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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个系统来读书-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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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了翻参赛作品要求,只有最基本的不命题、不限体裁、不可在公开出版物发表过、不可抄袭和代笔,字数5000字以下……
这等于没有要求,随便怎么写都行。
又看了看大赛理念和其他参赛须知,唐明耀放下书,觉得这事确实有做头,不如放手一试。
他现在除了正常读书和每日的写作任务,手上只有《武侠故事》上的一个长篇连载,每月交稿五万字,非常轻松,很多空余时间,他都是用读书来充实自己。
其实早就有点手痒,想写点其他东西了。
这个作文大赛正合他意。
只是,应该写点什么呢?
想来想去,一时想不到特别中意的题材。
晚上回到家里,唐明耀把自己这一年来的写作任务本子全部拿出来,逐一翻看,寻找灵感和写作素材。
很快,一篇文章出现在他的眼前。
去年暑假读《唐诗三百首》,写了一篇杜甫的生平,当时很有壮怀激烈的感觉,花了几天时间写下了初稿,后来还略作了修改,可惜最终不是很满意,就此搁置。
此时突然翻出来,他重新对这个主题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不如就写这个?
虽然听说新概念作文大赛参赛作品,主要是青春期散文、记叙文、小说之类的为主,不过既然没有限制主题和体裁,那这个就是可以写的,用现代人思维写古人,不正好符合这个大赛的理念,新思维、新表达吗?
说动就动,唐明耀当即把这篇文章的原稿翻了出来,先通读一遍。
嗯,有点看不下去。
因为去年写的时候,杜甫的事迹他是从《唐诗三百首》上看来的,没有详细的全面查证过,多有疏漏,硬伤就有好几处。
而且经过一年的读书和坚持写作,他的眼光和写作水平也有了很大进步,此时再回头看之前写的东西,就只有一个感觉:靠,我当初写的什么垃圾!
“这文章不行,如果用这个题材参赛,必须推倒重写!”
“只是记叙一个人的生平,就算详略得当,明确表达了主题,看起来新意也不是十分足,会沦入平庸,必须找一个接地气的切入点……”
想了一夜,第二天去学校图书馆,查资料书,翻杜甫的生平详细资料,不断丰富写作素材。
经过不断的思考总结,最终,唐明耀确定了自己写作的主题:
写情!
杜甫的爱情!
这个角度,可是前人很少涉及的,保证文章一出,立刻新鲜感爆棚。
………………………………
第109章 从杜工部开始
杜甫的爱情有什么值得写的?
仕途不畅,迫于生计,相濡以沫,不离不弃,白头到老。
唐明耀尝试写了个开头:
【秋高气爽八月天,红枣颗颗缀满园。出生北方士族大家,家境优渥,七岁便能吟诗,十五岁还在家里上树打枣的少年郎杜甫,永远不会想到,他今后的几十年人生,会在坎坷与颠沛流离中度过……】
停笔。
想了想,太飘。
切入点也不对。
翻开自己专门去报刊亭买来的《萌芽》杂志,把新概念作文大赛的理念再读了一遍,新思维、新表达、真体验……
杜甫的爱情,前两个理念他可以在文中传达出来,但没有真体验,不接地气,给人的感觉,总是隔了一层。
又琢磨了一阵,唐明耀决定从身边的小事切入。
开篇,写夜半时分,万籁俱寂,突然隔壁邻居家传来阵阵喧哗,接着是鬼哭狼嚎,一个男人喊“杀人啦!杀人啦!”把周围邻居全都吵醒。
人们睡梦中穿衣起身,前去查看,发现原来是两口子打架。
因为男人没本事,挣不到钱,当年结婚的各种许诺,现在一样没兑现,日子还越过越难,女人不满意了,成天在家里找茬,一点小事就大吵大闹,这次大半夜的因为打鼾又吵起来了,女人去厨房拿了菜刀要砍人,于是就有了邻居们听到的那声呼救。
邻居们好心劝架,但发飙的女人没人劝得住,只好报警,派出所来人调解,闹到天亮才得安生。
文章里的“我”,由此产生许多唏嘘。
家长里短,一份感情经过柴米油盐的过滤,是否就会变质?
大人们的感情,是否真如元稹诗中所言“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
话题由此引开,谈及杜甫。
唐明耀写道:【距今1257年前的一天,长安,十里红妆,喜轿游街,二十九岁的杜甫鲜衣怒马,把小他十岁的妻子杨氏迎娶进了门……】
之后,把杜甫中年不得志、遭遇战乱颠沛流离的人生经历,逐一展露。
唐明耀从杜甫传世的诗歌里,逐一查证其妻杨氏的生平、习性、以及对杜甫家国抱负无怨无悔的支持,每写完一段,就用杜甫的原诗做一段总结。
比如,写到杜甫投奔唐肃宗,路上被叛军俘虏进长安,逃脱无门,思家难耐时,就用他那时写的《月夜》做总结。
今夜鄜(fū)州月,闺中只独看。
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
香雾云鬟湿,清辉玉臂寒。
何时倚虚幌,双照泪痕干。
对照其当时的人生经历,立刻就变得很催泪很感人。
文中还着重提及杨氏的出生,乃是官宦人家子女,从小锦衣玉食,但嫁给杜甫之后,却不得不亲自操持家务,动手浣衣舂米,因家道中落以及世道艰难,小儿子被饿死,其中艰辛凄苦,令人伤怀。
当时情景,杜甫在诗中写得悲恸莫名,其中一句描写妻子的:“老妻寄异县,十口隔风雪。谁能久不顾,庶往共饥渴。”
那一年,杜甫才四十四岁,小他十岁的妻子才三十四岁,但因长期操持家务,风霜挂满头,已经成了“老妻”。
除此之外,杜甫在其他诗中还称妻子为“瘦妻”,在诗中描写“经年至茅屋,妻子衣百结”,可知生活艰辛。
但就算这样凄苦清贫的生活,杨氏对他仍然不离不弃。
在杜甫一生颠沛流离中,杨氏始终无怨无悔的支持着他,曾经的官宦大小姐,为了家庭,变得质朴而勤劳,勇敢地挑起生活的重担,始终坚守如一。
终于有一天,杜甫老了,折腾不动了,浣花溪旁一首《江村》道尽天伦之乐:老妻画纸为棋局,稚子敲针作钓钩。
之后几年,因靠山去世,杜甫再次漂泊,五十九岁在江船上逝世。
其妻在不久之后也紧跟着去世,那一年,她四十九岁。
三十年相濡以沫,不求同年生,但求同年死。
这是何等令人感怀的爱情故事?
对比今日,隔壁夫妻因一点小事就大动干戈,可知爱情相守的关键,不在家贫家富,而在人心。
洋洋洒洒,写了两千多字。
最后,唐明耀用一句话对全文做总结:
人,最难的是耐得住寂寞,守得住初心。
全文写完,大致数一数,没有超出字数限制,放下心来。
文中大量运用了杜甫的诗歌,非常自然的贯穿了整篇文章之中,令文章读起来既有深度,又不失优美。
距离新概念作文初赛截止日期还早,唐明耀没有急着把文章投稿,而是搁置了两天,等把脑子里写的句子放空之后,再回头重读,修改了一些用语不是那么通顺的地方,还删减了一些冗余词句。
前后修改了一周多,才确定了终稿。
想了一下,这篇文章,可能和大多数中学生写的参赛作文有些风格差异,但拿去参赛,肯定也是符合参赛要求的。
至少他自己觉得,这篇文章有主题有思想,比很多无病呻吟的文章要高出一筹境界。
至于到了评委手上,人家怎么评判,那就不是他能掌握的了。
能进复赛最好,如果不能进,那就算了,并不强求。
毕竟写作于他而言,只是一门手艺,他心里一直在琢磨和规划今后的主业问题,并不想当一个闭门造车的专职作家。
周末,填好报名表,和文章一起寄了出去。
这件事就暂告一段落。
因为初赛投稿截止日期是11月下旬,等初赛结果出来,恐怕得等到放寒假那会儿了,时间还早。
唐明耀把注意力重新投入到学习和读书上来。
马上到期中了,高中生涯的第一次考试即将来临。
现在的学习任务,比初中要重很多,即便是他,也不敢马虎对待,面对即将开始的考试,他已经提前开始了复习。
除此之外,他的课外阅读,也全部换了新的内容。
所有史书被收纳进了书柜里,新入手的,是《诗经》、《伊索寓言》、《基督山伯爵》、《荷马史诗》、《南腔北调集》等各种书籍,囊括了名著、经典寓言、诗集、杂文集等等,涉猎甚广。
………………………………
第110章 内心那只小恶魔
读书按部就班的进行。
星期二早上,唐明耀送罗文溪上学时,少女跟他说,收到一张汇款单,是《武侠故事》杂志社寄来的,一会给他。
结果到了学校,就忘了拿出来,直接被她带到教室里去了。
课间休息时,唐明耀觉得正好出去活动活动筋骨,就走出教室,一路溜达过去拿。
说起来,上高中之后就没回实验班了,挺想念大家的。
刚到教室门口,正在琢磨自己是直接进去呢,还是找个人帮忙喊一下。
感觉怎么做都不太对,直接进去的话,他已经不是这个班的人了,有乱闯别人班级的嫌疑;找人喊罗文溪出来更显得矫情,他一不是不知道路,二不是不认识人,找个人喊,难道是为了在这里彰显存在感?
刚犹豫了两秒,背后差点被一个人撞上。
“是你!”
一声惊叫,来人差点当场跳起来。
唐明耀转身,看见是周玉曼这个傻憨憨,不由无语。
我怎么了?我是大老虎还是外星人?一惊一乍的,太没淑女风范了。
他打量了一下对方,看她手上抱着一大摞书,问:“你干嘛呢?这么多书!”
周玉曼嘿嘿笑着把书抱进教室放在讲台上,拿了最上面的一本出来,送到他眼前说:“喏,看看!你买不买?我知道你肯定要买一本的。”
唐明耀接过,只见封面上写着:《1999年XX省初中生作文竞赛获奖作品集》。
他愕然无语。
效率奇高的教育部门,花了半年功夫,终于把这书给印出来了。
可是还有什么用!
他都读高中了,这玩意现在才出来,拿到高中部也不好装逼啊,都过时了!
翻开里面目录,用手指一行行移动着找,很快在目录第一页末尾,找到了自己的文章所在。
让他有点惊奇的是,这篇文章,竟然不是复赛那篇歌颂少年和祖国的,而是初赛写的那篇《小时候你牵着我,长大后我拉着你》。
不对,复赛的肯定有!
又在后面找了一阵,才把那篇《春天,少年,祖国》给找了出来。
这是初赛复赛两篇文章,一起登了上去啊。
意外之喜。
又看了看两篇作文的正文,铅字印刷,白纸黑字,还带着淡淡的油墨香味……正如周玉曼所说,这上面毕竟刊登了自己的作文,不买一本也说不过去,当即说:“买!钱交给谁?你收钱?”
周玉曼说:“不是我收,下节课就是邓老师的课,我估计她会指定让班长收,你要买的话,跟班长说一声。”
说着笑嘻嘻地把他手上的书收了回去,还说:“等老师说了谁收钱,你再给钱来买吧,现在先放在这里,丢了我要赔的。”
唐明耀摇摇头,不跟这个家伙计较。
经过这一打岔,他倒是觉得直接进教室也没什么了,周玉曼并没有因为他去读高中,就跟他生疏了,说明大家还是把他当一家人的。
迈步走进去,找到了坐在后排的罗文溪。
少女正在画画。
一支铅笔,在纸上涂啊涂,涂了个卡通少女形象出来,穿着很繁杂的盛装公主裙那种,有点像变身之后的巴啦啦小魔仙。
这是罗文溪自学的,学了一学期,现在已经画得似模似样。
唐明耀闷不做声,伸手,直接把画从桌子上抽走。
“啊!”
罗文溪吓了一跳。
抬头一看,发现是自己男朋友,脸上绽放出惊喜:“你怎么来了?”
唐明耀说:“我来收债。”
“嘿嘿,早上忘了嘛,这就拿给你。”
从包包里拿出汇款单给他。
唐明耀瞅了一眼,是十月份的稿费,2244。6元。
这个小数点……
默默算了下,被扣税了。
之前的稿费也有被扣来扣去的,他一般会算个大概,差不离就行了,具体数字一般都懒得管。
他没有拿着汇款单盯着看,直接装进兜里,又拿了那张画说:“没收了!在教室画这些,开小差,罚没!”
临走时,交代罗文溪一会邓老师发作文集,记得帮他买两本,然后才迤迤然离开。
拿着画回到教室,放在桌子上,摊平,仔细瞅了瞅,纸上那个尖下巴的纸片人,有点眼熟啊?
emmm……
那眉毛、眼睛、鼻子,为什么跟自己有点像?
唐明耀啪的一巴掌拍在桌子上。
太过分了!
罗文溪这是什么恶趣味,竟然把他画成了女装?
没看出来,这姑娘内心竟然住了个小恶魔啊,平时一点都没表现出来。
不行!
这事大发了,必须找她算账。
唐明耀恨得牙痒痒,琢磨了两节课,等到中午放学,就提前在学校门口等着,等她来了,带她出去校外吃小炒,然后把那张画拿出来,凶狠道:“这画怎么回事?你把我的脸画到这个上面,什么意思?”
罗文溪:“啊,你看出来了?我就是画的时候,突然想起你了,顺手画上去的,不是故意的。”
唐明耀:“你的所作所为,让我纯洁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伤害,说吧,这件事怎么赔!”
“我请你吃饭?”
“不需要!小恩小惠就想打发我,没门!”
“那,你把我画成男孩?”
“你想得美。”
“那……我跟你说个事吧,你听听再决定?”
不等唐明耀同意,她就在椅子上挺直腰背,正襟危坐起来。
只见她咳嗽清了清嗓子,突然像早读课那样,念起了朗读腔:“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百花齐放,正是万物生长的时节,代表着生机、希望和美……”
唐明耀:“……”
这句子怎么听着这么耳熟?
听了两句,反应过来,这不是自己参加作文竞赛时写的作文吗?就是那篇《春天,少年,祖国》的开头两句。
上午作文集才发下来,此时罗文溪突然像早读课背书时那样,把它背了出来,顿时让他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停停停!你干什么,你这是要用我的作文咒杀我啊?”
罗文溪嘻嘻笑着停了下来,说:“我背的,这篇背了一半了。邓老师说你的作文是范文,能够在全省得奖,是同学们极好的学习对象,让全班同学都背下来,下周要默写。”
唐明耀觉得浑身发麻。
邓老师这是准备捧杀他吗,这么搞,下次他还怎么回实验班玩……
这辈子都不敢回去了。
只是,内心又有一只恶魔在上蹿下跳,提醒他一个不愿承认的事实:矫情个屁,你心里暗爽得很吧。最好全班同学朗读背诵的时候,你就坐在讲台上看着他们,谁要是背不出来,你就拿鞭子抽他。你就是这样想的,别不承认了!
唐明耀:“……”
好吧,他就是这样想的。
………………………………
第111章 连锁起航第一步
吃完午饭,送罗文溪回学校上课,两人在校门口分别,一人去初中部,一人去高中部。
充实的一天很快结束,晚上下课回家,唐明耀发现父亲唐辉和母亲李琼难得悠闲,竟然坐在餐桌前,一颗一颗吃着花生,花生壳在桌子上扔了一大堆。
唐明耀探头看了一眼,煮的。
顺手摸了两颗嫩的放到嘴里,牙齿一咬,乳白色的嫩尖全是水,放了盐有点咸,混合着本身的淡甜,别有一番风味。
“哪里来的新花生?不是都过季了吗?”
“村里有人到城里办事,给我们带的,晚花生。”
唐明耀哦了一声,拉开一张椅子坐下来,跟父母聊聊近况:“爸,最近适应得怎么样?”
唐辉说:“还行,装修这块,跟着你请的那个女娃儿设计师跑了几趟,之前装修时也请教了负责装修的师傅,大体摸得清门路了。去省城进货的渠道,我也记下来了,家里没货我就去补。就是这几天,家里这一家店,我们两个大人守着,有点闲。”
唐明耀点了点头说:“别急,慢慢来。”
其实也不闲了,生意好的时候一个人是忙不过来的,但跟以前在外打工比,那肯定是足够闲的。
唐明耀接着又问母亲:“妈,这新店装好之后,生意怎么样?”
李琼道:“和做格子铺那会儿差不多,稍微好一丁点,一个月能多个两百块。都是那个房东,开学的时候她装好店,每天抢我们一半生意,不然我们也不用花大价钱重新装修,不过最近生意又全被我们抢回来了,我看她一个月能挣四五百块,就顶天了。”
唐明耀同样点点头,说:“这样就行了,人家毕竟投入了成本,这校门口竞争不大,她只要稍微用点心,还是能挣到钱的,我们没办法完全击垮她,也没必要赶尽杀绝。说起来,最近她还来店门口晃悠没?”
“没有了。她这次被我们整怕了,自从我们新店开业,她那边一落千丈,就再也不敢来了。”
唐明耀心想也是。
一个没见识的女人,第一次失败,还可以说是不见棺材不掉泪,第二次投入那么多钱,结果被这边反手又压了下去,她摸不到这边的深浅,心生畏惧,自然就不敢来了。
这件事算是告一段落了,就唐明耀对那个女人的了解,她是不敢再投钱,跟着这边搞装修竞赛的。
现在这样最好,让她混个温饱,知难而退最好,今后大家老死不相往来就是了。
聊了一会店里的事,突然母亲又说:“今天你小姨给我打电话,吞吞吐吐的,我看她是对我们家有点意思……”
“什么意思?借钱买房子?”
“不是,我看她是觉得我们家生意做得好,想问问我们这个,能不能教给她家也做,毕竟你小姨家里那个烟酒日杂店,一个月也就挣点生活费,她看到我们生意这么好,心里肯定也想掺一脚啊。”
唐明耀斟酌了一下道:“她们是想把日杂店改成我们这个吗?”
“有这个意思。”
“不行!”
李琼愕然:“为什么?她好歹是你小姨,又不是来分我们店的钱,只是改装自己家的店,再说那边离我们这里这么远,又不会互相抢生意,你为什么不同意?”
唐明耀解释道:“不是不同意,而是她那里的地理位置,挨着车站没多远,来来往往农村人居多,开这种店没什么搞头,说不定花了大价钱,还不如她那个日杂店生意好呢。”
母亲恍然道:“是这样啊,那怎么办?我去回绝她吗?她会不会多想,觉得我们发达了,生怕别人赶超我们,所以不帮她们家了?这两年,我们进城一直在她们家落脚,多麻烦人家的,这样有点说不过去啊。”
唐明耀道:“她们要做这个生意,必须另外寻个开店的位置,要么其他几所学校门口,要么县城中心广场那一代,选的位置不对,再好的生意也要黄掉。这事我去跟小姨说吧,我会说清楚的。”
母亲点点头,放心把这事交给了他。
第二天中午,唐明耀就偷着空,去了一趟小姨家。
见了面直奔主题,先问小姨是不是真有做这个生意的意愿,得到肯定答案之后,就把昨晚对母亲说的理由跟她说了一遍,全程用客观的分析和详尽的解释,尽量避免小姨误会。
说完之后,又提出建议,如果小姨家确实想做,那么就去租个新铺面,唐明耀家里可以提供装修、提供统一货源,以他们家现有的店为蓝本,完全给她们家复制一家,到时候只收必要的成本费用就是了。
小姨听得怦然心动,决定等小姨夫回来,两人合计合计,就立刻去找新门面。
从小姨家出来,唐明耀心情颇为舒畅。
自己的“中考状元学习生活馆”,看样子是要迈出走向连锁的第一步了。
古人说,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自己重生一年多,初步改善了家里的生活,眼看前景变好了,这时有了余力,顺便搭把手,帮一帮跟自己家亲近的亲戚,他是非常乐意的。
这一刻,他心里并没有生意被别人抢了的狭隘怨怼心思,反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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