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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胞修神-第2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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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百六十一章;来龙去脉

    (全本小说网,。)

    走出屋中以后,在郑庆文的邀请下,三人坐到了屋前的石椅上开始交谈起来。

    “我想,小友现在一定有很多疑惑吧,为什么我们那么大的仇,我还会救你,为什么我一个魔门中人,会飞升到仙界吧?”

    坐好以后,那郑庆文看着王阵,开口询问到。

    “嗯,的确,还望宗主帮忙解答一下。”

    听到郑庆文的话,王阵同意的点了点头。

    要知道,这里可是修真界。

    一个讲究弱肉强食的地方,别说仇人了,就是不认识的人,碰到有修真者昏迷,说不定还会来一个杀人越货。

    所以,王阵真的很好奇,是什么东西能够把一个魔门中人给彻底改变了。

    “莫非,是他旁边的那个女子?”

    想到这里,王阵忍不住看了郑庆文身边的那个女子几眼。

    而那女子在发现王阵看自己的时候,也报以善意的微笑。

    “哈哈,我就知道你一定会好奇的,既然如此,那么我就给你讲一下吧。”

    听到王阵的话,那郑庆文高兴的大笑了几声,开始讲解起来。

    “当初你们天雷门十二劫散仙老祖成功渡劫飞升之时,虽然很隐匿的联系过你一下,但是对于我们这些去观摩渡劫的人来说,无疑是暴露了你的存在。”

    “所以,我们就猜测,那散仙罗宇肯定是很看中你,说不定还会把一些好东西留给你,比如当初他渡劫所使用的神器。”

    “所以,你们老祖飞升以后,我们这些猜到这个可能的人,都准备擒获你以后,审问一波。”

    “谁知道,你也不是简单之人,在发现了我们的追踪以后,当即立断的朝着冥海星星球之外的虚空飞去。”

    “这一下,我们就更怀疑你的身上有什么好东西了。”

    “于是,我们毫不犹豫的就追了上去。”

    “却没有想到,你不知道使用了什么手段,在虚空之中击杀了另外几个门派的掌门。”

    “而侥幸逃过一劫的我,从此以后只敢远远的跟着你,怕步入那几个掌门的后尘。”

    “没想到,这一跟就是几年,直到你突然在虚空之中消失。”

    “我这才发现,原来我们竟然来到了一处被仙阵守护的地方。”

    “而你也不知道通过了什么手段,进入到了仙阵的里面。”

    “不甘心的我,也开始想办法破阵。”

    “却没有想到,那仙阵的威力,远远超过我的想像,不但阵没有破,我还差点死在里面。”

    “幸亏我运气好,最后时刻误打误撞的进入仙阵里面,掉在了天使星妖兽森林之外。”

    “就这样,我被小翠所救。”

    说到这里,郑庆文爱恋的看了身边的那个怀孕女子一眼,这才继续接着说到。

    “经过一段相处以后,我发现我爱上了这个善良的姑娘。”

    “而巧合的是,我无意间发现,小翠居然还拥有灵根。”

    “发现这件事以后,为了以后可以永远在一起,我决定带小翠修真。”

    “可是,如果我还继续修炼魔门功法的话,那么永远在一起这件事,便很难办到了。”

    “所以,我开始自废修为和小翠一起修炼正道功法。”

    “就这样,经过将近百年的修炼,我们两人飞升到了仙界。”

    “飞升以后,已经讨厌打打杀杀的我们,并没有去仙宫报道,而是选择留在地仙界,过着双宿双飞的生活。”

    “却没有想到,就在几年前,会突然遇到昏迷的你。”

    “说真的,当初刚碰到你的时候,我的第一想法就是杀了你报仇。”

    “但是,我当时突然想起我和小翠的约定,不能随便杀人,你这才逃过一劫。”

    “其实,说真的,我能遇到小翠这么好的一个娘子,还真要感谢你。”

    “所以,以后我们两个人的恩怨,就此两清了。”

    说到这里,那郑庆文释然的看着王阵说到。

    “嗯,谢谢宗主的不杀之恩,不管怎么样,你这次救了我。以后小子如果有机会,肯定会报答的。”

    听到郑庆文的解释,王阵恍然大悟的点了点头,随后,感谢地看着他说到。

    “哈哈,那是以后的事情了,对了,小友,我还没有问到你是怎么回事,怎么会受那么重的伤?”

    听了王阵的话,那郑庆文哈哈大笑一声后,好奇的开口反问到。

    “额,这个说来话长,这次来仙界,其实我是偷渡上来的。”

    “当年被你们追杀以后,我也另外遇到了一番奇遇,机缘巧合之下去了修真界。”

    “这一去,便是上百年的时间,等我回到冥海星的时候,与我互相爱慕的师妹却已经飞升到了仙界。”

    “因为修炼功法的原因,我虽然修为到了,但是却引不来渡劫的劫雷。”

    “于是,我便想到了偷渡到仙界这个办法,没想到还成功了。”

    “本来来说,如果我偷渡到仙界以后,便去找我师妹也没有什么事。”

    “但是,当初也不知道犯什么浑,偏偏想要去偷盗那升仙池里面的升仙液。”

    “没想到,没过多久,就被两个修为高强的仙人追杀,我是拼了老命,这才逃过一劫。”

    “却也因为逃脱追杀的时候,神魂受伤严重导致昏迷不醒,被你所救。”

    听到那郑庆文文自己这个问题,王阵有点不好意思的说到。

    “哈哈哈哈,小友,你还真是胆大包天啊。”

    “要知道,升仙殿里面可是有大罗金仙坐镇的,以你现在的修为,还能逃过一命,真的算你运气好。”

    听到王阵的话以后,那郑庆文忍不住哈哈大笑的同时,也开口提醒说到。

    “啊,大罗金仙啊,怪不得我被打的没有还手之力。”

    听郑庆文这么一说,王阵恍然大悟的说到。

    要知道,他当初的修为,如果算起来并不比一般的天仙差。

    但是,在那次战斗之中,依旧毫无还手之力。

    如今听郑庆文这么一说,他这才明白,原来并不是他不行,而是对手太厉害了。

    大罗金仙,那可是完全比他高两个大境界的存在。

    打不过,那可是很正常的。

    此时的王阵,并不知道,当初追杀他的两个仙人,可不都是大罗金仙,而是还有一个比大罗金仙更加厉害的仙将。

    不然的话,他肯定更加庆幸自己的运气好,逃过了一劫。(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八百六十二章;血魔分身诀

    (全本小说网,。)

    就这样,一番闲聊以后,两人很快就拉进距离。

    因为有感于这次的郑庆文对于自己的救命之恩,王阵经过一番考虑以后,决定和那郑庆文结拜为兄弟。

    没想到他把这个想法说出来以后,那郑庆文竟然毫不犹豫同意了。

    于是,接下来在小翠的见证下,两人结为了异性兄弟。

    就这样,原本是生死仇人的两个人,在郑庆文的一次不记前嫌,放弃仇恨的帮助下,转变成为两个最亲密无间的亲人。

    “哈哈,大哥,大嫂,今天我真是太高兴了,竟然能够认识到你们。”

    结拜完毕以后,王阵看着郑庆文和小翠,感恩的说到。

    要知道,即使是他,在遇到仇人昏迷的情况下,都做不到像郑庆文这样,不但没有落井下石,还积极救助。

    所以,说真的他在知道当时的情况以后,真的很佩服郑庆文,面对着昏迷的他,不但没有趁机报仇,反而还把他救了回来。

    当然,他更加佩服的还是小翠,毕竟以一个女人的身份,强行把一个杀人如麻的魔头,改变成一个行善积德的好人,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够办到的。

    “嘻嘻,弟弟不必客气,我也很高兴认识你。”

    “嗯,你嫂子说的对,不打不相识,当初的你造就了现在的我,所以现在的我,才会救了现在的你。”

    “说起来,这都是缘分。”

    听了王阵的话,那郑庆文和小翠,都开心的回应到。

    “对了,王阵弟弟,你这次被那两个仙人追杀,虽然一时间逃脱了,但是我有种感觉,那两个仙人应该还没有放弃寻找你的行踪。”

    “我这里有本天魔门的分身秘籍,叫做《血魔分身》,乃我们天魔门的不传之秘,听说修炼到极致,滴血便可以化作一个分身。”

    “如今我已经不是魔门中人了,就送给你修炼一下,用来防身。”

    “万一下次,再碰到致命危险,那么就可以通过断掉身体的一部分部位,形成一个分身拖住敌人,然后使用本体逃跑,这样的话,就不会遇到上次这样的致命危机了。”

    一番客套以后,那郑庆文像是突然想到了这个问题,随后,开口对着王阵说到。

    说着,那郑庆文递给了王阵一个玉简,王阵接过来一个,果然是一本叫做《血魔分身》的分身修炼法诀。

    “嗯,谢谢大哥了,这份礼物我就收下了,看嫂子的肚子,我的大侄子或者大侄女应该快要出世了吧,我这里有一瓶万年地乳,就当做大哥送我分身功法的回礼吧。”

    “等大侄子或者大侄女出生以后,你把这万年地乳让他喝掉,以后修炼绝对会一帆风顺的。”

    接过郑庆文手中的《血魔分身》修炼功法以后,王阵心中一动,随手也递给了郑庆文一个玉瓶,并且开口交代到。

    “哈哈,好,那我就收下了。”

    听王阵这么一说,那郑庆文高兴的收下了那瓶万年地乳。

    要知道,万年地乳这东西的珍贵程度,他可是知道的一清二楚的。

    即使在整个仙界,都是属于稀缺资源。

    没想到,那王阵竟然会有,还直接送他一瓶,他没理由会不高兴。

    一番交流过后,因为还没来的及查看这几年来自己的身体变化。

    所以王阵并没有立即离开梧桐山,而是准备暂时留在郑庆文这里,待查看完身体的变化以后,再考虑离开事宜。

    做好决定以后,王阵向郑庆文说明了情况以后,便回到了他原本的房间之中,开始查探起自己的身体情况。

    一番查探以后,王阵发现自己的身体里面的细胞丹田,除了当初用来做阵眼和节点的那些细胞丹田之外,其余的细胞丹田,并没有因为他的神魂受伤,出现太多问题。

    即使是那一些用来做阵眼和节点的细胞丹田,也不过是因为传送他的时候,消耗了巨量的灵气,而有点缩水而已,用不了多久,便会恢复了。

    看到这里,王阵总算放下心来。

    只要修炼不出问题,那么接下来就不会耽误他寻找李雪的计划。

    至于这次被人追杀,差点死掉的事,王阵只能暂时记在心中,等到了修为能够与那些追杀他的人抗衡的时候,他再考虑报仇的事。

    毕竟,以他现在的修为,如果还自不量力的想要报仇,估计仇还没有报,人就已经报销了。

    查探完身体里面的细胞丹田以后,王阵想起大宝为了自己受伤的事。

    于是,心中一动,便来到了细胞小地球之中。

    没想到,呈现在他面前的已经是活蹦乱跳的寻宝鼠大宝。

    看到王阵,那寻宝鼠大宝顿时惊喜的扑了上来。

    因为两人签订的是主仆契约的原因,那寻宝鼠大宝自然可以通过主仆契约特有的心灵联系,知道王阵的身体情况。

    不过,知道归知道,神魂受伤这种事,它纵使是异兽,也根本帮不上忙。

    所以,它能做的便是抓紧时间恢复伤势,然后等王阵遇到危险的时候,可以出去保护他。

    只是让它没有想到的是,它的主人似乎另有奇遇,神魂受那么重的伤,竟然也很快就恢复了。

    所以,对于王阵的突然出现,寻宝鼠大宝充满了意外。

    “大宝,你没事就好!”

    重新看到寻宝鼠大宝,王阵虽然感觉自己有很多话想要说给它听。

    但是,话到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所以,最后千言万语,就化作了这么一句问候的话。

    “嗯,主人,谢谢你的关心了,我已经恢复了。”

    听到王阵的话,寻宝鼠大宝会心一笑,表示自己已经明白了王阵想要说的话。

    要知道,它受伤那一刻,因为心灵相通的原因,王阵的所有反应它都能感受的到。

    所以,它很清楚,在王阵心中它的重要性。

    即使王阵没有说出来,但是它已经根据王阵的大概反应猜出,王阵是想要说什么。

    毕竟,它跟在王阵身边那么久,早就对王阵了如执掌。

    两人的感情,已经达到了根本不需要说出口,便已经明白彼此的地步。(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八百六十三章;细胞分身的构想

    (全本小说网,。)

    知道寻宝鼠大宝没事以后,王阵同同众多宠物讲解了一下自己最近的经历,并且吩咐它们好好修炼,以便应付将来可能发生的危机。

    随后,他这才告别众人宠物,神识回到身体之中。

    睁开眼睛,王阵本来准备这就告辞郑庆文他们,然后离开继续寻找李雪。

    不过,就在这个时候,王阵突然想起了刚刚那郑庆文送他的那本分身秘籍。

    分身术分为两种,一种叫做身外化身,一种叫做分身术。

    身外化身,更像是法宝,炼制出来的分身,不但拥有自我思考的意识,还可以自行修炼,不过因为炼制材料少见,比较难炼制的原因,很难做到量产。

    比如,王阵的小弟如来,就是他用九子金莲炼制出来的一个身外化身。

    其实力,并不比现在的他差。

    分身术的分身,则跟身外化身不同,它是使用者用法诀修炼出来的一种分身。

    有常见的影分身,傀儡分身等等。

    它们没有自我意识,全靠使用者的神识驱动。

    一般来说,实力只有炼制者的三成。

    所以,其虽然可以量产,但是多数修真者都只会拿来应急,或者出其不意使用。

    毕竟,别人都不是傻子,像分身术修炼出来的分身,只要仔细观察,很容易就会发现的。

    《血魔分身》

    想到这本分身修炼功法,王阵把其拿了出来,准备看一下里面有什么特殊之处,值得那郑庆文当做宝贝送给他。

    拿出《血魔分身》功法玉简以后,王阵神识探入,开始查探起里面的内容起来。

    天地初开圣人陨,洪荒渐起血海生。

    分身天下无所惧,敢与众圣争德功。

    这是《血魔分身》开头四句霸气的话,虽然不知道真假,但是光是听一听,就有一种让人气血沸腾的感觉。

    看到这里,王阵继续往下面看下去。

    接下来,里面的内容讲解的是血魔分身的来源。

    天地初开,一个叫做血魔老祖诞生在洪荒之中的一处血池。

    其天生分身无数,只要有血的地方,便可以生存,便有他的分身。

    即使在整个洪荒时期,也几乎无人敢惹。

    几乎无敌的他,于是专门留下的一篇法诀,以便供后人修炼。

    不过,因为这法诀的特殊性,却很少有人炼成。

    血魔分身诀分为二种境界。

    第一种,断肢分身法。

    使用者修炼成功以后,可以通过牺牲掉自己身体的其中一个部位,然后形成一个分身。

    分身拥有使用者五成的实力,因为是使用修炼者自己的身体修炼而成的原因,外人很难分辨出来,其是本体还是分身。

    第二种,滴血分身法。

    利用自己的鲜血,然后修炼分身。

    修炼出来的分身,将会拥有修炼者的七成实力,修炼者越强,修炼出来的分身越强。

    而且不同于第一种,滴血分身法,对于修炼的分身数量也没有限制。

    也就是说,只要修炼成功,想要多少分身,就能修炼多少分身。

    不过,相比于第一种分身修炼法来说,第二种修炼法,却极其难修炼。

    看到这里,王阵惊喜不已,拥有本体七成实力的分身,都快赶上身外化身了。

    虽然没有自我意识,但是却也没有数量限制,如果他能修炼成功,到时候修炼个成百上千个,那里还怕别人敢追杀他。

    想到这里,王阵开始查看第二种滴血分身法的修炼方法。

    至于第一种断肢分身法,早就被王阵无视了。

    他又不是变态,干嘛去修炼这种自残的分身法。

    每修炼一个分身,就要牺牲掉身体一个部位,即使他把全身都修炼了,又能修炼多少个分身。

    谁知,看完滴血分身法的修炼方法以后,王阵当即就有点愣住了。

    因为修炼的条件,有点出乎王阵的意料,那就是需要炼制出一个血池出来。

    先不说他能不能炼制出来,就是能够炼制出来,那么又去那里去找那么多灵血供他修炼。

    看到这里,王阵不知道自己是该想办法继续修炼那,还是该放弃。

    如果继续修炼,那么这灵血的问题,肯定需要王阵慢慢去搜集。

    不过直接放弃,好不容易碰到这么好一个修炼分身的法诀,王阵又有点不甘心。

    想到这里,王阵开始闭上眼睛,思考对策。那就是灵血是否可以用别的东西代替。

    血海老祖当年之所以能够拥有分身无数,其原因是他本就是血池之中的鲜血所化,所以无论是什么鲜血,只要一滴血他都可以炼制出一个分身。

    可是,我又不是血海老祖,去上那里去寻找那么多鲜血。

    既然没有鲜血,那么我是否又可以用我本身拥有的东西,去炼制分身那?

    而我身体之中,貌似最多的就是我的身体细胞吧。

    那么有没有可能,用我的细胞去代替鲜血,然后去炼制分身那?

    想到这里的时候,王阵突然有一种恍然大悟的感觉。

    血魔老祖的优势是鲜血,而他的优势就是细胞。

    那么他干嘛要用别人的优势,去修炼他自己的分身。

    干嘛不想办法,创造出来属于自己的细胞分身那?

    想到这个可能以后,王阵惊喜的瞪大了眼睛。

    要知道,他身体里面的细胞,可是无数的。

    如果能够成功的话,那就代表他以后,想要多少的分身,就有多少的分身。

    光是想象一下那种画面,王阵就有种震撼感。

    惊喜过后,王阵开始思考这个可能。

    因为有《血魔分身》这本秘籍作为参考,所以王阵很快就找到了修炼的思路。

    于是他心中一动,手中顿时多了一个只有灰尘大小的细胞。

    细胞的特性,那就是只要能量充足,那么就会无限的分裂重生。

    但是因为王阵修炼的原因,他体内的所有细胞,因为不再死去,自然而然也渐渐不再分裂。

    不过,这并不代表那些细胞不再拥有分裂的能力。

    只要王阵想,那些细胞丹田,随时都会拥有分裂的能力。

    于是,接下来,王阵看着手中的细胞,开始命令它分裂繁殖。

    至于分裂所需要的能量,他则通过身体,直接传递给了手中的细胞。(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八百六十四章;超级细胞分身

    (全本小说网,。)

    “人类是单细胞进化而来的!”

    这句话,是王阵小学的时候,生物老师说过的一句话。

    当时的他,非常不理解,为什么一个微小的细胞,竟然可以进化成那么大的一个人。

    如今,看过《血魔分身》这本修炼法诀以后,再结合自己的身体情况,王阵突然觉得,当初小学的时候,生物老师说过的这句话,还真的变成可能。

    那就是,把一个单细胞变成一个人类。

    按照道理,既然那血液都可以变成一个分身,他的细胞变成一个人类的可能并不难。

    所以,接下来王阵看着自己手中正在变化的细胞,充满了期待。

    而他手中的细胞,也没有让他失望。

    在王阵的注视下,那一个微小的细胞,开始以肉眼可见的方式,分裂增长。

    一个细胞变成两个,两个细胞变成四个,四个细胞变成八个,八个细胞变成十六个。

    几乎瞬间功夫,在王阵充足的能量供应下,他的那一个单细胞,就由一个肉眼看不到的细胞,变成一大坨肉质物,而且其还在成长着。

    一斤,两斤,三斤……

    一会的功夫,那单细胞就变成一大坨巨大的肉团。

    那肉团达到了十斤左右以后,开始停止生长。

    随后,在王阵的注视下,那肉团自己分泌出一个肉膜把自己包裹起来。

    王阵一看,并没有干涉那细胞的行动。

    因为王阵刚刚就已经发现,自从他重新激活了那个细胞的分裂功能以后,接下来那细胞完全是自主分裂,而非在他的控制下分裂。

    从未见过这种情况的王阵,很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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