后问:“去哪啊?”
“北京啊,哥带你去上学。”
陈锦低头吸溜了一大口面,抬起头看一眼陈锦,然后再低头吃了一口面,接着又抬头,一双大眼睛里映着齐欢的身影,眼泪吧嗒吧嗒落到了碗里。
晚上炖鸡汤,两个人都吃得很感动。陈锦是因为吃到肉,齐欢是因为那种感觉。
在关灯睡觉前,齐欢终于把那个坦克捣鼓好了,虽然没有上色,但是也挺像模像样的。站在一边的陈锦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看完后又依依不舍地放回了原位。
“你拿着吧,专门给你做的。”齐欢对他说。
陈锦不敢要,虽然他很喜欢。
从昨天开始他就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就好像自己做了一个梦,很美的梦,他现在很害怕这个梦醒过来。
“不喜欢?”齐欢对陈锦“表里不一”的毛病了如指掌。
“不是的,很好看。”陈锦连忙摆手。
“那就拿去玩吧。”
“哥,你是不是不要我了?”陈锦抬起头看着齐欢,一脸要哭出来的表情。陈锦的亲爸被警察带走前,曾拼了命地对儿子好,买好吃的,买好玩的,陈锦以为爸爸是像妈妈说的在外面赚了很多钱,结果他爸爸和一群穿绿衣服的走后就再也没回来。
“想什么呢你,你就这么不相信哥,哥是说话不算话的吗?”尽管他的确说话不算话过,
齐欢犹豫着上前搂着陈锦。齐欢不敢在肢体上对陈锦表现得太过亲热,他怕吓到小孩儿,况且对于14岁的陈锦他还有些生疏,他们之间横跨着17年存在于齐欢脑海中而陈锦一无所知的记忆。
就像陈锦小心翼翼地尝试着融入齐欢的生活,齐欢也在尽量让自己适应现在的陈锦。他们之间还需要时间。
齐欢胸前一片潮湿,他有些无奈地拍着陈锦的背说:“别哭啊,怎么动不动就掉珍珠啊,男儿有泪不轻弹听说过不?”
睡觉的时候,陈锦脸上还带着泪痕,枕边放着那个坦克模型。
齐欢侧头看他,猛然想起自己忘了一件最重要的事,陈锦的户口。
第二天齐欢就去了一趟镇上,齐欢的户口问题有些麻烦,可能还会多耽搁几天。
回来的时候齐欢听到自家院子里叽叽喳喳的都是小孩子的声音。
“……陈锦,也给我玩会儿呗,我送你几张纸牌……”
“你别听他的,他那些都是女的,不能玩,我的是金卡……”
陈锦站在一边有些局促,都是七八岁的小孩子,陈锦只比他们高出一点点。
见到齐欢回来,陈锦连忙迎上前去想接过齐欢背在背上的大米。
齐欢没给他,把手上的猪肉和韭菜递给了陈锦。
“晚上做饺子吃。”
“哥,还没过年呢。”
“我想吃了。”
齐欢喜欢吃陈锦做的饺子,最喜欢猪肉韭菜的。然而李文秀是个连韭菜味都受不了的。今天去镇上闻到了味道,齐欢特别怀念。
四五个小孩子见齐欢回来了一下子跑得没影了。很快大半个村子就知道陈锦家今日吃饺子!都嚷着让自己妈妈给做,被妈妈拿着扫帚打得抱头鼠窜。


、第六章

齐欢一直是一个很有目标的人,他知道自己要什么也知道为了达到目的做些什么。但是在后来那两年,齐欢觉得无论做什么,他都空得发虚,每天都恨不得对着人群对着车流吼上几声。这不仅仅是因为得到一切后目标的缺失,更多的原因是因为寂寞,因为没人和他分享成功的喜悦,因为他突然间茫然了,不知道自己爬那么高赚那么多钱是为了什么。
当初他穿行在车水马龙高楼林立的街道上,指着反射着阳光熠熠生辉的高楼对陈锦说:“总有一天我也会在这里有一席之地!”
陈锦也仰起头看着那高不可攀的摩天大楼说:“哥,你一定可以的。”但是我爬不了这么高怎么办?陈锦在心里的声音齐欢听不见。
现在回想起来,一切都恍如隔世。齐欢觉得自己老了,是一种心里透出来的沧桑。经历过太多,得到的,失去的,他已经分不清哪些更重要。一心一意费尽心机地挤进上流社会却发现自己终究先天不足,学得来他们的鲜衣怒马学不来他们的得天独厚。从一个穷小子成为远航集团总裁的东床快婿,原本应该飘飘然应该享受高高在上的优越感,到头来只有一种耗尽心血的无力感。
他想陈锦,不仅是因为陈锦对他掏心掏肺的好。陈锦就像是他小时候烤地瓜时不小心留在手上的疤痕。每次一看到,回忆起的不是当时烫伤的疼痛而是地瓜那种香甜的味道。陈锦就是留在他心底的一块疤,消不了抹不掉。
这几天齐欢一直在为陈锦的户口奔波着,天亮出门日落回来。可他丝毫不觉得累不觉得麻烦,早上吃得饱饱的出去,晚上又有人等着自己回来。这样简单而充实的生活让他觉得即使整日里围着柴米油盐酱醋茶打转也没什么。
重生一次就让齐欢变得淡然了吗?金钱、权力、地位对他没有吸引力了吗?齐欢自己也不知道。他觉得双脚离开地面太久,直到回到陈锦身边才让他有踏实的感觉。双脚踩在地面上,每一步跨的都坚实有力。
今天齐欢回来比较早。
陈锦和村子里的小孩儿玩了一会儿后就回家收被子了。
托齐欢那辆坦克的福,那群一见到新鲜玩具就走不动路的野孩子甚至把齐欢的院子开辟成了新的根据地,一有空就到这里来弹弹珠拍纸牌,地上被挖得东一个坑西一个坑,树荫底下更是惨不忍睹。
陈锦有些羞涩,一般都是看着他们玩,偶尔也会尝试一下。
齐欢知道陈锦心里是喜欢这种被人接受的感觉的,所以从来不会阻止他,虽然他觉得这些玩意儿实在是孩子气。
那些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子,每次见到齐欢都是一个跑得比一个快,这让齐欢忍不住怀疑自己长得真的这么没有亲和力吗?
“阿锦,”齐欢还没进门就叫开了:“过来让哥抱一下。”
齐欢大步跨进院子一把搂住还没反应过来的陈锦,被太阳晒得通红的脸上满满的都是喜悦。
“哥,什么事这么开心啊?”
“哥给你看样好东西。”齐欢从裤兜里掏出一个红色的小本子。
陈锦翻开,第一页上写着齐欢,第二页上写着齐锦。陈锦指着自己的名字说:“哥,这个字写错啦。”
“傻瓜,这个字花了你哥两千块大洋连同五天的时间怎么可能会错?”
齐欢一路上的心情都是激动的,这种激动在见到陈锦后变得波涛起伏。
陈锦一听这个本子值两千块动作马上变得小心翼翼神情异常谨慎:“哥,快,你快拿着!”那时的两千块对于陈锦来说就是天文数字。
齐欢就觉得当场被泼了一桶冷水,陈锦你要弄清楚关键不在于两千块钱而是现在你已经是齐家的人了好不好!齐欢心里有点窃喜又有点小小的罪恶感,自己这样做算不算违法犯罪行为;拐卖未成年儿童?管他妈的呢,反正老子认定了,谁也抢不走!
“我们明天就出发去北京!”他打算在这条路上把齐锦带得越走越远,让他没有反悔的余地!
齐欢从齐锦手上接过被太阳晒得香喷喷的被子进屋去了。
“哥,哥,我们鸡还没吃完呢。”齐锦跟在他后面说。
“也带走!去镇上的时候卖了!”齐锦大手一挥,又说:“今天晚上我们再吃一只!”
“哥,这个藏哪啊。”齐锦里里外外地找地方藏户口本。
“藏什么呀,这东西又没人要。”
“两千块呢。”
“……”
无论是杀鸡还是杀鸭都是要割断脖子慢慢放血才能让血放干净不积在肉里。鸡是齐欢杀的,因为手生,垂死挣扎的鸡弄得鸡血溅了一地,齐锦在一边看得有些心疼,对齐欢说:“哥,我来吧。”
这让齐欢男人的自尊心受到了小小的打击,手上一使劲,不小心整个鸡头被割了下了。齐欢耸耸肩道:“这样死的比较快。”
陈锦:“哦。”
最终这只身首异处的鸡还是陈锦搞定的,鸡胗鸡心鸡肝鸡肠子都没有浪费,就是鸡血被齐欢祭了土地公。 两个人都吃得满嘴流油,陈锦连手指头都添得得干干净净。
院外面早有小鬼头探头探脑的,陈锦看了一眼齐欢,又看了一眼院子里挤眉弄眼的小孩,忍了忍道:“哥,我可以把鸡骨头给黑子吃么?”黑子是村里不知道谁家养的狗,被一帮小孩子调教地只要有吃的就能做出各种千奇百怪的动作,齐欢喜欢管它叫贪吃狗。
“你去吧,以后这些事不用问我,你自己想怎么做怎么做。”看着陈锦雀跃的身影,齐欢忍不住叹了口气,这就是代沟啊!
齐欢收拾了碗筷,又收拾了衣物等东西,还洗了一个澡,坐在院子里一边乘凉一边等着陈锦回来。但是越等越不安,陈锦是个懂事的孩子,按理说他会早早回来帮忙收拾东西准备明天上北京,但是现在都快八点半了还没有回来。
齐欢变得有些焦躁,陈锦不安,其实齐欢同样不安,现在的日子就像是偷来的一样,谁知道哪一天会突然就回去了。
陈锦离开3个月后,齐欢就和李文秀离婚了。这场婚姻对于齐欢来说简直就是一场闹剧。齐欢知道自己做的不地道,甚至是让人不齿的。他辜负了一个男人,伤害了一个女人,还放弃了自己的女儿……同时他十多年的拼搏也付诸东流。李文秀就像是一件漂亮的衣服,现在脱下了这件衣服,他也没有脸面继续呆在这与他每一个细胞都格格不入的空中楼阁。
李文秀提出的离婚。她爱陈锦爱他野心勃勃爱他年轻上进爱他帅气俊朗,但是她忍受不了每日的争吵,忍受不了同床异梦的煎熬,忍受不了婚后的生活与婚前设想的落差……她年轻,漂亮,富有,她还有很多机会。她甚至有些后悔,他的父亲,一个看似忠厚的精明商人是对的,齐欢不适合她,她应该找一个门当户对的名门公子,会玩浪漫会哄她开心……李文秀甚至觉得丢脸,她曾和一个见到地上有瓶子都要捡起来卖钱的男人争一个男人!虽然她轻而易举地赢了,但是她觉得这是她人生的巨大污点!
当离婚协议书摆在齐欢面前的时候,他没有丝毫犹豫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就像无数次在交易合同上签字一样,甚至带着些迫不及待。
齐欢开始利用一切关系寻找陈锦,他不后悔自己这一段荒唐的婚姻,只有经历过他才知道什么是最重要的,而这段婚姻是一个必要的过程,但是齐欢为这过程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他找不到陈锦。
直到一天的午夜,一个陌生的电话号码吵醒了满身冷汗的齐欢,他颤抖着手指按下接听键,没有人说话,只有粗重的喘息声。
“……阿锦,阿锦是你吗?”齐欢的声音哑得厉害,他知道电话那头就是陈锦,他刚梦到他了。
齐欢一直叫着陈锦的名字对他说,他后悔了,他希望他回来……直到那喘息声渐渐停止……
齐欢听到陈锦叫他:“……哥……”
齐欢疯狂地开着车在这座城市四通八达的道路上寻找陈锦的身影。
天空微微泛白,再次响起的手机铃声吓得齐欢全身的血液都往心脏冲。
“请问您是陈锦先生的哥哥吗……抢劫未遂,陈锦先生当场死亡……他的最后一个电话是打给您的……请您来一趟……喂……喂……喂……”
颤抖着的手拿不住手机,整个世界都开始旋转……
陈锦就在离北京很近的一个小城市里,开车不过几个小时的距离。
办案的一个警察交给齐欢一个皮夹,是当初齐欢不要后被陈锦拿走的。里面有一张他和他的合照,唯一的一张,在公园里拍的,十块钱的快照,现在被陈锦剪下来放到了皮夹里,上面的陈锦还很年轻,羞涩地站在齐欢身边 ,脸上带着浅浅的酒窝……
陈锦总是把买来的新东西给齐欢然后自己用齐欢剩下的,旧的衣服,旧的鞋子,剩菜剩饭……唯一的好点的衣服还是齐欢第一次拿到工资给他买的外套,他总是留着过年的时候才拿出来……
齐欢拿着手电出去找齐欢,远远而来一个身影。
“阿锦,是你吗?”齐欢的声音点着一丝自己都不易察觉的紧张。
“哥,对不起,我看电视看迷了,忘了时间。”
“以后太晚了就不要出门好吗?哥会担心。”
“嗯。”
“哥,吃西瓜,可甜了,三婆给的。”
“……你吃吧,哥吃西瓜都吃怕了……”
 

、第七章(番外一)

齐欢去B市读大学,他奶奶拄着拐杖一直送他到车站,看到他上了车还舍不得走。
齐欢眼眶红红的,鼻子酸酸的,他赶紧回头,怕自己一忍不住就在大庭广众下哭出来。他爸妈去世早,从小是被奶奶带大的。现在外出求学,奶奶年纪也大了,有个什么事都没人照顾……
但是齐欢从来没有想过要放弃读书,他不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庄稼汉,也不是只知道挣钱生娃的土娃子,他在市里上的高中,繁华的世界给了他太多的刺激,而他能够握在手里的又太少。
拼命地读书,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能够对所有的一切都不在乎,这是什么都有了的人才有资格享受的特权。齐欢对于城里人那种微微带着鄙薄的表情即厌恶又羡慕。
到了火车站的时候离他坐的班次开车还有2个小时,就找了个地方坐下,将行李堆到身子前搭在上面养精蓄锐。他买的坐票,W市离B市有2天2夜的路程,不养足精神他怕自己吃不消。
总觉得人群中有人一直在看着自己,齐欢觉得浑身不自在,以为自己被小偷给盯上了,将行李检查了一遍,也不休息了,转头打量着四周。一眼就看到了被人群冲得左摇右摆的陈锦抱着个塑料袋正眼巴巴地看着他。
“你怎么到这来了?”
“哥,我去北京打工。”
“胡闹!你这么点大打什么工啊,到时候怎么照顾自己?出了事怎么办?”
“我已经14了,村里二毛13就出门打工了。”
“别人出门打工是有人带着,你有吗?外面世道没你想的那么简单,要是出了事吃了亏你上哪去说道?听哥话,回去,等哥放假回来给你买礼物。”
“我不回去,我就是要去北京,车票我都买好了,我可以养活自己的,我还能给你挣学费呢。”陈锦缩着脖子道。车票钱是他偷得袁宋英的钱买的,现在就是打死他,他也不会回去的。
齐欢瞪着眼睛被他气乐了:“你……我用得着你给我挣学费?”
“哥,你让我跟着吧,你不让我跟着,说不定回来就见不到我了。”
齐欢叹了一口气,呆在那个家里,的确有凶多吉少的危险况且村里小孩出门打工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就说:“要跟就跟着吧,到时候吃了苦头你就知道了。”
陈锦其实就像是扒着救命稻草一样扒着齐欢,他舍不得齐欢走。
陈锦跟着齐欢外出打拼,齐欢在学校读书,他就在外面给人打工。
才14岁的孩子,根本没人要,后来学聪明了就给人说自己18岁;看着却像是12岁,还是没人愿意要他。长得像根豆芽菜,力气也小一看就是做不了多少活儿的,要是给查人出来还得陪钱,所以陈锦一说自己是来找工作的,立马就给轰出来了,连商量的余地都没有。
回头陈锦却对齐欢说自己找着工作了,包吃包住老板人很好之类的。齐欢虽然也怀疑,但是看着陈锦眉开眼笑的样子也就觉得可能陈锦真找着工作了,也许没他说的那么好,但是应该也不差。
陈锦每个星期都会往齐欢的学校跑,第一次的时候跑到了教学楼里,站在齐欢教室门口扒着窗户往里看,给齐欢吓一跳。一下课就把陈锦拽到了角落里。
“你怎么来了?”
“哥,我给你送吃的。”陈锦举着饭盒讨好地看着齐欢:“哥,你学校可真大啊,房子一栋栋的都这么高可真好看,我问了保安才知道你在这栋楼呢,但是他不让我进,我爬墙进来的,找了好久才找着你,这教室可真多……”一边说着一边转着脑袋打量着周围,满眼的新奇与羡慕。
齐欢满脸古怪的看着陈锦:“你一个个找过来的?”
陈锦点头。齐欢哭笑不得。
“哥,学习很累吧,我给你带了炖肉,可香了。”
齐欢坐在学校人工湖边的长椅上大口地扒拉着肉。为了省钱,齐欢平时就是馒头就咸菜,填饱肚子最重要,肠子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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