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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火阑珊 作者:沈谖-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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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曦在书房里停留的时间是最长的,书房的墙壁上挂了一幅素描画,寥寥的几笔,有些抽象,但还是可以看出来是一个女孩站在海滩上遥望远方,背影略显孤单寂寥,竟让林曦心里生出一股寒意来。那幅画的右下角署名是郑玉初,林曦听过这个名字,她是资本家外公的宝贝心肝亲孙女,也就是程邵岩的表妹。
林曦曾经在新年的时候见过她一次,那时她坐在轮椅上,眼神木木的很呆滞,似乎永远都没有什么光彩,就连璀璨缤纷的烟花都提不起她的兴趣,花样的年纪却生出这样心如止水的眼神来,林曦每每想起她,心里总忍不住要叹一口气。她不再看那副画,转身朝着书桌旁靠墙的书架走去,那里有她觉得眼前一亮的东西。
书桌后面是一排书架,其中两个格子没有放书,而是略显凌乱地摆放着各式的彩色泥人。
她走近一端详才发现那些竟是《三国演义》中的人物,每个泥人都只有两节手指般大小,但每个细节都那么精致。他们的衣物,发饰,武器还有神态都那么惟妙惟肖,栩栩如生,林曦再没见过这样好看的泥人了。关羽的“丹凤眼”、“蚕卧眉”还有二尺长髯,张飞的“燕颔虎须”和“豹头环眼”还有他彪悍的身材,名驹赤兔雄赳赳气昂昂,威武又霸气,诸葛亮的羽毛扇竟可以从他掌心抽出来。林曦忍不住从他手里抽出迷你的羽毛扇,装腔作势地在脸庞扇了几扇。
咦,好像没有曹操,也没有董卓,虽然没有搜集齐所有的人物,不过这样的阵势也够庞大恢宏的了。林曦正这样想着,冷不防程邵岩在她身后大声喊了一句,“你在看什么?”声音中似有戒备,仿佛她偷看了什么不该看的东西被抓包。而林曦却丝毫没有心虚之感,反过来责备程邵岩,“石头,你也太不够意思了,有这么好的东西竟然还藏着掖着。”
程邵岩还站在原地,手里拿着要给林曦用的毛巾和吹风机。只见她伸出手在书架上慢慢地移动,在白色灯光下略显透明的指尖滑过一个个彩色泥人。她今天穿的是白色碎花的及膝连衣裙,因为刚刚被雨淋过,此时紧贴在身侧,连内衣的花纹都若隐若现。她的头发湿透,有几缕粘在脸上,发梢上的水珠正一滴一滴地往下落,落在地板上,发出“嗒嗒嗒”的声响,如此清晰,仿佛打在他的心头。
林曦的手在触到彩色泥人中的一个木盒子时停下,那个盒子很小,有点像首饰盒,老旧了一些,不过花纹精致繁复,其手工一点也不亚于那些泥人。更吸引人眼球的是盒子里面的东西,那是一块穿着银色链子,做成项链形状的锥形石头。那石头绿中透着蓝,有些晶莹,带点剔透,有点像水晶,但又仿佛不大像。到底是什么材质,林曦并不清楚,她姑且将它当成一块水晶。
她透过那块绿色石头眯着眼睛看灯光,流光溢彩,她从来没见过这样好看的石头。
程邵岩看到林曦转过身来对他笑,那是她有求于他时谄媚的笑容,像一只猫一样奸诈的慵懒的笑,眼睛眯成了两弯月牙,两颊上露出醉酒后的两团红晕,是胭脂红的,就像新年的时候贴在门上面,穿着唐装,头顶两个发髻的娃娃一样。
她的声音也带着醉意,嘴唇一开一合,带着点鼻音,她说:“这石头真好看,你在哪里找到的?我也想要一块。”
程邵岩不知为何生出些烦躁来,一把夺过林曦手里的石头,“赶紧把口水擦擦,就这么一块,垂涎三尺也没用。”说着便将毛巾和吹风机一股脑塞进林曦手里,“擦口水用的。”
“小气鬼。”林曦看着程邵岩走出书房的背影一阵腹诽。
夏天的雨,来得急,去得也急,雨后的天空清明像湖水一般。林曦的头发已经干透,程邵岩依旧骑车送她回家。天边出现一道彩虹,颜色淡淡,并不鲜明,她想如果透过那块绿色水晶看彩虹,不知是怎么样的,好吧,她承认,根据她的理论知识,她只能看到绿色的那一道,最多还能看到蓝色的那一条。程邵岩说的一点都没错,她对那块水晶何止垂涎三尺,迟早有一天也要找到一块比这更好看的来。
林曦到家的时候,林父林母和许佳宁也刚好回家。许佳宁在决赛中获得第四名,林母很高兴,让杨阿姨加菜庆祝。
原本林曦以为妈妈已经忘记她参加围棋比赛的事情,没想到吃饭的时候她却提起来,问她决赛的日子。林曦望了望坐在对面的父亲,不动声色地说是两天以前。
“哎呀,最近医院里面事情多,我都给忘记了,你也不提醒我一声。”林母有些自责。
“又不是什么大事,我一个人应付自如,你们去观赛的话我反而不自在。”林曦无所谓地笑笑。
林父又问林曦结果如何,林曦竖起两根手指,在林父面前晃了晃。林父会意,笑着说,“待会儿我们再下一盘,看看你的棋艺有没有进步。”
“好啊好啊,那我也要看看您没有退步。”
那天晚上林曦和爸爸在书房里面下棋,结果姜还是老的辣,林曦依旧以惨败告终。林曦耍赖为自己辩白,“不公平啊,我今天下了这么多盘棋,消耗太多脑细胞了,等我养精蓄锐,再卷土重来。”林父笑着答应说随时奉陪。
时间过得很快,有人喜欢文绉绉地用白驹过隙来形容时光流逝,其实再贴切不过。林曦和许佳宁忙完比赛的事情,学校的入取通知书也下来了。林曦、许佳宁和程邵岩都是正常水平发挥,没什么意外地进了自己想进的大学。
林曦和许佳宁巧合地选择了同一个专业,临床医学。本市C大的临床医学院在全国算得上是个中翘楚,于是她们又更加巧合地选择了同一个学校的同一个专业,竟还成了同班同学。林母很高兴,说她们在学校里面好歹有个照应。林曦却在心里感叹,这得是一种什么样的缘分啊。后来她明白了什么叫做物极必反,她曾一度想,如果当初不和许佳宁一起进C大该多好。
至于程邵岩,他被远在北方的首都北京的一所高校录取。他会去北京,林曦一点儿也不觉得意外,就算他去了国外,她也不会觉得奇怪。在她看来,程邵岩就像一阵风一样,他能走得很快,走得很远,除非他自己愿意停下来,否则别人很难跟上他的步伐。哪怕一天二十四小时全程跟踪都难保不会跟丢。
程邵岩去北京的前一天晚上,林曦去了程家。她想,好歹做了近二十年的哥们儿,道个别总是应该的,没想到这一道别让她意外地将程邵岩的绿色水晶石收为囊中物。程邵岩这个人向来是说一不二的,她原以为自己与这块石头无缘了,不想程邵岩主动将那块石头晃荡到她眼前,她没出息地眼睛都看直了。
“这是上次带你去的那套房子的钥匙,给你。”程邵岩将手里的项链递给林曦,“要是你闯了什么祸,没地躲的时候,那里就借你避避风头。”
林曦这才注意到那链子上,除了一颗水晶石,还有一把小小的钥匙,她当即不屑地切了一声,“我才不要,你以为我是你啊,还没地躲,还避避风头,管好你自己吧。”
程邵岩会意地点点头,“不要是吧,不要就算了。”
“要要要。”程邵岩刚想要收回项链,便被林曦一把躲了过来,看在那块稀罕石头的份上,她勉为其难帮他保管钥匙。
夏天的夜风温暖而湿润,天幕上一闪一闪的星星像嵌在黑丝绒里的钻石,等待它们的归宿。林曦坐在程家阳台的摇椅上,安适悠闲,静静地把玩着刚刚得到的宝贝。突然她开口说:“石头,你明天真的要走了吗?”
“怎么了?”程邵岩不答反问。
“其实我挺舍不得你走的。”
“那要不,我不走了。”程邵岩波澜不惊,一副不上心的模样。
林曦顶讨厌他这副吊儿郎当的样,随即变得不耐烦起来,“我怎么会跟你讲这个,真是浪费时间浪费感情。你啊,还是有多远滚多远,C市少了你这个祸害,清净了。”
程邵岩爽朗地笑,“我就说,这才是你的常态,你刚才那个扭捏样,简直就像……”
“像什么?”程邵岩迟迟不肯作答,林曦被吊足了胃口,“到底像什么?”
“像……”程邵岩轻咳了一声,从椅子上站起来,居高临下地看林曦,“像人妖。”
“程邵岩!”林曦终于再一次被惹得炸毛,好在程邵岩早就做好了逃跑的准备,跑得比踏着风火轮的哪吒还快。
如果星星可以看见,它会不会记录下这一刻。在青春年少时,他和她在一起,最后一次这样没心没肺地笑。
《灯火阑珊》沈谖 ˇ人生若只如初见(一)ˇ 最新更新:20130208 11:43:57
C大的女生宿舍是清一色六人寝,只是这一次林曦并没有和许佳宁同在一个宿舍里,而是住在许佳宁的隔壁寝室。
和林曦同住的五个女生中有两个和林曦一样是本市的,陈莹和俞真真。陈莹看起来冷冰冰的,不到必要的时刻不会开口说话,林曦暗自揣测她有童年阴影。俞真真是个有点胖胖又有点憨憨的女孩子,说话语速有些慢,但却是个让人看见就觉得安心的人。
李想来自湖南,是个标准的大美妞,林曦觉得她有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桃花开之势,寝室的门槛早晚得被追求她的人踏破,后来美人这个绰号就自然而然落到了她的头上。跟她比起来,林曦顶多算是面目清秀。不过这些都不是林曦最关心的,她最关心的是终于有人与她志同道合,一起去吃正宗的麻辣火锅了。
程程是临床医学院系主任杨教授的女儿,书香门第出生,老远就能闻见书卷气,是个气质出众的女孩。
沈迎雪出生于某个山环水绕的江南小镇,山水养人,把她养成了一个灵秀的女孩,虽然没有李想的美貌,但笑起来恬恬淡淡的,仿佛初雪消融一般。
林曦不是一个慢热的人,跟新同学相互介绍,握个手,嘻嘻哈哈一通便算认识了,至于深入了解,自然要在以后的日子中循序渐进着来。
林曦认床,第一天晚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大美妞李想脾气不好,又刚好睡在她下铺,直接在沉默中爆发了,敲敲她的床板说,“还有完没完了,知不知道要随遇而安啊。”
林曦想我认床跟随遇而安有一毛钱关系,大美人的语文一定学得不怎么样。不过她自知理亏,从床上探出个头来,没出息地轻声说,“有完有完。”
睡不着,不能说话,不能辗转反侧,林曦可怜巴巴地睁着眼睛看天花板。不久后听到自己的床板又响了几下,确定不是自己发出的声音之后,她又探出头去。借着月光看到李想已经从床上爬了起来,对她做了个手势,示意她下床来。
林曦轻手轻脚地爬下床去,跟在李想的身后走到阳台上。阳台月光清明如霜,原来李想的手里还抱了一条被子,她将被子扔到地上,然后用食指指了指那条被子,示意林曦躺下去。
没想到大美人竟然好这一口,林曦连忙双手抱胸,警惕地看大美人,“你想干嘛?”
“我发现你脑子里装的都是水吧。”大美人双眉紧蹙地白了她一眼。
“你脑子里才进水银了。”平白无故遭到人身攻击,林曦声音都高了八度,想起宿舍里还在睡觉的几个人,又连忙噤声。
李想也压低了声音,“做仰卧起坐,治失眠的,我保证你睡个好觉。”
“真的?”
“爱信不信。”
美人就是美人,月光下都是一脸的盛气临人。林曦打心底里不想相信她,可自己又没什么别的办法,只好死马当活马医,在李想迈步离开阳台之前叫住了她,“你得帮我压着脚啊,不然我怎么做?”
李想转身,一脸的不耐烦和嫌弃状,“懒人屎尿多。”
美人又乱用俗语,而且说粗话爆粗口,林曦很想问她小学语文是不是体育老师兼职代教的。不过她暂时还不敢问,因为她还有求于她。
李想抱怨归抱怨,但还是非常义气地帮了林曦一把,直到她气喘嘘嘘地做完两百个仰卧起坐,累得不成人样,倒头便呼呼大睡。
林曦和李想,革命友谊也就此建立。所以说朋友也是一种缘分,有些人两三眼便是莫逆之交,有些人,一辈子不过泛泛之交;白头如新,倾盖如故。
林曦这一睡便睡到了第二天天明,原本暑假的生物钟就还没有调整过来,再加上大半夜做仰卧起坐,腰酸背痛更加起不来了。
其他人收拾好准备去上课,叫她一两声,见她没反应也就不理她了,只有俞真真还耐心地一声又一声地喊她起床,比闹钟还尽职尽责。这丫头可真够实心眼的,林曦被她喊得心烦,勉强将迷蒙的双眼睁开一条缝,对胖丫头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然后又挥挥手示意她先走。
“那我先走了,你也快点起床,第一天上课迟到了不好。”林曦不知道哪一天上课迟到才算好,但为了耳根子清净,她还是点了点头。
可俞真真似乎并不想就这样放过她,“第一节是系主任杨教授的课,听说她可严厉了,你可千万别迟到了。”
林曦又点了点头。
俞真真走到门口,又转身提醒,“那我真走了啊。”
林曦继续点头,点得像和尚敲木鱼一般,终于将俞真真给点走了。
再次睁开眼的时候,林曦几乎是直接从床上跳起来的,差点就从上铺摔下去。她不怕迟到,也不怕旷几堂课,但问题是第一节是程程她妈杨教授的课,杨教授是谁?俞真真说她是系主任,这个林曦管不着。但除此之外杨教授还是妈妈的老同学老朋友,平时有事没事便一起喝个小茶,逛个商场什么的。林曦可不想第一天上大学就让妈妈抓住她的小辫子,然后一直在她耳边念念念。
她用五分钟的时间洗漱完毕,直接奔车库骑自行车往教室的方向去。她看过时间,大致估量过,如果照着她的骑车速度,能赶在上课前一两分钟内赶到教室,再不济踏着铃声跨进教室也行。但前提是一路都要顺顺利利,平平安安的才行,她怎么能料到在这样关键的时刻会突然杀出个程咬金来。
自行车骑经男生宿舍,冷不防从一小道里蹿出一人来,林曦骑得飞快,躲闪不及便与那人迎面相撞,连人带车一起惨烈牺牲。
林曦这一跤摔得不轻,肘弯处擦破了皮,膝盖也生疼生疼的,再加上这一摔将她那辆时不时掉链子的老爷车给摔出毛病来了。无名火起,林曦踹了一脚那辆破车,便转身针对和她相撞的男生,“你怎么走路的,长没长眼睛啊。”
谭郁凯原是在上课之前发现落了一本专业书没拿,特意赶回宿舍,没想到刚拿了书从宿舍出来,就莫名其妙地被人撞。好在是自行车,不然今天他小命休已。
谭郁凯原本不爱与人计较,若放在平时,他大概也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了,没想到肇事者还这样趾高气扬,他冷着脸回了一句,“你还有理了,学校里是你横冲直撞的地方吗?”
林曦见谭郁凯转过身来,那是个瘦瘦高高,穿白色T恤牛仔裤的男生,眉目清俊,轮廓分明。当然现在不是她意淫的时候,她咳嗽了两声,振作士气,“谁横冲直撞了?我骑车骑得好好的,明明是你一声不响地蹿出来。好在我没有心脏病,万一有呢?早就被你吓死了。”
“吓死活该。”谭郁凯发现眼前是个有理讲不清的主,而且他不习惯过往的人用异样的眼光打量他,所以不想再与她这样没完没了地纠缠下去,拍拍他书上的灰尘,便无视林曦,朝前走去。
林曦也不是真想和谭郁凯计较,何况她突然记起她的第一堂课。她将破自行车扔一边,也朝教学楼的方向走,上天保佑,杨教授和她一样睡过头。
她的步子迈地极快,是有意要超过谭郁凯,走着走着,她发现身后那男生一直对她紧追不舍。她转身蹙眉道,“你跟着我干嘛呀?”
谭郁凯没有说话,用十分不屑的眼光看了她一眼,便从她身边经过,继续往前走。林曦自然不甘人后,走得更疾更快了,很快又超出谭郁凯。
夏日的林荫小道,繁枝翠绿,鸟鸣啾啾,阳光拨开晨露,倾洒下来。清爽的晨风拂面,林曦却因和一个陌生人赌气而丧失了欣赏这一切美好的心情,话说那个人真是罪大恶极。
更加难以置信的是,罪大恶极的人竟然跟着她进了教室。现在这种情况,不迟到是不可能了,她原想一个人,偷偷地,不知不觉地从后门溜进去,被谭郁凯这样一搅和,想不被发现也不行了。两个人同时迟到,同时进教室,而且还是异性,目标太大太明显,晃得人眼晕。
林曦和谭郁凯都坐在最后排,却是一南一北,相隔了十万八千里,仿佛对方身上有什么传染性疾病。
林曦偶尔偷偷撇一眼谭郁凯,只见他时而抬头看黑板,时而剑笔如飞,一心一意,专心致志的样子,似乎早就忘记刚才和她的那点小摩擦。
“小曦,你在想什么呢?半天了,动都不动。”
寝室里,林曦的书摊开放在书桌上,她拿着根笔支在那里发呆。一个多小时以后,俞真真看不过去,只好老实问道。
“我今天吧,看见一人,怎么看怎么眼熟,”林曦心不在焉地说,“可就是不知在哪里见过。”
李美人咯咯地笑起来,花枝乱颤,对俞真真说,“某人发春呢,不要理她。”
“啊呸”林曦对号入座,想到谭郁凯,心里一颤。发春也得找对人啊,像谭郁凯这样的顶讨厌了,对,就是讨厌,比程邵岩还讨厌。
没想到李美人颤悠悠地唱起邓丽君的《甜蜜蜜》来,“在哪里,在哪里见过你,你的笑容这样熟悉,我一时想不起……”唱得全寝室的人都笑起来,连陈莹那张冰块脸都不例外,林曦差一点就撕烂李美人那张殷桃小嘴。
《灯火阑珊》沈谖 ˇ人生若只如初见(二)ˇ 最新更新:20130208 11:46:18
林曦怎么都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谭郁凯,这种感觉就像是心里老是环绕着某个熟悉的旋律,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是什么曲子,挠得人心里痒痒的。
虽然林曦和谭郁凯不是在同一个班级,但同是一个系的学生,很多大课都在一起上,两个人抬头不见低头见。每次林曦见到谭郁凯,总忍不住要打量一番,其实她只是单纯地想要刺激一下自己的记忆,好让自己想起他是谁来。
可在别人看来就不是这样了,一个女孩这样明目张胆地看一个男孩子,想不吸引人眼球都不行。谭郁凯一直不明白他是怎样得罪林曦了,她要这样报复他。他只知道他不想与这个女孩子有什么交集,因此每次看到她,他都按捺住大声问她为什么要这么看他的冲动,尽量无视她,能避则避。
当然避无可避的时候,他也不会忍气吞声。有一次,他刚刚在食堂里打好饭,端着餐盘就和林曦迎面相撞,被汤汁溅了一身。鉴于林曦这一段时间以来不正常的表现,他下意识就认为林曦是故意的,哪里管得上什么绅士风度,直接冷声质问她,“你到底想干什么?你为什么撞我,为什么老盯着我看?”
谭郁凯的声音不响,却也不轻,食堂里人多眼杂,很快就有人围了上来看热闹。
林曦当然不是有意去撞谭郁凯的,她正和俞真真两个人说笑,根本没料到谭郁凯会突然出现,所以说八字不合这种事情连个合理的解释都找不着,不然几天之内怎么会撞到两次。
林曦的裙子也被汤汁溅到,还被谭郁凯这样直白地指责,心里自然气不过,立即理直气壮地抢白道,“你不看我怎么知道我在看你,你不撞我我又怎么撞得到你,力的作用是相互的好不好,你高中物理有没有及格啊?”
“你……”
“你什么你?”
“你……”
“你什么你?说话都说不顺溜了,知道自己理短了是吧?知道自己错了就道歉,你要不想道歉也没关系,我这人大气,不随便跟人一般见识。”
林曦说话特别溜,并不是遗传,完全是被程邵岩给练出来的,除了程邵岩,一般人还真不是她的对手。此时她是半点都不给谭郁凯辩白的机会,每次谭郁凯刚刚说出一个字,就被林曦适时打断,哪里还有他说话的地方。
谭郁凯自知说不过这丫头,也只好自认倒霉,闷闷地端着餐盘离开了。
看到林曦得意狡黠地笑,俞真真在一旁拉拉她的袖子,有些犹豫地开口,“小曦,这样子不太好吧?”
林曦拍拍真真的肩膀教育她,“有什么不太好的,对付这种斯文败类伪君子就得用这样的雷霆手段。”
俞真真不解,“嗯?你怎么知道他是斯文败类伪君子?”
林曦边找座位边答道,“目测出来的。”
俞真真在她身后扶额翻白眼。
白裙子上的汤汁怎么洗都洗不掉,林曦看着自己最喜欢的一条裙子就这么毁了,万分不甘心,气得她火冒三丈,叉腰在寝室里来回走了好几圈才消停下来。
晚上,她连做作业的心情都没有了,直接向李想伸手,“美人,借你的高数作业救救急先。”
话一说完,就迎面飞来一本作业本,林曦打开一看,不是美人的字迹,再一看封面,姓名一栏竟写着“谭郁凯”三个字,只听美人说,“正确率百分百,安心抄吧。”
俞真真好奇地踱步到林曦的书桌旁,看到谭郁凯的名字,笑说,“小曦,这不是你说的那个斯文败类伪君子吗?”接着她又将作业本翻开来看了看,摊开到林曦面前,“小曦,这次你恐怕是看走眼了,俗话说字如其人,你看看他这字写的,怎么看都不像你所说的伪君子。”
林曦往那作业本上瞥了一眼,字迹算不上特别好看,但是有棱有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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