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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公子种田 作者:花落倾语-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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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死的重生,该死的世界,本少爷好好的一个大好青年,堂堂上官家的继承人,居然就被重生在了一个只有男人的世界里。这也就罢了,同性恋他也不是没见过,至少,他也没有多排斥男人。
可是,该死的是,他居然是那被压在身下的男人?还是能生娃的那种?上官谨一连串国骂出口,只是这黑暗的世界里,并没有人能有幸耳闻目睹。
“小谨,呜呜,是阿爸没看好你。”程风看着床上昏迷不醒的孩子,一双眼睛已哭得红肿。常年劳作的手,颤抖着抚摸着那张苍白的脸颊,清秀的脸上,泪珠成串落下,湿了身上的粗布衣衫。
“风儿,你去歇歇吧,你都三天没有休息了。”李大有的脸上满是疲惫,眼眶下也是没有休息够的乌青。眼睛疼惜的看了一眼躺在床上的小小身子,最后落在陪了自己十几年的夫郎身上。
“呜,我哪里能休息得了。”说完,程风又哭了起来,嘶哑的声音让李大有心里一揪一揪的扯着疼。“平时小谨就淘,捉鱼,捣鸟窝,见他都挺好的,我也不舍得去说他。哪想到就出事了。看他爬那么高去折花,我就该让他下来的,不,我就不该纵容他学会爬树的。一个小哥儿,成天跟个小子一样爬树捣鸟窝,小水捉鱼。呜,我就该管着的,不该惯着的。”
程风一边哭,一边自责,只是平时地里事多,加上见了几次小谨爬树下水,样子都挺稳当,也没见着有谁家孩子出过事,他也就不去管着了。乡下孩子嘛,淘气点说明身体好。乡下的小哥儿,不比的有钱人家的小哥儿那样成天饱读诗书,温文尔雅。再被宠着的自家哥儿那么在怀里一撒娇,他放任还来不及了,哪里还会去管着束缚着。
现下见着被自己疼进心坎儿里的小儿子苍白着一张脸躺在床上,头上带着点血迹的白色纱布让他的泪水止也止不住的往外流。握住孩子白皙纤细的手掌,轻轻摩挲着,眼里的自责跟心疼交杂着闪过。
他家小谨都昏睡三天了,虽然大夫说了没事,只是因着磕了脑袋,可能得昏睡一段时间,醒来就没事了。只是有没有啥后遗症,得醒了再看看。
心里又是自责,又是担心。他家的小谨可是附近村子里出了名的漂亮哥儿,又能干,又是个金色莲印的哥儿。你说要是被这一磕给磕出啥毛斌来了,这以后,可叫他家小谨怎么嫁人?
想着自家小谨要是真的被磕啥了,嫁不到一个好人家,百年后他俩一归西,而自家小谨孤孤单单一人,不禁悲从中来,才停歇了一会儿的眼泪,又因为自己的想法给流了出来。
“别哭了,赵铁不是说了,小谨不会有事,只要醒来就好了。”李大有搂着怀里哭得身子颤抖的自家夫郎,眼眶微红着安慰。只是在见着床上已经昏迷着躺了三天的孩子时,眼眶更红了。
“阿爸,爹,去吃点东西吧。”如今已十五岁的李乐,早张成了一个壮实的大小伙儿,常年被阳光晒着的皮肤,泛着健康的小麦色。看了一眼床上还没有醒过来的弟弟,心里微微的疼了一下。
程风被李大有搂在怀里,哭肿的双眼睁不太开,微微摇了摇头,这三天,他一直守在床边,只要他家小谨没醒,他哪里能吃得下去东西。
“阿爸,你多少吃点,别小谨还没醒过来,你自己又累到了,到时候要小谨醒了,见着你这样,心里得多自责。”这样的话,李乐已经不知道在这三天里是第几次讲给自家阿爸听了。奈何程风一直就是不听,坚持着守在床边,一步也不离开。三天来,滴米未进,滴水未沾。本来就单薄的身子,就更是单薄了。嘴唇都微微咧了开来。
脸色也跟床上的李瑾一样,苍白一片。
程风眼睛盯着床上的李瑾,知道自己三儿说得是对的,只是实在是没有胃口。
“风儿,多少吃点吧,小阳找来的镇子里的大夫不也说了,小谨也就这两天会醒过来。要是见着你这样,孩子该难过了。”见靠着自己的夫郎有点动摇了,李大有也在一边加进劝说。
“那,给我端点吃的进来吧。我就守在这里。”程风最终点了点头,知道他家小谨懂事孝顺,见不得家里人为了他有事。所以也不再犟着了。
李乐微笑着点了点头,心里松了口气,还好阿爸愿意吃饭了,不然小谨还没有醒过来,阿爸就该倒下了。出门时,正遇上刚进院子的二哥李阳。
“怎么样,小谨醒了吗?”李阳一身粗布衣衫,身上背了一个包袱,脸上还流着汗。见着出屋的三弟,忙轻声问道。自打听着小弟摔昏迷后,他虽然忙着找了镇子里最好的大夫给看了,终是心里不放心,这三天做事也做不好,便也请了假回来看着。今天才算是把手里的活给交待了下去。
“还没,阿爸守在床边三天没吃饭了,刚才松口说愿意吃点,我就不跟你说了,先给阿爸端点稀饭进去。你自己进屋看看吧。”李乐轻声说了几句,便转身进了灶屋。
“阿爸,爹。”李阳背着包袱进屋,一眼就见到床边的两道身影,走近看了看床上还在昏迷中的小弟,轻声打着招呼。
“嗯,是小阳啊,怎么回来了。”程风听见声音回头,见是自己二儿子,轻声问道,只是声音因为哭了几天的原因,嘶哑的厉害。让听见的李阳皱了一双眉,心里庆幸着回来时,去药铺里花大钱买了些补身子的药。
“我做着不安心,这不,今天把手里的事给交待了一下,跟老板请了假回来看看。”李阳找了一张凳子挨近床边坐下,看了一眼床上昏迷着的弟弟,回头对自家阿爸不赞同的说道:“阿爸,我知道你担心小谨,可你也不能耽误了自己的身体。你看看,小谨这还没醒,你自己的身体就跨了。要是小谨醒了见你这样,还不自责死。赶紧去休息吧,这里有我跟小乐看着。”
也许是做了几年掌柜,如今的李阳说话一套一套的,见自家阿爸脸色难看,苍白得快跟小弟一样了,眼睛也肿的厉害,话里不免带了点强势。脸色也沉了几分。
“你这孩子,怎么着,做了几天掌柜,就想着管你家阿爸了是不是,谁给你的胆子跟权力。”程风一听,担忧了几天的心不免来了火气。说着就转头四处找着什么。平时家里多半都是程风做主,教育孩子,家务安排,都是他。
说实话,几个孩子不怕人高马大,壮实的爹,就怕身体纤细瘦弱的阿爸,尤其是发火的阿爸。别看平时阿爸好说话,人也温温和和的,但是一旦发起火来,就连他爹都害怕。
这会儿见自家阿爸发火,李阳也觉着自己的话是不是重了点,但是见着自家阿爸的苍白脸色,不免又强硬了起来。
不管外界怎么闹,恢复了记忆的上官谨呆在黑暗的世界里,一脸的火大,嘴里也骂骂咧咧的。把重生后所有的事情理清晰,便开始打量自己现在的处境。
磕着脑袋,这会儿他该是昏迷了吧,昏迷了几天,他肯定是不知道的。不过,是不是也该醒了?自他记忆恢复以来,貌似都已经在这个黑不溜秋的地方呆了挺长时间了。靠,别给那么一磕,他就给磕成植物人了吧。
这落后的世界,可没有那么先进的技术让植物人有醒过来的机会。在这里一旦成了植物人,估计就是一辈子了。想到这里,上官谨不免有点焦急了。虽然这个世界太坑爹,但是活着总比活死人一样躺着好。
何况,他还觉得这个世界挺好的,除了以后要嫁给男人,被男人压,以及可能生娃的事情以外。他的心思跟他只有九岁记忆那会儿一样,有爹疼,有“娘”爱,有哥哥保护,还有这里没有啥尔虞我诈,怎么着他也得好好过一生,这么躺着当活死人可不是他想要的。
也许是上官谨的心念大过于强大,总之,在念叨了一会儿之后,上官谨感觉自己的身体貌似正被什么扯着,然后眼前一黑,睁开眼时,屋里昏黄的灯光暖暖的照着。
他知道这是他的屋子,动了动有点僵硬的手指,后脑勺一阵一阵的疼痛提醒着他,那天从树上摔下来磕那一下,有多严重。不过福祸相依,那一摔一磕,让他的记忆完整了。
想着自己是怎么死的,还有那三个好友,恢复了记忆的李瑾,心里不免有点难过。大家族的继承人又能怎样,活着风光无限,走哪都有人看着你,羡慕你,巴结你,嫉妒你。更是无时无刻都有人想要暗杀你。
那天,可是被那几个心怀不轨的旁支给逮着机会了,一下子就把四大家族的四个继承人给一次性解决了。想到此,李瑾有点咬牙彻齿,暗哼,以为他们四个死了,主家没了继承人,就会在旁支里找?那四个老头子可不是傻子,心里明镜儿似的,那几个害死他们的人,等着陪葬吧。
初遇
心里再恼恨,上官谨现在也没办法,比起那几个害死他们的人的下场,他更担心那三个好友。他都死得重生了,那几个好友估计也许能跟他一样,虽然知道可能较小。但是有期望,总比没有要来的让自己心里舒服。就算是自欺欺人也罢,他也真心的希望三个好友能跟他一样,哪怕是再世重生,也好过无声无息的消失。
躺了多久他不知道,不过睁开这么一会儿,他倒是觉得又累了。看了一眼睡在自己身侧,即使睡梦里还皱着眉头的男人,他这世的阿爸。上官谨心里多少还是有点别扭的,尤其是想到自己是这个男人生出来的。
但是这会儿见着这个男人那红肿着的眼睛,疲累的面颊,那点小别扭,也被心里滋生的那点暖意给热消失了。
想到记忆里那十年的点滴,再回忆着上一世的童年,两厢一对比,上官谨觉得,他还是喜欢这一世。既然重生了,那就好好过吧。管他是男人还是女人把自己给生出来的,只要幸福开心就好。何况这个男人,可比前世他那一对父母强多了。不就是这一世父母变成两个爹么,多叫叫也就熟悉了。
这么一在心里说服自己,上官谨,也就释然了,醒来后,上官谨就已经是过去了,他是李瑾,生于一个农民家庭,爹是李大有阿爸是程风,而他李瑾,是他们的小儿子,最受宠的儿子,而不是那个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上官家继承人。
想着想着,便微笑着闭上眼睛沉沉睡去。等到再次醒来时,已是正午时分。李瑾扫了屋里一圈,没见着人,便自顾自的观察起这个屋子来。虽然这个屋子很熟悉,但那是只有九岁记忆的自己脑子里的记忆。他现在记忆完整了,也算是另一种的重生。所以这会儿看着屋里简单的装饰,熟悉的摆设,多少感觉有点新鲜。
床侧没有温度,那个男人应该很早就起床了吧。
“小谨,你醒了?”李乐进屋,想看看自己弟弟醒了没,没想到进屋便对进一双黑眸里,不禁惊喜的叫出声。随即也不管李瑾,反身出了屋,便走便喊,“爹,阿爸,二哥,小谨醒了。”
李瑾听见那刺耳的叫声,皱了皱眉,正想叫这个一惊一乍的三哥小点声时,就见人跑了出去。再听见那呼喊声,皱起的眉松开,嘴角勾起一抹弧度,眼里也出现了暖意。这种被人重视的感觉,除了那三个好友,好像就没有谁给过他。
一会儿屋里就进来了四个人,包括刚出去的李乐。走在最前面的,便是李瑾熟悉的阿爸,程风。
程风在见到自己的小谨睁着眼睛,含笑看着门口时,脸上是边哭边笑,多日来的担忧也去了不少。几步走至床边,握着那瘦弱的手掌,哽咽得一时无法出声。只是连连用手抚摸着床上孩子的脸。
进来的李大有跟李阳李乐,虽不像程风那样流泪,但也是红了一双眼眶。
李瑾在床上躺了三天,全身都躺软了,加上后脑勺磕的那一下,估计还是有点严重,醒来一天多了,那里还能感觉到一阵一阵的抽痛。
李瑾醒了过来,程风自是高兴,更是买了肉,杀了鸡来酬谢神恩。
几天后,李瑾便央求着下地走走,他都快觉得自己身体要躺生锈了。这没病也会被憋出病来的。不就是脑袋被磕了下嘛,又不是不能动了。最后程风实在磨不过,便也答应了下来,只是让他最多在院子里走动一下,出院门那是不可能的。
修养了一段时间,除了后脑勺上缺了一块头发以外,身体虚弱了点外,其他的,李瑾基本已无大碍。二哥李阳早在他醒来的第二天就回酒楼上工去了,那么大一个酒楼,要不是知道他家的小哥儿有事,哪里肯让他回去。
期间几个相熟的小伙伴都一一来看过他,只是再次见到那些个熟悉而稚气的脸庞时,李瑾表情有点囧。以后就要他跟那帮子小屁孩玩?
因为李瑾这次的伤,程风看他变得严了起来,爬树,那是不允许的。下水捉鱼,那是禁止的。进山,那是要有他陪着的。总之,李瑾觉得自己都快变成犯人了。不过每每在见到那张担忧的脸时,李瑾又不觉心软了下来。不去就不去吧,反正他也不是很想去。何况还是跟那一帮子小屁孩去玩。
也许是怕自己管的太严了,他家小谨会被管出逆反心理来。程风想着明天要去镇子上买些生活用品,家里收成的麦子还得卖一些。便决定这次把他家的小谨带着一起去。以前觉得他小,又因为是金色莲印的天赐哥儿,怕跟着去人多的镇子看不过来,再被那些人贩子给拐了去,所以李瑾已经十岁了,也没有去过镇子上。
“小谨也十岁了,明天带去镇子上逛逛吧,看他有没有什么喜欢的。”程风坐在屋檐下,缝补着手上破了一个洞的衣服。
“嗯。”坐在一边修理着农具的李大有闻言,看了一眼坐在桃树下盯着树上还是青涩的果子发呆的小儿子。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总觉得自那次昏迷后醒来,他的小儿子好像变了。虽然也会撒娇,也会叫他爹,叫风儿阿爸。但是,想到每次早上去把他叫醒,都会被怒瞪的场景。不禁皱了皱眉。
只是眼睛在看向那怎么都是自己孩子的脸庞时,心里的疑惑收了起来。大概是那次伤着脑子后的后遗症吧。
“去镇子上,明天吗?”晚上,一家人坐在一起,就着微黑的天色吃着晚饭。农村,大家吃饭都早,尤其是热天。更是会在天还未黑之前,就把该做的都做了,晚饭一吃,洗涑完,也差不多天黑。然后就该上~床睡觉了。
听见阿爸说明天带他去镇子上,李瑾不免抬头有点惊讶。记忆里,他还从来没有出过这个村子。以前也不见他阿爸带他去镇子上,这次怎么就愿意带他去了?
“以前你小,怕被人拐了去。”程风往李瑾的碗里夹了一筷子肉,开口解释道。
“哦。”李瑾点点头,心想着只要不是暴力带他走,他怎么可能会被人给骗了去。不过这话他当然不会说出来。
第二天,天才刚放亮,家里就已经响起了开门的声音。李瑾睁开眼,看了一眼窗外的天色,也不知道是爹还是阿爸,这么早就起来了,嘀咕了一句,翻了一个身又睡了过去。
这几天早上,阿爸跟爹还有三哥,总会在他熟睡的时候来叫他。前几次一时忘记了现在的处境,还以为是在上官家,所以也没有收敛自己的起床气。被人叫醒后,也不管是谁,就给吼了过去。后来多了几次以后,他也不敢吼了,怕被起疑,但是被在熟睡的让人给叫醒,还是有怒气的。不能吼,他瞪总行吧。多了几次后,也没有人会在他熟睡的时候来叫醒他了。
他记得,小的时候他是没有起床气的,是什么时候有这个坏习惯的?李瑾再一次被人叫醒后,翻了个白眼。一边迷糊的任由阿爸给他穿衣,一边想着自己是什么时候养成的起床气。
好像是自十二岁那年,被爷爷逼着去熟悉公司业务开始。刚那一段时间,因为不太熟悉管理,总要忙到很晚,尤其是寒暑假,更是有时候还会熬夜。通常一般孩子还在熟睡的时候,他却埋首在一堆的公司财务报表,招标跟企业策划案里。
起床气,好像就是那一段日夜颠倒的时候弄出来的。
杨柳镇不大,却也不小。纵横交错,真要细逛起来,也要小半天的时间。
李瑾坐在牛车上,身边挨着他的小跟班,赵尧。不大的牛车上挤了七八个小哥儿,叽叽喳喳的吵人。李瑾皱了皱眉,有一搭没一搭的跟边上找他说话的赵尧聊着。一双眼睛好奇的在四周溜达,道路是碎石块混着泥土铺成,天气好的时候路还好走。可一旦下雨天,这路便成了泥路。
道路两旁都是田地,现在正值六月份,正是地里各色蔬菜茂盛的时候,水田里也是抽着穗子的水稻。再过的一段时间,今年的水稻就该要收成了。
田地边,种植着各种果树,梨树,李树,桃树,硕果累累,偶尔期间还夹杂着几株樱桃树,只是上面只剩绿叶,再无红色。偶尔也能见到一两株芭蕉树,挂着串串的青色弯曲。
几只土狗来回的在人群见奔窜,一般村子里,要是上镇子,多是结伴一起去。尤其是收了粮食,需要到镇子上去卖时,大家都是几家一起。
这次不少人就是去卖麦子的,农民,一年种的粮食,少半留着吃,做种的留下,其他的,多是卖给了粮铺。
一行人热热闹闹的进了城,把粮食卖给了相熟的常年收购附近村子里的粮食铺子后,便分了开去买自己要买的东西,约定了午时再镇子口集合。
程风拉着李瑾,先是去了布店,买了几匹布,又去了点心铺子,买了几样便宜的点心,再到杂货铺子买了些调料。便带着李瑾随处逛了起来。
李瑾跟着自家阿爸窜进窜出,眼睛都逛花了。前世那些东西,在这里没见到几样,除了那些鸡鸭鱼肉,倒是很少有东西相熟。尤其是见到那些陶瓷的时候,作为商人的本色,不免让他估量着它们在现代的价值。
在经过一个卖糖葫芦的小贩时,李瑾扯了扯程风的袖子,“阿爸,我想吃糖葫芦。”真是可怜呐,这一世,貌似还没有吃到过这玩意儿。
笑着拿着糖葫芦,咬了一颗在嘴里,一边回味着那酸甜的味道,一边忆起前世,他对于这种酸甜的东西,总是莫名的喜爱。纯甜的东西,他反而不喜欢了。因为这种喜爱,还被那三个好友一通取笑。只是现在,物非人非,也不知,还有没有再相见的时候。
“去哪里,阿爸。”看着身边着装古朴的古人,李瑾咬下第二颗糖葫芦问道。
“去看看你二哥,顺便看看他要不要添衣服。”程风紧紧拽着手里的小手,生怕给走丢了。
边走边吃,一会儿便到了一家酒楼门口,抬头看去,一块镜祝鹌嶙值呐曝夜以谡校髟侣ィ炕拐媸侨〉梦难拧?辞辶松厦娴娜龇碧遄趾螅铊×艘⊥贰8抛约野肿呓苏庖患彝獗砥桑诶镂萝暗木坡ァ�
见到自己二哥时,他身边正站着一身穿青色衣衫的年轻男子,因为正面对着门口,那人的长相,李瑾看了个清清楚楚。
极品帅哥,这是李瑾看完后的评语。冷酷,面瘫,这是李瑾对年轻男子的第一印象。年纪看起来跟他三哥差不多大,却不成想,年纪轻轻就是一个面瘫。真是可惜了。
李瑾看了一眼上楼的男子,摇摇头,几口吃完了手里的糖葫芦。
交易
楚逸绝冷着一张脸听完眼前年轻的掌柜的汇报,点了点头,又轻声说了几句,便上了楼去。
李阳摸了摸汗,这是他头一次面对这家酒楼背后的老板,虽然这个跟自己年纪相仿的人只是一个少爷。可也摆脱不了在面对那人时,自己心里的紧张。
一转身,就见到自家阿爸领着弟弟站在不远处看着自己,连忙几步走了上去,“阿爸,今天是过来卖麦子吗?”一只手伸出揉了揉边上好奇打量周围的李瑾的头。
李瑾收回四处打量的眼睛,有心躲开头上的手,又怕引起怀疑,一脸的纠结。
站在楼上床边的颀长身影,把这一切全部看在眼中,冷硬的脸部线条在看见那清秀的脸庞上纠结的神情时,柔和了一下。不知为何,心里因为被调来这小镇工作而不快的心情,也因为这一幕,而稍微释然了一点。
楚逸绝回身,来到书桌边坐下,冷声问着屋里的另一个黑衣男子,“还没有我哥哥的消息吗?”
“回主子,还没有。”黑衣男子单膝跪地,不卑不亢的回道。
“继续查。”楚逸绝挥了挥手,黑衣男子闪身消失在屋内。想着自己那个玩世不恭的哥哥,楚逸绝觉得自己的头痛了起来。家里就他跟哥哥两个孩子,大哥不愿守着偌大的楚家,喜欢到处游玩。
最后在被爹逼得不行的情况下,留书一封,走了,至今也没找到人。而他因为事前就知道,被他爹扣了一个知情不报的罪,然后他就从云城给调到了这个偏远的小镇子来。
本来就因为他哥把一堆烂摊子丢给他不高兴,这一下被调来这种小地方,心情就更糟了。他也不愿做这些繁琐的事,奈何他大哥聪明的提前走了,就剩下他。微微叹了口气,看来这以后,这些事就得落在他手里了。
“嗯,顺便带小谨出来看看。”程风看着这个现在出息了的二儿子,一脸的骄傲。谁不希望自家孩子有出息,所谓望子成龙便也就是这样了。他不期望自己孩子做大官,挣个多大的家业出来。像这样,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又不用有多少尔虞我诈,就是最好的了。
“小谨想吃点什么,二哥请你。”李阳转头,微笑着看向身边的小弟,豪爽的说道。
“真的二哥请客?”李瑾四处看了一眼,也没看到有什么菜单菜牌子之类的东西,不禁皱眉,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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