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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寺杏花之寻亲-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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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哪里是不计较。

    这摆明了就是为难叶氏,顺带责怪她不早点来。现在啊,村里都传遍了,就算是他想假装不知道也不可能。

    但是,在陈继发看来,叶氏一家这样做却是有些不厚道的。难道他们第一时间就来找自己,自己还会不答应么?但凡这村里人,谁家还没有个亲戚什么的。

    而亲戚们在这村子里住上一段时间甚至更长,他还能把人赶出去么?

    见状,叶氏自然知道他这人的脾气和调调,毕竟在一起住了多年。因此也不恼,只是笑着不说话。

    叶枫则是有些生气地看向他,不期却看见站在她侧面的村长夫人也是正努力地向陈继发打眼色。

    要不是怕日后难堪,不好相处,或者给陈继兴一家添麻烦,叶枫真的是想拿起篮子就走。就如叶氏所言,反正他又不落户在这里的。

    无论那一条规定,也无论哪一个朝代,也没有说不许弟弟到姐姐家长住的。严格说起来,这事他还真管不了。叶氏也就是顾着他的面子,才来走这一遭的。

    陈继发自然是明白这个道理的。

    估摸着拿乔也拿得差不多了,在心里骂了一句自家媳妇“蠢货”、“眼皮子浅”后,陈继发这才接着说道:“你来知会我一声,说明还是把我这个村长放在心上的。行了,既然是暂住,那就住吧,空了我会知会大伙儿多多关照的,你只管放心就是了。”

    又对着叶枫道:“以后有什么需要,只管跟我说。”

    叶枫裂开嘴,勉强扯出一个难看的笑容,朝着村长又行了一礼:“如此,便多谢了。”

    村长夫人则笑着说:“这孩子还真是知礼。”

    说完,村长夫人叶氏又道:“以后有事就尽管来找村长啊,大家都是一个村的,都姓陈,关起门来,都是一家人哩。”她早就将篮子里的布料和鸡蛋捡了,一边说一边把空篮子递给了叶氏。

    “既然是一家人,那把蒜苗炒肉端出来啊。”叶枫在心里翻了个白眼。

    不管是不是真心的,但至少这话说的还是好听的。因此,叶氏也摆出一副感激的样子,和陈继发夫妻俩一顿闲聊。

    又是一番客套后,几人这才离开了。

    至此,叶枫的身份和居住问题便彻底解决了。

    顶着叶氏娘家弟弟这个身份,叶枫算是正式在这个家住了下来,在这个时空定居了下来。

    只是,他也仅仅是把这里当作第二故乡。

    在他心里,有父母的地方才是真正的家乡!不管他们在哪里,他都会去寻找。

    陈继发办事的效率还是很高的。

    第二天,村里人便陆续从他口里得到了叶枫要在陈家村住上一段时间的消息。虽然他们早就知道这回事,但由陈继发亲口说出来,意义自然是不一样的。

    也就是说,村长带头承认了叶枫的身份。

    当然,有些村民是不信的,但也无可奈何。毕竟,谁家都有亲戚,难不成亲戚来探亲,都要一一去原籍核实么?故而,村民们也不好说什么。

    再者,人家村长都亲自出面声明了,自己也懒得去搭理。说白了,他叶氏家里就算是再来十个娘家弟弟,也不关自己一分一毫的。

    但是内心里,以樊氏为首的婆娘们还是隐约能够猜到叶氏的目的,说白了还不是想希望叶枫能够带来好孕,能够让她生个儿子。

    有那同叶氏一般生了几个闺女的,便觉得叶氏这样做是无可厚非,毕竟家里没个男娃是撑不起门户的。这些年来,她们可是没少吃没有儿子的苦。

    至于那些有儿子的,心里便有些自豪起来,同时又开始鄙视叶氏,谁让她不能生呢!

    经过一段时间的生活,加之和村民们渐渐地熟了起来,慢慢地,叶枫便对这个时空、这个村子有了更深的了解。

    这是一个叶枫从未听过的国度,虽然名字也叫魏国,但却并非他熟知的历史上的那个魏国。此外,现在是太阳朝三年,国主姓魏,人称魏帝。

    而这个时代,是典型的农业时代,农人们基本上是靠天吃饭,在种植方面简直毫无技术含量可言。就拿陈家村来说,整个村子的耕牛也就两头,至于化肥、种植技术什么的更是无从谈起。

    从气候来看,陈家村的位置应该是处于这个国家的南北交界处,因此气候是南北兼有。按照行政规划来看,这个村子则是属于青山县青山镇所辖。

    只是,陈家村位置特殊,相比于青山镇,离青山县倒是近了许多。而且据村民们说,县里的物价倒是比镇上要便宜一些,因此,许多人买东西都愿意进城,而不愿意去更远的青山镇。

    此外,单从陈家村的情况来看,常见的农作物有玉米、红薯、水稻和土豆等,却是没有花生这种作物的。

    想了想自己锦袋里那十颗花生,看来,花生果然是稀罕物,至少这里是没有的。

    由于村民们大多比较穷,基本上都挣扎在温饱线上,所以除了少数人家外,大部分村民都是租种田地过日子。

    因此,每个家庭除了要上缴朝廷规定的赋税外,还要上交租子。有良心的地主基本上都是六四分地里所出。有那黑心的,竟是三七分甚至二八分。

    自然,三七分是指地主收七,租户收三。二八分嘛,更简单,地主拿八,租户拿二。

    因此,在经过赋税和地主的层层盘剥之后,绝大部分租户一年到头辛辛苦苦劳作的结果,不过是只够勉强糊口罢了。

    这让叶枫立即就想到“殚其地之出,竭其庐之入”这句话了。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何文中那户蒋姓农家愿意冒险去抓毒蛇免去赋税了。

    比起猛于虎的赋税,抓毒蛇尚有一丝胜算。

    唯一比其他村子更为幸运的是,陈家村村口有一个天然的淡水湖,也就是自己刚刚进村的时候误打误撞救了千言不小心掉进去的那个湖。

    就这段时间的伙食来看,偶尔居然还有鱼有虾,也就说明单单是靠着这个湖,这个村子的村民也能比其他地方过得好:湖里可以出产鱼虾等食物,更重要的是,遇到天旱的时候,湖里的水还可以用来灌溉,缓解旱灾。

    同时,这个村的交通状况整体来说似乎也不错。

    村子西边,也就是离叶氏家不远的地方就是一条所谓的官道。为此,叶枫还专门跑去看了看。

    虽然与现代的高速公路相比差了不止十万八千里,但胜在宽敞平坦。要知道村子里其他地方都是坑坑洼洼的土路。这官道平日里可能体现不出太多的优越性,但一遇到下雨天,其优势就十分明显了。

    一般的小路定是充满了泥泞,举步维艰,但这条官道,走起来依然是很舒服,至少不会是满身泥泞。

    有官道,也就意味着通往外面的世界有了更多的可能性。在古代,交通一直是个大问题。有些偏远的山村,走上几天几夜都上不了官道,又何谈了解外面的世界?

    所以,大多数人不过是遵循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规律,他们也许也曾想过要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可是,即便是外面很精彩,你又该如何出去呢?

    所以,“要致富,先修路”这个口号,在任何时代都是一个真理。
………………………………

第十四章 过麦

    叶枫到这个家住下来后遇到的第一件大事,便是过麦。

    “过麦”是青山县的土话,其实翻译过来就是收小麦的意思。在农村待过的人基本都知道,每年收小麦的时间一到,基本上也就意味着农忙开始了。

    的确如此。

    除了收小麦,接下来还要收油菜,种玉米,种红薯等等。

    而这段时间的天气又是极其阴晴不定的,往往上一刻还是晴空万里,指不定下一刻就乌云密布了,给你带来一阵急促而意外的偏东雨。

    因此,除了劳动工具等,天气状况似乎是影响收小麦的最大因素了。毕竟,天气若是一直不给面子,农民的损失将会是十分惨重的。

    而小麦,可以说是家家户户最常见最可口也最值钱的粮食了。无论是玉米高粱还是红薯,都不及能够磨成白面的小麦珍贵。

    这日傍晚,陈继兴编完最后一个竹筐,趁着叶氏还在做晚饭,便背着手准备出门去。他最近编制的竹筐都是细细密密的,一看就知道是用来装粮食的。

    见状,千言上前拉着陈继兴的手甜甜的问道:“爹爹,你这是要去哪里呀,娘刚刚说了,马上就要吃饭了哦。”

    叶枫一听有些忍俊不禁,心里知道这丫头的潜台词是“马上就要开饭了,不许乱跑”。

    她有时候和小伙伴玩疯了,是会错过饭点的,每次都需要叶氏放开嗓子在门口吼一吼才会依依不舍地回来。为此,陈继兴曾无数次说她“吃饭都赶不上”。

    现在,她这样说,倒是有相同的意思。

    闻言,陈继兴也不恼,蹲下来摸着她的头说道:“爹爹要去地里看看,看看小麦熟了没有。要是熟了,明日就该下地去收了。”

    “小麦?是不是可以用来做饺子的白面?”

    这个家上一次吃饺子,还是去年过年的时候。虽然去年整整一年也就吃了那一顿饺子,但千言还是念念不忘的,觉得那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

    “是啊,小麦磨成粉就可以做饺子”,陈继兴说着便站了起来,对叶枫也说道:“走吧,我们一起去看看。这小麦最是精贵,要是熟过了却不下地割回来,是要炸在地里的,那就真的可惜了。”

    “好啊,那我们去看看吧。”叶枫也一副极其感兴趣的样子。只是,三人走之前,他到底是进了厨房,跟叶氏交待了一声。

    说实话,作为农大毕业生,叶枫虽然熟知小麦的种植过程,却不知道是如何从地里收回家的。书上不过是简单地介绍,在机械化收割出现之前,靠的都是人工收割和脱粒。

    只是,如何收割,如何脱粒,书上却没有言明。不过,估计就算是说了,学生们也理解不了。毕竟天天待在象牙塔里,除非亲身经历过,否则哪里会知道这些事情。

    现在好了,他可以亲身经历一番了。

    只是,接下来几天的经历,会让叶枫充分理解什么叫“粒粒皆辛苦”。不得不说,人工收割、脱粒小麦的过程实在是太不容易了。

    落日的余晖里,陈继兴和叶枫一左一右地牵着千言,朝自己家租种的麦田走去。

    到了麦田,陈继兴蹲下身子查看麦粒的成熟程度去了,叶枫却是被眼前的美景深深吸引了。

    此刻,他的满眼里都是饱满而自信的麦穗,它们高昂着头,随着微风而动,似乎在展示着自己的功绩。夕阳里,这些原本是浅黄色的麦穗变成了金黄色,仿佛满田的金子。

    满眼都是希望。

    陈继兴已经摘下了一颗麦穗,又用自己粗糙的大手快速搓了搓,一边搓一边吹,顿时便有不少的壳和灰飞了起来。如此反复,到了最后,留在他手心里的,便是一粒一粒饱满的小麦了。

    由于是新鲜的,富含水分,所以这些麦粒倒是颗颗饱满,看着十分喜人。

    分别给了千言和叶枫几颗,陈继兴将剩下的麦子全部丢进了嘴里,细细咀嚼。也许是感受到了新鲜小麦特有的清甜和鲜香,陈继兴眯着眼睛笑了起来。

    叶枫和千言也有样学样,将麦粒丢进嘴里吃了起来。

    “爹,这个真好吃,我还想吃。”

    虽然味道还行,但叶枫却觉得谈不上好吃。

    “好,那我们就再摘几个回去,拿火烧了更好吃。”

    “好啊好啊,爹你快摘……”

    原来,这小麦生的也可以吃,还能拿回去烧着吃,叶枫心道,这些可是他以前不知道的。

    他原以为小麦只有磨成粉后才能食用的。

    其实,这就是叶枫的无知了。小麦不仅是一种粮食,还是一味中药。

    在千言的期盼中,陈继兴又摘了四个麦穗,这才拉着千言往回走。

    “这麦子是熟了,后日便可以过麦了。”陈继兴喃喃地说道。只是,也不知道是自言自语,还是说给千言和叶枫听。

    回到家,关了院子,上了闩,几人这才走进灶间。叶氏正在炒菜,陈继兴便坐到了烧火的位置。

    见状,叶氏便道:“好了,你不要再加柴进去了,锅里差不多可以了。”

    陈继兴说了句“晓得了”便不再言语,又用烧火棍轻轻捅了捅灶里堆积的柴灰,顿时便有不少带着火星的灰顺着灶里的缝隙漏了下去。

    待到将这些灰弄到挡石板前,陈继兴又把这些灰铺平了,这才将几个麦穗丢了进去,复又把灰盖上。

    顿时,整个屋子里便弥漫着一股奇异的味道。

    “姐夫,这麦粒这么不经烧啊?”叶枫好奇地问道,要说这不过是刚刚放进去,结果立马就有了香味。

    陈继兴一边笑着说,“你没听过么,麦子没有血,下锅就吃得”,一边用棍子将灰扒开,将几个麦穗掏了出来。

    又是重复刚刚的动作,只是更加轻柔,毕竟麦粒四周的壳几乎都被火烤的不见了,加之叶氏正在灶上做菜,他是不好直接大力吹灰的。

    等把这些烧熟了的麦粒吃进嘴里,又是另一番风味。难怪说大俗大雅,很多时候境界就是这么产生的。这些麦粒经过这样简单粗暴的炮制,较之新鲜的时候又是另一番滋味,也不知道在火堆里产生了什么反应,实在是太奇妙了。

    吃过晚饭,陈继兴便坐在灶间同正在洗碗的叶氏聊天。

    “那麦子我刚刚去看了,却是已经熟了,明后天便可以过麦了。”

    “是么,只是这天气让人琢磨不透,家里堆放麦秆的地方也没准备好。要不就后日吧,明天再准备准备。”

    “我也是这么想的,明天我们先把堂屋腾出来吧。”

    “嗯,一会儿我再把那几块挡布拿出来。对了,你还记得那两块石板在哪里吗?我怎么记不起来了。”

    “石板?去年用完不是用那几块布包着么?你一会儿去看看,我记得好像是。”

    等叶氏成功找到那几块挡布,下面果然还有两块石板。陈继兴便把家里最高的凳子端了出来,放平了,这才将两块石板放了上去。

    叶枫一看,这石板十分光滑,应该是精心打磨过的。只是,倒是看不出来是用什么石头做的。

    “姐姐,这石板是拿来做什么的?”见叶氏和陈继兴在凳子下放了一个极大的竹筐,正好对着石板的位置。然后,便在凳子四周竖了几根长短适中的竹竿。两人又把那几块缝在一起的布拉着扯开了,围在了其四周,倒像是在做一个极其古怪的衣柜。

    只是,这衣柜只有三面,入口处却是没有遮挡的。

    看到这里,叶枫隐约有了一个想法。难道,这麦子收割回来,是要在这石板上猛烈撞击,好让其脱粒?

    这脱粒装置未免也太简陋了些吧?

    闻言,叶氏一边继续搭建这个奇怪的物件一边说道:“这个啊,是拿来摔粒啊。怎么,你之前没见过?”

    果然是这样,叶枫心里想到。只是,就这样的工作环境,这小麦脱粒得脱多久,又该会有多么辛苦啊?

    第二日,叶氏和陈继兴都起了个大早,将堂屋打扫得干干净净的,又把昨日那个看上去十分简单的装置进行了某种意义上的加固和调整,这才急匆匆下地去了。

    这个时候太阳还未升起,麦穗是有些润的,不怎么刺挠人。天又凉快,最适合干活。等把麦子割好铺在地上,一会儿就干了。

    叶枫和千言起床的时候,发现堂屋里除了这个装置,以及地上铺着的竹席,便空无一物了,想来麦子收割回来是要放在这屋子里的。

    也是,放在哪里都不合适,反正这屋子里放了竹席,以后归置起来也方便。

    到了半下午,太阳还依旧在天空挂着的时候,从地里返回的陈继兴对叶氏道:“依我看,我们现在就去收一些回来放着。今天天气好,但接下来的几天就未必了。”

    闻言,叶氏便道:“行,反正现在去收,晚上就可以摔粒了。”说着便拿起了叶枫叫不出名字的有点像镰刀的东西,递了一把给陈继兴,两人便往外走。

    走到门口,叶氏又转头吩咐了叶枫和千言几句,这才出门去了。

    只是,叶枫还未回过神来,也不知道自己可以帮着做什么。想了想,陈继兴刚刚出发的时候是没有拿扁担的,也没有拿竹筐,想来是忘了,便对千言道:“走,我们去送竹筐和扁担去。对了,家里还有刀吗?”

    “刀啊,家里好像只有两把。”

    “那我们去千良家借一把吧?”

    “借来做什么呀?哦,你是想下地割麦子?爹娘是不会同意的。”

    千言猛地摇头。她去年便想下地帮忙,结果陈继兴俩口子死活不同意,叶氏更是说她下地估计只会帮倒忙,要是割到手就更麻烦了。

    “没事,我也是半个大人了,我会割麦子。”叶枫对千言道。

    他的确应该会。

    虽然从未割过小麦,但他收过水稻、油菜、玉米和红薯。想来应该都是差不多的。

    就这样,两人带着竹筐和扁担到了千良家,又把这些放在了屋外,这才进了千良家的院子。

    赵氏正在家里擦洗竹席,又和千良在准备石块。见叶枫和千言来了,赵氏便道:“来找你千良哥玩啊?我们家这几天可是要过麦了,他陪不了你们哦。”

    千言便道:“不是的,不是的,我们是来借你家的刀使一使的。我爹娘已经下地去了。”

    见叶枫点头,赵氏便道:“千良,你去把割刀拿一把出来”,这才对叶枫道:“你们家倒是心急,已经下地了。不过今天这天气的确不错,早点收完心里也踏实。怎么,你也要下地?你会么?”

    闻言,叶枫便道:“倒是会一点。就算是不会,这种事想来一学就会的。”

    对此,赵氏只是笑了笑,不再言语。且不说叶枫看着细皮嫩肉的,这个天气,割小麦可不是人人都受得了的。

    转眼又想到她的千良。

    当初还不是和叶枫一样,细皮嫩肉的,可现在呢,看着倒比同龄人黑了粗糙了不少,也更显成熟,还不是因为跟着她过苦日子的缘故。

    叹了口气,赵氏又继续准备过麦的装备去了。

    到了地里叶枫才发现,加上早上割的,陈继兴和叶氏已经割了好大一片地了。这是,这些割好的麦秆都是直接放在地上平铺着,倒像是刻意暴晒似的。

    叶枫原以为他们会直接割麦穗的,哪知他们是从麦秆的根部直接割,割好后又齐齐整整地放在一起。

    也就是这会儿叶枫才明白,看来往后是需要握着这麦秆,将之使劲往石板上砸摔以此来脱粒。

    只是这样一来,光是挑这些麦秆回家就得需要不少时间和体力。难道直接割麦穗回家让碾子碾了脱粒不行么?

    看来,等以后有空了,叶枫得好好问问这事。

    见叶枫和千言来了,叶氏直起身子趁机歇口气,对两人说道:“你们来做什么?锁门了么?”

    又见叶枫和千言拿了竹筐和扁担,叶氏便笑着说道:“傻孩子,挑麦秆回家是不需要竹筐的,到时候拿篾条一捆就是了。好了,你们拿着竹筐和扁担回家去吧。”

    叶氏的话刚说完,叶枫果见地里放着不少篾条,看来这是拿来当绳子用的。而篾条的旁边,不是扁担又是什么?

    看来自己果然是啥都不知道,倒真的有点帮倒忙的感觉。想到这里,叶枫便道:“姐姐,我去千良家借了一把刀,我也会割的。不如,你就让我试试?”

    对此,叶氏也没拒绝,只当他是想体验一下,想都没想便道:“可以啊,只是千万注意,不要割到手了。”

    说完便蹲下了身子,继续割麦子。

    叶枫走到叶氏附近,学着她的样子蹲了下来,拿手握住一把小麦杆,用刀一割,这把小麦便成功地离地了。初次成功的叶枫见割小麦似乎没多难,便继续操作。

    等在一旁的千言见自己无事可做,便尽量将那些已经割好的小麦抱了堆在一起。见状,叶氏便道:“你还是去捡麦穗吧,不要抱了,要不然晚上该喊身上痒了。”

    叶枫知道叶氏所言非虚,这麦穗最是挠人刺人,那些皮肤敏感的人可不敢碰。他不过刚刚割了几分钟而已,便满头大汗,浑身不自在,总觉得有些痒。

    又割了一会儿,陈继兴便直起身子看了看。见割了不少了,便将刀别在腰上的汗巾里,伸开双手将那些割倒的麦子抱往一处。

    等到一堆的麦子差不多了,陈继兴这才将篾条轻轻从麦堆下面穿过,然后将篾片的收尾相连,又用腿摁住麦堆,摁了又摁,直到确保篾条收到最紧处,这才打了结。

    就这样,一堆麦子便捆好了。

    陈继兴又依照这样的法子捆了好几捆,这才拿扁担穿了两捆,挑起就往家里走。

    今天动工晚,是避开太阳太热的时候下地的。照这样的速度,搞到傍晚便差不多了。要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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