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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那些事儿-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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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梦琦一进屋,便躺倒在属于她的床上,两眼一闭就进入了梦乡,可见是真的累坏了。张大娘看着小姑娘这样,也没多说什么,自己出去端了盆水擦洗了后,也休息了。
酒楼里,每日都很忙碌。凌梦琦离家三天,凌大勇家倒一点儿也没有要去找凌梦琦的打算,只每天要干脏活累活的的时候才会被何春花骂道两句“死妮子,最好死在外面别再回来了,要不然我打断你的腿。”
对此凌梦琦一无所知,不过她也不指望他们来找她的。更何况酒楼里每日刷刷洗洗的实在太多,她实在没有那样的精力去想其他无谓的人或事儿。
酒楼里的人都不是什么偷奸耍滑之人,每日除了活累了些,倒没有其他什么烦心事儿,都没功夫去搞那些什么勾心斗角的事儿,更何况大家的处境也没什么太特出的,各做各的倒是井水不犯河水,不相冲突。
这日,三人依旧是说着闲话洗着碗,突然前院传来“砰”的一声巨响,把三人都有些惊着了。紧接着,吵闹声便响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只见跑堂小二李柱子急急忙忙的从前院跑进了厨房,过了片刻大厨肖勇便跟着李柱子除了来,两人匆匆忙忙的跑去了前院。
凌梦琦三人相视一眼,都有些好奇外面发生了什么。
肖勇跟着李柱子到了前院,上了二楼还没进雅间,便听到林友善讨饶的声音传了出来:“宋公子,息怒息怒!”
雅间内的地上,一片狼藉。
林友善所称的宋公子,正坐在桌前好端端的喝着茶,一派悠闲自得,丝毫不理会林友善,连个正眼也没给他扫一个。
宋公子,名宋旭寅,是庆丰县县令宋启光的儿子,平日最喜鸡蛋里挑骨头惹是生非。
肖勇在后厨已经跟李柱子大概了解了些情况,不过是因为这位宋公子不满意他所做的饭食,发牢骚罢了,听说这是位不可得罪的人物,所以林友善才会如此低声下气,并且把他给叫了出来。
肖勇在厨艺上颇有自得,在庆丰镇,他敢肯定没有谁的厨艺能超过,更遑论是因为难吃闹事的,那更是从来都没有发生过的,故而他在后厨听到这位闹事的缘由时,下意识的皱眉,有些无法接受。
“公子,金枫楼的大厨来了。”站在宋旭寅身后的小厮,在肖勇进来后第一时间便禀告给宋公子听。
“哼”宋旭寅瞥了一眼站在林友善旁边的肖勇,蔑视的冷哼了一声,将手里的茶杯重重的放在桌上,问道:“你这金枫楼的大厨,也不怎么样嘛。”
尽管肖勇心里有气,但也只能低头忍着。
“这金枫楼不是自诩为庆丰镇最好的酒楼,听说这儿的厨子也自诩是庆丰镇厨艺最好的厨子,今日一见,不过是浪得虚名嘛!”宋旭寅自认潇洒的站了起来,冲着林友善以及肖勇一副鄙夷不屑的模样。
肖勇用力的握了握拳,林友善暗中轻拍了下他的手,虽明知这宋旭寅是来故意找茬的,但他仍旧卑躬屈膝的朝宋旭寅作辑道:“误会,误会!金枫楼小本生意,可不敢自诩第一,这都是庆丰镇百姓的厚爱。”
“啧,那这庆丰镇百姓的眼光也不怎么样嘛!”宋旭寅笑吟吟的看着林友善,一脸不怀好意道:“林掌柜,你说是不是?”
林友善闻言,心里恨透了这宋旭寅,不就是仗着有个当官的爹么,啧。。。。。。抹了抹额头上的汗,面上依旧挂着笑容,和和善善的连连称是,似乎半点不为他的话感到糟心似的。
“这样吧!我听说金枫楼有道‘海参烩蹄筋’做的炉火纯青,本公子曾在上京时尝过这道菜,那滋味实在想念呀!我就再给你一次机会,给本公子上一道这个菜,看看金枫楼到底是不是名副其实还是浪得虚名,怎么样?”宋旭寅好整以暇的看着林友善说道,大有一副你不做我就坐在这不走的架势。
林友善抹了抹额头的汗,与肖勇退出了雅间。
“你会做那道‘海参烩蹄筋’吗?”到得后院厨房,林友善睨着肖勇,金枫楼可从来没做过‘海参烩蹄筋’这道菜,不过是宋旭寅为了为难金枫楼故意出的难题罢了,问题倒不是难在会不会做,而是做的这道菜能否正宗,能否入得宋旭寅的眼。
只见肖勇也为难的低下头,林友善又将眼光放在另一位大厨钱富贵身上,只见他也为难的摇了摇头。
林友善重重的叹了一口气,在厨房烧火的凳子上坐了下来,愁眉苦脸的低着头,谁也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
凌梦琦听着跑堂小二王大根眉飞色舞的说着事情的经过,也终于知道是有人故意找茬让金枫楼做一道‘海参烩蹄筋’的事情。
这道‘海参烩蹄筋’凌梦琦倒是会做,只是两位大厨都不会,她这个时候站出来倒是有些出挑了,枪打出头鸟的道理她还是懂的,更何况她现在还是个无依无靠的女娃子。可要是被闹事儿的得逞,那金枫楼的生意一定会被影响,到时候没那么多生意了,才在这里上工几天的自己肯定第一个就会被炒鱿鱼吧!
………………………………
第022章
哎,横竖都不妥,凌梦琦只能另辟新径,走第三条路了。
只见凌梦琦故意的放大嗓门,好奇的问王大根:“大根哥,这海参是什么玩意儿呀!?这蹄筋用的可是猪蹄筋么?”
“海参就是黑乎乎像条虫子的,这么粗一根一根的。”王大根用手比划着海参的大小,继续道:“楼里就有海参做的菜呀!什么海参豆腐煲咯,三鲜烧海参咯,好多好多呢!我也没吃过这道菜,不知道是不是猪蹄筋呀!”
“你说的那些菜我都没吃过,猪蹄筋我也没吃过。”凌梦琦故作遗憾的吧嗒了嘴,继续问道:“那这海参跟蹄筋一样口感的不?好不好吃呀!”
王大根皱眉想道:“猪蹄筋倒是吃过一次,以前在家啃猪蹄的时候啃过一次,这海参我也是没吃过的!不过我端过这海参做的菜,看上去应该软软的脆脆的吧!”
“哎呀,听着就觉得好好吃哦!要是让我来做这海参烩蹄筋,那我铁定将这两样先放水里焯熟,我看我娘亲做菜也是先把食材先过一遍水的呢!
然后再分别放调料慢慢煨,煨得差不多筋道,这样两样食材的口感就差不多啦!
然后再放高汤、调味品去烧,烧得软软的,一入口感觉就能融化在嘴里,哇,想想就觉得好好吃哦!”凌梦琦故作天真的说道:“大根哥,我是不是也很有做菜的天赋呀!说得我口水都来了,我听别人说酒楼里的厨师做菜都是用高汤烧的呢,高汤烧出来的菜那一定很好吃!”说着,不自觉的咽了把口水,她真的是饿坏了,就这样想想,也能把自己馋死!
“听你说到我都馋了。”王大根也用衣袖擦了擦嘴巴。
“这俩小吃货,就这么说说也能馋出口水来,哈哈!”旁边的张大娘冲着林大娘哈哈大笑,林大娘也是笑意满满的看着两人摇头。
厨房里的三人听着外面的童言趣语,本身厨艺也是了得,听着凌梦琦这么一说,顿时有些许启发,都跟林友善说要尝试一下做这个‘海参烩蹄筋’,今儿是一定要端上一盆菜到宋旭寅面前的,不仅要会做,还得做得好吃,要不然实在是有损金枫楼的名声。
林友善点了点头,让两人分别制作,看谁做得更好吃些。
两人虽同为金枫楼的大厨,但因着各自负责的菜系不同,倒也没有什么勾心斗角之事发生,平日里,要是对方的菜单较多,互相还会帮忙做一下菜。今日这道菜,两人也存了一决高下的想法。若今日输给了对方,倒也无碍,毕竟菜系的发展方向还是不一样的,并不妨碍对方的发展。
听着厨房里的动静,凌梦琦会心想道,这金枫楼工作氛围上还是蛮好的嘛!这两大厨竟然没有争个你死我活,也是蛮奇迹的。
照着凌梦琦刚才所说的,两位大厨各自改良的‘海参烩蹄筋’终于端上了桌,林掌柜把凌梦琦等人也叫进了厨房,一道品尝两人所做的菜式。
海参烩蹄筋,是一道非常考究火候的菜肴,稍微有一点不足则会让其中一道食材与另一到食材口感有所差异,必须将火候把握得刚刚好才能将二者合二为一。
凌梦琦将分得的一小块海参及蹄筋放入口中,二者在入口时瞬间融化在嘴里,二者融合在一起,刺激着味蕾,让食者很是享受这一刻的美味。凌梦琦暗暗的点了点,这金枫楼的大厨果然名不虚传,虽然并没有做过这样一道菜,但是能够利用以往做菜的经验,第一次就能把这道菜做成这样,真是不得不让她为他们点赞。
通过最后的试吃,肖勇的‘海参烩蹄筋’在火候上稍稍胜过钱富贵的。林友善亲自领着跑堂小二李柱子将‘海参烩蹄筋’端上了宋旭寅的饭桌。
“哟,终于来了呀!我还以为你们做不出来了呢!”宋旭寅挑眉看着放在面前的‘海参烩蹄筋’,看了看站在一旁的林友善。接过小厮的茶碗漱了漱口,拾起筷子,夹了一筷子海参送往嘴里。
绵软的海参在嘴里爆开,满嘴的汁液让宋旭寅的味蕾得到了极致的享受,他在京城吃到的那道‘海参烩蹄筋’也没有这般滋味。
宋旭寅这会儿倒不好再挑刺了,快速的将菜肴往嘴里送,一看便知道这道菜入了他的眼了。
林友善与李柱子相视一笑,暗暗的松了口气。
宋旭寅用帕子抹了抹嘴,瞥了一眼被自己吃得精光的菜肴,嘴里夸道:“这金枫楼的大厨果然名不虚传,这道‘海参烩蹄筋’虽没有上京那样的好滋味,但也是订好的了。”
终于有惊无险的摆脱宋旭寅的纠缠,林友善等人都有些暗自庆幸。晚饭的时候,林友善做主被每个人都加了一个鸡腿,以表庆祝。
重生以来终于吃到肉的凌梦琦,眼泪都要流下来了,啃完的骨头也不舍得扔掉,咬在嘴里回味着那肉香。
直到没有味道,凌梦琦这才有些不舍得把它放下。
哎,不知道下一次吃肉是什么时候呢!
凌梦琦的做派,让楼里的众人都觉得好笑,自凌梦琦来了这里后,因着她是楼里最小的,大家也都对她有所关照,就是林掌柜,也是看着她在门口蹲了老半天,看着她可怜才让她来楼里上工的,不然这般大的孩子,楼里可是不会要的。
凌梦琦看着哈哈大笑的众人,有些不好意思的冲他们傻笑。又有些感动,重生后,自己的亲人对自己视若仇人,反而不相识的人还对自己友善些,庆幸自己遇到好人没有被饿死。
不然,饿死的感觉可真不好受吧!
凌梦琦每日都累得倒头就睡,终于到了她休息的时候。因着前面骗他们说是自己的娘亲让自己来上工的,这会休假也只能装装回家的样子。从林友善那领来50文工钱后,凌梦琦便出门了。
来到庆丰镇一个月,凌梦琦除了刚到的第一天在街上走了走,其余时间都待在金枫楼的后院洗碗洗菜,一直也没有机会上街好好的看看这个庆丰镇,这会儿终于有机会了。
………………………………
第023章
口袋里有‘巨款’,凌梦琦觉得自己走路都生风。
庆丰镇的大街上很是热闹,两边摆满了各式各样的摊子,有捏糖人的,卖汤粉的,也有卖首饰胭脂水粉的。。。。。。
凌梦琦花了一文钱给自己买了一串糖葫芦,这还是她重生后的第一份零食呢!
迫不及待的咬了一口,糖葫芦并不甜,反而酸得凌梦琦一张小脸皱得紧紧的,嘴里满是酸水。她有些嫌弃的将糖葫芦拿得远远的,丢也不是吃也不是,打算带回去晚上酸楼里那几个人。
午饭是在街边的小摊上解决的,凌梦琦花了五文钱叫了一碗面,面上有有些许肉末星子。凌梦琦先喝了口汤,深切的感慨,美食永远在大街小巷不起眼的地方呀!
汤的汁水浓郁清香,喝一口滋味无穷,手擀面很是筋道,弹性十足,凌梦琦在心里为这碗面默默的点了个赞。
不过好吃归好吃,但是对于目前只有五十文巨款的她来说,五文钱她也还是花得心疼。刚发下来的工资,不过半日时间,就花了六文,以至于后面逛街,她除了买了一盒雪花膏用来保养手之外就没有再买任何的东西。
凌梦琦的庆丰镇一日游,在太阳下山前结束。
回到酒楼,跑堂小二刘庆有正在门口招揽客人,看到凌梦琦不由得好奇的问道:“咦,小琦,咋滴那么快就从家里赶来了?”
“我娘说以后放假可以不用回去了,就放那么一两天,还不如在楼里好好休息呢,忒得来回赶路,累得慌。庆有哥,我先进去了啊!”凌梦琦睁着眼睛说瞎话,以这为借口,后面放假就不用在外面花钱了,顿时有些高兴。
“行吧!”刘庆有摆了摆手,又继续热情的招揽着路过的人进门用餐去了。
第一次在旺市的时候,在房间里休息的,这种感觉不要太爽了。凌梦琦打了些洗澡水回房间,打算好好的泡一回澡,这一个月以来都是随便洗洗身子就完事,还没正儿八经的泡过澡呢!
因着酒楼必须时时备着热水,故而凌梦琦很容易就打到了热水。将置放在房门后面的浴桶搬了出来,来回了好几躺才将浴桶填的半满。
凌梦琦快速的将衣服褪去,跨进浴桶中。热水立马包裹着整个身体,这感觉不要太美好了。为了方便行事,凌梦琦在来到金枫楼的第二天,就偷偷的把原身留了十三年的长发给减去了大半,只留下可以扎丸子头的长度,这样的长度也较好打理。
凌梦琦在桶里泡了许久,细细洗过后,才起来。然后又出门打了一桶干净的水,准备把头发给洗了。
洗完澡后,整个人神清气爽,头发也散发着淡淡的皂角香味。
凌梦琦美滋滋的躺在床上,将头发置于床沿外晾着,透过朦胧的油灯,看着帐顶发呆,大脑放空,她爱死了这一刻的慵懒。
晚上张大娘回到屋子,看到凌梦琦也有些惊讶她为何会在这里,凌梦琦免不了又将刚才的说辞说了一遍。
“你娘亲说得也对,在楼里休息休息也总好过来回赶路。”马大娘将外衣脱去放进了脸盆中,端着出去洗漱。
天气慢慢的开始变热,在这个没有风扇没有空调的年代,夏天总是难熬的,稍稍一动便满头大汗。
酷暑的来临让楼里的生意稍稍没那么火热,不过才午市一刻,楼里的客人便已用餐家去,林友善坐在柜台前打着瞌睡,跑堂小二则站着或坐着,时不时打上一两个苍蝇。
凌梦琦等人则坐在厨房外的墙沿上纳凉,说着闲话。这会儿的纳凉工具便只有那大蒲扇,人手一把,文人则多爱折扇,即使不是大热天,也喜欢拿着一把折扇装模作样,就如先前那宋旭寅,便是如此。
一辆马车在金枫楼的门前停了下来,刘庆有黄大壮赶忙起身奔出去迎客。
车辙上的小厮从车上跳了下来,将一个小矮凳放在了车辙旁,紧接着身着一身黑袍的男子从马车上踩着小矮凳下了来。
待站定便可见男子黑色的长发高高绾起,淡漠的黑眸微微扫视着刘庆有及黄大壮,让人完全忽视他那略显得稚嫩的面容,高挺的鼻梁下是紧紧抿着的殷红的薄唇,一身黑色锦袍,腰间一根金色溜边的腰封,腰间挂着一块晶莹透亮的佩玉,腿上一双黑色的靴子。。。。。。
刘庆有黄大壮出来一瞧来人,其中一人赶忙转身通知林友善,另一人则牵着马车与马夫一同将马车赶往马厩。不多时,林友善便提着衣袍疾步迎了出来。
“公子”林友善朝黑袍男子作辑问候。
男子罢了罢手,提步往金枫楼里走去。一进门看着没有寥寥无几的客人,男人不免蹙眉。
林友善跟在后面,让王大根快些准备茶水。
“大根哥,可是有客人来了,来的谁呀,这么慌慌张张的?”凌梦琦看着王大根跑进跑出的,有些好奇的问道。
“我们的东家来了。”王大根利索的泡了一壶茶,匆匆忙忙的跑走了。
“东家?我们的东家不是林掌柜吗?”凌梦琦疑惑的看着张大娘及林大娘,她还真没打听过这些,也没听其他人说过别的什么八卦,因此,还真不知道金枫楼的东家另有其人。
“不是的,我们只知道林掌柜是魏家的奴仆,被派到这里来管理金枫楼,至于这位东家的事情,我们也不太清楚,只知道他叫魏赟,生意做得很大。”张大娘跟凌梦琦说着她知道的事情。
“我还听说这金枫楼只是这位小公子的小产业。”林大娘也不甘其后,说着自己知道的八卦。
“小公子?”
“对呀,听说这小公子年岁才十七呢!”
后院的几人说着八卦,前院专属魏赟的雅间内。。。。。。
“公子,路上一切可好?”林友善给魏赟倒了杯茶,这才在下首的位置站立。
“嗯”魏赟轻轻应了一声,端起茶杯微微吹凉后才悠悠的喝了一口,清润的嗓音响了起来:“这楼里的生意看着不太好。”
………………………………
第024章
“回公子,如往年一般,酷暑来临,也是酒楼淡季之时。这才刚步入初夏,生意便大幅减少。许多客人都不耐在楼里用热菜,并且楼里人多,更是增添燥热烦闷。”林友善汇报着金枫楼的情况。
“嗯”魏赟应了一声,不再言语。
林友善问道:“公子可要传膳?”
“林掌柜,之前在京城便听说楼里的大厨新研制一道‘海参烩蹄筋’,公子在京城便想尝一尝,今日便给公子上这道菜吧!”魏赟旁边的小厮魏福说道。
“好的,老奴立马安排。”林友善朝魏赟福了福身子,退下。
不过多时,一道道热菜便端了上来。打头的便是那‘海参烩蹄筋’,看着散发着滚滚热气的菜肴,魏赟也有些食欲不振。
匆匆用过几口,便打发人撤了下去。
魏赟示意林友善及魏福坐下,食指指尖轻扣着桌面,发出咯咯咯的响声。魏赟将林友善拿上来的账本置于面前,一页页的翻看,一时间,雅间只有那指尖轻扣桌面,以及账本翻看的声音。
凌梦琦三人被打发过去与黄大壮一同刷洗马车,马车内里的空间很大,横着躺竖着躺都行,中间有一张固定的四方桌,桌子的四周围着绵软的坐垫,一上车便能感觉到微微凉意,仔细一瞧才发现四个角落的炉子里还有些许未融化的冰块。
这有钱人的生活可真是享受呀!这马车堪比现代的奔驰宝马了吧!
凌梦琦将坐垫一个个抱了出去给张大年林大娘拆洗,她则负责擦洗马车,黄大壮负责刷马。几人分工合作。
凌梦琦准备直接用水冲洗车轱辘,将车轱辘上的沙石冲洗下来。
“诶,小琦,你蹲在那干什么呀?马车洗完了吗?”张大娘林大娘将坐垫都拆洗完毕,打算过来看看凌梦琦这里有没有需要帮忙的,走近才发现她蹲在车轱辘旁,小手在地上扒拉着石块。
凌梦琦听到声音回头,将手上拿一大块的石头举起来给张大娘她们看:“大娘,这是啥石头呀,怎么还会融化,跟我平常看的不太一样呢!”
凌梦琦曾经看到过一篇历史上用硝石制冰的报道,当时她还觉得这个玩意很神奇。她有些怀疑手上的便是可以制冰的硝石,故而想要问问张大娘林大娘她们知不知道这个东西。
“这是啥?”张大娘眯眼仔细的看了好几眼凌梦琦手上的石头,疑惑道:“这样会融化的石头可不顶用哦!用来建房子不得遇水就塌了呀!”
凌梦琦看向林大娘,她也一副没见过的模样。
凌梦琦只得等确定后再去问问车夫,听说他们会在这边逗留一段时间。她将地上还剩余的大块些的石头捡了起来放进木盆里,还钻入到马车底下,看看车轴里有没有嵌入这样的石头,也一并扣了下来。
将木盆放置在一边,凌梦琦快速将马车洗完,便打算做她的试验。她准备要是试验成功,就将这个方子卖给魏赟,要不然靠她每月的工钱,可不定什么时候才能存上做生意的启动资金呢!
回忆着前世看的报道,幸好硝石制冰的过程简单,只要把握好比例即可制出冰块。
凌梦琦将木盆上的硝石拿出放在干燥的门沿上,将木盆倒满水,中间放入一个装满水的小木盆,而后再将一部分硝石放进木盆中,等待了片刻,若小木盆的水还没有结冰,则继续往木盆中加入硝石。
在凌梦琦认为这可能并不是硝石的时候,她惊奇的发现小木盆里的水终于结成了冰,一小碗冰几乎用掉她捡回来的所有的硝石。
凌梦琦将碗里的冰端起,继续放置在木盆里,自己则拿着余下的那一小块硝石去找车夫魏大友了。
“大友叔,乘凉呐!”凌梦琦自来熟的坐在魏大友的旁边,拿起蒲扇给他扇风:“我是后院的洗碗工小琦,我刚清洗马车的时候捡到了这样的石头。”说罢便把硝石拿出来给魏大友看:“大友叔知道这石头是哪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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