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预定的媳妇-第1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穆玉是从小养在何羡仙家的——童养媳。
这个消息比股市崩盘还让他震惊。
怪不得她总是对他若即若离,怪不得每次他们能更进一步的时候她总是推三阻四。
原来是这样。
严子俊坐在床头,久久地陷入了沉思。
***
泽鑫是个主打平面设计、喷绘、媒体投放的公司,公司里的员工年纪普遍都不大,统共也就几十来号人。公司不大,只占了写字楼的一层。因此,虽然各个部门设立分明,职责清晰,平时大伙儿却也挺喜欢串门,但凡有那么一点儿事总能传得公司上下皆知。
早前就为着穆玉连收蓝色妖姬的事儿闹得大家都晓得了穆玉这号人的存在。周五下班时那桩不大不小的对峙又被几个人瞧了去,到周一饭前午后闲聊的时候,又被不经意地提了起来。
穆玉面对他们饱含深意的打量甚感无奈,直道严子俊此人阴魂不散,莫名其妙地让她变成了他人的饭后茶资。不仅如此,连严敏之都寻着空隙跟她聊了几句,话里话外都有打探□□的意思。
穆玉平时直属方灵领导,做的设计方案都是直接交给方灵的,平时跟严敏之在公事上接触并不是很多。倒是陈宁宁被派给了严敏之,常常搞不定事了会请穆玉帮忙,所以穆玉对严敏之的性子还是有一定了解的。
此人做事追求尽善尽美,性格略跳脱办事稍粗糙的陈宁宁就被她抓包了好几次,虽然没有遭到严厉批评,但陈宁宁对她是有些惧怕的,每次听严敏之找她去办公室都脸色惨淡,直呼“救命”。
穆玉对此真是哭笑不得,陈宁宁算是被严敏之治得死死的了。
穆玉不知道严敏之是因为知道当事人有她的堂哥严子俊在,还是出于所谓的什么好奇过来跟她闲聊,她心里坦然,便直言以告说:“那天说起来还真是误会。我走路没注意,在台阶上绊了一下,严先生正巧路过就扶了我一把。仙……我弟弟过来接我回家跑得太快才不小心把他撞倒了。这七凑八凑地就成了大家口中的‘情敌对峙’了。”
严敏之当然不相信正主穆玉的说法。先不说事实如何,严子俊的脾气他是知道的,如果真是凑巧路过,以他的性子,任是别人摔得骨折,他也是不会伸一下手的。更何况,路过?这词可让人捉摸了,他没事怎么就能路过她们的写字楼楼下,还偏偏那么巧地扶住了穆玉,再被人不小心撞到。这话骗骗别人也就算了,要糊弄她那可真是笑话了。
不过,关键不在这里,反正她已经从穆玉的话里明白了她的意思。从她清澈坦然的目光里,她看得出,不管事情如何,穆玉对严子俊肯定是没有抱着什么想法的。
看来现在就只是严子俊一个人在瞎折腾了。
这样反倒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石头一直在想,大何怀疑阿玉跟严大少有JQ的时候,咋就不对阿玉发火,一直只是担心阿玉离开他,得到她的保证就完了,一丁点都没有“惩罚”啥的,后来我觉得大概可以这么解释。
我们如果养了一条非常喜欢的宠物犬,结果有一个陌生人天天给这条萨摩耶好吃的,然后有一天这条萨摩耶就屁颠屁颠地要跟着那个路人走了,你肯定是恨那个拐骗你家狗狗的人,不会怪狗狗的吧?
这样一想,好像就好理解多了。
这两章改的总不尽如意,但以石头的水平,暂时就这样啦,大家先看着吧。

、第 21 章

晴空咖啡馆二楼,幽静的室内,有轻盈悦耳的女声幽幽响起,语气中是难以掩盖的好奇:“早几天楼下碰到的那姑娘就是你口中的阿玉?”
正在喝冷饮的何羡仙抬头瞟了对面的沈依夏一眼,轻描淡写地“嗯”了一声。
“哎这可真是缘分,他们部门差不多每天都会买我们的咖啡……”
沈依夏孜孜一笑,正大发感慨着就听何羡仙打断她了她的话,颇为埋怨地说:“太过分了,那你怎么不早说?”
沈依夏嘴一撇:“这我之前怎么知道他们部门里有个你要找的人啊?你也太无理取闹了。”
反正,只要碰到这个阿玉的事,这人全身上下都跟平时不一样了,那眼睛也亮了,心情就好了,说话都跟飘着一样。她早看出来何羡仙对那传说中的阿玉不一般,跟他认识以来,两个人每每谈到一个话题,他总会不自觉地说到阿玉,任何事情都能扯到她身上去。
阿玉很漂亮,阿玉很温柔,阿玉很聪明……
阿玉是他的青梅竹马,阿玉喜欢种花花草草,阿玉还会做好吃的……
总之,在他的心目中,这个阿玉就是全天下独一无二举世无双才色双绝的大美人。
要说他对阿玉没意思,那就是骗鬼了。瞧他提到她时那一脸绽开的笑意与怀念,任谁都看得出这个阿玉在他心里面的分量。他的世界似乎是跟那个阿玉连在一起的,少了她,他也就不完整了。
因此,那天下午,当她看到他见到那个女人激动得嘴唇发颤时,她就隐隐猜到了事实。
她听到他喑哑着颤抖的叫她“阿玉”,普普通通的称呼,配上他这样惶恐颤颤的口气,却让她这个旁观者听了都是心里一酸,心头好像堵上了些什么似的。
在那一瞬间,她清晰地感觉到了自己内心深处的羡慕,还有,嫉妒。
是的,她羡慕那个还算不上认识的女人得到了这个男人全身全心的爱慕,更嫉妒她,如此轻易毫不费劲地赢得了一颗稚子之心。
她是多么的希望,那个消失了近一年的男人也能如此饱含情意地唤她一声“依夏”。可是她深刻地知道,他不会,这种认知让她心里充满了绝望。
他永远只会温文尔雅地对她说“沈依夏,谢谢你”,“沈依夏,再见”,还有“沈依夏,真巧”。
是啊,真巧,那半年来,无论他跑哪游玩,都会恰恰好地跟她相遇,何止只是凑巧,他却只用一个“巧”字来轻松地形容他们的际遇。见到她时,他会对她笑;分开后,他却也不会主动联系她。这种不温不火的相处叫她几欲疯狂,她脑子笨,实在是看不出,他到底有没有明白她的意思。
好不容易,她鼓足了勇气,半开玩笑地说想跟他一起结伴旅游,他似乎愣住了,半天都没有说话。她难受极了,以为他要拒绝,可他最后还是说“好”。
他一定不知道,那一刻,她欢快的心都要跳出来了。他怎么会知道,因为他这么一个简简单单的“好”字,她开心得一晚没睡,那个他笑着说“好”的场景她回味了整整一个晚上。
她以为,她终于盼到了她的白马王子。他温柔又持重,一路体贴地照顾她,凡事都与她有商有量。从布达拉宫到桂林的那一路,他们一块儿戏耍,看上去真像是一对伴侣。
真好笑啊,那时的她,为什么只看到了他仪度翩翩的得体,却忽视了他温文尔雅下的疏离呢……
“喂!”
何羡仙自己可以心不在焉,却无法容忍正在跟他说话的人走神,见沈依夏此时双目无神,跟他话说了一半就开小差了,很是不悦地瞪了她一眼,终于把她拉出了过去的回忆中。
沈依夏不好意思地笑笑,总算还记得先前的话题:“咳,我刚还说呢,你找着她了,怎么还闷闷不乐的?”
“嗯……”何羡仙兴致缺缺地喝了口奶昔,一脸的无奈与低落,“她好像没有回去的打算。”
重逢一个星期来,他自认为自己已经相当隐晦地旁敲侧击了n次,都没看出穆玉有准备跟他一块回S市的意思。难不成,她真是打算在这定居了?
一想到这,何羡仙就头疼不已。
再加上早几天还被他撞见有男人接近她,虽然她万分保证那只是一个误会,可是,这种自己的东西被人觊觎时刻准备着偷盗的感觉实在是太不妙了好不好!何况,那男人看起来还人模狗样的,一看就只是是个擅长甜言蜜语的,万一阿玉脑子一个发抽跟他跑了,他到哪去追回来啊?
说起来就是一堆泪啊,他追个媳妇容易么他!
为什么她就不能跟以前一样乖乖地陪他身边呢?
“你们不是青梅竹马吗,难道其实你只是单相思,她……不喜欢你?”沈依夏有些奇怪,她之前一直以为他们两个早就在一起了,后面估计是个什么事拆散了他们来着,那姑娘才会一个人走了,然后他又追过来了,莫非她有什么地方搞错了?毕竟,虽然她好奇心强盛,可也只是听过他闲聊中说起的那么几句只言片语,其他的都是自己拼凑出来的,猜错也是正常的。
何羡仙尴尬地咳了声,没有说话。
沈依夏立刻就明白了,乖乖,还真是单相思,可不是她以为的虐恋情深。
这个……
沈依夏不知道自己的心理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变态了,一知道原来他还没追上那姑娘就乐了,蓦然产生了一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强压着兴奋斟酌着问他:“那你准备怎么办啊?她要就是不喜欢你呢?”
她这话一出,何羡仙本就意兴阑珊的脸倏然间就沉了下去,目光如炬地看向她,几乎是用辩驳的口吻气呼呼地低吼:“谁说她不喜欢我!”
沈依夏再怎么着也比他年纪大些,一眼就看出了他的色厉内荏,知道他心里可没有嘴里说的这么自信,捂着嘴偷笑道:“是吗?那你倒是给我证明一下啊?”
“你真是……”何羡仙用食指狠狠地指了指她,对她的幸灾乐祸相当不爽,可半天也没想出什么话来训她。
何羡仙就不明白了,他到底是怎么会跟这么个看上去聪明伶俐其实一点都不靠谱的女人成为朋友的啊?怪就怪他有眼无珠地看上了这家店,这里离他正在装修的店面近,又有很多冷饮小吃够他挑选,还能消磨他无聊的下午,就是这样轻而易举地把他骗过来了啊!
“你没事做吗?老杵在我面前做什么?”何羡仙把头一撇,傲娇地宣布,“告诉你,我是不会喜欢你的,你再刷存在感也没用。”
“哟哟哟,这话送给你才合适吧。”沈依夏鄙视地看他,“放心吧,你这样的小屁孩完全不是我的菜,倒贴我都不要!”
倒贴都不要?
何羡仙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想他从来都是听身边的姑娘捧着说喜欢他,还真没听过这种嫌弃的话,虽然这本来也只是一个玩笑话,但自尊心还是被伤到了。
“我哪里不好了?”何羡仙怒目相视。
沈依夏笑着拨了拨自己的刘海,口气轻松:“咦,那你倒说说,你哪里好了?会疼女人,照顾人,体贴人吗?会做家务,会做饭,会修家电吗?你说说你,除了有一张漂亮得跟女人一样的脸蛋,你还有什么是值得女人为你前赴后继的?”
“你!我……”何羡仙气得脑子都要炸了,太过分了,太过分了!他居然被人鄙视了,当下就道,“说得好听,有本事你找个这样的呀?”
哼,还是他家的阿玉好,要是换了阿玉,她一定会说:“我家仙仙可好,可懂事了。”
沈依夏本来还批驳得有滋有味,不妨被他戳中了伤处,面上一僵,讪讪道:“这样的男人自然是有的,只是可遇而不可求罢了。”
何羡仙见她忽然变得萎靡起来,一扫之前的郁气,暗想这回是找回场子了,便毫不客气地嘲笑她说:“被男人抛弃了吧,瞧你那怨妇样。”
其实何羡仙这人平时还挺厚道的,虽然老爱跟人顶嘴,惯会插科打诨,但一般对女同胞都挺和善的,要不然也不能和随便什么人都混得跟哥们一样,身边狐朋狗友一大堆。只是这会儿被她刺激到了,就有些口不择言。
沈依本能地反驳:“至少我们尝试过。”言外之意就是比他连试都没得试要好的多。
何羡仙气结,正要说话,却又听她接着说,听上去更像是自言自语:“是不是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
“什么?”话题转的太快,何羡仙有些跟不上。
沈依夏缓缓地仰倒在棕色的扶手椅上,闭着眼睛轻声道:“他是个好人,真的很好,只是,他心里的人不是我而已。”
这哀怨的,他也不好意思继续讥讽她了,他试探地问她:“你被劈腿了啊?”
“要是劈腿就好了,准确的说,我们都没开始过。”沈依夏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跟这个才认识不久的人道出心事来,可真的说出口了倒也不觉得有多难了,“说起来,他跟你还是老乡,都是S市的呢。”
她忽然探究地看向他:“难道你们S市的人都是情种?你是这样,他也是这样。哎你说男人是不是都犯贱啊,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她都结婚了,他还惦记个什么劲啊?
作者有话要说:你们看,不一定所有的女二都是喜欢男主的,也有可能她会跟男主发展出同病相怜的沧桑感。
石头码完这章后,觉得好像偏题了,女二的感情世界可能大家不感兴趣的,但石头在《天意》结束后说过要给某个可怜的孩子一个结局的,他的未来就在这里,这是开文前就想好的,所以这里还是写了一些女二的事。
不管怎样,大家现在可以放心啦,本文没有坏女配抢男主哦~大何童鞋这辈子注定是逃不开阿玉的手掌心滴,大家可以安心地等大何扑到阿玉的戏码啦吼吼~~

、第 22 章

何羡仙一开始还挺同情沈依夏的,结果听到“男人犯贱”几个字后,那一分同情心就烟消云散了。
“别人犯不犯贱我是不知道,我的脑子可正常得很。”说着,话锋一转,“哎对了,你刚说他们部门在你这订外卖?”
“是啊,”沈依夏立刻跟着回神,看他一脸不相信的模样,立刻瞪起眼骄傲地说,“早跟你说我这生意还不错,就你老嫌弃我这店面小。你以为人民路是你家的啊,想开多大就开多大。就这,房租费都贵得我肉疼了……”
“好了我没时间听你废话,我就问你,他们今天订了吗?”
“这我哪里知道。”沈依夏无语,她又不是包打听,这种小事怎么会过问。
何羡仙似乎很急:“那你赶紧问下!”
嘿,还使唤上劲了。沈依夏撇撇嘴,却也没说什么,拨了号码到楼下问了声,挂掉后就说:“你问的时间可真准,他们正在打包。”
何羡仙眼睛一亮,兴冲冲地跟要上场一样:“少爷我今天心情好,就帮你这个忙了。”
什么啊?
沈依夏还没闹清楚他究竟要做什么,就见他最后吸了一口奶昔,站起来说了句“我帮你送”就急匆匆地走了。
哎她还没说同不同意呢?
何羡仙找着借口光明正大地跑去见心上人了,沈依夏依旧坐在位子上失神地望着窗外。此时尽力压下去的往事就像是不定时炸弹一样猛然炸了出来,震得她心绪难平。
去年年初,从来不管她的父母突然来过问她的终身问题,她觉得烦,就独身一人去了拉萨散心。在去之前,她没有想到,自己会遇到这样一个人,沉静,深邃,谦逊,和煦……事实上,她根本无法用粗略的言词来形容初见时的那种感觉。
那一天是傍晚,夕阳落下,整座山都是红彤彤的,他孤单单地坐在山顶,仰望着远处的景致。她不知道远处究竟有什么值得他这么长久地俯望,她只知道,那个瞬间,她的眼里就只有他一个人。
他坐了很久很久,久到天都黑了,四周都是黑漆漆一片,呼呼得传来不知道哪里飘来的风声。直到望不见他的身影,她才恍然感觉到夜风的寒凉。
第一眼见到他,她就被他身上孤寂的气息吸引了。她没谈过恋爱,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见钟情,如果是,那确实是美好的。甜美到每一次回忆,她都能清楚地记得他那时的穿着,恬静的神情与姿态。那天的情景就像是被相机拍摄,储存到了她的心里,久久不能忘怀。
只是后来,在慢慢接触到他后,这种甜蜜的感觉渐渐地悄无声息地带上了让人难熬的苦涩。她不止一次地想,他那时,是在思念他心里的那个人吗?求不得的样子,是否就是像他那样?
多么可悲,喜欢上这样一个人。
正如活着的人比不上死去的人,身边的人哪里又抵得过心里的人呢?因为得不到,所以过去的一切,在经过一遍遍的过滤后,都只会剩下美好,这种美好只要品一下就是能让人战栗的滋味,抹不掉,消不去。
他是那么坦然地告诉她,他喜欢一个姑娘,只是那人从来不知道他的心思,也不喜欢他。他想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把走歪了的路扭回来。他说的坦诚而直白,诚挚而怀念,她就跟着了魔一样地更加喜欢他了。明知道他心里有人,还是奋不顾身地要跟他在一起,一厢情愿地以为自己能占据他心里的位置。
可她还是失败了。
不,是他们,他们两个,都失败了。
他想要忘记心里的那个人,尝试新的情感。她想要驱走她的身影,走进他的心里。
可是,不行,真的不行。
沈依夏至今还记得有一天他玩得特别疯,笑吟吟的都不像他了。晚上她去找他,却意外地发现他一个人窝在房间里喝酒,门窗紧闭,里面充斥着劣质的啤酒味。
他有些醉了,晃晃悠悠地开了门,看到她时明显愣了一下。那一眼,她隐隐约约感觉到了他的不自在,是在不高兴她的不期而至吗?
她本想离开,却不知怎的像是没看见他的异样,硬是嘻嘻哈哈地进了他的房间,还跟他讨酒喝。
其实单身男女住在旅馆里大晚上的喝酒是极不安全的,她虽然平时跳脱惯了,可心里自是有一杆秤的,这种情况下她应该要及时地离开。可她偏不,看到他异于平时的状态,她居然有种蠢蠢欲动的感觉。
跟她相识以来,他从没有失态过,在她面前,他一直是风度翩翩,仪表堂堂的。这种俊秀的姿态虽然让人心折,可看久了总让人感到有种不舒服的距离感,她似乎怎么做都走不进他的心里。
在那之前不久,他才答应了要跟她结伴,从拉萨一块往南行去,甚至还可以一起游玩到家乡。
他在S市,她在G市,两个城市都在东部沿海,距离却不近。那时她还想着,如果他邀请她去S市,她是该矜持一下拒绝个几次呢还是……不过事实证明,她想得太远也太美好了,现实就是用来毁灭理想的。理想有多好,现实就可以有多残酷。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这一个不算承诺的承诺也隐晦地表达了双方的意向。这一趟临时组建的旅程,是磨合,也是机会。
她知道他是因为失恋出来散心。这并不稀奇,很多人失恋都会选择离开一段时间,出门散个心,回去就好了。可他有些不一样,因为那姑娘根本就不知道他喜欢她,又哪里来的失恋,这只不过是他自己安慰自己的说辞罢了。事实上,他只是暗恋。
看到他一脸扭捏却又拼命装得若无其事的模样,她乐得险些笑岔气,这年头,还有人玩暗恋的吗?若不是知道他不是会开玩笑的主,她还真以为他是忽悠她呢?
她还记得她那时笑着问他:“那你暗恋了多久,怎么又闹失恋了呢?”
他语带苦涩地望了望东方的晴空,淡淡地说:“我也不知道喜欢多久了,好像想到她的时候,就发现已经喜欢上了……她要结婚了,可惜新郎不是我。”
她要结婚了,可惜新郎不是我。这句话放在网络上是多么可乐啊,要知道,这种陈腔滥调的话早就用烂了,过时咯。可她万万想不到,这句话会从他口里说出来,用着那样低迷伤感的口气。
她突然间就笑不出来了。骤然明白,他是在告诉她,他心里有一个人,尽管她要结婚了,他们之间已经没有希望了,可他还没有忘记她。他是在给她机会,一个离开的机会。
可她怎么肯就这样不甘不愿地离开,他才刚答应跟她在一起,尽管他们没有明确地确立关系,但在她心里,他已经跨出了那一步了。既然他都决定要抛下过去了,凭什么不给她一个机会?如果他忘不掉,那她就帮他一起忘掉她。
沉浸良久后,她怀揣着希望惴惴不安地问他:“你会忘记她吧?你想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吗?”
他沉默的时间比她的还长,声音也是让人窒息的低哑:“嗯。”
她长长地舒了口气,把心放下了一半。是啊,肯定是想的,要不然人家都要结婚了,他还能做什么呢?再说了,要是还想纠缠下去,他就不会出来散心了。
这样一想,她放了一半的心就更沉稳了。就是,只是过去而已,谁青春年少时没暗恋过那么一两个呢?
现在她才想起,原来,她当时问的是两个问题,而他,只选择性地回答了第二个。可那时的他们,却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虽然两人默契地走在了一起,可他表现的太有风度,平素连个玩笑都没有,沉稳持重的不得了。所以那天她见他居然一个人窝着喝酒,实在是稀罕得不得了,又怎么可能掉头离开呢?
他这人实在是藏得深,如果不是她忽然想他,跑来找人,等第二天再见到他,看到的一定是那个沉默冷静的男人。
一个男人孤身一人深夜醉酒,原因不外乎那么几个。几乎是条件反射的,她想到了他提起过的那个暗恋。
慢慢地,心情变得沉重起来,再也没有了进门时看好戏的心情。那个暗恋,究竟是什么人,叫他这样念念不忘?他一定是爱极了她,才会让他这样稳重的人都难受苦闷到要喝闷酒的地步。
虽然他什么也没说,但她就是知道,他一定是在想念那个女人。这一时刻,她竟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来面对他。如果她够硬气,她就该摔掉他手上的易拉罐,霸气地告诉他,他不可以再想那个人,他只能想她。
可她不敢,她几乎可以肯定,如果她说出这话,他一定会说“沈依夏,抱歉”,甚至他还有可能会说“沈依夏,我们算了吧”。
这种结果并不是她想看见的,所以她只好忍着,谁叫她是那个先爱上的人呢?心里这样想着�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