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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帝尊-第5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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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毅转身,深深看了云飞白一眼,抬手丢给他一颗丹药和一卷秘籍。
“这是泼墨圣地的天丹,可助你突破武王。这卷秘境名为,非常适合现在的你来修炼。”
云飞白赶紧双手接住丹药和秘籍。
再抬头看时,林毅已不知所踪。
“记住你答应我的条件。”
林毅的声音自夜空中飘来,忽远忽近,传入云飞白耳中。
云飞白环顾四周,居然没有发现林毅的声音来自何方。
嘭的一声!
云飞白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着气,后背上脏兮兮的衣服,早已被冷汗浸湿。
林毅带给他的压力实在是太大了。
以前的时候,云飞白从来不相信所谓气场。
可自从在明珠学院,见到当时的学院副院长白穆涯时,他第一次从白穆涯身上,感受到了强大的气场。
而今日,他自林毅身上感受到的强大气场,绝对是当初白穆涯气场的几十倍。
这种强大的气场,令得他骨子里都在打颤,令得他灵魂都几欲臣服。
若非心底对林毅深埋恨意,只怕云飞白早已拜倒在林毅脚下。
“才五年时间不见,这家伙竟变得这么可怕了。”
云飞白擦了一把额头上的冷汗,拿起那颗丹药仔细端详。
一股淡淡的清香,散发出来,沁人心脾。
云飞白也是识货之人,单看这颗丹药的品相,他就知道这绝对是极品灵丹。
“对了,那家伙说,这颗丹药是泼墨圣地的天元丹?真的假的?”
云飞白自然听说过,泼墨圣地的天元丹。
他更知道,天元丹无比珍贵,价值连城,只有泼墨圣地掌教,才有资格享用天元丹。
可今夜,林毅随手就丢给他一颗天元丹,他无论如何都不相信,这真的就是传说中,价值连城的天元丹。
不过,不信归不信,云飞白并没有将丹药丢掉。
他现在处在人生的最低谷,要想东山再起,唯有一搏,而这颗丹药却是他的赌注。
另外这卷秘籍又是什么东西?
云飞白掀开封皮,便看到扉页上书着四个大字――。
“名字倒挺唬人,不知道是不是中看不中用?”
云飞白嘴角勾起一抹讥笑,继续翻动书页。
当翻开第一页的时候,只看了片刻,他就呆住了。
他立刻又翻开第二页,盯着上面的字和图像看了良久。
他慢慢合上书籍,长长吁了口气,自语道:“此乃我梦寐以求的天书呀!!!”
说罢,他想也不想,一口将丹药吞下去,开始依照秘籍上的功法修炼。
当夜。
琥珀山庄后山,雷鸣大作,闪电交织,暴雨倾盆。
整个山庄都被惊动了。
云青山更是亲自赶去查看。
当他看到是云飞白正在渡劫之时,他站在远处,呆呆的望着电芒闪耀处,栉风沐雨,良久良久,不知不觉间已是老泪纵横。
他盼望今天这个日子,已经盼了整整四年。
今夜,那不成器的逆子,终于幡然醒悟,消除心魔,重见天光。无论他今夜渡劫成功与否,云青山都已经决定,原谅那逆子,欢迎他重新归来。
没过多久,雨夜中闪过一道人影。
那毫不起眼的地牢首领,来至云青山身前,躬身施礼后,将白天时发生在牢房中的一幕,一五一十道给云青山听。
云青山听罢,心底陡然升腾起一股暖流。
他望着被闪电笼罩的云飞白,喃喃自语道:“林毅啊林毅,你让老夫该如何感谢你?”
林毅也在关注着云飞白渡劫。
他负手而立,站在一座山峰之巅,俯瞰整个琥珀山庄。
………………………………
第1712章 旧地重游
当第五道雷劫降下时,林毅便已知道,云飞白渡劫成功了。
他不再逗留,身化青冥,瞬间消失在夜色中。
他来到琥珀城,穿街过巷,却没有人能看到他。
故地重游,他来到稻香街,轻车熟路,林毅来到几年前,为父母置办的院子。
如今,院子已经易主,新主人是个读书人,在星月国朝中担任一个小官,官职不大,但油水挺丰厚,他将整个大院买下后,在此地定居安家。
林毅站在院门外,听着院子里传出的朗朗读书声,嘴角微微浮现起一丝笑意。
曾经,他也是一个读书人,可现在,背负了血海深仇的他,唯有不停的努力攀登。
他要变得更强,他要去寻失散多年的父母,他要去寻找千雪。
如今,他已经在圣武大陆上,为自己的兄弟和朋友们,打下了一片大大的江山。
挥剑归鞘时,他才发现自己已经举世无敌。
若非朋友和红颜的不平遭遇,只怕他自魔域归来后,便已经去拜访白圣,打探寻求飞升之路。
无敌真的很寂寞。
林毅此时心中便是这种感觉。
听着院子里父子二人的朗朗读书声,林毅迈步走进院子,看守院门的老头没有发现他,门旁的两条黑狗没有发现他,正在读书的那对父子没有发现他。
他背负双手,在院子里漫步前行,走走停停,追忆过去的时光。
他来到午后母亲最爱小憩一会儿的池塘边,驻足了片刻。
他来到父亲平日里摆弄雕琢的花坛前,停顿了一会儿。
他来到散发着各种肉香和菜香的厨房旁,呆了片刻。
娘亲和父亲的背影,以及各种勾人馋虫的肉香和菜香,揭开了他尘封已久的记忆。
那里是他踏过尸山血海,走过黄泉彼岸,心底深处最温暖,最圣洁的一寸地方。
最终,他来到自己早先的起居室。
这里曾经是娘亲一手为他布置的房间,为了防止他修炼起来忘记睡觉,母亲特地在隔壁修炼室装了个小铜铃。
每到深夜时分,娘亲准会扯动对面房间的线绳。
林毅的修炼室里,便会响起叮叮当当声。
如今,这个房间已经被闲置,房间里放着一些杂物,地面上蒙着一层灰尘。
林毅走进房间,首先映入他眼帘的,便是门框上悬挂的那串铜铃。
“原来你还在这里?”
林毅张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
这是几日来,林毅笑得最开心的一次。
在他眼中,这串铜铃比泼墨圣地那一半资源,要珍贵十倍。
他走过去,从门框上摘下那串铜铃,拿在手里,抚摸片刻,最终,将它收入莲座空间。
他环视了一眼房间,微微皱眉,不过,他最终还是放弃了将所有杂物丢出去的打算。
心念微动,一股清风自房间中拂过,地面上变得一尘不染。
林毅从一旁抓过一只草团,放在地上,盘膝而坐,瞬间入定。
今夜,林毅没有修炼。
他怕自己修炼引来的元气风旋,会吓到院中这家人。
他闭上双眼,将自己所修炼的功法、武技,以及自己出关后的所有收获,林林总总,归纳梳理了一番:
“我已将修炼至第四重,距离突破武皇,近在咫尺。”
“,我已修炼至第七式,弹指神通。”
“我已经修炼出四剑,分别是“一字剑”“绝杀一剑”“叠字剑”和“破字剑”。”
“后来,我心有所感,化指为剑凝作“破杀”,也算一招剑式。”
“我已修炼至第六步“浮光掠影”,在修炼初期,我还是一个小小武师之时,我便修成“浮光掠影”。”
“之所以再后来,身法没再突破,是因为我激发体内圣血后,可击败所有敌人。”
“武技身法,一是用来提升速度,用来杀敌,二是在遭遇到强大敌人时,同样是用来逃命的不二法则。近几年来,我几乎没有遭遇到,能够令我望之却步,见之逃命的强敌。是以,武技身法的修炼便落下了。”
林毅已经决定,不久之后,他便要去到上域。他可以想象到,上域之中定然强者无数,天骄云集,所以武技身法的修炼,必须提上日程。
林毅心中暗道:“看来,第七步斗转星移,必须在我去到上域之前修炼成。至于我领悟到的两种领域:禁锢领域和必中领域,今后的修炼和战斗中,我也必须继续将其巩固。”
林毅自然知道,他所身负的每一种领域,都是所有武皇梦寐以求的,可林毅偏偏获得了两种。
林毅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这两大领域,必将会与他一起,在上域,在千雪的那个世界里,大放异彩。
丹田法相“丹田育华盖”,还有继续晋升的迹象,林毅对它也非常期待。
伏魔神掌、雷神之手、炎帝传承,三大神通更是林毅战胜敌人的强大利器。
林毅知道,随着自己修为的提升,三大神通必将变得更为强悍。
至于自出道以来,自己所获得的宝物,林毅也归纳了一下。
那尊看似破破烂烂的绿铜鼎,神秘莫测,哪怕是直到现在,林毅依然还不知道,这只铜鼎的来历,只知道它名为应劫之鼎。
至于如何个应劫法,林毅没有过多去想。
紫阳剑,是千雪为林毅所铸,陪伴林毅征战杀伐,又经过名匠胡大锤重新锻造一番,已经成为林毅手上第一大利器。
黑金刚是偶然所得,在林毅修炼最初的那几年,陪伴林毅狩猎,征战杀伐,立下汗马功劳,如今,黑金刚正在孕育器灵。
林毅相信,去到上域后,黑金刚将会大放异彩。
其实,林毅还有五尊稀世之宝,但却都不在他身上。
第一尊重宝,便是虚灵塔,如今虚灵塔在黄泉世界中,为林毅统领百族,镇守黄泉世界。
第二尊重宝,便是昆仑仙宫,如今昆仑仙宫在雪毅山,帮助林毅镇守雪毅门。
第三件重宝,便是万魔令,如今万魔令在魔域之中,为林毅统领整个魔族,镇守整个魔域。
………………………………
第1713章 偶遇步凌天
另外,魔域之中还有一把大罗伞,同样是一尊至宝,此次护佑血魔老祖他们,悄无声息,深入圣武大陆,却躲过了所有人族大能的感知,由此可见这件宝贝的厉害。
大罗伞,可喻为林毅的第四尊重宝。
第五件重宝,便是离火神炉,当初在离火域,林毅便曾见过离火神炉,此次上官浩瀚携炉前来为林毅助阵,神炉的威势竟丝毫不比昆仑仙宫和大罗伞差。
这五尊重宝,每一尊都可统领一方,号令天下,是林毅今后向秦阳复仇的重要筹码。
另外,林毅还自大夏皇族斩获一条符文战矛,自闻书圣地拿下天机阁的“岁月”宝镜。
现在林毅还不知道,该如何使用这两件宝贝,但以后,到了上域,有的是两件宝贝发挥威力的时候。
将自己这几年来的所修所学所感所获,重新归拢梳理一遍后,林毅闭上双眼,心无他物,转眼入定。
当林毅再次醒来的时候,天色已蒙蒙亮。
院子里传来鸡鸣犬吠之声,一大院子人,正在相继起床,开门洗漱。
林毅站起身,拉开房门,向外走去。
一袭青衫,身姿挺拔,俊逸绝伦,飘逸出尘,经过一夜思考的林毅,纤尘不染,神清气爽。
他的气息变得更加浑厚悠长,他的双眼变得更加明亮,举手投足间,道韵天成,双目顾盼生辉,好似两颗璀璨寒星。
他沿着池塘边,向大门外走去。
一路上好几个家丁与他擦肩而过,但却没有人看到他。
他就这样,走出故居小院,走出稻香街,来到大街上。
晨雾如沙,笼罩着整个琥珀城。
晨风袭来,卷起街道上几片飘落的枯叶。
清扫街面的老者,开始挥动扫把,清扫街面。
对面包子铺,冒出热气腾腾的蒸气,牛肉大葱的包子香味儿,弥漫着半条街。
早早便有人,在包子铺前排起了长队。
有人打着哈欠,伸着懒腰。有人交头接耳,议论着什么。
店小二正在用油纸包好包子,递到买家手中。
看见热气腾腾的肉包子,林毅忽然止住了脚步。
以前,在稻香街居住时,每天辰时,吴妈都会起大早,跑来这里排队买包子。
具吴妈讲,这里的包子皮薄肉嫩多汁,比对面街角每个包子便宜一文钱,吃这家包子铺里的包子,最合适不过。
林毅望着双手忙碌的店小二,望着他手中热气腾腾的包子,嘴角勾起一抹微笑。
他伸手在脸上抚了一下,走到队伍后面,也跟着排队买起了包子。
没有人注意到他,排队的都是些琥珀城中,最底层的老百姓,他们为每日的生计还忙碌不过来,哪里有心情去管他人的私事。
然而,林毅站在队伍中没多久,街道尽头传来一阵锣鼓声,紧接着踏踏的马蹄声的传来。
买包子的队伍纷纷向墙壁靠拢了一下,为那支马队让开道路。
林毅定睛向街道尽头望去,便看到十几匹高头大马,驮着十几个魁梧的汉子,马队中央簇拥着一个大红轿子。
八个轿夫抬着轿子,晃晃悠悠,穿过如纱般的晨雾,向琥珀城内城走来。
马队为首,一匹枣红宝马,驮着一个身材魁梧的青年男子。
那青年男子生有一头紫色长发,脸颊两侧长着一圈儿大胡子,但即便有胡须遮掩,林毅仍然看到了男子脸颊上的魔纹。
青年男子的眼睛,与常人不同,常人的眼睛是黑色的,而他的眼睛成黑褐色,眼瞳深处泛着淡淡的红。
看到此人,林毅忽然想起,尘封在记忆中很久的一个人。
魔崽子,步凌天。
当年,林毅和步凌天一起攀登凝望崖,一起过三关斩五将,一起考入明珠学院。
当时,林毅对步凌天的印象非常深刻。
只因在攀登凝望崖之前,他曾听人说起过步凌天的身世。
步凌天的父亲,是傲武帝国秦族的一名子嗣,他的母亲却是魔族之女,一人一魔结合生下了步凌天后,步凌天的父亲顶不住压力,杀死了他的母亲,带着他逃回了人族大陆。
步凌天有人族和魔族各一半的血脉,他从小便被视为异类,父亲在秦族遭受排挤,而秦族族长更是严令他姓秦。
步凌天一怒之下,舍弃秦姓,给自己改名步凌天。
后来,林毅离开明珠学院,便再也没有听到过步凌天的消息。
不成想,五六年后,竟在琥珀城中遇到了他。
步凌天并没有看到了林毅。
他骑在战马上,低着头,眉头紧皱,满面愁容,似乎心事重重。
马队和轿子在众人面前驶过,林毅便听到身前,排队买包子的队伍中,一个老者冷笑一声,不屑道:“这个魔崽子又来迎亲了,这已经是第三次了,秦族的脸都被他丢光了。”
“可不是么,一个魔崽子也有脸赢娶赵氏宗门的圣女,真不晓得,他的优越感来自哪里?”
“唉,你们还不知道吧?我听说赵氏宗门的圣女赵小岚,曾经被这魔崽子救过一次,两人暗生情愫,那魔崽子仗着自万里之外,护送赵小岚回来的路上,居然与赵小岚作出不轨之事。现在,两个人孩子都怀上了,赵小岚能不嫁给他吗?”
“真是世风日下呀,连这样的事情都会发生,那赵小岚平日里看上去,淑女端庄,没想到却是一个不知廉耻的女人,要我说呀,这样的女人赵氏宗门早就该扫地出门,任她自生自灭。”
“嘘!小点儿声,千万别人赵氏宗门的人听到。你可知道?赵小岚可是赵氏宗门门主的掌上明珠?赵山河最疼爱这个女儿了,没想到这个女儿会令他蒙羞。”
“这一次呀,那魔崽子只怕又要碰一鼻子灰,媳妇没见着,挨一顿臭骂,然后被赵氏宗门赶出来。”
“好了好了,不说了,轮到我买包子了。”
林毅听着身旁的议论声,暗自皱了皱眉头。
原来步凌天是来迎亲的,没想到魔崽子居然动了真感情,看来我有必要帮他一把。
………………………………
第1714章 魔崽子的故事
打定主意后,林毅三两步穿过人群,伸手拿起一张牛皮纸,抓起两个热气腾腾的肉包子,顺手丢下一片金叶子,跟在马队后面,扬长而去。
“喂!这人怎么能插队呢?”
队伍中出现了短暂的嘈杂。
然而,紧接着,所有人都惊叫起来。
“我的老天!金叶子!!?真的假的?”
“店伙计,快用牙咬一下,看看是不是真的?”
店小二双手捧着那片金叶子,难以置信的瞅了片刻,然而放在嘴里狠狠的一咬,然后他惊叫起来。
“真的!这真的是金叶子!”
店小二双手紧紧攥住金叶子,惊叫起来。
“那位客官简直太豪爽了,买了两个肉包子,丢给我一片金叶子,这片金叶子,只怕能买下十个我这样的包子铺。”
众人再抬头望去时,哪里还有半点儿人影?
林毅拿着两个包子,边走边吃,跟在步凌天一行人身后,向着内城行去。
沿途街道两侧,出现了三三两两的人群,渐渐消散的晨雾,朦胧在人群头顶上方。
人群中不时有人,对着步凌天一行人指指点点,显然,他们很为步凌天的行为所不齿。
步凌天坐在枣红战马上,低着头,两眼空洞,面无表情。
他的思绪早已飘飞到四年之前,那个风雪交加的夜晚……
他只在明珠学院修炼了一年时间,便离开了,因为他的父亲病故了。
他那爱恨交加的父亲,在临死前,恳求秦族族长,让步凌天认祖归宗。为此,他甚至不惜将经营了大半生的庄园,全部拱手送于族长。
最终,秦族族长终于答应了,他父亲临死前请求,让步凌天认祖归宗。
然而,步凌天虽回归秦族,但却没有更改名字,还是叫步凌天。
没多久,林毅率领明珠宗和雷霆岛雷氏一族,大肆进攻傲武帝国,紧随其来的是,傲武帝国和秦风宗遭受重创,傲武帝国覆灭,秦风宗被林毅扫平。
如此一来,秦氏一族在圣武大陆上的地位,变得岌岌可危。
步凌天并没有参与到,秦风宗和林毅的那场战争中,那个时候,他正在大陆边疆,与魔族进行着浴血搏杀。
但接到秦族召唤,返回秦族之后,木已成舟,傲武帝国覆灭,秦风宗飞灰湮灭。
步凌天对傲武帝国,对秦风宗没有半点儿归属感,但当得知是林毅一手灭掉傲武帝国,摧毁秦风宗时,步凌天震惊的久久无语。
他依然记得,那个坚韧不移,攀登凝望崖的少年,那个过三关斩五将,金榜题名的少年天才。
只是,他无论如何都没想到,昔日的同窗,竟成长到如此恐怖的地步。
感慨之后,他还是回到了大陆边疆,因为,哪里有他的兄弟们。
那个时候,经过短短一年的杀伐,魔崽子步凌天,便在边疆杀出了名头。
那个时候,林毅虽早已将魔族大军驱逐出人族大陆,但是在大陆的边缘地带,依然经常有摩擦产生。
每一次摩擦,都会有又流血事件产生,虽然不再有大规模的战争,但是人族与魔族之间,依然还会爆发小规模的冲突。
步凌天便是在那一次次战斗中,展现出他的天赋和实力,他救过很多人的命,杀死过很多魔兵魔将。
渐渐地,他的形象在众兵将心目中,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他身边开始围绕着一群生死相交的兄弟,都是些性格豪爽,直来直去的粗糙汉子。
步凌天很喜欢他们,因为他们从不将他视为异类。
步凌天似乎是天生的战士,每一次战斗,无论是游击战,还是歼灭战,他总能带着他那帮兄弟,获得最后的胜利。
随着战功的积累,他在军中的职位越来越高,两年后,他成为那支军队的副将。
如果故事照此发展下去,步凌天或许会成为一名战功显赫的将军,要么最终战死沙场,马革裹尸,要么最终解甲归田,荣归故里。
但是,故事的转折点,就发生在那个风雪交加的夜晚。
那一夜,步凌天奉命带领队伍,在山野间蹲守了大半夜,目的便是聚集魔族的一支巡逻队。
但是蹲守了大半夜,魔族巡逻队没有等来,却等来了一个人族的车队。
那支车队开过来没多久,后面便蹄声大作,魔族数百名强者,追杀而来,眨眼间,车队便被冲击的风雨飘摇。
忍无可忍之下,步凌天率队冲杀而去,与魔族强者们,展开了一场浴血厮杀。
那一战无比惨烈,那是步凌天有生以来,所遭遇到的最强大的魔军,那一战,步凌天带去的队伍,几乎全军覆没。
自那一战中,他救下了一个女子,随后应女子的请求,将之护送会琥珀城。
一路护送,足迹行近万里,那女子与他之间互生情愫,最终情不自禁,走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自从母亲被父亲杀死后,步凌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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