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最强帝王养成系统-第3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战争才过去几年,尧国固然是因为这一场战争而元气大伤,但是戎突人也没有捞到好去。
而且因为尧国的国力强盛,地域广阔,又占有了最富庶的地方,虽然元气大伤,但是几年时间也就恢复过来了。
而戎突人没有那么容易恢复过来。
一般情况下,都不会遇上大的戎突人部落。
每年开始巡逻的时间,就是在第一场雪融化之后。
因为下雪对戎突这个游牧民族就是一场灾难,有可能让他们的牛羊冻死。
在这种情况下,就会有一些亡命之徒会铤而走险,来到这边抢吃的。
与其让他们跑过来,还不如主动出击。
当然,还有一点就是希望能够遇上一些落单的部落,抢人,抢牛羊,补充军队里的不足之处。
不过这种事情只能做,不能说。
尧国以仁义立国,朝廷里的人不会允许他们做这样残暴的事情。
虽然这样确实可以削弱戎突人的力量,也让他们对尧国的军队怀有一定的畏惧之心。
但是,谁叫尧国庙堂之上都是些仁义之士呢?
他们要做这样的事情,也只能打着巡逻的幌子,顺手为之。
抢到了东西,大家就按照贡献分发。
这对他们来讲,也是苦闷的戎马生涯里一件比较愉悦的事情。
每三天都有一个营去巡逻,并不是说每次都去一个营,而是只派那些骑兵出去巡逻。
要是整个营的人都过去,大多数的士兵都没有马匹,靠着步行,一天能走多远?
猛虎营除了营指挥直辖的两个亲兵卫战马多一些,其余每个队都只有十匹战马,所以一个队包括队正,也只去十个人。
经过这些天的训练,方浩也大概知道了队里面哪些人比较能打,所以很轻松的选了九个士兵,由他带着往营所而去。
在去之前,他将督导那些士兵训练的活交给了队里第一伙的伙长吴长清,让他暂时行使队正的权利。
带上需要带的东西,到了营所那座堡内前面的大校场,邵指挥已经穿戴上铠甲等在那里了。
尧制,入品武将方可全身披甲。
没有入品的士兵,只能穿皮甲,再加上一块护心镜,头上再戴一个铁盔。
有的队正也因为几年前的战功入了品阶,全身披甲,不过终究只是少数。
一副铁制的铠甲,造价非常的昂贵,朝廷也供应不起那么多铠甲,只能让一部分人先穿上。
方浩没有品阶,只能穿皮甲。
皮甲的防护性肯定不如铁甲,不过他里面穿的天蚕衣,比那些铠甲更好。
头上再戴一个铁盔,就齐活了。
将军的铁盔能够将耳朵和脖子都保护到,士兵的就没有那么繁复的工艺,跟一个小铁锅差不多的,就能保护头顶。
和方浩在那个世界所见的安全帽差不多,不过没有防震措施,而且是铁的。
来的时候怕迟到,早餐都还没有来得及吃,方浩这一队人到了校场之后才开始拿出干粮来啃。
等了没多久,几个队的人都到齐了。
屯田的八个队每个队都来了十个人,邵指挥的两个亲兵队又出了五十个人,一共是一百三十个骑兵。
这一百多骑兵在大校场上汇合,看起来也有了一定的规模。
每个队都排成一队,由队正带头。
邵指挥全身甲胄的骑着马,站在那些骑兵的前面,大声说道:
“现在已经到了我们巡逻的时候,规矩大家也都知道,在这里我要说的就是,遇上戎突人,该杀的就要杀,谁都不能怂,谁也都不能心软!他们不是我们的同胞,他们是我们的敌人,每一个都是我们的敌人!”
“是!”
下面的士兵们都大声的回答。
邵指挥对大家表现出来的士气很是满意,说道:“好,那就出发吧!”
马头一转,飞马扬鞭,跑到了最前面。
一个队一个队的骑兵跟在他后面奔跑了起来。
他们要巡逻的区域是铁血卫所驻之地往前推进百里的区域,都是一片茫茫的草原。
队伍跑开之后,变成一个队一组分散前进,这样能够扩大他们的巡逻范围,一支一百多人的骑兵队,很快就分散出了二十几里的距离。
邵指挥带着的两个亲兵队居中,其余八个队,一个队隔开两三里的距离,分散前进。
这样的距离,能够保证他们看得到巡逻范围里的所有情况,只要有人,就绝对逃不过他们的眼睛。
要是有情况,彼此呼应一下,大家都骑着马,速度很快,冲锋起来,不用多长的时间,就可以聚在一起作战。
二十几里的范围,推进到百里之外,去一次,回一次,就是差不多五十里的范围,这就是他们一天巡逻的距离。
…………
均订过三十了,开心,今天两更
第二十二章 大草原
(全本小说网,HTTPS://。)
草原深处有敌人。全本小说网;HTTPS://щWW。.COm;
这是每一个边关将士都知道的道理。
一个队一个队的兵力,还真没有那个胆气到大草原深处。
方浩来到这边关之后,就被那一望无际的大草原给震撼到了,很有策马扬鞭飞驰在草原之上的兴趣。
可是他也没有那个胆,带着一个队的人去草原深处。
要是遇上戎突人的部落,那就完蛋了。
按照这些边关将士们的说法,每一个成年的戎突人,都是一名优秀的骑兵,遇上一个部落,不要说再大的部落,只要有个百来人的,就不是他们一个队十个骑兵可以打得过的。
现在终于可以在这大草原上策马奔驰,那种感觉非常的爽。
马蹄声动,有时候还会在路上惊起一些野鸡野兔什么的,遇上那种情况,就会有士兵张弓搭箭去射击。
有那么很大一片区域,戎突人不敢过来放牧,屯田的尧国人也不敢过去放牧,就成了那些野生动物的乐园,是一个很好的狩猎场所。
当然,射中的并不多。
活着奔跑和飞翔的动物,可比静立不动的靶子要难射中得多。
不过这个队还有方浩这个神箭手在。
他不会先动手,不过看到队里那些士兵失手之后,就会补上一箭。
他的震天弓,有效射程在三百米内,属于这个世界的远程攻击武器,有足够的时间够他补箭。
那些士兵失手得多,他补箭的时候也多。
一路奔驰过去,每个士兵的马上都放了一些猎到的野物。
箭矢比较难得,而且射出来的箭矢都会回收,哪怕是那种用骨头磨制箭头的箭矢,也会回收过来。
箭头坏了,箭杆还能用,带回去再装一个箭头就可以。
方浩用的箭是朝廷发过来的箭矢,上面用的是铁箭头,没有那么容易损坏,更加需要回收。
因为有打猎的行为,路上会有一些耽搁。
但是每个队都是那样做的,大家还是保持着比较一致的进程。
在大草原上,不只是有小的野生动物,还有野牛野羊甚至野马,不过那些大的他们就顾不了了,回来的时候还可以,去的时候要是虐杀那些大动物,就没法带走。
这个是严禁的。
一路前行,也收获了不少猎物。
草原上也不知道具体跑了多远,反正就是跑到了太阳在头顶的时候,就没有继续跑了。
邵指挥所在的那支人马开始吹起了代表着集结的口哨,一个队一个队的传递过去,所有的骑兵都往那边聚拢。
每个队的马背上都挂着一些猎物,不过方浩这个队获得的猎物最多。
他们这个队的猎弓本来就经过了方浩的调校,准头比另外几个队的都要好,何况还有方浩这个神射手在后面补箭。
他们这个队的马背上面,前前后后着实吊了不少的猎物,而且另外那几个队的一阵艳羡。
这个并不需要平分,哪个队所得的,就属于哪一个队所有。
邵指挥也打量了方浩几眼,笑着说道:“方队正,你们的收获不错嘛。”
“都是运气好,遇上的猎物比较多。”方浩笑着说道。
聚集到一起之后,大家都从马背上下来,给马喂水喂豆子,自己也开始吃干粮。
他们也不知道跑出了多远,远远的还能够看得到南方地平线上的一排山。
在山脚下感觉到不可攀越的高山,在这个地方看起来,也就是隐隐一线,看得都不是很分明了。
往北看去,这是一片苍茫的大草原,一直延伸到天与地相合处。
“我们以前打仗,最远的一次,追逐一支残军,深入大草原六百余里,将那只残军全部歼灭。可是,我们还是没有看到这片草原的尽头。”
大家都聚在一起吃东西的时候,邵指挥对方浩这个新来的队正说道:“到现在我们都不知道,这片草原究竟有多大,尽头在哪里,这不是一直无垠的延伸下去,一直到这片天地的尽头。”
这个世界的人并不知道他们脚下的世界是一个巨大的球,所以会理所当然的认为这片大地是没有边际的。
当然,方浩也不清楚这个世界到底是不是和他以前的那个世界一样的处于一个星球之上,说不定这真的是一片大地呢。
虽然从地平线上看来,圆形的可能居多,但是他还是不能确定。
这里很有可能是一个平行空间的地球,但是谁说得准呢?说不定是一个比地球大出无数倍的星球呢。
方浩自然不会纠正邵指挥的说法。
不过被他说到的情景给震撼到了——深入草原六百余里,都没有看到这座草原的边际,这一座草原得有多大?
他在那个世界的时候,也去过几个草原旅游,大虽然是大,不过并没有大到没有边际的地步,开车不用多长的时间就可以穿越。
六百余里,那就是三百多公里,在他印象里,那个世界华夏最大的草原最大的直线距离也就是三百公里左右。
而他们长驱三百多公里,都没有看到草原的边际,那就大得可怕了。
邵指挥感叹着说道:“我们只知道戎突人是这片草原上的蛮夷,经常犯我们的边界,抢劫我们的边民。可是我们并不知道他们有没有自己的国家,有没有自己的城池他们控制的土地又有多少,因为我们没有办法深入到他们的地方调查。这些年派过一些人过去,一个回来的都没有,我们对敌人一无所知。”
未知的东西总是让人感到恐惧。
对他们来说,戎突人以及这大草原就属于未知的东西,让他们有一种莫名的恐惧。
和对方发生了几年的战争,还是不明白对方的底细,确实是一件让人感觉到很颓败的事情。
在听着邵指挥感慨的时候,突然间有队正指着天空惊惶的叫道:“鹰!猎鹰!”
方浩往天空看去,发现头顶上空有一只鹰在盘旋。
隔得那么远,他不知道那个队正是怎么判断出那是一只猎鹰的。
更不知道为什么显得那么的惊慌。
却发现邵指挥脸上变了颜色,对他们下命令道:“大家快上马!”
第二十三章 侦查
(全本小说网,HTTPS://。)
那些士兵都顾不得吃东西了,连忙上马。全本小说网,HTTPS://。m;
方浩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但是也没有耽搁,以最快的速度上了马。
“猎鹰不是一般人家养得起的,”见方浩一脸的茫然,一个老兵对他说道,“养得起猎鹰的,一般情况下就是戎突人里的权贵。戎突的权贵来到边关附近,身边的人肯定会比较多。”
因为这边关有着尧国的屯田军队,所以戎突的权贵来到这一片,肯定要带上很多人,不然那就是找死了。
这也意味着,双方要是遭遇的话,尧军这边很有可能就吃亏。
因为他们这支巡逻队伍也才一百多人。
老兵那么一解释,方浩总算是明白了。
“怎么能看出这是猎鹰呢?”
这一点他不是很明白。
那个老兵说道:“戎突人的猎鹰都有标识,不同部落的猎鹰,有着不同的标识。虽然我们分辨不出来,到底是哪个部落的,但是看那些标识就知道是戎突人的猎鹰。”
方浩认真的抬头看过去,他的眼力甚好,看清楚了在空中盘旋的是一只体型很大的金雕,脖子那里系着一条腥红色的飘带。
不过不认真看的话,还真看不出来。
野生的金雕,肯定不会绑上东西,可以确定这是猎鹰。
那只金雕在上空盘旋了一会儿,就往北方飞去,很快就在空中变成了一个小点,然后消失不见了。
老兵说道:“他们戎突人的权贵,有的会养上多只猎鹰,出行的时候,为了安全,会放出几只猎鹰在几个方向侦察。这里有猎鹰出现,说明离那权贵不会太远,可能只有几十里路。”
几十里路,对这些骑兵来说,并不是很长的距离,一个时辰之内就可以抵达。
想到就要和戎突人遭遇上,方浩有一些兴奋。
当兵的想要建功立业,首先就得要有一个敌人,连敌人都没有,能够立什么功劳?
只是不知道邵指挥准备怎么做,是过去跟人家硬刚还是撤回去?
大家都上马之后,邵指挥道:“北方可能有敌人往这边过来,我们需要派几个人出去侦探,了解他们的情况,再来决定该怎么处理。”
说完这话,他望向那些士兵:“有谁愿意去?”
方浩不假思索的举起手来:“指挥,我愿意去!”
他觉得这就是一个立功表现的好机会,所以第一个报了名。
然后他很尴尬的发现,就只有他一个举手报名了。
大家都愕然的看着他,包括邵指挥。
这是一个危险的活,因为只有几个人过去,遇上大部队,被人家发现了,就非常的危险。
所以根本就没有人愿意去。
邵指挥知道方浩上面有人,没想过带他过去做这么危险的事情。
可是没有想到这少年竟然那么积极的举手报名,这让他很难办。
派过去吧,危险,出了事情怎么办?
不派过去吧,人家都已经举手报名了。
没有道理,人家想要去的,你不让他去,人家不想要去的,你却偏偏要他去吧?
沉吟了一会儿,说道:“方队正,这件事情比较危险,你一个新入伍的兵,有这个信心吗?”
“回指挥,有!”
方浩大声的说道。
他虽然从大家的表情中明白了这件事情比较的危险,但是并没有害怕。
只是去侦探,看一下那边有多少人,又不是去跟他们拼命,哪里有那么大的危险?
掌握了杨家枪法、大力金刚掌和百步穿杨术的技能,又有天蚕衣护体,对方就算骑射之术很好,又能将他怎么着?
所以他还是自告奋勇的要过去。
邵指挥一阵头疼。
揉了揉太阳穴,道:“那好吧,你再挑五个人过去,看一看对方有多少人,估出来之后就马上撤回,将情报告诉我们,回去后给你记上一功。”
听到会记功,方浩就兴奋起来。
别的队的人他不熟悉,自然没办法去挑,挑过来了也指挥不了,所以只挑了自己队里的五个士兵。
被挑中的那几个,都是一脸的苦笑。
跟着这样一个贪功冒进的队正,也是够够的了。
另外那几个队的士兵都松了一口气——没有选他们就好。
方浩选择了那几个人,把他们马背上面放着的猎物都放到队里另外几个士兵的马背上,然后就向着北方出发了。
看着这六个人骑马远去,邵指挥感慨了一声:“真的是英雄出少年,真有朝气!”
那些士兵们心中都闪过一句话——初生牛犊不怕虎。
早就是有朝气,但是显得有一些傻。
侦查的人去了派出去了,他们这边也要严阵以待。
另外邵指挥又派了一个亲兵队长赶紧回去,向卫将通报此事,也让关外的那些将士们有一个准备,避免被敌人打一个措手不及。
现在还不能撤走,至少要知道对方是一个什么样的状况,是要打过来,还是只是单纯的路过。
他们以前也不是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多数情况下都只是路过。
几年前那一场战争,尧国固然是吃了大亏,可是戎突人并没有好过,不到极端的年头,不把他们饿的没有饭吃,基本上是不会过来发动战争的。
他希望这一次也只是路过而已。
方浩带着对里的五个士兵从那只金雕飞走的方向,一路往北奔驰。
奔驰了几里路,在他身边就有老兵忍不住说道:“队正,其实用不着我们过去的,这种事情捞不到多大的功劳,却有很大的风险,不值得。”
方浩笑了一笑,道:“再小的功劳也是功劳,你不会想一辈子都当一个士兵吧?我们都是底层的人,想往上面爬,过上人上人的生活,不付出一些代价,怎么可能?”
“要是真的遇上戎突人的军队,我们几个可能就要交代在这座草原上了。”那个老兵苦笑着说道,“功劳虽然重要,但是它能比命重要吗?”
“这就是为什么,你当了几年的兵,参加了当年的战争,现在还只是一个兵的原因。”
方浩看了他一眼,说道:“难道在边关做一个最底层的士兵,戍守边关几十年,到老了才能回家,就是你想要的人生吗?”
第二十四章 千里镜
(全本小说网,HTTPS://。)
“队正,我是不想过那样的人生,但是我更不想死在这异乡。(全本小说网,https://。)”那老兵说道,“我见过太多战友的死亡,尸横荒野,无人收葬,我不希望那样,我还想活着回到家乡。”
方浩看了他一眼,再看了另外几个一脸愁色的老兵,心下叹息——这些人根本就没有多强的战斗意志,在边关的这些年,已经将他们的斗志都给消磨掉了。
他们对人生已经没有太大的期望,就想安安稳稳的熬到解甲归田的那一天。
守成有余,进取不足。
带着这样的人,很难在战场上建功立业。
方浩想了一想,把那些老兵纠集到一起,说道:“那就这样吧,我在最前面,你们五个人都分散开,每个人相隔半里,有危险我会通知你们,那么远的距离,你们会比较安全一点。”
他们只是侦查,并不是去打仗,用不着所有人都一哄而上。
每个人隔开半里,六个人加起来就是两三里路,有情况可以口耳相传,最大限度的避免了全军覆灭的危险,还能够将看到的情况带回去。
都是骑马的,两三里的距离并没有那么容易追上。
那几个老兵有一些犹豫——这样安全是安全,不过让队正冲在第一个,似乎很不好。
队正要是死在这里了还好……
要是没有死,回到军营,恐怕就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
坑自己的队正,让队正冲到最危险的地方去,这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
不过让他们冲到前头,却又有一些不愿意。
那也是一件危险的事情。
“我箭术比你们要好,走在前面比你们安全一点,就这样决定了吧。”方浩道,“我喊撤的时候,你们就往回走。”
几个老兵面面相觑,不知道这话里面有没有坑,想了一会儿,还是都点下头,道:“遵命!”
方浩冲在最前面,谁第二、谁第三、谁第四、谁第五、谁第六,方浩也都做了安排。
他一马当先冲到前面去之后,低声念了一句:“我要做皇帝。”
脑海里面,系统商城打开。
他之前看系统商城的时候,里面有一个千里镜,属于比较古老的望远镜,还要卖四十个积分,这让他觉得太贵了,所以没有购买。
可是现在要侦察敌军的情况,有这样一个东西会方便很多,也安全很多。
所以他很快就找到了那个千里镜,将它购买下来。
“退朝!”
说出这样的口令之后,从系统商城退了出来,手中已经多了一支千里镜。
这是单筒的望远镜,倍数大概在八倍左右,并不是说真的能够看到千里之外。
不过确实清晰了很多。
方浩一边拍马前行,一边拿着千里镜观察,远远的望过去,也只有一片茫茫的草原。
除了枯黄的草和一些灌木丛,其余的什么都看不到。
这片大地大概是圆的,要不然不会有地平线这么误事的东西了。
他又将千里镜,移向空中,看能不能发现那只金雕,要是看到它在哪里盘旋,大概也就知道那怼人在哪里了。
也没有发现什么。
说明对方还在比较远的地方。
方浩心里寻思着。
继续拍马前行,每过几里的路,就拿出千里镜来观望一次。
也不知道跑了多远,终于在千里镜中发现了几只翱翔在天空的金�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