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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觅安宁-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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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敢呼吸,生怕把他们吵醒了。

    “安宁,道个别吧,以后我们就要离开这里了,或许,这是最后一次见面了。”

    火把被放在了我的手里,一路到了远处,留下我一个人,在这里跟他们独处。

    夜很安静,安静到我也不敢呼吸。

    好半天,我才放下火把,跪在那一片泥土里,郑重的磕了三个头。

    一别父母,二别往日,三别家乡。

    我以后,就再也回不来,也再也不可能回来了。


………………………………

第95章 备

    我终于如愿以偿,离开了故土,跨越了山川河流,到达了比部落里能看到的最好的山顶,还要遥远的地方。

    我终于失去归处,如同海贝花的故事,终生不得归去。

    那时候,我心底都是仇恨,我最想要的就是复仇,一路说什么,我就信什么,他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没有疑问,也不会有疑问。

    我们到了仙临国,我们在迷津的郊区住下,在一个破旧古老的院子里,我看到了狼林里,仅剩的几个族人。

    他们也是妖,只不过,他们隐藏的很好,窃取了人的身份,生活在此。

    他们说,可以帮助我接近权利的中心,让我从内部瓦解这个已经腐朽的王国。

    我在这里,开始了两年的学习,琴棋书画,礼仪风姿,眉眼里染进千娇百媚,懂得在最合适,最恰当的时候,用不经意流溢出的光芒,夺人心魄。

    一路一直陪着他,他看着我,鼓励着我,让我一步一步,走成了后来的模样。

    仙临国,是一个崇尚修仙修道的国家,这一风气,上到君主,下到百姓,都是天天沉溺在丹药跟熏香了。

    农民种地,去的路上,歪七扭八的躺着他们的身影,双眼迷离,抬眼看天,一躺一日,别说是务农,就是吃饭都不记得。

    每一天,都有人在死去,士兵们是唯一不能修道的人,他们如果不是在征战,就是在清理路上躺着的死人。

    这个国家,街道上,深巷里,宅院内,都在焚香修行,炼丹斋戒,把自己饿的快要死的人。

    这样的状态,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

    他们也是人,可他们明明就没有人的样子了。

    扭曲,怪异,面黄肌瘦,却还醉生梦死。

    我终于知道,他们为什么会去入侵别人,就这样的一个国家,哪里还有能养活自己的本能?

    那些军队,那些拼死付出的军人,一路说,也都是他们抓来的。

    人,已经不能算是活人了。

    丹药这个东西,修仙问道的百次尝试里,逐渐就出现了一种可以控制住人的心神,还能让他强大的配方。

    仙临国就是以此来控制着这些士兵。

    丹药效果猛烈,且炼制过程极为复杂,在对它进行了数百次的尝试后,发现这个丹药,只对婴儿期的孩子,有绝对的成功率。

    越是年纪大的人,越是效果消退,且人也会暴躁跟狂怒,不吃不喝,直到力竭而亡。

    一开始,它是哄骗自己的国民去吃,拿着修仙的丹药跟秘籍,换取他们的孩子,然后培养成自己的傀儡。

    后来,国民们都跟着醉心成仙,七情六欲都在这之外,就是成了婚,有了孩子,也会因为丹药的原因,变得畸形跟难产。

    自此,仙临国才开始大肆的进攻跟入侵,不仅是对付妖,还有其他的边疆国,甚至是隐藏在深山老林里的部落。

    只要能找到人,他们就全都抓起来,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抓。

    现如今,仙临国所有的军队,除了那些有着皇宫贵族血统的首领军官,其他都是失去自主意识的傀儡。

    这个国家,只有皇宫贵族,还保持着清醒,只有他们,直到修仙成道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也只有他们,想要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超越妖跟仙的能力。

    这个国家,已经没有救了,它迟早是要毁掉的。

    我跟着一路,我们一起,在这里学习。

    那些书籍,原本该是最珍贵,最能说明真相存在的东西,现在都被丢在路上,扔在水里,成了人人都嫌弃的破烂玩意。

    只有一路跟他的族人,会把他们一一拾起,然后在一部分清醒的人的帮助下,教会我们书中的道理。

    这其中,有很多我不懂,但是却觉得它说的很有用的东西。

    学习这些的时候,我已经是十三岁了,两年的时间,道理能懂,漂亮话可以说,可到底,跟那些贵族,还是有差距的。

    一路的族人,打算让我冒充皇族的姻亲,去到皇宫里,寻找着摧毁他的办法。

    这仙临国,真正糊弄百姓的是他们的王,是这个王的家族,他们跟一部分妖勾结,开始了长达几百年的屠戮跟徭役。

    妖的部分,就是里边的虎族来全权负责,这个黑心黑肝的妖族,除了跟人类勾结,告诉他们,屠杀同类,可以让人类得到大幅度不属于自己的能力外,还主动帮他们找到了更多的破坏丹药。

    说起来,皇族跟虎族,就是狼狈为奸,各取所需,

    虎族需要屠杀同类,增强自己的能力,人呢,则想要他们所谓的长生不老,这原本是两个不同的目的,却因为有利可图,所以就勾结在了一起。

    虎族给了人类能力跟抓妖的办法,同他们签订契约,然后再把抓到的妖,分一杯羹给人类。

    而人类,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强大,得到了自己想要的能力跟支持,自然就没有别的话说了。

    这样的苟合,害了很多生命。

    有妖,也有人。

    我属于人,一路属于妖。

    可有一点,我们也不是孤立无援的,那些从他们魔爪下逃出生天的人跟妖,如今都聚集在了一起,等着掀翻暴君的统治呢!

    一路背后,也不只是狼妖一族,还有狐族跟猫族,如今,大家都是一条绳上的蚂蚱了。

    想要活命,想要自由,那就只能如此。

    仙临国,皇族跟虎妖一族的盘算,一个就是要得到长生不老,一个就是想要自己做世界的主宰。

    具体是什么办法,虽然还不是很清楚,可如今,五百多年的时间,那里边,也是传来了消息,说是答案,他们已经找到了,只剩下验证。

    这个验证,一定不能让它成功,因为一旦成功,那以后,整个世界就都完了。

    我们现在拥有的一切,都会消失,我们以后可能会有的未来,也就到了尽头。

    一路说,像我这样,想要复仇的人,不止一个,可我确实是最努力的一个。

    因为努力,所以我才有了机会,才可以站在第一位,作为联盟的打头阵,去往敌军深处。

    不可否认,我确实是得到了通知,明天晚上,他们会带我进宫,我的身份,就是君主遗留在外的女儿,是十几年前,被敌人偷走,寻找了十几年的女儿。

    一切都安排妥当了,只等着明日了。


………………………………

第96章 眼睛

    在入宫的前一天晚上,一路带我去逛街市。

    说是街市,其实就是有几个灯火,留了几个老人,会做些野菜汤,糊一些破灯关了说是放在河里,能让天上的神仙们瞧见,然后早日完成他们的心愿,让他们成仙。

    这是一个病态的现状,可以果脯的糊糊,还不如这几个破灯卖的好,人们宁可饿着肚子,把救命的钱拿来买灯,也不愿意吃一碗糊糊。

    一路跟我,穿着破旧的衣裳,脸上是故意涂黑的灰尘,到了那摊子前。

    两碗糊糊,两个灯笼,朱砂笔拿了过来,我看着破旧的灯笼,完全吃不下东西了。

    他们都说,这灯笼上的布,是死人身上的衣服做的,那些士兵会把死去的人,集中拉到死人坑里,然后把他们的衣服拔下来,丢在旁边的水沟里。

    有一部分人,会因为没吃没穿的,跑去捡这些衣服穿,还有一部分,会去把他们拿回来,就着破木头,做成灯笼,然后拿来卖。

    灯笼确实是破旧的衣服做的,我从来这里后,很少出门,每日都在屋子里刻苦,如今要入皇宫里了,可这外头是什么风景,我还真不知道呢!

    “不喜欢?”

    一路看我把笔跟灯笼都推到了一边,立马就猜到了。

    他是妖,可是因为要留在我身边保护我,做我的随从,已经被长老们用了药水把眼睛改成了黑色。

    墨色的瞳仁,比他之前的绿色的眼睛,更加好看呢,有时候,我学习累了,唯一的乐趣,就是看他的眼睛。

    两年的时间了,我看着他每天喝着那让人闻着都要皱眉的药,再盯着他的瞳孔,每日里,没事就看。

    就这样,我见证了这双墨绿色的眼睛,逐渐变成了黑色的瞳孔。

    他们是从墨绿色开始逐渐变深,一直到深色,黑的发亮后,再褪色成了带着褐色的深棕色。

    有时候我也会在水里,在镜子里去看我自己的眼睛,哪里头也有我的眼睛。

    我的眼睛是浅棕色的,瞳孔最深处里,带着一圈黑色的波纹。

    一路告诉我,这是皇族的标志,也是他们区别自己身份的象征。

    我是唯一一个,天生就如此的人,所以很难得,也很凑巧。

    在最初的时候,他们还问过我,是不是对自己的身份有所隐瞒。

    我想了想,觉得没有必要撒谎,就把真实告诉了他们。

    我并不是部落里的人,是我阿大跟阿娘从外头的屋子里捡到了。

    那时候,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刚刚出生没多久,就死了,两个人很是伤心,尤其是我阿娘,怎么也舍不得把孩子埋了。

    她就一直把他抱在怀里,跟我阿爹一起,约定着,等他们走累了,找到了一个地方,停下来的时候,就是她放手,给孩子安歇的时候。

    那时候,也只有这么一个法子能让她妥协了。

    可是啊,我阿娘固执啊,他不愿意松手,我阿爹带着干粮陪着她,两个人就这么走了一天一夜,翻了两座山,还过了三条河。

    我阿娘咬着牙,就是不愿意松手。

    他们就这么走着,就是饿的厉害,也不会停下来休息,更不会坐下来吃干粮。

    第二日,清晨的太阳刚出来,我阿娘终于走不动,累的瘫坐在了地上。

    那一刻,她的情绪到了极致,崩溃的一塌糊涂,整个人立马就撕心裂肺的哭了起来。

    她走不动了,她终究是走不动了,她的孩子没了,如今,他的尸体,自己也留不住了,这怎么能不让她伤心呢?

    阿爹在一边跟着抹眼泪,搂着她安慰着,一直到她的心情平静下来,这才递了干粮过来,让她在一边休息吃东西,自己则动手挖坑起来。

    结果,才挖了一下,就听到了婴儿的哭声。

    这个婴儿就是我。

    一开始,我阿娘还以为是自己的孩子活了,抱着他又是亲又是高兴。

    可是我阿爹是猎人,她很快就分辨出来了声音是从哪里传来的,循着声音,他找到了帐篷里的我。

    那个帐篷是一个很简单的帐篷,我被兔子皮裹着,藏在了已经塌陷的角落里,这帐篷外都是血,还有些剩下的人骨头。

    很显然,在这里,我的父母曾经带着我扎营在此,他们遇到了野兽,然后我就这么被野兽们忽略了。

    骨头还是刚吐的,很显然,这事儿发生没有多久,阿爹当时没有犹豫,就把我从里头扒了出来。

    然后带着我,回到了阿娘哪里,把这里的发现告诉了我阿娘。

    看足迹,野兽体型很大,像是熊一类的东西,吃饱后应该没有走太远,很有可能会返回,他们现在,只能尽快离开了。

    阿娘当时,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自己的孩子,果断选择了我。

    他们匆匆埋葬了还来不及长大的孩子,然后抱着嗷嗷待哺的我,立马就返回来了。

    那时候我瘦的要命,身体也总是不好,整个人小到奶都吃不到嘴里,只能阿娘挤出来到手掌心,一点一点的往嘴里送。

    就这样,我留在了部落。

    就这样,阿爹跟阿娘撒了慌,说是我就是他们的孩子,上天给了垂怜,让我死而复生。

    那时候部落不能收留其他的野孩子,我阿娘跟阿爹想要把我留下来,只能这样子。

    我的眼睛是有些特别,可他们生自己的孩子时,是在远处的山林里,这部落里,女人生孩子,只能去山林里。

    所以,也没有人见过他们的孩子,只是在我阿爹会帐篷里拿干粮的时候知道,他们的孩子情况不好,怕是活不了。

    所有人都以为我是转危为安,不过是昏死了一下,可后来,在我长大后,他们就告诉了我。

    十二岁那年,阿爹还带我去那里祭拜了。

    我的眼睛,如果不是一路他们提起来,我几乎要忘记阿娘跟部落里的人们的那些调侃。

    浅色眼睛的孩子眼泪最多,以后注定是不好生养的。

    可偏偏我长得好看,随着年龄的增长,出落得美丽大方,也赢得了族长儿子的喜欢。

    自此以后,那些说法就消失了,关于我眼睛的话语,再也没有出现过。

    “不喜欢,不过你的眼睛,我倒是喜欢!”

    糊糊还没有上来,刚好,我可以肘着头,看着他的眼睛,真好看啊!

    如同繁星点点,如同春日野穹,如同我曾经的美好岁月。

    我想,这世界上没有比他眼睛还好看的人了吧?


………………………………

第97章 放灯

    “糊糊来咯!”

    老板的身影刚好挡住可我的视线,一路的声音传来了,他依旧是我最初认得的模样,一尘不染,一成不变。

    看不见他的身影,我就喜欢他的声音,是略微低沉,又不会让人觉得沉闷的强调。

    他在说谢谢,然后就是几个铜板相互碰撞,落在了老板的手心的声音。

    糊糊是用姜草叶子煮出来的,加了点盐巴,还添了少于面粉,勺子跟碗都是破旧的带了豁口。

    舀起一勺糊糊,那本就清淡如水,没有一丝粘黏的糊糊,把着菜叶子,一起往碗里露。

    “尝尝吧,这味道,以后你再也不会遇见了。”

    一路并不太需要吃东西,他陪我的时候,可以一连七八天不吃东西,长老们告诉我,妖只要是修行够了,几十年不吃东西,也是很常见的。

    但是,我每次都怕他饿了。

    我想到了他变成小奶狼时,每天都会准时到帐篷里,吃阿娘煮的奶茶,阿大切碎的细肉,吃到肚子撑得圆滚滚的,吃到尾巴跟腿都翘了起来。

    在我的记忆里,他是没有什么不同的,他跟我一样,需要吃东西。

    不吃东西,会饿死的。

    一路也顺应着我,陪着我,我们总是在一处,如果长老们的教训,让我觉得难过,他总是第一个发现,然后陪着我。

    不知道为什么,只要他陪着我,我就会觉得很安心。

    “好!”

    同样,他如果告诉我,要我记得这糊糊的味道,我也会毫不犹豫的去吞下一碗。

    糊糊是不好吃,是我吃过的最难吃的东西。

    一路说,晚上入了宫,我们就会进去另一个纸醉金迷的世界,那里的一切,都会让人眼花缭乱,都会让人乐不思蜀,忘记初衷。

    糊糊虽然难吃,却是要我记在心里,知道那皇城外,是饥荒跟战乱,破败跟萧条。

    我没有任何反驳,吃过糊糊,他说要写自己的愿望在灯笼上,这是一个美好的寄托,不是为了上达天神,只是为了让自己有一个信念。

    人要活下去,都需要一个信念,信念不灭,刀山火海你也能挺过来,信念灭了,寸步也会丧生于此。

    我咬着指尖,想要去偷看他写的字,可偏偏,他能猜中我的念头,转身去了另外一张桌子。

    “安宁,不可以偷看我的!”

    一路背对着我的时候,我总觉得他背后也长了眼睛,能看到我的一举一动,才刚站起来,就被他发现了。

    好吧,我就自己写自己的。

    无奈,只能坐下来,提笔看着灯笼,思酎片刻,我抬笔留下来了一句词:

    一路觅安宁,安宁归来路。

    这是一句蹩脚的词,甚至是不算一句词,可我就是喜欢。

    一路,是陪着我的一路,安宁是我,也是我此后终其一生想要追求的。

    阿娘跟阿大给我取名字的时候,之所以取了安宁,就是希望我的一生,顺遂安宁。

    事与愿违,我如今来此,深入狼穴,若真需要一个信念,那就只有这一个:

    希望我自己,终有一日能历尽千帆,尝尽人世沧桑,却依旧能回归原本的我。

    来时路,来时我,来时陪我的一路,归去时依旧是我跟一路,我们会一起,一直在一起。

    这样挺好的,如果一路瞧见了,问起来的话,那我也是有两个解释,一个是有他,一个没他。

    有他的话,我藏在心里,没他的解释,我可以毫不犹豫的告诉他。

    “写好了吗?”

    一路还在那个位置上,扭头回来问我。

    “你呢?”

    我点头,有些心虚的把灯笼抱在了怀里,盖住了上边的字。

    “可以去放灯了。”

    一路点头,起身,在前边两步位置等着我,我起身,向他靠近一步,他就往前走一步,我往前追着跑,他也往前跑。

    我们之间,一直有些两步的距离,我快他就快,我慢他也慢,追逐了几次,我就放弃了。

    没意思,他既然成心避开我,那不管我怎么追,也是追不上的。

    抱着灯笼,我默默的低着头,走在了后头,心里头有一些郁闷,可这郁闷,却是没有由来的。

    街道往前走不了多远,就是护城河了,那里有一座桥,桥下边有台阶,可以延伸到河边。

    一路告诉我,以前的时候,这里的台阶,都是附近居民们取水跟洗衣洗菜的地方。

    如今,这里,只有求仙问道的人,才会在此放灯祈福。

    台阶在桥两边都有,再往前走,隔不了多远,还有一个台阶,往后,同样的距离,河两岸都有台阶延伸下去。

    我跟一路没有在同一个台阶上,反而是在桥的两边,一个人站了一个。

    我知道他不愿意让我瞧见他写的字,他也可以躲避着,既然如此,那不如成全他,免得让自己怄气。

    我等着前边的人从下头上来,看了一路一眼,他那边,还有人在下面祈福,回头看了下身后等着的人,我没有犹豫,就先走了下去。

    灯在我的手心里被点燃,然后把它轻轻的放在了水里,只是轻轻一推,它就荡到了水中央去。

    我这个灯,虽然样子不怎么样,可在水里确实不错的,没有一沾水就扑腾灭了,反而是顺着水流往前去了。

    我双手合十,学着那些人的模样,装模做样的嘀咕了一通,这才拍了拍身上的泥土,准备往回去。

    突然,我面前的水面晃了晃,低头一看,竟然不知道从哪里飘来了一盏水灯,样子跟我放的一样,上边的字,刚好映入眼底。

    那字我认得,是一路的。

    “劳烦你帮我推一下,有些歪了!”

    一路在另一个台阶上,对着我眨了眨眼睛。

    他是故意的,哪有在下游,还能把水灯推到上游的?

    “好啊!”

    我呢,也是看破不说破,只管顺着他的话走,又附身去推了那灯一把。

    灯飘飘荡荡,竟然还追上了我的那盏,两盏灯,一前一后,相互陪伴着,往前去了。

    “走吧,天色不早了,该回去了!”

    一路没有双手合十,更没有跪下来,只是背着手,站在那里,默默的看着那两盏灯,好一会儿,才开口说道。

    “好啊!”

    我点头,从推完灯后,我就学着他,也这般默默的站着,看着那灯往下游走去。

    一路跟我,以后也要如此,相互陪伴,相互取暖,我们就这样一辈子,长长久久就好。


………………………………

第98章 入城1

    第二日,一大早,长老们就带了嬷嬷来,替我梳妆打扮。

    衣服是专门准备的,因为是这皇城里七王爷的遗失多年的女儿,失而复得,还需要有一定的心机。

    衣服不可以太繁华,亦不能太朴素,我呢,不能表现得太大气,但是亦不可失了心气。

    嬷嬷选的衣服,是一件略嫌简单的素色的长锦衣,用深棕色的丝线在衣料上绣出了奇巧遒劲的枝干,粉色的丝线绣出了一朵朵怒放的桃花,绿色的丝线,点缀了几片枝叶嫩芽。

    花纹从裙摆一直延伸到腰际,一根偏灰色的宽腰带勒紧细腰,穿在身上后,既显出了身段窈窕,还给人一种清雅不失华贵的感觉。

    头发上边,就没有做太多的文章,简单的编了两条小辫子在旁边,然后都竖起在头顶,跟脑后一大半的头发,一并盘在头上,再用一圈小碎花来装饰,底下留了些长发,披散在背后。

    耳朵上,是没有带什么耳饰,脖颈跟手腕,也是干干净净的。

    这样子的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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