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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角之隅-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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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的是,在他喊出这句话之后广播里面漂亮的女主播与此同时也在说着,“而且在我看来,顾少爷喜欢地更加不可能是前一阶段出现地白莲花,从他看她的眼神就能看出来,那眼神干净纯粹,从来没有过一丝该有的占有和宠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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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广播里面的声音在头顶上响着,漂亮的女主播不断地在找着证据证明顾少爷是跟这些乱七八糟的姑娘们没有任何的绯闻地,貌似找到了一张照片,她说,
“这张是顾少爷和白莲花一起去酒吧,对于那个女人和别的男人之间的互动,顾少爷所表现出来的是无所谓,他的嘴角是在勾着的,可是我相信世界上的男人在面对着自己心爱的人被别的人窥视的时候会是愤怒的,即便是顾少爷也不会是无动于衷!”
“所以,”她说,“那个女人绝对不会是顾少爷心里面的人!还有,”
没等那句话尾音的落下,门上的广播也被一拳打掉,那句还有,被留在了无线电里面。
随着他去砸广播的动作漠北的一只手被他带动身子整个的跌倒在他的身下,半跪着一只手还紧紧抓着挡在自己胸前面的布料。
低下头,顾一隅看见让他琢磨不透的女子那女子手臂纤细从居高临下的位置看下去,眼前的女人有着婴儿般的皮肤,身前是手臂遮挡着的半掩着的胸而里面藏着的是一眼窥探不到的风景,她的身后是深v呈现出来的大片后背顺着弧线一直延伸到腰眼的位置,然后是玫瑰的色的裙摆荷花般的盛开在她的身下,她的头低着,露出带着细小绒毛的颈部,墨色的黑发铺在前胸,映衬了白雪公主中美丽优雅的女人在暗黑的雪夜里对着荆棘花独自祈祷的那句,‘我希望我的孩子肤白如雪,唇红如血,发黑如夜,而性格如玫瑰般坚韧’!
现在头低着的女人就是不肯抬头让人看不透她的唇是不是红艳如血,微微地怔愣之间,她的头抬起,眉宇间是骄傲的神色,缓缓地她起身,像是孤注一掷一般她的起身缓慢而又坚定!
终于站起来之后她的眼睛望着他,一眨不眨地,她说,
“一隅,你的背后是镜子,看着镜子,请你告诉我,现在,此时此刻,你在自己的眼睛里面看出了什么?”
她的声音像是诱导,缓缓地,顾一隅的眼睛飘向她身后面的镜子,镜子里面站着两个人,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类似于借位的因素中男人和女人好像是相拥在一起,她的头到他肩下一点儿的位置,有些微微地扬着,他的手握着她的手臂,像是刚刚听到的占有那个词汇,
然后,他看向自己的眼睛,他被吓了一跳,那里面装着的是清清楚楚地愤怒和嫉妒!
愤怒很好理解,可是嫉妒?是因为什么?
在他震惊的时刻镜子里面的女人又悄悄地变动了位置,她来到了他的身前,微微一动,她的手挣脱了他,然后他被挣开的那只手被安放在空气中,接着她的手顺着他张开的弧度把自己的五根手指放他手指的位置,稍稍用力变成十指相扣的模样,看着手指之间甜蜜的模样,她微微地笑着,
抬起头对着他,说,“刚刚我从你的眼睛里看见了他们说的愤怒说的占有,一隅承认吧,你是喜欢我的,人生那么长为什么不找一个自己喜欢的人过一辈子呢?相信吗?世界上的一切都是有意义的,二十三年前那个约定就是一段缘分的开端。”缓缓地她把头靠在他的肩上,
真牢靠啊,这样宽阔的胸膛是漠北从前一直渴望能够躲避的一方天地,这个人的胸膛总是在自己难过想哭的时候出现,即便不想要形成依赖可是难过的时候她还是想着要是他在就好了!
是啊,要是他在就好了,那样她就能旅行妈妈的约定,要是他也爱着她的话那她就没有当别人的第三者萍姨也不用去为她向妈妈求情,要是,他也喜欢她的话!
镜子里面顾一隅的眼睛看着她的脸,一动不动。
变换了位置之后,她能从镜子里面看见自己的侧脸,带着一些红晕带着一些羞涩她说,“一隅你知道吗?我曾经跟你说我最喜欢地是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可是在我心里那是一个悲情的故事,悲情地故事虽然能在人们的心中留下长久地涟漪,但是,没人真的喜欢悲伤的故事的!
在那些重重叠叠的爱情故事中,我最喜欢地其实是大话西游,而且也很老土的最喜欢那句,‘我知道有一天他会在一个万众瞩目的情况下出现,身披金甲圣衣,脚踩七色云彩,’而且,我也一直相信日本武士其实就是至尊宝的爱,他把自己的爱化成一个人的模样,在太阳升起太阳落下春天来到春天消逝每天的每天,他希望的只是她幸福。
所以,一隅,我希望的也只是你幸福,我爱你,并没有多么的罪无可恕也并没有多么的可怜,只是在几十亿的人口中爱上了你让我觉得很珍贵,那份珍贵之下我知道自己不能够任性,听说人和人之间从相识到相爱几率是几十亿分之一,所以那个几率之下我想要把我的感觉告诉给你,即使是你不喜欢,即使是你不同意,等式的一边不一定会是等号,情感地天平并不一定会总平衡,因为我知道,所以,”她说,“所以,我只是想让你知道而已,可是如果你连一个机会都不给我几十亿分之一就会变成了零,如果你也有一丝的喜欢着我就请你把那一丝好感交给命运交给几十亿分之一,上天会自有安排的!”
柔美的嗓音中,顾一隅觉得自己掉进了一个巨大的漩涡,是啊,不过是一个几十亿分之一的机会而已,又没有真的要怎么样?
缓缓地他把手放在她的后背上,在还没开口的时候他感到自己肩膀被什么东西打湿了,熟悉的感觉告诉他那是她的泪水,模模糊糊的他想这是第几次了?
第几次她在他的肩膀上哭?可明明那不是一个爱哭的女孩儿,是因为自己吗?
那眼泪是她为自己而流的吗?
从小到大妈妈跟他说过最多的一句话是要对漠北好,第二句话是不要让一个女人为他流泪,因为让女人为他流泪的男人不是一个好男人,把手拍在她的背上,他以为这样会止住她的泪水,
可是,并不,顺着衣服她的泪水有着泛滥的趋势,有些紧张地他开口,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傻子般的时刻,
“你是在哭吗?”
没有回答。
声音更为的焦急了一点儿,
“告诉我怎么样你才能不哭?”
“是因为我对你有点儿不好吗?”
她的声音更大了,趴在他的肩上声音呜呜的传出来。
然后他说,“不不,是因为我对你很不好吗?”
“要不?”他试探着问,完全忘记了刚刚进来的时候自己是有多么的气愤,“要不我对你好点儿?”
好像事情总会是这样的先生气的先不开心的总是他可是最后无奈的道歉的妥协的也是他!
彼时的顾一隅不懂得爱是一件什么,他不知道要是你爱着一个人的话你的视线自然会跟着她的动作,要是你爱着一个人的话身体会先于理智之前屈服于她,要是你爱着一个人的话就会连她的一丁点儿都视若珍宝半分不想让人窥视,要是,爱着一人的话,她的泪水,会是你心头上的毒药!
“好吧,漠小北,我答应你,剩下的日子,知道结婚之前我会对你好的!”
她的哭声减弱了下来,抬起头,他的肩膀被润湿的那一片挨到风凉飕飕的,不过他心里是高兴的,听不见她哭的声音,语气里的焦急也不自觉的降了下来。
擦干净她的泪水,他说:
“我会把你真正的当成是女人而不是妹妹,但是,如果,如果结婚之前我还没有喜欢上你的话,我希望你能够理解我!
还没有等眼角的泪水被擦得干净,
然后,突如其来的,
“顾一隅!你不要欺负小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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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在夜风的呢喃和春柳地摇摆之下,嘴角勾着漠北抱着被子半椅在自己的床头上,侧着脸对着阳台上神秘的迷迭香失神,那紫色的花朵是他种在自己的窗前的那幽香是他送到自己的梦中的,忍不住地嘴角勾着的弧度又加大了一些,好像有点儿想他,今晚他不在,今晚他说有事情不过,他保证,明天一定会回来!
感到耳朵有些发红,漠北摸摸自己的耳朵,下一秒,她被自己耳朵的热度吓了一跳,下意识的她眼睛漂着四周,夜风下,只有灰色胖乎乎的最小的那只小鸽子站在阳台上,小家伙的头歪着,顺着摇摆的柳树,眼睛睁得滴溜溜的圆,时不时地咂咂嘴,好像是在发笑,赶紧走下床,哐哐两声漠北把窗户关上,可怜儿的小家伙被隔在了窗外,咕咕!
隔着玻璃小家伙埋怨地叫着,背对着窗户,桌子上的小镜子里面漠北看着自己的脸色绯红,像是偷偷约了谁家少年出去见面的小姑娘,转过身漠北打开窗户,跳过窗子,漠北坐到藤编的椅子,手杵在玻璃上,另外的一只手伸开,胖墩似的小家伙立刻会意,扑腾了几下翅膀,然后就累了,离漠北剩下几步的距离摇摆着身子跳过栏杆,走过桌子之后才慢腾腾地走到漠北的掌心上来,
“你好懒啊!”点着小家伙的鼻尖漠北假装恶狠狠地说。
当当,小家伙用嘴啄漠北的指尖,不甘示弱地模样。
呵呵,夜风下,星星地光芒照在树叶的尖上,带来一片宁静,月光如水的氛围里有娇嫩的女声在偷偷地笑着,像是酿蜜的蜂采到最甘甜的花朵,二楼的阳台上点着一盏淡橘色光亮的灯,有穿着蓝色点状睡衣的女孩儿头发泼墨似的散在身后,她的手上是长得胖乎乎地小家伙的模样,那小家伙好像是个懒虫,她动它三下它才回她一下,微风中,女孩儿的笑声清脆。
很小的时候,漠北曾经以为长高和长大是一个概念,那个时候她特别希望自己能够长大,因为天真的她以为自己的家的天花板里面装的全都是巧克力,当惦着脚能够到摆在门洞上的那盒巧克力的时候也就是离天花板地高度又近了一些的时候她特别开心,甚至能够哼上一整天的歌,咳咳,虽然有点儿不着调!
只是后来,时间太久,忘了过去忘了未来!
后来,我们渐渐长大明白了,现实就是现实,自己永远不是女主角,白马王子永远不能出现在灰姑娘的世界里,而灰姑娘也没有那么善良和无辜。
只是大多数人的青春都是这样的,二十岁是该彷徨多一些还是该快乐多一些?
什么时候是长大了?
后来当有一天漠北知道天花板里面是黑洞洞地一片并没有什么巧克力的时候,哭花了脸蛋她问妈妈。
那时候妈妈正在给小小的漠北梳着中国娃儿们常常梳的那种两个辫子的羊角头,擦干净小漠北脸上的泪渍,穿着鹅黄色衬衫的妈妈手轻轻地抓着漠北的头发,舒适的温暖的样子,然后在夏天的蝉虫叫的厉害的时候妈妈说,
“当你学会喜欢上一个人,不是因为他的长相,只是单纯的喜欢她的品行,当你不再注意周围的目光,不再觉得自己一无是处,当你觉得这种生活其实挺好的时候!”
“妈妈,为什么要喜欢上一个人啊?”
“因为啊,”妈妈的眼睛看着江南浮萍上摇摆的荷叶,她的面色平静宁和,和着远处船家划桨歌唱的声音她轻轻地开口,
“以后小北长大了就会明白,因为喜欢上一个人心里才会变的平静才会变的充实,即便是忙碌的即便有的时候是会伤心,有的时候会难过,但是一个微笑一个眼神你就会觉得自己的所有付出都是值得的!就像是流水有进有出,情感也会随着时间随着岁月渐渐变得淡了,当有一天时光把爱情变成亲情的时候你要学会感恩,感谢上帝让你在众生之中得到普渡和青睐,但是倘若有一天时光把爱情变的消失不见了,消失不见地的话”
她的眼角低垂,半晌,才又说道,
“那就要努力的生活,然后终有一天把悲伤还给上帝!”
那年夏天的时候,矮矮船棚下,手里拿着莲叶漠北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好像又回到了那个时候,只不过手里的莲叶变成了鸽子,船篷变成了阳台,周围的浮萍变成了花草,像是回到那一年的无忧无虑,甩着自己的头发,漠北觉得妈妈当年编的羊角辫还在,一左一右,看起来像是放羊地娃娃!
看着夜空中最亮的那颗星星,漠北嘴角噙着微笑,
“妈妈,是你在看着我吗?”
那天,他答应了从此以后把她当做女人来看待,那天他答应从此时此刻至明年的三月份他会尽可能地对她好,这一晚巨大的快乐淹没了漠北心里的不安与忐忑!
只是,与此同时,一场更为狡猾密布的罗网正在铺天盖地的袭来,而今晚将是那张网编织的第一步!
……………
………………
站在那棵火红地木棉树下,沈佳偶觉得好笑,隐隐地她今天有预感,七十二个小时以前,他给她打电话。
那时候她窝在家里面,关掉了所有的电子设备,像是黄小琥在歌声中描述的那样,手拿着红酒杯,摇晃在暗夜之中,她看着杯子里面的红酒一圈一圈地转,接着转过头又看着专属于他的那首《最佳幸运》响起又灭掉,他的脸出现在手机屏幕上,是她最爱的模样,那个人有着英俊的侧脸那个人的眼眸深邃那个人的肩膀温暖宽阔,屏幕亮起,她手指抚摸着那个人的脸,这次的时间比较的久了,刚刚第一次电话是在短短的十几秒之内就被挂掉,那个人呵,总是那么没有耐心,明明他的脑袋那么聪明可是他总不愿意猜她的心思!
在一起三年他看起来是彬彬有礼的会在该在的时候在,她生病了的时候也会嘘寒问暖,同学们都羡慕她男朋友不仅帅气多金而且脾气还是万年小棉羊,在她们面前他和她就好像是娱乐公司打造好的金童玉女,在闪光灯下一起漂亮的出镜,一起对着众人微笑,
‘我们很好,我们很幸福’,
在一起三年,他却从来都不懂得她的心思,或许也是说懒得懂,不懂得每一次他的电话只要响起一声就会被接起,明明前一秒还觉得要矜持,可是来电话的时候又怕他等待,不懂得她其实每次喝酒之后胃里就像是火在烧,可是跟着他出去的时候每次都是跟他的朋友们放开了量豪迈的样子,他不动,从来不懂!
不懂每次他送她回家的时候她都要赶紧地跑到窗户前看他的车子有没有停留有没有等她的灯亮起之后再离开,不懂努力的学习那些礼仪说话的方式只是为了跟他看起来更般配!
摇晃着红酒杯,她懒懒地窝在沙发上,眼窝处是几天没有卸下去的妆,估计现在是鬼一样吧,呵呵呵,她傻笑,把杯子里面的红酒喝下去,微微起身想要再倒一杯,可是手下一滑,杯子摔在地上发出闷闷地一声响然后是满地的渣渣,干脆,她拿起一整瓶酒,咕咚咕咚地先灌下去几大口。
溢出的红酒顺着嘴角往脖子上淌,chen的声线低沉而又富有磁性地响起,手机屏上他的笑脸又扬起,他的笑脸一如多年来一样,去他么的!
抓起手机,她狠狠地砸在穿衣镜上!
镜子哗啦啦的掉落,好半天才停下,
她仰躺在沙发的一角,嘴唇勾起做了个抛媚眼的动作,镜子里只穿着白衬衫的嘴角带着红酒的女人看起来很好看很性感不是吗?
可是为什么?
为什么他轻易地就说出分手!
那不仅仅是两个字而已,那是三年的时间一千多个日夜!
他凭什么?
在他需要的时候她从来都是二话不说,就像那次,那次在媒体面前,低着头她说出那句,‘是的,我们只是朋友。’
早知道那个时候她就应该大方的承认!
他的电话再一次亮起,只不过这次是躺在地上,
缓缓地,她把最后一口酒喝下,酒瓶扔在垃圾桶里发出砰的声响,
摇晃着站起来,她指着镜子前面不断闪亮的手机,
“顾一隅,欠我的三年,要你用一辈子来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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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当八月的风透过一朵云和另一朵云的距离飞越过千山和万水略过一只还有一只鸟儿的脚步诗蘖过一河又一河的流水终于来到了火红木棉的脚下,勾起片片精灵朵朵鲜艳心花怒放的时候,沈佳偶站在那树下,听着那风和着树叶的吟唱闭上眼睛仿佛一切又都清晰了起来。
四年前,在一片荒凉的三十九街之外的一个小地方她发现了这棵木棉树,很偶然地机会,隔着一片长久地幽暗隔着一堆比人还高的有黄有绿的杂草仿佛是电影中的克隆场景,在一片破烂不堪之后出现的是柳暗花明,四年前在她心灰意冷的时刻在那个还在从妈妈的肚子里由一个小蝌蚪般地威胁变成一个活生生地小不点儿的时候。
整个的草地上遍布着野花和野草,孤单单地只有这一棵木棉是整个草地上唯一的一片火红,唯一地一种站立。
落日照在那棵看起来沧桑年轮的树木上,火红的花朵一些的挨着太阳的部分被染成了夕阳的颜色,在下午三四点钟的时刻不知道是落日染红了那花朵,还是那花朵映衬着那落日,在隔着一片天地的距离两个好像是天地间独一无二存在的特别就好像被某种情感联系了起来,一种氛围是悲伤,一种氛围是祥和,在那祥和之下她架着那棵小枝杈爬到了火红树上的中间去,只不过意外的那个小枝杈被她一脚变成了与世长辞。
沈佳偶再睁开眼睛的时候他已经来到了,站在离她十米左右的距离,脸对着阳光,耳边的南非玛瑙流光溢彩,长酒窝长在左边的脸颊,他手随意的放在裤兜里面。
曾经,沈佳偶不止一次的说过她讨厌男生做着一只手插在裤兜里的动作,那样的看起来像是一个中二青年,可是只那一瞬间,手揣在兜里眼神不可一世的少年她没有一丝犹豫地就喜欢上!
他的酒窝和笑容让她迷恋,一个男人长得漂亮也就算了,竟然还有长酒窝?!
它们让他看起来总像是在笑,好脾气的好好先生地的模样。
那一刻像是古老的钟声敲响她心里的涟漪,那声音伴着良久而又沉闷的震颤
一直以来她都相信那是因为命运地指引,在命运地驱动下他来到她的身边,在她最为难过的时刻!
她一直以为古老的神圣的中华土地是偏爱那种一生一世一双人的,不像开放的欧洲国家可以用若干的情人和无数的红颜知己来慰藉心灵,她固执的认为所谓的坚守所谓的在一起就是要最后走到一起然后一直在一起,所谓的爱情在情感天平的一方也不应该换来心里缺失一角的爱人!
现在,顾一隅站在她的面前,她深吸了一口气,在那天之后在广播里面的消息之后她想她应该知道他的恋人心里想要跟她说的是什么!
她的爱人有多么聪明心有多么的理智她是知道的,她想他会来告诉她他们之间不可能了,然后他会一点点儿把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他妈妈来找她即便她不说他也应该是知道的,可是,他没开口,在自己和他妈妈之间他选择了妈妈,所以不论他最终会不会和漠北结婚,在他的心里自己已经是不可能了!
她难过吗?
当然是的,长达三年的相处,自己还是没能让那个男人为了自己义无反顾!
她要放弃吗?
当然不!成长的环境使然,她天生的也认为付出了的东西就必须得到回报,有进有出才会收支平衡不是吗?
“一隅。”站在火红木棉树下,她的眼神憔悴,笑容妩媚。
据说性格像是太阳花一般而身形看起来疲惫那样的能够勾起男人们心中的恻隐之心。
今天她选了这件鹅黄色的连衣裙,在选着衣服的时候她还在苦笑,瞧瞧她的爱情里面都掺了一些什么东西,二十多岁的爱情不是应该提着鞋乱着头发就能去见自己的爱人的吗?
“佳佳”果然,看见她的样子,他的眉毛有些的皱。
再接再厉地她慢慢走过去,拉住他的胳膊,对着木棉树,想要唤醒那些美好的回忆,
“一隅,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吗?”指着那棵树她说,“就是在这里,你第一次见到我,那天我在这里坐了整整三个小时,然后”她比划着,头轻轻地靠在他的肩上,“然后你就出现了,像是我的英雄!”
模模糊糊地,顾一隅好像能够顺着她的描述想起那一天的场景,好像那天也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话就突然地惹恼了漠小北,她跟他吵架,车子走在大马路上,不管不顾的她要下车,然后车子刚刚停下她就跑了下去,顺着三十九街,他从中午找到了下午,结果在走进一片杂草丛生的破烂不堪的拆迁房之后他成功得把自己弄迷路了!
“靠,可恶的漠小北!”手插在兜里,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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