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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兽 作者:诸葛喧之-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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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想和他在一起而已。
程维。
“姐。”我抬手盖住自己轻颤的眼皮,无力地吐出一口气,“……你放过我吧,再这样下去我真的会死的。你让我们在一起好不好?你……放我走,好不好?”
车子蓦然急刹,我的姐姐回头望着我,昏暗的夜色下她的眼神是那么失望愤恨:“那个人——那个程维,到底有什么好的?让你这么念念不忘,为了他你连家,连爸爸,连……我,祝家的一切你都不要了,是不是?!他有什么能耐,值得你为他做到这个地步?!”
我躺在后座,很静很静的想了一会儿,沙哑着嗓音轻声说:“没有。除了……我爱他。”
姐姐眼底的怒意与厌恶在这一刻达到了巅峰,她的声音变得又尖利又刺耳:“你爱他?你才几岁?你就知道你爱他了?谁离了谁过不下去啊?别那么要死要活地说想在一起!祝霖你根本不懂感情,你只会瞎疯瞎胡闹,给我们全家蒙羞找麻烦!”
“……你说你爱他?哈,别笑死我了!你的一辈子会遇到多少人,你以为你和他会有结果?你以为他就是你最爱的那个人?祝霖,你醒醒吧,你和那个程维,你们只不过是两个孩子,根本没戏!!”
我的喉咙痛苦地滚动了一下,动了动嘴唇,但并没有发出声音。无力的凄冷和疲倦涌进了身体。这几日的无谓争辩已经让我没有任何欲望再多作挣扎,我无声地合上了眼睛。
我的确不认为我们会有一个好的结果。可是,姐姐,我知道,程维是我这辈子最爱的那个男人。
以后的十年,二十年,直到最后,都不再会有这样一个人,可以用一个眼神就让我心跳失速,一个微笑就让我掌心冒汗。
再也不会有这样一个人,让我觉得他的每一句话我都可以相信,他的每一个安慰我都愿意听。
再也,不会有这样一个人,让我觉得,有了他,就是有了一整个世界。
作者有话要说:虫子已经捉了,谢谢11君~
jj抽风抽的相当牛x,我刷回复再次刷不上,一会儿用手机回= =,或者一会儿去网吧试一下有线,无线网卡的速度太令人发指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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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7 。。。
到了医院,我冰冷麻木地不做任何配合,脸色始终冷硬如铁。医生们不管问我什么,我都不回答,给我吊水,我也漠然地把点滴拔掉。他们扎一次,我就拔一次,直到手背上再也没有可以落针的地方。
姐姐毕竟还是心疼我的,她低头看着我苍白的面庞,眼泪淌了下来。她跟我并不是同一个母亲生的,我的妈妈是导致她父母离婚的第三者,照理她应该恨我。可她从来都是面冷心热地照顾我,平时我有个小病小痛她都紧张的睡不着觉,更何况是现在。
终于,她红着眼眶对我说:“小霖,你起来,我放你去见他。”
我一愣,青白的嘴唇立刻颤抖起来,病殃殃的脸颊上浮现一丝激动的潮红。
“可是只有一面,有什么话你们都一次说完,然后你就回来养病,知道吗?”
我说不出话来,紧紧抓住了她温热的手,第一次抬眼看她。可她却咬了咬嘴唇,闭上眼转过了头去:“要走快走,快一点,趁我后悔之前。”
她说只给我和程维一次见面的机会,可是,我也只要一次机会,就足够了。
我想和程维一起逃离T城。
我把所有的积蓄都拿了出来,一路跑到程维家楼下。我不敢敲他家的门,便绕到后面的窗户(我该庆幸程维家在一楼)。那扇窗子对着程维的房间,厚厚的窗帘拉着,屋内没开灯。
我敲了敲他的窗子,等待的时间漫长的可怕。我几乎不敢呼吸,凝神守着窗子,等着他的反应。
程维,你没有听到吗?我来找你了,我们一起走,一起离开这里好不好?
还是没有回音。我焦躁不安的继续敲着,脑海中开始浮现很多可怕的念头,程维是不是生病了?或者,被他的爸妈赶了出去?还是……
恐惧随着四周的死寂不断蔓延。
程维,你答应过我不会放手的。你说过会陪我一辈子,一分一秒都不少。
我是那么相信你,什么都抛下不要了,一个人来找你。虽然你让我在外面等了好久,但如果你现在把窗户打开,我就不生你的气了。我不生你的气,你把窗户打开好不好?
程维,为什么不理我。
等的心都冷了。蜷缩在楼道口,将自己抱成一团。天气已经转凉,我却只穿着一件薄薄的单衣。我扯了扯身上的衣服,有些发抖。深夜只能听到树叶沙沙作响的声音,偶尔有只野猫穿过草丛,闹出些突兀的响动。
静谧中突然传来急促的脚步声,我的心猛然一颤,几乎是欣喜若狂地抬起头:“程维——”
笑容还未舒展开便凝冻住,站在路灯下的人不是程维。
而是我的姐姐。
我们姐弟俩相顾无言,片刻后,她慢慢朝我走来,弯腰将手覆在了我的头发上。我闻到了她身上那股熟悉而幽淡的女式烟草味道。
“小霖……”
她心疼地摸着我的头发,耳廓,冻得冰冷的脸庞。我麻木僵冷着,没有任何反抗地让她把我拥进怀里。
“小霖,我们回家好不好?跟姐回家,好不好?”
她温热的眼泪滴在我的脸颊上,我疲倦清冷的心仿佛被这温度烫伤,整个人都不可遏止地颤抖起来。
我躺在病床上,手背戳着点滴。我姐姐坐在床边,悲哀地望着我:“小霖,他不会再来找你的,你别再傻了,听姐的话,嗯?别再这样等下去了。”
我双目空洞地平视着墙壁,干巴巴地说:“……他说过不会放手的。”
“小霖……”
我闭上眼睛:“我相信他。”
我们僵持了一会儿,然后姐姐在包里摸索着,掏出了一份东西,轻轻搁在我手边,擦了擦眼泪:“……我知道你心里不好受,本来……本来不想给你。但是现在……”
她顿了顿,深吸一口气:“你起来看看吧,这个,是程维让我转交的。”
我一下子睁开眼睛,有些晕眩地一把抓住,激烈的动作让我难耐地咳嗽起来,我紧紧捏着那份东西,是一封薄薄的信。
程维写给我的信。
“昨天我去找了他。”姐姐轻声说,“小霖,把信拆了吧,里面有程维想对你说的话。……如果我说的你不信,那么,他说的你总该信了吧?”
我那时候若是尚有一分清醒,就该听出姐姐话里哀怜的意思来。可是我却完全没有留心,只是激动而紧张地撕开信封,颤抖的手指抚平信纸,急不可耐地读了起来。
一行又一行。清秀工整的楷体字毋庸置疑是程维的笔迹。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我握着信纸的手逐渐停止了颤抖,捏着纸页的十指僵冷的冻住。
维持了这个姿势坐了很久,眼泪终于无声无息地顺着面颊的弧度淌了下来,洇湿了淡蓝的墨渍。
程维,他是真的,要离开我了。
我们被各自带走后,他曾从家里逃出来,在我家楼下等我。和我等他时一样,他同样不敢喊我的名字,也不敢打我家的电话,只能困兽般守在楼下,望着二楼那扇时而会亮起的窗子。
他爸爸出事的消息是在两天前传到他耳中的,那个时候,他还在固执地等我,却不知道他的爸爸已经进了监牢。
事因是他爸醉酒驾驶,撞到了一个行人,而那个行人伤势严重,当场毙命。
其实醉驾的司机如果换成我爸,一叠一叠人民币砸下去,倒也不至于押了去吃牢饭。但程维爸爸只是一个普通的出租车司机,没钱没路子,一穷二白,什么都没有。
等待他的,将是法院的判决和漫长的监禁。
他爸爸入狱前,只对程维说了一句话:“你如果还要和那个变态纠缠在一起,我哪怕被枪毙,都不会再看你一眼!全当没有你这个儿子!”
程维他的确在乎我,可是,他更在乎的,是生他养他,供他吃饭穿衣,读书上学的爸爸。我们两人如果同时掉进水里,他一定会先救他的爸爸,而我,只能自己挣扎着救自己。
如果救不了,就只能慢慢沉入湖底,溺死在最深处。
姐姐说的是对的。或许我们还太年轻,年轻到不懂得什么是现实,什么是爱情。
我们可以给对方很多看似美好的许诺。许诺分分秒秒,许诺一辈子。
可是一辈子太漫长了,我们也许根本没有能力和勇气走到最后。到头来,诺言和谎言,终究只是一字之差。
其实,我是多希望那封诀别信是假的,是我的家人为了拆散我们而假造的。可是当家人解除了对我的限制,我悬着一颗心,拨通了程维的号码,他却在听到我的声音后,一言不发地挂断了电话。
我捧着话筒,心脏一直一直往下沉,耳边阵阵冰冷的忙音。
可是我记得,几个星期前,话筒里明明是那人温柔磁性的嗓音,轻轻地对我说着:“小霖,我想你了。”
爸爸给我联系了L城一所重点大学的附属高中,砸了狠钱让我进去重读高三。我面无表情地坐在沙发上,听着爸爸打电话的大嗓门和妈妈替我收拾行李的响动,不再有任何反抗。
我的人生,我的一切,就统统交给他们规划吧。他们想怎么样就怎样,现在我,已然不知道自己该怎样接着把路走下去了。
L城在国家的最南面,热带季风气候的小岛,有很多海鲜和茂盛的椰树,是个充满奔放热情和活力生机的岛屿。它,离T城,离程维,离我的过去都很遥远,很遥远。
我知道老爸是想让时间和距离冲淡一切。他希望我能重新开始。在L城,重新开始一段崭新的人生旅程。
踏上飞机舷梯的那一刻,我提着简单轻便的旅行包,回头望了一眼人来人往的机场。
我当然清楚,那个人绝对不会出现在人潮中,就像电视里演的那样,气喘吁吁地追赶我的步伐,在最后的时刻奇迹般出现,拉住我的手不让我走。
我只是在想,他曾经告诉过我,我们会有一辈子的时间在一起,一起说笑打闹,一起吃饭散步。
我可以窝在他的怀里听他给我读《小王子》,可以枕在他的膝上看八点档的肥皂剧,可以眯着眼睛听他43码的运动鞋踩在地板上的声音。我们还可以,就着一大碗方面便,用一双筷子吃的不亦乐乎。
然后,等我们都老了,我们就坐在粼光闪烁的湖边,絮絮叨叨不厌其烦地回忆我们走过的一辈子。
一分一秒都不少。
飞机起飞的不适感让我闭上了眼睛,我无力地靠在了椅背上,胃好像被悄无声息地摘走,灌满了铅水,再原封不动地塞回来。
我从口袋里摸出白色的胃病药片,问空姐要了一杯温水,慢慢地把药片吞了下去。静了一会儿,我侧过脸望向窗外,繁华熟悉的T城在我脚下,离的,越来越远。
我们要一直在一起,一辈子在一起。
我抿起嘴唇,眼底有些淡淡的哀戚。
再见了,T城。我努力朝那些远去的过往牵扯出一个笑容,笑着笑着,喉咙仿佛被苦涩的橄榄哽住,逐渐成了断断续续悲恸撕心的呜咽。
程维,原来我们的一辈子,竟是这样短暂。
作者有话要说:晋江自从改版之后,我就发现自己无论是登陆,还是发文,存稿还是回帖都出现了问题。
不知为什么点击“字数统计”没有任何反应,点击“回帖”,还是没有任何反应。真的很无奈,所以还是老办法,一会儿我用手机回复。这段时间大家估计都只能看到我苦逼哈哈地用爪机上线回复留言了,爪机回复速度有点慢,请大家不要介意~~希望jj能早日康复,再不康复起点就要去医院强。。暴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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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8 。。。
这之后,我在没有程维的另一个城市里度过了平淡无奇的两年。
这两年时间几乎可以浓缩成短暂的一天。旷课,逛酒吧,夜不归宿。两年青春,我挥霍的这样糜烂颓废,毫无朝气可言。
如果以前,我只是一个不学无术的流氓,那么现在,我就是不折不扣的人渣、王八蛋。
我上课的出勤率可以用十根手指算清,即便来上课,也是以捣乱搅局为主。我把脚架在桌沿,把剥下的桔子皮往讲台上那些老师头上扔。在公开课大大咧咧地掏出避孕套吹气球。往黑板报上贴黄色漫画,在老师的课本里夹十天阴X增长2CM的三流小广告。甚至是,撕毁同学的高考艺术准考证。
显而易见,这时候如果我不被开除,校长的颜面只怕会荡然无存。
离校之后,我姐气的立马打了飞的来L城找我算账。我压根不把她放在眼里,我知道她只能通过我在L城的出租房找到我,但我从来不回那间公寓。她打开门之后,迎接她的……让我想想,嗯,应该是我三个月前吃完没洗的饭碗。
我没日没夜地在酒吧里过着昼夜颠倒的生活,抽烟,喝酒,赌博,什么刺激玩什么。我出手豪放,周围很快就如蚁附膻般聚集了一帮酒肉朋友。那群不三不四的混混别有意图地一口一个大哥,叫的我飘飘然忘乎所以。
我在试图蒙骗自己,没有程维,我也一样,可以过得很潇洒。
耳环鼻环一应俱全的小流氓把一个简陋纸包鬼鬼祟祟地递给我,压低声音对我说:“大哥,好东西。”
我那时候喝得三分醉七分醒,懒洋洋地斜过眼角一瞥,是两枚白色小药片,我认得它,严格意义上而言应该算是毒品,可是药性不强,吃个两三次也不容易上瘾。
“我从李哥手头顺来的,特地拿来孝敬您。”
我眯起眼睛,笑了起来:“哦?我看起来很需要磕药吗?”
他在酒吧昏暗的灯下望着我:“大哥,这可是好东西,吃下去什么不高兴的事情都能忘记掉的。你试一试嘛,吃下去保管是飘飘欲仙,爽的不得了。”
听着怎么像伟X的广告。不过……
“什么都能忘掉?”
我停了一会儿,眼前仿佛又浮现了那张五官深邃的英俊脸庞。
已经两年了,我是那样努力地试着去忘记他。可是根本做不到。就算以酒买醉,醉到深处,还是会想起他的模样,那么清晰,那么好看。
就连他的侧颈有一滴小小的细痣,我都记得一清二楚。
我终于还是抵挡不住诱惑,吞下了药片。
原地坐了片刻,药劲逐渐散发了出来。我开始觉得头晕目眩,手脚发热。我难受了一会儿,耳边嗡嗡作响,眼前的世界也开始闪烁模糊。蜷在沙发上,捱过这阵痛苦后,灵魂好像从身体里飘了出去,浸在泡沫般柔软虚渺的棉絮里。
恍惚间好像又看见了西高的操场,穿着运动衫的我带着足球在绿茵场挥洒着汗水。那时候是如此年少轻狂,自信满满地以为没有人能阻挡我的进攻,以为整个球场都是我的天下。
直到中场换人,那个沉默寡言,冰雪淡漠的冷艳少年脱下外套,走到我的面前。
我还记得,那是我们第一次见面。他的右腕上戴着一只简单大方的淡灰色护手,护手边沿,有一圈窄窄的白边。
我忘不掉你。
程维。
泪水逐渐模糊了眼前的景象,只有程维深邃英俊的脸庞越来越清晰,我捂住脸哽咽着,指缝间变的又潮又咸。到最后已不知自己身在何处,只是抱着身边的人失声痛哭,无意识地重复着两个字,一遍又一遍。
我开始持续地问朋友买这种药片,一开始只是一片、两片。后来控制不住了,十片二十片地往下吞。吞下之后有一阵子会很难过,会哭会想起他的模样。可是再往后,就什么都意识不到了,浑身轻飘飘的,忘记了所有的痛苦,这样多好。
程维,你看,我终于可以慢慢忘记你了。
我终于可以不再想你了,多好。
来L城后的第三年春节,爸爸第一次给我打电话,但我并没有接。那时候我在一家夜店的包厢里吸食白粉,只是吞服药片已经满足不了我了。我用我大半的生活费去购买毒品,贪图极为短暂的解脱。
那段日子里的我,简直和鬼没有任何区别。
宿醉。吸毒。原本身体素质就不好的我终于无法承受。这天早晨,我捂着胃一脸苍白地从昏暗的酒吧里出来,在马路牙子口全无形象地大吐特吐。吐的几乎连胆汁都要呕出来,心里才稍稍好受些,坐在路边缓着气。
大年初一,街上空荡荡,没几个人影。L城下着淡淡寒雾,但由于纬度低,并不是太冷。我穿着一件单薄的两用衫,蜷成一团望着满地鞭炮留下的红屑。
又是一年了。
我花了三年时间去忘记他,可是没有用。我依然一闭眼就能想起他微笑的神情,那么纯净,那么好看。
我连毒品都沾了,真的不知道还有什么更好的方法,可以让我彻底忘记一个曾经爱到骨子里的人。
我不知道路的尽头在哪里。
冬日的初阳从钢筋水泥高楼后缓缓升起,有些苍白。我没日没夜地厮混在酒吧里,已经很久没有看见过它的样子。原地坐了一会儿,就那么发呆望着它。太阳光线并不强,但莫名的,就让我有种想流泪的冲动。
在心情变的更难过之前,我努力撑起虚软的步子,站起身来,摇摇晃晃地走回酒吧。
“服务员,一杯白兰地。”
烈酒灌进胃里,我的身体已经被毒品折磨得非常糟糕,才几口酒下去,就开始发醉发晕。
模模糊糊感到远处透来两束专著的目光,我眯着眼睛往吧台方向看去。原来是一个标致挺拔的美少年,高中生模样,穿着简约的运动衫,单肩挎着一只球拍套,左手随意插在裤子口袋里。
我猜他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年轻俊朗的脸上还有些窘迫不安,掩饰性地抿着唇,背脊绷的笔直,显得很僵硬。
这家伙完全不像是来猎艳的,反而让人觉得他是个做了错事的孩子,正规规矩矩地贴墙角罚站,等着老师批评。
我笑了笑,正准备转过脸去,他却突然向我走了过来,灯光照在他的脸上,脸颊微微泛红。我不由的就有些头疼,拜托,我看见了什么?这年头还有会脸红的大男生?真他妈稀有物种。
“……你好,请问我可以坐在这里吗?”
我无所谓地摊了摊手,我的小绵羊道了声谢,小心翼翼地抽出对面的椅子,乖巧安分地坐了下来。
我喝酒,他就盯着我看,弄的我有些莫名其妙,摸了摸鼻子:“我脸上有东西?”
他立刻摇了摇头,垂下眼帘,连耳根都泛红了。我纳闷地看了他一眼,他稍微静了片刻,又抬头望着我,鼓足勇气对我说:“呃,其实……”
其实什么?一口气说完成不成?
“其实……那个,你……”
酒吧里无法找对象上个床而已,一夜情的话,倒也不是不能考虑,我扫过他性感的锁骨和宽阔的肩膀。
“你……”
我转着手里的酒杯,醉意朦胧地笑着,等待他发出邀请。
他望着我,犹豫了一会儿,问:“……你不认识我了吗?”
我僵了一下,对于这种上世纪的搭讪方式不知该作何反应。过了好久才讪然道:“哦,认识啊。”
他紧绷的肩稍稍松下来,我支起下巴朝他咧嘴一笑:“你是我失散多年的弟弟,对吧?”
这回换他愣住了,呆呆看了我一会儿,才明白我是在拿他开玩笑,一张清秀的小脸又涨红了,双手搁在膝头不安地绞着。
“你果然不记得我……”
我笑笑:“不好意思,我脑袋被驴踢过,失忆了。”
“我叫夏志英。”
“哦。”我顿了顿,对上他点起希望的眼睛,“好像是《我爬上了姐姐的床》那本漫画的作者?”
“……”
“还是上星期去世的歌唱家?”
“……”
“哦,我想起来了。”我一拍脑袋,笑道,“是那个难产而死的女演员吧?”
他有些不知所措的用那双松鼠般无辜的黑眼睛望着我,我毫无形象地趴在桌上哈哈大笑:“抱歉抱歉,忘记你是男的了。”
他抿了抿唇,轻声说“你醉了,别再喝了。”
“少罗嗦,神经病啊你,管我这么多做什么。”我不耐烦道,“我又跟你不熟。”
他干脆起身夺我的酒杯,我不给他,他就叹了口气,请求般看着我:“祝霖……”
嗯,眼神还是挺赞的,好像还挺有那么回事儿,没准真是我失散多年的弟弟。不过就算是弟弟也不能和我抢酒。我不客气地夺过他手里握着的杯子,咕咚咕咚又喝了一大口。
“祝霖。”
好像有些不对劲,我抬起眼帘看向他,他刚才对我说什么来着?我怎么觉得这俩字挺耳熟的,不会是我的名字吧?
“祝霖……”
我瞪了他几秒,然后“噗”的一口酒结结实实一滴不剩地喷在了这位哥们的脸上,呛了半天:“靠!难道你真的认识我?!”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6君,虫子已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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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9 。。。
夏志英入住的宾馆位于L城北面的海滨。
精致漂亮的殖民时期装修风格,茂盛的棕榈树后隐藏着一栋一栋小别墅。错落斜垒的热带风情纳凉小亭子,盖着原始风格的草坯棚顶。柔软朦胧的淡色纱帐在海风中被吹得高高抛起,露出亭子里摆着做SPA用的小榻,上方堆着两只缀饰着施华洛世奇水晶的纯手工软垫。
这是仿塞舌尔的豪华宾馆,针对高端旅游客户的悦榕山庄。我初中时曾和老爸老妈住过一星期,印象还挺不错的。
“这么说,你是我以前笼罩过的小鬼?”我坐在沙发上,拿手比划了一下,“那时候你就这么高吧?”
他点了点头。
我支起下巴笑了起来:“难怪当时林慕言恨我抢了他盘子里的牛排。原来你这么有钱。我还以为你是个普通小孩子呢,看来多管闲事的确不是个好习惯。”
他又垂着脸不说话了。
我揉了揉宿醉作痛的额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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