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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魔山-第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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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乔佛里的优点是什么?

    俊美!

    乔佛里非常的俊美;金发碧眼,典型的兰尼斯特家族的基因特质。继承了瑟曦的美丽和詹姆的英俊于一身。

    高大强壮!

    乔佛里十二岁的身材比十五岁的琼恩雪诺和罗柏史塔克都要高;身材那更是不说了,完美体型的肩宽和腰肢。

    他能在第一眼就让珊莎史塔克一见钟情,靠的可不是内涵,靠的就是很纯粹的外表感官的帅气和迷人。

    魔山看向同样低头看着自己脚尖的珊莎史塔克小姐!

    珊莎是个在贵族式的完美淑女教育中成长起来的一朵不食人间烟火不知人间疾苦的温室鲜花!

    她情窦初开,脑海里充满了各种各样关于完美爱情的幻想。童话中的‘美女与英雄、王子与公主’的美好的故事是她少女心灵成长的唯一鸡汤。而她自己,自然就是故事中的那个幸福得冒泡的美女主角,是注定要嫁给一个完美的王子或者是一个超级的大英雄的。

    而无巧不巧,一个真正的俊美王子真的来到了她的身边,对人心的险恶和人性的复杂一无所知的‘很傻很天真’的少女想不爱上乔佛里王子都是绝不可能的事情。

    严格点说,珊莎就是被完美的贵族淑女教育给坑惨了的乖乖女,对于人们脸上甜美笑容背后的邪恶动机一无所知。

    乔佛里和珊莎,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绝配!

    他们两个已经是对方的未婚爱人。虽然艾德史塔克公爵并不愿意同意这门亲事,但珊莎本人全身心的求通过并深深的迷恋上了乔佛里,再加上国王劳勃的‘居高临下’的联姻建议,艾德史塔克也不得不答应下来这门亲事。

    贵族的政治性和利益性联姻,本就是通行于贵族世界的准则之一,跟爱情本身毫无关系。国王劳勃和瑟曦是这样,艾德公爵和凯特琳夫人也是这样,他们的养父琼恩艾林和莱莎徒利,大家都是这样走过来的,无一例外!

    在政治和利益面前,爱情就是一团肮脏的抹脚布,能扔多远就扔多远!

    魔山看珊莎在艾莉亚和乔佛里之间选择了‘我已经完全不记得了’的说辞,就知道这个姑娘始终忠于的,还是自己的内心情感**,跟史塔克家族的家训:忠诚,正直,团结,公平等优秀品质完全无关。

    人都是自私的。

    完美的大淑女珊莎史塔克也一样!

    魔山的眼神开始出现了一点戏谑的味道。如果说他对珊莎还有那么一点喜欢的话,那就纯粹是出于对她外表美丽的赞赏。珊莎的高贵天鹅绒礼服衬托得她的外表更美。

    当一个人拥有非常美丽的外表,就会对其他人产生一种严重的误导,尤其是对异性,会让异性觉得他(她)的内在也极其美丽,但其实这往往是一个很美丽的错误。

    国王劳勃喝道:“马林特兰爵士。”

    “在,国王陛下!”马林特兰立即单膝下跪。

    “去拿藤条来,替我鞭打乔佛里三十下。”国王劳勃气呼呼的说道。

    “是,国王陛下!”

    马林特兰是个毫无荣誉感的蠢货,武艺很一般,魔山深知这一点,在以前的世界轨迹里,这是个殴打珊莎史塔克毫无羞耻心的御林铁卫,跟猎狗的品质相比,实在是相差有点远。真正的骑士,不会殴打老弱妇孺,这是骑士的信条,如果迫于无奈,也不会越施暴越心情愉快,而马林特兰却恰恰相反。当然,如果他遇上了强者,比如魔山,这种的膝盖也是最软的,很容易就下跪。

    这一代人的御林铁卫,除了队长无畏的巴利斯坦赛尔弥武艺和品质俱佳外,其余的几个,都是滥竽充数。詹姆是个武艺高强并且心存忠义善意的御林铁卫,只是他人生唯一的目标是追求姐姐瑟曦那双腿之间的欢愉。这样的人,实在算不上一个真正的英雄。

    不出魔山所料,艾德史塔克阻止了马林特兰去拿藤条,艾德公爵是个好人,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国王陛下,乔佛里还是个孩子。况且他还有伤,手上和后脑上都有伤,手上的伤还不轻,需要好好保养。孩子间的打闹,争吵,不用太认真,艾莉亚也有错。让乔佛里先去休息吧!”

    有了艾德这样的固执而硬脾气的人维护着乔佛里,国王劳勃想惩罚乔佛里的确很有难度。

    国王劳勃瞪着乔佛里,乔佛里很怕这个便宜老爸,怕得瑟瑟发抖。他的心里有挥之不去的巨大阴影他因为解剖母猫被劳勃揍了一顿狠的,从此留下了恐惧老爸的心里残疾,无法再治愈。

    “滚!”国王劳勃怒喝!

    这个‘滚’字,却令乔佛里有冬天烤火炉那般温暖,也有夏天吃冰水一般的凉爽,他立即转身,低头疾走,这次眼睛余光瞄准了通道,以确保不会再撞上什么人,急急如丧家之犬,一溜烟的去了。

    魔山走出廷臣队列,对国王鞠躬请安,告退。伯尼连忙跟着下跪请退。国王陛下对伯尼好言安慰了一番,又象征性的警告了一番魔山,然后点头让他们离去。

    魔山走过艾莉亚的身边,说道:“艾莉亚,如果你想练剑,可以来找我!”魔山看一眼双手绞扭在一起的可怜米凯,眼神递给艾莉亚一个会意的邀请。

    唰!

    北境的侍卫们齐齐上前,护住他们的二小姐。艾德史塔克也是立即望向魔山,眼含严厉的警告之意。

    魔山毫不在意北境人的过激反应,对猎狗说道:“猎狗,今晚有空,来我帐篷,我有事找你,你要是怕了,不来也行。”

    猎狗冷哼一声:“魔山,我会带上剑来,今天我也刚好磨了剑,磨得很快!”

    “你磨了剑?”魔山笑道,“很巧,我今天也有磨剑!”

    国王喝道:“魔山,不许闹事!”

    “不会闹事,国王陛下,我向你保证,猎狗是我亲弟弟。”魔山说道,“我只是想跟他说点家事。”

    “巧了,我也是有点家事想跟你说!”猎狗淡淡说道。


………………………………

0170章 兄弟残

    夜。

    深夜。

    哈罗威伯爵小镇上的大街上,一人独骑,慢慢向小镇外走去。

    蹄声得得!

    骏马,铠甲,骑士头上很显眼的狰狞狗头盔。

    大街两边的墙壁上,每隔十步,就插有一个火炬。一个火炬下面,就有一名手持长枪的金袍子。

    金袍:君临城守备军独有的袍子特色,区别于其他任何军队的斗篷颜色。

    维持小镇秩序的金袍子们无人上前阻拦独骑将军。

    百夫长们都很识趣的视而不见。

    这个人很不好惹,王后陛下最亲信的第一侍卫队长,掌管着王后陛下的五百红袍侍卫。

    他的狗头盔很著名,金袍子们无人不知无人不识。

    猎狗桑铎克里冈的标志性头盔,一人独有,别无分号。

    猎狗独骑的马蹄敲在寂静的大街上,敲碎了一街的宁静。

    这很违和。

    有国王居住的哈罗威小镇,全镇戒严,半夜之后不得有人出来溜达。

    不过总有例外的时候。

    听命于王后陛下的猎狗,并不听命于都城横行无忌的金袍子守备队。

    别人都怕的金袍子守备队,从来未被猎狗放在眼里。

    猎狗是少数几个不用披着白袍和金袍也能在国王和王后的私密寝室内院自由出入的将军。

    大街上十步一个的长枪肃立的金袍士兵,仿佛是在接受猎狗的巡视一般。

    猎狗不快不慢的骑马走过小镇长街,来到了镇外。

    镇外是一片同样灯火通明的营地。

    这些营地多而杂!

    一些是追随国王返朝的廷臣的营地,比如西境的沙略特伯爵的营地就在其中;一些是本地来朝见国王的贵族的营地;还有一些是金袍子和红袍子的士兵的营地;今夜才赶到小镇来的王室廷臣们的营地也在这里。

    营地外围,烧着篝火堆,一些负责守卫的金袍子士兵们围坐火堆旁低声说笑着,开着一些关于女人的玩笑。

    猎狗高大的身影在夜色中显得很特别。

    篝火堆旁边的金袍子士兵们的浅笑戛然而止!

    猎狗骑马缓行,来到了竖立着西境黄金狮子旗和三狗旗帜的营地。

    营地外面,有四名士兵在负责警戒。

    这四名士兵看着猎狗缓缓而来,同时站起,手按剑柄。

    猎狗来到四名士兵的面前,其中一个说道:“来的将军是谁,请站住!”

    猎狗的面罩并未放下。

    在夜王,面罩放下很影响视线。

    面罩上只有一条能观察正面的细缝,口鼻处有更窄的倾斜向下的细缝,正面是看不出来的,供人呼吸所有。

    猎狗淡淡说道:“叫魔山出来,我在红宝石滩等他!”

    说完,他勒转战马,轻声呵斥,战马小跑起来,向红宝石滩而去。

    一小会,魔山从帐篷里钻出来,他没有穿戴那一身沉重的铠甲。

    魔山的铠甲,两个普通士兵无法搬动。

    一个士兵搬动一百斤是没有问题的,两个士兵都无法搬动,那么他的铠甲,重量最少在两百斤以上。

    纯粹的巨型板甲!脱下来就是一堆重铁!

    一个人能穿着两百多斤还能敏捷的挥剑杀敌,闪避跳跃,他的力量,已经不是普通人能够想象的!

    千斤神力已经不能形容他的强悍。

    魔山上马,皮革护甲,手提双手重剑。

    七国之中,魔山的重剑排名第一。

    这个第一包含了两层意思:第一是长度;其他骑士的双手重剑,比如御前执法官伊林派恩的巨剑,因为太长,只能背在身后,斜背着,那剑的长度,也不过一米五就到了极致。

    而魔山的重剑长度:两米!七国第一长剑!

    第二:魔山的重剑的重量,是其他最重的重剑最少一倍的重量。

    双手重剑,必须要双手才能使开,需要极强的臂力!

    但魔山是个例外,他单手使用七国第一重的巨剑,轻巧得就好像一把切肉的小刀。如果除去乌龟壳一般的数百斤的板甲,他挥舞如此重剑一天,可能也不会疲惫。因为单手,所以他的攻击范围很广,七国无人能及。

    魔山上马,也是独骑,向红宝石滩而去。

    他骑在高大的马上,看起来就好像骑着一个玩具马。双腿似乎都要碰到地面。

    他的巨大而沉重的包着铁皮的橡木盾牌也没有用。

    他的平顶盔也没有戴!

    而猎狗,板甲,盾牌,头盔齐全!

    红宝石滩外的河水波光粼粼,在明亮的月色下如一条巨型的银色绸带。

    猎狗和魔山面对面。

    “我来了!”魔山说道。

    “你没有戴头盔?”猎狗说道。

    “视线更好!”魔山轻松说道,“尤其是在晚上。”

    “你没有带盾牌?”

    “我不防守!”魔山说道,“我的防守就是进攻。进攻,进攻,不停的进攻,直到敌人倒下!”

    猎狗心中一凛,魔山明显有些不一样了。

    魔山以前是绝对不会不带盾牌的,感觉也说不出这样的话来。他习惯的是瞪眼,大吼,暴怒,狂攻。

    魔山不是个理智的人,也很难冷静下来!他易怒,狂暴,失控,这些都是弱点。

    但他今晚非常冷静!

    “你没有穿铠甲!”

    “我的铠甲很重,数百斤,穿起来虽然有了一层很安全的乌龟壳,但是,乌龟的动作是最慢的,也特别消耗力量,而我要做的是一只敏捷的兔子。猎狗,今晚你要小心了,我唯一的方式就是很速的进攻。快,再快,更快,唯快不破!”

    猎狗的心沉了下去。

    他明白自己是无法和魔山正面比拼的,他的战术就是耗费魔山的力量,让他先自行疲累下来,动作变慢,挥舞不动剑了,他再刺中魔山的手肘关节和腿关节,然后再杀死他。

    “对于不需要防守的决斗,盾牌和铠甲都是累赘。两个人的剑斗,可不是战场对阵,我无须担心冷箭!”魔山说道。

    魔山的话粉碎了猎狗盘算好了的战术!

    粉碎!

    猎狗慢慢取下自己的狗头盔,狗头盔很沉重,从居所戴着出来一直到红宝石滩,他的脖子已经有轻微的发酸。

    狗头盔很狰狞很威武,防护性很好,可是也是一大坨铁,重量都压在脖子上。

    猎狗把狗头盔扔得远远的,夜风吹过,他的呼吸和脖子都是感觉一阵轻松。

    魔山说道:“怎么,你也不用头盔?”

    “这样视线更好,呼吸也更顺畅!”

    “的确!”

    猎狗开始脱下自己的胸甲,那是一整块钢板,沉重异常!

    “你不用板甲?”魔山问道。

    “我要让我的速度变得更快,乌龟壳虽然防护住了我的身体,但会让我的速度变慢一倍。”

    “需要我帮忙吗?”

    “不用!”

    猎狗把前胸、后背、肩膀、肚腹等板甲脱下,扔在了地上。

    他又取下马鞍上挂着的盾牌,远远的扔了出去。

    “你也不用盾牌?”魔山道。

    “我今晚唯一的方式也是进攻,急速的进攻,不停的进攻,你也要注意了!”

    “不错,防守的最好方式就是进攻。对于快速的进攻战术,带着盾牌其实反而是累赘。”

    “今晚,我们两个人,只能有一个人回去。”猎狗淡淡说道。

    “你觉得会是你还是我?”魔山笑道。

    猎狗沉默。

    他手按上了剑柄!

    魔山的手也立即按上了剑柄,脸上的笑容立即消失。

    猎狗没有拔剑!

    魔山盯着猎狗,威猛之势勃发,势不可挡,但他也没有拔剑。

    猎狗沉声说道:“魔山,我想问你一点家务事。”

    “我在听着!”魔山的声音沉雄如山,精气神都迸发出杀意。

    “父亲是不是你杀死的?”

    “”

    “小妹是不是你杀死的?”

    “”

    夜风习习,明月高悬,银色的河水缓缓流淌。

    猎狗淡淡说道:“我知道了,魔山,你竟然和你这样的人渣一个姓,令我深感羞耻。今晚,你必死无疑,为了父亲和小妹!你死之后,我不会把你的头带回克里冈堡,我会把你的头扔进三叉戟河,把你的身子,丢在荒郊野外喂野狗和狼,我以七神之名发誓。”

    呛!

    猎狗的长剑出鞘。

    一把明晃晃的利剑,反射着如秋水一般的月华!

    好锋利的剑!

    呛!

    魔山的巨剑出鞘,同样明晃晃的一把巨剑,同样反射着秋水一般的月华。

    同样锋利的剑!

    “猎狗,我有一句话。”

    “说!”

    “那都是过去的事情,我无法改变过去。”

    “哼!”

    “但我们可以一起向前看!”

    “哼!你的话说完了吗?”

    “还没有!”

    “说!”

    “你根本不是我的对手。”魔山突然爆喝,声如巨雷,狂如奔马。他吼叫的同时猛踢马刺,马刺的锋刃扎进马的身体,鲜血飙溅。战马痛极,猛冲向前,如一道狂风,直扑猎狗。

    突袭!很下作的突然袭击!

    迅雷不及掩耳!

    魔山的吼叫话还没有喊完,人已经突袭到了猎狗的近前。

    “卑鄙!”猎狗喝道,心中一凛,他本该时时刻刻防备魔山的突然攻击的。魔山本就是个毫无荣誉的人渣!

    猎狗双手握剑,紧紧盯着魔山,先机全失!

    他的快速进攻的战术再次被粉碎!就连同时对攻都做不到!

    魔山明明还在猎狗攻击的范围外,但眨眼之间,那柄令七国勇士闻风丧胆的巨剑就很突兀的出现在了猎狗的面前,猛砍猎狗的胸膛!

    一切都发生得太快!

    唯快不破!

    ps:今天实在太忙太累,3更实在不能完成了,很抱歉!


………………………………

0171章 大火燎原

    猎狗很高大,双手重剑也很长很锋利,难逢敌手。

    只是他的剑跟魔山的巨剑相比,就显得像是小孩的玩具。

    他的身躯跟魔山相比,就是一个半大孩子面对强壮的成人。

    对于普通人来说,魔山就是一个巨人。

    迅雷不及掩耳,唯快不破!

    当!

    一声巨响!

    火星四溅!

    猎狗拼尽全身之力,双手剑不得不硬格魔山的巨剑。

    魔山的突袭太快,巨剑来得太突兀!

    一股无可匹敌的力量,从猎狗的剑上潮水一般冲击过来,猎狗双臂几乎折断,胸口就好像挨了无形的一记重锤,无坚不摧的力量迅猛的透过双臂推动着他的身子,令他的身子呼的脱离了马背上的马鞍,向后腾空飞出。

    猎狗重重的远远的摔跌在草地上,草地柔软,却也令人眼冒金星,五脏六腑就好像被人的手捏在了一起再打了个结,难受之极。

    猎狗的剑也从手中摔飞!

    他的双臂酸麻,巨震,失去了知觉,再也没有力量握住双手重剑。

    魔山一斩之威,超出了猎狗的想象。

    放开了板甲束缚的魔山,重剑猛击的力量之强,当世第一!

    魔山右手手腕轻旋,一个漂亮的剑花,划出一个弧形,咻的劈下,嚓,一声干净利落的轻响,猎狗的马头应声而落,马腔热血喷溅!

    没有战马的悲嘶,而马已死!

    轰!

    猎狗心爱的好马被斩首,马身倒下,马腿还在不停的痉挛!

    魔山骑着马缓缓来到猎狗面前,猎狗已经站了起来,但力量的余震还在他体内激荡,没能全部消化掉。

    魔山瞪着猎狗,冷冷说道:“你连我的一剑都挡不住,你怎么为父亲和小妹报仇?”

    “你使诈!”

    “我站着让你先进攻,你认为你能赢得了我?”魔山的巨剑轻轻转着剑花,显出魔山高超而精湛的剑术。

    猎狗还在喘息!

    “你有三个办法能杀死我!”魔山淡淡说道。

    “哼!”

    “第一,我穿板甲,拿盾牌,防护第一,但是速度变慢,你以灵巧战术和我对耗,在我力量变弱、身体僵硬、动作变慢的时候,先伤我腿,再伤我臂。”

    这正是猎狗的第一战术。

    “哼!”猎狗胸口的气血还无法完全控制,呼吸还很急促。

    “第二,暗箭伤人。这种手段也许你不屑用,但是杀父之仇和杀妹之恨,什么手段都应该用,把你的骑士荣誉扔进垃圾堆里去吧!如果有下次,你身怀暗弩,用破甲箭,即使我穿板甲,也能破甲;如果我不穿板甲,只需要一箭,射中我的心脏位置,我就再也无力举起剑了。”

    “我记住了!”

    “第三,用毒。或者是收买我的酒侍,或者是刀剑弩箭上涂抹剧毒,只要我的皮肤有一点划伤,毒液入体,进入血液,我就得死,你大仇得报!现在是夏季,多毒蛇出没,花一点小钱,就能买到毒蛇,获取毒液,涂抹在你的武器上。”

    “哼!”猎狗呼吸终于顺畅,双臂酸麻褪去,疼痛泛起。

    猎狗哼这一声,意思很明白,他鄙视用毒。这在骑士们的眼里是荣誉,在魔山的眼里是愚昧。

    魔山的巨剑在手里灵巧得如小刀,剑花一个又一个,轻灵快捷。

    “猎狗,我今晚不杀你。”魔山说道,反手,巨剑归入后背上的剑鞘。巨剑的剑柄从他的左肩膀上方伸出,更增添了他的威势。

    “我绝不会感激你!”

    “你以为我要你的感激?我不杀你,是因为我还有话要对你说。在劳勃国王面前,我说过,我找你是想谈点家事!”

    “哼!”

    “我在克里冈村新修建了圣堂,请了兰尼斯港的巫姬来做祭司。”

    “跟我有什么关系?”

    “巫姬的大名,你没听说过?”

    “哼!”

    “我的过去易怒,狂暴,嗜罂粟花奶成瘾,神智不清,我被邪魔附体了,猎狗。”

    “哼!”猎狗不屑的眼神看着魔山。

    魔山并不受猎狗的极度轻蔑所影响:“猎狗,我修圣堂,请巫姬,已经把邪魔从我体内驱逐。”

    “对,从你今晚的对决的偷袭就可以看出来!”猎狗语含讥讽。

    “生死决斗,别拘泥于狗屁的荣誉和混蛋的骑士规则,那是死板僵化不知变通,我希望能让你明白这个道理!”魔山淡淡说道,“如果我要杀你,你已经死了。”

    “你不杀我,我必杀你!”猎狗冷笑。

    “我已经不是以前的我,邪魔已经从我体内驱除;但你还是以前的猎狗,仇恨依然在你心中。今晚,你已经欠我一命,根据你的骑士荣誉和守则,你得还我一命!”

    “你杀了父亲。”猎狗喝道。

    魔山淡淡说道:“我既然敢弑父,今晚为何不杀你?骑士决斗,生死有命,国王也没资格下令阻止,七神也不能。”

    “你还杀了小妹!”猎狗喝道。

    “那根本不是我!”魔山冷冷说道。他勒转马,丢下一句话:“猎狗,明天晚上来此,我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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