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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年代女首富-第2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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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丁沉默许久,“你说的也许有些道理。我去过京城无数次,但是都没有去过故宫,我不想想起来祖先的那些事情。如今听你一番劝慰,一语惊醒梦中人。未来的人想法确实很通透。”

    宋晴天也故意表现出对故宫的热情,“那我们有时间就启程吧,我这辈子也没有去过故宫呢。”

    沈虹知道宋晴天去了京城,又想瞒着小丁,就打电话给父亲,让父亲派人去悄悄的把凤凰石从宋晴天手中拿走。

    宋晴天陪着小丁在京城的故宫,天坛等地逛了两天,沈虹的父亲又派人把加工过的凤凰石悄悄交到宋晴天的手中,一切都毫无痕迹。

    在生活上,宋晴天也没有放弃对小丁的劝说,每日和小丁讲述一些未来世界发生的事情。

    手机,电脑,QQ,支付宝,微信,高铁,跨海大桥等等二十一世纪的事情。

    每次小丁听完,眼睛中都充满了好奇,但是很快就消失了,留下来一句话,“你说的太玄乎了,这是神话故事才有的桥段,是想让我有期待,让我断了死忘的念想吧?”

    “我确实不想让你死,但是你执意如此,我们只能看天意了。”

    五星连珠这天夜里,小丁做好了一切的准备,就把宋晴天带到开封郊区,在一条河流的一处陡峭水潭边停了下来。

    他找了两块巨石,用绳索把石头牢牢的拴在自己的双脚上,然后把准备好的一把锋利的刀递到宋晴天手里,再三嘱咐宋晴天。

    “等你杀了我以后,直接把我推到潭水里面,这地势陡峭,不费力的,这样你也不用掩埋我的尸体,更没有人发现我的尸体,不会给你带来麻烦。”

    宋晴天迟疑间,小丁又恳切的说:“你一定要帮我,真是我唯一的一次机会。”

    小丁看了一眼天空中的星象,没有丝毫的留恋,闭上了眼睛,“时间差不多了,你可以动手了。”

    宋晴天拿出凤凰石,让小丁紧紧的握住,“小丁哥,你和我的赌约你还记得吗?”

    “记得,如果我还活着,以后我就要帮你做生意,做女首富。”

    “那就好,我准备动手了,如果你觉得疼,就用力的握住鸡血石。”

    夜空,闪着寒光的刀慢慢的划向小丁的胸口。宋晴天必须要让他受伤,让他感觉的疼痛,让他用力的去握紧鸡血石,她的计划才能确保万无一失。

    当然,宋晴天不会刺向他的心脏位置。

    小丁感觉到一阵剧痛,胸口有温热的液体流出来,他对于生没有欲望,他也不敢肯定宋晴天能否杀死自己,但是他知道自己的血如果碰到鸡血石,他就不会死掉,于是,在感觉到疼痛的时候,猛然用力把鸡血石扔向水潭,同时身体扑向刀尖的方向。

    突如其来的变化让宋晴天着实吓了一跳,她大脑迅速反应过来,拔出小丁胸口的刀,一甩手扔进了水潭中。

    夜空中,刀锋的寒光在水潭上面闪动,伴随着的还有一团红晕,那是鸡血石在小丁发力并扔出去的瞬间,化成的粉末烟雾。

    鸡血石在外力作用下变了粉末,宋晴天的计划成功了,小丁的计划完全失败了。

    宋晴天有些愤怒的说:“小丁哥,你为何骗我?不是说做实验吗?你为何不让你的血流在鸡血石上面,而是把鸡血石抛进水潭中?你就是想死对吗?说过的只是试验,你言而无信,这对我不公平!你还把我的鸡血石给摔碎了。”

    宋晴天知道自己说这些都是废话,鸡血石已经化为灰烬,小丁再想寻死的机会也没有了,但是她还是要表现出来一副不知情的样子。

    鸡血石的粉末已经完全的看不到了,小丁的眼睛始终停留在潭水上面。

    “晴天,我是死不了了,我知道鸡血石名贵,大不了我以后帮你赚钱,买一个更好的。”

    “小丁哥,鸡血是本来就是你的,只要你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一个见多识广活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年轻人,

    一个是从未来世界重生到八零年代的人。

    二人合作,必将天下无双。

    宋晴天的嘴角不禁露出了浅浅的笑容。

    小丁不等自己的伤口恢复,他就催促宋晴天赶紧露面,省的家人担心。

    宋晴天突然想起来这天是她两年前重生的日子,她还记得那天,三叔和四叔过生日,四叔悄悄把一个鸡蛋塞到她的手中。

    现在距离四叔宋北风最近,不如给他一个惊喜,当成生日礼物吧。


………………………………

第五百八十四章 选择代言人

    一切开始源自于结束之后。

    小丁答应帮助宋晴天做生意,一个拥有几十年生意经的加上她前世的经验,这是传承和创新的有力结合,宋晴天对未来充满了信心。

    尽管如此,因为年前年后一个月时间她不在,整个晴天集团的生产销售情况以及财务问题,她都没有太多的了解。

    她和小丁花费了一周的时间,把晴天集团的基本情况给盘点了一遍。

    尽管小丁知道宋晴天是来自未来世界的人,但是看到晴天集团接近上千万的全部资产,和几百万员的净资产,依旧让他震惊不已。这么巨大的资产,他经意朱雀玉器店几十年才能赚到的钱,宋晴天两年就赚到了,在他眼里,这就是一个奇迹。

    晴天集团运营和销售每个月都持续增长,只是临近春节的那个月,销量下降了不少,她认为是自己失踪的原因导致这种晴天才产生。

    宋西风把凡娜莎接任英皇食品厂的事情告诉宋晴天,凡娜莎暗中调查宋晴天的一些营销方式,并在此基础上,凡娜莎加入了她的经营理念。

    这年代有句话非常出名的话,外国的月亮比中国圆。

    在这个年代,国人比较推崇国外的经济文化,在掀起一股出国潮的同时,人们对于进口的商品更是趋之若鹜。

    凡娜莎不亏是学经济管理的,她很快发现了这个契机,英皇方便面更换了带着英国风格的包装和英国口味的料包,在报纸和电视上面大肆宣传英皇方便面是英国口味,进口的配方,进口的工艺。

    就这一个噱头,就让英皇方便面在郑州乃至周边的省份声名鹊起,很多国人冲着品尝英国口味方便,英皇方便面的市场占有量很快就提上去。

    宋晴天认为,按照这个噱头去宣传,加上威廉投资500万的英皇方便面厂也开始生产了,巨大的产量加上有效的宣传,不出一年,英皇方便面迟早要和晴天方便面平分秋色,甚至一枝独秀。

    宋西风说:“这些外国女人真是说瞎话骗人,英皇方便面分明是用我们国家的面粉,配料也是用我们国家的东西,包装也是我们国家印刷的,除了威廉和她,哪有一点和英国沾边?”

    宋晴天笑道:“这就是做生意的经营方式,宣传运营特别重要,看来我们要找个代言人。”

    “代言人是什么?”

    “我们出钱请个明星做广告,让明星帮我们卖方便面。”

    “明星替我们卖方便面厂?”

    越解释似乎宋西风越不明白,连小丁也没理解。

    宋晴天说:“你知道燕舞收录机吗?”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收录机的流行,国产收录机品牌“燕舞”家喻户晓的。

    “燕舞”通过形象宣传、苦心经营,一举发展成为全国最大的收录机生产基地,销量连续8年居全国收录机行业首位,成为我国知名度最高的音响品牌。

    最经典的广告是画面是:一个戴眼镜的摩登青年从屏幕中间冒出,喊出一句“哇!燕舞收录机!”然后便载歌载舞起来“燕舞,燕舞,一曲歌来一片情……”

    这么一解释,小丁和宋西风都明白了。

    宋晴天说:“燕舞广告中的那个青年是代表时髦的青年人,我们要找一个明星来做广告,这样的效果比普通人强数百倍。”

    宋西风疑惑道:“我们又不认识明星,找明星是不是需要很多的钱啊?”

    宋晴天的记忆中,“燕舞”收录机作一次总体宣传不惜血本,在约定好的时间里,同时在各省、市电视台、报纸刊登广告,八面出击,造成宏大声势,据说,1987年该厂用开广告的费用近200万元。

    宋晴天按照当时的经济的情况估算了一下,“估计一年代言要20万左右吧。”

    这个数字把宋西风吓了一跳,“比上晴天集团一个月的总产值了。”

    宋晴天笑道:“其实一点都不多,我们一个月的总产值让他帮忙卖几年的方便面,那可是很划算的,明星效应你想到想不到有多厉害。”

    宋西风当然不能体会这些,因为这年头,还几乎没有企业用明星代言。

    一是,国内基本上都是国营企业,国家控制,按需分配,做广告找代言根本不需要。

    二是,民营企业根本不会去想到找代言人,何况代言费高的吓人。

    如果生活在二十一世纪,才能体会到代言人的超级作用,宋晴天记得,一个当红的流量明星,在饭店吃过饭,粉丝跪求老板要回收流量明星的碗筷。流量明星的穿的衣服,用的化妆品,甚至喝的什么牌子的水,都会成为粉丝疯狂购买的产品。

    当然这些流量明星的代言费也高的吓人。

    这点,小丁似乎能明白。

    在玉器古玩这一行业,只要名人使用过的古玩,价值将会成比实物本身的价值翻几番。

    小丁问:“这么多明星你找谁?”

    “当然是找最红的明星,这个明星还要有最流行的歌曲。”

    小丁似乎对明星不太了解,倒是宋西风想到一个人。

    1983年春晚,湘州籍歌手李稻一唱了一首《乡恋》,别有韵味的曲调称为这一年最流行的歌曲,大街小巷都在传唱。

    宋晴天知道这首歌,很多年以后听到,依旧是非常的经典。

    可是宋晴天觉得李稻一的这首歌不错,但是这个人怕是没法请来做代言人。

    她在国家的歌舞团工作,是代表着国家的声音,怎么可能为一个民营企业代言?国家不允许的且不说,在宋晴天的记忆中,这位艺术家在随后的几十年中,从来不做代言。

    宋晴天否决了这个决定,但是一想现阶段在国内的明星,不管是歌手还是演员,都是在国家单位上班,基本上都不能接代言。

    如此一来,只能找个不是国内的明星做代言。如果不是国内的明星,做代言民众又不认识,明星效应没法达到。

    此刻在国内比较有影响力的明星,似乎也有个合适的人选,邓丽君。

    她的歌曲流传度比较广,但是邓丽君一辈子都没有在内陆开过演唱会,因为她的歌曲在这个时代备受争议,很多人都认为那是不入流靡靡之音,何况还关乎籍贯上的两岸紧张关系。

    做生意,如果不跟着国家的思想和脚步,那就是在作死。

    宋晴天当然不会作死,她划定了一个合适的代言人的标准,国家承认的民众接受喜欢的,有正能量爱情的,籍贯最好是不收国家管控的华裔华人。

    这年代时髦流行的东西十分稀少,宋晴天这个标准一出来,宋西风这样年纪的人,正是最了解时髦的人,他立刻想到一个人。

    1984年的春晚,有一位香港籍歌手张明民,一曲《我的中国心》风靡全国,浓浓的爱国情,厚厚的东方文华都在歌声中体现。

    春晚之后,这首歌成了当之无愧的爱国歌曲,即便是几十年以后,旋律响起,让国人依旧热泪盈眶。

    宋晴天听到这话,眼前一亮,此代言非他莫属。

    这必须要去港市接触张明民,宋晴天想到了梅芳菲引见,得知梅芳菲被白小姐雪藏,这是时候找她觉得又不合适。

    沈虹听到这个消息以后,笑着对宋晴天说:“你何必去港市找张明民,他最近一直在京城,因为这首歌太好了,很多国家晚会都邀请他演唱,他一直逗留在京城,根本没时间会港市。”

    宋晴天虽然没有问沈虹是怎么知道的,但是也想到了原因,这肯定是和她父亲有关系,他父亲绝对不是一般的身份,才会知道这么详尽的消息。

    “沈虹姐,那你帮忙带我去一趟京城吧。”

    “这当然可以啊。正好可以,可以,可以……”

    “可以什么?”

    沈虹脸色羞红,小声说:“我想让你三叔见见我父母。”

    宋晴天听到此言,心里有些发虚。

    她知道宋西风是在配合沈虹演戏,难道三叔的戏演过头了,沈虹当真了?

    “沈虹姐,我三叔对你咋样?你有没有告诉我三叔你的想法?”宋晴天试探着想知道宋西风对这件事的态度。

    沈虹笑道,“西风对我挺好的,他还给我写信了。我不好意思问他什么想法,晴天,你帮我问吧。”

    “写信?”宋晴天以为沈虹还是说邓毓华假冒宋西风给她写的信。

    “对啊,你回来之前给我写的,昨天又写了一份。”

    “你们天天在一起工作,干嘛笑写信?”

    “你问他。”沈虹捂着脸一溜烟的跑开,“顺便问他愿意和我去京城吗?”

    看样子沈虹是对三叔动了真情的,她有些后悔不该让三叔欺骗沈虹,这件事真的需要有个了结,她觉得要和宋西风好好的谈谈怎么解决。

    宋西风得知宋晴天要和他谈论这个问题,立马严肃起来。

    “晴天,我是不愿意去见她父母的。”

    “如果不是沈红姐对你动了真心,也不会想让你去见她父母。三叔,你们现在到底是什么情况?”

    宋西风咽了一口唾沫,“我觉得我已经开始喜欢她了。”


………………………………

第五百八十五章 西风发型

    “这是真的?”

    “是真的。”

    “毓华姐那边?”

    “她已经有了男朋友,就是季风,他们也快要结婚了,季风已经搬过去住了,只要她觉得幸福,我也成全她。”

    也许是无奈,也许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但是能这样考虑,不觉间,宋西风已经成长为一个有思想有决断的男人。

    宋晴天心里石头落下地,可是季风和邓毓华好上了,这让宋晴天有点意外。

    本来,邓毓华是因为她身体有问题不能生育,才断然的和宋西风分手,并谎称自己的对象。这事情宋晴天都知道,可是这个季风什么时候和邓毓华有了关系?

    这件事日后再去了解,眼下她心中有一个疑惑的问题,“你喜欢沈虹,为什么不愿意去见她的父母?”

    宋西风喜欢沈虹是从五星连珠的那个夜晚开始的。

    那一夜在星空下的许愿,宋晴天真切的感受到沈虹的情意,他许愿的时候,除了保佑宋晴天平安归来,也希望沈虹开心快乐。

    那一晚,他想起来初见沈虹的时候,这个端庄秀丽的女子一眼看上去就很美好。

    工作过程中,沈虹虽然是有家庭背景的人,但是平易近人,尽职尽责。

    宋老太丢的时候,沈虹独自一个人承担起龙池白酒的所有销售工作,让宋西风有空余的时间可以去找宋老太。

    这样的默默无声的付出,若非真心喜欢一个人,怎么能任劳任怨为宋家付出?

    沈虹的做法让宋西风心中感觉到一种极度的舒服,那种很默契的舒服,类似于一个家庭遇到事情时候,一个人在外面忙碌,另外一个人在背后用行动来承担,让外面的人没有后顾之忧。

    宋冬梅受了委屈,沈虹一马当先站出来替她出头,并不惜远行千里,带着人去抓到罪魁祸首。

    单是这件事,宋西风认为他还不如沈虹更有正义感。

    宋西风知道,沈虹的这种正义感完全是来自于宋冬梅是他的妹妹,沈虹的做法完全把宋西风当成自家人。

    那一夜,他想了很多,也想过邓毓华,决定了把那份情感深埋起来,遇到对的人,就要重新开始。

    宋西风答应了给沈虹写信,他觉得接受了沈虹,就要坦诚的告诉她一切。

    第二日就亲手写了一封信,整整三页,前两页把邓毓华做的事情完整的告诉了沈虹,第三页写了他对沈虹的真实感受。

    沈虹也给他回了一份信,简单的表示她开心宋西风能告诉她真实的情况。

    宋西风心中有些莫名的慌乱,他觉得沈虹得知真实情况肯定会不开心,就再次写了一封信,邀请她去吃完饭。

    沈虹答应了邀约,当天晚饭的时候,宋西风表述了对沈虹的情意。

    沈虹说:“其实,我早怀疑过是邓毓华写的信,如果是你写的信,在我回到郑州以后,你只字不提你给我写信的内容,而且似乎在回避给我写信的事情。即便是没有邓毓华假冒你写信,我也想回到郑州,因为我觉得宋晴天是她心中的偶像,能在偶像身边工作,就是特别开心的事情。”

    宋西风有点失落,“你回到郑州是为了晴天?”

    “很大一部分是。”

    “哪小的一部分是什么?”

    沈虹掩嘴轻笑,“傻子。”

    宋西风想了一阵子,才恍然大悟,“你是因为我。”

    “不然呢?我觉得对你身上没有城里人的那种矫情,很真实很淳朴很善良也很有责任心。”

    宋西风明白,沈虹以前对他印象就特别好,可以说有过一点点的想法,才会有后来的这些事情。

    彼此敞开心扉之后,作为同龄人有共同的话题,这天晚上,宋西风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轻松和快乐。

    如果说遇到邓毓华是品尝到初恋的苦涩,遇到沈虹就是享受到爱情的甜蜜。

    这种结果是最好的结果,也是宋晴天希望的结果。

    她不了解的是,既然宋西风和沈虹已经自由恋爱了,可是宋西风为什么不愿意去见沈虹的父母。

    宋西风说:“晴天,我们宋家是什么样的情况,沈虹家是什么样的情况,这些你我心里都清楚。虽然我觉得沈虹不错,我也喜欢她,可是毕竟我们确定恋爱关系没多久,而且门第之间的差异,我觉得还需要一些时日来弥补。”

    “三叔,你觉得如何能弥补?”

    “自然是做出一番事业,让沈虹的家人给外人提起来也有面子,让沈虹对朋友们说起我也是骄傲的。”

    “你能这些替沈红姐和她的家人着想,我特别开心,也替你开心。三叔,我相信你可以成就一番事业的,我和小丁已经商议好了,我要做国内的女首富,到时候你是女首富的叔叔,绝对不会沈虹姐家里丢脸。”

    对于宋晴天这样的“野心”,宋西风有些吃惊。当然,和宋晴天在一起两年多,她有这样的想法也是正常的。

    “女首富就是全国最有钱的?”

    “当然了。”

    “那我做女首富的叔叔,我也要更加努力工作。”

    “那是必须的,等我们去了京城,找到代言人,我决定重新制定一个计划,然后按照计划来,相信不出三年,绝对可以做到的。”

    宋晴天的话语中充满了信心,同时让感染到宋西风,他胸中不由自热血沸腾。

    “晴天,你意思是让我也去京城?”

    “没错,首先这是沈虹姐的意思,同时我觉得我们做生意也不丢人,三叔相貌堂堂也是拿得出手的,这有什么不能去的?即便是沈虹姐的家人眼下看不上你也是正常的,即便是你现在事业有成,在沈家眼中也是一个爆发户而已。早点让沈家人知道你,让他们看到你以后慢慢的进步,会更容易接受你,这也是你以后发展事业的动力。”

    宋西风听从了宋晴天的意见,答应一同去京城。

    沈虹得知此事高兴万分,早早的打电话通知了家里人。

    到了京城以后,宋晴天带着宋西风去理发,她要求理发师按照她的意思,给宋西风剪了一个圆碎发。

    这年头的发型都是小平头,给人的感觉比较淳朴。

    宋西风长脸圆额头,脸上线条硬朗,配合这个发型,既显得青春有朝气又不失沉稳。

    理发师都不敢相信自己能剪出来这样好看的发型,连连赞叹,“真精神,真精神。”又不失时机的问宋晴天,“这是啥发型啊?我从来没见过。”

    宋晴天灵机一动,干脆依照宋西风的名字取名,“这叫西风发型。”

    理发师再次连连称赞,“西风发型,西风发型,这名字不错,不错。”

    宋西风觉得又尴尬又好笑,宋晴天这鬼主意真多。

    “这发型要搭配一身西服才好看。”

    宋晴天随即带着宋西风去了一家高档的西装定制商店,

    此刻定制西装时间有些来不及,她挑选了一套黑色的毛料成品西装,按照宋西风的体型,让定制的人重新修改,一天差不多就可以完成。

    随即又去给宋西风挑选了深蓝条纹的衬衣和蓝紫色的领带,以及黑色的皮鞋。

    当宋西风这一套行头全部穿在身上以后,英俊的脸庞,新潮而不出挑的发型,贴合的西装大方显出修长的体型,新潮的发型,油光蹭亮的黑皮鞋,整个人完全就变了。

    宋西风盯着镜子里面的自己看了很久,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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