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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赋-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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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啊,三个儿子一个都不要有事,对的起家人,对的起大秦就好。”
说这话的时候,老汉自己心里都没底,这世上哪里有那么多两全其美的事情。
一旦打仗的话,肯定是要死人的,别人家死的也是儿子,自己家死的也还是儿子,细说起来,都是父母亲等着儿子从战场回来,不指望带着啥赏赐军功,活着回来就好。
向老汉这样的老人还有很多,元正想起了李尘和李鼎养伤的那个农家院落,那个老伯,怕也是年年过年,都是自己一个人过。
老汉好奇问道:“说来惭愧,当初我跟着军伍去过大周境内,但可没有去过大魏,苍云城到底是个啥样子?给我说道说道呗。”
元正自己都没有都不了解苍云城,只是记得师姐单容曾去过苍云城,解决了一些私人恩怨。
胡诌说道:“交界处,永远都是鱼龙混杂,有我们大秦的谍子,也有大魏的谍子,有些时候可以坐在一起吃吃喝喝,有些时候,就是短兵相接。”
“那里还算是繁华,搞盐铁生意的人很多。”
“可基本上每天都在死人,也每天有人去那里。”
老汉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道:“银子和金元宝这两个东西,永远都是最害人的东西啊。”
元正道:“那可不,三月之前,我们从苍云城返回咸阳的时候,都遭遇了一场暗杀,死了三个伙计,虽然把仇给报了,可心里也难受啊。”
老汉已然知晓元正差不多是来自于官府里的,家中长辈都是吃俸禄的。
元正提议道:“快过年了,怕也得囤积一下大肉才行啊,我看你这里也有长弓,不如我陪着老伯你去山里看看,搞点过年的年货。”
冬季是打猎最好的季节,没了树叶遮挡,山林里的猎物,也不容易躲避隐藏,皑皑白雪的山里,猎物也跑不快。
有个年轻人帮忙,老伯心里自然来了劲头。
“行,我先把碗筷收拾了再说。”老伯立即起身,去了灶房里洗刷锅碗。
元正走出屋子,那匹黑马很安分,没有化作万里烟云照的样子,外面的雪,是越来越大了。
第一百章 规矩与世故
元正对大魏雪景的印象是皎洁浪漫的。(全本小说网,https://。)
不曾见识过大秦其余的风景,起码是渭河周围的雪景,是苍凉雄壮的。
银装素裹,山脉起伏不平,渭河之水滔滔,哺育了不知多少秦人,若是没有渭河,大秦不知多少百姓,会饿死。
老汉收拾碗筷的速度是麻利的,也许平时没有这么麻利,但出去打猎,还是和人一同出去打猎,收拾碗筷的速度大概比平日里快上了三分。
走出屋子,背负着长弓箭矢,腰间还跨了一柄小斧头。
说道:“可惜啊,我家的猎犬,在不久只前与世长辞了,也没留下个崽子,方圆百里,就我这一户人家,我的猎犬想要传宗接代,也找不到一个对象。”
元正笑道:“无妨,我们两个人一起,既是猎人,也是猎犬。”
一想到在大秦的疆域里,和一位老秦人一起游猎,也是一番趣事。
当初骑着万里烟云照,带着一大批随从,驱车猎鹿,在南山彻夜不归,现在想来,有些胡闹。
纨绔子弟的风采,在元正的身上逐渐的消磨殆尽。
老汉有些遗憾的说道:“打坡没狗,不如讨口,到时候就指望公子的剑了。”
打坡没狗,不如讨口。
意思就是说,打猎的话,若是没有猎犬,不如端个破碗出去要饭。
元正安怀道:“我们两个人,又是弓箭,又是长剑,就不信还打不到一些猎物了。”
老汉乐呵呵的,在这里一个人居住的时间长了,稍微有点小热闹,就会变得乐呵呵的。
一老一少顺着渭河一路向上,半路上,不用元正自己动手,那匹黑马便去了渭河里面,自己抓了几条鱼吃了起来,吃的津津有味。
老汉说道:“我年轻的时候,见过甲等战马,公子这匹黑马,依我看来,比甲等战马还要威武神俊,起码能自给自足,也能给主人少添点麻烦。”
这年头,能有甲等战马为坐骑的人,那可都是混得不错人物。
心想这位公子哥的家族,能在苍云城那般鱼龙混杂之地开一家客栈,有甲等战马为坐骑,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元正没有骑马,有老伯在,他也不方便。
二者,还指望这匹黑色的马儿,归来的时候背负猎物呢。
一个时辰后,元正和这位老汉上山了。
山里的路很滑,刚下过雪,不管是什么牲口,都会地面上留下清晰的脚印。
老汉在打猎这件事上也是老手了,一个人住,没事儿打猎,也别有一番滋味,起码对得起自己的五脏庙,当官有啥好的,搁着战乱年代,当官的还不见得顿顿都有大鱼大肉呢。
秦人喜欢吃面,老汉若是愿意的话,可以顿顿吃肉,可他是秦人,一天不吃一碗裤带面,心里就憋得慌。
这个生活习惯,大概每一个秦人都有。
渭河是大秦帝国的母亲河之一,重要关口,都有重兵把守,几乎没有妖兽敢来渭河附近栖息。
老汉居住的地方,真的计较起来,还是一个风水宝地,可也只适合老人居住了。
若是年轻人在这种荒无人烟的地方住着,别的不说,就算想要去青楼里热乎一下,连花钱的地方都没有。
想喝口酒,怕也只能喝自家酝酿出来的包谷酒了。
走着走着,元正在一片小山坡上,看到了野猪抛出来的大坑,一行清晰的野猪脚印,往东面的山头而去。
元正刚准备提议去猎杀这头野猪,老汉却说道:“这是一只落单的野猪,不能动。”
以前打猎的时候,元正也没怎么遇到过野猪,几乎都是以猎鹿为主,偶尔捎带些羚羊,山牛。
虚心请教道:“落单的野猪,不是正好下手吗?”
老汉耐心道:“这一怕孤猪,二怕群狼,三怕猛虎,遇上这三种猎物,尽量要避开。”
“尤其是孤猪,落单的遇见猎人,会以为自己必死无疑,不计代价的和猎人拼杀,两败俱伤的可能很大,甚至早年间,有人猎杀落单的野猪,还没干过,反倒是被野猪猎杀了。”
“这还有一层原因,落单的野猪,通常都是给自家崽子外出找吃的,故此比平日里更有灵性,杀这样的孤猪,容易惹怒山神。”
“更不能当着野猪的面,杀了人家的崽子。”
“我以前一位老兄弟,就是杀了一头野猪崽子,说来也怪,从那以后,每一次他上山,都会遇到一个头角峥嵘的野猪找他报仇。”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也不知道是第八次,还是第九次,那位老兄弟就被那个头角峥嵘的野猪给伏击了,索性只是断了一条腿,没有伤及性命。”
“可转念回想,两条腿走路多气派啊,一路腿自己心里难受,别人也会看不起。”
元正没有想到打猎里面的讲究这么多,看来自己以前的驱车猎鹿,是真的瞎胡闹。
看来这头落单的野猪,是不能下手了。
雪地里的脚印五花八门,有飞禽,有走兽,有些时候脚印多了,元正都有些迷糊,到底都是什么牲口留下来的脚印。
元正提议道:“若是猎杀猛虎呢?在下不才,也修行过剑道,一个人面对几头猛虎,还是有相当大的把握。”
老汉却又是摇了摇头说道:“老虎这种东西,最是记仇,谁若是把它得罪了,它也会想方设法的血债血偿,不过这片山林里面,倒是没有猛虎出没。”
“要真的遇上了,能躲开就躲开,躲不开再说猎杀的话。”
“若是那种过了壮年的老虎,杀了也就杀了,反正也老了,折腾了不了太长时间。”
“畜生和人也没有多大的区别,都见不得老人,也懒得照顾老人,都为各自的前程蹦跶着。”
元正嗯了一声,颇有感触,和这位精神抖擞的老秦人一起进山打猎,学习到了很多。
这世间最可悲的事情,便是美人现白头,最可恨的事情,就是不许将军见白头了。
看得出来,这位老人家对自己的三个儿子,很是疼爱,可内心深处,也难免觉得有些心酸。
继续搜罗着,但凡是猎物,都有着固定的线路跑动,就和人一样,总有一些必须要去做的事情。
黑色的高头大马忽然间抬起了头,眼神肃穆,一动不动。
前方那片雪丛里面,猛然间冒出来一头大狗熊,俗称黑娃子,体积壮硕,扑过来的样子,尽显狰狞。
这位老汉的心里咯噔了一下,点子也太背了,黑熊皮糙肉厚,他的弓箭本就是自己捣鼓的,射不穿黑娃子的要害,光是那层皮,都射不穿。
元正一只手搭在了老汉的肩膀,轻声安慰道:“别害怕,有我这么一个精壮的小伙子在这里,是不会让老伯你出事的。”
本身这种事,扛把子也能去做,不过就是一头大狗熊罢了。
可入秦以后,需小心谨慎,秦国也有万里烟云照,可都被皇族和王族垄断了,光明正大的骑着万里烟云照,就不只是横生枝节那么简单了。
黑马还是黑马,并非万里烟云照。
这大狗熊的心也不小,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元正和老汉,一爪子过来,若是寻常人的话,被开膛破肚是轻而易举的。
可它这一次有些倒霉。
抽出腰间斗鬼,剑尖之指大狗熊,轰然一声,一道黑色晶体状的棱形剑压,瞬息之间,洞穿了这大狗熊的咽喉之地。
倒下去的瞬间,发出闷沉的扑通之声。
老汉满脸的冷汗,还好还好,这一次幸亏是和这位年轻的公子哥一起进山,要是自己一个人的话,可就真的有些不好说了。
大狗熊倒在了他们的面前,血水很快染红了白雪,场面有些凄美壮观。
元正看了一眼说道:“这大狗熊的熊肉吃起来不错,尤其是熊掌,很是带劲,熊皮也可以为老伯你再添一件过冬的衣裳。”
“不过这才进山不久,应该再去到处看看,有没有肉好的野味儿。”
老汉倒吸了一口凉气说道:“那这熊肉怎么办。”
元正探出一只手,单手举起了这只约莫四五百斤重的大狗熊摆放在了黑色马儿的后背上。
笑道:“无妨,我这匹黑马,乃是在边境地区驯服的野马之王,甲等战马中的王者,别说是背负四五百斤的东西了,哪怕是两千斤,这匹黑马也能轻而易举的做到。”
老汉看的目瞪口呆,这位公子哥的膂力极为过人。
唉,到底是修行过武道的人。
要是年轻的时候多走走看看,搞不好也能拜入一个宗派门下,学点杀人放火的硬把式,也能和这位公子哥一样,视黑娃子如草芥。
老了去想年轻时候的事情,有些人觉得充满了遗憾,有些人则颇有成就感,想当年,也得有当年可想才行啊。
老汉道:“好,有公子你这样的壮士相陪,我的胆子也回来了不少,继续往前走。”
元正哈哈一笑,拍了拍自己的黑马,将斗鬼插回了腰间。
其实元正探出神识之后,很清楚周围都有些什么猎物,可他也不着急,他想要陪着这位老汉更长一些时间,也能多学点东西。
第一百零一章 平分
老汉还是看着雪地里的脚印,寻找猎物。(全本小说网,HTTPS://。)
人虽然老了,有些时候连一些粗糙的针线活都干不出来。
可上山打猎这种事情,老汉的眼睛还是毒辣的,比年轻小伙子还要精准。
元正静静的跟着,也不着急。
老汉走路走的很稳,身子骨很硬朗,暮年的硬朗,才是真正的硬朗。
找了好半天,才发现了一头鹿的踪迹,顺着脚印往前,老汉有些无奈的说道:“幸亏我们猎到了一头黑娃子,不算空坡。”
“要是我家的猎犬还在也用不着这么麻烦。”
猎犬会将猎物逼到固定的线路上,猎人只需要守株待兔,暗中埋伏就好。
指望两个人去找的话,就算看见了猎物,在山地里,人又怎能跑得过猎物。
元正安慰道:“无妨,也许会有一头鹿机缘巧合的碰见我们了。”
老汉苦笑道:“想的倒是挺好,敢主动靠近我们的东西,就像是那头黑娃子,也是有点本事的。”
“吃肉的才敢靠近人,人也是肉做的,吃素的,可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元正略有所思,这世道上,人也是畜生,吃肉的人不多,吃素始终都是占大多数,被别人当做肉给吃了。
忽然间,一头羚羊慌不择路的朝着老汉和元正这里飞奔而来,健壮的双腿,在雪地里微微纵跃,便是三四米的距离。
老汉动作麻溜的张弓搭箭,对准了那头羚羊的三寸之地,一箭射出,带起了些许细微的弧度,嗖的一声,让正在飞奔中的羚羊摔了好几个跟头,倒在了雪地里。
“看我说的怎么样,不开眼的东西还是挺多的。”元正笑道。
老汉也是一脸迷糊道:“还真被公子的金口给说中了,不过羚羊一般是不会这么乱蹦跶的。”
一阵狂烈的狗吠声传来,一只黑色的猎犬顺着那头羚羊之前的方向跟着飞奔而来,看到元正和老汉后,爪子在雪地里摩擦出了一条长线,及时停住了前进的步伐。
神色不善的看着元正和老汉,眼露凶光。
一边直勾勾的盯在倒在血泊中的羚羊。
紧接着,马蹄声传来,一位骑着枣红色马儿的女子背负箭矢,火速而来。
能够在山地里驾马而行,其马术必然过硬,其马,多数都为战马。
寻常人家的马儿,顶多就是背负重物,多用于农业生产,不太可能在山地里奔腾。
那匹枣红马体积壮硕,接近甲等战马。
以元正的眼光看过去,这就是一匹甲等战马的种,只不过身子骨尚未张开,约莫年关过了之后,就是一匹真正的甲等战马了。
那女子一袭黑色的轻甲,秦人尚黑。
无论是寻常百姓,还是门阀世家,都喜欢穿着黑色的素衣,或是锦衣。
便是大秦皇帝的龙袍,都以黑色为主,将士们的甲胄长靴,也都以黑色为主。
那女子英姿飒爽,面色有些冷淡,只是评价其长相的话,算得上是姿色过人,身材修长,可眉眼之间,英气十足,自带着一股不屈意志。
她看着倒在血泊里的羚羊,又看了看老汉和元正。
眸光在那匹黑色的马儿身上多停留了一阵,还有黑色马儿上的黑娃子。
老汉和元正的身上都很干净,可将一头黑娃子架在马背上,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这位女子断定,腰间佩剑的元正,是个高手。
她开口说道:“这本来是我们的猎物,却死在了你们的手上,我并无恶意,只能说今日的点子有些背,先是追丢了一头雄鹿,紧接着就是这羚羊,我也没想到竟然给你们做了好事。”
老汉一看这位女子是穿着轻甲而来,料想定然是官府中人,家中长辈,在军伍之中,有着过硬的背景。
心里虽也不虚,可面子上过不去。
说道:“我也是一个讲规矩的猎户,既然是姑娘你先看上这羚羊的,那我拔出我的箭矢,这猎物姑娘拿去就好。”
想来,这位女子有着不少军士追随,就在这不远处徘徊。
女子笑道:“不必了,我承认是我的点子太背,运气也是一种实力,若是在战场上,我已经输了,既然输了,那就要认,不管是怎么输的,输了就是输了,没那么多借口。”
元正心里颇受触动,这就是秦人女子?
性子刚烈,坦坦荡荡。
魏人均认为秦人的女子泼辣蛮横,毫不讲理,现在看来,并非是那么回事。
元正说了一句公道话:“以我之见,这也谈不上输赢,既然这羚羊是你们追赶,我们猎杀的,不如平分了如何。”
女子微微一怔,看着元正,以她的眼光看来,元正和那位老汉长得不像,定然不是父子,无形中透漏出的贵气,也自然让这女子心生疑惑。
可她不喜欢刨根问底。
大秦无论是文臣还是武将,都讲究秩序与规矩。
职位高低决定着待遇,可人格尊严,并非职位高低能够决定的。
她请教道:“怎么个分法,还请这位公子明示。”
元正拔出腰间斗鬼,那头盯着猎物的猎犬,连连后退。
女子的眉头微皱,她不喜欢剑道,觉得剑道过于复杂,规矩太多,所以她喜欢弯刀,弯刀杀人,最是爽利。
可这柄剑给女子的感觉非常危险,她武道修为感境巅峰,根基实实在在,也做过谍子,在厮杀中历练出来的硬把式。
寻常兵器,她并不在意。
一柄没有剑鞘的剑,若是寒酸子弟拿着,可能是买不起剑鞘。
可这位锦衣公子,也有着甲等战马,不像是个缺钱的主儿。
这柄剑,不会无缘无故没有剑鞘的。
元正一剑落下,将这头羚羊分尸成了两半,伤口平整光洁,没有渗出来一丝血。
尸体未冷,还有余热。
女子皱眉道:“敢问公子,是师承北派剑宗,还是南派剑宗?”
大秦帝国里的剑道门庭,并不是很多。
北派剑宗以天狂剑宗,西马剑宗为首。
南派剑宗以霄汉剑宗,斗牛剑宗为首。
倒是不同于大魏还有着古老的南北之争,大秦的南北很和睦,除却人文习俗不同外,几乎都是耿直彪悍的秦人。
被问了这么一个问题,元正还真的有些不太好回答。
来秦国之前,他对秦国的江湖有所了解,但了解的也不是很细致。
想了想说道:“都不是,家传剑法,难登大雅之堂。”
女子没有刨根问底的习惯,笑了笑,言道:“好,既然如此那就平分,我叫李钰,敢问公子高姓大名?”
元正微微沉思道:“谈不上高姓大名,小姓宫,名曰恒。”
宫这个姓氏,在大秦谈不上常见,但也有一小部分人是这个姓氏。
李钰道:“宫恒,是个不错的名字,我记住了,若是公子不嫌弃的话,可以到雍州城的李家大院里来找我做客,一同演武切磋可好。”
元正玩笑道:“眼下怕是不行了,我是迷了路来到了此地,在这位老伯这里混了几碗裤带面,打算收拾一下,赶紧返回家中过年。”
李钰淡然一笑,有些豪爽。
于此时,一小队轻骑驾马而来此地,打眼望去,有十五个人。
一位约莫二十余岁的年轻队长下马,微鞠一躬道:“追丢了大小姐,是我们的失责,还请大小姐责罚。”
李钰平淡无奇的回道:“谈不上责罚,我的马儿近些日子以来,气力大涨,脚力过人,你们追不上也实属正常,将这半只猎物带走,我们回雍州城。”
临行前,李钰对着元正笑了笑,没有多余的意思,只是看元正还比较顺眼。
三五人下马,将半只羚羊架在了一匹还算壮硕的乙等战马上,便跟着李钰收兵了。
直到李钰等人走后,老汉才说道:“公子,刚才你的口音还是有些魏人的口音,那个女将军怕是注意到了。”
元正恍然大悟,姜还是老的辣,难怪要邀请自己去李家大院里面。
“那我岂不是招来祸事了?”元正虚心请教道。
这里是大秦,不是大魏,大魏武王庶子的名号,在这里想吓不住人的。
老汉摸了摸不是很长的山羊胡,眯了眯邹巴巴的眼皮子,沉思道:“那倒也不至于,公子刚才有能力为难那位女将军,却没有做,行事坦荡公正,也给那女将军留下了一个好印象。”
“咱们秦人虽然脾气不是很好,可多数都是性情中人。”
“公子方才所为,恰好给自己避开了一场祸事,那女将军会将公子记在心里,却不会为难。”
这样的一个老人家看事情,眼光是比年轻人毒辣很多的。
元正还是相信老汉的话,真要计较的话,刚才人家一队轻骑就来了,必然会计较。
以元正的眼光来看,那队轻骑,暗中藏有连弩,也可和元正一战,反正是骑军,可快进快出。
元正看了一眼白雪皑皑的山地,说道:“今天收成也还算是不错,咱们可以折返回去了。”
老汉嗯了一声,半只羚羊,也够吃一段时间了,反正这个老汉饭量也不是太大,喜欢吃面,所谓的大肉,也只是为了在过年时节,能给来年讨一个好兆头。
第一百零二章 心意
今年过年,武王府应该不会太热闹,三个儿子都在外面,回不了家。/全本小说网/https://。/
最疼爱的那个小儿子,又无缘无故的失踪了,这一次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从江湖上冒出头。
难受的便是秋华王妃了,两个宝贝儿子都已经出师了,可过年这么要紧的事情,都没有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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