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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手记之犯罪现场-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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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尾声
这一奇案于腊月里的某个大雪飘飞的日子终结。葛林因杀人罪被判死刑,她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随后被枪决。她的弟弟被判终身监禁。
这场事件牵涉的无辜受害者太多,很多尸体直到最后都无法确认身份,只有王智清领回了女友的尸体。她背叛了他,但他爱她。
作为唯一的生还者,李景想抛掉在这个城市的所有记忆,后来她去了江西,在一个叫九江的城市了此一生,她没舍得将胎儿打掉,最终将孩子生了下来。
当关于本案的卷宗被层层封起,存入文件柜的时候,我问王队,是什么最终造就了这么大的惨剧。王队笑了笑,说,是仇恨。如果没有仇恨,葛林姐弟不至于花费那么大的精力与财力,将毕生浪费在复仇上,他们也本可以成为傲立人群的社会精英,只可惜造化弄人。圣人云:宽容为本,仇可摧城。由此案可见一斑。
唏嘘不已之余,王队像往常一样,拍拍我的肩:“抓紧时间去休个假吧。你也经历了这么大的案子了,或许下一次,我该试试让你‘单独练练’了。”

第三章 尸犬

引子:刨尸者
秋风下,枯树摇曳,月影晃动。
一高一矮两个人影出现在乱葬岗子上。
“叔叔,这里……好臭……”矮一点的人影说。
另一个人影说:“臭怕什么,你没见过更臭的,帮我拿着铁锹。”
“叔叔,这里好黑。”
叔叔说:“坟地里又没路灯,半夜当然黑!别干扰我!”
“那……那是什么,蓝绿色的光!一飘一飘的!”
叔叔吼道:“别吓唬老子!那只是野火。”
“是鬼火吧。”
“随你怎么说,死人骨头里会冒出那个来。好,棺材露出来了,帮我个忙,把板子上的钉子撬开。”
“我手有点哆嗦……”
叔叔说:“再哆嗦就给你剁下来。”
“钉子都在什么位置?”
“侧面的在东面和西面各一个。这是孝子贤孙钉的,钉的时候还要喊‘您老人家朝东躲钉’或‘您老人家朝西躲钉’,这是乡下民俗,认为死人如果在棺材里复活,不能被钉子碰伤。”
“死人还会复活?”
“乡下人愚昧。我说你到底干不干活,带你来不是为扯闲天的!”
“叔叔,你听到没有,旁边草丛里,好像有声音。”
叔叔恼了:“你找打!”
“真的,你听!”
正在忙碌的手停下了,铁锹当啷啷摔到地上,响声在空旷的夜里传出好远。
此时正值深秋,黄土岗上荒草摇曳,秋风带着寒意钻进人的裤管,虫豸们早已钻进厚厚的落叶堆里取暖,坟圈子里静的可怕。黄土岗是乱葬岗子,向来怪事多,只有胆子大的野狗敢来这里觅食,叼几根暴露在坟土外的死人腿骨充饥。
此时来黄土岗的这两人是叔侄俩,是冲着坟地里的死人来的。这段时间流行病盛行,村子里抵抗力低的死了很多,由于那个年代火葬还未流行,因此死尸多被土葬。黄土岗一代已经新添了不少黄土包,有的坟包里甚至埋了不止一个死人。那凄凉的景况只有亲眼看过的人才能体会。
叔侄二人在十几里外的镇上经营一个狗场,这年头物价飞涨,往年买三斤的钱现在只能买一斤多猪皮,迫不得已只能给狗喂素食料,几十条狗不约而同全掉了膘。骨瘦如柴比拨火棍肥不了多少。眼看快到了肉狗收购的季节,叔叔急火攻心,想了个馊主意,他叫上侄子,来这黄土岗上寻尸体,死人身上总是有肉的。一个死人百十斤,够狗吃上一阵子。只是这活儿只能大半夜动手,听老辈子人说,黄土岗上向来不干净,但此时为了生计,顾不上许多。挖坟刨尸,若是手气好还能寻到随葬的物品,卖个百十块不成问题。
但那侄子胆子小,自打进了坟地就在那儿疑神疑鬼,本来预计俩钟头能完工,硬是给拖了半宿。叔叔一看夜光表,都要三点了,农村人起早,要是天明时分看到有人在坟地刨死尸,肯定给逮了不可。
侄子说草丛里传出奇怪的声响,叔叔便放下手中的活儿,屏息凝听,黑漆漆的夜里伸手不见五指,青蓝的磷火一闪即逝。除了风吹草叶的声音,似乎没了别的响动。
半夜里来乱葬岗刨尸体,叔叔的神经本来已紧张到了极点,这时候再也忍耐不住,啪地给了侄子一个耳光。侄子摸着自己的脸,委屈的要哭出来。
“哭?!想哭就打死你!”叔叔虎着脸,命侄子拿起铁锹,棺材上的钉子被撬开了,薄木盖板一掀就有了响动。
“吱呀——呀——”随着嘶哑的声音,棺材里的东西呈现在他们面前。

1。骷髅
老成将一件东西摆在我面前:“看看这是什么?”
我差点儿把刚喝下去的豆腐脑全喷出来:“老大,不要随随便便把这种东西摆到吃饭的人面前好么!?”
这是一个头骨,皮肉已经完全烂光了,只剩下光溜溜的骨骼部分。牙床骨部分有些残缺不全,发黄的板牙插在上面,看起来像是在朝你笑。
老成不以为然:“你的神经需要强化强化,这种东西会随时出现在你身边的——只要你还当警察。”
我没好气地说:“那么请问这东西为什么会在早餐的时候出现在食堂里?”
他狡猾的笑道:“你猜。”
我说:“你刚才说吃饱了没事干出去散步消化消化。不会是散步捡到的宝吧?”
他点头:“猜对了一半,不过不是我捡到的,是个拾荒的老人。今早六点多钟,这个头骨被拾荒者从‘天元名品’商厦外的垃圾箱捡到,外面包着报纸和塑料袋。捡到他的人还以为淘到宝了。结果在打开的同一时刻差点吓得心脏病发作。”
我嘟囔道:“包着这么多东西,线索应该好找。”
他说:“没那么简单。塑料袋是普通的黑色塑料袋,各个水产店都有,报纸是昨天的日报,发行量是本市最大的。”
老成一面说一面对我展示着那头骨,好在食堂里就我们俩,这里又是警局,没人在意他这古怪举动。要是在五星级饭店,我俩肯定已经被当作疯子轰出去了。
“你怎么看?”他问。
“老大,你又是在考较我吧。”我把豆腐脑一口喝干,看着这头骨我的胃始终在痉挛,再不喝干恐怕一儿会就没胃口了。
“考较?随你怎么想,我就是想先听听新人的意见。你早晚得脱离我们这些老鸟独立办案的。”
“好吧。”我只能耐着性子,伸手去摸头骨的面部,手滑过那滑腻腻的骨头时真够恶心。
老成不依不饶地说:“建议你仔细观察它的口腔。”于是我又用食指伸进裂开的大嘴,挨个检查了牙齿,接下去是那黑洞洞的眼部。这个时候我实在有点儿撑不住了,就把头骨递还给他。
“感觉如何?”
我老老实实地答道:“想吐。”
“这算什么。”他鄙夷的冷笑一声,“不会毫无收获吧,把你的想法告诉我。”
我说:“这是一个老年男人,家资殷实。”
他问:“理由呢?”
我说:“此人的牙床部分有残缺的痕迹,仔细观察有黄色的金属残渣,怀疑此人曾镶过金牙,后来又被人拔掉,导致牙床残损,因此推断其家资殷实。镶嵌金牙的男性比较多,女性因担心有碍观瞻而很少使用,故推断其生前为男人。牙齿掉了那么多,年龄应该不小了,故推断其为老年人。”
老成定睛看了看我:“还好。”
“还好的意思是什么?”
“就是说比我意料之中要强一点。”
“你是不是还想说‘没达到完全正确的程度’啊?9”
“嘿嘿,”他诡异的笑了笑,“猜得的没错,想听听老手是怎么分析的么?”
“愿闻其详。”我很认真的把笔记本摊开,准备开始听课。
他眨了眨眼睛,说:“你进入状态倒挺快的。”
“现在已经养成习惯了,经常记笔记。”
“下面说的是按较为严格的方法进行的观察推断——”他说。
我叫道:“我的说法不够严格?”
“闭嘴,好好听,死者是男性。年龄在30岁左右。他的外貌特征是:下嘴唇比上嘴唇突出。八字眼。”
我奇道:“咦?你是怎么知道的!”
“切,”他不屑一顾的说:“下面我把方法告诉你。男性的眉骨较粗而女子的较细。像这个头骨很明显属于男性。死者的眼眶上缘内侧高于外侧,也就是说,眼内角高于眼外角,所以我说他是八字眼。头骨上面鼻孔的位置,也就是梨状孔,可以用来测定很多东西。一般说来,如果梨状孔是长三角形的,死者的鼻子就长而且窄。反之,就短而且宽。而鼻骨的大小形状决定了鼻背的大小和形态。鼻谷高,鼻根高,鼻子隆起就高。”
“哦,真不简单。”我在笔记本上疯狂记录,这些课外知识可不是老师能教的。
他说:“我还有问题问你,你猜他是白种人、黄种人还是黑种人?”
“靠,肯定是黄种人了,咱这里的外国人很少啊。”
他说:“万一有例外呢?”
“这我还真不知道,怎么辨别?”
他说:“人类学家认为,白种人的鼻子鼻梁高,鼻尖大,鼻翼高;而黑人鼻子鼻梁低,鼻尖小,鼻翼短宽;黄种人的鼻子介于前两者之间。这个头骨是属于黄种人的,没错。”
我说:“对了,你刚才还判断了他的年龄和嘴唇的特征,依据是什么?”
他说:“他的牙齿磨损状况告诉了我他的年龄。而他的下颌齿在前,上颌齿在后,所以我判断他下嘴唇比上嘴唇突出。”
“了不起,没想到你了解这么多人体方面的知识。”我心悦诚服。
正巧鉴证科的老穆推门进来:“呀,你们俩也在这呢。老成,你怎么还拿着这头骨呢?大早上的跑我们屋去说无从下手,让我给你讲了讲头骨鉴证方面的知识,现在正在跟新人炫耀,是吧?”
原来如此,我瞪了老成一眼,老成嬉皮笑脸地说:“老穆你别说出来嘛,我正在塑造我光明伟大的形象呢。”
老穆哼了一声:“就知道显摆,王队正在找你们呢,头骨的案子估计归你们了。赶紧去吧。”
“走,”老成收起头骨,拍拍我的肩,“办案子咯!”
“你……你摸完死人骨头的手在我身上蹭么!”

2。野犬
棺材板掀开,忽然两只手从里面伸了出来!侄子被吓得尖叫一声,扔掉铁锹就要跑。
“站住!”叔叔一把抓住他,“跑什么跑!”
“诈……诈尸了!赶紧跑啊叔叔!”侄子连话都说不连贯了。
“你这胆子是棉花做的吧?看清楚!”叔叔拎着他的脖领子把他揪回到棺材旁。
死人的双手直挺挺的插向天空,但除此之外,并无其他动作。
“看见没,早就僵硬了。刚才突然伸出胳膊,只是一种静电现象。让你好好读书你不读,妈的!”
“可……可是叔叔你看,这家伙的指甲!”
死人的指甲出奇的长,灰黄的指甲上有霉化的斑点,尖端还打着弯儿,看上去说不出的诡异。
“这又怎么了,死人的指甲也是会长的。你就别大惊小怪了,帮叔叔把这尸体扶出来!”
侄子说什么也不肯碰这尸体,叔叔只好说:“你抬脚那头算了!”
两人刚把尸体抬出棺材,附近的草丛里忽然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
“闹鬼呀!”侄子又要跑,差点儿把尸体扔到地上。
“闭嘴!”叔叔虽然嘴硬,但心里还是害怕。他偷眼打量草丛那边,只见有两只绿油油的眼睛在看向这边。
“鬼!”他脑子里闪过这个念头,但又一想,不对,自己出来偷尸体不是头一回了,若是有鬼早该碰上了,而且那两只眼睛之间的距离很近,高度很低,几乎贴着地面,或许是什么小动物。
他示意侄子把尸体放下,抄起铁锹,他早年学过功夫,此时为了壮胆,先朝草丛使了个拨草寻蛇式,提气喊道:“什么人!”
绿眼睛晃动了一下,从草丛里慢慢爬出个黑影。
叔叔定睛一看,把黑影从地上拎了起来:“哈,侄子,这就是你说的鬼,明明是个小畜生嘛。”
原来只是一只小狗,身体瘦小枯干,只有一双眼睛炯炯有神。
侄子问:“它这眼睛怎么回事?咱养了那么多狗,都没见过眼睛这么亮的。”
“野种,你看它身上的伤疤,这家伙别看不大,已经在这荒地里生存了很久了。家养的犬没这个样的,应该是野狗,或许是跟狼杂交后的结果。看它的牙,犬齿格外突出和锋利,别小看它,它爪子上还带着血,应该已经杀过生了。”
侄子看着那小狗瘦小的身形,心里生出一种哀怜之意:“叔叔,咱把这狗带回去吧。”
叔叔面露难色:“不是我不愿意,咱家也是养狗的,多一条没什么不好。不过,老人们都说过,野狗别往家里带,会带来灾祸的,不吉利。”
侄子不相信:“这么一只小狗能带来什么灾祸?”
叔叔答道:“这可不好说,野狗都凶狠,你别看它小,长大之后会不服管,更有可能会咬死同窝的狗。它长期在这乱葬岗子上待着,身上或许带了尸毒什么的,搞不好会引发疾病。”
叔叔忽然想起自己刚才拎过这狗,赶紧在衣服上擦了擦。
侄子说:“它要是染了尸毒,早把自己毒死了,叔叔,咱就带它回去吧。把它跟其他狗隔开养,不会自相残杀的。”
叔叔摇头:“这事没的商量。”
侄子耍赖道:“你要不带它回去,我就不帮你抬尸体了。”
叔叔无奈地说:“好个臭小子,什么时候学会威胁叔叔了!好,我带它回去,可咱也把话说清楚,你亲自负责养它,而且避免它和其他狗接触,明白么?”
侄子说:“行!”
“来,抬尸体!”
两人把尸体弄上小车,用芦草席一裹,棺材里的随葬品一件不剩全拾掇上车,然后用黄土填坑,直忙到凌晨四点,这些事才折腾完,两人赶紧带着小车跟狗走了。
只不过,他们没想到的是,那条野狗真的带来了灾祸。

3。鉴定
王队和法医老丁在屋里等着我们,他们面前摊着一堆东西,离着老远就能闻到一股臭味。
“法医们把家搬到咱们屋了么?”老成哀嚎道。
“大惊小怪什么,”老丁抬起眼皮,“想让我们搬过来我还嫌地方小呢。这垃圾堆在我们那里太占地方,放院子里又太碍眼,只能先放到你们这儿了。”
“我看看,有萝卜缨,有鱼刺,还有……这是用过的卫生纸吧!?这些是啥?”老成简直要跳起来了。
“垃圾箱里的东西。”王队淡淡地说。
我问:“哪个垃圾箱?”
王队说:“‘天元名品’商厦前的垃圾箱。”
老成说:“这……全拿来有意义么?”
王队说:“只要能找到线索,无论做什么都是有意义的。这是我的宗旨。”
“万一找不到呢?”我捂着鼻子问。
“至少咱们尝试过,事后想起来不会后悔。到底想不想帮忙?想的话就戴上手套来帮忙,不想就闭嘴。”王队又埋头开始工作。
我和老成对望了一眼,讪讪地戴上手套去翻检垃圾了。
这项工作我们四个人花了几十分钟才做完,不同的垃圾分拣到不同的袋子里,王队在一张纸上做了记录:“生活垃圾十三千克(来自商厦附近居民),装潢品包装五千克(来自商厦),树叶若干……”
“这都要记么?”我问。
王队低着头说:“只要对办案有帮助……”
我说:“我真没看出来有什么帮助。”
他说:“以后你会明白。”
几个人把垃圾扔到门外,但那股臭气始终在屋里盘旋不去。
王队问老丁:“老丁,当时包着头骨的东西,现在在你那儿放着吧?”
“没错,要不要我现在给你拿过来?”老丁转身出去,一会儿拿了一叠东西回来。
王队问:“你在上面发现了指纹没有?”
“没有。”
王队问:“水呢?”
老丁想了想:“也没有。尤其是包头骨的袋子,里面很干燥。”
王队想了想,说:“翻检‘天元名品’商厦垃圾箱的垃圾,没有发现更多的黑色垃圾袋,根据调查得来的情况,‘天元名品’附近有水产超市,那里不使用这种黑色塑料袋而使用可降解塑料袋。这种黑色塑料袋由于不够环保,现在已经在淘汰之中。市区以内,现在也只有裕华路到三丰路一带的水产店还在使用……”
“这么一大早你做了这么多调查啊。”老成呆了。
“队长就是队长,和某些人不一样。”我说。
老成白了我一眼,我没搭理他。
“我们到裕华路至三丰路一带查查吧。”老成说。
我说:“刚才队长说的是市区以内的范围,没准是市区以外的。”
“市区以外的就直接扔野地里了,不会这么大费周折的包这么多层塞垃圾箱里。”老成提醒我。
王队闭目沉思了片刻:“无论我们要做什么,都要赶快动手。如果我没有估计错的话,很快又会有新的骨头出现。”
我的心里一凉,问:“你是指,会有新的牺牲者么?”

4。兀突骨
叔侄二人将尸体运回了狗舍。叔叔将尸体拿去处理,留下侄子陪那只小狗。
野狗竟然比家养的狗还要听话,侄子喂它吃了点东西,给它洗了澡。这只狗看来很健康,只不过它身上的伤疤出奇的多,此外,连尾巴都没有,原本是尾巴的地方现在光秃秃的。
“可怜。”侄子将它抱到其他狗面前,其他狗却很快摆出鲜明的敌意:伏低身子,呲着牙,嘴里发出“吼吼”的咆哮。
野狗的身体瞬间绷紧,连毛也倒立起来,但它没有咆哮,只是把那嘴锋利的长牙露了出来。
其他狗竟然在后退,包括比那野狗大好多倍的成年犬。
狗舍里的狗除了吃就是睡,难得有几只没阉割过的公狗,平时以互相斗咬为嬉,今天却表现得异常老实。远远地避开了野狗,躲到狗舍的墙角去了。它们都比野狗要强壮的多。
侄子觉得奇怪,把野狗放到地上,它静静的在狗舍里转了两圈,对其他狗看也不看一眼。
“难不成你是瘟神转世?”侄子把野狗重新抱出去,狗舍里的狗才又活动起来,或跑或斗,恢复了生气。
“来帮忙!”叔叔在后面喊道。
侄子跑到后屋,屋子里臭气熏天,叔叔系着一件皮围裙,手里拎着一尺半长的厚背刀。围裙与刀上已经沾了些黏糊糊的深褐色物质,侄子先是觉得胃部收紧,接着就哇的一口吐了出来。
他挣扎着从牙缝里挤出句话:“你确定狗们会吃这个?!”
“相信我,狗可以吃更糟糕的东西。我在农村见过一些土法喂狗,为了节省粮食,他们把狗舍跟茅厕的粪坑连接在一起。”叔叔做了个夸张的手势,“那种方法喂出的狗都肥头大耳,有点像猪……喂,你怎么又吐了。”
侄子摇摇手,过了好久,他才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叔叔把一盆子血糊糊的玩意端给他:“先用这个喂狗试试,从尸体上切下来的,掺了少量的饲料,咱们的狗没吃过这种东西,我担心它们会不适应新食物的味道。”
侄子一只手捂住口鼻,一只手端着盆走出后屋,来到狗舍。那只野狗静静的跟在他身后,眼睛始终盯着那只盆。
侄子将盆端到狗舍,绝大多数狗都远远地看着,对盆里的东西表示好奇。它们没吃过尸体,尽管这东西还没有腐烂,但闻起来味道并不比以往的狗食要好。
侄子准备将这个让人沮丧的消息告诉叔叔,但他还没离开,一只脑袋伸进了食盆里。
是那只野狗,它大口大口咀嚼着那血腥的食物,丝毫没感到恶心,相反,吃的津津有味。就好像那是上好的佳肴。
其他的狗似乎被这情景吸引了,一只大狗壮了壮胆子,凑到食盆前,伸出舌头舔了舔盆沿。
野狗没表示任何的不快,盆里的东西太多了,再多几条狗也无所谓。它只顾埋头吃。
又有一条狗凑了过去。
然后是更多的狗。
狗舍里开怀大嚼的声音不绝于耳,侄子却觉得毛骨悚然,他一步一步慢慢退出狗舍,然后关上了门。狗舍里黑了下来。但狗们不在乎,它们借助微光依然可以自由进食。
他生怕那些狗把他也当作食物。
在他把门关上的那一瞬间,那只野狗转过头,盯着门口,两只眼睛泛出绿油油的光。
到了晚上,叔叔处理完了尸体,把侄子叫到身边,问他:“你还想养那只野狗么?”
侄子说:“我有点犹豫。”
“怎么了,十几个小时前,你还闹着要养它。”
“我现在真的了解到,那是一只很奇特的狗,它与众不同。”侄子把喂食时候发生的事情告诉叔叔。
叔叔说:“或许咱们带回来的真是瘟神……如果你现在不打算养它,过两天狗肉馆的人来了,我会把它送走。”
侄子认真的想了想,说:“还是让我继续养它吧。”
“你该给它取个名字,总是叫它野狗野狗的并不合适。”
“叫它‘兀突骨’吧。古代少数民族的首领名,骁勇善战的意思。”
“好,不过我也有个条件,那条狗如果表现的太过野性,我也只有宰了它。”

5。意外的成员
我们正在讨论案情,忽然有人敲门:“方便进来吗?”
王队皱起了眉头,他最讨厌在讨论问题的时候有人打扰。
“那我就进来了。”来人似乎很不耐烦,自己推门进来了。
这是个高高瘦瘦的年轻人,长相还算白净,头发梳的一丝不苟,穿着一身崭新的制服,皮鞋擦得锃亮。
王队问:“你找哪位?”
“我找王队长,”那人似乎对屋内的气味十分敏感,掏出块手绢捂住鼻子,“请问哪位是?”
“我是王飞,请问您是来……”
“我姓贺,是来协助您工作的。”来人与王队握手,我看到他手上戴着很大一个金戒指,腕子上的手表也是名牌。
“协助工作?”王队有点莫名其妙。来人将一封介绍信塞到他手里,王队拆开来看了看,脸色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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