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下爱-第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今天又是一个大晴日,温热灿亮的夏阳照耀着这个南方小城每一个角落。
也照照我的黑色地带吧!
望着外头白晃晃亮灿灿的明媚世界,向子纱一副可怜兮兮,在心里泫然哀求。
现在的她可以说是一副惨容,浮肿的眼袋和无神的双瞳明显泄露了她昨夜的睡眠质量有多么糟糕的事实,再加上浑身有气无力,又穿着白色家居衣,很像一个重症病患。
那个女孩,究竟为什么会被人家害死?是怎么被人家害死的?又怎么会被抛尸在她家中?这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暗藏了什么阴谋?
一个晚上,这些问题一直盘踞在她脑中,根本散不去,她的脑子清醒却混乱,几乎一夜没合眼,这一下,它们又跑来,开始消耗她的脑细胞。
别想了,她摇头对自己说。警察很快就能破案,解开所有疑惑,想到昨天那位易警官,她直觉对他放下信任心。
去店里吧!虽然姐姐让她在家休息,但无事可做,时间会变得更难捱,她更容易胡思乱想。
嗯!就这么办。
下好决定后,她努力吃完面条,洗碗出来又移步走到阳台,张臂伸腰,做了几个舒展动作,然后把头探出,用力呼吸清晨的新鲜空气,感受这初夏日的美好。
咦?视线突然定在某处,她眉头微蹙,疑惑着。
站在对面楼下的那个人貌似有点眼熟,虽然她视力不算好,但她肯定自己见过。为看得更清,她眼睛眯了又眯——
似乎是——那位叫易彬的警察同志。
没缘由,心底就生出了几分恼意,说不出原因,她自己都莫名其妙。并非针对易彬,而是——她好不容易转移了对尸案的注意,可一见到那身制服,又不由自主想起。
她颓然耸个肩,要将目光收回,正巧就碰上对方仰视的双眸,与此同时,客厅茶几上的手机欢叫起来。
果然是他!
“警察可能会随时联系你,你姐夫的手机就放在家里给你拿着,有什么事打我电话。”她想起姐姐出门前的嘱咐。
先叹个气,几分不情愿接起电话,“你好。”
“你好,向小姐,还记得我吗?”易彬伸出手,平稳语调,和温笑意,一副公事公办的模样。
“当然记得,你好,易彬易警官。”向子纱也伸出右手,同样的笑意浮在脸上。可她突然间烦透了,特别是在这明晃逾火的日照下。警察来肯定是了解情况或再做调查什么的,当然不是什么坏事,于她,也希望早点查出真相,为她解惑;而这位易彬警官,看起来也很好人的样子,她不反感。可她就是不爽,带着一种任性般,对这突发事件打破了她的平静生活心存不快。想到这,眉头不禁微微拱起,笑容并不显活泼。
“请问案子有进展吗?”还是忍不住,她开口问了。同时微微把头抬高,被阳光直射的双眸只能眯着,却将站在眼前的易彬看得更清楚。
易彬高出她大半个头,身姿挺拔,阳光下,面容舒朗,肤色是均匀的浅小麦,无疵无暇,完全经得起近距离,甚至放大镜的观察;另搭配上极其耐看,说是完美也不为过,很东方男性的五官,微扬的唇角透着沉稳淡静,加上干净清爽,男性独具的气息,似乎……很有……男人味的样子……
嗯哼!又开小差!
打住打住。
“还没有,但已经查出死者的身份。”易彬微微笑着,大方自然接受她的注目。
“哦。那——有什么我能够帮得上忙的吗?”
“暂时还不需要,不过可能会随时与你联系协助调查。”易彬对这件案子的直觉是,既简单又不简单,眼前的向子纱和案子无关,但与他有关。
“没问题,我一定会好好配合。易警官,上去喝杯茶吧!太阳很晒呢。”她保持着笑容和客套,但她都严重怀疑自己这句话的真实性。刚才下楼时她还恶作剧的想干脆就直接穿家居衣算了,可毕竟不礼貌,于是随便找了姐姐一件黑色T恤和七分牛仔裤套上,头发也是用手随意耙了几下,不至于给人感觉太邋遢。
“不必了,我只是……”话被手机铃声打断,“对不起,我接个电话。” 看到来电显示,易彬抱歉一声,快步走到一边接起电话。
向子纱安静站在原地,抬头望望天,果真是个让人欢喜的好天气。好天气就该配好心情嘛,来个小小心理暗示,不由对自己笑了个,目光下放,360度转了转,看到身后几米远的拐角处停了一辆越野车,她看不到标志,但通身沉敛的深蓝,很轻易就吸引了她。应该是这位易警官的吧?念头起,她下意识移目到易彬身上,易彬背对她还在接电话,连接个电话姿势都那么板直,可谓站如松,稳如山,看来是个严于律己,对工作极其重视的人。
“真是抱歉。”收起电话,易彬回到她跟前,先是对她歉然一笑,然后说:“局里刚才来电,于城东广元小区再次发现了一具装袋女尸。”并不想引起她的恐慌,加重她的心理负担,但同事告诉他现场情况与昨夜在向子纱家中发现的极为相似,他认为有必要让她知道,许会对案件侦破有利。
“啊!”向子纱差点倒退数步!
天!
难道是连环杀人案?!?
笑容再也挂不起来,好不容易讨来的好心情更是一下子全跑光光。
易彬的神情给了她肯定的回答,“我今天来,是要把东西交还给你,请等一下。”说完他转身走向那辆深蓝。
他拿在手上的,是一个墨蓝色,款式简单的背挎两用皮包。
那不正是自己的吗?
“你落了在客厅,因和案子无关,局里让我把它交还你。”易彬递给她,补充了句:“你的手机昨晚响了好几次。”
“哦!谢谢!”向子纱略作迟疑,伸手接下,从包里拿出手机,真的有三四个未接来电,都是李月芳打来的。
易彬点点头,并未即刻离开,而是望着她低首查看手机的神情,默笑不语。她有着孩子般的脸型和五官,小脸偏圆,下巴微尖,大眼,长睫,俏鼻,樱唇。此刻,她的眉头不经意皱了皱,浓密的长睫不时扑闪微动,似蝶翼;过白的肌肤在阳光的照耀下,如雪般莹润。
“我该走了。”易彬收回目光,对她说道,依旧平稳的语调。
“好……那个,易警官,我可以出门吗?我想到店里一趟。”她本来就人身自由,可突然卷进这个莫名其妙的尸案,出于自身安全考虑,她不得不谨慎。
“当然可以,”易彬冁然而笑,“只是一定要小心,注意安全,遇到可疑的人及时报警。”神态显出郑重的叮嘱。
“嗯,我会的,谢谢,再见!”目送易彬上车,她才转身上楼。
电梯里,冷不伶仃,她包里的手机蓦响。
又是扎扎实实骇然一跳!
她蹙眉皱鼻,万分不情愿的掏出手机。
作者有话要说:
☆、1。1——5。11(4)
三天了。
案子却无任何实质进展。
上头已经下达狠命令,必须在一周内破案,并专门成立了“5。11室内尸案”侦查小组。连续发现的两具室内女尸死因同出一辙,都是先被人用迷药灌倒后被杀害。而且非常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两具尸体的前胸及背部上都有八处伤口,形状类似传统的八卦图,但这并不是致死的原因,据法医鉴定,真正的死因是死者昏迷后被凶手用绳索强勒,窒息而亡,那些刀伤应是死者死后,凶手用刀刻上去。
……
易彬将半湿的毛巾搭在椅背上,坐下来,燃起烟,凝视着窗外稀拉而落的夜雨,沉思于案情中。
他仍认为这是一件情节简单的案子,虽然至今尚未理出完整的思路。可又是为什么?他下意识看向桌子上的手机,将未吸完的烟捻灭于烟灰缸中。他拿起手机,按了两下,屏幕显示出一个号码,这里有他更想知道的为什么。为什么那个向子纱的眉目眼神与在他梦中出现的那双眼睛如此相似?
二十七年了,自他懂事以来,自从他知道什么叫梦以来,他总会不时做着同样一个梦。梦里,只会出现一个人,同一个人,一个穿着类似医生的白大褂,面上带了口罩,只能看到一双眉眼的女人。梦中,女人总是在远处深深地凝视他,不曾和他说过一句话,或靠近一步,只安静地,沉默地望着。那双眉眼,如山似水,是那么的美,从两泓清澈的眸潭中,他读出了太多的复杂情感。那里面,有坚忍,有眷恋,有温柔,有疼爱,太多太多,女人似要用双眼将他看透,并永世记住。每一次,当他想进入到梦的更深层,走近她,伸手将她脸上的口罩摘下来,看清她全貌,而每一次,梦里的女人就在这时转身,悄然远去。
这个二十几年都在重复的梦,占据了他生命的重要一席,让他迷惑,对他影响,但他不曾与任何人讲述过,包括父母。曾经,他以为那个人是身为医生的母亲,如弗洛伊德所说,是由梦的仿同作用产生的集锦人物,由现实与梦境互相置换而成。因为梦中人的气息与母亲太相似,都那么慈爱柔婉,但不是,她们之间又是那样的不同。这漫长一来,意识一直这么告诉他,那个人,一定和他有关联,一种深刻的连接,可他又完全找不到生命中存留与她有关的任何记忆。
他一直不解,但他从不问,也从未停止过寻找,他始终觉得,答案,他能够自己揭开。
而这一次,又是为什么?
望着手机上显示的号码,他陷入沉思……
三天了!
此刻,向子纱百无聊赖趴在收银台上,手里抚弄着一朵黄色康乃馨,回想尸案发生后的这三天,忍不住唉声叹气,对自己同情起来。
这三天她每个晚上都是噩梦相随,精神状态极其的差。记得尸案第二天她到店里,可彤还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一看到她就惊叫:“子纱姐!你脸色怎么这么白!跟鬼一样!”
她本来就白,精气神一缺,就更白了!她照了照镜子,一脸惨白得!也以为自己是个鬼!被自己吓了一跳!
好在,她天天呆在店里,店里鲜花水果的香甜鲜活气息随时扑鼻,不时来勾一勾她的心魂,她才不至于丧魂失魄,真的变成个鬼。
此时八点差一刻,外头稀稀拉拉下着小雨,街上行人少,街灯也很昏暗,整个世界都湿淋淋的。五月初夏的夜晚,空气中有种淡薄的凉,用力吸一口气,那凉意速窜入鼻,深深刺激了嗅觉神经。
此时店里没什么客人,姐姐和可彤正在另一侧'看书吧:WWW。fsktxt。com'整 理傍晚时新到的花卉。出于对她这个‘受害者’的关心,她们非常好心没有叫她上前劳动。她自己也懒倦,落个空闲,就坐在收银台,动都不想动,就傻傻地待着。这会儿萦绕耳边的是那首《宁夏》,欢快,甜腻,清透的音调一点儿也没有对应她此刻的心境。
这三天警察并没有怎么找她“麻烦”,只是前天下午叫去问了些话。不是之前那个易警官,如果他在,说不定可以互相留下电话以方便日后交流联系。以上纯属开玩笑。其实这三天,除了第一天接了两个电话,她几乎没碰过自己的手机,一想到它曾和惨案死尸“共处一室”,她心里就有点毛毛的。这三天,她拒绝看报纸拒绝看新闻拒绝被人无聊问答,对所有与尸案有关的一切事情有着严重的抗拒心理。她跟这件案子没有一点关系!完全没有!归根结底她就是个旁观者,出来打酱油的路人甲乙丙丁。
最可怜就是她再也没回过那个家,怎么可能!难道让她独处于放过一具不明女尸的屋子吗?她不是没见过尸体,甚至当年的解剖课还侥幸拿了第一,可关键是那具死尸的出现方式实在太惊悚,已经完全与犯罪直接画上等号,人命血案,简直挑战了她最高极限。其实尸体并不算可怕,最可怕的是由那具不明死尸引发而来,如同深海底里纠缠无休的海草般错乱繁多的胡思乱想,一刻不停纠缠她,折磨她,直至她筋疲力尽。
昨晚遇到来附近买东西的张阿姨,跟说她现在整个院子的人都笼罩在一种恐慌气氛中,没人再敢晚归,胆小些的甚至已经急着搬家,那些上夜班回到家的也是先紧张兮兮检查屋子有无不明物;还有就是张阿姨家的小宝贝,更是每到深更半夜突然醒来嚎啕大哭,怎么也哄不住,好像在传递某种和尸案有关的信息,惊得一家人都不敢深眠。
“电话,子纱。”
“子纱,电话!在胡思乱想什么呢!”
向子纱抬起头,神情茫然看着姐姐凑近的脸。
“看什么啊!接电话!”向子妙的分贝几乎穿透她耳膜。
“哦!哦!”愣愣噔噔的人这才回过神,拿起话筒,“喂?筱祝?”
“子纱你没事吧?”
唉!又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1。1——5。11(5)
警察局会议室。
会场弥漫着紧张严肃的气氛,局长王瑞明环视全体,目光定在易彬身上,“易彬,你把整个案情汇报一下。”
“是。”易彬走到投影幕旁,点开了‘5。11’尸案PPT。
“本月十一日晚六点三十分左右,在城中区老政府大院三栋602室发现一具女尸,发现者和报案者是该房租户……经鉴定,死者名王云云,系城西郊外花石村人……她于半年前到市中大厦的好吃餐厅打工……鉴定表明,死者胃部残留有五十毫升浓度25%的三唑仑,应是生前被人用迷药灌晕,死者生前未受到性侵犯,颈脖有深度勒痕,是致死的主因;除此以外,死者的前胸及左背肩胛骨处,各有八个0。5*0。1公分的伤口,大小相一致,形状与易经的八卦阵图极其相似……这是现场所拍的照片。”他点击翻页,屏幕上显示被害者惨不忍睹的死状,下面立即响起嗡嗡的讨论声。
“……该死者胸背部刀伤与在城东广元小区发现的二十八岁手机女尸背部的刀伤非常相似,这是对比照片……因此可断定,两起案件乃同一人所为……作案者年龄应在四十至四十五岁,身高一米六八到一米七二之间,体重六十至六十五公斤,鞋码四十左右,两起抛尸现场都没有留下任何指纹……经排查,现已锁定以下几名犯罪嫌疑人……”
“子纱姐,快看快看!那个案子破了!”乔可彤兴匆匆的冲进木兰花果,手中高扬一份报纸,身上又挎了个草绿色的小包,活似旧上海的卖报童。
她大气未喘,一把将报纸摊在向子纱面前,指着报纸上的大标题:水落石出!本市5。11室内尸案于昨夜侦破。
“你看,好恐怖哦!”乔可彤惊怪叫道。
向子纱没大理会她,拿起报纸,目不转睛——
“……杀人凶手系城西郊区花石村村民王富伟,王富伟于十五年前与妻子林梦花无故失踪,留下年仅两岁的女儿王云云由其父母带养……据悉,王富伟和妻子林梦花由于迷信,1996年开始练习迷功,且是当地迷功组织的主导者……凶手自杀前留下遗言表示,其妻已于半个月前在文城‘上天’(自杀),意为先于他们升天,为他们的后到做准备……这起入室尸案看似荒谬,实则令人深思……”向子纱一目十行把报纸看完,倒吸一口气!
怎么——会是这样!
迷信杀人又自杀?
真是不可思议!多出乎意料的原因!
她想过成千上万种可能,偏偏不曾想竟是——
放下报纸,她站起身,深吸几口气。
一切都已经结束。
乔可彤将报纸翻页,又指着一大版蝌蚪字:“子纱姐你看,这里还有很多的评论和以前发生过的案例,都好吓人!”
“不看啦,既然案子都破了,我也不用再担惊受怕,没什么好看的。”她摇头,坐下来,喝了两口水,视线重新回到电脑屏幕上。
乔可彤想想也是,过去的都过去了,只希望不会再有类似惨剧上演。她把报纸折好放到一边,目光也停在电脑屏幕上。
“子纱姐你在看什么?”页面显示的是信息网。
“我在看租房信息。”
“你要另外换地方住吗?”
“嗯。之前那里还有一个月就到期了。”就算没到期她也不会再住啊。
“也是哦,那找到没有?”
“都没有合适的,不是太远就是价格好贵!”说到这,向子纱不禁懊恼,抓了抓头。
乔可彤立即热心提议:“要不你来我家?”
“谢谢,不用啦。你爸病不是刚好吗?多不方便。”乔可彤是本城人,独生女,毕业还不到一年,与父母同吃同住,住的是自建房,房子还算大,一直都希望向子纱搬去跟她做伴。
“我现在啊比较担心的是房子找到了,我还有没有胆回那里搬东西。”她自谑似笑了笑。
“没关系,到时候我来帮你。”乔可彤很贴心的说。
向子纱笑笑,没再说话。
乔可彤是个可爱善良的女孩子,小她两岁,她很喜欢。当然,乐助不表示胆大,如果当时可彤也在场的话。
“纱纱,你看报纸没有?那个案子破了!”向子妙大步进店,不顾脸上的热汗直冒狂流,手上拿着今天的晚报,一把递给妹妹,急切的神色与方才的乔可彤大同小异。
“我看了,都是迷信惹的祸嘛。”向子纱反应淡淡。
“子妙姐,你也看到报道啦?”乔可彤问。
“对啊!真没想到这个年代了居然还有人迷信杀人!” 向子妙见柜台也放了一份报纸,才将手中的报纸收起,口中念道。
乔可彤应和:“是啊,我也觉得好不可思议呢!”
“真不知道那些人怎么想的?”向子妙摇摇头,疑问中带鄙夷。
“就是。”
“事情发生了也过去了,一切都到此为止吧。”向子纱适时打断她们。
“不说了不说了,反正跟咱们没有关系。”向子妙很理解妹妹的心情,终止对话,另道:“子纱,你姐夫说那个姓易的警察中午打了电话给他,说是让你看看报纸,调整一下自己,别总是胡思乱想的。哎!子纱,我说那个易警官好像对你蛮好的,那么关心你,是不是……”向子妙话说到后面完全脱离了轨道,挖起妹妹的八卦来,引得还站在一旁的乔可彤好奇不已,伸脖探究:“子妙姐,你说的是哪个啊?”
“就是办这个案子的一警察,人长得一表人才呢!”
“是吗?真的很帅吗?”
向子纱听不下去了,忍不住翻眼,“拜托,姐!我跟那个易警官才见了几次面?总不可能人家对我一见钟情吧?”她才不会这么认为,自知之明是她最大的优点。
“我说的是事实!对不对,可彤?”忙找同盟军。
“啊,我也不知道耶,不过也有很这个可能。”乔可彤态度倾向向子妙,毕竟这种事情在向子纱身上也不是没发生过。
“我有那么大魅力吗?”向子纱无奈望天——花板,“姐,我还没有从尸案的阴影走出来呢,这些拉拉杂杂的事可以先别讨论不?”
说实话,她宁愿不曾认识那位易警官,因为尸案和警察打起交道,没人会希望吧。
“可你也老大不小了,就没看见你谈过一次恋爱!”向子妙声调拉高,每次谈到这个问题妹妹就跟她绕圈,难免气郁生恼。其实那些话是丈夫跟她说的,与案子有关的事都是老公出面,她是完全没见过那位易警官的真身。她只是觉得连老公都注意到了,这个可能性一定很大。当然,或许真的是自己急过了头,过于‘操心’妹妹的终身大事。可话又说回来,来百城已经一年了,妹妹都拒绝了好几个向她示好的异性,根本就是连约个会,吃个饭的机会都不给人家!她的朋友,包括丈夫那边的朋友只要看到向子纱都会好奇问她,她这个长得如此乖巧可爱的妹妹咋地不交男朋友?甚至就没有男人靠近得了她似!年纪也不小了啊!
时间一长,大家纷纷猜测议论向子纱是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私密情感,或是在成长的过程中留下了某种心理阴影?甚至性取向有问题?
她这个做姐姐的,虽然不喜欢听到那些话,却也对此表示严重怀疑,可是无论她用什么方法,完全从妹妹那里探不到任何口风。
“本命年不宜谈恋爱!”向子纱手一甩,离开收银台。对她来说,这事对她脑细胞的残杀程度绝对不亚于那个尸案,为什么不如意的事情总是接踵而来,倒霉不应该是幸运的开始吗?
“姐,你喊姐夫帮我找找房子吧。”进工作间前她回了头,这才是她当下急需解决的问题。原本以为找房子不过小事一桩,自己完全可以搞定,可是,她是本命年诸事不顺啊。
“找房子?做什么?”
“搬家咯,我可不要再回那儿住了。”
“好吧,我今晚和你姐夫说说。”
作者有话要说:
☆、1。1——5。11(6)
向子纱手里拿了一张纸,对眼前的楼号确认了好几遍。
总算找对了!
这个小区实在是大,总共有好几十栋楼,楼房错乱,有些楼号已经模糊不清,她来来回回转了三四圈,终于找到要去的十七号楼。
这是托姐夫帮忙找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