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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女好逑-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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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他过去接手,饶富兴味地加了一句:“原来,你真会做。看你平常的打扮跟样子……真是看不出来。”
程思婕正在拨拢有些散乱的发,听他开口,整个人僵住,手举在半空中,好像被雷打到,姿势滑稽。
他……会观察她?不是从头到尾都低头料理、连话也不曾多说一个字的?
眼看她呆若木鸡、动弹不得的样子,郎敬予扯了扯嘴角,轻描淡写改变话题:“已经这么晚了,不赶快回家?没人等你吗?”
此言一出,程思婕皱了皱眉,好像突然被蜜蜂螫了一下。
其实,他注意她很久了。
不能怪他,因为每天来来往往的客人里,除了一票牛鬼蛇神般的熟客以外,就以附近工地的工人占大多数,再扣掉吱吱喳喳的学生,隔壁美容沙龙的阿姨……
嘿,他也是正常男人,遇到顺眼的适龄女子,多看两眼有什么不对?只不过是忙碌生活中一点小小的调剂而已。何况美女再多,对他来说根本毫无意义,他没有多余的心思跟时间去注意。
周末,夜市比平常更加热闹。成双成对的情侣牵着手逛街,逛累了就找地方坐下来吃点东西,还要甜甜蜜蜜的共吃一碗,你喂我我喂你,看了真是腻。郎敬予还是很酷的蒸着排骨盅、炒着面,心里却暗暗在怀念平常的客群。
老粗们又怎样!至少不会一颗卤蛋你咬一半、我咬一半。实在太恶心!
还有,就是会出现一些不太受欢迎的客人。比如年轻女孩结伴而来,嘻笑打闹了大半天,公推一个出来搭讪,偏偏问题还相当之蠢。
“老板,再来一盘什锦炒面,然后,还要你的手机号码,可不可以?”说完,便一阵嘻笑。
这几个年轻女孩都已经是熟面孔,来过不止一回;郎敬予拿着锅子,头也不抬地回绝:“我每天都在这里,找我不用打手机。”
“可是你白天应该没事吧?约你一起出去唱个歌,又不会很奇怪。”女孩追问。
穿着短裙、黑色过膝袜的小女生绝对不超过二十岁,年轻的脸上却有着浓妆,紧盯着郎敬予问。乌黑的眼瞳大到不自然,近看很像是假人,郎敬予皱起眉。
“我白天都有事。”冷淡拒绝。
“有什么事?”亮丽少女不死心。“你有在别的地方摆摊吗?在哪边?跟人家讲,我们可以去捧场!”
郎敬予扯起嘴角,是个很嘲讽的冷笑。他根本连回答都懒。
碰了钉子的小女生被晾在一旁,好一会儿才发现老板根本没有多说的意愿。嘟着嘴,很不甘愿地走回座位,同伴们嘻嘻哈哈嘲笑着她的失败,肆无忌惮。
“小气鬼,只有晚上工作,白天为什么不能出来玩?”还在嘀咕。
“人家说白天有事嘛!他的身材看起来像模特儿,我猜白天是兼差模特儿。”
鬼扯。干脆说他是牛郎算了。
“模特儿没有这么壮的,我觉得是工人。”
是,工人一天干了十二小时的粗活,下工之后还能开店卖吃的,体力未免太好。
“啊!我知道了!”一个尖锐的嗓音喊起来。“他一定是名厨世家,为了要磨练技术,才故意开一个小店在这边!”
郎敬予听不下去了。他把切到一半的小菜丢下,手上还拿着切菜刀,走到四只麻雀旁边,冷冷问:“吃完了没?”
四双眼睛瞪得大大的。她们早些时候叫的芋头排骨,连碰都还没碰,汤都凉了。
“你把手机号码给我,我才要吃。”好半晌,刚刚失败的女孩决定卷土重来。
“你钱已经付了,要不要吃随便你。”回答得毫无温度,线条刚硬深峻的脸上则是毫无表情。“不吃请离开,还有客人在等位子。”
“你好凶喔!干嘛这么酷,我只是想跟你做个朋友嘛。”委屈撒娇。
郎敬予依然门神一样矗立在桌边,手上的菜刀映着灯光,闪烁冷光,气势惊人。
终于,那股气势逼得年轻女孩知难而退,勉强喝了两口汤之后,悻悻然离开。
每隔几天,类似的搭讪戏码就要上演,也难怪熟客会取笑他是男性版的槟榔西施了。
他真的非常、非常怀念平常的客人,尤其是一句废话都没有、准时出现、点了东西一定吃得干干净净的那位小姐。
秀气、文静、成熟、大方。这就是他欣赏的类型。郎敬予已经受够天真无邪、单纯可爱到令人发指的小公主或小辣妹了。
所以,她来的时候多看两眼,真的不为过吧。他又忍不住想叹气,下意识抬头,习惯性地往路口方向望望。
看什么看!今天是周末,她又不会来。郎敬予讪笑着自己的愚蠢。
忙了一个晚上,人潮还没有散去,他手边的材料却已经差不多用完,可以准备关门了的时候……
“什么嘛!程思婕,你居然带我们来吃路边摊?”尖锐的嗓音划破夜空,嘈杂的巷道内都被震得安静了几秒钟。
“看完电影都这么晚了,你们又坚持要吃东西,不吃这个,吃什么?”一个熟悉的好听嗓音响起。
郎敬予猛然抬头,赫然发现是那位优雅大方的“熟客”程小姐。
她不再是平日上班的规矩端庄穿着,而是一身轻便。紧身上衣、牛仔裤配高跟鞋,青春洋溢中带着点帅气。
此刻她身旁还有两三名友人,打扮得很时髦,男生的垮裤垮到快要掉到地上,他们都正用谴责的眼光瞪着她,好像路边摊、小吃店是什么罪大恶极的场所似的。
“我肚子饿了,我要吃东西。你们不想吃的话,可以先走,再见。”说完,高跟鞋敲出清脆脚步声,程思婕笔直往面摊走过来,竟是不再理会她的同行友伴。
“喂!你站住!”被抛在后面的女生气得猛跺脚。“我表哥叫你招待我们,你怎么可以这样!”
“我已经带你们逛了一下午,请你们吃了晚饭、看了电影,我想应该够了。”她依然不疾不徐地说着。
在她的精密计算中,当初在美国读书时,和这个“表妹”有过来往,一起吃过饭,让表妹顺路接送过两次;而这单薄的人情,今天应该也算还完了。
只见程思婕脚步不停地走到小店前,对郎敬予微微一笑,熟稔问着:“老板,晚安。还有炒面吗?”
“有。不过没有高丽菜了,有韭菜,怎么样?”他知道她爱吃的是高丽菜,但,今天没料到她会来……
“我不喜欢韭菜耶。”她皱眉苦思。
“我帮你炒个什锦面好了。”郎敬予很快地说,一面不停手地已经开始料理。
“好,谢谢。”她笑着道谢,到旁边去坐。
“程思婕!你过来!”之前被抛下的女生还在顿足大叫,隔得远远的,好像不敢过来似的。“我们要去PUB喝酒,快点带我们去!不要吃那么脏的东西好不好!我们不敢吃啦!”
“往前面走五百公尺到马路上,可以叫计程车。”她指点他们。“不知道哪家夜店好的话,打电话问你表哥,他非常清楚。再见。”
“程思婕!You suck!”女生气疯了,尖嗓子开始大骂,而且还是一连串的英文,让路人听了都傻眼。
程思婕却充耳不闻,根本动都不动,一心一意等着她的什锦炒面。
那个站在远方狂吠的辣妹大概是国外回来的,加上助阵的友人,英文流利又大声,越骂越离谱,已经开始引起注目了,甚至有几个闲人停步想看热闹。
是郎敬予听不下去,把手上的锅铲往桌面一摔,大喝一声:“闭嘴!听不懂是不是?那好,shut up!”
恶人都没胆,那个泼辣女果然被吓得闭嘴,大气都不敢出。
“走了啦,干嘛跟这些人说下去。”一直站在旁边的垮裤男此刻劝着,低声嘀咕了一串英文。
郎敬予冷冷看着他们。烟雾弥漫中,他像门神一样,高大、强悍,凛然的气势令人胆寒。
三名貌似ABC的假洋鬼子这才识相离去,边走还边回头,用仇恨的眼光瞪着程思婕。
等他们终于离开,一小盅排骨汤、一大盘热腾腾的什锦炒面也上桌。满满都是青菜、豆芽、豆皮……丰盛得吓人,令人食指大动。
“谢谢。”程思婕再度道谢,眼神充满感激。不只感谢他收摊前的大放送,也感谢他的仗义执言。
郎敬予挥挥手,要她不用在意,然后一反常态地,他没有走回料理台前,反而拉了把椅子,在她旁边坐下。
“刚刚骂人的,是我……我以前‘朋友'的表妹。”程思婕觉得有必要解释一下,却说得好笨拙。“她从小在美国长大,比较……比较……”
“比较白目一点?”郎敬予鼓励似地接下去。
她噗哧一笑。“不是啦。我是要说,他们讲惯英文的,中文比较不好,有时会乱讲话,请不要介意。”
“那真没用,一种以上的语言就讲不好了。”郎敬予拿出一根烟,不过很有礼貌地没有点,只是拿在手上。他凉凉地说:“现在中、英文都讲得好的人很多。”
旁边紧临的店家是卖牛仔裤的,老板刚刚也闻声出来看热闹。他腆着个中广的大肚子,脚上是夹脚拖鞋,嘴里叼根牙签,晃过来插嘴。
“对啊,英文有什么难的,以后搞不好连摊贩都要考全民英检了。我们也是要做外国人生意的。”
“How much?”程思婕忍不住淘气,指着挂在店门口的牛仔裤问。
“Five hundred dollars a pair。”胖老板立刻回答。
程思婕大乐,笑得眼睛都玻У貌患恕!袄习迥愫美骱Α!�
“不是开玩笑的。”被小姐一夸,胖老板骄傲得抬起下巴,不可一世的样子。
“刚刚应该让你跟她们对骂的。”郎敬予也扯起嘴角。
被当女佣、免费伴游给奴役了一下午的程思婕,此刻终于放松了,心情也轻快、自在了起来。
汤头鲜美,面条爽口,配料又多又丰盛,热呼呼的吃下肚,不但抚慰了空虚的胃,也温暖了全身,真是人生一大乐事。
“这面看起来真好吃。”牛仔裤店的胖老板终于忍不住嘴馋,指着程思婕吃得好香的面说:“阿郎,我也来一盘好了。”
郎敬予一手持烟,一手支着头,慵懒拒绝:“没了。就那一盘。”
程思婕低头吃面,不敢看胖胖老板失望加嫉妒的眼神。热汤入口,心头一丝甜意偷偷升起。
她就知道……来这儿,一定有专属于她的好东西。
第二章
后来,程思婕发现,她常常有股冲动,想学酷酷的郎老板大吼“闭嘴”。
比如说,出席“精英会”的时候。
精英会,顾名思义,号称去参加的都是精英;说穿了,也就只是一群同学、朋友找机会一起吃吃喝喝、聊聊天的聚会罢了。
因为成员都是国外回来的,所以交谈的主要语言是英文;这就够让人心浮气躁了,加上堂而皇之自称是精英,言谈举止间,傲气逼人而来。
程思婕本来并不属于这一群;毕竟她家境只是小康,除了出国读书的两年之外,也没有常用英文的习惯,所以参加聚会时,总是浑身不自在。
既然如此,又为何要来呢?
原因很简单,就是输人不输阵。
这是逞强。没错,谁叫她的前男友是个所谓的名人,从交往之初,周遭朋友都在看好戏,看她哪一天会被甩掉,又要上演一出现代“花系列”,为大家的生活增添一些话题、笑料与情趣。
这群旁观者回国度假或工作时的聚会,程思婕若不美艳光鲜登场的话,躲起来哭、试图自杀、自残毁容、狂吃变成大胖子或厌食变成骷髅头……五花八门的传言就会立刻出现,随风吹散。
所以好强如她,虽然觉得这聚会很蠢,自己也蠢,但收到通知时,还是会认真打扮,亮丽登场。
就像为了今晚,她还特别买了漂亮昂贵的名牌当季新鞋,搭配好衣服和皮包,精心化了妆才赴会。
新鞋的宿命就是咬脚,当她站在富丽堂皇的饭店套房里,手持一杯红酒,饿得肚子咕咕叫,脚痛得快要站不住时……脸上还要维持一个矜持的微笑,心里却已经学郎老板大吼过不知道多少次的“闭嘴”或“shut up”了。
满场飞舞的,都是流利的英文。男的帅、女的美,天之骄子们交流着最近又去了哪度假,工作所需飞了哪些城市,赚了多少钱,买了什么跑车,谁和谁在一起,谁和谁又分手了……好几年下来,场景从国外移到国内,人物跟话题却几乎没变。
这就是所谓的“精英”吗?
“嗨!思婕,你也来啦?”高亢的招呼声在她身后响起,程思婕立刻头皮一麻。这就是今晚最不想遇到、也最不想见的人──她前男友的表妹。
不过,她可不会胆怯脱逃。她一向正面迎战,绝不退缩。
此时,“表妹”正用所谓很“洋派”、很夸张的语气,不怀好意地招呼着。“我以为啊,你转变口味,现在都改吃路边摊了呢。”
被这尖嗓子一喊,他们周遭的人都竖起耳朵,眼睛里燃烧起八卦的火焰。
有好戏!好戏要上场了!
程思婕缓缓转身。
先好整以暇啜了一口红酒。
“是啊。如果你像看电影、逛街、喝茶一样都乖乖跟着我的话,你已经吃到超好吃的台湾名菜了。可惜……”程思婕不慌不忙,语带惋惜。
“你什么意思?!你是说我都死赖着你吗?拜托,谁要你带啊!”表妹的脑筋并不是太灵光,三两下就被气得直跳脚。“我是看在我表哥的份上……他人真的很好,跟你分手以后,还会关心你耶!”
人这么好,为什么会劈腿?劈腿就算了,还谎言不断、恶意隐瞒,厚颜无耻地继续让她打理杂务、支付必要的支出?程思婕很想翻白眼。
“那就请你转告你表哥,我现在过得很好;也请代为问候他与他的新欢,祝他们百年好合,白头到老,才不辜负我的成全,不是吗?”
清脆俐落的话声刚结束,周遭看热闹的气氛,更像是火上加了油,越发火热。
大家都知道程思婕一向强悍,没想到跟男友分手后丝毫没有可怜样,这段话说得真是一针见血,大胆到吓人。
某表妹已经气得满脸通红,口不择言了。“他们一定会!他的新女友又漂亮又温柔,什么都比你好!选对象当然要越选越好,哪像你,现在沦落到跟地摊老板混在一起!”
“是小吃店,不是地摊。”程思婕不慌不忙地纠正。
“管你是什么!反正,跟你很配啦!”护兄心切的表妹,眼看程思婕毫无退让的打算,反而不敢恋战,撂下狠话之后就跑了,落荒而逃。
向来都是这样,恶人还需恶人治。
程思婕使命达成,女王般地环顾一圈,然后,踩着优雅而矜持的步伐,穿越眼睁睁看着她的人们,神色自若地走出了水晶灯下,这个华丽又嘈杂的世界。
望着她高傲的背影,谁也想不到,五分钟之后,她会一个人在饭店对面的小公园独坐。长椅上,只见她弯腰把脸埋在手里,全身无力,连头都抬不起来。
刚刚的对峙,其实已经耗去她所有的元神。
真是累死了……
脚步声接近,有人慢慢走过来。然后,爽朗的取笑声响起:“这样就不行了?真没用,我以为你已经百毒不侵了呢。”
“你有来啊?刚没看到你。”听嗓音就知道,是老朋友罗可茵,所以程思婕根本没抬头,闷闷地招呼。
罗可茵和她,大概是最不精英的精英会成员吧。不过,至少程思婕的外表还努力武装过,罗可茵就完全不在乎了。照惯例只穿着简单的衬衫跟长裤,连皮包都没带,潇洒得要命。
健康阳光、带点帅气的女子,此刻正一脸好笑地望着好友。
“你没看到我?我可是从头到尾都把你跟‘表妹'的唇枪舌剑看在眼里呢。”罗可茵在她身旁坐下,拍拍她的肩,忍着笑说:“你把人家讲得脸色发白,逃之夭夭,应该要很得意才是,怎么出来就变成这样?”
“跟那种人吵嘴吵赢了,也没什么好得意的。”程思婕重重叹了一口气。“可茵,我是不是很幼稚?”
罗可茵很有个性的浓眉皱了皱,故作苦思状。“我该说实话吗?”
“你真的是来安慰我的吗?!”程思婕气得动手搥她。
“当然不是。我只是在里面待得气闷而已。”罗可茵有点无奈。
“这么勉强,那你干嘛来?前几天问你,你明明说不会来的啊。”看着好友无可奈何的表情,程思婕恍然大悟。“又是你们公主拖你来作伴?”
“别那样叫她,你知道湘柔不是那种人。”
“她不是才怪。”说到这位共同的朋友“公主”赵湘柔,本来如泄气皮球似的程思婕立刻又有精神了,一双美丽闪亮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全世界都知道她最爱占你便宜了,偏偏你这人又忠厚老实兼好拗……干嘛忍耐啊?我帮你去教训她。”
“你省省吧。”罗可茵噗哧一笑。“一天到晚要教训人,你累不累啊?”
这也是她们为什么能成为好友的原因。程思婕看似时尚亮丽,但其实骨子里就是个侠女投胎,特爱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对于看不顺眼的人或事,一定会出口或出手教训。得罪过不少人是真的,但也为她赢得了不少坚定的友谊──比如特地出来关心的罗可茵。
“那个女人就是欠教训……”精英会里面,欠教训的女人实在太多了。
“一个晚上教训一个女人够了,你今晚把Jacky的表妹电得金光闪闪,配额已经用完,下次请早。”罗可茵笑着起身,还拉她一把。“刚刚里面的什么鬼米其林大厨做的点心根本不够我塞牙缝。走,我们去吃点东西吧。”
程思婕偏头,怀疑地看了看好友。“你想吃什么?”
好友笑得更开心了,眼中闪烁着有点贼的光芒。
“当然是要吃‘好吃的台湾名菜'。”罗可茵还故意引用程思婕之前说过的话。“如果是帅哥煮的,更好。”
“罗可茵!”被取笑的程思婕顿足,死都不肯前进,却硬是被拖走。
“走吧,别害羞了,我已经好奇很久,今晚一定要好好瞻仰一下这位老板。”
又是一个忙碌的周末夜。
郎敬予其实已经很累了,但客人如流水般的来了又来,即使有帮手,也忙到没时间休息。正在挥汗料理时,突然,他觉得周遭的空气有了微妙的改变。
人声车声还是嘈杂纷扰,但,就是有一种很难解释的感觉,让他敏锐地发现,某人来了。
果然,一抬头就看见了“某人”。今天她身边还带着朋友,不是上次那个骄纵蛮横的ABC女,而是一个打扮素净中带点英气的女生。
两人往这边走来,程思婕脚步有点不稳,走得高高低低的。
待走近了,郎敬予才发现,程思婕今天非常漂亮。贴身的小洋装显露出她姣好的身材,看起来很昂贵的配件与皮包在她身上一点也不突兀;加上微乱的妩媚长发、精致的妆容……完全就是个千金小姐。
不过千金小姐丝毫没有架子,到他面前,还没开口招呼,就先给了他一个毫不保留的笑容。
那笑容,该怎么说呢……说美得像花未免太俗气,在郎敬予看来,最恰当的形容,就像是在燠热的夏夜里,吹来一阵带有淡淡茉莉香味的凉风。
“嗨。”她的招呼很简单,笑意盈盈。
郎敬予的回应也很简单,嘴角一扯。“老样子?”
“嗯。”点头。
就这样,她心满意足地拉着朋友走到老位子坐下,像小孩子一样,满心欢喜地期待着热腾腾的美食上桌。
快手快脚料理好她吃惯的面、汤以及招待的小菜,郎敬予端过去时,她还起身要来帮忙拿;结果站不稳,还差点跌倒。
“你坐吧。怎么回事?”
“鞋子……”程思婕不太好意思地吐吐舌,又闭口了。
她的高跟鞋美而无用,忍了一个晚上下来,现在根本像是酷刑折磨。郎敬予只是看了一眼,没多说。
炒面香,芋头排骨更是好吃,而旁观者罗可茵除了吃,也免不了细细观察;越看,她唇际的笑意就越明显。
“可茵,你笑什么?”有人发娇嗔了。
“没什么啊,只是觉得很好吃而已。”罗可茵故意说。
这个老板,还真不是普通人物。身材、气质、长相……都称得上优质。尤其和程思婕的互动,那种无法形容的默契……硬要说是老板与熟客也是可以啦!但看着身旁好友甜蜜的笑意,罗可茵心头可是雪亮。
“真的很好吃吧?我就说嘛,某些笨蛋是不会了解的,还是你识货。”程思婕得意得很,好像东西是她煮的一样。
“哪里。比不上你识货。”罗可茵凑过去,压低声音:“老板是好货,难怪你一天到晚跑来吃东西,我看根本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说完,有人又被搥了。罗可茵毫不在乎地大笑起来,而程思婕的脸红了,不知道是不好意思,还是被热气蒸的。
“怎么了?”好货老板端了盘招待的小菜过来,往桌上一搁,顺手拉过椅子坐下,熟稔得像是天经地义。
“没事,不用管她。”她瞪了罗可茵一眼。罗可茵举手作投降状。
“晚上出去玩吗?打扮得很漂亮。”他们已经进步到闲聊的程度了。郎敬予拿了根烟,不过依然没抽,闲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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