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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金-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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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种感觉,如今只有神女还保持着,她们需要经历数年才能适应“视野共享”所带来的那种蒙受神迹的巨大冲击感,所以这些一瞬间被“激活”了的年轻男女们遭受的刺激可想而知。
神灵一瞬间共享了他赐予的“视野”,巨大而无声,无形的神迹,让几乎所有人都彻底沉沦在伏羲的魅力之下。
他会以何种方式挽回眷族对自己的信仰?
答案是,根本不需要。
所有灵魂,都会飞蛾扑火的向着他的荣光。
就算隐蔽在肉体凡躯的深处,依旧光辉灼人!
在已经熄灭了的视野的余威下缓缓从癫狂中复苏的人们,纷纷朝着萧楠伸出手,就算现场寂静得再也没有礼赞,却比任何时候都更要刻骨的充斥着狂信的气息。
而那些行将就木的老人,则双手合十,虔诚的仰望着萧楠,他们太过苍老,已经无法共享视野,却也似乎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不愿意相信的人,则永远无法得以知晓认知以外,虚空裂缝内的恐惧。
当所有人都再次匍匐在地上,只有阿锡还站在那里,满脸泪水而愤怒的看着萧楠。
“我不信!我不信!!我不信你就是祖神!!”他嘶哑的叫道,仿佛要用尽所有的力气燃烧他那股青春的冲劲。
“我赐予你的‘不信’。”萧楠微笑道。
被孤立!被排斥!被嘲讽!被蔑视!
他抱住自己的头,发出了不断的嚎叫,自己却好似听不到,只有当他回过头,看着母亲的眼珠在不断颤动,她苍白的脸上露出了癫狂的笑容,他感到了更深沉的
绝望。
所有的羽民,只有他,
被切断了“联系”!
就在此时,一队人呼喝着闯了进来,他们手持土枪,明显就是当地“占山为王”的恶霸。而为他们引路的,就是一个看起来满脸精明,带着包头头巾、三十多岁的男子,他就是给恶霸通风报信的达瓦。
“就是那个!凤冠!”达瓦指着婉月道,因为那华丽的凤冠还被婉月佩戴着。
那本来是数百年前的贤王·佰鹭女王下令,并花费了数年打造的至宝,身为神女同时又是首领的佰鹭女王,因为共享了灵鸾王的远古记忆中的视野,而深深迷恋伏羲的身姿无法自拔,便告诉自己的子民,自己是祖神选中的妻子,专门打造了嫁给祖神时所佩戴的皇冠,并头戴皇冠,怀抱着祭品,在鲜花祭坛上让祭祀将自己活活焚烧,最终只有纯金的金冠留下。
因此凤冠成了圣物,被认为是祖神的妻子——天后佰鹭的圣物,被秘密的珍藏,由神女代代保管。
此时羽民将凤冠献给婉月,大概是认为她就是追随着祖神的“佰鹭女王”的转世。
“好美的宝贝!!”为首的恶霸看到金冠眼睛都快瞪出来了,“你们这些穷鬼平日还说自己没钱!天天拖欠地租!现在看你们还怎么狡辩!这宝贝现在是我们家的了!就当你们拖欠了半年的地租!快交给我!娘们!”
“少爷!”婉月看着萧楠道,“这些人……”
“将凤冠给他们吧。本来这就是狂信之物,我的信仰不需要这些无意义的事物来凝聚。”萧楠道。
“可是……我可以杀了他们,不需要一分钟。”婉月低声道。
“给他们吧,我不想在这里制造太多的事端。”萧楠道,“而且我们的资金不缺这一顶金冠。现在羽民大多还在癫狂中无法自拔,我不想争执起来伤到他们。”
婉月咬咬牙,只得摘下头上的金冠。
依莎发出了尖叫声:“主上!主母!那是献给你们的至宝!不要给他们!求求你们!”
然而她却被冲上来的达瓦狠狠一巴掌扇倒在地,并骂道:“装神弄鬼的死女人!藏着这等宝物却害我们全族跟着你受苦受罪!”
说罢他拿出一把枪,指着依莎的头威胁道:“把凤冠交出来!不然我就打死她!”
婉月道:“金冠在此,你们拿去吧!不要伤害这里的人!”
在达瓦从她手里接过金冠后,依莎竟然爬起来拼命抓住他的手,尖叫道:
“凤冠不能给你们这些强盗!”
可是她的力气根本没有达瓦大,被达瓦重重一脚,再次打倒在地,只见达瓦用枪指着萧楠道:“你再敢发疯!我就杀了他!”
依莎睚眦欲裂的瞪着达瓦,眼睁睁看着他抢走了凤冠。
阿锡怔怔的看着这一切,当达瓦走到自己儿子身边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胳膊,叫道:“好儿子!跟我离开这里!不要和这些蠢货一起!”
“阿娘呢?”阿锡指着地上还在半昏迷状态的母亲道。
达瓦看了一眼那女子,道:“她不行了!她有病!我们快走吧!不要久留!快走!快走!等以后我会回来接你阿娘的!”
说罢他死命的拽着自己儿子的胳膊往前走,而阿锡则用惊骇的目光回头看着,看着那些还躺在地上的族民,自己的母亲,以及
萧楠。
除了那些还躺在地上的年轻人之外,无力反抗这些恶霸的老人们,发出了悲恸的啜泣声。
垂暮的部族,甚至连至宝被抢夺、祖神被羞辱这种刻骨的耻辱都无法反抗。
依莎满脸泪水的爬到萧楠的脚边,痛苦的仰望着他。
而萧楠并没有什么表情。
无情的祖神。
但凡是人,
他都赐予恩宠,
祖神的眼中没有凡人那自私渺小的恩怨和尊严,
他所见的只有人本身罢了。
这就是他的神性,
宏大慈悲而让人痛苦。
………………………………
146 凤冠
这些被伏羲之力蛊惑而一瞬间看到了灵鸾视野的人们,过了足足大半天才恢复了清醒。
凤冠被抢,但是萧楠命令达瓦之妻绝对不可以自杀,并要其他人要将她像普通的族民一样对待,不许对她进行各种侮辱和刑罚。
虽说这些人是伏羲在远古时代眷族的后裔,却也保持着极为野蛮的原始传统。愤怒的族民希望抢回本族的圣物,萧楠却说这件事的责任在自己,由他来负责追回。
他还是喜欢什么事情都往自己身上揽。
圣物的丢失,使得依莎一定要跟着萧楠,她笃定的认为只有这样才能重新再次见到金冠。萧楠则答复三日后就会给全体族民一个交代,此时不管他说什么,灵鸾导致的“奇迹”使得族民对他深信不疑。
依莎则带着被称为灵鸾王的那只最大的灵鸾跟在萧楠身后跑,按理说神女永远都不能离开自己的子民,但是她追随萧楠的举动,却被族长认可了。
于是萧楠回到其实一天都没住却要付两天房钱的客栈里时,又多增加了一个“住客”。
终于返回到了客房,萧楠觉得自己好似穿越了时空,那个羽民聚集地的氛围实在是太和外面的世界格格不入了。
他一头倒在了床上,头闷在被子里瓮声瓮气道:“明天我们就返回城里吧,婉月你去调查下当地的地头蛇是什么来历,金冠到底是否被变卖……”
“你可真是会惹事。”苗枫则在保养他那把新得到的陨铁短剑,拿了个布在那擦啊擦。
“我这就去调查,并去打个电话,为那个姚二发个电报,报告你已经成功。”婉月道。
“麻烦你了。”萧楠翻过身,发出了疲惫的声音。
“上主,你好像很累啊。”站在一边不知道做什么好的依莎道,“你没事吧?”
“没事,就是睡得太少了,昨天我大概一点多睡得,早上六点就醒了,然后一摊子事儿。”萧楠张开嘴,感觉魂要从自己嘴巴里飘出来似的。
“我还以为你会住在像是天宫一样的地方,就像是古歌里唱的那样。”依莎环视着四周道。
“怎么可能?我毕竟还是个凡人啊。”萧楠道,“那些祭品已经让其他人分吃了吧?别浪费了。”
“嗯,已经帮你跟大家说好了。不过您不要担心,我姐姐很快就会狩猎归来,到时候还会带来新的食物。”依莎道。
“你姐姐?你的家庭情况到底怎样?”萧楠忽然来了兴致,询问道。
依莎告诉他,自己的父亲就是如今的大族长,因为神女最后都要和族长结合,生下的女儿就是神女,儿子则是族长候选。但是,她的母亲却生下了两个女儿,于是就由更加有天赋的她去担当神女,而她的姐姐依蛾则被当做男孩养大,现在在族内的职业是负责狩猎的首领。
所谓的狩猎,就是步行去更远的地方打猎,或者寻找食物,有时候还要和当地的原住民进行商业交易,一走就是好多天。
在羽民内竟然没有所谓的世袭制,上一代的老族长死后,他的儿子需要和其他族内的男子进行比赛,谁胜出谁才是下一代的族长。
“如果我姐姐在,一定不会惧怕那些强盗!”依莎激动的说,“她一定会打败坏人!”
“但是对方有枪,你们根本没有热兵器。”萧楠道,“等婉月的回复吧。我们先吃个中饭。你喜欢吃什么?我叫人去做。”
“包子!那种香喷喷的肉包子!有次阿姐偷偷藏了一点点钱,是她卖自己的头发赚的,她偷偷给我买了吃!好好吃!”依莎捂着脸颊兴奋道,“但是那个好贵的!我割了我的头发帮你赚钱好不好?”
“……这个……不用了。”
苗枫忽然插嘴道:“他唯一拥有的异能就是有钱。”
萧楠撇了撇嘴,心道:说得我好像霸道总裁似的。哪一分钱不是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切。
“我没你想的那么有钱。”萧楠看似在回答依莎,实则在反驳苗枫。
“切。你叫没钱?”苗枫瞥了一眼他,“你好像每天脑子里想的都是钱吧?”
“我就是没什么钱,怎么了?”萧楠道,“你以为赚钱很容易吗,切!”
“那我还是去卖头发吧!”依莎双手一拍道。
“不用了!”苗枫和萧楠异口同声道。
“我们去吃小笼包,蟹黄蟹粉的,江南口味那种。”萧楠道。
“小笼包……我,我没吃过。这边好像没有卖的。”依莎吞了吞口水,“是不是很小,只许吃一小个,所以很便宜。”
“回城的时候我请你吃。”萧楠道,“总之这些你都不用担心……中午别吃包子了,吃蒜黄炒肉丝,干煸菜花,醋溜南瓜丝,米饭,酸辣汤。”
“……你还问人家想吃什么,结果还是你自己喜欢吃的。”苗枫又忍不住吐槽他,“跟伏羲一个德行。
而且好素。”
最后一句才是重点吧喂!萧楠心里道。
“我喜欢!!!祖神喜欢的肯定好吃!!我不嫌素的!!!”依莎拍手道,“而且都是我没吃过的!”
少女你到底在吃什么平日?看起来很艰苦啊!萧楠呆呆的看着依莎。
“……这个小镇真的没啥好吃的,咱们晚上要去下馆子不是么,回去吃好的好了。”萧楠道,“哎,蒜黄肉丝不是素菜啊!”
“那个蒜黄死难吃的,一股怪味。”苗枫道。
“……换腊皮肉丝。”
“那个皮不知道什么做的,吃起来口感不好。”苗枫托着腮道。
“……土豆肉丝。”
“土豆!我知道那个!好吃!我们来这边经常当做主食!”依莎道。
“那就土豆丝吧。”苗枫终于点头了。
“好咯!”萧楠道,“你说的!”
因为苗枫少说了一个字,实际上吃中饭时,连唯一一个荤菜都没了,变成了土豆丝。
主要是昨晚吃的都是肉,吃太多了,萧楠想换换口味。平日他自己的饮食其实都是清淡为主。
即使如此,捧着大米饭的依莎却兴奋的哇哇大叫。
这个时代米还是挺贵的。
她用手把米饭握成了一个个团子,才就着菜吃。当看到其他人都是直接用筷子吃米时,她觉得很诧异。
“没事,你按照你的习惯吃食就好了。”萧楠倒是觉得无所谓,他对别人特别宽容,而且宽到了没边没际那种。
就连苗枫世代坚守了数千年的职责,他都能轻飘飘的一句“不用死守”给应付过去。
依莎却觉得这是祖神的吩咐,于是揉饭团揉得更起劲了。
婉月则趁着吃饭的时候跟萧楠汇报道:“已经通知了姚二,他很高兴,说晚上要为你举办接风宴。至于抢夺凤冠的那伙人……他们动作很快,已经转手了。”
“转手了?!转到哪里去了?我现在去追!”苗枫道。
“不用追了,反正我们早晚都会见到。”婉月看着萧楠道,“他们转手的人是他们的顶头上司,管理这里的军阀走狗——丁金牙,丁金牙是姚二的手下,养了许多恶霸‘管理’整个街区,实则就是欺行霸市,强收保护费和地租。
丁金牙带走了凤冠,他能做的事情只有一件!”
“送给姚二当姚二的新婚礼物。钱对这种人来说不重要,关键是要讨好主子。”萧楠道。
“你和他们夫妻还真是有孽缘啊!”婉月道,“好似你每次都在给他们打工。利润分给他们九成不说,但凡你手里有的,他们都要抢走。”
“不要在意那些身外之物。”萧楠微笑道。
“我知道你有你的顾虑和打算。”婉月叹了口气,“但是凤冠和其他的财物不一样,那是依莎族人的至宝,是他们的圣物。”
“我说了,我会为他们讨回的。”萧楠看了看望着他的依莎道,“我不会食言。”
“圣物我们自己讨回!但是不能让您因此受伤!不然我死一万次都不足惜!”依莎抓着萧楠的衣袖道,“不是您的错!是我们自己的错才导致圣物被抢走的!”
“放心。我会圆满解决这件事的。”萧楠摸摸她的头道,“少吃点,我们晚上吃好的。”
这家伙转换话题的速度……苗枫只是再次默默吃饭。
而那只灵鸾,则站在圆桌靠近依莎的地方,大口吃着依莎给它的饭团。
萧楠的目光又落在大鸟身上,道:“这鸟得洗澡,消毒。”
和伏羲能够通灵的灵鸟嘴里的土豆丝啪嗒落在了桌子上,用惊恐的目光看着萧楠。
因为它一瞬间读取到了萧楠脑海里闪过的“防疫针”“体内外驱虫”的可怕画面。
“洗澡?”依莎疑惑道。
“他有洁癖。”苗枫想到了自己被强迫每天刷牙三次。
萧楠虽然说了句“别胡说”,但是他脑子里的想法正源源不断被灵鸾接收——
什么给依莎洗头,换衣服,教她刷牙……“啊这小女生差不多到了青春逆反期得告诉她早恋早婚不好看阿锡的娘的岁数就知道她们族人肯定习惯早婚早育真是陋习”……
灵鸾忽然用疲惫的眼神看着自己的小主人。
………………………………
147 外聘人员
在婉月遭受的训练中,似乎有专门的搜集情报的课程,当初“暗灯”对她的训练,就是想要首先把她打造成最顶尖的“间谍”——所谓的女神,只是“女神计划”的代名词,暗灯终极的目的,是要组建一支如同婉月这样强大完美的超人军队,用来征服世界。
而婉月是所有实验样本里最完美的一个。因为其他的实验体就算拥有了和婉月相同的素质,寿命也只有短短数个月。
而婉月如今承受的“伊甸”的改造强度,甚至足以让一个人连骨头都熔化掉。至今,她都是暗灯的科研团队所公认的“顶尖作品”,并且给她的所谓暂缓身体基因突变的所谓的“解药”,实际上是不断进行升级的“伊甸变种”,实际作用反而是加速她的突变,想要看看她到底能够到达什么地步。
然而,自从某一个时刻起,她的基因变化便稳定了下来,似乎已经完全对“伊甸”免疫了。
与其说暗灯利用婉月作为素材制造了一个“奇迹”,倒不如说婉月给了他们更多的“不解之谜”。
由于婉月强大的情报搜集能力,在这个不大的关口小镇上,她很快找到了那个外号丁金牙的窝点。
这镇子说白了还是处在姚家军阀的管辖下,丁金牙黑白两道通吃,是当地的土皇帝,虽说这个镇子偏远,油水可不少。他当然不在乎钱,他豪宅里的奢侈生活可不亚于皇帝。
而他的手下之一,就是小乞儿口中的“秃地龙”。
萧楠真是心思太过明慧,他认定普通的小孩子就算沦为乞丐也不会有那般神乎其神的偷技,肯定是有人故意训练他们,便在离开牌坊街前叫婉月带着苗枫先去捣毁那个操纵乞儿犯罪的团伙。
而萧楠则和依莎坐在车上等候。
依莎第一次坐小汽车,好奇得什么都要摸摸,灵鸾更是和她一样觉得新奇,这里啄啄那里咬咬。萧楠连忙警告道:“有电!叫你的鸟别乱啄!”
“电是什么?”依莎问。
“就是会一瞬间打死人的能源——类似火,但是比火效率高。”萧楠解释道。
“这个车就是靠电才能自己动的吗?”
“额……这种物理问题很难解释,但是差不多。”
“是祖神教会他们做的么?”
“……是外国科学家自己发现的。”萧楠挠头道。
“原来是洋鬼子造的。”依莎不服气道,虽然她和族人深居内地,却也知道洋鬼子不是好东西。
她给灵鸾下了令,那鸟果然老实多了,她又看着坐在她旁边的萧楠,萧楠并没有穿义肢,因为这两天他走路太多,婉月怕他磨破腿,叫他歇歇。因此他的腿上只裹了一条毯子。萧楠长相文秀,身材修长却因为少了一条腿的缘故,看起来有几分弱不禁风,和依莎所见的任何年轻男子都不太一样。
她这样看着萧楠,让萧楠觉得很不好意思,道:“我脸上有什么么?”
“没有什么,只是……我觉得您好好看!好特殊!跟族里的人都不一样!”依莎极为率真,有什么就说什么。
“……哈,我只是个普通人罢了。”萧楠不好意思道。
“哪里普通了?你就会说谎!”依莎拿起他的手,比着自己的手道:“你的手好漂亮,手指又长又秀气,还这么雪白干净,不像我们的手又粗糙又脏脏的,还满是茧子。”她摸着萧楠中指上的茧子道:“为什么唯独这里会有茧子?”
“写字拿笔的缘故。”萧楠道。
“你会写字?!好厉害!”依莎仰慕的看着萧楠,只觉得他没有哪一处不让人佩服,他好像珍贵无瑕的白玉,那么美,又好似容易被击碎,只能让人小心翼翼的呵护着。
“以后你也会陪着我们么?”她憧憬的问。
“我尽力。”萧楠脸颊越发红了,被女生这么久久的握着手,他实在是觉得不好意思。
“你是不舒服么?脸怎么这么红?”依莎关心道。
“没什么,我有点热罢了。”萧楠摇下车窗,“透透气。”
他望向车窗外,只见婉月和苗枫已经进入了一条巷子内的一座院子里面,他拿出怀表看了看时间,推算着两人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出来。
“你这个是什么?”依莎又对他的怀表感兴趣起来。
“是计时器。”萧楠于是又耐心的为她讲解起怀表的原理和用处。
还没等萧楠讲完,那院门就打开了,只见一个秃头的男人点头哈腰的送着婉月和苗枫出来,一大群小乞儿也随着他们一起走了出来。
大概是因为婉月亮出了萧楠和冬少将的身份,让这个地痞头头觉得惹到了大人物,便亲自放了他正在训练偷技的十几个乞儿。
这十几个乞儿很多人的手都有不同程度的烫伤,原来地痞为了训练他们偷盗,把钱包放在炉子上的沸水里,叫他们用手指去夹出来,若是慢一慢就会被开水烫到,简直残忍极了。
婉月分给了那些小乞丐一些钱,叫他们能够暂时解决吃饭的问题,这才回到了车上。
“都办好了,十三少您太过宅心仁厚,只是我们就算现在救了这些乞儿,这些孤儿过一段时间还是被人控制,要么就是走上邪路。”婉月道。
“让他们先去我们的寨子里住吧。”依莎道,“我们虽然穷,但是还能供得起这些小孩子吃饭。让他们在寨子里学习如何做人,让他改邪归正。”
“他们都是汉族的孤儿,这不好吧?”萧楠道。
“没有什么不好的,他们需要帮助,又不是那些汉人的恶霸,只是贫苦无依的孤儿,在我们那里,无论是谁都要伸出援手的。”依莎微笑道。
“你们真是太过淳朴了。”萧楠道,“好吧,我过一段时间会专门接他们去孤儿院的。”
于是他们又专程把这群孤儿送到了羽民的住处,萧楠再次来到这里,终于见到了依莎的姐姐,她的皮肤因为常年外出劳作而晒成了小麦色,身形矫健,眉宇和依莎相似却多了几分英气。
见到萧楠,她连忙半跪下行礼,用汉语道:“拜见祖神大人!”
与她相伴的,是一只威猛的苍鹰。原来灵鸾已经极为稀少,族里所剩下的灵鸾也不过十几只,平日里全部跟在侍奉神女的巫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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