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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大村长-第2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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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现在十二乐坊每天都人员爆满,但沈风给十二乐坊定下的目标则是整片大陆性、标杆性、潮流性的娱乐圣殿。要求以后必须达到无论何地的十二乐坊,都要做到一票难求,一门难进的效果。
除了十二乐坊,刺绣坊那边自然也不能不管,不过这种事情,沈风一直提倡的走高端路线,因此,穆秋烟那边出产的产品,几乎全都是以女性内衣为主。
在沈风看来,当初在地球村的时候,大家都一直认为,女人和孩子的钱是最好赚的。可现在在这个世界,孩子的钱是否能像在地球村那么好赚,沈风没有试过,但连飞雪镇那么个屁股大的地方都明目张胆的开了五六家青楼,更何况见龙城这么大的百年城池,其中别说正经青楼了,单单那些所谓的楼凤、暗门子等都多得数不胜数。
对于这些,沈风自然不会闲得去干什么扫黄打非,在他看来,只要每月记得向官府交税,别给我弄出什么逼良为娼、打架斗殴或者仙人跳的哟蛾子出来,那就你们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想怎么开心就怎么开心。
一旦发现谁整哟蛾子,呵呵,巨额罚款、牢底坐穿、异界十大酷刑和各种矿坑挖矿的活计等等部门,全都瞪着眼、踮着脚的盼着人呢!
无论是什么世界,什么行业,全都存在竞争。本来也是,即便见龙城的人再多,可喜欢这些的顾客数量总归是有限的,今天去了你这里,那定然是少了他那里。想要赢得市场,牢牢拴住顾客,自然得拼些力气,有些压箱底的玩意儿才行。
也正是因为这样,使得情趣内衣,好吧,对沈风这个见识过地球村好货的人来说,很多东西,其实保守得根本就不能算到情趣的行列当中。但仍旧能让这里的男人发疯痴狂,甚至有的人再差一步就能达到吃饭不吃菜,省钱去座哀的至高境界。
随着顾客们的四处流窜,秘密宣传,使得自家的刺绣坊竟然以一种火箭式的喷发速度,全面占领了见龙城极其兄弟城市长定城的青楼市场。
由于当初还在飞雪镇的时候,沈风就特别重视品牌建设问题,所以,在标签、logo设计上也非常用心。以至于到目前为止,几乎见龙城大部分的成年女性,都能非常熟练地甄别出自己手上的产品究竟是不是沈府的刺绣坊所制。
修炼、考察、闲逛,在这段时间成了沈风生活的主旋律。至于丹老头讲的白虎城事件,去他大爷的,最好别惹老子,否则,哼,别说什么华太师,即便是任虚己那货,老子也照样有能力,来一个死一个!
就在沈风琢磨着是不是再养条狗,自己以后在逛街的时候牵着狗,后面跟两狗腿儿下人,在街上调戏调戏良家妇女,体验一下二世祖生活的时候,一个让他直接懵逼到现在还没彻底清醒过来的消息,被从外面回来的小天带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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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六十一章 家有喜事
早些日子,沈小天被沈风外派出去寻找梅若柳的下落,虽然说出来沈风觉得有些亏心,但从某种意义上说,梅若柳才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后,遇到的第一个让自己倾心的女人。
当初两人云雨,虽说是受了桃花潭的影响,但在内心深处,他还是喜欢梅若柳的成分更多一些。更何况后来两人又经历了一次次的生死考验,更是让梅若柳在沈风的心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后来,因为韩春娘的到来,聪慧的梅若柳为了不让沈风为难而选择了独自离开。
可这么久了,还没有回来的迹象,就不得不让沈风更加挂念了。
前些日子,在韩春娘提到慕容飞燕的婚事时,沈风小心翼翼地将事情进行了坦白。得到春娘的谅解之后,便派小天去小龙山那边打探梅若柳的下落。
没想到小天竟然去了近一个月,这才刚回来,便告诉了一个让沈风不知道是喜是悲的消息。
“大人,我按你的指引,的确找到了那个杏花楼,那里依旧是信义堂的势力,也在正常营业,我虽然住了很久,但一直没有见到梅夫人本人。后来在使了银子打探后,才知道以前的店主退隐在后院,几乎不再插手杏花楼的事情。我原本想潜入进去,可那里的戒备非常森严,试了几次,都没有成功。后来在一个偶然的机会,才远远撇了一眼,只是……”
小天在说到这里的时候,突然一副吞吞吐吐的模样。
“只是什么?你倒快说啊?”
“好……像……怀了身孕……”
“什么?你确定?”
“小的敢拿性命担保,绝对不会看错!”
沈风相信了,知道小天绝对不会在这种事情上骗自己。一下子变得沉默起来。
过了好半天,才将好像没什么焦距的目光看向小天,“还有没有其他消息?”
小天摇了摇头。
“好了,你去休息吧!”
沈风仰靠在椅子后背上,一脸怪异的模样,闭着眼睛久久都没有说话。
“怎么就怀孕了呢?自己这就这样喜当爹了?这玩笑开的有点儿大了吧?”
在地球村的时候,自己屌丝一个,自然没有资格去完成当爹这么宏伟拉风的造人工程。
来到这里,自己得了韩春娘这个便宜媳妇。别说现在夜夜舒爽,就连当初在大泽山里的山洞中,自己都没少在春娘的肚皮上辛勤耕耘。
可到现在,想要孩子几乎想疯的春娘都还没有一点动静呢,怎么梅若柳这个连名誉还没有的小三,就先怀上了?
“这件事要不要跟春娘说?会不会刺激到她?万一她一生气,晚上拿把剪刀把我给喀嚓了怎么办?唉!自己也是往死里作啊……”
沈风唉声叹气地纠结起来。
好半天,实在想不出什么好的办法时,他才站起身,向后院走去,他决定了,无论如何,这件事都必须向春娘坦白,除了对她尊重,作为大夫人,自然有知情的权力,至于自己的下场如何,那就只能在床上多卖卖力气,好好哄了。
找到春娘的时候,春娘正盘膝坐在蒲团上感悟周围的灵气。
沈风刚一进门,对方便睁开眼睛。见是沈风,急忙起身相迎。
沈风没有拐弯,苦涩地笑了笑,拉着她来到床边坐下,两眼注视了春娘很久,直到看得春娘有些不耐烦的时候,才开口说道:“小天回来了!”
“小天?哦……人找到了?”
春娘愣了一下,随即又想到了事情的原委。
见春娘询问,沈风便将小天带回来的消息老老实实地复述了一遍。
春娘听完,心里有种说不出的委屈,幽怨地看了沈风半天,最终还是强打精神,冲沈风笑道:“相公,这是天大的好事,我们沈家终于有后了。沈家的后代,怎么能这么不明不白地流落在外?不行,你得赶紧去把她们母子接回来才行。作为女人,我自然能够体会到若柳妹妹此时无助的心情和艰难。”
韩春娘说完,突然从沈风的怀里挣脱出来,在挣脱时,趁着沈风没有注意,快速地用衣袖抹了把眼角的泪水,头也不回地向外走去,一边走,一边说道:“这种事情不能马虎了,我去找根叔和福伯他们,咱家现在日子还行,断不能让她们母子在外受什么委屈,更不能辱了我们沈家的名声。”
望着春娘离去的背影,沈风呆呆地坐在原地,心里犹如被匕首戳了似的疼痛。
而春娘在跑到离卧室稍微远些的地方时,突然转身拐进墙角一个偏僻的角落,蹲下身子将脑袋埋在双腿之间强行压抑着自己的声音,呜呜地哭了起来。
一分钟后,她再次站了起来,面朝墙壁将眼泪擦干,又捋顺了有些凌乱的秀发,然后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向前院走去。
沈家有后的消息犹如一声惊天的炸雷一般,将整个城主府的人全都炸懵了。
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了韩春娘,而且在她面前,变得小心翼翼,生怕自己哪点儿不对触了她的霉头。
这让春娘心里更是难过。不过每当这时候,沈风都会将其紧紧地搂在怀里,赌咒发誓,表示这边也马上生,而且一次不生五个大胖小子决不算完。而且承诺无论谁进沈门,春娘大姐大的位置绝对不可动摇,但凡想要进入沈府,全都得经过这位大姐大的同意才行。
有了沈风的打岔儿,让春娘心里稍微好受一些。后来也就慢慢适应了这件所谓的沈府喜事。
既然是天大的喜事,那就要热闹操办起来。
随后,众人又爆发出轰天的喜悦。一群人天天追着沈风打探消息。
而根叔和福伯两人,在劝慰了春娘一番之后,便开始着手准备去小龙山的事情。
数天后。
清晨,晨曦初升。
一长排马车整整齐齐地排列在城主府的门前。
雷勇等人站在旁边羡慕地望着另一边,一个个骑着高头大马,一副洋洋自得的火东等人,恨不得上去一把把他揪下来自己坐上。
沈风以手扶腰,颤颤巍巍地从院内走了出来。身后跟着的,则是满脸通红的春娘。
“村长,你这是?”
狗子看着走姿太过奇怪的沈风,好奇地问道。
沈风无比幽怨地回头望了春娘一眼,然后摆手答道:“咳咳,不小心闪着腰了,没事儿,没事儿!”
“你都多大了?还闪腰?到底行不行啊?”
三宝一脸鄙视地撇着沈风,不屑地鄙视道。
沈风心里一疼,立即红着脸道:“当然行了,怎么不行?不信你问你嫂子,看我到底行不行?”
沈风说着,还转头看向春娘。
春娘哪有他那么厚的脸皮?娇羞的冲他啐了一口。
没想到沈风的人来疯病犯了,继续笑着追问,被逼无奈,春娘狠狠地剜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道:“还用问我?问你的梅妹妹岂不更好?”
沈风一下子尴尬得恨不得找个地缝。
众人一阵哄堂大笑,使原本潜藏的那一丝离愁,一下子变得无影无踪。
福伯眼里藏着笑意,上前搀扶一把,开口说道:“那你还是坐到马车上吧!”
说完之后,又冲站在人群里的琴婶招了招手,然后轻声地嘀咕几句。琴婶飞快地转身跑到厨房,取了一些东西跑回来交给福伯。
根叔再三确认了时辰之后,拉着长音向众人喊道:“吉时已到,出发!”
自从在见龙城定居之后,大家还是第一次如此大张旗鼓地为自家办事。所以除了内心无比幽怨这些天完全被春娘榨干榨净的沈风蔫头耷脑的之外,其他人全都一副精神百倍的模样。
在无数路人的诧异当中,沈府车队浩浩荡荡地出了城门,一路向着小龙山的方向狂奔。
随着见龙城名气的逐渐扩大,四周一些前来经商的商人也各种各样的希望能够来见龙城淘宝的人群,陆陆续续地行走在前往见龙城的路上。
所以,虽然见龙城与小龙山之间的这条官道并不好走,但一路上都能陆陆续续地看到行人。
如果众人骑的全是快马的话,这段距离大概要走不到三天,由于为了显示沈府的重视和隆重,根叔和福伯在商量之后,直接加入了满满七大车的礼物。
对于这些,沈风自然不会说出什么,至于韩春娘那边,沈风早已用尽义务、交公粮的模式,埋头在床上苦干几天,以两腿哆嗦的代价换取了韩春娘的谅解。
马车的速度自然不会有多快,所以,按根叔的估计,估计得四天才能到杏花楼。
经常出门的人都知道,第一次外出,必然非常兴奋。然而,当这种情绪维持了半天或一天之后,就开始慢慢变得麻木,甚至到后来还会变得烦躁起来。
沈府的车队现在就是这样,连续走了一天一夜,即便福伯在询问大家是否休息的时候,众人全都兴高采烈地回复不用。
可到第二天傍晚,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一个个再也没有了当初的那股幸福劲儿,开始蔫头地没有了精神。
人群中不时地有人询问:“这路上怎么连个休息的地方都没有?”
“谁知道这附近哪里有客栈?”
“根叔,我们年轻硬撑着点儿还没事儿,你们这老胳膊老腿儿的,可不能这么撑着,该休息的时候,一定得好好休息。要不麻烦您老去村长那边问问,什么时候才能休息?”
“是啊,我这马都累得快走不动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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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六十二章 路遇劫匪
见大家实在疲惫,早已经满血复活的沈风强忍着好笑冲福伯说道:“问问大家,如果现在休息,那就找个合适的地方扎营休息一晚,如果想睡得舒服一些,那就走到有客栈为止。”
这种时候,有的休息就不错了,谁还顾得上挑剔?
很快,沈风便得到了众人的一致回复,扎营休息一晚。
于是,大伙选了一片干净的地方开始架起篝火,然后将马车在外围围了一圈。火焰升起后,众人又各自取了吃食在火上烧烤。
在沈风的影响下,见龙城出品的吃食要比这个世界高出了无数倍。
所以,大家准备好吃食,还没开动的时候,便吸引了一大批路人驻足观望。
后来,一些胆大而又实在忍不住的人直接一脸讨好地走了过来,打算用银子或拿的出手的东西跟大家交换吃食。
众人觉得好玩,便与来人聊了起来。
对此,沈风也并没去管,在他看来,自己带出来的人,如果连好赖人都分不清楚的话,即便吃了大亏,那也是他自己活该倒霉。
更何况,除了根叔和福伯之外,能够带出来的,几乎全都是修炼强者。真要干起仗来,谁吃亏还真说不太好!
路人见有人带头,并且沈风这边的人也都随和,一下子全都涌了过来。
一时间,原本一顿非常简单的晚餐便饭,变得跟举办篝火盛宴一般,到处都挤满了寻找目标交换食物的人群。
这些人在吃了吃食之后,得知这些几乎可以让自己吞下舌头的美食竟然可以在见龙城随意买到时,一个个对见龙城充满了无尽的向往。
这种效果,虽然连沈风自己也没想到,但也倒也乐见其成。作为地球村偷渡过来的灵魂,他自然非常清楚,一个城市发展的关键,就在于他是否能够吸纳更多的人才和留住人才。
当然,这种事情往往都是双向性的,如果城市的生存环境好了,吸引人才的资本才能强大,否则,即便吸引来了人才,环境不好,不利于生存和发展的话,同样无法将其留下。
然而,如果能够将这些人才留下的话,那么用不了多久,这些人才同样会对自己居住的这座城市进行反哺,使这座城市更具魅力。时间久了,两者之间便会形成一种相互促进和发展的良性循环。
在沈风目前的见龙城规划当中,其中有一条就明确规定,各个衙门在履行自己本身职责的同时,还要注意吸收对见龙城有用的所有人才。
正是基于这样的心理,使得沈风故意有种让大家尝试接纳外人的心胸。
当然,交换食物和打屁聊天都没问题,但吃过饭,大家休息的时候,外人还是得必须离开这里。
对于这点儿,经常出门在外的人自然能够理解。甚至有的人在吃饱喝足之后,都不用沈府这边的人招呼,便识趣地选择离开。
沈风这边在安排了人员值班之后,也都自觉地休息起来,毕竟明天还要继续前行。
翌日。
太阳还没升起,整个营地就开始忙碌起来。
大家草草地吃了点东西,便整理马车继续向着小龙山的方向前行。由于昨晚交换吃食的缘故,很多与沈府同路的人也都嘻嘻哈哈地凑了过来,与自己昨晚相识的人说说笑笑。使得队伍在不知不觉中壮大了几倍。
不知道是不是由于人多的缘故,沈府的车队一直快走到小龙山脚下的时候,都没有遇到一次劫匪。这让很多同行的路人也是开心不已。
第三天傍晚,车队总算是来到了小龙山脚下。
这时候,一路上同行的路人便纷纷劝阻起来。
“虽然这一路平安,但山里跟官道可不一样!”
“是啊,还是小心一点儿为好!”
“你们这可是喜事,不宜见血的,在这里住一晚上,明天白天大家一起,相互也都能有个照应。”
“山路可不好走,白天能够看得清,这天一黑,即便没有劫匪,这马车也会有危险的。”
……
这种事情,根叔和福伯自然要征求沈风的意见,沈风这边见大家说的真切,也就听从了建议。不过却叮嘱大家千万做好防御工作。
在交代完后,他则离开队伍,独自进入山中。
没办法,都离这么近了,喜当爹的沈风实在无法再等一个晚上,所以,他把车队交给根叔和福伯两人,自己则要先到杏花楼去夜会自己怀了身孕的媳妇。
由于路线不熟,打听了几个路人,才从知情人那里找了路线地图起身离开。
没走多久,便见原本就非常狭窄的山路中间,竟然横倒着几棵大树。不用想,定然是附近这些劫匪们干的。
为了确保车队的安全,沈风毫不犹豫地走到跟前。
可转悠半天,却没发现一个劫匪。
“怎么着?难道今天是周末,大家都回家休息去了?”
“有人吗?劫匪呢?”
沈风忍不住扯着嗓子喊道。
结果除了惊飞几只山上的小鸟之外,竟然没有一点儿有人的迹象。
又喊了几嗓子,见实在没人,便直接抡起大刀将拦在路中间的几棵树给砍成几段丢在一边。
山间小路并不好走,但这对沈风来说并没问题,只是随着越来越暗的天色,使得他不得在一些岔路跟前放慢脚步仔细辨认。
大约走了一炷香的时间,他突然听到不远处一阵嘻嘻闹闹的喧哗。
走近一看,发现距离自己不远的一个山沟里竟然生了一小堆火,几个壮汉围着火堆坐在那里说话,旁边的地上放着兵刃,而距离他们不远的地方,两个商人打扮男子被捆着手脚丢在一边。
其中一位年纪略大的商人嘴角一边淌血,一边向几位壮汉哀求。
“好汉爷,求求你们了,财货都给你们,放了我们吧!”
不过无论他怎么哀求,几位壮汉都没有理他的意思。
“哟嗬,还是这里热闹啊!”
沈风一边笑着,一边向火堆走来。
沈风的声音吓了众人一跳,大家纷纷扭头看了过来。当大家发现只有沈风一人的时候,全都唰的一下拎起兵器站了起来。
“你是谁?”
一个大胡子壮汉瞪眼吼道。
“当然是走路的了?难不成这时候在这种地方还是下馆子的?”沈风没好气地鄙视道。
由于沈风一副有持无恐的样子,一时间还真让几人有些犹豫。所以,对于他的说法,大胡子壮汉并没理会,在沈风又走近几步之后,大胡子有些急了,只见他将刀尖冲沈风一指,嘴里喝道:“站住!报上名来,我们天龙帮不杀无名之辈!”
“天龙帮?”沈风迟疑一下,皱着眉头道:“怎么还有天龙帮的存在?难道信义堂那边还没有把天龙帮给灭掉吗?这水平可真够渣的!”
沈风是自言自语,但听到壮汉们耳朵里面,可就显得特别刺耳了。
所以,几个壮汉更是生气,大胡子则冷笑道:“原来阁下是信义堂的人?怎么着?就凭你们信义堂那两下子,还想把我们天龙帮给灭了?”
“怎么?你的意思是你们天龙帮比信义堂更厉害?”
其实对双方的势力方面,沈风根本就不了解,当初跟梅若柳在一起的时候,只是听她说只要他们的大当家二当家的一回来,就有能力对付天龙帮。没想到这么久了,竟然还没将对方搞定。
“哈哈哈哈……”
几位壮汉似乎听到了最好笑的笑话,一个个满脸鄙视地哈哈大笑。
从对方的表情上,沈风自然明白,看来与这天龙帮相比,媳妇家的信义堂,终究还是差了一点儿。
“笑?笑个屁啊?跟二傻子似的。”
沈风没好气地骂了一句,然后又指着被捆起来的两个商人,接着说道:“他们怎么回事儿?谁把他们捆起来的?”
“怎么着?你们信义堂这还没灭掉我们天龙帮呢,你就这么着急想要命令我们?我倒是纳闷了,谁给你这么大的胆子在我们面前装十三?在你们信义堂里,除了你们三个当家人,别人的面子,我们还真就给不着呢!”
大胡子轻蔑地望着沈风,心里琢磨信义堂什么时候冒出了这么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傻蛋。
沈风没有回答,反而开口问道:“你们几个,知道怎么去杏花楼吧?”
其中一个壮汉指着沈风笑道:“哈哈哈哈,杏花楼我们闭着眼睛都能走到,怎么,难道你这个傻蛋突然犯病,连自己的老窝都记不住了?要不这样,你叫我们几声亲爹,然后说公叔信义是个王八蛋,我们就受点儿累,把你带回去?”
“切!公叔信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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