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射雕之穿越林朝英-第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姑娘喜欢待在什么地方,我就喜欢待在什么地方。”
这孩子,真好说话。林朝英见林苓那样说,也乐得自己拿主意,“那阿苓,我们去扬州吧,我喜欢扬州。”古代的扬州比较发达,她喜欢。
林朝英以前从来不太懂这些江湖事,就连是原版的林朝英,即使她有一身好武功,但也不混江湖的。如今和林苓一起在江湖上闯荡了几个月,对江湖中人的性格也摸清了几分,这些大侠们讲的是江湖豪气,什么钱财乃是身外物,其实是骗人的,出名的大侠背后都有金主,不然就有靠山,再不然就是本人就十分有钱。瞧瞧桃花岛主黄药师,人家有桃花岛!瞧瞧南帝段智兴,人家是皇帝!瞧瞧欧阳峰,人家也有个白驼山!甚至是洪七公,人家都是丐帮帮主!来头是杠杠的!
反观她古墓派有什么?她古墓派什么都没有!林朝英忽然觉得自己被比下去了,安逸的人生是好,但是总不能天天吃饱了喝,喝饱了睡,睡饱了玩吧?
林朝英想了想,问林苓:“阿苓,你觉得我们古墓派要不要收弟子?”反正也没事干,也可以发扬光大一下古墓派,免得以后她的徒孙被人瞧不起。
林苓默了默,“都随姑娘吧。”林苓心里想的比较多的是,最近姑娘换了个人似的,以前在意的事情如今似乎不在意了,以前喜欢的东西现在也不喜欢了。问姑娘,姑娘就说那次受了内伤,险些入魔,让她忽然想通了很多事情,人生苦短,不如及时行乐。
林朝英沉默,她觉得人生该有点追求才是,她也不妄想着要称霸武林,也没有想着要帮着皇帝抵抗外敌,那不是她一个人能做得到的事情。而且……目前最关键的问题是,她和林苓没有稳定的生活来源。虽然说这些日子她深夜里经常当梁上君子,撬了不少为富不仁的人家的箱底,包袱虽小,银票可不少,但那总不是什么长久之计。
林朝英再三思量,最后还是带着林苓去了扬州,她在扬州城郊外花重金买了一个别院和几百亩良田,做起了地主婆。不是她说,虽然古代的山水都很美,但天天都要骑马赶路其实也很累,她折腾了几个月,觉得日子安逸点也不错。
扬州城郊外忽然来了个貌美如花的年轻姑娘,又带着一个模样清秀的小姑娘,于是一些小混混以为主人家是可以被欺负的对象,时不时就去找茬。被小混混找茬的后果,是林朝英变成了这些小混混的老大。小小年纪不学好,出来当混混?林朝英手中金铃索一出,将那些小混混全收服了之后派去田里帮着佃户做事儿,等他们性子收敛了些,就让那些小混混跟着云管事学习。
林朝英的日子也过得很是惬意,闲时弹弹古琴煮煮茶,再指导一下林苓的武功,然后呼哨着蜜蜂排阵。不过这天,宅子里的安静被打破。为什么?因为这日林朝英正在用餐的时候,桌面上的烧鸡居然不翼而飞。
“大胆!来者何人?”林苓怒声问道。
“阿苓,别急。”林朝英制止了她,然后微眯着眼睛,五感大展,但居然察觉不到对方的存在?
林朝英走出屋外,嘴角微微扬起,很是和颜悦色,“朋友是来自何方?不问自取是为偷也,阁下这般偷偷摸摸,跟偷鸡摸狗的小贼实在无甚区别。”这个人竟然能凌空取物,肯定武功不错,而且居然连她都不能察觉对方的呼息。
忽然,几根鸡骨头从树上落下,林朝英抬头,只见树上躺着一个穿着灰色衣服的人,他手拍着肚子,语气很满足。“好吃!居然烧得比御厨做的叫化鸡还好吃,我吃遍大江南北,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烧鸡!”
林朝英微微一笑,“阁下将我的午饭吃了,莫非不下来赔罪吗?”
对方还是躺在树枝上,动也不动。
是可忍孰不可忍,林朝英红袖微扬,一把玉蜂针朝对方飞去。
“阿苓,放蜜蜂!”
林苓忙应了一声,拿出一个白玉瓶放在手掌心上,用内力烘热,一阵蜂蜜的香味弥漫在空气中,只听得她呼哨了两声。而林朝英袖中红色的金铃索直击对方。
树上的人见林朝英出手,一个筋斗跳了下来,“姑娘有话好说,别动手哇!”
林朝英冷哼了一声,另一个袖中又飞出另一根金铃索,“谁跟你有话好说?!”刚才偷她烧鸡的时候怎么不见他有话好说!
于是,宅子顿时沙尘滚滚,暗无天日,还夹杂着蜜蜂的嗡嗡声。来人武功很好,林朝英一下子也拿他没办法。那灰衣男子开始还游刃有余,后来却经不住蜜蜂直往他身上招呼,他直接跳出玉蜂阵,飞上屋顶。他才在屋顶站定,却看见林朝英立于院中,掌心中立着一个白色的瓷瓶,嘴角微翘,那双美眸带着几分挑衅地看向他。他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儿,忽然背后就有一小队蜜蜂朝他飞过去,他一愣,正要施展轻功离开,却发现蜜蜂分为几个小队四面八方地朝他飞去。
他一愣,施展轻功往上,但可惜没有那么高的树,即使他能飞上去没有借力点,到了中途也要直直往下掉。
林朝英见他那样,心情大好,蜜蜂虽然在围攻着那个男人,只要她没发出指令,蜜蜂是不会蛰他的,这是蜜蜂的天性,人不犯它,它不犯人。如果不确定对方是怀有恶意,她也不想让她的玉蜂去蜇人。要知道,这些蜜蜂是她精心养出来的,虽然也会不断地繁殖,但是只要蛰了人,那些玉蜂就得死了。
于是,那个灰衣的男人很狼狈地在空中坠落,在落在屋顶之时,一只手撑在屋顶的瓦片上借了力,在空中帅气地翻了个身,然后落在林朝英面前。
“姑娘,不就是吃了你一只烧鸡吗?至于这么跟我拼命?”
“大侠,不就是为了吃一只烧鸡么?至于你连命都不要?”
林朝英与灰衣男子相对而立,玉蜂在两人身旁穿梭。忽然,林朝英的目光落在男子插在腰带上的一根碧玉棍子上。她登时心中了然,如果没有猜错,眼前这个男人十有八九就是洪七公那只吃货,难怪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林朝英轻哼了一声,呼哨了两声,蜜蜂尽数回巢,然后将手中的白玉瓷瓶收好。
“下次你再敢偷我的东西吃,我就杀了你!”
洪七公见状,哈哈笑道:“姑娘家的,别动辄就打打杀杀的啊。姑娘,你最近可得罪了什么人?我叫花子刚才在离这儿十里之外的大树上睡觉,听到有人讨论着要来找你算账,才多管闲事来瞧瞧的,你可别让我好心没好报。”
“谁稀罕你多管闲事?!将我的烧鸡还给我!”林苓瞪他。
洪七公摸了摸鼻子,说道:“哎,小姑娘,我不吃都吃了,难道要我吐出来给你么?不然这样,我给你钱?”说着,几个金灿灿的飞镖往林苓飞去。林苓手一张,淡蓝色的身影转了一圈,几个飞镖一个不漏得夹在她白皙的指间。
洪七公见状,忍不住喝彩:“好功夫!”洪七公见林朝英的武功不在他之下,有意要试探林苓的武功,几个飞镖的力道不弱,而且去势极快,却没想到她能全数接住。
林朝英瞥了洪七公一眼,淡声说道:“别以为你说了两句好话,我们就不跟你计较了。”古墓派的武功走轻灵阴柔的一路,入门武功天罗地网式便是要守住八十一只麻雀不让它们飞出去,林苓早已入门,别说是这几个飞镖,再来几个都不成问题。
5004章:老大
洪七公看着林朝英,哈哈笑道:“姑娘不要见怪,在下洪七,承蒙江湖人不弃,喊我一声七公。我最受不得美食的诱惑,只怪姑娘你家的厨子手艺太好,让我完全没有招架之力啊。”真的,他什么都能忍,就是见到好吃的忍不住!一想起刚才的那只烧鸡,洪七公又忍不住吞了一下口水,果然是人间美味!不知道可不可以将那个厨子绑走,天天做好吃的给他吃,等他吃腻了再还给这位姑娘。
林朝英瞥了他一眼,转身走向园子,拾阶而上,红色长裙在旁边的小草上划过。她走进亭子里,转身,“你刚才说有人要找我来算账?”
洪七公其实并没有说谎,他是真的在树上听到说有人要来此地找这别院的主人晦气,所以他才来的。丐帮是天下第一大帮派,消息传递灵通,他早就听说扬州城郊外来了个神秘女子,收服了不少扬州的市井小混混帮她做事。虽然说是以暴制暴的方式,但是听闻这神秘女子也不伤人性命,只让那些小混混老实了之后跟着人去学本事了。
于是,原本就对着林朝英有几分好奇的洪七公,听说了那些人要来找晦气之后,也先行一步到了,打算找个好位置看戏。要是林朝英有本事解决他自然不会出面,如果真的被人欺负了,他也打算要助她一把的。他找好了大树正准备睡觉,就被食物的香味弄得腹中的馋虫大动,口水直流,于是就有了不问自取,将林苓做的烧鸡给吃了的事情。
洪七公就将他所听到的事情说了出来,最后又好奇地问:“我瞧你功夫学得极好,但我从未在江湖上听过你的名声,不知道姑娘师承何处?”
林苓说道:“我家姑娘是古墓派掌门人。”
“古墓派掌门人?”洪七公有些懵了,来来回回地在自个儿的记忆来扫了好几遍,非常确定自己没听说过古墓派这个名号。
林苓见他有些错愕的样子,轻哼一声,说道:“我们古墓派成立才一年,我家姑娘为人行事低调,所以也不怪你孤陋寡闻没听说过。”
洪七公有些无语,虽然说江湖上的女侠们不拘小节,时常跟江湖好汉一道闯荡江湖,但他从未见过哪个姑娘会像眼前这个姑娘这么行事的。都当上了这些市井小混混的老大还能够说是行事低调?都能让人计划着上门找晦气了也能说是低调?
林朝英转身,看向洪七公,微笑着说道:“多谢七兄仗义相告,小女子姓林,名朝英。”
“林姑娘。”洪七公点了点头。
林朝英眼睛看向洪七公身后背着的那个酒葫芦,抿嘴一笑,又说道:“若是七兄不嫌弃,我这儿也有不少美酒,可送你几壶答谢你。”在江湖上朋友永远不嫌少,虽然她并没有想混江湖的打算,但是这本来就是一个江湖,要躲也还无处可躲呢。林朝英知道了洪七公的身份后,第一反应是看着他,就像是看到了一个活动着的信息储存站,想要知道什么事情都可以问他的那种。据她所知,洪七公最爱美食,其次就是美酒。
洪七公闻言,那双漆黑的双目看向林朝英。
林朝英坦荡荡地迎着他的视线,笑道:“我很少涉足江湖,与重阳真人却有渊源,曾经听说过丐帮帮主的名声,今日得见,有意结交七兄这位朋友,不知道七兄是否赏脸?”
洪七公又是一怔,“你识得重阳真人?”
林苓说:“我们原本就是在终南山上下来的,当然认识重阳真人。”林苓如今也知道自家姑娘的弯弯绕绕了,现在这么打着王重阳的名号,肯定是想要跟洪七公交好。
林朝英笑着补充,“我与重阳真人不过君子之交。”
洪七公一听她认得王重阳,身上武功又极好,而且他一向不喜欢拐弯抹角的人,现在林朝英直接表明她的意图,他也乐得从命。在他看来,江湖上的人都以王重阳马首是瞻,能跟王重阳结识的女子,也定然不是寻常女子。想了想,向林朝英露出一个爽朗的笑容,说道:“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林朝英微微一愣,笑着点头。她刚才忙着跟洪七公打架说话,也没顾上留意他的容貌衣着。原谅她一直以来受电视的荼毒比较严重,洪七公在她心中的形象虽然很侠气,但是从来都跟帅气沾不上边。只要一说起洪七公,在她脑海里浮现的就是一个穿着满是补丁,手里拿着打狗棒,背上挂着酒葫芦,见到好吃的就忍不住食指大动的男人。当然,她也总是免不了想起洪七公是个喜欢吃鸡屁股的人……但是现在这个年轻的男人跟她想象中有差,他的头发微乱,五官长得挺好看,并不是那种斯文的俊雅,而是粗犷中又不失阳光的感觉。
好吧……洪七公年轻的时候也是个少见的阳光男子,身上也没有脏兮兮的,嗯,他是个净衣派。林朝英心中下了这个结论,然后又好脾气地让林苓将在屋里的饭菜移了出来,又摆了几壶美酒出来让洪七公开怀畅饮。
打算来找林朝英晦气的其实是扬州城中自诩为是老大的一个男人,名叫冯青,懂得几下功夫,家里也算是有钱,听说他的父亲与官府关系不错。那个男人依靠家中父亲与官府的关系,将扬州城中的小混混召集起来,让他们对扬州城中和城外的小贩收取保护费,有时候甚至也会骚扰平民。当日就是看中了林朝英初到扬州,人生地不熟,又仗着自家与官府的关系,就派人找上林朝英,量她一个女子,也不敢玩什么花样。谁知派出的人一批接着一批,有去无回。后来一打听,发现在这个女子胆大包天,居然将他派去的人都扣下了,还将他们全部赶去地里干活!想要官府出面,但却没有门路,人家姑娘是个有钱人,几百亩的良田,又十分有良心,对佃户收租也很合理,逢年过节还给人家发钱!
要官府出面不可能,于是这位冯老大打算亲自出马,带了十几二十个小混混出来,打算找林朝英晦气。但是不用林朝英出马,就一个林苓加一个云管事,就将他们全部打趴下了,其中那个冯老大还被绑去见林朝英。
洪七公见其惨状,忍不住扶额,“这么两下三脚猫功夫,也出来献丑?”
被打趴在地上的冯青叫嚣,“我父亲与知府大人是故交,你们竟敢这么对我?!”
那话听在林朝英耳里,明显就是“我爸是李刚”的古代版,她忍不住扬眉,慢悠悠地走过去,靠近冯青,然后蹲了下去,“你就是冯老大么?”
冯青听得一个女子的声音,悦耳好听又带着几分笑意,不由得一怔,抬眼,只见眼前的女子眉目如画,尤其是那双美眸带着盈盈的笑意,不同于一般女子的温顺笑容,反而是带着几分野味儿的感觉。
“你、你、你晓得就好,还不赶紧将老子放开!”惊讶归惊讶,就算是被人打趴下了,也还是一副狗仗人势的模样,该耍的威风照样耍。
林朝英点了点头,一脸恍然大悟的神情。只听得她笑吟吟地说道:“很好,冯老大是吧。听我的管事说,你担心我们不够火油用,所以拉了几车火油来,是么?不知道我让我的管事带着你的火油和你一起去见知府大人,知府大人会说些什么呢?你父亲与知府大人是朋友,难道你没听说过,我的云管事前几天才送了一个上好的白玉观音给他么?”有钱使得鬼推磨,这个道理在哪儿都是一样的,能混上知府的官,有谁会指望他一清二白?敢来威胁她,她就让他吃不完兜着走。
冯青闻言,脸都白了。
林朝英见状,忍不住笑了起来,语气很是无辜,“冯老大,你的脸色不太好,这是怎么回事儿?”说着,那白皙修长的玉指抬起,指向穿着一身蓝袍,气质儒雅的男子,“对了,刚才跟着你来的兄弟们似乎挺喜欢我家云管事,他们打算要留下来跟着云管事学本领,你有没有意见?”
冯青瞪大眼睛看向她,“放……啊!”他的话还没说完,就大声地喊了一声,额头渗汗。
只见他手腕处的脉门被林苓扣着,只要她再用力一点,他就能当场丧命。
“你刚才想说什么?”林苓微眯着眼睛问。再胆敢在她家姑娘面前口出恶言,她就灭了他!
冯青痛得龇牙咧嘴,背上冷汗横流,话都说不出来。
林朝英见状,示意林苓放开他的脉门,站了起来,然后在一旁的椅子上坐下。
“这世上每天都有人平白无故地不见了踪影,冯老大你说那些人,都去了哪儿呢?”轻柔的语气,但却包含威胁。
冯青这回不是痛得冷汗直流,而是怕得冷汗直流,他似乎得罪了一个了不起的人物。想着,身上不由自主地发抖。
林朝英见状,又笑着问:“现在谁是老大?”
“你、你是老大。”冯青大气都不敢喘。
林朝英满意地点了点头,说道:“既然我是老大,那么老大要你做的事,你当做不当做?”
“当、当做。”
林朝英见状,美眸微弯,这孩子真上道。
“云管事。”
“是,姑娘。”
“将这个冯兄弟带下去,让他好好地跟你交代一下他这几年来所做的丰功伟绩,然后让他画押了交给知府大人。记得,一定要让他如实地说出来,漏了一件,你就从他身上割一块儿肉下来。漏十件,就割十块儿下来。如果敢撒谎,就将他的手脚剁下来!”
云管事听得面不改色,然后恭敬地应了声“是”,就将那个冯青押了下去。
6005章:风云初起
听说,最近扬州城里发生了一件大事,那个冯家公子,人称冯老大的冯青忽然带着自供书前去官府自动投案,并被判流放边疆。城中的百姓知道了,无一不拍手称快。
还听说,原本被冯老大养着的那群小混混,忽然洗心革面了,不再在市井当中厮混,而是正正经经地做起了别的营生来,有人养蜂,有人种田,有人当车夫,有人当木匠……总之三十六种行业,大家各有所好,都标榜着“我劳动我自豪”的名号,去踏踏实实地过起日子来。
扬州的别院中,林朝英正抱着古琴在亭中弹奏着,忽然,一个人在她的对面坐下,那只手还不安分地想往古琴的琴弦上按。
林朝英眼睛都不抬一下,只听得“铮”的一声响,一道内力朝对方弹去,那只原本要落在琴弦上的手又换了个地方,但是都一一被林朝英打了回去。
洪七公看着坐着径自弹琴的林朝英,然后拿出他的打狗棒,一下又一下地敲着他身后的栏杆,每一下都卡在林朝英琴声的停顿之处,颇有捣乱的嫌疑。
林朝英终于抬眼,看向他,只见他露出两排白牙,笑得一脸欠揍的模样。她笑哼了声,红色的金铃索从袖中飞出,直接卷住洪七公的打狗棒,“居然敢来坏我的兴致,你信不信我将你的打狗棒折成两段?”
洪七公见她的金铃索缠住了打狗棒,也不松手,反而暗中施力,原本还有些松的金铃索登时被扯紧,“也不见得是我的打狗棒折成两段,说不定是你的金铃索断了呢?”
林朝英见状,也不跟他废话,两人三两下就在园中过起招来。
林朝英一直觉得这些习武之人对武学真的有种无法解释的情节,譬如说洪七公。自从她有意与他结交朋友之后,他经常就缠着要和她打架。他说他洪七最喜欢的是美食,其次是打架,再次是美酒。
洪七公对林朝英的武功十分敢兴趣,她的轻功极好,轻灵飘忽,武功走阴柔一路,招式优雅,擅长防守。他用降龙十八掌都未必能将她打败。
当林苓跑到园中问林朝英是不是要用晚膳的时候,就是看到昏暗的日色中,一红一灰的身影在院中忽上忽下地在过招,她忍不住扶额。每次这种情形总是林苓最头疼的时候,因为洪七公一来,就意味着她要去厨房多准备些饭菜,还得准备美酒,最关键的,是找几个人来收拾一下被两人的掌风弄得落叶满地的园子。林苓觉得自从自家姑娘认识了洪七公之后,性子倒是一反过去的沉稳,只要洪七公稍加挑衅,两人就会打起来。
她有些头疼地转身,忽然看到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她身后的云管事,吓了一跳。“云管事,你怎么也不吱声?”
云管事默默地看了她一眼,然后用平板的声音说道:“抱歉。”
林苓叹息着说:“无事,云管事你找人来准备收拾园子吧。” 云管事是只闷葫芦,林苓也不明白为什么当初她家姑娘就相中了这个总是一身蓝袍的男人来管事。据说当初她家姑娘选择云管事的理由是,云管事从不多话,而且对主子下达的命令从来都只会说好。
云管事闻言,微微颔首,然后转身离开。
林苓看着还在园中打得难舍难分的两人,摇了摇头,然后往厨房的方向走。高手过招,旁人都不能随便靠近,否则会被掌风剑气伤到。幸好虽然每次洪七公和她家姑娘过招时都战况激烈,但从来都点到即止,不会伤到对方。
却说这厢的林朝英和洪七公过招,见他每次到最后都不愿意使出降龙十八掌,也不强迫他使出来。他的一套打狗棒法就很精妙了,这样和他拆招她就已经不敢大意,再出降龙十八掌她会觉得吃力,而且降龙十八掌太过霸道。见洪七公一套打狗棒法尽数使出,她红色身影忽如鬼魅,手中的金铃索飞出。
“去!”只听得她一声轻喝,一条金铃索末端的的铃铛直取洪七公的门面,而另一条金铃索却飞向洪七公拿着打狗棒的那只手。
洪七公见状,整个人直直往后退,而后腾空而起,避开了取他面门的铃铛,而打狗棒则和另一条金铃索的铃铛相击,发出一声清脆的响声。
“阿英,一个月不见,你的武功又精进不少!”
一红一灰的身影在空中缓缓降落,林朝英将她的金铃索收好,转身走进亭子,懒得睬他。自从和洪七公相交之后,林朝英就觉得自己过去被误导了,洪七公是个很自来熟的人,那天晚上喝了她两壶酒,就直喊她的名字。然后一得闲,就会到她的别院来蹭饭吃,理由是林苓的厨艺太好,他管不住自己的腿。
洪七公似乎已经习惯了她那样冷淡的态度,乐�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