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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发为妻-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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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姻尴尬的怒斥一句,“怎的主君来了,都没人知会一声!院里的这些小浪蹄子,真是要好好教训教训了……”

    说话间,采姻带着大宝赶紧跑了出去。

    唐彦秋坐到叶千云身边,说:“采姻他们担心的也对,你对谁都好,偏的对自己十分的狠心。”

    叶千云起身,直接坐到唐彦秋怀里:“他们说的那些,我都明白。他们看重我,而我又看重你。他们担心我,我自然也是担心你的。若真有那种时候,我跳下去救了你,即便自己再也上不来,也是心甘情愿的……”

    唐彦秋赶紧捂住她的嘴:“这种话以后都不许说了,我不许你弃我而去。”

    叶千云开心一笑,惹的唐彦秋心猿意马。

    抓住身上不安生的手,叶千云问道:“今日新妾入府,主君不去明玉院花好月圆,怎跑我这常平院来了?”

    “美景配良人,没有娘子,怎能叫花好月圆。”

    **********

    第二日清晨的请安,韩氏也来了,跟在金氏和玉氏后面,规规矩矩的行了礼,安安分分的坐在一边,全然不见昨日的蛮横,脸上尽是黑色。

    过了一夜,也该了解唐府后院的情况了。

    金氏对唐彦秋专宠叶千云的做法尚有不满,却也不妨碍她奚落韩氏。叶千云坐在上方,懒得出声,只管看戏。

    韩氏昨日一闹传到了唐母耳里,直接给了她一顿手板,又让身边的赵嬷嬷亲自去明玉院教她规矩。

    总之近日,韩氏是无力闹腾的。

    之后采姻对叶千云说:“从如意院出来,韩氏就进了金氏的院子。要是这两个人合起伙来,会不会很难对付啊?虽然这个韩氏比起金氏来,不足为惧。”

    叶千云说:“金氏比你所见的,更有心机一些。”

    采姻摇摇头:“不懂。”

    叶千云说:“金氏的出身让她有资格拥有一种优越感,当年她来唐府,我比她,天差地远。她从一开始就认定能赢过我,所以只是随便的动了一下坏心眼。我不在唐府三年,她却一直不能得到彦秋的真心,慢慢的,慌了也乱了。如今我回来,扰醒了沉睡的猛虎。日子一长,金氏的心机便要慢慢活跃起来了。”

    “也就是说,金氏比我们之前见到的,还有危险?”

    “她在府外养着打手,府内收着内线,懂得这样保全自己权力,可见心思缜密。”叶千云解释道,“另外,三番四次去寒舍找我麻烦,可见心眼很小。这样一个心机重,心思密,心眼还很小的人,一旦玩起阴谋诡计,会是一个很可怕的敌人。”

    采姻有些担心:“如此说来,回府果然是不好的。”

    叶千云笑笑:“那也不见的……再说说韩氏,从她死乞白赖要进府起,便已暴露了目的和她自身的缺点。”

    “什么缺点?”

    “仗着自己的家世目中无人,初来乍到不懂收敛锋芒,是为自大。才过了一日便沉不住气,跑去找拦她进府,本就对她没有好感的人合伙,是为蠢笨。如此一个自大妄为,又没有心机城府的蠢人,就像你说的,不足为惧。”叶千云笑笑,“荷宝院里若是谈不拢,韩氏必耍性子,那位金姨娘对这个新来争宠的女人,不会坐视不管。最近我们应会很清闲,且等着看她们两斗吧。”

    如同叶千云所言,常平院清闲了不少时日。

    时至盛夏那几日最为炎热,叶千云也坐不住。素墨跟库房合伙,每日送去常平院的冰不能过量,防止叶千云热不住,吃的太多,伤了身子。

    于是叶千云带着采姻大宝,日日溜到大花园的水榭中乘凉。

    这日,路上竟看见了唐青枫。

    小少爷站在毒日下,扎好马步,一动不动。

    采姻说:“金氏对小少爷越发的严苛,说什么主君文武双全,长子也须如此才好。自从小宝进了海舟书院,金氏就铁定自己儿子也能进。文有了,这就开始逼着小少爷学武了。”

    叶千云见唐青枫额上全是汗珠,小手小脚微微发颤,辛苦的很。

    那边唐青枫见到叶千云走过来,就收起动作。双手抬到胸前,微微弯腰:“给母亲请安。”

    这动作,平日里唐青枫早已做惯了,今日却花了两倍时间勉强做了个大概。看他脸青唇白,叶千云心疼极了。

    带着孩子寻了个阴凉处,叶千云轻轻擦去那额上的汗珠。接着一阵怪声,原来是唐青枫肚子饿的直叫。

    唐青枫羞红了脸,小声说道:“今日还未吃过东西……”

    午时早过了,未吃过东西是说早午膳都没吃吗?

    大宝从公中厨房拿了些吃食来,唐青枫狼吞虎咽,真是饿坏了。叶千云再旁边看着,倒杯水递过去,轻言慢些。

    叶千云问:“枫儿在这毒日下练功,几日了?”

    唐青枫到:“姨娘说,毒日下练功效果更佳。今日已是第三日了。”

    主仆几人心中怒骂着金氏,哪有什么毒日下效果更佳的说法,这不是瞎折腾孩子吗。

    叶千云奇怪的又问:“怎的之前没看见你?”

    唐青枫闻言整个人都缩了起来,低着头,悄悄地看看四周:“母亲不要告诉姨娘好不好,那里的日头太大了,我……我有些受不住……今日偷偷跑到水榭这边,稍是凉些的地方来……”
………………………………

第二十二章 贺寿,宴席送礼

    望子成龙本也应该,就怕这份心思里,有别的什么。

    唐青枫是金氏唯一的指望,故而对其要求严苛了些。

    两三岁的孩子该是玩闹活泼的时候,太过知礼懂事太过规矩,不争不抢不哭不闹,不给人填麻烦,私下里免不了受到过多的约束。且不论这样对孩子有没有什么影响,见者夸赞更多是心疼。

    叶千云温柔的摸摸孩子的头:“枫儿练功可有与父亲说过?”

    唐青枫摇头:“姨娘说,等我炼成后再与父亲演练,父亲会更高兴的。”放下手中的吃食,唐青枫有些害怕的问叶千云,“母亲,这两日练功太累了,父亲同我说话时,我有些困觉……母亲,父亲会不会觉得我不懂事,不喜欢我了?”

    “不会的,枫儿这么乖,父亲怎舍得不喜。”叶千云说,“可是练功不是三五年能成的,况且枫儿身边连个师傅都没有,自己乱练是很危险的。”

    唐青枫低头不语。

    叶千云问唐青枫:“枫儿是想摆个架子逗父亲开始,还是想和父亲一样,有武在身?”

    唐青枫赶忙回答:“自然是要和父亲一样。”

    “那枫儿现在最需要的是一个师傅。”叶千云想了想,说:“府里功夫最好的是主君,接着是楚仁。枫儿想要谁教你呢?”

    唐青枫望着叶千云,小声说:“可以让父亲教吗……”

    叶千云笑笑:“当然可以,母亲去说。”

    此时,金氏带人寻了过来。她眼下最害怕的,就是叶千云抱走这唯一的儿子。看见水榭中两人一起的画面,立马警惕了起来。

    “青枫,你怎跑这里来了。”

    叶千云拦下金氏伸出欲拉走唐青枫的手:“金姨娘,日头这么毒,孩子独自一人在园中胡乱练功,身边也没个下人跟着,要是出了事,可怎么了得。”

    金氏说:“如何带孩子,妾身还用不着主母来教导。”

    “说的对,我的确没这个资格。”叶千云眼神一沉,见金氏身边只跟着青容,看来她还是不放心唐府的下人,“金姨娘替我管着后院事务,整日忙的连孩子都无暇照看。是我这个做主母的太不懂事了。”

    金氏眉头直跳,戒备的看着叶千云:“你想做什么?”

    “我见姨娘屋里伺候的只有青容一人,这哪里照顾的过来。”转身,叶千云对采姻说,“回去挑一个能干的丫鬟,给金姨娘送过去。以后小少爷的事情,就让她管吧。”

    虽然不是要走孩子收回权力,但叶千云这是趁机安插自己人到她身边去,金氏如何干的。

    “多谢主母记挂,我那院子小,用不着这么多人伺候。”金氏说,“青枫虽小,但若养成娇生惯养的坏毛病,就不好了。平日有青容帮着我照顾,已是够的。”

    叶千云说:“唐府大少爷,娇生惯养本是应当的。金姨娘说的在理,却让枫儿平添了一些小家子气,又似不妥。我那常平院用不了这么多人伺候,拨一两个过去,碍不了事的。”

    金氏带着唐青枫匆匆离开,心里盘算着,要是叶千云真塞人过来,就打出去。主母明目张胆的往妾氏院里塞人,这件事她占着理,不怕叶千云闹到别处去。

    而叶千云真就把事情闹了开,还是闹到了唐母那里。

    那日请安,叶千云先不提送人的事,闲谈中无意将唐青枫烈日下毒晒练功的事情,告诉了唐母。

    唐母心疼孙子,当场就对金氏发了火。

    叶千云假惺惺的为金氏说话,说的确是金姨娘院中下人不够,干脆从常平院拨了丫鬟过去照顾小少爷。

    金氏力争,惹的唐母更加反感。

    “这孩子你若照顾不好,就送去常平院给云娘照顾!”

    要么送走孩子,要么让叶千云的人进到自己院里。金氏不傻,当然选后者。

    离开如意院,金氏特意追上叶千云。

    “主母好心思,三言两语就逼的妾身就范。”金氏说,“这几日妾身总能想起以前的事,尤其是初入唐府,初见夫人时。妾身不明白了,三年而已,这人怎会变的如此工于心计。之前和现在,哪个才是装的?”

    叶千云轻摇手中团扇,微微一笑:“不管是什么,主君喜欢就好。你不也挺爱装的吗?装哭装委屈,当年多少人都上了当呢。”

    “是啊,主君喜欢才是最重要的。”金氏咬咬牙,问道,“可要是主君知道,当年让自己动心的善良小白兔,从一开始就是恶狼佯装的,他还会把兔子放在心上吗?”

    叶千云轻声出声:“我劝你别打这个主意。”

    金氏觉得自己押对了,高傲的问:“为什么?”

    转头直视着金氏,叶千云说:“第一,你说的话彦秋不会相信,要是撞上他心情不好,再定你个捏造生事的罪名。第二……你怎知,恶狼佯装小白兔,不是他授意的?或者,他从一开始,就是知道的?”

    “……”

    回到常平院,叶千云让采姻安排人过去。

    “你之前提到过的翠竹,合适吗?”

    采姻想了想,回道:“她是后院粗使的女婢,我查过,虽然是我们离府后才买进唐府的,却只在常平院做过活。父母离世,没有兄弟姐妹,只有一个舅舅好赌,这才把她卖进了唐府。翠竹这个人,平日不爱说话,也不爱跟旁人闲聊什么。”

    大宝接着说:“我从王管家那里打听到,她那舅舅输光了钱财又回来找过她。没想到这个翠竹直接把人给轰了出去,说自己现在唐府的人,无父无母,更无什么舅舅。”

    良久后,叶千云感叹一句:“这丫头是又伤心又害怕。若她那舅舅当初不是卖给了唐府,而是卖给了青楼……”

    当晚,翠竹就被送去了荷宝院金氏的小院中。

    走之前,叶千云特意吩咐了一句:“去了那边,除了小少爷的事情,其他的,不管是谁吩咐的,就算是金氏亲口命令,你也无需理会。她若为难你,你大可拿出我这句话来。平日里自己机灵些,觉得不对回来就是。有我在,唐府里没人敢动你。”

    翠竹是个明事理的,做事也仔细。之后叶千云见到唐青枫被照顾的很好,对着丫头更是疼爱了一些。

    过了夏,入了秋,就到了唐母的寿辰。

    老人家过寿不容易,对她而言,也对唐府上下而言。

    唐彦秋一句话就让唐府大办寿宴。一来,唐母最近的身子越来越差,让她高兴高兴,去去病气。二来,寿宴喜宴本就是联络感情,互通消息的最佳场面。

    唐府的请帖发了两日,巴陇城的,东蜀各地的,甚至有从其他地方赶来的掌事,从府内一直站到了大街上去。

    唐氏族中的长辈来了几个,算是给唐母面子。只是见到叶千云,脸色不免有些难看。加上大房三房在耳边吹风,想让他们有所改观,是不可能了。

    唐彦秋让叶千云不用理会那些老古板,她也省的费心思,自顾的接待着到访的女眷们。

    叶千云今日穿了一袭白底淡花点缀的长裙,配上轻薄的淡黄色外衫。头上佩戴的一套珠钗,听说是唐彦秋特别吩咐人打造的。那上面每一颗珍珠,均是顶级的东海珠。光是那枚长珠流苏的簪子,就是价值连城。

    唐锦雁也回来了,围着叶千云直呼好看。

    叶千云看出她喜欢,无奈这头的珠钗是唐彦秋亲自设计的,独一无二,特意给叶千云打造。他也知叶千云听不得唐锦雁的赞赏,铁定会送与她。于是头夜便下了狠话,不准叶千云送给了唐锦雁。

    “但凡有点好东西,但凡她说喜欢的,你眼睛都不眨就送了。这套珠钗可是为夫亲自设计的,代表的是为夫的心意。娘子若真送走了,为夫是要伤心难过的。”

    叶千云心里只道:每次你的伤心难过,还不是都来折腾了我。

    唐锦雁回来时带来了一个男宾,叶千云竟见到唐彦秋对其客客气气的……于是好奇的问:“那人是谁?”

    唐锦雁说:“南召铺子里的常客,听说娘亲大寿,便跟着我一起回来了。”

    叶千云不相信唐彦秋会对一个客人这般的客气,况且那人身上的气质不像普通人。转而又想,唐彦秋觉得没问题的人,她又何必多心多疑。也就是随他去了。

    今日大寿,自然也是金氏负责事务的。

    唐彦秋逢人便说叶千云是她的正妻,对几个妾氏只字未提。不知情况的来宾,尤其是那些女眷,纷纷夸赞起叶千云来。说她持家有道,御夫有道。

    午时,宾客入席。

    金氏这次是铆足劲儿的,宴席竟是特意准备了药膳。

    金氏说:“夫人过寿,都会祝福一句长命百岁。妾身准备的这套药膳,保健强身,延年益寿,也是妾身想来送给夫人最合适的寿礼。妾身祝愿夫人,寿比南山。”

    不愧是大世家出来的小姐,能说会道。一句话,引来宾客齐齐鼓掌,直呼老夫人好福气。

    大喜日,唐母从一早起便笑开了颜。金氏这礼,送的也好。老人家谁不爱听这席话。

    慢慢的,宾客中有人泛起了嘀咕:“这位是妾氏姨娘吧。怎的主君主母还未献礼,她先出来了。”
………………………………

第二十三章 献礼,迂回挑唆

    叶千云闻言,又坐了回去。

    这风头可不能让给金氏,她既然开了头,那就让妾氏们先来吧。

    大宝去跟唐彦秋打招呼,采姻直接去找了玉氏。

    叶千云这个主母的话,玉氏一向很听的。于是接下来,献礼的人就是玉氏了。

    玉氏是渔家女,自然没有金氏那样的财气。贺礼选的是一副百寿刺绣图,是她自己绣的。光看绣工,是上品。不过在金氏之后,就显得寒酸了。

    那些故意的冷嘲热讽,玉氏充耳不闻,自顾回来坐下,脸上始终挂着笑。只是这些,反而让叶千云,觉得越来越看不清这个人。

    金氏玉氏献礼,韩氏果然坐不住起身。

    锦盒打开,宾客间又炸了锅。

    韩氏送的,是一颗千年人参,一颗成了人形的千年人参。这可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好东西。

    叶千云转头,见素墨盯着锦盒,表情像要生吞了那人参一样。

    唐锦雁接着也送上了礼,这之后,唐彦秋这个主君亲儿,叶千云这个主母亲儿媳,终于起身走到了唐母面前。

    两人同行跪拜大礼,说:“祝母亲,吉祥如意,富贵安康。”

    上方的唐母忙言快起,见唐彦秋小心的扶起叶千云,老人家心里多了些安慰。这个儿子是真把叶千云放在心上的,如此甚好……只是叶千云始终不肯唤一声母亲,连刚才也是。

    唐彦秋让人抬上一个木箱,箱子是竖着放的,足有一人高。几个下人合力将箱里的东西抬出,撤走木箱,众人才看清,那原是一座真人身高的白玉观音像。

    观音刻的栩栩如生,眉眼传神,形态逼真。

    唐彦秋说:“儿子偶然得到一块羊脂和田玉,雕了这观音像,送于母亲。”

    四周宾客哗然,加上雕刻观音时扔掉的部分,这块羊脂玉大到世间难寻。更难得的是玉体通透,才能将这座观音像衬托的神秘。

    宾客多是商贾,心里各自盘算着这观音像的价值。接着,又是一阵惊呼。东蜀唐家出手,果真非同凡响。

    等到宾客的惊呼声渐小,叶千云才上前两步,走到玉观音前。

    只见她伸手右手悬空,片刻,不知从哪里飞来一只喜鹊,停在她掌中。

    叶千云微微将手送近玉观音,那喜鹊再次飞起,绕着观音像转了两圈。随后,喜鹊从观音手中的玉瓶中衔出一颗福豆来。

    喜鹊衔着福豆,不偏不倚的停落在唐母面前。

    众人被这一幕惊的无言。

    直到喜鹊飞走不见,独留福豆在地。叶千云拾起福豆送给唐母:“福豆,福寿。意为幸福安康,长命百岁。儿媳请来喜鹊送福,恭贺夫人大寿。”

    “好!”唐锦雁率先拍手。

    园中来宾无不惊叹。

    “观音送福,喜鹊送福。恭祝夫人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不知是谁先说了一句,引得众人齐声贺寿:“恭祝夫人,寿比南山!”

    入夜后常平院里,唐锦雁缠着叶千云,说要学驯养喜鹊的方法。

    “我哪里会这个。”叶千云笑笑,“那只喜鹊是素墨的一个病人养的,我弄了些它平日吃的东西在手上,自然就把它吸引过来了。至于福豆上,还有夫人身前的空地上,都有的。”

    唐锦雁想了想了,她记得叶千云以前很怕这些尖嘴的东西。什么鸡呀,鸭呀,她都很怕的。

    采姻说:“为了今日的不惊不乍,主母这几日就忙着练喜鹊停手上这一下了。”

    刚开始,叶千云会吓的惊呼,多几次,那只喜鹊就变的烦躁起来,对着她手,狠啄了好些,看的采姻大宝直是心疼。

    叶千云让采姻把东西送去如意院,又引来唐锦雁的好奇。

    拿过采姻手上的东西,唐锦雁奇怪的问:“什么好东西,还要天黑了才送去。”

    “是给夫人的寿礼,我自己缝制的护膝。”叶千云说,“夫人腿脚不好,入冬后就更难受了。”

    唐锦雁问道:“寿礼……不是送过了吗?”

    叶千云笑称其傻丫头:“玉观音是你哥送的,我不过是陪着他做场戏。寿宴这种东西,多是用来给府里张脸面的,宴上送礼,更是给自己张脸。我没金氏的财气,也没韩氏那样丰厚的嫁妆,就连玉氏的手艺,我也没有。还好有你哥在,否则今日这送礼,我可要丢尽颜面了。至于这寿礼,自然是该送的。”

    今日金氏率先送礼,也有故意等着看叶千云笑话的意思。唐府里的人,玉氏韩氏是个妾,出身如何没什么在意的。可叶千云作为主母,出身本就让外面闲言四起。若她今日真拿了这对护膝出来,不管说了什么,唐母有多开心,总是躲不过更多的闲言碎语的。

    唐锦雁将护膝还给采姻:“我看那什么人参观音,娘亲不见得有多喜欢。倒是这对护膝,她一定很高兴。娘亲最喜欢的,还是你。”

    叶千云笑笑,低头喝茶。

    寿宴过后,有些关系好的人家女眷留宿了下来,唐母见着故人精神头也好了许多。

    如意院里,叶千云带着几个妾氏来请安,见屋里坐了一众人。

    大伯母笑着介绍道:“这位就是唐府的主母,咱们家彦秋,可稀罕着呢。”

    叶千云处变不惊的行礼问安。

    “早就听闻主君对主母的深情厚谊,昨日见到,似乎更胜了。”

    说话这人脸上挂笑,叶千云觉得那笑容像极了三婶娘。

    另一个妇人放下茶碗,对着唐母说:“老姐姐如今享福了,可孩子的事情,不对的,还是该说说才是。”

    唐母奇怪的问:“妹妹此言何意啊?”

    那人眼神飘向叶千云,笑着道:“彦秋如今是唐府主君,东蜀掌权,多少眼睛看着呢。他身边的一切都重要无比,有的是人等着挑毛病。后院里,已经有西金北凉两大家族出生的小姐为妾了,这主母……怎能比她们差这么多的。孩子胡来,姐姐也不说说。这么久了,主母是该换人了。”

    叶千云眼睛一转,心道又来了。

    唐锦雁听着可不高兴,刚想说几句,唐母却先开了口。

    “妹妹管的,是不是有些多了。”语气不悦,眼神带怒。唐母很少发火,可要发起火来,连当年唐父都不敢多言一句。

    那妇人恐怕还不明白自己哪里说错了:“姐姐……”

    唐母说:“唐府的事,彦秋自己后院的事,你一个外人,哪来的这些废话?出身好的为妻,命不好的就该为妾,如此说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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