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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念原罪-第1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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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事通狠狠地说道:“两个娘们,和吴雨蝶一个德性,高傲得让人发指,以为吃定我了,我趁她们不注意,一刀片给割了一个,另一个,被我用她们的枪给毙了!”
“诺,那是她们砸我的钱,上面还有我的血!”百事通指着一个黑色袋子说道。
“又是她们?兰花草?”吴志远皱眉,这帮人,简直猖狂无比。
“除了她们,还有谁?”林枫接过话来,把香烟触灭,“指不定,她们准备摸去医院的时候,无疑中发现摸包的,就顺带把他给绑了!别忘了,那晚酒会,我和他已经成了他们的目标,这狗日的,还中了一枪!”
“她受这么重的伤,你不看好他,还有心思去商场勾搭女人?”吴志远瞥了林枫一眼,似笑非笑。
“什么?”
百事通大怒,指着林枫,“狗日的死乞丐,老子都快被打死了,你去商场勾搭女人?”
“你懂个屁!”林枫站起来,“你以为我想泡那女的吗?她的身份,很有可疑,我发现,她每天下班,都会去一个地方!”
“什么地方?”吴志远和百事通同声开口。
“海天酒店!”林枫顿了片刻,“不过吴雨蝶被抓以后,海天大酒店被封了,现在,这女的,换了一个地方,她每天七点,都会去一个邮箱里,取出一样东西来!我怀疑,这是吴雨蝶联系她的方式,或者说,是命令!”
“不可能吧!”百事通说道,“哪有那么巧!”
“不可能?”林枫冷笑,“还记得那个小红吗?就是多多从警方手里枪去的那个女的,在城北三岔路口,被人一枪爆头,当时,你狗日摸包的也在,她就是在一家服装店卖衣服的!”
“你以为我像你一样色眯眯的啊!看见一个女人漂亮点,就走不动路了?”
林枫继续说道,“不论如何,这女的都值得怀疑,最近她们兰花草,死的人太多了,损失惨重,到现在,她们被公安的人死死盯着,还没有完全隐藏起来,只有一个原因,为了三个人,志远,多多,还有张逸杰!”
“不错!”吴志远点头,“无论这女的是不是与吴雨蝶有关,先钓着她!”
“嘿嘿!”林枫搓手,“就算不是,有这么个漂亮的女人扯扯皮,也赏心悦目的嘛!”
“大家都想依赖警方来保障安全,却不知,很多时候,警方只有出事的时候才会出现,那时候,作案者早已经逃之夭夭了,这就好比,等狐狸楚了鸡窝才去抓它一样!而且必须得抓个正着,要不然,对于某些有钱有势老狐狸来说,根本难以定罪,机关部门,程序复杂,等到那时候,很多人都遇难了!”
吴志远说道,“想要守护自己身边的一切,我们必须靠自己!林枫叔,你继续跟着那女的,先搞清楚她的来路再说,还有,这事,绝对是多多叫你帮他做的,你转告他,我们永远是兄弟!”
“那我呢?”百事通眼巴巴地说道。
吴志远点燃一支烟,塞进百事通嘴里,轻拍着他的肩膀:“你的伤,不会白挨,我会连本带利的给你讨回来!”
“吃饭了!”
正在这时,柳梦然端着两盘菜,从厨房里走出来。
“哈哈,第一次吃梦然烧得菜,有口福喽!”
……
第二三二章 我不是疯子
“又一天将过去了!”
琉璃大道上,吴志远独自而行,看着偏西的太阳,不禁怅然若失。全本小说网https://。
他来婺城,已经很久了,犹如无头苍蝇一般,四处奔波,却迟迟找不着陈曦。
每一次,刚得知一点消息,当事人要么死了,要么,逃得无影无踪,一如现在不知道藏到哪里去的吴雨蝶。
她,始终是关键人物,找不到她,就没法找到陈曦。
他算幸运,两次被欢儿设伏,都逃过一命,但下次,还有这么幸运吗?
他不得而知。
他只知道,他不能退缩,必须勇往直前,哪怕有半点犹豫,他的心,便会动摇。
无疑,这种感觉很难受,让他心里发堵,有力无处使。
那些人,可能此时此刻,就躲在一个角落,犹如一只张牙舞爪的猫,在看着他这只老鼠,满街乱蹿,而不得其所终。
“小曦!”吴志远握紧拳头,沿着婺江,往北而去。
他没想到,柳梦然会开口,说留下来照顾百事通。
他们是朋友,百事通行动不便,她就下来,无可厚非。
他是她仅有的朋友了。
她要留下来,是她的意愿,吴志远不愿多作干涉。
再者,经过昨天的事情,吴志远对百事通的印象大为改观,没想到,此人不但胆大心细,还是个硬骨头,这点,极为难得!
百事通虽然是个混账,整天出口成脏,嬉皮笑脸,为人却有底线,他绝对不会乱来。
又只剩下他一个人了。
他要回去,准备一番,再看看,那个所谓的售货员,是什么来头。
他必须协助林枫,以防万一。
因为,林枫已然是欢儿重点关注的人物之一,如果那个女售货员与吴雨蝶有关,她很有可能,认得出林枫来。
无论如何,他必须保证林枫的安全,他不想再死人了。
他厌倦了,杀人,或者被杀。
周恒远在他面前,被人一枪爆头,鲜血溅了他一脸,血淋淋,历历在目,他怎会忘记?
一路走来,他杀了很多人,王正友,江若林,陈胜天,还有兰花草的人,他的手,沾满了血腥,他厌倦了,他不想有人被杀,更不想杀人。
除了欢儿和陈定海,此时此刻,他不想再杀任何人。
他只想找到陈曦,把她安全带回家。
风声潇潇,天边的太阳,格外的红。
不知不觉,吴志远来到了合群路口。
他顿住脚步,抬眼眺望,合群路边的一栋楼房。
鸿运宾馆,这是楚雄的地方。
他想去探一探究竟,顿足片刻,打消了念头。
既然已经分道扬镳,何须念念不忘。
楚雄此人,老谋深算,阴险毒辣,与之相处,无异于与虎谋皮,必须得小心翼翼。
他不想过得如履薄冰,把自己困在其中,每次,与此人合作,陈曦没找到,还把婺城搅得天翻地覆。
他不想如此。
更何况,楚雄也不可能坐在那里等他上门。
微微摇头,吴志远迈开脚步。
却在这时,有一道身影,如同幽灵一般,挡住了他的去路。
“小兄弟,请问你,你见过她吗?这是我女儿,她不见了!她不见了!”
这是一个妇女,三十五六岁,蓬头垢面,她拿着一张照片,照片上,有个八九岁的小女孩,乖巧可爱。
她一只手晃动着照片,一只手摇晃着吴志远的肩膀,不停地问。
吴志远默然,心中发凉。
这个女人,他见过,不久前,在夕水街,她见过这个女人。
当时,她拿着一张照片,她逢人就问,重复着一个动作,同一句话:我的女儿在哪里。
他找她孩子,已经很久很久了。
这种感觉,吴志远身同感受,他找陈曦,也很久很久了。
“该死的人贩子!”吴志远咬牙,再一次握紧拳头,而后,又无力松开。
“小兄弟,你见过她吗?”女人凑前一步,把照片摆于吴志远面前,不停地问道,“你看,她多乖呀,那天,我加班,去学校接她,去晚了,她不见了,呜呜呜!”
“大姐,你坐下!”吴志远扶着她,在街边坐下,掏出一沓钱,塞在女子的手中,“大姐,你没吃饭吧,你先去吃饭,好吗?”
“不!我不是乞丐!”女子歇斯底里起来,把钱砸在吴志远身上,“我从福建找来,找了好久好久了,我都记不清了,小兄弟,你看看,你好好的看看,她多乖呀,她才九岁呢,这是我女儿呢,你见过她吗?”
“大姐!”吴志远把钱一张张捡起来,“你必须得吃饭,吃饱了,才能继续找你女儿,不然,你去公安局报警吧,你直接去找局长,他姓项,他会给你立案处理的,要不然,这人海茫茫,你去哪里找啊!”
“不不不!我不去!”女一越发癫狂起来,身体在发抖,“他们会抓我,把我关在一个房间,他们会把我绑起来,逼我吃药打针,他们不让我找我女儿,我不去,我不去!”
“嗯?有这事?”吴志远皱眉,看着这女子的模样,不像是假的,沉默片刻,吴志远说道,“那你先吃饭,吃饱了继续找!”
“小兄弟,你帮我,你帮我好吗?她才九岁,呜呜呜!现在可能都成大姑娘了,不记得我这个妈妈了!”
女子摇晃着吴志远的肩膀,“你帮我找我姑娘,好吗?我给你钱,给你钱!”
女子说着,不停地翻着自己的衣服,随后抬起头来,看着志远,眼泪花花,“呜呜呜,我没钱了,我的房子已经卖了,老公跑了,女儿不见了,我什么都没有了,呜呜呜!”
风继续吹,与女子的哭声交织在一起,犹如悲歌,凄婉而苍凉。
吴志远立于风中,默然。
对此,他深感无力。
他何尝不想帮她,然而,他连自己的事,都无能为力。
同是天涯沦落人,不外如是。
刚刚平静下来的心,再次起伏不定。
与梦然在一起,刚刚洗去铅华,却在此时,又染上了灰尘。
此时此刻,他想杀人!
他恨不得把那些人贩子,千刀万剐!
看到这个女人,他想到小囡囡,她也如照片上的小女孩一般大,天真烂漫,灵动乖巧。
然而,这个小女孩,没有小囡囡幸运。
在渝城,九号仓库,吴志远和郑勇一起,为了找陈曦,无意中,却把小囡囡和于静,包括很多花样年华的女孩,救了出来。
小囡囡已经回到成都,回到妈妈的怀里。
此时,他面前,同样有一个妈妈,在苦苦寻找自己的女儿,然而,人海茫茫,这无异于大海捞针,她该何去何从?
这是一种煎熬,与人贩子斗,与天斗,还要与自己斗。
她,现在,几乎癫狂。
她想她孩子了,可孩子,又在哪里?
吴志远想起陈曦失踪时,去报案的情景,他们不受理也罢,还冷嘲热讽。
从那时起,吴志远就明白一个道理,警察,靠不住!
只能靠自己!
“大姐,我们去吃饭,好吗?”吴志远说着,准备把女子扶起来,然而,女子却把他的手格挡开。
“我不饿,我要找我孩子去了!”
女子擦干眼泪,勉强一笑,往南而去,“小兄弟,你是个好人,祝你好运!”
“大姐,等下!”吴志追上去,把钱重新放在她手里,“这个,你必须留着傍身,对不起,我不能帮你!”
“谢谢!”
这一次,她没有拒绝,把钱攥在手里,紧紧的,挥挥手,笑道,“小兄弟,等我找到孩子了,我请你吃饭!”
“这老天,作孽啊!”看着女子的背影,往南而去,吴志远长叹一声,调头往北。
“抓住她,妈的,每次都让我们折腾!”正在这时,南面,传来一声大吼。
吴志远回头。
那是一辆车,拦住了女子的去路,从中,走出两个人,架着女子的手,往车里拖去。
“放开我!放开我!我不是神经病,我不是疯子!”女子撕心裂肺地嘶吼起来,“我还要去找我孩子啊,放开我!”
“疯子永远不会认为自己是疯子的!”一个男子脸色狰狞,提着女子冷笑道,随后,眉头一挑,“咦?这钱哪里来的?不会是神经病发了,抢来的吧,一万块,我笑纳了!”
“混账!”吴志远忍无可忍,怒吼一声,狂奔而去,“放开她,马上!”
“哟!小子,哪来的啊,神经病你不知道吗?看你的样子,也不像好人,滚一边儿去!”那个男子,一只手提着电棍,一只手拿着抢过来的钱,嚣张之极。
“从小到大,还没人敢叫我滚过,你他妈的找死!”吴志远的声音冷冽无比,化成一阵风,往前扑去。
“王八蛋,揍死他!”拿钱的男子大喝,另外一人,向吴志远冲来,举起电棍,往吴志远的头上砸去。
“跳梁小丑,你太慢了!”吴志远的身影没有停留,在那根电棍将要接近自己的头时,突然探出一只手,抓住来人的手腕,用力一扯,他的肩膀,撞在来人的一下巴。
“砰!”顿时,一声闷哼,有鲜血喷溅,来人趴在地上,不知是死是活。
“死人了,救命!”提着钱的男子大惊,松开女子,往车里跑去。
却在这时,一只大手,提着他的后领,随手一扯。
“砰!”男子四仰八叉,倒在地上。
他还没回神过来,有一只脚,已经踏在他心口。
“这钱,不是你能拿的!”吴志远把他手中的钱抢过来,对着其头颅,就是一记猛脚,男子翻滚一圈,再无动静。
这时,旁边的汽车,发出一阵轰鸣。
“人渣,想跑?”吴志远怒火冲天,一拳击碎驾驶室玻璃,探出一只手,硬生生地将驾驶员从窗口拽出来,将其砸在地上。
“你们是什么人?”吴志远问道。
“精……精神病院的!”驾驶员脸色惨白,战战兢兢地说道。
“精神病院?”吴志远眉头一皱,目光转移到蓬头垢面的女子身上。
“小兄弟,我不是神经病!”女子跑过来,摇晃着吴志远的手臂,“这丫头的爸爸,为了甩开我,就把我送进去了,我们找孩子,找得倾家荡产,他不愿找了,怕我纠缠他,就把我当成疯子送进去,我不是神经病,我不是疯子,我还要找我的孩子,我不是,不是!”
“大姐,我相信你!”吴志远柔声说道,难怪了,难怪说起公安局,她那么怕,原来她把公安局当成精神病院了。
进里面的人,原本不是,进去之后,就真的成疯子了。
这个女人,有时候情绪不稳,甚至癫狂,但,她是想女儿了,要不然何至于如此。
但,她绝对不是疯子。
她只想继续找孩子而已,无论找到与否,至少,她还心存希望。
如果被关进去,这,等于抹杀她仅存的希望。
这对她来说,无异于灭顶之灾。
“真的?你相信我?”女子激动起来,“我真的不是疯子,真的不是!”
“我知道,我知道!”吴志远尽力安抚,他的神色肯定,他知道,哪怕他脸上露出一丝迟疑,这个女人,都会以为自己是在哄她。
“兄弟,她割腕自杀很多次了!”躺在地上的司机,不合时宜地开口。
“住口!”吴志远再是一脚,冷声说道,“你们把她关起来,绑起来,吃药打针,再好的人,也会被你们逼疯,她在里面,什么希望都看不到了,她有什么选择?”
“小兄弟,谢谢你!”女子笑了,这是第一次,第一个人,把她当成一个人,一个正常人。
“大姐,这些钱,你收好!”吴志远认真说道,“别被某些人心怀不轨的人看见了!”
“我知道的!”女子轻轻点头,“我会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的,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就没人把我当疯子了,那时候,丫头看到我,她还能认得你这个妈妈!”
“大姐,这些钱,只能够你维持一段时间,你去工厂,找个班上,孩子慢慢的找,我相信,你会找到她的!”吴志远说道。
“谢谢小兄弟,那我走了!”女子的眼睛,明亮起来,把钱放进兜里,转身而去。
女子刚走不久,忽然,有警报声传来。
“混账,你报警了?”吴志远大怒,一脚将地上的男子踢昏,往北而去。
……
第二三三章 叔教你泡妞
夜幕降临,吴志远回到孤楼中,不由得一声叹息。(全本小说网,HTTPS://。)
这次,警察来得很快!
还好,那个女人,已经走了。
她让他帮她,他想帮,却无能为力。
被两个男的架着,那一声嘶吼,那一声我不是疯子,让吴志远振聋发聩。
那种绝望,他身同感受。
他,何尝不是如此?
这种事,他不是第一次碰到。
想当初,他初到渝城,一时间不知去处,一个人,独自坐在长江渡口。
有一个女人,被人追杀,大声呼救,过路人群纷纷避开,她,找到了吴志远,说有人逼她出来卖,她知道很多事情,有人要杀她灭口。
她躲在吴志远身后,紧抓住他的衣角。
然而,看到吴志远犹豫片刻,她便离开了。
他看到她的眼神,是何等的凄楚绝望。
她奔向马路对面,一辆越野车将她撞翻,随后,从她身上碾过。
吴志远想出手,已经来不及。
越野车扬长而去,大路中间,只剩下一具血淋淋的尸体。
吴志远后来才知道,那个女人,叫于嫣,是于静的堂姐。
这是吴志远心里的一个结,如同一道阴影,时时刻刻伴着他,挥之不去。
特别是于嫣临死前的那一声绝望的嘶吼,更是让吴志远心里五味杂陈。
“你们是杀人者帮凶!”
他是帮凶,他成了杀人犯的帮凶。
就因为他那一下迟疑,于嫣在光天化日之下,被谋杀,惨死于长江边上。
他没有杀她,但她却因为他的冷漠而死。
要是……他早一点出手,或许,可以改变结局,她,或许就不用死了。
后来种种迹象表明,于嫣,就是被陈胜天谋杀。
尽管,吴志远救出了于静,尽管,吴志远杀了陈胜天。
然而,她死了,无论他再做什么,她都已经死了,再也活不过来。
今天,看到那个在找孩子的女人,以前种种,不由得涌上心头。
他,也是孤儿。
七岁,阿妈就不在了。
他在想,那个被拐卖的小女孩,现在,她还好吗?
“但愿,你能和你妈妈重逢,但愿,你现在遭受的苦难,将来的某一天,会有助于你!”
吴志远低声喃喃,此时此刻,他唯一能做的,是为那个小女孩祈祷,他希望她还活着,活着,就有希望。
以前,她就是这么对小曦说的。
“小曦!”
吴志远收敛住情绪,面无表情,一步步走上楼梯间。
“汪!”刚到三楼楼梯口,一道黑影扑来,直接扑到志远的怀里。
这是一只杂毛狗,吐着长长的舌头,它在摇晃着尾巴,讨好吴志远。
“小黑?”吴志远一愣,它不是跟着小勇吗?
不过想想,郑勇已经回家了,他刚刚收到短信,已经到龙潭寨,梅姨也在家。
以郑勇的性格,把小黑忘了,正常不过的事情。
让吴志远惊异的是,它竟然会找上门来。
而且,现在的杂毛狗,比之前,壮实多了,活脱脱的像是一头牛仔子。
想当初,在渝城,吴志远见到它,它瘦骨嶙峋,一路跟着他,从渝城到山东,而后,辗转到江南来,它是一只流浪狗,却一直不离不弃。
他一个人的时候,只有它,陪伴着着自己每个日日夜夜。
“小家伙,饿坏了吧!”吴志远摸着它的头,把房门打开。
“只有这个了,等梦然姐回家,再给你做好吃的!”吴志远立时拿出一盒饼干,撕开放在地下。
“汪!”小黑欢喜,津津有味地吃起来。
“你来了也好,和梦然姐也有个伴!”看着它欢喜的模样,吴志远笑了,心里的阴霾也消散了大半。
“该出发了!”吴志远看着手表,目光一凝。
他推门而入,走进柳梦然的房间。
从衣柜里,拿出一套西装,穿在身上。
“梦然姐,辛苦了!”看着整整齐齐,干干净净的西装,吴志远心里一暖。
他把皮鞋擦亮,把领带打好,对着镜子,他很满意。
其实,除了他脸上的疤,他的模样,还算可以,至少,不丑,他一直这么认为。
然而,做英雄,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尽管,他一直认为,他不是英雄。
十三岁那年,他匹马单刀,与一窝贩毒团伙搏斗时,被打伤的,之后,留下了疤。
郑勇说,这是英雄的勋章,当时,他还羡慕不已。
若是平时,吴志远不喜欢穿西装,这与他脸上的疤,格格不入,而且,穿着也不舒服。
但,今天,他不得不这样。
转角咖啡厅,在婺城,很是有名。
去消费的人群,都是会员,且,要着装整齐。
他不是会员,但这好处理,无非是钱的事情。
而所谓的穿着整齐,无非,是一套西装,一条领带的事。
他是去做事的,不想成为异类,引人注意。
低下身来,吴志远从行李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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