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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活着-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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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蒙正得意呢,突然听到张扬那边,喊了一声:
“你们的动作都太不标准了,软绵绵的都是姑娘啊。”
张扬擦了擦脸上的汗,说:“让学长教教你们,怎么样?”
学生一个个面面相觑,不知道张扬是什么意思。
张蒙愣了,还没来得及跑,张扬就猛地冲了过来,拽住张蒙就往那边拉。
“你他妈的……”张蒙还没完全骂出来,被张扬拽的几乎要向前栽倒。我用手遮住阳光,看着他们两个闹。
张扬把张蒙拽到前面,让他站军姿,手指若有若无地摸他的身体,口中说:“眼要正,胸要挺,腿要直——”
张扬的手摸到了张蒙的后背上,搔痒一样抚摸一下,然后抻了抻张蒙的T恤。
张蒙脸色一变,却强忍着没说脏话。
张扬脸上的汗流到了下巴上,应该很累,但是笑了。
研二那年寒假比以往都要冷,刚十月份,风吹在脸上就像是刀子一样。我开着车和孟穹回小别墅,那里交通不好,公交车和地铁都不通那边,这就是我要学车的原因。因为地势偏远,路上没什么人,我开的很慢,不过孟穹也不在意,从今天起学校放假,我有的是时间陪他。
在家里休息了两天,孟穹就闲不住了,他说就快春节了,城里那两个店都忙的要命,孟穹不放心雇佣的人,觉得那些那些人肯定靠不住,要是资金再出现纰漏就麻烦了,春节人那么多,是理不清头绪的。
于是我们又开车回到城里,每天在那店里打下手。孟穹作为蛋糕店的老板,对员工有一种威慑力,不过他为人亲和,很快员工就放开了,偶尔还会和孟穹开玩笑。
他们问得最多的就是孟穹有没有结婚,孟穹每次都说没有,他们偏偏不信。
员工道:“您今年二十几?”
孟穹笑着,没说话。
员工说:“没结婚也要谈恋爱了吧,您这样的条件,女孩儿都要倒着追呢。”
孟穹垂下眼皮,还是不说话。那些曾经让他痛苦不堪的自卑都变成了别人无法理解的事情,他们只看到了孟穹现在光鲜的一面,却不曾见过他洗车时,为了一千块钱辗转反侧。
就像是外人能看到我身上名牌大学的标签,却不知道我曾经被生活逼得去当童工。
正是因为没看见、不知道,所以无法和别人亲近。
快到我生日了,那天早晨我就闻到家里馥郁的香味儿,孟穹一大早起来给我做蛋糕,纯手工,连奶油都是自己熬的,又干净又新鲜。他这么急是想赶在中午前做出来,他对我脆弱的胃担心不已,生怕错过中午,晚上吃让我犯胃病。
我醒了一次,在那浓郁的香气中昏昏沉沉,再次睁眼的时候已经是早上九点多了。
“启明。”孟穹叫我,托着我的后背把我从被子里挖出来,伸手把我的睡衣解开,换成衬衫和毛衣,毛衣口袋里,是满满的一把奶糖,摸起来还有那种温热的感觉。
“生日快乐。”


69

69、求婚 。。。 
 
 
第六十八章
新开的那家店和其他店都是一样的名字;那是一个生僻的英文单词;我都不认识。一开始我以为他是为了吸引那些喜欢英伦风的小女孩;才故意起了这么个生僻的名字。后来发现不对了;因为每次设计牌子的时候孟穹都会非常认真,他会仔细挑选字体;然后选择颜色,质量要求很高;一点都不含糊。
最后我查了查词典,才知道那个花体写出来的‘Phosphor’是启明星的意思。

研二下半学期,我们学校附属的医院接收了一位特殊的病人。她的特殊在于;我们都认识她。
那位病人名叫‘余之轩’,和我是初中同学——现在是赵耳朵的女朋友。
她得了血癌,也就是日常说的白血病。余之轩在上体育课的时候突然晕倒;然后流血不止,被送到医院的时候已经深度昏迷,几乎有生命危险。
余之轩有个双胞胎哥哥,可他们两个长的一点都不像,是异卵双胞胎,在进行骨髓匹配检测时,发现他们两个不合。
那时候我正和孟穹忙新店的事情,所以一开始并不知道这件事,后来回学校,我就看到赵耳朵躺在宿舍床上,无声的流眼泪。
我问他怎么了,赵耳朵一句话都不说,那时我才知道出事了。因为我很久都没见过这样哭泣的赵耳朵了,他那么绝望,一瞬间我仿佛看到了赵婶儿刚跳楼时的他。

我和孟穹拿着鲜花去看望余之轩。她的脸色惨白,几乎和床单一个颜色,嘴唇都是紫的。那时她正在睡觉,但是很快就醒了,她并不吃惊,很温柔地笑。
我和孟穹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以前孟穹对这个女孩剑拔弩张,现在他看着余之轩就像是看赵婶儿,眼神中只有同情,没有厌恶。
我们不说话,余之轩也不说话,三个人安静地坐在房间,阳光顺着窗外缓缓爬进来,有的被树叶挡住,在余之轩脸上倾泻出斑驳的阴影。
余之轩很温柔地说:
“麻烦你们帮我照顾一下他。”
我和孟穹都知道她的那个‘他’指的是谁,所以我们都没说话。
余之轩就那样看着我们,她已经知道我们的回答了。

那天余之轩一直仰着头,阳光照在她的眼睛里,使得她的眼眸映出如同琥珀一般的黄色。那黄色让我想起几年前我在寺庙看到的那个孤独的老人,那时他的眼神和余之轩如出一辙。
祥和、安静、沉稳、内敛……
似乎每个词都可以形容他们的眼神,可每个词语都无法精准的形容这眼神带给人的震撼。

和余之轩匹配的骨髓一直都没有出现,她越来越虚弱,到后来她也认命了,不再继续化疗。可药物的副作用让她头发全都掉光,不停呕吐。
赵耳朵开始很晚回宿舍,每天晚上我都听到宿舍里类似老鼠吃东西的声音,想想才知道那是赵耳朵在咬紧牙关,不停颤抖。
然后有一天,赵耳朵对我说:
“陈启明,我要和她结婚。”
我顿了顿,说:
“好吧。”

他要和一位半只脚踏入棺材里的女人结婚,可我一点都不惊讶,因为如果对方是孟穹,我也会毫不犹豫的接受。
我拿着当年那位老人送给我的念珠,交给张蒙,让他帮我加工成婚戒的模样。

张蒙看着我,问:“这是什么?”
我说:“念珠。”
张蒙就不说话了。他抓紧时间打磨这两枚特殊的戒指,终于在赵耳朵仓促的婚礼前赶了出来。

如果说赵婶儿的死亡让赵耳朵懂了勤勉向上,那么余之轩的行将就木则让他懂了沉稳内敛。穿上西装的赵耳朵显得相貌堂堂,他瘦的厉害,原本合身的西装空荡荡,脸色比旁边的新娘还要不好,却露出了这些天第一个笑容。

因为时间紧张,所以余之轩的主治医师就成了司仪。他穿着洁白的礼服,认真地问:
“你愿意娶这个女人吗?”
“爱她、忠诚于她,无论她贫困、患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
“你愿意吗?”
孟穹悄悄凑到我耳边,压低声音,用只有我们两个人才能听到的声音说:“——我愿意。”
赵耳朵的声音同时响起,他拿起话筒,说‘我愿意。’

司仪继续道:
“你愿意嫁给这个男人吗?”
“爱他、忠诚于他,无论他贫困、患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
“你愿意吗?”
然后我笑了。在孟穹的眼中,我看到一个人扬起嘴角,用口型说了句‘我愿意。’

那一瞬间,阳光屏住呼吸,天地都褪却了颜色。孟穹眼中只留下了,这个仿若星辰般美丽的人。

台上的余之轩抽抽泣泣地哭了,那句‘我愿意’半天都没有说出来。最后赵耳朵弯腰搂住她,给她一个吻,并且不停地亲吻余之轩的唇角,这个女孩才停止了哭泣,终于说出了那三个字。
交换婚戒的时候,用的就是我送给他们的那对儿,洁白的念珠安稳地躺在铂金上,那样怪异的搭配却被张蒙加工成了最合适的模样,看起来很是动人。

传说只有喇嘛的眉伦骨与小指骨才能被做成念珠。那一刻,我请求神佛睁眼,能看一看这善良的人,他们正在遭受苦难。
可直到最后余之轩也没有收到神佛的祝福,她在次年六月失去了年轻的生命。
赵耳朵的情绪非常稳定,他握住余之轩的手,只是深情地看着她,一句话都没说。
余之轩笑了笑,对着赵耳朵眨眨眼。她已经没有力气了,只能用这个动作示意赵耳朵向前。赵耳朵吻了吻她的唇角,把耳朵侧了过去。
余之轩用那种气流发出的声音对他说:
“嵘绽,你知道吗?”

“——我骗你的。”

“这辈子,我只喜欢过你一个人。”

葬礼那天赵耳朵没有哭。这一年他流了太多眼泪,似乎已经认命了,早就在等待这一天的来临。对他来说,和余之轩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是上天的恩赐,除此之外,并不要太过贪婪。
日后赵耳朵读研究生,读博士生,然后是博士后,成为本科生教授,博士生导师……
都没有再结过婚。他的婚姻状况那一栏永远都是未婚,那是因为当年他结婚的时候年龄不够,还没有领证。
他兢兢业业,不要命一般钻研,每当别人让他休息,他就会说。
来不及了。
没人会等你长大——如果你不争取。

孟天在七个月前被枪决,他的妻子带着女儿回了一趟老家。之后就来到孟穹的店打工,做做收银和监督的工作,倒是不累,孟穹开的工资也不低,足够她们娘俩生活了。因为有一层特殊的关系,孟穹对她们两个很是放心,也给孟天做了交代。
孟穹的生意越做越大,后来开的两家连锁店都开始回本,慢慢赚了不少钱。
我研究生二年级毕业那天,孟穹提议说要请我吃肯德基。我很惊讶地看着他,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带我吃这种垃圾食品。
可孟穹执意要带我去,这一年孟穹也拿到了执照,开车带着我向郊外走。慢慢接近目的地,我终于知道他为什么要带我来这里了。

他带我来到了城外的一家游乐园。这家游乐园就是上次他要把我送到东北前带我来的那家,明明才过了几年,再次来到这里,我却有种仿若隔世的错觉。这里地势偏远,在这样的非高峰期里面几乎没有游客。售票的是一位年轻的女人,她正歪着头和别人聊天,半天才把票盖了戳,让我们进去。
由于游客少,园子里非常安静。我们两个不约而同地往一个地方走。
我们来到了那个充满阳光的草坪上,坐在了那两个老人曾经坐过的地方。我闭上眼睛,躺在孟穹的腿上,他就用手摸我的头发,低头在我脸上抚摸。
到午饭的时候,孟穹就拉着我往肯德基走。肯德基里面人还挺多,只剩下一个两人桌。孟穹让我坐在那里,他自己去买。我看到他端着一个盘子,上面是一份套餐。
这套餐就是上次来的时候点的套餐。唯一不一样的是,孟穹忘了给自己买一盒薯条。

我用手指捏了吸管,喝了口可乐,有些受不了这个味道,就放下。
顿了顿,我说:
“孟穹。你存折里都八位数了,还买不起一盒薯条吗?”
孟穹搬着椅子坐到我旁边。我发现这个两人桌其实是情侣座位,只要这样坐着,就没人能看到我们到底在干什么。
孟穹凑过来亲我的耳垂,然后故意说:
“对啊。我要攒钱给你买房买车。养不活你,当然不敢买。”

我以为他在开玩笑,可后来知道了,前半句没开玩笑,后半句是开玩笑的。
因为第二天孟穹就去买了房,并且买了车,写得都是我的名字。

我们两个都没动那份套餐,下午的时候随便吃了些东西,然后我们就坐到了摩天轮上面。
还是被太阳晒得烫人的座位,孟穹还是坐不下去。他回过头看了看我。
我就说:“你坐上来吧。”
于是孟穹就坐到了我的腿上,腿夹住我的腰,把头埋在我的肩膀上。

孟穹的衬衫下衣摆塞到了西装裤里,我就把手伸到他的裤子里,然后一点一点将衬衫拉上来。
孟穹不停地吻我的脸颊,把我的耳朵都含了进去,我痒得上下摸孟穹的脊背,然后向下,用掌心揉捏他的臀部。
孟穹抬头看着我,眼睛都湿了,他说:
“大哥,我们回家吧。”
“嗯。”
他从我身上站了起来,轻声道:
“我准备好了。”

这世的研三就是我前世的大二,再过三个月就是我的祭日。我显得非常平静,可是孟穹却寝食难安。他把店托给别人,然后全天守在我的身边。这情况在我上研三的时候就开始持续了。他会混到我的宿舍里,晚上的时候和我一起在宿舍里睡觉。
赵耳朵总是疑惑地看着孟穹,终于有一天,赵耳朵在食堂单独遇到了我。
他问:
“启明,你是不是在和孟叔谈恋爱啊。” 

作者有话要说:对不起耳朵,完结了我还虐了你一把
不过这个梗在一开始就有,就是念珠存在的时候……

明天正文完结,开定制。
心情越来越复杂……



70、完结章。 。。。

第六十九章
我愣了一下;随后就点点头;说:“对啊。”
赵耳朵的反应很奇怪。他的脸先是扭曲了一阵;然后点了点头;最后叹了口气,说:“嗯;以前我就看见孟叔偷偷亲你,本来就是猜猜;没想到真的是……”
赵耳朵端着饭,我给他拿了筷子,就看到他闭上眼睛;过了一会儿看向窗外。
他说:
“挺好的。”
“什么?”
“你俩。”赵耳朵的眼睛盯着外面的某一点,眼神说不出是什么情绪,只让人感觉异常的平静与祥和;“你们一直在一起。真好。”

越接近前世我去世的那一天,孟穹就越是忐忑不安。一般出门都是我开车,可自从升入研三,孟穹就没再让我碰过车子了。他会先把我送到学校,然后原路返回,绕远去他的店。
我自然知道孟穹是什么意思,同时心里的猜测也越来越多。
孟穹他并不知道我重生过一次,他知道的似乎也就只有关于我前世死亡的信息。

天气慢慢变冷,总算到了十二月,北京的气温也到了零度,这样的天气让人们都不愿意外出,可是要上班和上学的人没办法避开寒冷的冬天,早上的十字路口永远是车水马龙,骑着自行车的、开着轿车的,都挤在一起,等着红灯转变成绿灯。
这么冷的天开摩托车大概是最让人痛苦的。那么快的速度几乎让人喘不过气来,冬天的风吹在脸上带来让人窒息的温度,仿佛被谁浸泡在了冷水里,冻得人涕泗横流。

我在车内看着车窗外的日常百态,仿佛真的感受到窗外刺骨的寒冷。我总是回想,前世的时候,我也和他们一样,骑着车,一边赶路一边吃早饭,被冻的手指冰凉,在等灯的短暂时间内捂捂手。我和他们一样生活,我就是在这样的季节中去世的。
时间一眨眼就过去,日历定格在我去世的那天。一大清早醒来,摸了摸身边,发现孟穹已经不在了。我脱下睡衣,换上平时的衣服,往外走,就听到孟穹从阳台上说:
“多穿点,今天好冷。”
“嗯。”
我走到洗手间刷牙,孟穹也跟了过来。我闻到他身上隐隐的烟味儿,夹杂着房间外的冷风,一股脑涌到我的鼻子里。
“怎么抽烟了?”我刷完牙,在他的唇边轻轻吻了吻。
孟穹不好意思地避开,又忍不住凑过来吻我的下巴,说:“今天有事吗?”
“嗯,导师让我尽快回学校,一会儿就要出门。”
“不出去行吗?”
“有急事儿。”我说,“你要是忙就不用送我了,我打出租车。”
“不,我送你。”孟穹的脸色有些不好看,穿上外套拿起车钥匙。
他甚至忘了我还没穿鞋,连早饭都没吃。

昨天晚上北京下了雪,早晨就有那种大型的扫雪车来扫雪。孟穹把车开的很慢,几乎和扫雪车一个速度。车里很暖,我闭上眼睛几乎要睡着。孟穹比我紧张,一路上瞪大眼睛开车,冷汗都从他额头上流下来了,看着他仿若惊弓之鸟的模样,我不知道为什么竟然有些感动。
他把我送到学校,又送我到了教学楼,直到我坐在教室里才松了口气。他沉默着坐在我旁边,直到快要上课了,才从我们教室走出去。
“大哥,”孟穹趁着别人不注意的时候,轻轻吻了吻我的手指,“小心点。”
“好。”我的精神状态很好,思路清晰地回答他。
我下定决心,过了今天,一定要问问孟穹。好好问问他。

今天非常忙,下了课我就去自习室了,搜了些资料,安静地坐在座位写论文。我知道今天的日子比较特殊,为了躲过我前世的劫,我愿意今天一整天都待在这里,心想这总能安全一些吧。
不过该来的是躲都躲不过去的。我背着笔记本电脑,横穿校园准备回宿舍,不巧刚刚打响了下课铃,学生从教室鱼贯而出,把前面的桥堵住,怎么都过不去。
这时孟穹给我打了电话,我避开人群,来到人行道上,接听后问:
“怎么了?”
孟穹听到我的声音松了口气,张口刚想说些什么。几乎是同一瞬间,一辆轿车突然失控地朝着人行道撞了过来。尖锐的刹车声响起,反应过来的女生开始撕心裂肺地喊叫。
我下意识地就向后退了一步,那轿车猛地冲过来,我身后就是一个穿着高跟鞋的女生,她吓得把书包扔到了地上,踉跄着往外跑,大声尖叫。
“啊——啊!!”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几乎没办法呼吸。
因为女人的书包带子正好卡住了我的运动鞋。那一刻仿佛有什么阴影笼罩在我的头上,我的心脏跳的很快,一切都像电影放慢速度,我什么声音都听不到,只知道我急促的呼吸,眉端紧紧皱起。
我很想逃,可书包带紧紧缠住了我,女人也没逃出去,她的高跟鞋把她绊得双腿扭曲,几乎就要摔倒。她真的摔倒了,就下意识地抓我的后背,我只来得及把她推出去,都没办法解开纠缠自己的书包带。我被绊得向后踉跄一步,几乎要仰天躺倒。可我知道我绝对不能躺下去,不然我不可能有活命的机会。
跳起来,你应该跳起来。
我听到书包带被我踩断的声音,可还没来得及跳,那辆汽车就狰狞着向我冲过来……

我醒过来的时候,第一个感觉就是痛,头痛欲裂,好像有什么东西把我右脑劈成两半,后脑一扎一扎的痛,额头那边已经没有知觉了。
我的手在晃动,身下是温热的体温,天地在不停晃动。右眼被血液模糊了,我睁不开眼睛,只能勉强睁开左眼,虚弱地动了动手指。

听力是最先恢复的。我似乎听到孟穹颤抖的哭声,可又觉得那是无数人一起恸哭的声音,那声音让我迷茫,我仿佛听了一场惨绝人寰的话剧。眼前一片模糊,视网膜上都好像有黑斑,那光斑让我头晕目眩,刚睁开眼睛就要闭上,一股想要呕吐的感觉铺天盖地的涌来。
我知道背我的人是谁了,那人是孟穹。他没有出声,可我就是能知道他在哭。我挣扎着抬起手,想摸摸他的脸,可还没来得及抬手,我就像是破布娃娃一样向前栽倒。
然后就有人摸了摸我的后背,似乎要把我向上托。我感觉背着我的那人膝盖一软,几乎要把我摔在地上。
一个熟悉的声音急切地喊:“孟叔,你让我来吧,他头上的血止住了。”这是赵耳朵。
另一个人一句话都没说,过了一会儿,身下不停颤抖的温热身体离开了我。我的头垂了下来,脖颈毫无力气,一点都没办法做支撑。
赵耳朵重新用柔软的纱布给我做了固定了这个简单的包扎,再次捏了捏我的脊椎,确定我没有骨折后,一把背起我。
他跑的比孟穹要快,我听到孟穹落后的声音,那一刻我的后背仿佛长了眼睛——抑或是我和他之间的心有灵犀,我明确的知道,孟穹蹲在地上,他站不起来,跟不上了。

“赵……”我一说话就想吐,只说了这一个字就开始反呕,只能闭紧眼睛,半天才说,“等等。”
赵耳朵大步走路的动作停了停,他开始大声对我说话,可我的耳边嗡嗡作响,根本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

然后我没有了意识,最后的一个印象是,这一天的风可真大。吹在脸上像是刀刮一样。

我的额头缝了五针,被撞得脑震荡,之后连续两天我都觉得天旋地转,一动就想吐。
等我醒来,孟穹的情绪已经变得平稳。他牵着我的手,手指有些颤抖,说出来的话却是:
“医生说休息就会好,没什么大碍。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他给我用热手巾擦身体,我就躺在病床上任他施为,在他擦我的手臂时,我发现他的右手四根手指上有深深的咬痕。

赵耳朵拿着水果来看望我,那时孟穹正好出去买饭,我就问赵耳朵,孟穹的手是怎么了?
赵耳朵叹了口气,半天没有说话。

他说孟叔实在是太狠了。他真的是爱惨你了。
你知道吗?他打你电话的时候就在学校门口,听到旁边的刹车和尖叫,脸都白了。
他一边跑一边给我打电话,我和他是同时找到你的。
那时候陈启明你就躺在地上,头上都是血。我都傻了,什么都忘了。
你猜孟叔怎么了?他还能拍着我的后背,让我给你做紧急处理,我吓得腿脚发软,打了救护电话连忙检查你有没有骨折。
学校保安处就有急救车,我想让孟叔背着你。刚才他那么平静,我以为他情况比我好。
结果一看,就看见他嘴里都是血。
他把右手塞在嘴里,手指都差点被咬下去。
你说怎么会有人对自己这么狠?咬手像是咬胡萝卜。

我就这么听着,问:“所以是你背着我的?”
“开始是孟叔。”赵耳朵顿了顿,说,“可是他腰疼得走不快,后来就是我背着你了。”
我沉默了一下,问:“腰疼?”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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