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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手遮天[穿] 作者:碧雪加热-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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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枰�
这成本和售价一比,孙定没法镇定……太暴利了!
徐氏感觉自己像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她只管抓药,什么时候这方子成偷的了?再说这也算是乐言之在她眼皮子底下写的。于是徐氏不买账道:“什么偷得你的秘方?这可是我们这儿言之那孩子给我的方子,你那什么丸药,我听都没听过!再说!你也说秘方,你能有就不兴别人也有秘方?”
丁公藤本着有话好说的态度没有翻脸,但是却被这妇人先一步翻了脸,这面子有些挂不住,于是果断厉声道:“只要跟我们的配本秘方一样的,就算是偷的!你拿着偷来的方子配药?还是一个孩子给你的方子?那就说明不是正经郎中开的方子了!一孩子怎么会有这种秘方,摆明了就是偷来的!”
说着视线转到孙定脸上,“非郎中开的方子你们也敢配药?这不是胡闹!!幸亏是偷我们的配方,这要是万一哪个人给胡乱开,最后被骗钱误命,这责任谁来担!”
孙定被丁公藤两句话吓得不轻,赶紧从徐氏手里拿过来那提草药,让伙计把银钱还给这徐氏。
徐氏急了。
儿子徐三吃了几天这副中草药,效果虽然不是很明显,但是热度却一点一点的降了下来。再说这药一个疗程就十五天,他这才吃了几天就有了效果,比郎中开的安神的中药可管用多了。
但是现在却说不卖就不卖了!
这儿不卖了让她上哪儿买去?这镇子就这么一家药铺,徐三还在家躺着等熬药!
徐氏也不管三七二十一,破口就骂,“你说偷就偷?你凭什么这么说!你说不卖就不卖?凭什么都你说了算!待会儿我就去县衙敲鼓,我就不信还没有王法了!”
孙定还是一副不能卖的态度,丁公藤冷冷的看着徐氏。
徐氏没辙,只能一把推开挡门的随从孙佐,气呼呼的大步迈了出去。
再击鼓,也得先回家把儿子安顿好了再说!或者想想其他办法。
见徐氏走远,丁公藤才又慢悠悠背着手踱回了椅子那儿,重新坐下来,慢条斯理的问道,“这妇人说的言之,又是哪位?看来下午有必要去趟县衙看看刘县令了……”
这边县衙内风波暗涌,那边南宫毅却一点都不知情。
昨天晚上失眠后,这天上午才又补了个觉,一睁眼刚好日头正中,他开始坐不住了。昨天一起吃饭的时候他和乐言之约好了明日到他家看望他,但是他要带的东西还不知道做好了没有。放心不下就赶紧去绸缎庄看看情况。
这一走,刚好错过了丁公藤的拜访。
下午再回来的时候,南宫毅手里多了两身上好绸缎做成的衣裙,这两身衣裙一整晚都郑重其事的摆在南宫毅枕前。
南宫毅侧躺在床上,盯着眼前的东西,终于安安稳稳的睡了过去。
乐言之每天雷打不动的大清早就跑去半山破庙给孟尧换药,孟尧的情况日渐转好,但是这药也用的差不多了。乐言之开始为难,他看看自己荷包里剩下的仅存的一点点钱,这点根本就不够再支付孟尧的草药钱,但是他又不想再跟唐依秋伸手要。
他一路琢磨怎么弄钱,不知不觉的就走到自己家门口。
赚钱的方法还是没有想出来,乐言之打算回去一边练字一边琢磨。
日头刚有些偏西,乐言之家的院门就被拍响了。
唐依秋为了不打扰乐言之习字,赶紧从厢房跑了出来去看看是谁在敲门。
门一打开,唐依秋感到惊讶和意外,门前站着一个一身青衣的男子,一表堂堂气度不凡,这男子正微笑着看向门内,手里还捧着一个缎子包好的大包袱。
“请问这里可是乐言之府上?”南宫毅彬彬有礼的问道。
这一定就是言之跟他说过的要来拜访的朋友,可是没想到是这么一位年轻有为之士。于是赶紧回礼道,“正是这里。想必这位就是言之说的那位朋友?”
“正是在下。”
“快请进。”唐依秋侧身让道。
南宫毅把手里的包袱双手捧给唐依秋,“上次言之为了给我包扎伤口,毁了自己的衣裙,所以在下定了两套过来作为答谢的。”
乐言之的苦衷(四)
唐依秋赶紧接过来包袱并且道谢,不过这一过手,即便隔着一层缎面的包袱皮,唐依秋也心里着实一惊。
这什么货色,怎么能瞒得过唐依秋?她多少年前过的可是天天穿绫罗绸缎的日子,这布料好坏,一摸就八|九不离十了。
但是这包袱已经接了过来,也不好再退回去,唐依秋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这时乐言之的出现拯救了唐依秋崩坏的思想。
乐言之听到院子里有说话声,探头一看果然是南宫毅这家伙,心道这人还挺准时,说来就来,说几时就几时。
自己正练字练得枯燥,趁机赶紧屁颠屁颠的跑了出来。
只是这屁颠屁颠的跑,印入南宫毅的眼中,却成了乐言之如蝴蝶般风姿轻盈的飘了过来……
三人立在院子里。
唐依秋突然发现这个事实,赶紧招呼南宫毅道:“这位公子快请……”进屋?进谁的屋?乐言之虽是个小子,可是现在他是伪姑娘,那房间就算是闺房,怎么能让个男子随便进“闺房”。
进自己屋?虽然自己现在是书生扮相,但是实际却是个真正的女人啊!就更不能让一个陌生男子进自己屋里了。
然后,“……快请坐!”唐依秋指着院子里的一个石桌椅,让南宫毅坐在那里。
这还是房东留下来的,不大的院子里有些占地方。但是因为实在是搬不动,所以才这么留了下来。
南宫毅道谢后,直接坐在石凳子上,没有觉得任何不妥。
唐依秋端出来简单的茶点放在石桌子上,招呼后自己找借口去了厨房,本来人家就是找乐言之来玩儿的,她就不在那里惨呼了。
乐言之坐到南宫毅对面的石凳子上,随手拿了一个小点心塞给南宫毅,自己也拿了一个一口塞进嘴里,结果脸蛋子立刻鼓了起来。
南宫毅看了半天,咳了一声,问道,“乐言之刚才是否还在习字?”
乐言之点点头,“嗯,我的毛笔字是从头学的,一点功底都没有。已经学了好几天了!”
“哦?”南宫毅奇怪,“那天看到言之识字,还以为多少会写一些。”
“拿石头会写啊,树枝也会写,只要是硬的东西都会写,就是毛笔不会写。”乐言之解释道。
万一给人一种自己目不识丁的感觉,就丢人丢大发了。
南宫毅觉得眼前这人怎么什么都那么特别啊!连写字都不是从一般的路子来的。然后他就对乐言之的墨宝很感兴趣,不知道是不是写出来的字也跟人不一样呢?
“哦……既然会写,那可否赠我一副墨宝?”
乐言之马上摇手,“赠?没法赠啊,那写的字没法看啊!不如你赠我一副吧!没准有人喜欢,还能卖钱!”
“言之很缺钱?”
“没没!开玩笑的呵呵!总之……南宫兄赠我一副好吧?”乐言之认真地盯着南宫毅。
对上这副炙热的目光,南宫毅怎么能拒绝?
头一大,兴一起,南宫毅一捋袖子,痛快道,“那好,还请言之为我磨墨!”
“为你磨墨?”乐言之眼珠子又咕噜一转,“请南宫兄稍等。”接着转身往厨房跑,并且故意大喊道,“爹!咱家厨房还有馍馍吗?南宫兄要给我题字,但是要我喂他馍馍吃!!”
喂我馍馍……吃!
这院子不大,声音不小。就算南宫毅耳聋,也没法装作听不到。
咚的一声,南宫毅脑门磕在石桌子上,内心默默的泪流满面,他就知道,就知道,一面对乐言之,总会有什么稀奇事情发生,这好么,他要求喂他馍馍,要是传出去,这脸以后往哪儿搁?
这以后,还怎么说“为我磨墨”这句话啊!
再抬头,正巧看到乐言之走了出来。南宫毅第一反应就是紧张的盯着乐言之的手。
抬手不着声色的抚了抚胸口,还好,拿出来的不是馍馍,而是正经的笔墨!
挪开茶杯和点心,乐言之把笔墨纸砚铺好在桌子上,接着熟练的开始添水磨墨。
这件事情这几天乐言之经常做,除了还不能调出浓稠度刚好的墨来,这来回绕圈的磨,他是一点问题都没有。
唐依秋倒是不担心乐言之的安全,毕竟心里清楚这根本就是一个男孩子嘛,跟一个青年在一起,不会吃亏的。
而且这青年看起来还真是不错,要是真的有女儿,给他们发展一下也圆满了。
为了不让小年轻们玩的不自在,唐依秋趁机准备去街市买些东西回来。打了招呼就出了门,院子里只留下南宫毅和乐言之二人。
南宫毅看着乐言之磨得辛苦,不由得就抢了过来自己开始磨,乐言之抱着毛笔趴在桌子另一端,心里暗想,不知道他的这一副字,能卖多少钱?够不够给孟尧买药的?
南宫毅看到乐言之趴在自己面前有些心不在焉,只当是以为他习字时间久了累了 ,也就没有去打扰。
两人就这么都不说话的一个磨着,一个看着……
竟然也没有觉得尴尬。
不大一会儿,南宫毅就磨好了浓稠刚好的墨汁。
乐言之看到南宫毅沾好墨汁提笔,马上兴奋的眼睛透出惊喜之光,不知道南宫毅能写出什么来。
可是……
只见南宫毅拿着笔一顿,从石凳子上站起来,绕了半个圈走到乐言之旁边,将毛笔递给乐言之,道:“言之写两个字试试。”
咦?乐言之看着南宫毅,不好意思的拒绝道,“我写的不好看啊,估计都认不出来,还是南宫兄赠我一幅字吧!”
南宫毅柔和的笑道,“赠字不急,我想看看言之现在写到什么程度,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也许我可以稍作指点,虽然我南宫毅也不是什么书法大家,不过自幼开始习字,对一些基本的东西稍微还是懂些。”
言之一听有道理,不如趁机让他指点指点,救救自己那可怜的爬行字体。
平时不太敢去问唐依秋,实在是担心唐依秋会发现现在的自己和以前的自己字体不同,也因此每次大多都是在唐依秋不在家的时候自己练字,而且写完了的纸也都马上就处理了,不是烧了就是扔了。
唐依秋只当他是爱干净,眼里容不得垃圾。
乐言之这次没有客气,接过来毛笔后手肘支在石桌上就打算开始写字。
笔还没有落到纸上,南宫毅在旁边稳住了他的手腕,“等下,言之这么做姿势不对。”
“呃……”乐言之有些尴尬,他这么多天为了省劲儿,都是这么干的,至于什么才是正确姿势,他是真的不知道啊!“姿势?我应该怎么摆?”
南宫毅站旁边想了想,扶着乐言之的肩膀让他站了起来,“先站起来写试试,记得手肘千万不能固定。”他把乐言之的胳膊自然地捋了一下,“联系字的基本功,指要实,掌要虚,掌要竖,腕要平。保持这个姿势的话,手肘必然会悬空而且最好高于手腕。”
乐言之认真地听着,随着南宫毅摆弄的姿势试着开写。
果然,比自己练着是好多了,而且这个姿势写出来的字,好像也没有那么爬行了。
“言之现在身高还不够,因此如果日常习字,最好还是要站立,而不能坐下来。你看,”南宫毅指着乐言之写的其中一个字的拐弯解释道,“这里的着力点没有用对。”
说着,南宫毅走到乐言之身后,将自己的手轻轻覆盖住乐言之握着笔杆的手,微微用力。
乐言之在一次写同一个字,但是在拐弯处却比原来平滑很多,劲道很多。
“明日午后言之可有时间?”南宫毅就着姿势没有松开,但是笔锋已经离开纸面。
“明天……”乐言之想都不用想,“午后有时间。”
南宫毅不容拒绝的温柔说道,“那就明日午后,还记得上次你睡觉时的那棵柳树吗?”
乐言之抬起眼皮想了想,摇摇头。
“就是前日吃饭时咱们在那里碰面的那棵柳树,离那个山坡的拐弯处不远。”南宫毅提醒道。
“哦!”乐言之一跺脚。
本来想一拍脑袋,不过他的一只手被南宫毅抓着捏住毛笔,应一只手被迫按着纸面,为了表达他想起来了,结果只能跺脚,“那里我记得,从山坡一转弯就看到你了。”
“对就那里,”南宫毅很开心,“明日午时,我在那里等你,有事情要跟你说,言之一定要来。”
说完才松开乐言之,转身坐到对面,看着乐言之的表情。
乐言之没怎么想,直接答应了。
反正白天要去破庙,怎么都会路过那里,顺路的事情,有什么好矫情的。
唐依秋终于买东西回来时,发现院子里只有乐言之一个人站在那里认真地练字,南宫毅不见了。
好奇的问了问,才知道已经走了。
唐依秋有些为难的跟乐言之开口道,“言之,娘觉得,那个南宫毅对你……好像很不一般!”
乐言之脑子里反应的确是南宫毅因为他的言论特别所以对他也很特别,笔没有停下来,继续在纸面上书写着,嘴里道,“嗯,可能是因为被我吓到了吧!”
南宫毅的求婚(一)
孟尧觉得今天乐言之来的有些晚,而且还有些心不在焉。给他换药的时候总觉得像是在走神,目光还时不时的呆滞一下,偶尔能听到他微微叹口气。
不禁感到奇怪,忍不住问道:“言之姑娘为何总是叹气?”
乐言之又轻叹一口,耷拉着肩膀说道:“不知道有什么可以赚钱的方法,想了好多个,都不成功啊!”
昨天还指望拿南宫毅的笔墨去卖钱,结果人家一个字都没写,都是抓着他的手写的。这样还怎么算南宫毅的笔墨啊?明明就是他自己的!
“言之姑娘想赚钱?”孟尧感觉好奇,这丫头看穿着不像是家里穷到需要让一个孩子想办法出去赚钱的地步啊!
“嗯……”乐言之诚实的点点头,“眼看你要换的药马上就要用完了,而且我也不想再跟我爹要钱来买药,这样容易被人怀疑,所以只能自己想办法赚些钱,昨天本来有一个好机会,结果错过了,可惜啊!!!”说完一声懊悔的长叹!
孟尧有些尴尬和过意不去,他没想到因为自己的情况会让一个姑娘家这么困扰,突然有些觉得自己真没用。但是……就现在这状况,相当于死人一个,除了能自己呼吸什么的,他也有用不起来!
孟尧有些为难!
乐言之发现了他的情绪不对,才想到估计是刚才自己的一番话给他造成负担了,赶忙道歉,“别、别多想,我没有责怪你的意思,我就是没事儿瞎琢磨来着。真的!”
孟尧也不好意思了,“让你照顾这么久,都不能表示什么,真是感到惭愧。”
……
跟南宫毅约好了是正午在这颗柳树下,乐言之给孟尧换完了药出来后看时间还早,自己也没什么事儿做,看到河面清澈波光凌凌,他突然有了一个想法。
走到河边脱了鞋袜坐到一个比较干净平滑的石头上,脚丫子放到水里,沁心的凉意马上传遍了全身,惹得乐言之打了个哆嗦。
哆嗦过后竟然觉得浑身都舒服,他就这么把脚放到河里泡着,顺便偶尔扑腾扑腾水花。
收了人家贵重的礼物,总得回点什么小礼表示一下感谢!
这是乐言之上一世从小就养成的习惯。
乐言之昨晚看到南宫毅送他的两套衣裙,当时觉得很无语。以他现在的身份,根本没法穿出去,那个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孩子穿的衣服嘛!还有啊,两身那么华丽的绸缎衣裙,他感觉直接出嫁都没问题了啊,如果把颜色都换成红色的话!
就算不用唐依秋说,他也看得出来这衣服一定很贵,因此拿什么东西做回礼,着实愁坏了乐言之。
又不能贵了,他没钱啊!还不能太普通了,不然就显不出心意了!
结果就是这天一大早,乐言之没有急于到孟尧那里给他换药,而是去街市晃悠了一圈。
晃了一圈不假,问题是,他还是没想出来送什么给南宫毅!
没想出来送的东西还不要紧,要紧的是,他居然看到一个卖糖葫芦的!
这还是他到这个世界来,第一次在这个街市上见到卖糖葫芦的!
这东西好不好吃,就看你觉得他金不金贵。要是放在前世,十根糖葫芦摆在乐言之面前,他都不见得会看一眼。
只是这次,他居然觉得有口水分泌出来。
默默走到那个卖糖葫芦的身后,乐言之悠悠一声,“多……少……钱……啊……”
糖葫芦人浑身一哆嗦,下意识的回头看,才发现是个臭丫头搞鬼!“一钱十文!”这人没好气的说道。
还有零有整啊?!
乐言之低头翻翻自己荷包,里面躺着的还是那可怜的三钱银子,抠门儿的搞价,“便宜点嘛,我天天都在你这儿买,一钱行不行?”
“姑娘!”糖葫芦人嗓门也不小,“这你可说谎了啊!我这都半年了没出来了,今天是第一天,你上哪儿跟我天天买啊?”
乐言之闻言,有些失望的低头绕开糖葫芦继续往前走,寻找能送给南宫毅的东西。
离糖葫芦不远的一个小胡同里,南宫毅骑着马停在拐角处饶有兴致的看着这一幕。
可想而知,乐言之最后还是空着手从街市出来,慢悠悠晃到山上给孟尧换药去了。
坐在河边的乐言之看着这条清澈的柳河,里面时不时有小鱼跑到自己脚边轻吻一下,乐言之琢磨,是不是自己脚丫子有味儿啊?还是小鱼看到东西就想过来研究一下啊?
乐言之脚不敢动,享受着小鱼的亲近,头却偷偷左右瞟了瞟,看看是不是有人来。
虽然看到的结果是没人来,但是乐言之还是打消了闻一闻脚丫子的念头。每天都洗,应该挺干净!
正午的太阳扎扎实实的照在地上,乐言之身上有些燥热,不过幸好还有树荫和河水,这缓解了不少烦躁的心情。如果能不女装,他现在恨不得想脱光了下河游一圈,或者不游泳,哪怕是光个膀子也好啊。
真不知道这八月底九月初,为什么还会有这样燥热的中午!
伴随着乐言之脚丫子划拉河水的哗哗声,身后由远及近的想起来不缓不慢的马蹄声。
乐言之心里一乐,来了!
扭头看去,果然是一匹大马跟在南宫毅身后,正往这边走来。只是这南宫毅手里拿着什么?阳光有些刺眼看不太清楚。
乐言之没有移开视线,一直看着南宫毅的行动。南宫毅把马拴在不远的树干上,转身朝这边走了过来。
到眼前,南宫毅伸手递给乐言之一东西,乐言之一看,咦?糖葫芦?上面糖有些化了,可是南宫毅怎么想起来买这个?而且自己早晨也才问过这个。
“糖葫芦?”乐言之拿在手里,奇怪的问,“为什么买这个?”
“看到了,就想买给你。”南宫毅坐在比乐言之高一层的石头上,盯着河水里乐言之的脚丫子看。
“谢谢!”乐言之开心的道谢。今天正好想吃这东西,可是总让别人给自己花钱,这好么?
南宫毅视线还是没有离开乐言之的脚丫子,语气却装作随意的说道,“不客气。”
南宫毅觉得乐言之这个家伙太没有防备心了,对自己是这样,不知道对别的男人是不是也这样?
最起码的,他们这个年龄,男未婚女未嫁,最避讳的就是摸到手和看到脚,这些都是婚后夫妻才不用避讳的东西,但是他们现在都处于适婚年龄前的敏感时期,这乐言之就对他这么不设防……
想到这里南宫毅有些觉得开心,只要对他不设防就好,就说明接下来的决定会取得成功。
但是相同的,言之这家伙要是对谁都不设防,这可怎么办,这要是被别的男人误会了,他得有多么危险啊!
看来自己必须要更近一步了。
乐言之嘴里吃着糖葫芦,脚丫子也不老实,时不时的往上面踢水,还伴着傻呵呵的笑声。
结果这个傻呵呵的笑声,飘到了仅一步之遥的南宫毅耳朵里,愣是变成了银铃般清脆又欢乐的悦耳之声!
没一会儿乐言之就嘎巴嘎巴的把糖葫芦吃完了,这脚也泡够了该上岸了。再泡下去就该满脚褶皱了吧。
南宫毅自然又顺手的把乐言之嘴角沾着的糖粒捏了下来。
本着不能让脚着地脏了的信念,乐言之左看右看,寻找最佳爬上岸的姿势和路线。
刚想翻身跪起来,身体却突然腾空。乐言之吓一跳,下一刻他就明白过来,有人助他一臂之力。
这人除了南宫毅还能有谁?!
南宫毅打横把乐言之抱起来,放到上次他们睡觉的那颗柳树下,让乐言之靠着树干坐好,接着蹲下来拿起自己的衣摆,内里外翻,抓起来乐言之的脚给他裹了裹,再松开脚丫子已经没有水滴了。
然后南宫毅起身去拿乐言之放在河边的鞋袜。
乐言之满头黑线,这人还真把他当女孩子看了?伺候的太周到了!而且这身体再怎么年轻,自己也是一个跟眼前这小伙年龄相当的人啊!居然一个大男人被另一个大男人打横抱起,还抱的那么轻松,虽然……没办法,谁让自己现在才十二呢,可是心里就是不甘心!
南宫毅没有说话,再折回来的时候手里已经提了一个包袱,是从马背上解下来的。包袱展开平铺在乐言之面前的地上,乐言之一看心情舒畅了,刚才要不是一个糖葫芦垫吧肚子,估计这“咕噜噜噜”声音早就又传了出来了吧!
乐言之挨个看过去,嘿,还真不少,已经切好片的酱牛肉,一壶小酒,几个白白的馒头,还有上次乐言之没少吃的春卷……人一饿了就不能看见吃的,不然不管什么东西都能刺激唾液的分泌。他赶紧偷偷咽下口水,要是真滴出来就麻大烦了!
“上次看到言之很喜欢吃这些,所以我又买了点,咱们的午饭,就在这里吃可以吗?”南宫毅征求的看着乐言之。
乐言之开心的点点头,“好啊!我最喜欢这样了!”这不就是野餐嘛!古代的野餐啊!
两人一阵风卷残云,野餐结束了。那壶小酒乐言之只尝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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