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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知华年-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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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奴家王氏见过夫人,见过家主。”一进门妇人就躬身行礼。她是个懂规矩的人,虽说主位上坐的是这院子的主人,但他还是得把坐在次位抱孩子的女人放在前边,无他,此女赵姬耳。

    这家主人姓赵,名有财。女人姓赵,名钰(化名,赵姬真名已无法考证,只因为她是赵国人,历史上称其为赵姬,赵姬之名始于《东周列国志》,意为:赵国的美女。)

    赵姬是秦公子子楚的妻子,虽说朱家也是大户人家,但毕竟是商贾之家,在朝政上没什么地位,所以对赵姬也是极为尊重,而赵姬怀里的孩子,自然就是子楚的儿子政。

    “哈哈,吕大人与子楚的书信昨日就到了,信中对此子夸奖有加,惊为神童,若得此子与政儿相伴,相信将来会是他的左膀右臂。”赵有财打着哈哈站起来,他是家主,这第一句话自然是由他开头。

    他这边刚说完,赵姬就站起来,把怀里的孩子交到旁边的女仆手中,边走边说:“连吕大人都如此夸赞的孩子定然是聪慧过人,我倒要好好看看这神童是何面容了。”

    三两步走到妇人跟前,从她怀里接过孩子,由于动作幅度过大,弄醒了熟睡中德赵起,他揉揉眼睛,也不哭闹,睁着滴溜溜的大眼睛看着眼前的丽人。

    赵起一下就猜到了这女人的身份,还别说,这女人长的实在是美艳动人,纤眉大眼,鼻子很小,鼻头却很挺,朱唇娇艳欲滴。不说倾国倾城,也是天下罕见,怪不得贵为秦国公子的子楚能看上她。要知道子楚见到她的时候她可是个舞姬,说实话,就女仆手里的那个孩子是谁的都不一定呢。

    “哎呦,这孩子果然是不一般呐,睡醒了也不号哭,只安静的看人,面容也是俊俏,长成了定人非比寻常。”赵姬抱着赵起是一顿夸赞,感觉在她嘴里连嬴政都比不上赵起。

    当然这是形式上的,出于某种传统的教养。就像我们平时见到的大人,带着孩子出去总是夸耀别人家的,贬低自己家的是一个道理,即使打心眼里觉得赵起比不上自家的政儿,说的时候却正好相反。

    赵起不觉得自己有什么本事,也不觉得自己有多好看,要是他真的比嬴政厉害的话那统一六国的事儿就没嬴政什么事儿了,后世传言就会变成千古一帝赵起。当然这是不可能的事,他也不允许这种事发生,如果能不改变这个时期的历史他绝不会轻易改变,因为一个时期的历史变化有可能影响整个后世历史的走向,他的老婆孩子也就很可能自地球上消失了。

    赵起其实是很不适应这个时代的。一直以来,他都以为富人应该是很有地位的,现在看来好像并不是那么回事,这朱家也算是大富大贵之家,却是社会的最底层,不然也不会把女儿卖去当歌姬,而导致这一切最根本的原因是该死的“重农抑商”政策。

    古代人自骨子里认为人民的根本就是农业,从而看不起商业,导致从事商业的人员少之又少,且都是社会的最底层,地位连平民都不如。如果当时没有这些政策,王侯将相都积极推进商业的发展,相信经济要比现在至少提前一百年!

    不过这也是赵起自己的想法,他无力改变这个时代的特征,王侯不会允许比自己富裕且政治地位差不多的人出现,一旦出现这样一群人,会立刻威胁到王权。这样一群要钱有钱,要军权有军权的人造起反来没人能挡得住,所以不给他们任何政治上的方便才是王侯应该干的事,也是维护王侯统治的有效措施。

    赵起的思想对这时候的人来说太先进了,所以他不打算去尝试改变周围的人,唯一可以让他健健康康生存的方法就是融入这个时代,把自己当成战国的一份子,跟随这个时代的步伐。这是赵起最需要做的,也是嬴政最需要的,嬴政的理想不就是统一天下建立帝制吗?作为他未来的主子他有什么理由去削弱王权呢?

    想通了这些,赵起所有的担忧也就烟消云散了,看赵姬的时候也顺眼了许多。

    “王夫人可之此子名姓?”赵姬转过头询问妇人。

    “此子名为赵起。”妇人恭敬的回答。

    “甚好,吾儿政在此也以赵政为名,此子可与政儿兄弟相称,往后也好有个照应。”赵姬看起来很欢实,继续对妇人说,“往后孩儿饱食之事就交托与您了,还望莫要因麻烦推脱。”

    “不麻烦,不麻烦。”妇人连连摆手说,“此子自交付于我便不食人乳,饭食倒是吃的干净,偶尔以羊奶喂之,甚是好伺候。”

    这番话说的赵起满头黑线,记得这妇人刚开始带他的时候还敞开衣服用自己的奶喂他,他死活不咬,还差点闷死在她的巨胸之下。

    赵起虽说是孩子的身体,思想却已经很成熟了,让他去喝一个心理年龄跟自己差不多的女人的奶,还不如让他死了算了,羞愧难当啊。

    “哦?竟有此时?看来此子果然不凡。”赵姬眼中异彩涟涟,看来这一岁断奶在战国时期还是很少见的一件事。

    赵起很是无奈,经历过这些事估计他以后对女人都有抵抗情绪了。
………………………………

2。13 云门

    叶轩上学这会儿,学校里的孩子都喜欢看《古惑仔》、《热血高校》之类的片子,思想也被影响的很彻底,都想着在学校里拉帮结伙的打架,更过分的是还有些把当混子当成了自己的奋斗目标,叶轩不这么干,但是总有人喜欢这种行当,比如史哲豪,比如丁泽,再比如班里的其他差学生。

    好学生永远钻不到一块儿去,差学生天天扎一堆子讲自己的宏图大志,当史哲豪说起打算在校园里建一个帮派的时候叶轩惊呆了,其他人却一本正经的应和,让叶轩一度觉得自己老了,跟不上时代的步伐了。

    直到史哲豪带着他看了一遍《热血高校》,他的激情彻底被拽起来了,义无反顾的加入了创建帮派的大军中去,说到底他还是个半大小子,大人听起来很幼稚的事在他们眼里变成了值得去认真对待的事儿。

    叶轩的思想一直比同龄人成熟,他知道学校不会坐视这种事情发生,但出于少年人贪玩的天性他决定陪着史哲豪这帮子胡闹一次。反正高二高三也不是没有类似的团伙,他们可以为什么我们不可以?史哲豪肯定也是这么想的,

    他们这些人的想法哪里能逃的出班主任的法眼,一下课就站在讲台上发话了:“咱们班现在有拉帮结伙的行为出现啊,以后教室后边那个地方再给我别出现扎堆商量事情的,我不管你们是火线三兄弟还是葫芦七兄弟,让我抓住了扒了你们的皮!”

    班主任说完就走了,语气中满是威胁的意思,叶轩不在乎,史哲豪更不在乎,没有人会在乎,班上七八个差学生还是扎着堆商量创建帮派的事情,不过这次把阵地改到了走廊尽头的窗户旁边。

    商量了很长时间,决定把帮派名字弄成“云门”,老大就由丁泽担任,没有人提出反对意见,丁泽的背景大家都是知道的,没有人比他更适合这个位置,就是出了事儿也有他担着,没什么好担心的。

    把这确定下来之后就都回去上课了,史哲豪把云门的大概结构画在纸上传给了共谋大事的几个人,叶轩看了一眼顿时感觉这史哲豪是真他娘有才。

    不知道是不是黑帮的小说电视看多了,总之做的还挺像那么回事。他把云门分成了五个堂,除了一个义堂之外其他的都是按青龙、白骨、朱雀、玄武四大神兽划分的,大概是出于中国的传统,中国人都对这些瑞兽什么的抱有特殊的情感,叶轩也不例外,觉得史哲豪弄得很不错。

    就他的说法,这神兽命名的四个堂分管战事、指法、财政和宣传。为了防止某一方的权利过大,还弄了个由老大直接管理的义堂来抵制其余四堂的发展。弄得还挺像那么回事。

    叶轩觉得如果把这套政策真拿到社会上或许还有用,在学校里搞这个没什么大用处,学校里的学生心思单纯没什么坏心眼,要说抢老大的位置也没那实力,就问这云门里头有几个人敢跟丁泽对着干的?跟丁泽作对就是跟丁海过不去,傻子都懂得道理。

    不过既然史哲豪这么弄,他也不好说啥,其他人都觉得好他也只能附和,就连丁泽都觉得史哲豪是个真正有才华的人。叶轩觉得这倒是没错,进校成绩班上排第三的人能差到哪儿去?现在跟着他们几个渣渣不用想都知道以后是啥样,他深深的替史哲豪感到惋惜。

    中午放学的时候史哲豪已经把所有的事情安排好了,云门的老大兼义堂堂主就是丁泽,史哲豪是白虎堂堂主,青龙和玄武由班上其他两个差学生担任,两人都是初中的时候出了名的差学生,是借读到这个学校的。

    叶轩当了个朱雀堂的堂主,这对叶轩来说是最好不过的,不用随随便便去打架,还掌握着整个帮派的命脉财政大权,无疑是最闲却最有重要的一个位置。

    尤其是在看到史哲豪的整体布局后打心底觉得他就是个奸诈小人,学生到底是学生,心思纯洁,不会想那么多,但叶轩心理年龄用比别人大那么一点点,花点心思就发现了史哲豪的小花招。

    自古以来政治经济军事都是每个国家以及帮派的根本,而史哲豪的计划当中,把最重要的三个位置中的两个分到熟人身上,他自己掌握的白虎堂就是个执法机构,而叶轩的朱雀堂主管财政,丁泽的义堂虽说不是云门的全部打架成员,但是按照史哲豪的规划,以后人多了之后义堂跟白虎堂各占一半。

    也就是说他们兄弟仨人就把整个云门辖的死死地,只要他们仨的感情不出问题,那云门就是他们三兄弟的帮派。史哲豪的安排让叶轩打心底佩服,不可谓不毒辣。

    不过照云门现在的规格看,没理由高兴的太早,现在整个帮派只有八个人,还都是一个半最初策划这件事的八个人,拒史哲豪之所以把管宣传玄武堂交给吴刚是听说他初中的时候认识的学渣最多,而且大部分都到了这所学校,这拉人的任务交给他最合适不过。

    这都跟叶轩没什么太大的关系,在他眼里这云门能不能建起来都是两回事,他就是陪着史哲豪和丁泽胡闹,等闹够了也就缓了。他现在最开心的事就是每天陪着李欣吃饭、逛街。最大的愿望就是这样的日子能一直过下去。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李欣成了叶轩的心头肉,以前做事无所顾忌的叶轩现在也有了顾虑,不再像以前那样混日子,他要把全世界最好的都给李欣,如果有人敢动她,叶轩会把让他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不惜任何代价!

    这是好事,也是坏事。把叶轩的心束缚的同时,也让他的占有欲无限膨胀,如果有一天冲破了舒服,将会很可怕,相信以他的性子,不见血是不会罢休的。

    中午放学的时候叶轩照常在校门口等着,李欣远远的就看见了他,兴高采烈的跑过来。

    “哥,中午我想吃你做的饭。”李欣站在叶轩跟前,昂着脑袋看着他。她身高一米六左右,站直了也只能够得着叶轩的鼻子。

    “好,回家了给你弄。”叶轩宠溺的摸了摸李欣的头发。今天早上起来的时候叶轩煮了两碗鸡蛋羹,李欣吃完之后就嚷嚷着以后不去外边吃了,都吃叶轩做的饭。

    叶轩笑着答应了,他从小就是自己做饭,为了让奶奶吃得好他研究了各种饭菜的做法,对自己做的饭还是抱有很大的自信心的,凡是吃过他做的饭的人没人觉得不好吃,包括他自己。就算目前为止只有他奶奶、李欣和他自己吃过他做的饭,他也固执的认为他们都说好吃就一定好吃。

    回家的路不长,李欣习抓着叶轩的胳膊蹦蹦跳跳,两人的背影看起来很温馨,叶轩在心里暗暗下决心,不管是谁,如果破坏了他现存的这份温馨,他一定会将他碎尸万段。

    走到巷子口的时候碰到了刘子豪,他看上去垂头丧气,低着头连迎面走过来的叶轩都没有发现。

    “子豪,干嘛呢?”叶轩打了声招呼。

    刘子豪听到有人叫他猛然抬起头,看到是叶轩之后叹了口气,对他说:“兄弟,一言难尽呐。”然后把目光转到李欣身上问:“你女朋友?挺漂亮。”

    “我妹。”叶轩笑着说。

    叶轩的回答倒是让他有些吃惊,叶轩的情况他是知道的,他家里就他一个独子,就是有妹子肯定也是跟着他爸妈,不可能跟着他的。虽说心里有疑问,却没有问,点点头只等以后两个人了再问。

    “既然一言难尽那就先不说,走,去我家吃饭,今天我做饭。”看到刘子豪这样子叶轩也于心不忍,邀请他去家里做客,顺便跟他聊一聊他的心事。

    “我哥做饭可好吃了。”李欣也在一旁附和。

    “轩子做的饭我还没吃过,那得尝尝了。”叶轩出口邀请了,他也不好拒绝,能让吃到叶轩做的饭的人估计不多,这也恰恰说明他把自己当成可以交心的朋友了。

    到家之后叶轩去厨房忙碌了,李欣说自己太困了去卧室睡觉,让叶轩做熟了叫他,刘子豪无聊靠在沙发上抠茶几。

    实在坐不住了就跑到厨房,跟在叶轩屁股后边问他:“我不记得你有个妹妹呀,你这妹子怎么回事?”

    “我认得,跟你一样是个孤儿,怪可怜的,没地方去,就留在我这儿了。”叶轩也没瞒着他,从冰箱里拿出一块猪肉,头也不回的问他,“说说你的事情吧。”

    刘子豪叹了口气,说:“前几天不是海哥让我看场子嘛,我做的不错就被海哥看上了,他说要让我去城里边帮他做事,我想带着我那几个兄弟,海哥不肯,离了我我怕他们受欺负,这不着急吗?”

    “这就是你说的,一言难尽?这不一句话能说完的事儿吗?”叶轩白了刘子豪一眼,他觉得刘子豪就是想来蹭吃蹭喝的。

    “哥哥我不也没吃饭嘛。”刘子豪嘿嘿笑着说道,那表情就两个字:欠揍。

    想起了史哲豪要建帮派的事,叶轩突然有了一个想法,谁说帮派里的人非要是学校里的?何不把它分成两拨,一拨在学校,另一波在社会上?想到这,叶轩就变正经了,对刘子豪说:“子豪,你要是放心我的话就把他们交给我,我保证不让他们受一点欺负。”
………………………………

2。14 何以解忧

    叶轩的计划比史哲豪的周密太多了,刚开始觉得建立所谓的帮派就是小孩子过家家,现在看来似乎不是那么回事了,如果经营的好,说不定还真有可能成一个不容小觑的组织。

    李欣是叶轩最在乎的人,如果真能把这样一个帮派建起来,那他也就有底气说出一辈子都保护她的话了,他需要属于自己的势力来保障家人的安全。

    他觉得云门不单单是学校里那帮半大小子打闹的玩意儿,他需要把外边的人也招进去,让这个组织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黑帮组织。当然黑帮在这个社会是很难立足的,以后迟早要洗白,那是以后的事儿,他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把这个组织建立起来。

    当听说刘子豪手底下的一帮子兄弟没地方去的时候叶轩就萌生了这个想法,他可以找个地方先把这些人安置下来,等他们稳定了,跟自己关系处好了再把云门的事儿告诉他们。

    刘子豪当然是想毫不犹豫的答应了,叶轩的为人他是很清楚的,手里又有钱,把他兄弟交给他是最好不过的,他就是怕那些人毛手毛脚的影响到叶轩的生活。

    直到叶轩告诉他打算专门找个地方安置他那些兄弟他才点点头,他倒是忘记了叶轩这个有钱人的身份,这样一来,他不仅不用担心自己的弟兄们会没地儿去,在叶轩手底下还会吃香喝辣。想到这些也就放心了许多,只是对叶轩这样无条件的帮他心里还是有些愧疚。

    “轩子,你现在帮哥哥,哥哥没什么能给你的,等以后哥哥挣了钱了,一定双倍奉还。”刘子豪眼眶有些发红,这话是他发自内心的相对叶轩说的。

    “什么钱不钱的,都是兄弟,谈钱伤感情。”叶轩没什么好说的,他是个重感情的人,但是想到刚才刘子豪有些占便宜的话心里又有些气恼,拍了他一巴掌说,“一口一个哥哥,你跟谁哥哥呢,谁是你弟弟,你是不是三国演义看多了?”

    刘子豪嘿嘿笑着也不搭话,叶轩猜的不错,他最近觉得人的文化修养很重要,就买了四大名著打算研究一下,不过最先看的不是三国演义,而是水浒传,他深深的被那些好汉的说话方式吸引。

    大字不识几个的他就不喜欢看什么环境描写和人物描写,就喜欢看对话,觉得这些人说话的方式才是水浒传里最大的看头,两晚上就把一本水浒传看了一半。这要是让叶轩知道了非得气死,好好的名著愣是被他看成了剧本,还是只有台词没有动作场景的烂台本。

    “哥哥我在研究水浒传。”刘子豪说的很骄傲,叶轩也露出了赞赏的神色。

    “不错不错,以后像这种文化人做的事儿多干,少打架,跟个糙汉子似的。”叶轩的笑是发自内心的,刘子豪知道看书了他是发自内心的高兴,当然如果让他知道了刘子豪是怎么看的他一定会杀了他。

    “那必须的,哥哥我连四大名著都买全了,一有闲时间就看书。”刘子豪昂着脑袋,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他现在是文化人的欠揍模样。

    “行了行了,去帮我叫一下我妹子,该吃饭了。”叶轩看到他这副模样顿时没了兴致,不明白他的名字是谁起的,为什么叫刘子豪,不如干脆叫刘自豪算了。

    “这个忙哥哥我帮了。”刘子豪拍拍叶轩的肩膀,手背在身后一副高人的样子让人恶心,他出了厨房门之后叶轩才觉得不对,他俩实在讨论哥哥弟弟的这个问题,怎么每把刘子豪的自称改过来,反而把他套进水浒里去了?

    想到这叶轩立马脸色黑的像锅底,被一个没念过两天书的文盲给套路了,这说出去还不得被人笑死?

    “天杀的刘子豪!”

    叶轩在哀嚎,刘子豪在哭泣,李欣兴奋的往自己碗里夹菜。

    叶轩的手艺果然不是盖了,这几个菜闻起来味道都不错,尤其是这个红烧肉,看起来黄澄澄的很好看,吃进嘴里甚是可口,油而不腻,是下酒的最佳热菜,只可惜刘子豪在一旁苦苦央求了半天也没等他把就拿出来。

    刘子豪还是不死心,他第一天来叶轩家的时候就发现了他家一瓶杜康,虽然这酒没听过,但是看包装就不是什么次品,瓶子古朴有韵味,瓶盖子木塞子塞着,瓶身还有没刮干净的土,傻子都知道是陈年老酿,他可是垂涎好几天了。

    “叶子,你有就就让哥哥喝两口呗,哥哥可是好几天没喝过酒了,解解馋嘛。”刘子豪可怜兮兮的盯着叶轩,“况且你这红烧肉很好吃,不弄点酒下肉不是可惜了?”

    叶轩不为所动,从刘子豪张口要酒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收藏的好酒杯这小子看见了,就是不知道他看上的是哪瓶,他柜子里可是有很多好酒,虽然算不上是极品,但也是常人不常喝的,就连西洋的红酒他都放了几瓶。

    藏的酒多,就是他不喝,偶尔泯两口过下瘾,他酒量不好,对喝酒的兴趣不大,收藏这些纯粹是兴趣爱好,就像收藏手办一样的,他看见好东西总想放自己柜子里。

    刘子豪还是不死心,干脆不吃了,抓着叶轩的胳膊摇来摇去,学着女生撒娇的模样,细声细气的说了句:“叶子~”

    弄得叶轩打了个冷战,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他感觉浑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垂着脑袋一阵干呕,这回刘子豪是真恶心到他了。

    李欣也有点受不了了,捅了桶叶轩的胳膊说:“哥,你快给他吧,看他这动作怪恶心的。”

    叶轩深有同感的点点头,连大方的李欣都觉得恶心了,那就是真恶心。

    刘子豪惺惺的收回了胳膊,往自己碗里夹了块肉,很淡定的开始吃饭,仿佛刚才那个人不是自己。他的目的达到了,李欣开口了叶轩不可能不给他酒喝,也就没必要在装了。

    “行了,你自己去取吧,我就不信你不知道酒在哪。”叶轩瞪了刘子豪一眼说,“还有,以后别一口一个哥哥的叫了,再让我听到我打折你的腿。”

    “嘿嘿嘿,我就知道叶子不会让哥……我馋着。”刘子豪立马换上一副笑脸,要多贱有多贱,叶轩已经敢肯定,这小子如果生在古代就是奸臣,要是生在抗战时期指定是个大汉奸。

    看到刘子豪拿着自己那瓶杜康进来的时候叶轩心里都在滴血,那是他所有藏品里边最有收藏意义的一瓶酒了,虽说价格比不上五星、茅台。但是年成却是这些酒拍马都赶不上的,还是纯手工酿造,在地底下刚挖出来没几天啊。

    “叶子,这杜康是啥酒啊?听起来名字挺不错,多钱呐?”刘子豪一边拔掉木塞子倒酒,一边问叶轩,他也不傻,知道这就不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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