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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曲-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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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好被盯着看的。”
早些年的时候,她不过是个小女娃,父母呵护着,兄长宠爱着,她在长安城里想往哪儿疯往哪儿疯,反正也没人会责怪。除了经常会被像是从天而降一样的高仙芝抓回去以外,她从神都回来之后的那段时间,基本就是匹脱了缰的野马,玩得那叫一个开心和肆意。
可随着年岁渐长,她的外表慢慢褪去了稚嫩,每次抛头露面,都会引来诸多目光,更有好事的酸秀才,偷画了她的画像不说,还做了不少盛赞她容颜的诗赋。本就是长安城里家世最为显赫的少女,一举一动都备受瞩目,再添上这么一出,时间一长,她竟莫名其妙地得了个第一美人的头衔。从此以后,她出门就受到了刘氏的诸多限制,次数大大减少,骑马当然就更加不行,除了要乖乖地坐上马车,就连随行人员都必须要有自己的一位兄长。搞得她郁结五内的同时还禁不住纳闷:怎么人家李裹儿顶着神都第一美人的名头就能活得那么滋润享受,轮到她了,这转眼间就跟坐牢没区别了呢?难不成还是神都和长安的风水不同,所以待遇也就天上地下了?
“可是……您昨晚明明答应了三公子的啊。”红芙想起李承寀那张灿烂到了极点的笑脸,心下难免有些不忍:“三公子要是知道您不去,肯定会很失望的。”
“就是怕他失望我才昧着良心答应的啊。”理所当然地回了一句,桃夭索性放下书,伸了个大大的懒腰:“而且,三哥他要的不过是个正大光明外出冶游的借口,我去不去对他而言可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要不是怕父亲揪着数落,恐怕那家伙早就第一时间野出去了,哪里还会千方百计、谄媚讨好地喊上自己一道呢?她对自己这个玩世不恭的三哥,可是再了解不过的了。
“那,奴婢直接让车夫回去?”红芙虽然不太相信李承寀会不靠谱到这种地步,但对于桃夭的命令,她向来是照准执行的。
“不用,让他们照常出发就行了,假装我就在车上的样子。”唇角微微上扬,桃夭露出一个异常狡黠的笑:“我帮了三哥一个天大的忙,想必他也不会介意我偶尔利用他一下的。”
要不是三哥有言在先,说是要带着自己去郊外散散心,母亲也没那么容易就松口。兄妹之间,你来我往一番,也是很有必要的啊。
“啊?”红芙原本打算踏出去的一只脚彻底僵住了。她不明所以地回头望了望那长相越发清美出尘的少女,却是没来由地打了个哆嗦。
一般来说,只要小郡主笑得特别好看,那就意味着她脑海中想到的事绝不是什么好事。但凡见过桃夭郡主的人都说她是玄女下界,有飘逸卓绝的仙人之姿,但唯有她这个相伴多年的侍女知道,她家主子其实就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看似纯良无比,实则一肚子的坏水,谁也不清楚她究竟在打着什么样的算盘。而这一次,她有预感,自己多多少少是又要倒霉了。
一个时辰之后,红芙的预感就彻底应验了。看着走在自己前面一身红黑色胡服作男子打扮的桃夭,她也只有望天垂泪的份。如果有一天她因为没管住小郡主而被赶出王府,那她大概可以去长安主街上摆个算命摊子,手执一幡,上书“铁口直断”四字,想来生意也差不到那儿去吧?都说谋生不易,她直到今天才算真正领教到了这个不易的程度啊。
“好了,红芙姐姐你也不用苦着张脸了,我保证,这个打扮绝对不会有人认出来的。”一手扯过被自己强迫着也换了一身胡服的红芙,桃夭的双眸都弯成了新月状:“我们只是在城里逛一逛而已,不会出什么状况的,你安心啦。”
她是想出来踏青的,不过不是跟着自家哥哥去郊外,而是就在这长安城里。要知道,她如今一年到头能自由外出的时间都有限,每次不是跟着母亲就是几位哥哥,逛的地方也就是那几家固定的铺子,实在是无聊得很。在她看来,长安城还有太多去处是她没有发掘的,可不得趁着这个机会好好瞅上一瞅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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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恼羞成怒
“如果小郡主能答应我安安稳稳待在府里,我可能会更安心一点。”颇有些有气无力,红芙只是小小地抱怨了一声也就转开了话题:“您接下来准备先去哪里?”出都出来了,她自然不能再做扫兴的那一个,只盼着小郡主能看在自己乖乖配合的份上,尽早收了玩心然后快点回府。不然,她是真的不知道要如何跟府里的大主子们交代了。
“咱们先去闲厩逛一圈,而后去西市。”胸有成竹地挥了挥手,桃夭踱着步子从王府的后门小巷走出,以一种极其悠闲的姿态踏上主街,开始朝兴化坊外走去。而红芙认命地跺了跺脚,也只能迅速地拔腿跟上。
好吧,反正她也都没去过,权当是跟着小郡主开开眼界了。
而与此同时,长安城郊外的某一处桃花林中,李承寀瞪着面前空空如也的马车,就露出了一脸匪夷所思外加上当受骗的表情。
“小郡主呢?”俊眉修眼一如既往的如摹如画,可他过于黑沉的一双眸子却泄露了主人山雨欲来的不妙情绪,当即就吓得车夫往后退了几步,这才战战兢兢地答道:“回公子的话,奴才是按郡主的吩咐照常出发的,其余的,真的一概不知啊。”
“照常出发?”李承寀的眼睛瞪得更大了:“那她人呢,没上车吗?”
“这个……”车夫努力咽了咽口水,根本连头都不敢抬一下:“奴才压根儿就没看见……”虽然吧,他赶车的时候还是有发现那么一点不对劲的。但是,郡主都发话了,他也不该多嘴不是?
“……”李承寀抬手按了按自己的眉心,内心深处很有一种想哭的冲动。他怎么发现,从小到大,自家妹妹最不待见的人就是自己呢?
“算了算了,你一边呆着去吧。”烦躁地挥了挥手,他赶走了惶恐的车夫,然后就转头看向了站在桃花树下的某个男子:“怀瑾,夭儿也太狠了,居然连我们都坑。”枉费他忙前忙后地给安排,这丫头居然一点都不领情。
一身雨过天青色的锦衣,男子的墨发用一个玉冠高高竖起,更显得他鬓如刀裁,眉如墨画,一双黑曜石般的眸子仿佛盛满了星光,深邃得无边无际。此时他微微一笑,细碎的星光点点,简直令人神为之夺:“纠正一下,不是我们,是你。”
他的夭儿,怎么可能会坑他呢?
“什么意思?”李承寀满脸莫名:“她可是放了你的鸽子诶,还不算坑了你?”他真怀疑高仙芝是不是中了自家小妹的毒了,都到这份上了,还舍不得怪上一句,当真比他这做哥哥的还要护着宠着。
“她又不知道是我要她来这里的,她答应的人可是你。”挑了挑眉,高仙芝的自信几乎快要满溢而出:“如果你跟她说是我回来了,她一定不会爽约的。”
“你……”一只手差不多要戳到好友脸上,李承寀出离愤怒了:“高仙芝!做人不能过分到这地步!我好歹也是夭儿的哥哥,你就不能稍微尊重我一下?”
“我这不是很尊重地陪你等到现在了嘛。”绕开他往回走,高仙芝直接朝另一个方向行去。
这片桃林是长安城春季踏青的胜地,就这么一会儿功夫,他都已经见着三四拨公子小姐的马车了,再呆下去肯定得人满为患。李承寀那张脸可是长安城的闺秀们都铭记于心的,几乎所有待字闺中的姑娘都梦想着有朝一日可以嫁入雍王府。在这样的盛况之下,他是一点儿都不想被殃及,还是早些撤退比较好。
“喂,你还真就这么走了啊?”李承寀眼睁睁地看着高仙芝从一旁牵出自己的马,简直不知道自己还能说什么:“见不到夭儿你就打算把我一个人给扔这里了?高仙芝,你是不是也太功利了?”妹妹不爱搭理自己就算了,连好朋友都是翻脸不认人,他觉得自己的人生已经悲剧到了一定程度了。
“那不然呢?”高仙芝回头看他:“我离开长安两个月,一回来就先陪你踏青?”拜托,他又不是闲得慌,有这时间他还不如回家歇着呢。
“有什么问题吗?”李承寀深刻感觉自己要摆一摆舅哥的架子。人家都说媳妇娶过门,媒人才丢过墙的。这小子的婚事八字还没一撇呢,就敢瞧不上自己了,不给点他点厉害瞧瞧还真不行:“你别忘了,我是夭儿的亲哥,我要是存心刁难,你以后可就见不着她了。”
“嗯?”高仙芝一手握着缰绳,面上倒是露出了沉吟之色:“你这么说的话,好像也有点道理。”
哼,算你小子还识相!李承寀得意地扬了扬头,刚想再鼓动他陪着自己去见见名动长安的崔家小姐,却发现某人已经动作利索地翻身上了马,一副完全没有把他的话给放在心上的模样。
“高仙芝!你是不是真的觉得我不会这么做啊?!”李承寀气得要跳起来:“你个重色轻友的家伙!”
“那倒不是,我认为你从中作梗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高仙芝坐在马背上,身姿挺拔,面容俊美,只是这么一个小小的动作,已然吸引了附近不少少女的热切目光:“所以,我决定还是先回去跟夭儿打个招呼,让她没事离你远一点,你的话当然就更不用听了。”
想拦着不让他们见面?李承寀这小子的胆子才是越来越大了。而且,他是不是误会了什么?夭儿会听他的话才怪了呢。
“高仙芝!你给我滚下来!今天不把话说清楚你别想走!”一向脾气不好的李家三公子这次是彻底地炸了。
………………………………
第四十二章 花魁大赛
并不知晓郊外还有这么一出戏码在上演,桃夭此刻,正在心情很好地继续她的逛街大业。
闲厩的五坊已经被她逛了个底儿掉,若不是考虑到驯养不易,她还真想在府里养些狗啊鹰啊之类的。可惜,那些动物都太过招摇,父亲是绝不可能同意的。
“公子如果真的喜欢,可以买几只鸟儿回去养着,老爷和夫人应该不会说什么的。”因为是在外面,红芙也就顺口改了称呼。想起方才在鹰坊内见到的那一对神俊无比的海东青,她的眼中也满是光彩。
的确,那样英武高傲的鸟儿实在是太让人心折了,小郡主会喜欢也在情理之中。不过五坊之内除了狗之外,多为猛禽,要豢养这些未免太过危险。是以,她才建议小郡主换几只小鸟来养,这也符合现下城中大家闺秀们的一般爱好。
“若是换成鹦鹉八哥之类的,那还有什么意思呢?”清楚红芙的苦心,桃夭也懒得多解释什么,摆了摆手也就过去了。
那些生灵之所以夺目耀眼,就是源自它们搏击长空的自由态度和凌厉到可以撕碎一切的野性。如果买回去放在笼子里,那它们原本的光芒就都消失不见了,且不说能够再活上多久,即便仍旧健壮安康,那也不是她最初喜欢的样子了。折断一只猛禽的翅膀,用镣铐禁锢住它的生命,这太残忍了,也确实违背了她的初衷,所以,还是算了吧。
“嗯,都听公子的。”自从发现小郡主是个极有原则和主见之人以后,红芙就很少再做什么劝解的事情了。只要主子心里明白自己在做什么,那她安心听从命令也就是了。不知为何,她对小郡主,总有一种格外的信服,那种特殊的感觉,就连王妃也没有带给过她。因此,在她眼中,即便小郡主年纪不大,那也足够成为她唯一的天和地了。
这一段小插曲过后,主仆两个又在西市的小摊位上流连了一圈。就在桃夭百无聊赖,正在琢磨着要不要回府的时候,忽然发现周围的人开始骚动起来,尤其是周边的男子,都一脸兴奋地在朝一个方向集聚,看得她直接诧异地挑起了眉头。
“这位小哥,那边是有什么事情么?”红芙好奇心起,下意识就揪住了路边一个正欲收摊的小贩:“怎么大家都在往那儿跑啊?”
“嗐,今天义宁坊那边有花魁打擂台呢,前两天就放出风声来了!”小贩丝毫不介意红芙多少有些粗鲁的动作,还很仗义地跟她分享自己听到的消息:“据说啊,那可都是附近几个坊市里最美艳的胡姬,一般豪门贵族还不稀罕,可不就便宜咱们这种小老百姓了么!所以谁都想去开开眼啊,晚了可就抢不到好位置了!”说着,他三两下就把自己的货摊卷起收好了,步履生风一般追着前头的大部队就赶了上去。一边跑还不忘给红芙提个醒:“我说你们两个,要看的话就抓紧时间,再在那边傻站下去可就只能看到黑压压的人群了!”
红芙:“……”
她们两个女的,跑去跟一群男的挤在一处等着看美人儿,怕不是疯了吧。
“胡姬选花魁啊……”事实证明,她家小郡主的思路总是与众不同的,就在红芙这么腹诽着的时候,桃夭伸手打了个响指,嘴角一勾,露出一个顽皮的笑,活脱脱一派高门纨绔子弟的德性:“走,我们也去义宁坊瞧瞧!”
相较于平康坊闻名遐迩的北里名花,义宁坊、居德坊和西市最为著名的便是来自塞外的妖冶胡姬了。
因着平康坊临近官署,坊内也多有进奏院,为了迎合文人墨客的品味,其内的风月女子也就多擅琴棋书画、诗词歌赋,基本走的都是温柔美丽、才华横溢的解语花路线。而义宁坊这边则不然。这里的坊市靠近外城,往来的豪客和旅人更多,是以,热情奔放、舞姿卓绝且独具异域风情的胡姬就会更受欢迎。正如平康坊最美貌、最有才华的女子会被称为北里名花一样,义宁坊也会联合附近的坊市,于每一年的春季进行公开的花魁选拔,只有最能吸引住客人目光的胡姬才算得上是魁首,也才能拥有更大的自主权,而不是如同货物一样,被坊主随意地进行售卖。因此,一年一度的魁首赛对每一个胡姬来说都至关重要,一支别出心裁的舞,指不定就能改变她们一生的命运了。
桃夭带着红芙挟裹在人丛中,直到把这些相关信息都了解的差不多了,才满头大汗地从里面挤出来,然后转到一旁的茶楼休息。美人她见的多了,可这样的比赛她却不甚了了,当然得弄个清楚才不枉她特意来看上一遭。
“公子,你还真要把比赛看完才回去么?”伸手给桃夭倒了一杯茶,红芙的脸色已经黑得不能再黑了。被王爷和王妃知道偷溜出来是小事,如果知道她还带着小郡主来看这种不合时宜的场面,恐怕她的皮都要被活剥了去。光是想想就觉得毛骨悚然了,她根本连坐都坐下去嘛。
“放心,这座茶楼的二楼正对着天香阁的擂台,我们在这里就能看得一清二楚,完全不用跟人去挤,出不了什么事情的。”一脸悠哉地等着小二上糕点,桃夭再一次感慨出门记得带钱是多么明智的行为。
这座名为天水居的茶楼正对着天香阁,平素就是以上好的茶水和点心闻名的,价格自然不菲。一般人纵然负担得起,那也只能在一楼的大堂凑合,至于二楼这环境清幽的雅座么,嘿嘿,现在可不就被她一个人给包圆了嘛。
“话是这么说……”红芙心里还是七上八下的,就在她准备开口说明一下事情严重性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正对着的楼梯口又上来了两个人。同样是两个女子,同样是主仆打扮,而其中的一个,似乎还腿脚不太方便的模样,一下子就吸引住了她的全部目光。
………………………………
第四十三章 故人重逢
“难道她们也是跟我们一样来看花魁比赛的?”红芙有些纳闷,现在的女子都跟她们小郡主一样不讲矜持、率性而为了么?而且,自己这边好歹也做着男装打扮,多少还算掩人耳目,可那边的两个完全就是大剌剌地出现啊,真的一点都不顾及世人眼光的?
“谁啊?”因为是背对着那边的,桃夭并不知道身后发生了什么。听到红芙这句话,她不由自主地就回头看了一眼,待转回来的时候,眼眸里全是掩盖不了的激动和兴奋之色:“红芙姐姐,她们也是胡姬诶!而且是长得很美很美的那种!”
也是胡姬?红芙倒还真没有注意,她只依稀看到其中一个长得尤其美,还略微有点眼熟,其余的就直接忽略不计了。毕竟,她现在满心满眼想的都是怎样让小主子早点回家,尽管她直觉自己是做不到的。
那两个胡姬已经不是纯粹的塞外长相了,反而像是掺了汉族血统,除了眉目比一般汉女更加深邃精致以外,连带着肤色都比寻常胡姬要细腻无瑕,似乎是集了两家血脉所长,于是出落得更加美艳动人。特别是两者之中伤了腿的那一个,一双湛蓝的眼眸恍若大雨洗过后的碧空,澄澈透亮到让人禁不住就会心生向往,仿佛只要她如花似的唇瓣中随意吐出句什么,你就会不顾一切地去为她办到。
长成这样的女子,举手投足间便足以勾魂摄魄,搅动人心,若说倾国倾城的红颜祸水,大抵也不过这般模样了吧。
“奇怪,那个腿脚不太好的女子我怎么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的样子。”桃夭跟红芙有着同样的熟悉感,关键是对方的那一双蓝色眸子,实在是太让人印象深刻了,她没道理记不起来啊。
“蓝色的眸子……”被桃夭一提醒,红芙不由地盯着对座两人又多看了几眼,待触及对方过于特殊的眸色之时,才在讶异之后露出了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奴婢想起来了,是之前从神都回来的途中碰上的,是那一对碰上了歹人的主仆!”只是当时女子的眼眸还是黑色,并非如今这过于醒目的天空蓝。
“我记得,她应该是叫林琅吧?”自己出于一时义愤,在回长安的时候让高叔叔救下了遭歹人围困的一辆马车,而当时躲在车内的,正是面前的这两个人。桃夭至今都还记得,那个叫林琅的女子拒绝了自己馈赠的几两黄金,只搭乘了一小段路的马车就千恩万谢地离开了。
“承蒙搭救已是万死难报之恩,如若再接受这等厚赠,那便是小女子不知轻重了。”林琅那时的话语很决绝,却也很让桃夭刮目相看,便连高仙芝这等从不将女色看在眼中的人,都忍不住多瞥了她几眼:“小女子有手有脚,自然能养活自己。只可惜眼下无以回报,只得先以此簪许下口头承诺,若哪天贵人有用得着我的地方,一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桃夭虽然收下了那支古朴的青木簪子,但其实并没有将之太放在心上。毕竟,武周天下何其之大,要在其中找到一个小小的林琅又是何其之难。可谁能想到,偏偏今天就在这个地方巧遇了呢?
“看来这个林琅也是个很有趣的人啊。”挑唇一笑,又注意到女子望向天香阁擂台时的复杂眼神,桃夭当下就站起身来,一路步履悠闲地走了过去:“林琅姐姐,一别数年,不知你如今可还安好?”
完了,小郡主爱作弄人的癖好又来了!且不说林琅是否还能认出她长大之后的容貌,就说她此刻一身男装,还如此风度翩翩地上前搭讪,这根本就是长安城里的浪荡公子嘛。
红芙捂住脸,压根儿不想承认自己认识那个行止轻浮的小白脸。
果然,坐在窗边的女子立时就惊了一跳:“你……你认识我?”
否则,何以张口就唤出了她的本名?可她记忆中从未结识过这样的少年郎啊,单看这一身造价不菲的衣饰,就知他绝不是出自寻常人家,但这样贵重的人物,又为什么会出现在鱼龙混杂的义宁坊呢?不过瞬息之间而已,林琅的心头已然闪过了无数念头,只是没有一个能够指向最终的答案。
“虽然你眼瞳的颜色有了改变,但是这张美若天仙的脸还是一如既往呢。”嘻嘻笑着,桃夭似乎半点儿都不觉得自己此刻很有登徒子的嫌疑,兀自跟主仆两人套着近乎:“我们是故人啊,从神都到长安,就算没有同行很久,可这样就不记得我也未免太让人伤心了。”
“眼瞳的颜色……神都到长安?”林琅终究是个冰雪聪明的女子,不过片刻就抓住了关键所在,及至红芙也一脸无奈地跟她打着招呼,她便霎时就笑出了声:“是啊,不仅是故人,还是救了命的恩人呢。倒是我一时眼拙,没能认出穿了男装的姑娘了。”
短短几年没见,当年那个粉装玉琢的小女孩已经长成了少女姿态。身材高挑而纤瘦,面孔更是美得犹如精雕细琢过一般,每一寸都是恰到好处,完美而精巧至极,再加上这个年纪特有的一点雌雄莫辨的少年感,她整个人都犹如自画上翩跹而来,哪怕举止再肆意,那也是世外仙人一样的脱俗存在,只让人见之心喜,而不会有一丝一毫的不悦或被冒犯之感。
“没想到林琅姐姐居然还记得我。”径直在女子身旁坐下,桃夭一点也不客气地给自己倒了杯茶:“放心,我不是来找你报恩的,你也用不着担心我会让你去做什么事情。”
略微有些失笑地摇了摇头,林琅倒是没想到这个少女一如当年一般的心直口快:“姑娘说笑了,报恩原本就是应当之事,不过眼下我腿正伤着,连走路都需人搀扶,一时半会儿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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