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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淌河-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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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倒淌河
作者:严歌苓
《倒淌河》描述的是一段放逐到西藏的城里人与当地藏民阿尕的爱情。这段发生了的爱情却一度让小说的主人公何夏难以定论,到底是情欲还是爱情。似乎爱情要比情欲更高一个档次。他难以界定是因为阿尕是一个普通的藏族女孩,她所拥有的青春是与文明社会认同的美丽背道而驰的。但这个女孩却因为何夏的“文明”,那点与所有藏族男人不同的柔弱和白皙,让她对这个男人痴迷起来。十八岁的阿尕用了小小的让人一眼识别的花招接近何夏。何夏在供销社工作,她便每天赤脚走老远的路来看何夏,等到何夏烦了,撵她走的时候,她从兜里掏出一枚硬币买一根红头绳,这样她就能作为一个顾客获得了留在那里的合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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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章

这样一个人在河岸上走。这是一条自东向西倒淌的河。草地上东一片西一片长着黄色癣斑,使人看上去怪不舒服。
十多年后,他又从河岸走回。这时他已知道,那些曾引起他生理反感的黄茸茸的斑块,不过是些开得太拥挤,淤结成片的金色小花。
谁把它当做花来看,谁就太小看它了。这个人交了好运后忽然这样想。
交好运后他还想阿尕(注:“阿尕”发音为ga,此字仅用于西藏女孩的名字。)。阿尕是个女人。在那地方随便碰上个女人,她都可能叫阿尕。
我回来了,人们给我让路。他们自以为在给一个老人让路。他们对这只把我压得弓腰驼背、腥膻扑鼻的牛皮口袋投来好奇的目光。好了,让我解开这口袋上的死结。
张开你的大口吧,讲讲你那个老掉牙的爱情故事。
他进门后就去解那只皮囊,他全部家当似乎都装在那里头。他是一副不好惹的样子,据说这个叫何夏的人在那块地老天荒的草原呆得返了祖,茹毛饮血,不讲话,只会吼。几天后,当他变得略微开朗时,也谈谈他的事。说起草地深处那一弯神秘的弧度,还说:“很怪,我就从来没走到那一弯弧度以外去,马会把你带回来。”
你们围着我,盯上我了。别老这样逗我,我呢,就是变了一点形。有这样的鼻子和脸,这样的怪样子,你们就甭相信我口是心非的故事。
真实的故事我不想讲,嫌麻烦。你们自以为在训练一只猿猴,让它唱歌和生发表情。
好好,我就来唱支歌。那种歌!谁知道叫不叫歌。老实说,我可没耐心用唱歌去跟哪个姑娘扯皮。“何罗,我们来生个娃娃。”阿尕就这样直截了当瞅着我,她那时自己还是个娃娃。我跟她没有一来一往唱过什么情歌,有一天,我突然发现她特别顺眼,一切一切都很带劲,我就觉得是时候了。跟着我什么也不罗嗦就勾销了她的童贞,在毒辣的太阳下,非常隆重地。
要是没有那条河,我说不定会找个法子把自己杀掉。我原想找个地方重新活一次,但一来,发现这犹如世外的草地最适合死。这样荒凉、柔软,你高兴在哪里倒下都行,没人劝你,找你麻烦。在那天就可以下手,借那些遍地狂舞的火球杀死我。真是一个好机会呀,就去追随那些金球样的闪电,死起来又不费事又辉煌。怪谁呢,一刹那间我变卦了。不知因为看见了河,还是因为看见了阿尕。
她有哪一点使我动心是根本谈不上的。我呢,我抱过她。我抱她不光为了救她,在那当口上,我就是要搂住一个实实在在的活东西。搂住欢蹦乱跳的一条命,死起来就不那么孤单。她求生,我求死,我们谁也征服不了谁,在那里拼命。怎么说呢,我希望她身上那些活东西给我一点,我搂得她死紧,为了得到她的气,她的味儿,她动弹不已的一切。我背后就是那个死,因此我面对面抱住她,不放手也不敢回头。我一回头就会僵硬,冷掉,腐烂。
实际上我还是救了她。只有我那糟透的良心知道,我一点也不英勇,救她完全为了让她救我。人在决定把自己结果掉的同时,又会千方百计为自己找活下来的借口。她正是我的借口,这个丑女孩。
这里的男人都是爱美人儿的。他们说,有一种姑娘,长着鹿眼,全身皮肤像奶里调了点茶。可他们个个都懒得去寻觅这种鹿眼美人儿,就从身边拉一个姑娘,挺好,一身紧鼓鼓的肉,走来走去像头小母马,就你啦,什么美人儿不美人儿,你就是美人儿。所以到后来,这地方祖祖辈辈也没见过真正的美人儿。等不及,到了时候谁还等得及她呢。阿尕眼下还很瘦,等她再大几岁,长上一身肉,那时,也会有许许多多男子跑来,管她叫美人儿。
供销社有条很高的门槛,阿尕一来就坐在那上面,把背抵在门框上,蹭蹭痒,舒舒服服地看着这个半年前抱过她的汉人。
她黯淡无光,黑袍子溶化在这间黑房子里。假如我不愿意看见她,那就完全可以对她视而不见。她一笑,一眨眼,那团昏暗才出现几个亮点,我才意识到,她在那儿。明白这意思吗?就是说你爱呆在哪里就呆在哪里好了,并不碍事,我不讨厌也不喜欢,随你便。难道我闷得受不住,会跟你说,喂,咱们聊聊?谈我那个一塌糊涂的身世?谈我那个死绝了的美满家庭?谈我如何对我父亲下毒手,置他死地?再谈我瞪着血红的一双眼,要去杀这个杀那个,但我很废物,到最后只能决定把自己杀了,谈这些吗?要不是碰上你,这会儿已经干净啦。这一带的人早把来自远方的这样一堆糟粕处理掉了。
他们会一丝不苟地干。程序严谨,规矩繁多,虽然我是个异乡死者,他们也绝不马虎半点。先派两个大力士把我僵硬的尸体窝成胎儿在母腹里的半跪半坐姿势;再把我双臂插进膝盖。这样搬起来抬起来都顺手,看起来也很囫囵圆满。当然,没人为我往河里撒刻着经文的石头,没人为一个异乡死者念经超度,他的灵魂不必去管。
只是一念之差,我躲过了原该按部就班的这套葬仪。我竟站在这里,在这个黑洞洞的屋里无声无息,无知无觉地活下来、活下去,连我自己都纳闷。我想,原来我也不是那么好杀的。
我万万没想到会有这样一条河,它高贵雍容,神秘地逆流。真该把我割碎,一块块去喂它。偏偏是它,挽留了我,一种遥远的、秘不可宣的使命感从它那里,跑到我身上。我想起,我还有件事没干,具体什么事,我还一点不知道,但它给我了,肯定给我了,一件无可估量的重大事情。在此之前,我没做过任何有用的事,没干过什么好事,这它知道,它让我活着,似乎它跟我之间早有什么伟大契约。我的预感一向很灵。
就像阿尕出现的瞬间,我就预感她不会平白无故冒出来。她,我一辈子也不会摆脱了。
她搓着赤脚,牛粪嵌在脚丫缝里,一些没有消化的草末子一搓,便在地上落了一层。她知道这汉人在看她的脚,便搓得越发起劲。她喜欢一天到晚光着脚乱跑,没哪双靴子有她脚板结实。她光脚追羊追牛,跳锅庄跳弦子。光脚在河滩上跑,圆的尖的碎石硌得她舒服无比。她差点追上了那些遍地乱滚的火球,要不是当时被这汉人抱住。
那天她拿出最大的劲头来跑,他对她喊什么,她无法听见。因为到处都在轰轰响,天狠狠扑下来,压住生养过多而激情耗尽的地。它们渐渐向一块合,这样,一颗金光闪闪的火球进射而出,然后又一颗,再一颗。它们放肆地在草地上窜来窜去,带着华丽的灾难。她追赶它们,只是一心想把它们其中的一颗捉在手里。她以为会像捉她自己的羊那样容易。
她恨透这个趁她摔倒扑上来抱她的人。碰上这事不是头一回,阿尕却没让他们得逞过。踢打都不管用,好吧,那就让我在这双手上好好啃一口。可她不动了。
阿尕的牙收拢了。这手?这地方没有这双手。它白、细嫩、灵巧,像剥干净皮的树根。阿尕认识草地上所有的手,因此她断定,它是从一个遥远而陌生的地方来的。
她觉得这双手不是靠她熟悉的那种蛮力制服她的。就依你了,你抱吧。
然后她被半拖半抱地弄到一块凹地,不知哪个牧人在这里留下一圈墙基。早有人在这里繁衍过,留过种。她被放到地上,下一步,她没尝过,但她是懂的。她很小就懂得小羊不会无缘无故变出来。只是天太不美好,下起雀卵大的冰雹,云压着,像顶脏极了的帐篷。
他紧贴她,一双白手变了形,每根手指都弯成好多节。她扭过头,看见一张瘦长的、苍白的脸,还有脸上两只痴呆无神的眼睛。没人。她试着挣了一下,挣不脱。
“你想死?”他突然说。
阿尕稀里糊涂地瞪着他。她懂的汉语很少,但“死”是懂的。冰雹砸得头皮全麻木了,她见这汉人缩着头,又白又长的脸像快死的马。他就这样搂抱着她,一切都现成,谁知他还在等什么。
他又说:“那叫球雷,碰到人,人就死啦!”
“死?……”她大声重复道。
“死。”
“死?……”她摇摇头,笑了,“死——?”她突然扬起脖子,嘹亮地喊了长长一声。

、第01章

她把小时看见灯的事讲给我听,就在那凹地墙基里。起初我以为她在讲一个神话,我只能听懂很少几句。她一个劲重复,表情激烈,用手再三比画。小小的一团火,一团光,一个太阳。我终于弄懂,那是电灯。她眼睛直直地看着不可知的前方,嘴松弛地咧着,像笑,又有些凶狠。我一留神,她瞳仁里真的有两个光点。
我突然嗅到她身上有股令我反胃的气味。就是将来使我长得健壮如牛的那股味儿。那味儿很久很久以后被我带回内地城里,使文明人们远离我八丈,背地骂我臭气熏天。我立刻抽回手,这才感觉到已抱了她很长时间。我已沾上了她的味儿。
她站起身,回头看着我,像要引我到什么地方去。我还坐在那里,不想跟她同路。当然,那时我死也不会想到,走来走去,我和她还是走到了一起。从一开始,到最后,我都不能讲清我跟她的感情是怎么回事。谁又能讲清感情呢?假如我说我爱她,我们之间有过多少浪漫的东西,那我会肉麻。那样讲我觉得我就无耻了。
她,我是需要。哪个男人不知道什么叫“需要”?女人也会“需要”。“需要”谁都懂,都明白,可谁都没认识过它。“需要”就是根本,就是生,是死的对立。硬把“需要”说成爱情,那是你们的事。
如果非要我谈爱情,那我只有老脸皮厚地说:从阿尕一出现,我的爱情就萌生了,不过当时我并不知道。
她慢慢朝前走,又停下,回头,仍用那种招引他的眼神瞅着他。她满心喜悦,因为她感到自己突然从浑顽的孩童躯壳里爬出来。那躯壳就留在这男性汉人怀里。后来,在河边,又一次奇遇,他说他一定要在此地造出她见过的那种小太阳,她就开始老想他,做些乱七八糟的梦。再后来她就每天跑上许许多多路,到他的供销社,坐在那个高门槛上,看他。
她又黑又小的身影走远了。我看见她肮脏的脚,一对很圆的、鲜红的脚后跟。草地浅黄,远处有一道隆起的弧度。她朝那里走,永远不可能走出我的视野。我也在走。我觉得她是个精灵,在前面引我。
可能就与她同时,我看见了河。河宽极了,一起一伏,呼吸得十分均匀。天被它映得特别蓝。它被天染得格外蓝。我不知道这魔一般的蓝色最先属于谁。刚才的球电、冰雹、雨全没惊扰它吗?这大度量、好脾气、傻呵呵的河哎。
这样一个人被它惊呆了、惊醒了,就是我。我想起刚才的事,小姑娘说起灯、神火。我脑子里把她的话跟这河不知怎么就胡乱扯到了一块。她一直往前走,看样子走得很快,可又像寸步未移;河在奔腾,十分汹涌,可也是纹丝不动。我觉得她和它在这里出现,都是为了等我。
阿尕一张嘴,先是长而又长地喊了一声,那一声起码在草地上转了三圈,才回去。她兀突地收拢住声音。像抛出的套马绳,套中目标,便开始猛勒住绳头,完全是个老手。她再次张嘴,便不再是一味地狂喊,声音大幅度颤动,渐渐颤出几个简单的音符。她狡狯地把一支歌已经藏在了这酷似长啸的声音里。
阿尕晓得,这地方的人都唱歌,但没一个人能像她这样唱。有次她下雪天唱,跑来一只孤狼,远远坐在那里,跟她面对面。许多人围上去打,它也没逃。后来发现它已经冻僵,和地面难解难分了。有人说,他亲眼看见那头冻僵的狼在哭。
你跟我来,我给你水喝,你再看看,那是我心挤出的奶。你是外乡人,你活该你活该,你不趁早,奶变成了脏东西,你活该,你活该。
那时我对她还一点都不了解。不,到最后我对她还是一无所知。她给我的,我只管一古脑拿了、吃了、喝了,消化掉了,从来不去想,那都是些什么。只有到没有她了,什么都没了,我才想起我成了个穷光蛋,我挥霍、糟蹋得太凶了。她一开始就对我唱“你活该”,后来想想简直让我害怕,令我毛骨悚然。她那超凡的预见比我更准确更强烈。那时她还小,可她已意识到一种悲惨和必然的结局在等她。她那么小,就意识到宿命的力量,不知怎地,我总觉得这种先觉来自她神秘的身世。她从哪里来,我从来没搞清过,草地上所有人都搞不清。她自己就能一口气说出十多种不同的履历。好在草地之大,那地方对谁的来历或档案是从不纠缠的。那里,你告诉人说,你从坟墓里来,也会博得一片信任。
跟你怎么说呢?就这样一个小姑娘,黑黑瘦瘦,小不点儿,你简直就不明白她凭什么活着,她活着对谁有用呢?她根本谈不上美不美,应该先把她放到十只大盆里好好洗上十天,再来看她的样子。但她是个女孩,要命的是,她早晚要长成个女人,就这点,对我已够了。我苦苦在她身边伺候,等着她长大。那时我并不意识到,我在等她,像守着一棵眼看要开花结果的树。哎,我的黄毛丫头,我的阿尕。
想忘掉她,已经太晚了。这关键不在于我,而是她,她有那个本事叫我对她永世不忘。
现在你来了,说你也等了我十好几年。好像我真有那么卑鄙,糟蹋了一个又耽搁了一个。其实你过得蛮正常,结婚生孩子,当管家婆,你踏实着呢。你哪天有工夫想我?你带着那些原打算跟我合盖的缎子被,跟另一个男人过了。说老实话,我可没等你,我又不痴。
明丽,看在我和你二十年前有场情分,别逼我。关于阿尕,我一个字也不会对你讲。
真怪,这女人还是这样乖巧秀气,像只小猫。她说她还那样爱我,想不爱也不行。好哇好哇,你这撒谎的猫,找死来啦?
我对我的前任未婚妻说:“行啦,你来看我,我就够高兴了,有什么哭头?”这是我半晌来讲得顶像样的一句话。“你没变老,还挺漂亮。走在马路上,你丈夫大概特别得意吧?”我突然嬉皮笑脸起来。
明丽一下就止住了泪,猛抬头看我,不知我出了什么毛病。我又说:“你真没变。你孩子多大了?”
“大女儿九岁了。”她无精打采地说。软绵绵的目光在我丑怪的脸上摸来拂去,弄得我怪舒服。“你的鼻梁怎么搞的?”
我按按它,说:“像个树瘤吧?我儿子今年也不小了,七岁,该上学了。”
她大吃一惊,肯定大吃一惊。但脸上还好,神情大致还正常。她心乱如麻,肯定是心乱如麻。
“你儿子叫什么名字?汉族的还是……”
她在试探,看看我是不是跟哪个她概念里的女人搞到一块了。她还抱一线希望,认为我不至于那么疯。依她的观点,要真那样,我就毁了。
“他有俩名字,一个汉族的,一个……”
她听到这里就不往下听了,够了。
可我还接着往下说,瞎话连篇过扯谎的瘾:“我那小子有这么高。”七岁的男孩,我从来不晓得他们一般该多高。我的手在空中上下调整一会儿。“长得特棒,踢不死打不死没病没灾,头发是卷的,眼睛又圆又黑!”我描绘一个我从未见过的天使。
杜明丽知道自己在硬撑着微笑,作出为他幸福的样子。一会儿,她就一个人到马路上去哭,去捶胸顿足,想到他那个混杂着两个种族血液的儿子,她就怕起来。他是他父亲的后盾,是他的靠山。他正在发育,飞快地成长,刹那间就会像堵墙一样挡住她的视线。他将把这门堵得严严实实,截止了她要跨进来的企图和可怜巴巴的顾盼。无论她怎样伸头探脑,也不可能再看见他身后的他的父亲。何夏,别把你儿子拿出来镇压我,我可是胆儿小。我并没对你干下太大的坏事。一个女人,还要她怎样呢?我爱你你不信,我等你你不在意,我来看你,你抬出你儿子。一个女人,你要想过瘾解恨,就上来把她掐死算了。
“何夏,”杜明丽压住一肚子阴郁,说:“你爸死前给我一个手镯,是很贵重的玉。”
“那你好好收着吧。那是我妈的,我妈死的时候,临埋了,他都没放过,把它橹下来了。”何夏龇牙咧嘴地笑笑,“我爸可真叫‘人为财死’。”

、第02章

“他死的时候,你知道有多惨,浑身抽筋,抽得只有这样短……”
“别说了别说了,你过去信上写得够详细了。他要活到现在,我跟他也是敌我矛盾。”
“我看你太狠了。就那么恨他?未必。当时你为啥闹下那场事,差点打死人,就是为你爹。你是为你爹拿出命来跟人拼命,别看你嘴硬。你现在变得我摸不透了,可那时你什么什么念头我都晓得。你为什么跑到那个偏远的鬼地方,我能不明白吗?”
从前,有个人叫何夏,因血气方刚好斗成性险些送掉一条老工人的小命。当初我逍遥自在地晃出劳教营,看到偶然存下来、撕得差不多了的布告,那上面管何夏叫何犯夏。很有意思,我觉得我轮回转世,在看我上一辈子的事。劳教营长长阴湿的巷道,又将我娩出,使我脱胎换骨重又来到这个世道上造孽了。谁也不认识我,从我被一对铁铐拎走,人们谢天谢地感到可以把我这个混账从此忘干净了。包括她明丽。我就像魂一样没有念头、没有感情地游逛,又新鲜又超然,想着我上一辈子的爱和恨,都是些无聊玩艺儿。
我已不记得我当时怎样踏上了草地。也许有人对我介绍过它,说它如何美丽富饶又渺无人烟;也许是我想碰碰运气,盲目流浪到那里的。总之,我为什么要去那里,当时的动机早被我忘了。抑或说它有种奇异的感召力,不管它召我去生还是召我去死,我没有半点不情愿就朝它去了。一去几千里。
“你父亲临死的时候说:咱们家败完了,就剩了何夏一个人,你要照顾他……”
“这就是他的临终遗嘱?”
杜明丽点点头。老头儿可怕地抽搐,嗓子里发出类似婴孩啼哭的尖细声音。她简直想拔腿就逃。而老头儿却伸过痉挛得不成样子的手,抓住她。她不顾一切地大叫起来。老头瞪着眼,想让她别叫,别对他这样恐惧嫌弃。不一会,她的手碰到一个冰冷的东西,是只玉手镯。他用另一只手拼命把手镯往她手上套。等他死后,她才发现他并不可怕,十分慈祥。眼边深沟似的绉纹里渗满了泪。
但她永远也不想把这个真实的结局告诉何夏。她内心是抗拒那种无理束缚——那只手镯的。但她没有讲。她讲的是一个合乎常规,为人习惯的尾声。什么临终遗言,娓娓相嘱等等。那尸体奇形怪状到什么程度,那手镯让她怎样寒彻骨髓,她没讲。
我们仨,明丽、我、阿尕不知我们究竟谁辜负了谁?真滑稽。我爱明丽是可以理喻的,而对阿尕,却是个秘密,我也妄想揣度它。她就坐在那里,黑暗一团,几乎无形无影,但我知道,她永远在那儿。
看看她这脸蛋是怎么了?像瓦壶里结的斑驳的茶垢。这就是阿尕。她光着脚,踝骨像男人一样粗大,长头发板结了,不知成了一块什么肮脏东西,这就是我的阿尕。她永远在那儿。
这地方的人开始注意这汉人奇怪的行为了。三五成群的男人撮着鼻烟,不断冲太阳打个响亮的喷嚏,他们中有人指着他的背影窃窃私语。真该上去抽他一顿鞭子,这头傲慢无礼的内地白驴。他到我们的地方,却没朝我们哈过腰,连笑也没笑过。他每天跑到河边去,疯疯傻傻站在那里看。他在河里找到什么了?这河里从来没有金子。
太阳一落,便没人再去管他。家家帐篷中央拢堆牛粪,一半是黑暗另一半还是黑暗,这一刻是他们祖祖辈辈金不换的幸福。
阿尕却偷偷跟在他后面。她这样干已经不是头一回。她像条小蛇一样轻盈地分开没膝的草。河岸上放着一只牛皮船。这种船并不稀奇,此地人要渡到河对岸去,就得乘它。不过很少有人对河那边动过心,为什么要渡到那边去呢,这边已经够广阔了。一旦有人想过河也很简单,就做一只这样的牛皮船,用木头扎成框架,用五六张牛皮连缀起来,再绷到木架上,船就有了。有人说,这条河一直流到地下,通另一个世界。从前,这地方有个懒汉,过腻了牧畜生活,就那样干了。他把老婆孩子和吃的放在一只船里,自己和酒放另一只船,两船相系,就走了,永远没见他回来。
阿尕见他上了船,便拔腿追上去。她跑近,船早已飞向河心。
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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