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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巅峰人生-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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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名白衣弟子冲进来,朝田无极屈膝而跪,有几个男弟子还淌下几行热泪。

    “孩子们,今后楚云烟就是混元宗的新宗主,你们要好好辅佐她,以壮大混元宗。”

    田无极说完,身影转淡,最终化为一道光,消失在尘埃中。

    姜洛站在古塔门口,淡淡地看了楚云烟一眼,坚定不移地往前走。

    薛宁、郝帅和林疏影三人趴在斜坡上等了几个小时,急得焦头烂额,见姜洛现身,连忙激动地围上去。

    “头儿,你得到古塔传承了?”,郝帅问。

    薛宁也问道:“情况如何?楚云烟呢?”

    姜洛摇摇头,失落地说:“田无极没看上我,已经选云姐当传人了。”

    “什么?他是不是眼瞎?”,郝帅没好气地说,虽然他和姜洛是情敌,但也有同学之情,怎么都比和楚云烟亲近,乍听此讯,忍不住为姜洛抱不平。

    薛宁很冷静,沉吟道:“她当宗主之后,应该会帮我们,来日可期。”

    林疏影双目放光,花痴道:“不愧是我的女神,她太棒了。”

    郝帅撇嘴道:“楚云烟平时懒得看你一眼,你认她当女神有个屁用?”

    “哼,你就是嫉妒人家比你优秀,比你幸运”,林疏影蛮横道。

    姜洛甩开他们,越走越远,听到薛宁在后面叫自己,头也不回地说:“你们别管我,让我一个人静一下。”

    古塔内,传承仪式整整进行了三天,一开始楚云烟很兴奋,陶醉在喜悦中,时间一长,就有点不耐烦。

    识海中涌入许多不属于她,甚至也不属于田无极的记忆,这些记忆简直包罗万象,极大地丰富她的知识面。

    三天内,八名弟子封锁古塔,寸步不离地守着楚云烟。

    终于,巨鼎化为粉红色碎片,融入楚云烟体内,楚云烟睁开双眼,冲他们微微一笑。

    此时的她,当然还是那个与姜洛同入秘境探险的女孩儿,只是心境与原来全然不同,现在的她,更成熟大气。

    “宗主,请您随我们移驾混元宗道场”,大弟子无名提议道。

    楚云烟点点头,吩咐道:“你们立刻去找姜洛等四人,请他们到混元宗做客。”

    “好,宗主的朋友,我们一定以礼相待”,无名率领三个师弟,飞出古塔,不遗余力地寻找姜洛。

    楚云烟在四名女弟子的簇拥下,前往混元宗,当起宗主。

    三天以来,姜洛一直郁郁寡欢,白天在北阕城中游荡,用纳米蜻蜓拍下城中风貌。

    秘境之中没有凡人,连贩夫走卒都是修士,乍见纳米蜻蜓都萌生好奇心,发现这小玩意不具备灵力后,连打听的兴致都提不起来。

    四人在一间法器铺前面徘徊,纳米蜻蜓在头上盘旋,姜洛朝铺子里看了两眼,里面固然有好东西,但他们浑身上下连块灵币都没有,一贫如洗拿什么买啊?

    “头儿,过去三天了,你还没想通?”,薛宁试探道。

    “没有,我只是发愁下一步该怎么走”,姜洛淡淡地说。

    这几天他不快乐,不只因为错失古塔传承,还因为春风得意的楚大小姐变脸太快,明知道他们要走,也不来道个别。

    苟富贵,莫相忘,有时候真是一个笑话。

    倏然,高亢的号角声由远而近,夹杂着一个酷似美声的男高音,有力地喊道:“姜洛,姜公子,楚宗主邀你一叙。”

    连喊三声,声调一次比一次高,整条街开始沸腾。

    一个满脸褶子的男修摇头晃脑,艳羡道:“听说刚上任的宗主是个大美妞,这位姜公子十有八九是她的心上人,嘿嘿,这下姜公子美人在侧,名利在手,真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

    “老徐,你长成这副模样,还是别花痴了,人家宗主怎么可能看上你”,一个熟人毫不留情地拆台。

    姜洛运足灵力,喊道:“我就是姜洛,目前正在百宝阁前面。”

    “哗——”

    几百双羡慕嫉妒恨的眼睛,朝姜洛盯过来,怎么也想不通,新宗主为何看上一个修为只有元婴前期的小人物。

    姜洛丝毫不理会他们,耐心等待混元宗弟子到来。

    很快,四个白衣弟子落在姜洛面前,为首的一个很有礼貌地说:“在下无名,乃混元宗大弟子,这三位是我的师弟无心、无天、无地。

    宗主刚出关,十分想见四位英雄,如果你们不忙的话,不妨跟我到混元宗转转。”

    言谈之间没有一丝傲气,谈吐得体,果然是大家风范,不过,混元宗四子的名字够奇葩,无情无心,无天无地,可能让人笑掉大牙。

    姜洛道:“好,诸位请带路。”

    无名点点头,手指一点,从储物镯中召唤出一个大如华庭的墨葫芦,四人分别跳上去,站在葫芦的两端。

    姜洛跳到葫芦正中间,双脚刚一沾葫芦皮,一股灵力就从脚心往上蹿,周流全身,心中暗叹,混元宗家底真厚,随手一掏就是一件上品灵宝。

    薛宁等人不是修士,感觉不出葫芦的奇妙,只觉得好玩。

 第二百零五章 小白

    无名带姜洛来到宗主的府邸,也是混元宗灵力最集中的府邸。全本小说网,HTTPS://。m;

    楚云烟坐在一个蒲团上,正对着田无极的等身画像,神识扫到姜洛后,激动地站起来,眼角眉梢都含着笑意。

    姜洛走进古朴的大殿,猛地吸了几口灵力,尽量隐藏心中的失落,笑道:“云姐,别来无恙,恭喜你。”

    楚云烟认真地问:“小洛,你愿意留在混元宗修炼吗?”

    姜洛迟疑了一下,说实话留在混元宗根本不愁修炼资源,日子肯定过得很美,但一想到田无极对自己的态度,又不想久居此地。

    无名皱眉道:“姜公子虽然是你的朋友,但毕竟不是本门弟子,把他留下的话,只怕……长老们不服,但你执意如此,可以让他先从外门弟子做起,一步步往上升。”

    楚云烟点头,“姜洛是个能屈能伸的人,肯定不介意当几个月的外门弟子。”

    姜洛当即翻了个白眼,他又不是初出茅庐的愣头青,犯得着在混元宗从底层做起?

    而且,混元宗前后两个宗主,一个瞧不起他,骂他薄情寡义,另一个拿出包养他的架势,他还赖着不走,脸皮未免太厚了点。

    “多谢云姐好意,但我此番来秘境,只为增长见闻,锻炼自己,如果活在你的庇护下,只怕难以达到期望值。”

    楚云烟轻叹一声,“我真的很希望你留下来,既然你志不在此,我也不好勉强。

    无名,你马上送他们三十颗上品灵丹和十万个灵币。”

    无名微微一怔,没想到新宗主对几个朋友这么大方,混元宗家大业大,但和他同级别的优秀弟子,一年也分不到五颗上品灵丹,结果她一出手就是三十颗。

    “好,我这就准备”,无名转身离开大殿。

    “三十颗?”,姜洛吃了一惊,搞不懂楚云烟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按鲁三达庄主的规定,想提前离开秘境,每人只需上交十颗上品灵丹。

    灵丹无疑是离开的必备品,但他们明明有四个人,楚云烟为何不肯多送十颗?

    楚云烟咯咯笑道:“他们三个菜鸟,在秘境逛久了,没准哪天小命难保,但你不一样,我相信你能逢凶化吉,没必要提前离开。

    哪天你要是撑不住了,可以来找我。”

    “楚小姐,多谢你的馈赠”,薛宁感激道。

    “楚女神,谢谢你”,林疏影自作多情地打了个飞吻。

    只有郝帅僵着一张脸,连个谢字都不说,但也没拒绝,毕竟,十颗灵丹是一笔巨大的财富,靠自己可能两年都攒不够一颗。

    没过多久,无名飞回大殿,掏出一个广口瓷瓶,道:“里面有三十颗上品正清丹,至于十万灵币,最好让姜公子随我去一趟库房。”

    十万灵币不是个小数目,一个个数的话,可能要数一天一夜。

    姜洛接过瓷瓶,对薛宁等人说:“我先替你们保管,你们想回去的话,跟我说一声就行。”

    “好,头儿,我们无条件相信你”,薛宁代表另外两人表态。

    姜洛随无名前往库房,耗费一下午时光,才数清十万灵币。

    晚上,吃完饭后,姜洛起身告辞。

    “云姐,保重。”

    “我让无名送你”,楚云烟道。

    姜洛摇头,“不用了,我们自己下山也挺好的,新官上任三把火,你还有许多事忙,我们帮不上忙,就不给你添乱了。”

    “好,后会有期”,楚云烟不舍地说。

    姜洛率薛宁等人,连夜离开混元宗,返回北阙城,一头扎进百宝阁,开始选法器。

    望着琳琅满目的法器,姜洛苦笑着挠挠头,以前神识一扫,就能发现蕴含灵力的古董珠宝,现在所有的法器都蕴含着丰富的灵力,反而不容易选择。

    薛宁等人对法器毫无兴趣,百无聊赖地喝茶吃糕点,偶尔给姜洛提个小建议。

    “挑来挑去眼都花了,我看蝴蝶簪就不错,你可以考虑一下”,林疏影指着一支紫色蝴蝶簪咋呼道。

    姜洛白了她一眼,“我又不是姑娘,选这么女性化的法器,不是找打吗?”

    “汪汪汪……”

    楼下忽然传来犬吠声,听声音这条狗年纪不大,力气也不足。

    郝帅顿时站起来,朝楼下张望,只见一个锦衣华服的半大少年从牵着一条雪白的小狗从门口走进来。

    “少爷好”,几个伙计一打招呼,少年的身份昭然若揭,他就是多宝阁老板的儿子。

    少年一脸沮丧,撅嘴道:“今天我去城郊狩猎,把灵兽放跑了,只猎到这个没用的小玩意,说出去都嫌丢人。”

    “汪汪汪……”

    比布娃娃大不了多少的小狗,扬着小脸抗议道,大眼睛水汪汪的,看着好不可怜,两只狗爪都染着鲜血,伸手还印着几个血脚印,可见伤的不轻。

    一个伙计讨好道:“少爷,这种土狗连半个灵币都不值,不如把它炖了给你补身体。”

    少年点点头,咧嘴笑道:“我看行,这狗+交给你了,记得多放辣椒。”

    “好咧”,伙计连忙抄起小白狗,往厨房走去。

    这时,郝帅才看清,狗的两只前爪钉着两根金灿灿的铁钉,后退也有一道口子,脖子上还拴着两指来宽的铁链,真的太可怜。

    莫名的心酸涌上心头,郝帅叫道:“别杀它,卖给我吧,我正想养个宠物。”

    伙计一听,顿时停下脚步,转脸看向少爷。

    小少爷坐在太师椅上,忽闻此言,觉得不可思议,“兄台,你不是开玩笑吧?谁会傻到用土狗当灵宠?”

    “我没开玩笑,你不识货而已,这种小白狗在我老家很抢手”,郝帅理直气壮地说。

    “你老家在哪儿?”,少年好奇道。

    “你管这么多干嘛?五个灵币,你卖不卖?”

    “卖,五个灵币购买一头低阶灵兽了”,少年挥手,伙计立刻示意,抱着小白狗跑上楼。

    郝帅小心翼翼地接过白狗,温柔地抚摸毛茸茸的头,转头看向姜洛,“头儿,麻烦你慷慨解囊,顺便帮小白疗伤,我以后一定报答你。”

    “小白?”,姜洛有点懵。

 第二百零六章 灵犬

    郝帅顺了顺雪白的狗毛,沉声道:“以前我养过一只白色博美犬,叫小白,但它一岁时死了。全本小说网;HTTPS://щщщ。m;”

    “哦。”

    姜洛掏出五个灵币,递给伙计,虽然没养过宠物,但他清楚,对某些人来说,宠物是不亚于亲人朋友的存在。

    伙计一跃而下,将灵币递到少爷面前。

    少年收起灵币,斜眼看了看郝帅等人,低声呢喃道:“这是一群傻叉,居然把一只没用的狗当宝贝。”

    遍地灵宠的世界里,除了郝帅,还真没人在乎一条小奶狗的死活。

    姜洛看了看小狗的伤势,一手抓住它的前爪,另一手朝软绵绵的脚心点了一下。

    “啪!”

    一枚金色铁钉自动弹出来,落在地上。

    依法炮制,另一枚铁钉很快也弹出来,小白低声叫了几下,缩在郝帅怀里。

    “这只狗真有灵性”,姜洛叹道,旋即用神识扫视小白全身,依然没发现灵力,心中的疑云又浓了几分。

    秘境之中,真容得下这种美丽而脆弱的生灵?

    “头儿,你愣什么?”,郝帅催促道。

    姜洛回过神来,掏出金创药、消炎药,开始为小狗包扎。

    郝帅摸着小白的头,心疼地说:“实在不行,就把我的灵丹分它半颗,这样它能好地快点儿。”

    “你可真大方,把灵丹给狗,脑子是不是进水了?”,林疏影叫道,她也不讨厌狗,以前甚至喂过不少流浪狗,但为了狗舍出保命的东西,她真做不到。

    “只是半颗灵丹而已,我肯定能赚回来”,郝帅红着脸反驳道。

    百宝阁少爷喝了口茶,皱眉道:“时间不早了,虽然本店不打烊,但有几个伙计要休息,所以……你们能不能快点选法器?”

    他年纪虽小,却是个生意精,一般情况下,绝不会得罪客人,今天这么说,主要是因为鄙夷郝帅,一个视狗如命的家伙,很可能是个弱智。

    自以为聪明的他,懒得跟弱智打交道。

    姜洛挑了个青皮葫芦,一种常见的飞行神器,光看品色就不如无名的墨葫芦,但乘地下四个人。

    秘境之内,几乎每个修士都有飞行神器,手头不宽裕的一般御剑飞行,条件好的买飞行葫芦,要求高的买飞毯,世家大族的弟子为摆谱通常坐玉辇。

    在华夏,男人没辆车让人瞧不起,在秘境,没有飞行神器,也让人瞧不起。

    付账之后,姜洛等人连同小白,坐着青葫芦离去。

    他们一走,百宝阁就关门了。

    小少爷折扇一摇,吩咐道:“把这几个呆瓜站过的地板扫一遍,摸过的法器擦一遍,别让他们的傻气留在店内。”

    “是”,伙计们依言照做,忙碌起来。

    繁星点点,四人一狗坐在青葫芦之上,郝帅背对众人,只顾着和新宠小白玩。

    林疏影手托香腮,呢喃道:“八天没洗澡,都要脏死了,如果能舒舒服服跑个澡多好。”

    薛宁深有同感,情不自禁地挠了把胳膊,还真搓下一点灰尘,“头儿,能不能找条干净的小河,我们都想梳洗一下。”

    “对,我也想洗个澡”,郝帅回头笑道。

    “这也不难,我找找看”,姜洛念了句咒语,身下的青葫芦骤然下降几十米。

    姜洛凝神聚气,神识一下子覆盖方圆十里。

    五里之外,有一面湖泊,三面都是葱茏的绿树,只在东方留出一个极窄的豁口,包裹地严严实实,算是天然形成的浴池。

    姜洛伸手一指,“那边有个湖泊,女士优先,疏影你先洗吧。”

    林疏影喜笑颜开,但很快冷静下来,狐疑道:湖水干净吗?会不会有细菌?”

    姜洛笑道:“秘境的空气质量可比外面强多了,污染率极低,估计河水很干净。

    如果你不放心的话,可以用我们从华夏带的水洗澡,锅也带来了,你加热就行。”

    林疏影美滋滋地说:“对我来说,加热一吨水也不是难事儿。”

    谈笑间,葫芦落在那面湖的豁口之外,林疏影在姜洛的示意下,兴冲冲跑进去,用强照明灯一看,湖面异常干净,没有任何脏东西。

    她的警戒心很强,朝湖中投了几颗石子,竖耳倾听,也没听到水底怪物的咆哮声,伸手掬了把水,水温偏凉,以她的体质估计跳进去泡一整天也不会着凉。

    “这儿不错,我先洗,你们稍等。”

    林疏影除去衣物,跳入湖中,长久以来混迹于男人堆,她的女性自觉持续退化,加上某种特殊嗜好,完全没把姜洛三人当异性,自然也不会防着他们。

    姜洛等人对林疏影也没那种兴趣,听到哗啦啦的流水声,心中毫无感觉。

    姜洛从储物空间掏出洗发露、澡巾、浴巾、护体霜等,装进一个小包,用力一荡,扔到湖面附近。

    林疏影看到此物,心中一暖,低声道:“头儿,其实你人很好。”

    “汪汪汪……”

    小白开始吼叫,前肢向下蹿,明显想跳下去。

    “小白,你是不是渴了?”,郝帅问道。

    “你想放下它,或许它想方便一下”,姜洛笑道。

    郝帅也意识到这点,连忙松开手,小白利落地跳到地面上,然后用四肢爪子不停地刨地,把草屑和小石子推到左右两边。

    “这小家伙很讲究,给自己造个厕所”,姜洛觉得有趣,盯着小白的爪子,忽然觉得有个小宠物在身边闹腾一下挺好。

    几分钟之后,半米见方的地方被小白的利爪收拾地干干净净,它却没有就地方便,反而伸出爪子,用最长的指甲在上面写字。

    天啊,它居然会写字?

    姜洛惊呆了,即使在秘境,识文断字的灵兽也只是少数,一只小土狗却像模像样地写字。

    “小白,你太有才了”,郝帅叹道。

    不一会儿,地上多了几行字,还都是古体正楷小字,写完之后,小白朝郝帅叫了几声。

    郝帅低头一看,念道:“谢谢你救我,求你带我回苍耳山,主人在等我,到家之后必有重谢。”

    小白泪眼汪汪地看着郝帅,使劲摇着小尾巴,恳求之意很明显。

 第二百零七章 赤目天尊

    一只识文断字的狗,肯定能听懂人言,姜洛想试一下,俯身问道:“你主人是谁?”

    小白叫了两声,又用爪子在地上写道:“赤目天尊洪天磊。(全本小说网,https://。)”

    “轰天雷?一听名字就很大气,料想是个人物”,姜洛呢喃道。

    “汪汪汪……”

    小白扬着小脸,朝姜洛叫了几声,似乎在表示不满,然后狗爪一挥,又写道:“不用料想,我主人本来就是个人物。”

    姜洛嘿笑道:“好好好,你主人是大英雄,嘿嘿,这回真没亏。”

    郝帅也蹲下,温柔地给小白顺毛,郑重道:“你放心,我们一定把你安全送到家,对了,你原来叫什么?”

    “汪汪汪……”

    小白又写,“我叫白婴,你可以叫我小白,主人有时候也这么叫我。”

    郝帅笑道:“太巧了,我们真有缘。”

    “苍耳山怎么走?”,姜洛又问。

    小白低吼一声,晃着脑袋写道:“我神识受损,记不清北极州的路线,到东胜州就知道怎么走了。”

    姜洛摸着下巴,沉吟道:“无妨,明天我们找人打听一下。”

    小白点点头,然后前爪一扬,攀上郝帅的膝盖,毛茸茸的小脑袋在他怀里蹭来蹭去。

    郝帅毕竟是养过狗的人,立即会意,将它抱在怀中爱抚。

    姜洛指着小白那只短小粉嫩的狗鞭,眯眼调侃道:“还好它是公狗,否则,化为人形后可能非你不嫁。”

    郝帅白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能不能别瞎说?我和小白纯洁的友谊,都被你糟蹋了。”

    姜洛偷笑两声,不再搭理这对跨物种的好朋友,躺在草堆上看星星。

    不一会儿,林疏影捋着湿漉漉的长发,从林子里走出来,月光下,一袭青衫勾勒出凹凸有致的曼妙身姿,几滴晶莹水珠从脸颊淌到粉嫩的脖颈,透着一种别样的妩媚。

    如果她没有某种特殊嗜好,平时说话温柔点,三个男人真可能把持不住,在荒山野岭做出某种禽兽行径。

    “老娘洗好了,现在该你们了,谁先去啊?”,林疏影一甩长发,一脚踏在小白写的正楷小字上。

    “汪汪汪……”

    小白不满地叫起来,一双小耳朵笔直竖起,还呲了呲牙。

    林疏影柳眉轻皱,撇嘴道:“狗子对我不友好,郝帅,你最好赶紧给它找个人家,它成天叫,我真的嫌烦。”

    郝帅神气地说:“小白有主人,我们明天就带它回苍耳山,以后你想见它还见不到呢。”

    “谁告诉你它有主人啊?”,林疏影一头雾水,叉腰问道。

    薛宁向下一指,提醒道:“你脚下的字,全是小白写的。”

    林疏影猝然一惊,低头一看,忙又摇头,“不可能,一只土狗最多会写个一二三四,怎么可能写这么多字,还写得这么好看?”

    姜洛笑道:“华夏的宠物狗的确没这智商,但小白可是赤目天尊的灵宠,比传说中的哮天犬还厉害。”

    “赤目天尊是谁?”,林疏影眨着眼睛问。

    “苍耳山的主人,一方之霸。”,姜洛随口道。

    林疏影盯着小白,左看右看,最后张开手臂,道:“郝帅,你让我抱抱它,我还没抱过灵犬。”

    “汪汪汪……”

    小白狂躁地叫了几声,然后紧紧缩在郝帅怀里,柔软的身躯轻轻颤抖。

    “不行,它有点怕你”,郝帅拒绝道。

    “切,不就是一只破狗吗?我养过哈士奇、萨摩耶、阿拉斯加等名犬,才不稀罕一只土狗呢”,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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