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帝国总裁限量宠-第36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也好,沈宝越是端架子,留给李勤的印象也就越差。等她再想嫁给李哲铭时,才知道什么叫世上没有后悔药。
本以为丈夫会怪沈宝说话不知好歹,哪知李勤竟一脸惋惜道:“这……男大当婚,小沈啊,我就这么一个儿子,他等不起。你多宽容宽容,如果用着还算顺手,就凑合嫁过来嘛!”
“咳咳咳!!”
程娴听完丈夫的话,险些被茶水呛死。
什么叫凑合嫁、用着顺手?
在李勤眼中,他唯一的宝贝儿子就这么不值钱么?
用这种语气劝沈宝,岂不是求着她嫁进李家。
连沈宝都有些发愣,她简直要怀疑李勤是不是认出了自己的身份,否则干嘛用这般殷勤的态度跟自己说话?
她迷茫地将目光投向李哲铭,只见后者表情淡然,甚至用赞赏的目光看着他的父亲。
呵?
搞错没有?
他还很得意呢?
“还是先吃饭吧,菜都要凉了!”
程娴实在不愿意继续这个话题,赶紧打断。
一桌人闷声吃饭,只有李勤时不时催促沈宝多吃菜、一定要把这里当成自己家,不许生分。
正在这时,厨房端出来一盘蓝鳍金枪鱼刺身。
椭圆形的长盘,冰沙堆积成山,一片片新鲜无骨的鱼肉贴在冰山表层,鲜红如玉,看着便令人垂涎三尺。
其中冰山顶部一朵盛开的玫瑰花,是用鱼肉装扮成的。
花只一朵,尤为珍贵。
程娴与程馨都有些心动,但前者端着长辈的架子,不好与年轻人争抢。她希望李哲铭或程馨能主动把花献给自己。
而程馨也抱着同样的念头,希望李哲铭献花。
夹起筷子,李哲铭果然毫不犹豫地摘下那朵玫瑰。
就在程娴与程馨满是期待的目光中,他却把玫瑰轻轻放入沈宝的碗中。
“嗯?”
沈宝正忙着应付李勤,没注意李哲铭的动作。
突然碗里多了一朵玫瑰花,竟是金枪鱼刺身,她倒有些愣住了。
干嘛?
又不是小孩子,还用他给自己夹菜?
“表哥!这是姑姑特别订购,从北冰洋刚刚捕获的蓝鳍金枪鱼啊!”程馨气道。
“那有如何?”
这鱼越贵重,不是越应该拿来讨好自己的女人吗?
“那朵花……是金枪鱼腮部最好的那一层肉。”程馨嘟着嘴,酸酸道:“一条完整的鱼,也就能取出一朵花的量,你……你都不给我吃么?”
这话说完,连程娴都眼中一冷。
馨儿这丫头,居然没先想着孝敬自己?
她虽然不满,但让程馨吃了,也好过拿去讨好外人。
程娴也道:“哲铭,你好像忘了,今晚的家宴其实是馨儿的接风宴。馨儿才是主角,你怎么可以主次不分呢?”
一块鱼肉,也值得争来争去?
这一家子人没吃过鱼么?
沈宝没心情跟她们玩宫斗戏,直接把玫瑰花倒入李哲铭碗中。
“怎么了?”他轻声问道。
“这东西我吃腻了,你给她们吃吧。”
沈宝随口回了一句,却引得程馨冷笑。
这世上还有人吃腻了蓝鳍金枪鱼的?
要知道这种鱼的售价,市场上已经达到了两千五百元一公斤,可谓冠绝一时。
而刚才那多玫瑰花,是取自蓝鳍金枪鱼全身上下最金贵的腮部。
这个部分的鱼肉,不仅呈现出优雅的粉红色,更能整齐分布白色的脂肪纹理,纯天然不带半点鱼腥味,甚至透着淡淡的肉香。
那一朵玫瑰,市场售价更是达到了惊人的三千元一两,价格比同样鱼身上其它部位的肉要贵上二十多倍!
这般名贵的食材,沈宝居然不知道天高地厚地谎称吃腻了?
她这辈子怕也是第一回吃如此名贵的鱼肉吧!
程馨与程娴同时露出看好戏的嘲讽表情,很好奇李哲铭会如何替这个无知的女人遮掩尴尬。
吹牛不打草稿,果然是蠢人一个!
可惜,期待中的好戏并未上演。
李哲铭似乎沉思了一阵,竟点点头道:“吃腻了?行,那就吃点别的吧。”
他居然就这样信了?
程馨恨不得大声提醒自己表哥,那是蓝鳍金枪鱼的鳃下肉啊!三千元只能买到一两的黄金肉啊!
表哥是魔障了吗?
那女人说什么鬼话他都信?
程馨与程娴殊不知,沈宝是真吃腻了这种肉。
往日在沈家,蓝鳍金枪鱼的寻常部位,厨师可不敢端出来让大小姐品尝。
不用最好的食材呈现最极致的厨艺,万一丢了饭碗怎么办?
“你们谁要吃?”李哲铭夹起那朵玫瑰花。
沈宝没兴趣的东西,他也没兴趣。
“我……”
程馨很没出息地喊了一嗓子。
她不想要沈宝丢弃的鱼肉,却又想得到李哲铭手中的玫瑰花。
“拿去吧。”
李哲铭将鱼肉放入程馨碗中。
那鱼肉被来回折腾半天,折好的花形也散得差不多了。
看着碗中没精打采耷拉着的鱼肉,程馨说不出的后悔。
现在想把鱼肉倒掉,岂不是扫了表哥的脸?
她正纠结着要不要吃这块肉,却又听沈宝提醒道:“你今天吃过了,往后几日就不能再吃了。这鱼脂肪挺多的,吃多了容易变胖,小心身材走样。”
程馨一愣,气得险些摔碗破口大骂。
这么贵的鱼肉,谁能天天吃啊!
“表哥,我最近练了一首曲子,今天作为礼物拉给你听听吧?”程馨终于想起来,自己还有压箱底的手艺没展示呢。
“对对对!”程娴也笑道:“馨儿连在病房里休息时都坚持练琴,哲铭你一定要好好欣赏欣赏!”
咦?
她还会拉小提琴?沈宝看着沙发上确实摆放着一个琴盒,心中嘟囔道:“真巧啊!”
………………………………
第1127章 沈宝的礼物
取了小提琴,程馨煞有介事地调音、架起琴谱。
“不会背谱演奏么?”沈宝心中好奇。
那程馨也是俏皮地吐了吐舌头道:“这首爱之喜悦我还没背下来,只能视谱演奏,表哥你不要笑我。”
李哲铭还没答话,程娴便抢先道:“你在病重为哲铭练会了这首曲子,他怎么会怪你呢?哲铭你说,是不是?”
“没关系,开始吧。”
由始至终,李哲铭都没表露出半点对音乐感兴趣的样子。
连沈宝都以为他是天生对音乐没兴趣,又或者至少对小提琴没兴趣。
可只有程馨心中清楚,表哥是非常喜欢小提琴的。
若非过去几次撞见他独自欣赏小提琴曲,甚至独自购票去音乐厅听演奏会,程馨也不会在研修雕塑的同时又开始练习小提琴。
一曲三段式的浪漫曲调,透过程馨的弓弦与指尖,果然演奏出了原曲该有的灵秀与韵味。
曲终了,程馨俏脸红扑扑地来到李哲铭面前,柔声问道:“表哥,这首爱之喜悦,你觉得好听么?”
她故意把曲名又说了一遍,像是在暗示什么。
李哲铭不置可否,表情深沉难以读懂,正待开口说话时,突然一阵哈欠声。
“啊?抱歉。”
是沈宝打的哈欠。
她有些尴尬地挠挠头,刚才犯困,这哈欠真不是故意打出来破坏气氛的。
“你……不懂欣赏艺术,连把嘴闭上都做不到么?”程娴微怒道。
李勤拉了拉妻子的衣角,竟只是暗示,却不敢责备她待客无礼?
看样子李勤也是个妻管严。
“尚可吧。”
李哲铭淡淡地说了一句,似乎便没兴趣继续小提琴的话题了。
只是尚可?
程馨有些失望,她嘟着嘴道:“表哥,我拉得不好,让你失望了。”
本想故作可怜,好让李哲铭赶紧安慰讨好自己。
这撒娇卖萌的把戏,却未能如愿。
李哲铭眼神已经飘向沈宝,似乎对除她以外的任何事务都没兴趣。
倒是沈宝好心,顺着程馨的话宽慰她道:“拉得不好没关系,下去多练练,早晚还是可以熟能生巧的。”
她本是随口宽慰对方,毕竟程馨刚才演奏确实徒有其型。
可这话落在程馨和程娴耳中,却成了挖苦讽刺。
“呵呵……你个外行人,倒有资格品评馨儿的演奏技巧了?”程娴冷笑。
哈?
说不得么?
沈宝一愣,用手肘拱了拱李哲铭,问道:“刚才你也评价了,难道你会拉小提琴么?”
“当然不会,我那么忙,没时间学这个。”李哲铭随口答道。
他不会小提琴,但也说了一句尚可,并未挨骂啊。
怎么到了自己这里,只是劝程馨再多练练琴,就成了外行教训内行了?
沈宝用询问的目光妄想程娴,后者当然知道她什么心思。
“不懂就少说话,馨儿的琴技是受过名师指点的!”
她在巴黎学艺,又舍得砸钱,当然不乏名师指导。
名师?多大的名师?
沈宝心中不以为然,倒也没打算继续争执下去。
她淡淡地哼了一声,便打算把这件事忘掉。
可惜,程馨眼尖,竟在短暂打量沈宝的指尖后发现问题。
她眼中闪过一丝得色,用讽刺的口吻道:“原来沈小姐也是学过琴的?你左手指尖有茧,是长期按压琴弦留下来的吧?”
程馨走上前,一把抓起沈宝的左手,再与自己对比,果然是一样的茧!
只有同为小提琴手,才会在同一个部位留下相似的痕迹。
“额……我只学过一段时间而已。”沈宝表情有些尴尬。
出身名门,学过点艺术类的东西有什么奇怪?
她何止学过小提琴?
因为儿时好奇心重,缠着爸妈要学这学那,沈宝会的技艺可不止小提琴而已。
只不过,她是那种玩够了就丢的性子,最终在五花八门的兴趣爱好中,选择了成为一名甜品师。
“原来是同行啊?”
程馨早看出沈宝的手茧比自己薄一些,还保持着指尖较为美观的样子。
她心中嫉妒,为了练琴破坏双手的美感,这全是为了讨好李哲铭。
凭什么沈宝付出的比自己少,却能和表哥在一起?
茧的厚度不如自己,也就是说沈宝在小提琴的练习量上远不如自己。
演奏技艺,从来是水滴石穿的真功夫,程馨自信她的琴技远胜沈宝。
“不如就请沈小姐也来一曲,让我们大家开开眼界吧?”程馨冷笑道。
“还是……算了吧?”
好歹是李家的家宴,别搞得大家这么难堪。
沈宝越是回避,程馨便越不肯放过她。
“哟?沈小姐头一回来咱们家做客,没带礼物也就罢了,让你拉个曲子还推三推四?”程娴早在一旁准备好了腹稿。
毕竟程馨来时是准备的重礼的,可不像沈宝,两手空空便上门做客。
“额,其实我准备了礼物。”沈宝一摸口袋,取出一张卡片放在桌上。
她来河谷市,确实没有随身携带任何贵重物品。
但倒有些颇为难得的贵宾卡,可以随手转赠给李勤。
“李叔叔,这是爱莎美食协会的贵宾卡,以前我曾经跟随爱莎老师学习甜品制作技巧,这是她送给我的。我现在转赠给您,希望您喜欢。”
“这……这真的是那位爱莎大师的贵宾卡?”李勤颤颤巍巍把卡片捧在手心,激动的表情已经写在了脸上。
这世上,有些事情是用金钱也解决不了的。
就比如著名甜品大师爱莎所举办的私人美食协会,非爱莎亲自认可的人,是没有资格得到这种卡的。
虽说爱莎大师并非世界第一,却是一位极有个性的流派大师。她原创的爱莎甜品系列,滋味口感别具一格。
但爱莎大师交朋结友极讲眼缘,若是她看不顺眼的人,便是想尝一口大叔的佳作都难,更别提学会制作技艺。
沈宝入了爱莎的眼,是她关门弟子之一,持有老师的卡,那也是理所当然的。
既然李勤是桃园集团创始人中的一位,想必他对美食也颇有独到见解,能有机会品尝爱莎系列甜品,李勤应该会感兴趣。
果然,沈宝送出这张卡片,只看李勤那受不住的笑容,便知道他对这礼物十分满意。“好了好了!让你来一曲,到底行不行?”程娴不耐烦道:“如果不行,就大大方方承认,以后别外行指点内行,没真本事就少装大尾巴狼!”
………………………………
第1128章 露一手
程娴要怼沈宝,连李勤都不敢帮腔说话,倒是李哲铭站了出来。
“今晚不是音乐会,她也不是表演者,没必要继续下去。”
想叫沈宝难看,也得问问李哲铭是否答应。
有他阻拦,程娴也只好冷哼一声。昂起头,示意自己才是胜利者。
“不就是爱之喜悦么。”
沈宝什么都好,就是耐性差了些。
她早就有些技痒了,还一直被怼。如果不是父母的家教一直提醒她做人要低调,沈宝早就不客气了。
“怎么,你也会这首曲子?”程馨眉眼一挑,倒有些不信了。
其实爱之喜悦并非什么流传颇广的作品,程馨之所以练习这部作品,也是为了涉猎更多的音乐流派,或许能对上李哲铭的口味。
“听过,倒是第一回练。”
事实上沈宝只在小时候听过一回,时隔多年,若不是程馨演奏,她几乎忘了世上有这么一首小提琴曲。
“我来试试吧。”
她接过程馨的小提琴,也来到谱架前,快速把曲谱看了一遍,与心中的记忆吻合。
“呵呵?原来沈小姐也要看着谱子才能拉?”
见沈宝敢接琴,程馨已经有些心虚了。
若是沈宝真比自己拉得更好,岂不是要被她打脸?
她出言讥讽,就是希望能逼沈宝背谱演奏。一旦演奏有误,程馨便可以趁机大加挖苦。
“你刚才也是看谱的,为什么沈宝不可以?”李哲铭沉声问道。
他已有些不悦。
从刚才开始,这两个女人便一直与沈宝做对。
李哲铭又没瞎,岂能不看在眼里?
只是一个继母、一个病娇表妹,他实在不好开口训斥。
“这能一样吗?”程娴在旁帮腔道:“馨儿一直病着,能把曲子练好已经很不容易了。我看沈小姐身体康健,难道要和病人一般见识?”
这话说得,沈宝若是看谱演奏,便是完成了曲子也不如程馨?
“没事,我不看就是了。”
沈宝也懒得与程娴废话,背谱很难么?爱之喜悦很难么?
她实在不屑打程娴二人的脸,否则真想告诉她们。当年就因为爱之喜悦太简单,她看了一眼曲谱就懒得练了。
时隔多年,难道这曲子还能难倒她?
用脖子将琴架好,沈宝一手提起弓弦,终于是落在了琴上。
由小提琴大师克莱斯勒创作的爱之喜悦,通过沈宝的双手,终于完美呈现。
曲调欢愉、浪漫,充斥着有趣的沙龙风味,又仿佛能感受到问候亲切之意。
在宁静中渐渐起伏的旋律,令闻者如痴如醉。
一曲终了,沈宝甚至懒得去看程娴、程馨二人的表情。
她把小提琴轻轻放在一旁,默不作声地回到李哲铭身边。
“太……太美了!”
李勤耐性最差,第一个憋不住站起身来。
他一边鼓掌一边道:“我曾经听柏林爱乐乐团首席小提琴演奏过这首曲子,你竟和他的感觉几乎一模一样?”
这已是把沈宝夸到了极点!
把她与当代顶级的小提琴演奏家相提并论?
“怎……怎么可能?”程娴不懂琴,她把目光投向程馨,希望对方能从专业角度驳斥这种言论。
可惜,她只从程馨眼中看到一片灰暗。
那是彻底被比下去,才会露出的绝望神情。
“馨儿!”
还是程娴出声提醒,才把程馨从挫败的深渊唤回。
她立刻明白了对方的心意,硬着头皮道:“叔叔,她确实拉得还不错,但怎么可能与阿莱桑德罗大师相媲美?”
阿莱桑德罗,柏林爱乐乐团第一小提琴,即首席。
“我看不止风格相似,甚至更胜阿莱桑德罗。”李哲铭淡淡道。
他不是专业,但在李宅,他说出来的话甚至比李勤更有份量。
“算你识货。”沈宝悄悄嘟囔一句。
比阿莱桑德罗演奏得更好么?
还真是这么回事呢!
沈宝的小提琴老师,也正是阿莱桑德罗成名前的小提琴老师。
两人同出一门,其实是师兄妹的关系,演奏风格自然难免相似。
只不过阿莱桑德罗后来成为了专业演奏家,而沈宝仅仅是业余爱好地学了一段时间。
真要比较小提琴的演奏技艺,沈宝自然不如她的师兄。
但唯独对近代小提琴音乐作品,沈宝的理解甚至更胜师兄阿莱桑德罗。
这不是她自吹,而是当年指导二人学琴的那位年逾古稀的小提琴大师,便是如此评判的。
阿莱桑德罗更醉心于几百年前的古典流派,而沈宝则对近现代音乐颇有天赋。
她未能继续小提琴的学业,那位大师至死都抱有遗憾,感叹这世上多个了吃货,却少了一位音乐家。
家宴散去,李哲铭准备带沈宝离开。
“表哥,就在家里过夜不好么?”程馨像是故意的,竟当着沈宝的面说道:“今晚的星星特别多,我想你陪着我一起看星星,就好像咱们以前那样?”
呵?他们还一起看星星呢?
沈宝心中来气,还非得憋着假装没听见。
人家表哥表妹多亲啊,看个星星算什么?去动物园看活猩猩都可以!
李哲铭却摇摇头道:“没空。”
他恨不能分分秒秒都待在沈宝身边,哪有心思陪别的女人看星星?
“公司的事情在忙,也抽时间陪陪家人嘛,表哥?求你了!”程馨撒娇道。
可惜她误会了,李哲铭不是忙工作,是忙着与沈宝培养感情。
“那……嫂子,你劝劝表哥嘛?一家人难得聚聚,干嘛急着分开?”
为了留住李哲铭,程馨竟不惜喊沈宝嫂子。
她愣了一下,对这新称呼有些不适应。
倒是李哲铭,竟然露出一丝笑意。
“好吧,那就住一晚。”
这一声嫂子,居然令李哲铭改变心意,答应了程馨的要求。
可问题是,留在李宅过夜,他可曾得到沈宝的许可?
要知道,两人在公寓是分房睡的。
今晚来参加家宴,也颇有些做戏的成分。
留在李宅过夜,岂非要假戏真做了?
“太好了!”程馨突然一把拉住沈宝,笑道:“嫂子,今晚委屈你跟我睡一个房间吧?我有好多话要跟你说呢!”
原来她打着这个主意?
准备拆开沈宝和李哲铭,不让两人在同一个房间过夜。
李哲铭脸颊一抖,终于意识到自己上当了。
倒是沈宝,有些正中下怀的感觉。在李哲铭和程馨之间,她并不介意选择后者。
病娇小姐,很可怕么?“好,我和你住一间。”
………………………………
第1129章 月下谈话
淋浴洗漱,换一套干净的客用睡袍。
沈宝走进卧室,果然看见程馨正坐在床上。
偌大的卧室,与陌生人同睡一张床,沈宝却并不会不习惯。
程馨又能如何,比得过非洲大草原的狮子和土狼吗?便是南美洲雨林的毒蛙、毒蛇,她也是比不了的。
只不过……
沈宝眉头一皱,心中冷哼。
“嫂子,我刚才让人给你准备了地铺,你不会介意吧?”程馨笑盈盈地说道:“你也知道,我身子不大好。若是两个人挤在一张床上,多少有些不方便的。”
这就是所谓的同住一间?
程馨睡床上,自己却睡地板?
用脚踩了踩,好薄!
虽然河谷市气温适宜,并不至于着凉。
但在实木地板上直铺一层薄薄的空调被,也未免太没有诚意了吧?
给自己多铺一床棉被,好歹睡起来柔软些,不行么?
“好,我睡地板。”
沈宝当然不会跟一个病人计较,尤其这还是人家的地盘。
不小心上了天,忍忍就好了。
今晚已经很让程馨没面子了,被她设计找回点场子,消消气也好。
父亲沈浩川曾经说过,他做生意,就好比把肉吃了,一定也分些汤给别人。
否则,那些欲求不满的家伙,一个个都会恨死他的。
沈宝觉得自己已经得了大便宜,稍稍满足一下程馨的报复心,也不是不可以。
“嫂子,我夜里习惯熏香,你不介意吧?”
“你随意,我无所谓。”
“谢谢嫂子。”
程馨在窗台上燃起一只盘香,便钻进了被�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