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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阴女-第1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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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王墓把眉毛抬高,朝我挑衅。

    我冷哼一声不再理会。

    金世遗对沈妍说道:“妍儿,连灵三爷现在都算不出来那是什么鬼,我有点担心。”

    沈妍拍着胸脯:“担心什么,有老娘照着你,还怕了一只小鬼不成?”

    “嗯嗯,我们家妍儿对我最好了。”

    “滚……”

    “嘿嘿。”

    半晌后,灵正睁开眼睛,将那三道阴文书折成边长四厘米的正方形,分别置于房间的三个角落,其中留有一角空缺,是故意为之。目的就是为了请那个“东西”入瓮,这样才可以抓“活”的。

    “大师兄,你这次找穴位比上次可快了不少啊,连罗盘都不需要了。”凌王墓掂了掂自己的包,打开拉链,一一整理里面的东西。

    我怔了一下。

    这个穴位指的是点穴定向,可灵正秉承的又跟风水师传承的有所不一样。

    在风水一说里,阴宅要寻找一块好的穴地,要从山脉源头寻根求源。其中龙又有真假之分,要寻到真龙结穴才好。若寻到了假假龙结穴,葬下,其后代会贫贱一生。若寻到了真龙安坟立穴,则后人能享福荫,得福果。至于阳宅,则涉及了天文、地理、人物的等诸多因素,在寻龙时采取寻根溯源的方式,从太祖山起源,逐次寻其少祖、少宗、父母直到山脉入道这处。那一处多半朝阳、临山、靠水。这也是为什么山清水秀的雅地能出文人墨客、达官贵人的原因。

    而无论是阴宅还是阳宅,这点穴立向都是件至关重要的事,丝毫不能有偏差。

    ——千里吉凶一向间。一旦差之毫厘,则错之千里。

    我们为什么会在这里使用点穴定向呢?

    那是因为我们这次并不是要葬阴或住阳,而是要选择地势龙脉,而保自己平安。

    说了这么多,简而言之就是我们抓鬼的时候,要躲在灵正事先选定好的位置上。那里最安全!

    包房内一切准备妥当,我把窗帘挑开,尽量把头伸出去垂直向下看,酒店向外打出的招牌仍然二十四小时地亮着,酒店口的星空灯已经熄了。虽然已经是半夜,但路上的行人仍然很多。下班的人们快步往公交车站和地铁站赶去,一脸倦意。

    我们三人拿着各自己的东西,走到灵正点穴的地方,发现居然是是前台。

    好在前台很宽敞,我们几人站着并不显得狭窄。

    不知道那位小丁小姐是不是知道这里风水最好,所以才站在这里的呢?她不是说自己有阴阳眼么?


………………………………

第二百四十七章:头皮

    说到阴阳眼,大家应该会一致认为是可以看见鬼魂之类的眼睛,其实不然。

    灵眼、鬼眼、阴阳眼、天眼、静眼、法眼、佛眼,这些,都可以称之为阴阳眼。若不是行在阴阳两道的人,便不会分得这么细致,也就不晓得其中的差别。

    灵眼是后天生成,其原因就是有一部分人大难不死,而后就可以看到魂鬼的轮廓,只是模糊不清,本身也不具备驱灵的功能。鬼眼是依据后天的法诀而开的,可以看到鬼物的样子,一般修道之人都是用的鬼眼。

    天眼也是后天修炼而成,不仅可以看见逝者的亡魂,还可以看见神佛。境界不高又强行开天眼的术士,轻者根基尽毁,重者自损寿元。

    阴阳眼是人一生下来就自带的,可以说是天赋异禀,就跟我天生就能与动植物通灵一样。只不过,我能有这样的天份是因为我是一块石头,阴阳眼的人为什么会有阴阳眼,这个我目前确实还不晓得。你们姑且理解为“上天的宠儿”吧。

    要知道,一个人走在大马路上都能看见被车撞死的魂魄,四肢残破头颅裂开,而这人又没有辟邪的本事,那是一件多么恐怖的事。

    还是当个普通人最好!

    至于剩下的静眼、法眼、佛眼在此我就不过多啰嗦了,总之是更高级别的眼睛就对了。

    过了小半个小时,我等得百无聊赖,准备把头伸出前台再看看情况时,酒店门口朝里照的灯突然亮了。不是跟往常一般亮如白昼,而是星星点点,闪烁明灭。

    酒店大厅传来了一阵阵声响,定睛望去,见那椅子自动离与桌子四十公分的距离。

    就跟同时有上百号人前来,一齐发力把椅子拉开,坐下就席一样。

    我下意识地握紧拳头,双手却因为捧着那张八卦图而不敢轻易动弹,额头上冒着冷汗,却只能全神贯注地祈祷金世遗他爸的出场方式不要太吓人。

    我以为会看到金世遗的爸爸低垂着头,从厨房里端出一盘手撕包菜出来。可当我们站在收银台后面,静静盯着厨房传菜厅方向的时候,我却用余光瞟到侧后方,缓缓升起来一个脸色苍白的人。对,没错,是从地面直接升起来!他一米七五的个子,却精瘦得像个小老头,唇边挂着麻木的微笑,手里拿着菜单,问我:“小姐,你要吃什么?我给你做啊。”

    当时我差点被吓死!

    说真的,现在记录金世遗他老爸这事的时候,我是趴在床上打字的,总觉得背后站了个人,回头看去,又没有,鸡皮疙瘩起了一身。

    那个拿着菜单的人正是金世遗他爸,他见我没理他,便四处张望,眼神麻木而空茫。

    灵正和凌王墓分别拿着一道阳文书,各自抵在额前。这样是一道类似于隐身符的东西。目的是为了让魂鬼在人间看不到被阳文书挡着的人,在阴司是魂鬼的地盘,用阳文书起不了作用。沈妍则和金世遗大大方方站在那里,他们是棺生子,体内的阴气本来就很重,根本就不需要用什么阴气的东西来遮阳气,而凌王墓被灵正带着每天修炼,已经快要脱离白面人魈的范围了,因为,他需要跟正常人一样,需要符文挡住身体的阳气,让阴气四散。

    我想朝灵正打眼色,灵正的意思是让我跟金世遗的爸爸说话,我只好硬着头皮与金世遗他爸周旋。

    金世遗他爸望着我,突然轻轻笑了起来:“呵呵,呵呵呵,小姐,你有没有尝过……呵……我,咯咯……我新学的一道……手撕包菜,来……来厨房……我做给你吃啊……”

    他的语调很奇怪,尾音还拖得很长。

    电视上放的那些索命鬼的尾音也长,这并不是夸张,而是因为魂魄的记忆不如生前的好,它们说话的时候语速很慢,表现出极力思考的模样,却傻傻愣愣地把一句话说成了断断续续的样子,故而让人更加害怕。

    金世遗的爸爸并没有死,但因为他的身上附了邪灵,所以说话的方式就跟那邪灵差不多了。

    金世遗他爸把菜单往前台一放,自顾往厨房的方向走,走出两步,回头朝我招手:“来……来呀……呀……过来尝尝刚出锅的手撕包菜……”

    此时灵正已经转了个身,面对金世遗他爸,与我并肩站着。

    “初一,别怕,我们去看看。”

    凌王墓朝我挤眉弄眼:“走啊胆小鬼!”

    我当即脱口而出:“你胆大,你上啊……”话还没说完,小腿上挨了一脚,我疼得呲牙咧嘴,刚准备还手,金世遗他爸又在喊我:“小姐,快……过来呀……”

    以前看动漫的时候常常感觉那些人物一被恐吓、头发就一根根地竖地半空中是夸张的特技,此时我被金世遗爸这么一喊,真的觉得自己的头皮在发麻,头发根向空中爆炸开来。我抬脚走了一步,又走一步,慢慢往厨房挪去。

    白天光亮的厨房此时黑漆漆一片,窗外斑驳的光影照射进来,更显得阴森诡异。

    金世遗他爸走进了那个单独砌出的小屋,并没有传来锅铲炒菜的声音。我好奇心一时压下了恐惧,快步走上去,发现门并没有关,于是伸出头往门缝里瞧。

    屋里头有一个昏黄的灯泡泛着光,可以勉强看清楚屋内的情形。靠角落放着小容量的单体冰箱,冰箱上面堆了几卷保鲜膜。灶台上只有一个电磁炉,此时并没有被通上电。电磁炉上放了一个不锈钢的炒锅,锅铲倒着放在锅内,看起来很不协调。金世遗他爸面无表情地站在冰箱边,打开冰箱门,从里面拿出一棵被保鲜膜包好的绿白的包菜。

    他走了两步,在灶台前站稳,三两下扯下保鲜腊,徒手开始撕起了包菜。

    那饱满的圆滚滚的包菜在金世遗他爸的手里,变成一片一片的菜片。那些微卷的菜片洗都没洗,就被丢进并没有插电的锅里,冰冷而生硬地躺着。

    我转头,发现灵正他们都站在身边,拿着八卦图的手不再继续发抖,小声问道:“灵正,金叔叔真的是在做手撕包菜,哪里像他说的是人的头皮……”我指着凌王墓,凌王墓伸出大拇指对准列比划几下,又把拇指转了个方向朝下。

    “初一,”灵正适时地制止了我爆粗口,从我口袋里把清明尺拿出来,横着塞进了我的嘴巴里。我双手拿着八卦图,嘴里含着玉佩,一时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凌王墓的胸膛发出闷闷的哼笑声。

    小屋内正认真撕包菜的金世遗他爸突然自言自语说开了:

    “为了防止包菜干燥变质,一定要用保鲜膜包好入冰箱冷藏保存。经常吃包菜可以美容,能防止皮肤色素沉淀,减少青年人雀斑,延缓老年斑的出现。包菜富含维生素U,维生素U对溃疡有很好的治疗作用,能加速溃疡的愈合,还能预防胃溃疡恶变。”

    “我的胃已经穿孔、烂了,要多吃包菜……你们也是……不然的话,将来你们的胃都也会跟我一样穿孔、烂了……”

    凌王墓听闻,急急低语:“是病死鬼。”灵正的脸上并没有一丝波动,依旧沉默着。

    病死鬼就是得病而死的人所化的鬼,这种鬼千奇百怪,如果是得了脑癌而死的,那么脑癌鬼附在人的身上,人就会经常感觉到头痛,如果是肠癌死的,那么肠癌鬼附在人身上,人就会感觉到肚子疼。像金世遗爸爸这种情况,这病死鬼是应该是得胃病而死去的。他口口声声要吃包菜,包菜可以养胃。

    我口嘴含着清明尺,心说这是麒麟还在尺子里面睡觉呢,现在被我的口水弄脏了,要是以后不听我使唤了怎么办?

    可是,我也没有空闲的手了。

    “啊……二货,你快看你爸!”沈妍突然尖叫一声。

    我吓得嘴巴一哆嗦,差点把清明尺落地上去,急忙用牙齿咬紧了,然后转头去看金世遗的爸爸。刚才他手里的那包菜还是一棵圆溜可爱的包菜,此时已变成了血淋淋的人头。那人的头发早就没有了,不知是腐烂掉光的,还是被人刻意剃掉的。从人头皮肤已经泛绿的程度来看,应该是前者。人头的脸部朝下,双眼有两个血洞,有两根细长的手指抠在血洞里,很稳地拿捏着。

    金世遗他爸也不是刚才一副没精打采的模样,刚才的没精打采至少说明他还是个人的样子,只是精神萎靡空洞了一些,可是此时他完全处于一片死灰当中,双眼变得灰暗无神,胸前胃部有一个硬币大小的洞,此刻正往外冒着红里透黑的血水。

    胃穿孔?吃包菜可以预防胃溃疡恶变?

    那颗人头在金世遗他爸的手里,逐渐撕成一片一片的头皮,竟然连骨头都没有,真的像一棵可以撕成一页一页的包菜一样。一片一片地撕,血水一滴一滴地往下流,落在地板上,答答地响。在寂静且空旷的厨房里,击起细小的回音。

    我们几个人站在小屋外,亲眼目睹金世遗的爸爸把那棵人头撕成细小碎块,扔进没有温暖的锅里,用锅铲翻炒。五分钟后,又盛入盘子里,这才转身,朝外走来。见到我,也不惊讶,咧开嘴扯出一个无声的笑容:“手撕包菜做好了,快来尝尝。”

    这回语调清晰了不少。

    “金、金叔叔,这里吃看不见,不如我们去楼上包房吃啊?”我望着被金世遗他爸递到面前的一盘血淋淋的人头皮,话说得有些结巴。

    “好。”

    他被八卦图牵引,蒙了智,失了思考,轻易就信了我的话。

    要是附在他身上的病死鬼处于清醒状态,此时应该是硬逼着我吃下这道菜才对。

    我按照灵正之前的吩咐,率先走在了前头,回头去看,见金世遗他爸正尾随我而来。灵正他们四个人则走在最后后,灵正和凌王墓的额前仍然挂着那道阳文书。

    到了楼上的包房,我一侧身,对金世遗他爸道:“您先上菜。”

    “好。”金世遗他道缓缓走了进去。

    他的双腿完全踏进去时,我猛地把那张八卦纸往包房一丢,门一拉,紧紧关上。凌王墓祭出阴木锁链,在自己的手上划拉一下子,鲜红的血顿时涌了出来,他把阴木锁链缠到了门框上。


………………………………

第二百四十八章:病死鬼

    凌王墓将阴木锁链缠到门框上的同时,灵正把那道阳文书拈在食指和中指间,念了一句咒诀,那阳文书变成一道火舌,从最底下的门缝里钻进了包房。灵正又把中指一咬,在门上写了一个焚诀。

    这焚诀是用在病死鬼身上的,可以直接灰飞烟灭。

    灵正一般不轻易使用,他说太过于恶毒,也从不愿教我。可是现在他却毫不犹豫地使用了出来,今天降服的这个病死鬼,定然不是一般的存在。

    焚诀一写完,包房内顿时一阵鬼哭狼嚎,血色雾的气体从门缝里往外冒出。

    杯盘摔地的声音不绝于耳。

    金世遗急得直跺脚:“灵三爷,会不会伤到我爸爸啊?”

    “不会。”

    “可是……”

    “可是什么,有本事自己去捉鬼啊?”凌王墓粗鲁地打断了金世遗的话,把金世遗往楼梯那里一推,“没本事就下楼去等我们,等一会儿这鬼可会大闹这里。”

    金世遗怒瞪凌王墓,准备动手,沈妍扶着金世遗,附在金世遗耳边小声说了几句话,金世遗点点头,若有深意地看了凌王墓一眼,然后跟沈妍一起下楼去了。

    十分钟过去,屋内的声音渐渐小了。

    我把手放在耳朵上做喇叭状,贴在门上,听不到任何声音。

    “灵正,是不是烧死了?”

    灵正摇头。

    他虽然这般泰然自若,也并没有说任何话,只做了一个摇头的动作,我却能看得出他心中有忧虑。

    “这病死鬼怎么这么厉害啊?焚诀都烧不死他?”我又问。

    灵正盯着包房的门,答:“是获身鬼,又称为……夔(kui二声)。”

    “夔?”我惊呼出声。

    “古时的邪兽,夔”

    我大惊。

    居然是夔!

    这夔我也是第一回遇到,以前看过山海经,里面有这样一段描述:东海中有流波山,入海七千里。其上有兽,状如牛,苍身而无角,一足,出入水则必风雨,其光如日月,其声如雷,其名夔。黄帝得之,以其皮为鼓,橛以雷兽之骨,声闻五百里,以威天下。

    用白话讲是这样的:

    夔是古时代神兽,古时生于东海流波山,形状似牛,全身都是灰色的,没有长角,只长了一只脚,每次出现都会有狂风暴雨。它身上还闪耀着光芒,似日光和月光,它的吼声和雷声一样震耳欲聋。后来黄帝得到这种兽,用它的皮制成鼓并用雷兽的骨做槌,敲击鼓,鼓声响彻五百里之外,威慑天下。

    众所周知,古人都会用神话传奇的手法,来记录对当时统领的崇敬与膜拜之意,但根据这山海经中的记载,黄帝是真的杀死了一头像牛一样的兽,和另外一头兽,用他们的皮和骨头做成革鼓与鼓槌,来震军威。黄帝这种做法于当时的情景来说,或许是善举,但对于夔来说,无疑是剥皮的地狱恶魔。

    灵正说,这夔被杀之后,有一股执念一直没有流散,于是他将夔封印在了十八层地狱之中,上回何三途打开地狱大门时,跑上了人间。

    夔这次上人间,就是来报仇的。

    可是,夔找错了人,找上了金世遗的养父爸爸,这是个无辜的人呐。

    倘若金世遗他爸被夔害死了,又会产生一个新的执念,又会寻找下一个目标。生生循环着。与其让这种孽障一轮又一轮地运转下去,不如今日散了这夔?

    总之不能让它继续害人!

    它受了苦是可怜,但错就错在不该害人!

    我这么想着,就把心思全部告诉了灵正。原以为灵正会赞成我的说法,没想到他却皱了眉。驻足了半晌,做了一件令我和凌王墓都震惊的事。

    ——灵正把包房的门打开了。

    一道炙热的白光几乎就在同时,“咻”地从我们三人面前飞了出去。

    它跑了……

    我顾不得自己驱邪本事低微,想也没想就往白光消失的方向追去。凌王墓跑得比我快,已经先一步往前冲。在一楼大厅,凌王墓用阴木锁链截住了一团白光。那白光逐渐变化,成了一只头上有角的巨兽。它的前脚有四趾,后脚有三趾,头骨类似于犀牛,眼孔大如铜铃,颊齿低冠,前臼齿稍许臼齿化。

    “凌王墓……”我站在凌王墓身边,盯着面前三人来高的巨兽,心里打颤。

    它要是咬我一口,半边身子都被撕了去。

    “女人别怕,这是雷兽,已经被大师兄焚了灵根,吐不了火了。看大爷我今天吃了它。”凌王墓双手在胸前交叉而放,将阴木锁链紧紧牵着,口中喃喃地念了几句咒语,然后将阴木锁链往前一抛,顷刻间快如闪电地向那雷兽而去。

    这是雷兽?灵正不是说是夔在害金世遗他爸么?

    夔与雷兽……我知道了,它们同一时期分别被黄帝做成了鼓和鼓槌,那么,在后来的烽火战争中绝对没有再分开过。既然现在夔已出现,那么雷兽定然会跟随在此。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我们明明先发现了夔的踪迹,为何却是雷兽先现出原形呢?

    雷兽其实并不只是传说中的灵兽,在我国内蒙古地区,有一种王雷兽。它的鼻孔部位扩展成了一对巨大而相连的角,是强有力的自卫武器。有科学家研究表明,雷兽的外表虽然很像犀牛,但却是马的近亲。

    雷兽多生存于5千6百万至3千4百万年前的始新世早期至晚期。而最早的雷兽名为兰布达兽,出现在北美早始新世,大小与狼差不多,身材比较轻巧,细长的四脚和脚非常善于奔跑。因了雷兽的进化趋向是体型逐渐增大、头上生角,所以,比兰布达兽稍晚一些的始雷兽个头身材已经相当大,到始新世和晚始新世时,身躯已接近现代的犀牛。渐新世的雷兽又都比现代的犀牛或貘大很多。

    眼前的雷兽体形很大,战斗力却并不强大,只用角顶已攻击到它脚边的凌王墓。

    大厅的桌椅都被掀翻,击起一道道热浪,逼得我几乎睁不开睛。见凌王墓灵活在与雷兽周旋,知道他已占了上风,并不太担心,转身想去找灵正好好问下为什么要把雷兽放跑,那样岂不是祸害人间么?刚一转身,看到金世遗他爸面无表情地站在我身后,只相隔五六公分的距离,我刚才只顾观察凌王墓与雷兽,倒是没有过多留意后头。金世遗他爸在我转身的瞬间朝我冷冷一笑,把手一抬:“嘿嘿……来,吃手撕包菜!”

    我大惊,忙向后退了一大步,与他保持距离。

    看来他的身上有两种灵同时附身!

    灵正已经把雷兽逼了出来,那么剩下的就是夔了。

    “吃啊,很好吃的手撕包菜。”

    他又向我逼近了一步,不过不是用双脚走路,而是把一只脚蜷起来,留另一只脚在地面上跳着前进。

    果然是夔。夔只有一只脚!

    我急忙将清明尺握在了手里,刚才还看到金世遗他爸手里端着的盘子里装的是绿幽幽的包菜,此时全是纸做的东西,纸菜,纸筷子。幸好不是人的头皮血丝。尽管如此,我仍是手脚发抖。

    呆了呆,将清明尺横在脸前,迅速念了句护身的诀。

    我大喊:“金叔叔,你的魂魄已经快要被夔逼得离体了,我不想伤害你,你快清醒过来啊……”金世遗和沈妍也不知道上哪里去了,不见人影。

    金世遗他爸在我说完这句话的时候,眼中麻木的眼色没有了,转而是满脸的怨恨:“你别敬酒不吃吃罚酒!过来,乖乖吃掉,我只取你一丝灵源,不取性命。”他的声音虽然没有变化,但语调却变得恶毒许多。

    原来这只夔利用金世遗他爸的手,创出手撕包菜来,是为了得到别人体内的灵源!

    灵源并不是只有阴阳先生或通灵过阴人才有,其实每个人、每株花草、每只动物都有灵源,只看那灵源有没有觉醒。灵源一旦觉醒,便可通灵,俗称见鬼。而灵源没有觉醒,那人就跟普通人无异。不过……就算灵源没有觉醒,那些道行高的人或灵也能把人体内沉睡的灵源抽出,供自己修炼术法。

    正如眼前的夔一样。

    他缓缓逼近我,用一只脚跳着,围着我打转。

    我瞧见他速度虽快,但似乎并不能用强硬的手法,逼我吃下他手中的那盘东西。知道这一点,我故意说些别的话来与他周旋,慢慢靠近前台。直到整个人全部进到前台处,我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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