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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山的呼唤-第2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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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这东西两条前蹄子在地上一挠,沙地上尘土团团飞扬。

    “嗷呜!”紧接着,四蹄腾空,嗖地跳起四五尺高,庞大的身躯愤然跃起,再次直奔多吉就扑。

    狗本身的重量,再加上下落的惯性,简直排山倒海。半空中,他的嘴巴张大,跟一口面盆差不多,好像要瞬间把多吉的脑袋一口吞下。

    多吉的脑袋微微一缩,身子一偏,躲开了自己的致命要害,巨大的獒头一摇,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吭哧就是一口。

    动作太快了,高加索犬的血盆大口没有挨到藏獒的皮毛,它脖子上的长毛反而被多吉扯了一口。

    落在地上的时候,高加索犬的脖子血淋淋的,被撕开一条大口子。

    这东西更加气愤了,它发现多吉是它两年以来,遇到的最为厉害的对手。沉稳,老练,勇猛,凶狠,内敛,不张扬,不浮夸,深藏不露。

    四蹄落地,不由得怒气冲天,暴躁不已,第三口奔向的是藏獒的后背。

    獒狗的后背至关重要,一旦被咬伤,脊椎就会出现断裂,它将永远退出格斗场,再也没有参加比赛的机会。

    说不定会被主人当做一条普通狗给杀掉吃肉。

    战狗的宿命就是拼杀,利用最快的技巧将对手击败,杀死,保持自己的地位。

    哪知道多吉的脑子更聪明,身体更灵活,没等高加索犬的嘴巴在它的后背上合拢,仿佛一条泥鳅,嗖地从它的肚子下面飞了过去。

    等高加索犬再转过身子,藏獒多吉已经窜出去七八米远了。

    三次扑击不中,高加索犬的气势就严重衰落,这就是所谓的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人的斗志是这样,狗的斗志也是这样。

    高加索犬气馁了,心说卧槽!这哪儿是打架,分明是逃跑战术嘛。这条藏獒个子不小啊,为啥就不出手,光躲闪?

    它完全低估了多吉的战术。要知道,多吉可是高原獒犬,l市一代是平原地区。

    高原的藏獒一旦踏入温暖的平原,不可能立刻适应。

    首先是这一代的氧气含量大,剧烈的喘气容易造成氧气中毒。越是奋力扑击,对身体反而越是不利。

    傻乎乎的高加索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而多吉却意识到了。

    还好目前是初春,天气比较寒冷,如果是炎热的夏季,这两条狗走不到l市,半路上就热死了。

    多吉在等待,积蓄能量,以逸待劳,寻找最后的致命一击。

    果然,高加索犬经过三次扑击,无法承受了,它在剧烈喘气,肚子一鼓一张,鼻孔也一吸一张。

    这样的喘气,会有更多的氧气冲进它的肺部,造成大脑吸氧过多,以至头晕目眩。

    多吉终于开始反击了,它早已选择了最佳位置,站的是上风口,高加索犬站的是下风口。

    一年一度的沙尘暴正在悄悄来临。沙地上的沙石四处乱舞。高加索犬的眼睛微微一合,正是多吉攻击最好的时机。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多吉四蹄一蹬,同样是从半空中压下来的。

    不过它压下来奔向的根本不是高加索犬的脖子,而是它的后背。

    咬它的后背有两个好处,第一个好处,无论这东西怎么挣扎,也无法反击。

    即便反击,也无法咬上自己的要害。

    高加索犬的脖子短,身子长,想扭身,跨度太大了。

    多吉成功了,上下四颗牙齿终于在高加索犬的后背上合拢,四颗四寸的长牙深深嵌入,肉钩子一样,死死勾在了猎犬的皮肉跟骨骼上。

    等到这条笨狗反应过来,翻身扑咬的时候,根本够不着多吉的前半身,只是撕裂了獒狗后腿上几根长毛。

    咔嚓一声,高加索犬的脊椎骨被多吉齐齐咬断。

    听到骨骼断裂的声响,多吉没有恋战,后蹄子奋力一跃,逃走了,根本没有给对手反击的机会。

    虽然只有一击,但是这一击是致命的。

    “嗷嗷,吱吱吱……。”高加索犬打着滚嚎叫起来,再也没有站直身体,它成为了残废。

    胜负已分,多吉没有张扬,还是回到原来的位置,稳稳当当卧了下去。

    看台上是一片掌声,两条狗从交手到分出胜负,没超过三分钟。

    如果按照狗的凶狠程度比较,藏獒不是最厉害的,充其量排第五。高加索犬的排名在它之上。

    可那条傻狗没脑子,看不懂天时地利人和,失去了最有利的战机。

    第一个回合就这样完了,藏獒加一分,赔率明显上升。

    很快,第二回合开始,又一个铁笼打开,这次跳出来的是一只阿根廷杜高犬。

    阿根廷杜高,全世界最厉害的狗,排名第三,比藏獒高两个级别。

    这东西的毛是白色的,浑身发白,好像一条泥鳅。

    它的个子也很大,猛一瞅跟狼差不多,也是小耳朵,长嘴巴,蓝眼球,凶狠无比,

    在阿根廷,杜高是专门用来猎杀大型猎物的,主要是野猪和山地狮,也就是说,这东西斗的就是狮子,可见是多么的凶悍。

    它会在崎岖险要的地形里咬住野兽,直到猎人赶来杀死猎物为止。

    它的血液里汇集了大型猛犬的强横,坚韧和力量。

    它外观优雅,肌肉形状健美,曲线光滑,平衡能力甚佳,足以冲破阻挠直取猎物。

    它是高贵的伴侣和忠心、不可侵犯的护卫者。

    它的力量,坚韧,灵敏的嗅觉和勇气使它成为了在阿根廷广阔地形复杂的区域里猎捕野猪,美洲狮和其他食肉动物的最佳犬种。

    杜高犬刚刚出来,多吉就打个寒战。

    它知道,挑战自己一生最凶悍的对手来了。

    可它不知道,还有一个比杜高犬更为凶悍的对手,正严阵以待。

    那个对手,就是蹲在一个十岁孩子身边的黑虎。

 第473章 最终对决

    多吉战胜这只杜高犬没超过三秒钟的时间。全本小说网;HTTPS://。m;

    因为它知道自己的体格跟耐力。

    站在青藏的大雪山上,它谁都不怕,完全可以跟杜高犬耗时耗力一较高下。

    可在平原上不行,这儿的氧气含量太大了,长时间的僵持会严重削弱它的战斗力。

    所以,它跟杜高一交手就采用了速战速决的战术,准备立刻击中它的要害。

    没等这条白狗拉开架势,多吉就发动了最为猛烈的进攻。

    它跟关云长温酒斩华雄那样,仿佛一根利箭飞了过去。

    强壮的后蹄也好像一把拉满的铁弓,黄光一闪,影子就跟那条白影擦身而过。

    一个回合过去,多吉庞大的獒身扭转,稳稳当当又蹲在了地上。

    它根本没必要再回头一击,甚至瞟也没有瞟杜高一眼,白狗就倒在了地上。

    等所有人明白过来的时候,才发现是怎么回事,杜高的一条腿不见了,此刻正被多吉叼在嘴巴里。

    零点零一秒的时间里,多吉就将杜高的一条前腿齐齐咬断。

    那条白狗都没明白咋回事儿,感觉到疼痛已经晚了,站立不稳,扑通栽倒。

    杜高的惨嚎声竭斯底里,同样成为了残废,沙地上鲜血四射,染红一片。

    阿根廷来的那位朋友哭了,同样嚎叫着冲上去,抱上了自己的狗。

    不仅仅在场的观众,大金牙的额头上也是冷汗直冒。

    我曰他娘嘞,獒王多吉果然名不虚传。

    他问旁边的那个中年人:“老周,现在多吉的赔率是多少?”

    老周说:“一赔十,多吉已经成为了这次角斗的热门。”

    大金牙点点头,说:“还不够,立刻请第三条狗出场。”

    第三条出场的狗,是一条短毛狗,褐色的皮毛,身材同样高大,毛色跟绸缎子一样光滑。

    这是一条岛国佐斗犬,全世界排名第二。

    佐斗犬体格强壮、体态威严、步态大而有力。

    它的性格勇敢无畏、淡漠沉着、战斗无声,最厉害的就是忽然发动袭击。

    而它的脾气秉性看上去竟是那么地安静和驯服。一旦发怒起来,战斗力撼天动地。

    大部分的国家都明令禁止饲养这种跟魔鬼般邪恶凶残的猛兽。

    这东西刚跳出来,多吉就是故技重施,丰富的经验立刻让它看出,这是极为残忍霸道的对手。

    没有等它拉开架势,多吉就闪电般袭击了过去。

    可这次多吉却失算了,跟佐斗犬比快,它的动作显然慢了很多。

    两条黄色影子再次交错,这一次倒下的是多吉。

    佐斗犬的牙齿太厉害,生生在多吉的右侧划开一条口子,那条口子又深又长,多吉的半截肠子都流出了肚子。

    它晃了晃,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

    佐斗犬刚要上去撕咬,却被自己的主人喝住,没有继续进攻。

    轰地一声,观众席上再次哗然。佐斗犬的赔率立刻上升,成为了一比二十。

    也就是说,如果这时候让黑虎出马,一旦获胜,大金牙跟二毛的赌注就能翻二十倍。

    大金牙点点头说:“可以了,天翼,看你的了,让黑虎出击!”

    小天翼领着狗来到了角斗场,小家伙没有意识到任何危险。

    他摸了摸黑虎光滑的皮毛,说:“黑虎,就看你的了,杀死这小曰本,替多吉报仇。”

    其实天翼和黑虎根本不认识多吉,就是觉得藏獒不该败给一条曰本黄毛狗。

    奶奶个孙,咬死这狗曰的!

    天翼的眼睛里闪出两道亮光,黑虎的獒眼里也迸出两道闪电。

    战场拉开,黑虎死死盯着佐斗犬,佐斗犬也死死盯着黑虎。

    这是两大高手的对决,高手跟高手过招往往都在转瞬间,谁也不敢大意。

    它们拼斗的是士气,是内力,是凶狠跟霸道。所以,两条狗没有立刻交手,而是声声嚎叫,

    “嗷嗷,嗷呜!!”

    “吼吼!吼!!”

    你一声我一声,一个个惊天的炸雷在斗狗场的空地上炸响。

    谁的声音更大,就证明谁的气势最旺盛,谁的声音被压下去,就证明谁占了下风。

    这么一叫唤,佐斗犬瞅出来了,眼前的这位狗帅哥是狗王之王,更是獒王之王,世界上一切战狗的天敌。

    动物在遇到天敌的时候,唯一的选择就是跑,跑得越远越好。

    所以,几声嚎叫过后,它的脑袋一低,飞身就想逃窜。

    黑虎哪儿肯放它走,四蹄腾空从后面追击过来。

    它足足跳起三四米高,闪电一般奔袭过来,从后面抱上了佐斗犬的后背。

    牙齿也在那一刻合拢,咬上了佐斗犬的后脖子。

    一个翻滚,沙地再次被染红,佐斗犬的脑袋就跟身体脱离,狗尸被甩出去老远。

    整个观众台再次震惊,变得鸦雀无声,足足停顿了五六秒,才爆发出一阵雷鸣般的掌声。

    第一天,黑虎就一举夺冠,身价倍增,跟斗牛梗齐起名了。

    这一口咬出了气势,咬出了威风,让黑虎一战成名。

    同时,大金牙跟二毛也大发横财,赚了四千多万。

    佐斗犬只不过是黑虎第一个击败的对手,接下来,它接连又斗败了三条斗牛梗,稳居战狗之王的宝座。傍晚时分,仍然精神抖擞,精力充沛。

    大金牙乐坏了,冲过来抱上小天翼就亲一口,说:“儿子,乖儿子,你是我亲儿子。有了你,干爹发财了。”

    这时候,让他管天翼叫亲爹都不是问题。

    晚上,他大摆筵宴,热情招待了二毛,陶姐,跟小天翼。

    斗狗大赛整整举行了七天,第七天的时候,黑虎已经击败了四十多个对手。大金牙跟二毛每人分了四千多万。

    把二毛乐得不行,这可比开厂挣钱多了,老子从来没有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挣过这么多的钱。不但省水省电省人工,而且没费吹灰之力。

    早知道这样,我他娘还干个毛工厂啊?直接开赌场不就行了?

    矛盾也是在第七天的时候产生的,二毛最终还是没有把我儿子领进邪道,小天翼顺利回到了母亲红霞的身边。

    因为长毛跟光头出现了。

    l市很多人喜欢看斗狗,长毛跟光头也不例外。

    偏赶上今天是礼拜天,工厂放假,五六十个男工全都在这儿看稀罕。

    长毛跟光头是认识天翼的。

    从前,这两个人不断回到仙台山,跟我交代l市的生产情况跟销售情况,对天翼可熟悉了。每次来,都给孩子带不少好吃的,天翼平时也管他们叫叔叔。

    最后一场决斗,长毛跟光头就在看台上,当时,黑虎正在跟一条牛斗更决斗。

    他俩首先瞅到了黑虎,然后又瞅到了天翼。

    小天翼连蹦带跳在为黑虎鼓励加油,孩子兴高采烈,狗也咬得特别欢。

    长毛说:“哎呀,光头哥,你瞅,那不是天翼吗?”

    光头问:“在哪儿?”

    “最大的铁笼旁边,蹦得最欢的孩子,不就是他?”

    “卧槽!这小王八蛋!咋到这儿来了?可不就是他吗?”

    “初九哥找他快一个月了,都急死了。他在呢么到斗狗场了?“

    “那还用问吗。一定是被人给骗了,天翼会吃亏的。”

    “那现在咋办?”

    “给初九哥打电话,把孩子抢过来!”

    长毛跟光头也是俩二百五,对我跟红霞忠心耿耿,决不能看着天翼任人摆布。

    所以,他俩抬手一挥,身边的几十个人从看台上冲了下去,直奔天翼就扑。

    “天翼别走!小王八蛋!跟我回去!”

    天翼猛地瞅到长毛跟光头,咧着豁牙的嘴巴也笑了:“长毛叔叔,光头叔叔。……”

    两个人一起将孩子抱上,拖上就走。

    天翼被俩大人夹在中间动弹不得,一个劲儿地挣扎:“我的狗,还有黑虎呢,带上它!!”

    大金牙一瞅不干了,怒道:“抢我儿子,拦住他们!”

    于是,狗场的人同样一扑而上,拦住了他们的去路。

    两帮人立刻形成了对峙。

    光头跟长毛眼睛一瞪急了,怒道:“你们干啥?滚开!”

    大金牙叼着雪茄,冷冷一笑:“你们是哪儿的,为啥抢我儿子?”

    “你儿子?你也配!也不掂掂自己几斤几两?王八蛋!把路闪开!”

    “不说清楚,谁也别想走!这是我的地盘!”

    “呵呵!”光头笑了:“你的地盘,也不打听一下,在l市谁敢跟我们嚣张!抢我们初九哥的儿子,小子你活腻歪了!

    弟兄们,给我打!把这狗场砸了,一把火烧了!初九哥为咱们撑腰!”

    话音未落,轰地一声,斗狗场上就炸开了锅,罐头厂跟肉联厂的人,就跟狗场的那帮员工交上了手。

    一时间,狗战场变成了人战场,这一通打啊,简直是混战。起初是几十个人,再后来是几百人交织在一起,打了个天昏地暗。

    很多铁笼子也被撞开了,笼子里的狗来回乱窜。

    那些战狗相互瞅到对方就眼红,于是,狗群也交织在一起,你咬我,我撕你。

    整个斗狗场乱成了一锅粥,分不清哪儿是人,哪儿是狗,到处尘土飞扬,厮杀声连天。

    长毛跟光头没有动手,严格保护着天翼的安全,上了汽车。

    黑虎一眼瞅到小主人离开,气坏了,吭哧一口将那条斗牛梗的脖子咬断,撒开蹄子去追汽车。

    汽车就那么开到了罐头厂。

    工厂的红霞已经接到了通知,正好走出办公楼,打算过去处理械斗事件。

    刚出办公楼就瞅到长毛跟光头的车驰进工厂的大门。

    首先跳出来的是个孩子,孩子同样一眼瞅到了母亲。

    红霞的身子晃了晃,差点晕死过去,眼泪狂涌而出。

    天翼叫了一声:“阿姨,你见过我娘吗?她开厂的,名字叫红霞。”

    红霞感到自己的身体在颤抖,心跳在加速,脑子里嗡嗡响。她不知道怎么从楼梯上奔跑下来的,也不知道啥时候张开双臂的。

    “儿子,我的儿子!天翼啊,俺是你娘,俺就是红霞啊……小乖乖,想死娘了……。”

    “娘——!”

    儿子扑了过去,女人也扑了过来,一对母子终于紧紧抱在一起。

 第474章 悲喜交加

    红霞是认识天翼的,从一岁到十岁的照片差不多都有。全本小说网,HTTPS://。.COm;

    一岁前的照片,是她抱着孩子在县城的照相馆照的,一岁以后的照片,是李燕每年给她邮寄过来的。

    她时刻牵挂着孩子的安危,红霞跟小宁也一年往梨花村跑好几趟。

    来到l市的这几年,李燕跟小宁几乎年年给她邮寄儿子的照片,红霞也每天拿相片出来瞅,看着出神。

    今天,天翼一下子出现在面前,立刻唤起了她原始的母性,再也控制不住,一下将儿子抱紧了。

    日日夜夜思念,她多想孩子再吃她一口奶,亲口唤她一声娘啊,可惜当初离开的时候,天翼还不会说话,如今奶水也没有了。

    第一眼,天翼就认出了母亲,俗话说父子天性母子连心,血缘的亲情,母性的温柔,一下子让他确定,眼前的人就是亲生母亲。

    孩子哭了,红霞也哭了。

    “娃啊,还记得娘不?你吃过娘的奶,躺过娘的怀,十年了,娘可见到你了……。”

    天翼说:“娘,俺刚知道,刚知道还有个亲娘,娘啊,你咋到这儿来了?为啥不跟爹在一块啊。”

    红霞没法说,因为故事太长,再说十岁的孩子也听不懂。

    她只能把天翼越抱越紧,越抱越紧,亲他的脸蛋,抱他的肩膀,弄天翼一脸都是口水。

    母子两个哭了个稀里哗啦,抱完了亲,亲完了再抱。

    红霞发现儿子果然长大了,看起来有十三四岁。

    小家伙特别浑实,胳膊腿都很粗,脸蛋也肉呼呼的。这就证明香菱没亏待他,翠花也没亏待他,他的伙食好,生活也好,只是一路奔波,憔悴了很多。

    这是她跟我当初爱情的结晶,两个人恋爱过的见证,更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肉,她全部的希望。

    如果没有儿子,红霞说不定就没活下去的勇气了。

    天翼瞅着娘,一路上过来,睡梦里曾经无数次想象过母亲的样子,在他的心理,母亲是年轻的,美丽的,温柔的,更是慈祥的。

    今天一瞅果然如此,跟他想象中的一模一样。

    孩子见到娘,有理没理哭一场。他抬手帮着红霞擦去了眼泪,说:“娘,不哭,不哭,咱回家,回家……。”

    红霞说:“娃啊,娘回不去了,那个家娘也进不去了。”

    天翼说:“俺不,娘,咱跟爹一起过,一起过好不好?回家,一家人再也不分开。”

    红霞苦苦摇着头,牵了孩子的手:“娘有家,回咱俩的家,以后,你跟娘一块过。”

    天翼说:“别!咱跟爹过吧,俺想仙台山,想爷爷,想奶奶,更想爹。”

    “好,先住下,以后再说行不行?让娘好好看看你。”

    红霞不知道哭了多久,也不知道流了多少眼泪,一直舍不得撒开儿子。

    天翼跟红霞抱头痛哭,将长毛跟光头哭傻了。

    为啥天翼会抱着红姐喊娘?他俩啥关系?哭恁痛?

    母子?……扯淡!红姐怎么可能是天意的娘,那香菱嫂又是谁?

    光头跟长毛闷地不行,你看着我,我瞅着你,四只眼瞪得跟牛蛋差不多。

    红霞知道瞒不住了,啥也瞒不住了,随着儿子千里寻母,她的身世将完全被揭开。

    揭开就揭开吧,没啥见不得人的,再说初九已经跟翠花成亲了,根据初九的脾气,绝对不会跟翠花离婚,再娶俺。

    长毛问:“红姐,咋回事儿?初九哥的儿子,干嘛叫你娘啊?”

    红霞说“没错,我就是天翼的生身之母,就是当初掉进山崖里的红霞,是初九的第一个媳妇儿。”

    光头说:“卧槽!原来你是……嫂子?”

    红霞点点头:“嗯。”接下来,她一五一十把当初发生的一切全部跟长毛和光头说了。

    光头跟长毛傻了眼,做梦也想不到红姐跟初九哥之间有这么一段可歌可泣的故事。

    最后俩人一合计,说:“咋办?”

    长毛说:“打电话,告诉初九哥,红霞姐还活着,天翼也找到了娘。”

    两个人的电话打过来的时候,我已经知道了。不单单知道天翼来了l市,也知道红霞没有死的消息。

    最初,是娘告诉我的。

    天翼整整失踪了二十多天,我也安排人找了二十多天,最后找烦了,也就不找了。

    反正不是亲生的,丢就丢了呗,天知道哪儿来的小王八蛋,说不定找他亲爹老子去了。

    我知道天翼的亲娘是小红,可不知道小红就是红霞。

    那天晚上,爹跟茂源叔一起进了我和翠花的屋子,还有我娘也系着围裙冲了进来。

    茂源叔当头就问:“天翼呢?我外孙子呢,找到了没?”

    我正在看图纸,摇摇头漫不经心说:“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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