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君若以女为尊-第4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第二年中秋,阿婉迫不及待下凡,来到了去年遇见那书生的桥边。

    那桥边不见书生,周围全是阿婉未曾见过的人。

    阿婉等了一段时辰,没等来书生。

    “果然凡人都是健忘的。”

    阿婉叹气。

    “他回来的哟。”

    身边突然有人说话。

    “谁?”

    “我呀我呀。”

    身边很多声音窸窸窣窣。

    阿婉低头,发现竟然是身边的草在说话。

    “?你们会说话?”

    小草仰着头,“会啊会啊。”

    “会一年了呢。”

    “嗯嗯,去年中秋节就突然会啦!”

    “是呀。”

    她突然听到一句熟悉的声音。

    回头,发现书生笑着,站在树后面。

    “去年有姑娘和我说,在月亮上无人陪伴,我便想说,让这些花草与她说说话。”

    阿婉愣在原地。

    “这些草后来和我说,他们听到那姑娘无数次说到一个书生的名字。”

    书生走到阿婉身边蹲下,笑着看她。

    阿婉脸蹭地就红了,支支吾吾甚至没来得及追问他究竟是谁。

    “我…我…这不公平,你偷听我讲话。”

    小草骄傲地摇摇它的小草尖儿。

    “我们也听了他说的话哦。”

    “他说了什么”阿婉急问。“他说希望这世间万物都可陪伴你且和你说,他想你。”

    来源:微博/是尤米乐啦


………………………………

番

    一

    1

    十六岁的时候,他说

    “我喜欢的女孩子黑长直,纤细又笔挺,穿长裙,手里捧一本《海边的卡夫卡》”

    我真的努力去留了长发,减肥,去看各种晦涩文艺的书。

    可我还是没有脱胎换骨变成女神。因为做到一半的时候,我发现他只不过是个审美庸俗的男人罢了。

    他只配跟看《天使街二十三号》的我在一起。

    2

    二十岁的时候,他在QQ上找我聊天,非要跟我聊王小波。我有点不耐烦。

    他:你变了,变得俗气了

    我:人都会变,比如我刚跟你在一起的时候你120斤,现在奶比我大了吧……

    他说:现在是在谈我的奶吗?是谈你在敷衍我这件事。

    我:说实话,其实我一直在敷衍你,只是现在懒得掩饰而已。

    比起你嘴里翻来覆去那几句《爱你就像爱生命》。我更愿意讨论你的奶

    3

    27岁,开始讨论结婚。

    婚纱、酒店、蜜月。我反反复复的敲定些细节。

    结果他在任何时候,都在不停的回复老板的信息。

    我:请你认真点好吗?我们到底要不要去日本度蜜月?

    他:你来定。

    我:你老板问你问题你也这个态度吗?

    他:不啊,有本事你就变成我老板那样我惹不起的人啊。

    他:你看,你还是没本事。

    4

    37岁,生了病,要切除**。

    我:我跟你过够了,离婚吧。

    他:我娶得是你又不是你的奶。

    我:你说话能不能别这么粗俗,我记得你年轻的时候还看王小波……

    他:不管,你离开我我就去死。

    我:你傻啊,我死了你都不能死,还有儿子呢!

    他:我还管什么儿子,我死了,我活着还有什么劲啊啊啊

    他咧着嘴嚎啕大哭起来,露出肚皮上四个褶。我一边给他递纸巾一边自己哭。

    我:恭喜你,终于有点像土版王小波了。

    5

    后来,我们都老了。

    我喜欢早上晚上有事没事的骂他一顿,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他通常不跟我生气,唯一一次是我炖了他当宠物养的大鹅,它吃食太凶猛把脖子扭了这事能怪我微笑着流出口水吗?

    那天孙子和他一起绝食,

    孙子:爷爷,我们十天不吃饭,把奶奶给心疼死。

    他:咳,我意思意思得了,你可别不吃。

    孙子:爷爷,你为啥这么怕奶奶呢?我很不喜欢你不爱打老婆这个恶习。

    他:她身体不好,我可不敢跟她生气……对了你这个小封建,再敢这么说话,我可以后天培养出打孙子这种好习惯。

    我心想:跟你过了半辈子,我终于变成你惹不起的人了。

    知足。

    6

    我是谁?

    我是单纯爱着你的那个女孩子,那个忍受你装逼、肥胖、嘴贱、呼噜山响的那个女孩子。我一边看着电视上的帅哥花痴一边跟你过了大半辈子。

    因为我是真的爱你,从一开始那个干净文艺的青葱少年,到最后拍着肚皮的油腻男子,从神秘的脸红心跳,到熟悉到互相放屁,从十六岁,到生命终止。

    不是你就不行。

    他是谁?

    他是那个粗糙、幼稚、却心里只有你的男孩。他会对身材好的女生多看一眼,也做过才子佳人的美梦。但是他会在冬天把你冰凉的脚捂进怀里。永远对拥有你这件事,知足常乐。

    愿你遇见我。

    愿你成为他。

    二

    那是寻常的一个夜晚,大唐无人问津的角落里正发生着再寻常不过的罪恶。

    这种罪恶伴随着女子的哭喊,男子的怒骂,还有永远停歇不了的拳脚,和无处求援的困局。

    打骂妻子很久之后,丈夫终于停下来,他喘着粗气还踹了妻子一脚,说滚起来,给我把衣服洗了。

    妻子动也不动。

    丈夫怒说,还没被打够是吧?

    妻子还是动也不动。

    这位丈夫是大唐的秀才,见识好歹也算不凡,这会儿终于发现事情不对。

    他的妻子被他活活打死了。

    秀才呸了口痰,说真尼玛晦气。

    只是秀才丝毫不在怕的,还把妻子的尸体拖去报案,说自己失手打死了她。

    朋友们面面相觑,说你不怕吃牢饭吗?

    秀才说放屁,我打我自己媳妇吃什么牢饭,打那么多次屁事没有,她被打死也就是斗殴失手杀人,丈夫打死妻子,罪再减二等,交点罚金就得了。

    秀才洋洋得意,说本人什么书没读过,大唐律说不准比县令还熟,凭什么定我的罪?

    朋友们还想提醒,似乎人死了就不会再减罪,但看秀才的嚣张模样,纷纷闭口不言。

    日后还是与他划清界限吧。

    初审很快就有了结果,果然像秀才判断的那样,定下了斗殴失手杀人的罪名。

    只是不再减罪,坐牢还是有可能的。

    秀才撇撇嘴,该吃吃该喝喝,浑不在意。

    “了不起坐几年牢,出来还是人人抢着要的秀才。”

    这样的事在很多年以后愈演愈烈,至金国时,丈夫即使殴死妻子,只要未用凶器,但凭拳脚,甚至可以无罪释放。

    至于明清,丈夫殴妻成伤之后,妻子提出离异,只要丈夫不同意,照样不许。

    那都是很多年后的事了,如今的大唐,还没有这么的过分。

    京城,大理寺。

    大理司直崔元式在处理公文的时候,发现了秀才失手殴杀妻子一案。

    崔元式眉头皱起来,他想这也叫斗杀?为毛不给他判故意杀人?

    崔元式往后翻,发现判文写着:准律,非因斗争,无事而杀者,名为故杀。今姚文秀有事而杀者,则非故杀。

    崔元式觉得不对,非因斗争,名为故杀。那什么才叫斗争,单方面的殴打能叫斗争吗?

    同僚见他看了许久,侧目过来,说这种案子啊,天天都有,显然是失手殴杀,你还想改判?

    崔元式想了想,点点头。

    同僚吓了一跳,说你不想升官了,你这么一改,要得罪多少之前判过此类案的人?

    崔元式沉默半晌,叹了口气,说之前的我没见过,如今见到了,不能不还死者公道。

    崔元式写下判文:准律,相争为斗,相击为殴,交斗致死,始名斗杀。今阿王(妻子)被打狼籍,以致于死,姚文秀(秀才)检验身上,一无损伤,则不得名为相击……既非斗争,又蓄怨怒,即是故杀者。

    这案子有了另一种声音,就成了刑部和大理寺的疑案,影响业绩,也就影响升迁,来往的人都望向崔元式,神色不善得很。

    崔元式在京城坐立难安,秀才姚文秀在江湖中逍遥快活。

    京城大,居之不易啊。

    好在京城也大,有本事居易的人也多。

    比如白居易。

    那会儿白居易还在朝,了解此案始末后,给朝廷上了一份折子。

    白居易说,律法所言“无事而杀者名为故杀”,这里的“事”,只不过是代指争斗而已,不是指二人之前发生过什么事。否则天下间谁杀人没有原因,难道就有原因有故事就不算故意杀人了?

    前面崔元式已经说了,二人间不叫争斗,所以姚文秀算得上无事而杀。

    再论何谓失手,乃是素无前怨,偶然争斗,一殴一击之间过失杀人,原本并无杀心,而姚文秀显然不是。

    此人积怨已久,屡次殴打皆不在意妻子死活,应属有杀心。而案发时殴打狼藉,出手之重令妻子当夜便死,绝非偶然错手一击致死。

    白居易说:此非故杀,孰为故杀?

    文末还提到大理寺刑部官员,引用此前类似案子作例,证明此案并非故意杀人。

    白居易半点情面不留,直接说:此案情形与前案或有不同,即便情形相类,那也是你们之前误判,有什么脸还拿来作凭证?

    如果都按这样判,死者从此蒙冤,故意杀人者就可以得计,日后先成婚,再杀人,万无一失了。

    白居易洋洋洒洒一篇奏状上去,终于改判了此案。

    还在畅想未来美好生活的姚文秀没有等来轻判,而是等来了死亡。

    京城里还是一如既往,大雪飘落,不知掩盖了多少无人问津的罪恶。

    崔元式望着窗外雪,屋内是刚刚登门的白居易,正围着红泥小火炉饮酒。

    崔元式说,可惜死者再不能复生了。

    白居易喝了口酒,说只希望很多很多年以后,像姚文秀这种人,在第一次动手殴打妻子的时候,就能受到严惩吧。

    崔元式还是望着漫天的大雪,他长叹口气,说希望那一天能够来临。

    大唐的冬天随千余年过去了,大雪还未停歇。

    vb:房昊曰天

    三

    我有一个朋友恋爱以后就患上了轻度的抑郁症。

    见面时我们小心翼翼的问她原因,结果被她的自卑惊讶到不行。她嫌自己太胖,五官过于平庸,性格也不够温柔,是个一塌糊涂的女人。

    她的男朋友更是天天打击她,说像她这样的废物,全世界只有他肯和她在一起。

    我当时听完都恨不得骂她是恋爱脑。她167的身高,两位数的体重,平时讲话声也是软软糯糯的,还有一份很体面的工作,根本就没有她自己形容得那么不堪。

    ??

    而她的男朋友只是一名普通的公司职员,却天天奚落她这个不好,那个不对。约会没穿对衣服就吐槽她打扮得太丑。聊天时一句话不投机就说她见识短,学历低。

    ??

    更夸张的是,她男朋友最近出轨了一个20岁女大学生,她发现后哭着问他为什么,对方居然回答说,你都快30了,能和你交往已经不错了。

    ??

    当时她自卑得不行,还觉得男朋友是她唯一的救命稻草。我们暴跳如雷地训了她一个小时,她才渐渐地醒悟过来,转头想去跟男的提分手。

    ??

    恕我直言,爱情是让人开心和积极向上的,如果没有,那就不是爱情。

    我发现有些姑娘在恋爱的时候,往往是没有安全感的,她们普遍都认为原因出在自己身上。哪怕有时明明是另一半的错,却非要把过错都往自己身上揽。

    ??

    其实你大可不必这样想,要知道当一个男人真正爱你的时候,你的缺点也会透过层层滤镜变成优点。他根本就不会在乎你胖不胖,素颜丑不丑,性格作不作。因为在他决定和你交往的那一刻起,就已经默默地接受了你的一切。

    ??

    他会鼓励你,让你振作,成为一个更好的自己,而不是上来就打击你,数落你,让你觉得处处都配不上他。

    想起我有一个身材微胖的朋友,之前谈恋爱的时候一直都很自卑,觉得自己太胖了,会被对方嫌弃。

    原本我们以为她会找一个比她更胖的男朋友,结果她现在的男朋友却是高高瘦瘦的,不但没逼着她减肥,还和我们说,我女朋友胖一点才可爱,还天天让她吃这个,吃那个的。

    两个人在一起时间久了,朋友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走路的时候不再是自卑的低着头,而是会很自信地和我们打招呼。

    看吧,一段健康的恋爱是会让人变得浑身正能量,神采奕奕的。

    真正喜欢你爱护你的那个人,会觉得你是全世界最好的。就算别人都打击你,就算你对自己有一万个不自信,他仍然会鼓励你,当你最强硬的后盾。因为在他的眼里,心里,你仍然是他余生中最想要的那个人。

    ??

    相反,那些总爱挑你刺,还天天打击奚落你的男人,甭管有多爱,都别上心。因为他们根本就不爱,因为不爱,所以连基本的尊重都不愿给你。你要相信自己,相信幸福,你不是不值得被爱,而是还没遇到对的人。

    ??

    当一个女生在感情里变得更加优秀,自信的时候,她无疑是幸福的,因为她的背后,一定有一个宠她,尊重她,给她勇气和正能量的男人。

    ??

    所以,谈恋爱一定要找个满眼都觉得你好的人在一起。

    四

    小可喜欢上了一个书生。

    他们在梦里相遇。

    小可最近总梦到一个山洞,洞前总有同一个书生,一直在那捉妖。

    这段梦每天连着,和电视剧一样,已经演了几个月。

    每天晚上,小可睡下,意识就会来到这个山洞前面。

    书生跟她说,山洞里有一个妖怪,靠人们的梦为食,所以会把不同时代的人拽进同一个梦里。

    书生是几百年前的人了,小可今年才十九岁。

    “如果不把这妖怪弄死,我们恐怕都要死在这。”书生这么跟小可说。

    但小可没听进去。

    对她来说,每天睡觉已经成了最开心的事。

    因为梦里有这个书生,一直在折腾着捉妖。

    书生是一个很温柔的人,还会给她讲家乡的传说。

    而小可就给他讲现代的生活,经常聊到书生不懂的东西。

    小可每次都说:“你如果跟我同时代该多好,我就带你去玩。”

    书生在这种时候会笑一下。

    小可喜欢这个笑容。

    她觉得自己喜欢上了关于书生的一切。

    但她不知道怎么表达。

    小可只知道问:“你觉得我怎么样。”

    每次书生遇到这个问题,总是低头不说话。

    火光会把他的脸映红。

    像一大片开着的花。

    小可决定在自己生日当天和他告白。

    那天她特意等到接近十二点才睡觉。

    这样等进入梦境的时候,就正好到了自己生日。

    但这天书生很不寻常,他没有忙于捉妖的事。

    他只是在凝望着眼前的山。

    小可和他说:“嗨,你在干什么,怎么不捉妖了?”

    小可说:“正好我有事跟你说。”

    书生就说:“刚刚做完了。”

    书生说:“妖怪被封印了起来,只要后人少做点梦,应该就到此为止了。”

    小可问:“什么到此为止?”

    “整件事情。”书生说:“以后你不会来这里了,这个梦终于可以结束了。”

    “结束?”

    小可大脑一片空白。

    她从来没想到这件事会结束。

    书生站在那里,看着山洞,有种如释重负的笑,他用了几个月收服妖怪,也算成功了。

    小可却没有笑。

    她其实没想妖怪的事。

    她想的是书生。

    小可问:“那我以后来不到这里了?”

    书生点头。

    小可说:“那我怎么找你?”

    书生低头,沉默了一会,又说:“找不到了。”

    小可就急了。

    什么叫找不到了。

    怎么能找不到呢?

    书生把手轻轻放在小可的头上说:“忘了我吧,这只是个噩梦,我们毕竟不是同一个时代的人。”

    小可急忙拉住他的袖子:“不行,我还有事要和你说,我……”

    但这句话没来得及说完。

    书生推了她额头一下。

    小可就醒了。

    她躺在自己卧室里,看着天花板,和上面吊着的灯。

    手心里还一块从书生袖子里带出来的手帕。

    上面用墨水写着:“舍不得她,但妖怪害人,此事不得不做。”

    可惜最后的那句喜欢,还是没能说出口。

    除了后悔,小可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

    或许唯一能做的是,不让书生的努力白费。

    毕竟那个妖怪还活着,只是被封印了,如果它吸收太多人们的梦,还是可能复苏的。

    “这就是为什么,我和你说我去睡了,你还能在游戏里碰到我。”

    女孩在队友聊天里,跟男朋友解释:“为了人类的安全,我必须熬夜。”


………………………………

番

    一

    《窦娥冤》

    刘晓是京城里顶出名的一个角儿,是戏班子里最好的正末。全京城的人都说刘晓身价不一般,毕竟人家有一个刑部尚书的金主。再加上两人不一般的关系,没人敢当面说出来,只能在夜深人静时窝在被子里骂一句恶心。

    刘晓听说这些时并不生气,就只是倚在“金主”李甫怀里索了个吻,心满意足。李大人倒是不太满意,小心眼儿的刑部尚书认为这个吻太浅尝辄止,并不能抚慰他被流言蜚语所伤害的脆弱心灵,于是按住怀里的小人亲了个够本,然后成功的让刘晓第二天腰疼的没能上台。

    刘晓仗着李甫的关系,该唱戏时就上台唱戏,没事就回李府,日子过得倒也滋润,唯一不满的地方大概就是李大人总说他《窦娥冤》唱的不够味道。戏班子特色,《窦娥冤》学祖师爷由正末男扮女装上台唱正旦。对于自己的缺陷,刘晓百思不得其解,每天晚上对着镜子咿咿呀呀地也天也,吵的李甫不能睡觉,也没摸得其中诀窍。

    刘晓和李甫在一起的第五年,老皇帝死了,小皇帝十六岁被迫继位。可惜小皇帝心高气傲,刚愎自用,没继承来先帝的半点英明神武。继位一个月就气走了一位老臣。可他偏偏愚蠢的对此沾沾自喜,寒了一片忠臣的心。

    刘晓不懂这些。他打小没人管,被师父捡回戏班子后才吃饱穿暖。更别提读书了。他唯一称得上是学习的就是在闲暇时看的话本,什么妖妃媚主,什么暴君祸国。他只是感觉对李甫在每天书房待的时间越来越长,有时连卧房都不回。这次最糟,李甫已经七日未回李府了。

    刘晓对此很不安。他知道李甫是因为担心他才什么都不说,想将自己护在羽翼之下。可刘晓毕竟是个男人。他也想和爱人并肩而立,哪怕什么都做不了,至少也能给爱人一个安慰。

    每月十五是李甫固定来看刘晓唱戏的日子。不过自从新皇帝继位,李甫已经三个月没来了。戏班子里有些平日里看不惯刘晓的此时难免碎嘴,说李甫是因为外面有人,亦或是看腻了刘晓这张脸才会这样。刘晓正在上妆,听这话听的心烦意乱,拿起桌上的茶水作势要泼,就见自己的小厮气喘吁吁跑过来。

    小厮道:“晓哥,外面…外面挂了告示…说今日午时要将李大人在菜市口斩首!”

    刘晓脑子里翁的一声,迷茫的问:“李大人?谁是李大人?”

    小厮喘的说不出话,只是定定的看着刘晓。

    恍惚中刘晓的茶杯碎了一地,那好像是去年生辰李甫托人买的。当时刘晓还笑李甫不解风情,送什么不好偏要送“悲”,李甫只是闷闷的笑,搂着他说明明就是一辈子。

    菜市口人潮拥挤,所有人都来围观前刑部尚书李甫的死刑。人群议论纷纷,可刘晓什么都听不见。他看着李甫满身的血迹和鞭痕,觉得想笑,可笑李甫是那么一丝不苟干净整洁的一个人,如今把自己搞成了这样,晚上回去一定要笑话他。还有他这几天没回来的事,要一起算总账。刘晓还有功夫在纷乱破碎的思绪中挤出一点感知来诧异,心说今天怎么这么冷——好哇李甫,这么冷的天你竟然还让我在这里站着,也不说给我拿件…

    李甫的血溅了他一身。

    京城人传言,前刑部尚书李甫死之前一直在和人群最前方一个满脸粉墨的可笑戏子对视,直到刽子手的刀斩断了李甫的脖子。

    那戏子直直的倒了下去。

    后来师父告诉刘晓,他醒过来就疯了,一会说朝廷派来抄家的官兵是来看戏的听众,一会说是李甫派来的侍从,然后�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