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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怕情深不自知-第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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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问问为什么要绑架你爸吗?”对方用嘲弄地语气问道。
“有什么好问的。”又提金铭海,又提金琦。我打着往下打,“不就是冲着我来的?对吧,司徒阙?”
我将这句话发送了之后,对方一时间没了回音。
我越发笃定就是司徒阙在幕后操纵的。
待我开车回到了家里,手机里收到了一条消息,“你怎么知道是我?”
原来这是司徒阙的新号。我冷笑了一声,回复道:“除了你,没人这么恨我。”
“当然不止是我。”司徒阙说,“你好好想一想,你得罪的人有多少?”
我得罪的人?
陈羽尧?金智杰?还是……罗孝生?
不,罗孝生是无期徒刑。而且,就算他放出来了,也没有这样的能力。
金智杰,再也怎么说,他和金铭海也有父子名分在,我想有刘阿姨在,他也不会对继父做出这样的事来。
至于陈羽尧……他再恨我,不会拿金铭海来威胁我。他是有这个能力,可依现在他的行事风格,他不会做这样的事。
“能做出这么恶毒下作的事情来恶心我的,只有你。”我冷冷道。
“呵呵,”司徒阙皮笑肉不笑地道,“放心吧,这只是开始。”
我惊恐万状,“你疯了?真以为还是那个任你横着走的时代呢?你不妨看看陈引钧。”
司徒阙道,“我就是疯了,又怎么样?谁让你不信守诺言?”
“信守诺言?”我蹙了蹙眉头,“我不记得我对你有什么承诺。”
“当年之所以我会放过你和那个孩子,是因为你说过,绝不会再回来。怎么,这么快就不记得了?”
是的,这话我说过。但承诺的对象是陈引钧,而不是你司徒阙。
“我有没有说过这话,与你无半点干系。”我说。
“是吗?那你所说的,只要我不会对陈羽尧不利,你就会把当年那件事烂在肚子里——难道这话也与我没有半点干系?”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我学着他的语气讽刺道,“怎么,你想出卖陈羽尧试试?”
不自量力。陈羽尧早已今非昔比,而且本来手上就没沾太多的墨,何况早已洗白。你司徒阙经手的脏事太多了,想要出卖陈羽尧,无疑杀敌八百自毁三千。
“贱*人,你还装。陈羽尧已经派人把当年那个被你保下的‘二五仔’给抓回来了。”
什么?陈羽尧带走了阿威?
我回想起那天在医院的场景,天哪,我就知道要出事!只是后来再去医院时没有再遇到阿威了。我朝他从前的那个帐号上打了十万块,便把这件事抛诸脑后了。
琦琦说得没错,我真的是变笨了!
可这就是他抓金铭海的理由吗?我直接朝那个号码打了过去,但是才发现这是一个虚拟号。我只好按原路线给我回复消息,“如果真是像你说的那样,那我做什么都没有用了,你干什么还要抓金铭海?”想了想,我便语气冷漠的补充道,“你这样报复我,毫无意义。”
“我说了,这只是开始。”司徒阙道,“现在那个阿威还不敢贸然开口,除非他不想要他女儿的命了。我看,他就准备死在陈羽尧手里吧。”
“这对你有什么好处?”我问他。
“陈羽尧手里有了人命债,而且只有我知道,那他就一辈子都得受制于我,一辈子也别想摆脱我。不然,就鱼死网破。”
“你真可怕。”我不寒而栗,“很早以前我就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人这样的好皮囊之下可以包裹着如此恶毒的一颗心……”
“不都是你逼的?”他仿佛怒不可遏。
“你的爱太畸形了。”我说,“怨不得别人。没有我,陈羽尧也不会爱上你的。”
“但这并不妨碍我恨你。”他一字一句地道。
“我做什么,才能让你放过无辜的人?”我问他。
金铭海纵然对我不住,但他也是给了我一半生命的人,是我纵是不喜也无法更换的父亲。
我们早就音书两不闻,如果硬要问我心里的想法,我觉得各安天涯就是我们今生父女一场不差的结局了。
可是今天他以这样惨淡屈辱的方式重新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却无法不闻不问。
司徒阙说,“除非你死,只有你死,才能化解我的心头之恨。”
“你让我用两条命去换金铭海一条命?”我问他。
“什么两条命?”他顿了顿,方反应过来,“哦,你怀孕了?”
“是的。所以当年的那件事就算阿威说出来,也没有关系了。”我说,“陈羽尧只会恨我,他认为是我故意为之。这样的话,你满意了吗?”
司徒阙答非所问,他阴恻恻地道:“没想到你竟然又要当妈妈了,啧啧,恭喜你了。”
“你要是再让你的手下为非作歹,我不介意大义灭亲。”我说。
“没想到,你对金铭海还是挺有感情的。” 司徒阙道,“你说如果我把你的便宜儿子抓来,是不是所有的要求都任我提?”
我呼吸一窒,随后道:“你想多了,我现在有了自己的孩子了,谁还在乎?”
“那你老公呢?他可是两个孩子的爸,我要是把他做了,你会如何?”
“他?别忘了,他可还是陈羽尧的弟弟。”
“弟弟?至少陈羽尧比我更想他死。”他说,“你还没回答我,如果我把翟逸给做了,你会怎么样——报警?”
我淡淡地回复道,“既然孩子没有爸爸,我自然要去给他们找一个。陈羽尧自然是最好的人选,我想他会乐意的。”
“你这个贱*人!”他再次气极败坏。
“过奖。”
………………………………
第一百一十章 好奇心
我悄悄去了一趟S市。
一打听才知道,金智杰早已成家,而刘阿姨在前些年就因病过世了。
尽管金智杰结婚买房都是由金铭海出资的,为此还卖掉了原先的住所。原本是两代人同住在一套房子里,但是刘阿姨一死,继子对他终究情分有限,儿媳妇经常给他脸色看,很快就将他挤兑了出来。
而金铭海离退休年龄还有三年,现在都没有别的收入来源,所以只好在老城区找了一间廉租房孤苦度日。
听闻这些,我心中泛起了苦涩和同情。其实我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恨他,不然也不会连一丝快慰都没有。兴许是我现在过得不差,所以用宽宥的态度回望过去,得以释怀。可如果我现在潦倒困顿不亚于金铭海,我想我是无暇去思考原谅这个命题的。
更为宿命的是,他现在所租住的这间廉租房,与我十三年前所住的那间学生出租屋位于同一条巷弄,前后相距数十步,中间有一口古井,为宋时旧物,也是这条巷子被称作“井巷”的由来。
眼下正是S市的梅雨时节,但今天却难得的放了晴。
傍晚时分,斜阳照进了巷子里,有些刺目,我背过身子,却看见了金铭海佝偻的身影出现在了巷子口。
他像是刚被他们放回来,面部青紫,步履蹒跚。
一种酸楚之意涌上鼻头,我连忙又将身子背转了过去,正迎上那夕照,促不及防地流下泪来。
金铭海佝偻着身子,缓慢地迈着步伐扶墙走进了弄堂里。
待他的脚步声渐渐远去,我才再次转过身来。
前尘旧怨一笔勾销。父女一场,他负过我,我也欠了他,往后就各自平静地度过余生吧。
回到H市后我和翟逸商量过后,在S市买了一套两居式的房子,翟逸通过找人帮忙,同样用“廉租”的方式让金铭海住了进去。
我不希望他知道是我所为,因为我不需要他的感激,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我自己安心。
翟逸三十岁生日来临,我下班之后去医院找他。正好听见值班的护士在议论他,“你觉得孙医生帅还是翟医生帅?”
我不由放慢了原本就很平缓的脚步,竖起耳朵想听听她们的答案。
“我觉得是孙医生,虽然看起来很高冷,但是对人却很亲切。外冷内热的典型。”其中一个拿着蓝色水杯的小护士道。
“那照你这么说,翟医生就恰恰相反——外表看起来很温柔,但其实礼貌中透着距离。不过,翟医生也真的是好帅啊。很像《头文字D》里颜巅时期的陈冠希,但是比他要专情多了。”
“说到专情,你们知道吗?翟医生其实已经结婚了!”
“什么?”
“和谁啊?”
“而且,马上就要当父亲了。”
“真的假的?你怎么会知道?”
“我听妇产科室的王洁说的,他老婆来产检过好几回了。”
“长得漂不漂亮?”有人好奇地问道。
“王洁说挺漂亮的,一看气质就不一般。说早年移民英国,为了爱情才回来的。”
“天哪……果然,好男人都是别人的。”
“那你知不知道,翟医生有支古董的钢笔,就天天别在白大褂口袋的那支,有一次放在桌上没有及时收起来,被卢医生拿过去用了下,结果翟医生发好大的脾气了……说真的,我还从来没见过他那么生气的样子……平时看起来那么温和……”
“为了一支钢笔,至于么?”
“说不定,就是他太太送的。”
“我看……是前女友送的。”
“对了,小希,就剩你还没有发表意见了,你觉得是孙医生帅还是翟医生帅?”
“我投翟医生。”那个小希的护士说,“和孙医生谈恋爱挺好,但是要嫁老公,我肯定选像翟医生那样的男人。他不能对谁都好,只需要对我一个人好就行了。”
“少臭美了。”另外两个护士道,“还特别认真的分析上了。翟医生——有主啦。”
“我知道!嘻嘻,我就说说。”
听着她们的谈话,我不禁面带微笑。二票对一票,翟逸胜出。
没想到,翟逸在女孩中的人气依旧不减当年。而且那个小护士看起来最多二十出头,竟然也知道《头文字D》。我恍然间想起了和念珠逃课去看这部电影的情形,原本她是冲着周杰伦去的,而我是陪太子读书。结果从影院出来后,我们坐在香樟树下的长凳上讨论剧情,却一致对陈冠希扮演的高桥凉介印象深刻。
不论是抽烟的动作,还是低头嘴角上扬的浅笑,看起来总是漫不经心,却又那么自然贴切。
念珠说,其实她还看过头文字D的漫画,但是看漫画的时候却没有觉得高桥凉介有这么迷人。可以说,是陈冠希赋予了高桥凉介血肉和漫画中本不存在的魅力。
其实现在想想,那个时候念珠应该早就偷偷地喜欢上翟逸了。
翟逸和陈羽尧是兄弟,虽然年龄相差五岁,但他们之间还是有相似之处的。
可那个时候念珠却没有提起过翟逸,她只是说,高桥凉介的眼神像司徒阙。
“急雨,你来了。”翟逸的声音将我从回忆中拉了出来,我一抬头,见他已经换下了白大褂。我每次见到他都是在他工作之外的时间,难怪我从来没有见过别在他口袋上的那支钢笔。
听见动静,方才谈话的三个护士齐唰唰地朝我看过来。
“嗯,来接你下班。”我只作未察,朝翟逸笑着点头道。
“原来她就是翟太太啊。”
“嘘……”
“你说,刚刚翟太太有没有听见我们的说的话啊?”
翟逸扶着我慢慢朝前走,我听见身后她们不安的议论,不由莞尔。
“想什么呢,这么高兴?”翟逸问我。
“在想你啊。”我说,“牙医加班的情况极少,你知道我有多羡慕你吗?”
我今天是请了一个小时的假才得以避开通勤高峰过来的。
“是不是上班工作强度太大了?”翟逸问我。
我摇摇头。他之前总担心我继续做药剂师会对胎儿不类,但我告诉他我所在西药研究所,几乎不会碰到诸如麝香红花之类的药物。
“我说着玩的,你不必多心。”我说,“今天是你三十岁整生,我们要怎么庆祝才好?”
“琦琦呢?”他问我。
“已经回家了。这孩子……现在一放学,就自己往回跑,说是早已经记往路线了,不让我们再去接他。”
“男孩子早些独立是对的。”翟逸道。
“可我担心……”我欲言又止。
“我给琦琦买的电话手表有定位功能,而且可以一键报警……所以,你把心放回到肚子里吧。”
“嗯。”我轻轻应了一声,“那我们晚上怎么吃?”
“回家吃好了。”他说。
“那你想吃什么?我们一会儿去买菜,我给你做。”
“孕妇不能闻油烟,”他说,“我来做。”
“哪有让寿星自己动手的道理?”我说。
“那还是出去吃吧。”翟逸说,“反正我不能让我老婆辛苦下厨。”
我笑着道,“好,今天你最大,什么都听你的。”
“你说的?”翟逸突然贴在我耳边说了句话,“是不是也听我的?”
我不禁红了脸,羞恼地要捶他,“你……为父不尊!”
翟逸朝天翻了白眼,撇撇嘴,“刚才还说什么都听我的……原来是骗人的。”
我拉了拉他的衣袖,“换一个好不好?”
“不想换。”翟逸道,“这可是我的生日愿望。”
“回头伤着孩子……”我赧然道。
“不会的。”翟逸眼睛一亮,揽住我道,“要相信科学……”他旋即压低了声音,“我会当心的……”
我再次红了脸,想了想,嗫嚅道:“好吧……依你……”
结果回到家里之后,琦琦已经张罗了三菜一汤。
虽然菜式简单,但足以让我和翟逸感动之至。
其实弹钢琴的人都很爱惜自己的双手,轻易不做家务。翟逸当年也是这样。
父母疼爱是一方面,更主要的是因为弹琴要保持手指的柔软和灵敏度。
这也是我送琦琦去学钢琴之后了解到的。
用翟逸的话说,琦琦弹钢琴的天赋是优于他当年的,所以平日里他也不太舍得让他干活。
只是因为我之前在伦敦给到琦琦的教育一直是“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所以他自己倒不是特别在意,他说,“很多街头艺人的手都是很粗糙的,但是不妨碍他们可以奏出美妙的音乐。如果仅仅因为手变粗糙了,就弹不了钢琴,那我还可以去学别的乐器。”
我真是爱死了小小的他冷理淡定的说出这些话的样子。
“Pokemo
,你真是太棒了!宝贝。”我朝他张开双臂。
琦琦已经快九岁了,性别意识已经越来越强了,他略有些不好意思,轻轻抱了我一下就松开了。而翟逸和他的互动方式就简单了许多,他俩像朋友一样互相撞了撞着拳头。翟逸朝他眨眨眼睛,“你真令我惊奇!”
“那有什么好奇怪的?”琦琦耸耸肩,“我就叫金琦啊!”
翟逸哈哈大笑起来。
琦琦瞥了眼我的肚子,突然问道,“那接下来妈咪要生的小弟弟或妹妹叫什么?金讶?金慌?”
他突然弯腰笑起来。
我微觉尴尬地看了翟逸一眼,他却一脸淡定,“我觉得叫‘金子’就挺好——多喜气。”
“No;”琦琦摇头,“俗气。不如……叫他金钱豹吧?”
“那万一是个女孩子怎么办?”翟逸问他。
“那就叫——金镶玉!”琦琦总是出其不意地展现他忽高忽低的国学水平。
“我只想知道,我们什么时候能坐下来吃饭?”我忍不住出言打断了他俩姓名的探讨大会。
坐下来之后,我朝琦琦道,“Pokemo
,妈咪和爹地祖籍都在S市,就是爷爷奶奶所在的地方,在我们这一代人中,结合的形式多半是‘两家合一家’。你明白是什么意思吗?”
琦琦咬住筷子,摇了摇头。
“没有高额的彩礼或者嫁妆,就是两家意思一下,但是还是会办婚礼 。结婚小两口可以自己住,可以跟男方一起住,也可以跟女方一起住 。一般都会生两个孩子,一个跟男方姓,一个跟女方姓。这就叫‘两家合一家’。”
翟逸一直微笑着听着,从我开始论述起,他便明白过来我的意思,目光温柔几乎将我溺毙。
“哦。那我懂了。”琦琦说,“我已经跟你姓了,那接下来的这个弟弟或妹妹,就得跟爹地姓,是这样吗?”
“其实都是无所谓的事。”翟逸他说了句大实话,“因为不管跟谁姓,你和妈咪肚子的宝宝,都是我的孩子。”
琦琦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翟逸朝他碗里夹了一筷子土豆丝,琦琦抬起头来,“那叫‘翟’什么呢?”
他还在琢磨着起名字的事。
我和翟逸忍不住相视一笑。
翟逸对他说,“那不然这弟弟或妹妹的名字,就留给你来起好了?”
“好啊好啊!”琦琦积极响应道。
“不行。”我反对道,“再起出像‘金钱豹’这样的名字来,你是用还是不用?”
不用就是食言,即便是父母,承诺孩子的也应该做到。那如果用,不等于害了老二一辈子吗?
“我不会的!”琦琦说,“我一定翻字典好好想一想。”
翟逸朝我看了一眼,目光中带着强烈的说服之意。
我知道,他是想琦琦能与尚未出世的弟弟或妹妹之间产生情感联结。
于是我点点头,“好吧。那你可得用心点,名字可是要用一辈子的,如果你起的不好,他将来长大可是要怪你的。”
“嗯,我知道了!”琦琦应道,过了一会儿,他不由小心翼翼地问道,“那为什么,表舅可以从姓‘翟’改成姓‘陈’?”
我脸上的笑容一滞。
………………………………
第一百一十一章 问
“Pokemo
,我不想瞒你。”我停下筷子道,“但是我现在不想说。”
琦琦看向翟逸,“爹地,你呢?”
翟逸轻轻叹了一口气,反问他:“他其实是你的……大伯。”
“大伯?”琦琦抿了抿嘴,“他也是爷爷的孩子?”
“是的。”翟逸说,“但我们不是一个母亲。而他的母亲,姓陈。”
这般解释下来并不复杂。复杂的是牵涉在故事的人物关系。我低头默默扒饭,琦琦却继续问道:“那我应该再收着那枚葫芦吗?”
“既然送给你了,就是你的。”翟逸轻轻道。
晚上,我问他:“你真的不介意吗?”
他笑着摇头,“不介意。”顿了顿,他又道,“这最多是物归原主。”
我诧异地看着他,“你……”
他怎么会知道那枚葫芦原本就是我送给陈羽尧的?
翟逸轻柔地抚着我的肚子,既像是跟肚子里的宝宝絮叨,又像是特意陈述给我听的——
“从前,有个小王子,他一出生就被父母捧在手心上。他告诉自己,要勤奋懂礼,举止高贵。因为这样才是一个小王子应有的德行。
结果有一天,小王子的父亲告诉他,他其实还有一个哥哥。听到这个消息,小王子的内心世界有一瞬间的崩塌,就像是原本属于自己的一片完整的天地,绽开了一个缺口。而且,那个缺口一早就已经存在,只是小王子不知道罢了。
可当他听到,那个流落在外的哥哥失去了母亲和妹妹,被送到乡下和老迈的外祖父为伴时,他心里又不禁生出一丝同情。当然,也有对那个哥哥的好奇,所以当父亲问他,要不要一起去把哥哥接回来的时候,他内心经过一番挣扎后,决定还是敞开怀抱去迎接这个素未谋面的兄弟。可是没想到,当小王子和父亲坐了很远很远的马车,走了很长很长的路之后,到了小王子哥哥所在的那个乡下,却吃了闭门羹。
小王子的哥哥在寄宿学校里读书,还没有回来。而哥哥的外公想把他们赶走,他说,哥哥根本不想见到他们,尤其是小王子。他认为母亲和妹妹的悲剧是父亲一手造成的,而小王子,则夺走了本该属于哥哥的一切。
父亲还是想和哥哥见上一面,于是让小王子不要走远,就呆在镇上的小卖部里等他。可是小王子等了将近一个钟头,还是没有看到父亲,于是就耐不住性子跑了出去……”
我听到自己的心在砰砰乱跳,问他:“然后呢?”
翟逸接着说了下去,“然后小王子没走多远,就发觉自己的脚背仿佛被什么东西蜇了一下。低头一看,那东西身体长长的,颜色是黑中透着红,还长着无数条小脚,原来是只蜈蚣!小王子失声尖叫起来……当然不是因为他害怕,而是因为他觉得恶心……”
我抿着嘴笑起来,并没有打断他。
翟逸却停顿了下,用无奈的口气道:“好吧……可能还是有些怕的。因为他看的《动物世界》也好,还是《西游记》也罢,所获知的信息都是:蜈蚣是有剧毒的。人被它的毒刺伤了之后,必死无疑。小王子想着,自己还没有长大,还没有来得及和家人和好朋友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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