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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庶女的逆袭-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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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二黑和李极彩的表情十分狰狞,瞧着他们的架势,就像是几百年没吃过饭了,恨不得把盘子也给塞进嘴巴里。

    李极夜咬了咬牙还是忍住了说教的冲动,他也知道这段时日他们都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过得特别艰难。

    他还记得他们刚从锦州的西郊出发的时候,刚开始他们还能忍受得住饥饿,路边有什么野花野草,野果的摘了也就摘了,吃了也就吃了。

    可就是食不果腹。

    后来他们就想办法,遇到河的时候就下河捞鱼摸虾,遇到瓜田果树就吃饱了再走。

    小二黑比他们好多了,它还能出去寻找食物,有的时候也会叼一些野鸡野兔子回来,让他们能吃就吃一点,但是这野鸡野兔子,也不是天天都有的。

    李极彩在路上的时候,也对他算是真的十分照顾了,弄到什么吃的都请他先吃,但是若是那些野果啊,野蘑菇啊,野花啊,不能判断是否有毒性的,她都会自己先吃一吃,然后确定没有问题,才给他吃。

    他还记得有一次,李极彩误吃了蓝色的果子,长在树上的,结果俺没来得及给他,倒是自己先疼起来了,上吐下泻不说,脸色惨白,浑身开始起疹子,后来就直接昏迷了,昏迷之中还在迷迷糊糊的不断说胡话,说什么大卡车说什么黄焖鸡,说什么乱七八糟的,他听不懂的名词,他以为她是饿了,所以在梦中都要说到鸡都要说到吃的,那时候把他给吓得还以为李极彩就要死了。
………………………………

第二十八章 落脚

    但是幸运的是,李极彩在昏迷了几天之后才醒过来,那几天他都守在他的身边,就算想给她去找大夫,也找不到大夫,因为他们当时还身处在荒郊野外,更不知道哪里能找得到大夫,所以那个时候真的是听天由命的。

    谁曾想他们真的熬了过来,成功抵达了他们的目的地郢都。

    所谓探远亲根本就是撒谎,他们哪里来的亲戚可以去找呢?

    可是进了都城之后,气都没喘匀呢,他没想到李极彩竟然就把他撵走了,就这么光明正大的说,已经带着他到了都城,两个人本来就没有什么关系,也就应该分道扬镳了,他的自尊也不会容许他提出要赖着她,于是他就大大方方的离开了。

    可是离开之后他才发现,原来自己竟然也不知道该去哪儿,该到哪儿。

    沿着街道漫无目的的走,走着走着就走到了水边,看见了漫天的星星落到了水道里面,流动的河水流动的星星,美不胜收。

    他没有想到锦州城里竟然会是引水做成沟渠在城中,这在燕国并没有。

    想到故土难回,心里不由得也是一阵黯然,对着水道就发起呆来。

    谁曾想会再次遇到小二黑和她呢。这小二黑也真是的,看着他就兴奋的冲了过来,直接把他惊的冲到了水里面,现在身上都还是湿哒哒的,浑身黏腻腻的,好不难受。

    小二黑在招惹完了他之后,竟然又去招惹李极彩,把她的身上也弄的都是水。让他真是忍俊不禁。

    到了现在因为李极彩差点被人家马车给撞死而得了一笔意外之财让他们能够吃顿饱饭,竟不知道这到底是幸运呢?还是不幸呢?

    “你有什么打算?”李极夜将在口中咀嚼了许久的菜给吞了下去之后,微微舔了舔舌头,然后侧过脸来对着她说道。

    李极彩原本还在狼吞虎咽,桌上已经杯盘狼藉了。

    不多时已然是深夜了,这家店里也没什么客人了,就剩下李极彩这一桌。

    李极彩人们吃的还很专心,听到了李极夜这么一问,不由得也是愣了愣。

    “打算?在这都城里无亲无故的,还是先看能不能找到个地方落脚吧,等一下也就吃饱穿暖这么大个愿望了。”

    李极彩说的是愿望,没错,现在就连吃饱穿暖都是个愿望。

    还好现在是夏天,并不是冬天,要是冬天的话,估计他们早就冻死在街头了。

    “去哪里落脚?”李极夜又问。

    “昨个晚上我们睡的是马厩,但是是人家的地盘,郢都里面应该有什么地方是废弃的吧?找到个破庙什么的也能待着。”

    李极彩想的太简单了,每个城市里面都会有流浪汉和乞丐,那么这些流浪汉若是在现代的话,住在天桥底下或者是公园或者是哪里,在每个区域相当于有每个人的地盘,这种社会生存规则,无论是在古代还是现代都是通用的。就像是今天她遇见的那两个小乞丐一样,竟然敢那么大胆的伸**夺别人给他们的包子,这边区域可能就是这两个小乞丐常常待着的地方,李极彩一个外来的人,就像这么正大光明的融入他们,怎么可能呢?

    “别光说我们,你呢?既然来都城的话,应当是有自己的计划吧,不像是跟我们一样流落在外的。”李极彩眼睛盯着盘子里所剩不多的菜肴,然后似是无意的说道。

    “我同你一样,”李极夜干脆的说道。“家中遭遇了变故,不方便多透露,如今我的境遇也比你好不了多少。”若是再拖下去,他是真的有打算遁入空门了,或许此时去当个和尚还能活下去。

    李极彩听完之后一副不信的眼神看着他,真的假的。

    但是回头想想,他莫名其妙出现在西郊的草地里面,很可能也是一路跌跌撞撞流落到那里的,也算是无意中搭救了他。

    “那你……”

    “放心,我不会缠着你,这一顿饭吃完之后,就走。”好歹相识一场,吃她顿饭总是没问题的,不会那么小气吧。

    李极彩顿了顿,话到了嘴边,但是又没说出来,差一点她就要问那你要不要跟我们在一起。

    就在刚刚的时候李极彩已经决定不应承包子铺老板说的把狗让给他来养的事了。

    哪怕再艰难,她也不能放弃从乱葬岗跟随她一起到现在的小二黑。

    如果实在是难以坚持下去的话,小二黑若是想自己走,那她就不拦着。

    但是如果说让她以卖狗的形式,去将小二黑送走,那她是绝对不可能答应的。

    小二黑对她有情有义,他也不能做忘恩负义的人。

    李极夜看到李极彩没有在说些什么,也是敛了眉目,低头又扒了一口饭。

    感觉自己吃的差不多了,李极夜从荷包里拿出一些银子来付账,剩下来的则是仔细给收好,然后用力把荷包的口给扎紧了交给李极彩。

    李极彩看着他的动作,脸上的神色更加复杂,其实,现在他们已经混熟了,就算是他拿着钱跑了小二黑也不会去追他,也不会去咬他,可是他竟然没有将她抛下,还带着她一路来饭店吃饭,还给她擦脸,现在饭马上就要吃完了,拿出了一部分钱准备付账,剩下的他都交给她。这些事情他都做得极其自然,殊不知把钱都给他了,那他自己过日子该怎么办?可以确定的是,他是身无分文的。

    浑身上下李极彩就没有看见过他身上有什么值钱的物件。

    要不你拿一点儿钱然后再走?这样的话李极彩觉得自己怎么也说不出口。

    趁着两人交谈之间,小二黑已经把能吃干净的都给吃干净了,盘子被粉红色的舌头,舔的干干净净。

    “小二,结账。”

    “哎!”小二勤快的应了一声,这桌吃完他们就可以关门了。

    老板看到这两个小流浪汉,谁也没有讨价还价,很爽快的就付了银子,心里也很高兴,临了送他们出门的时候又塞了两个馒头给他们。

    以前不是没有接待过这样的顾客,他也很好心,只不过对方通常都会有一些蹬鼻子上脸讨价还价,时间长了,唉,也就不屑于应付他们了。

    他看着这两个半大的孩子带着只大狼狗,看样子像是外地人,所做的也就算行善积德了,糖的怕是也给不了什么帮助。

    一天之内能够连遇两个好心人,李极彩觉得是不是老天都看她可怜,给她点甜头尝尝了,让他相信这冷酷无情的世间,还有一些温暖。

    出了饭店,李极彩和李极夜默契的没有再提起分道扬镳的话题,而是很是自然的走在一起,往幽深黑暗的巷子里面而去。

    为什么要往幽深黑暗的巷子,而不是走平坦的大路,还不是为了去找落脚的地方。若是有一处能够遮风挡雨,不被人家赶走,能够待着就行了。

    两个人边走边聊,说着有的没的。但是其实他们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有种莫名的心虚。

    身后的小二黑亦步亦趋,不时这儿闻闻那儿嗅嗅。

    脱离了绳子的范围,就会被拉扯回来了。

    有没有,哪里有废弃的,没有人居住的房屋呢?

    巷子里面的人家很多,左闪右闪的路过了许多,走着走着都觉得快迷路了,可是因为没有目的地,所以即便是迷路了,也不要紧。他们现在是走到哪儿算到哪儿。

    走到一处拐弯的时候,忽然右手边的巷子里露出了一点微弱的烛光。

    李极彩下意识的看了一眼,眼下都是深夜了,还有人家没睡呢。

    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哈欠,吃饱了就想睡,这是人之常情。

    眼睛尖的李极夜看到前方不远处好像有个土地公公庙。

    还好,无论什么时候都有个土地公公。

    土地公公待的地方修建的很大,大约有半个屋子那么大,里面只供了尊像。

    看样子平日来的人应当很多,因为地上还有桌案上都积满了香灰,插在面前的两只红烛落了一堆的眼泪。

    香火鼎盛说的应当就是如此了。不知道这香有没有能够驱虫的作用?昨天的夜里他们在马厩睡的时候都快被蚊子咬死了。

    当然是李极彩一个人被咬个半死,只要稍微裸露出丁点儿的皮肤,都没有逃过蚊虫的口。

    旁边还有一些香成捆的放在案上,应当是排队等着烧完的。

    “你有火吗?”黑暗中李极夜能够感觉到她的眼神,死盯着土地公公的方向不放。

    会有的感觉稍微有点渗人,手里也下意识的捏了捏老板送的馒头。

    “你看这香不是还没有烧完吗?旁边是不是有火折子?”李极彩犹豫着说道。

    她不知道在这里用这样的用法是不是正确的?又或者是火石?李极夜很听话的过去查看,虽然巷子里很黑,好在头顶上明月高悬。所以摸索着倒是真的让他给摸着了。

    有了火折子就好办了,这里还有烛台,蜡烛一点,但是火光照耀了周围,全都明亮了起来。

    李极彩顿时觉得自己的心里安定了不少,她招呼着李极夜往土地公公后面钻。
………………………………

第二十九章 好心的包子

    其实土地公公庙,真的很空旷,里面并没有什么东西,土地公公后面有一张十分大的桌案,估计是拿来摆放供品的。上面还盖着一层黄布,可是已经满是灰尘。

    真的好在是夏天,不用盖被子,即使平躺在地上过夜也不会觉得冷。

    “凑合着睡吧。”李极彩安慰一般的语气说道。

    这里不比野外还能拔些草垫一垫,不过有的睡就不用挑挑拣拣的了。

    他们的标准已经降的低的不能再低了。

    李极夜你知道他们此时的情形并不容乐观,所以也没说什么,只是自己找了个拐角的地方往那里一缩。

    至于小二黑,想睡哪里睡哪里,没人管它。

    二人一狗笼罩在黑夜里,土地公公那里,还点燃着两只蜡烛,散发着幽暗的光芒,不知道会烧到什么时候,都累了,不多时也就睡了过去。

    李极彩的身上只是一些擦伤,在吃过饭了之后,她才觉得自己的脸上身上有点疼。

    原来饥饿的情况下,会让人短暂的忘记疼痛的。

    脸上的擦伤微微有些灼热和刺痛的感觉,让李极彩有些不舒服。

    但是也不敢上手摸,要是细菌感染的话那就完了。古代的话是没有什么青霉素这个素那个素的。

    不会留下疤痕吧?会不会影响她嫁人?

    后知后觉才想起这个问题的李极彩想要把李极夜给叫起来,但是对方很可能已经睡着了。

    所以李极彩只好叹了口气明天再问吧。

    有钱真好。

    有权有势也很好。

    最起码在撞了人之后,可以潇洒的拿出一包银子出来。

    或许这包银子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可是对自己来说,就跟个救命钱似的。毕竟她现在是流浪汉,吃饱是当前最大的奢求。

    有些人衣食无忧,有些人还在水深火热之中。

    有时候想想这世界也挺不公平的,为什么有些人就可以享受到大部分人都享受不到的物质条件,为什么有些人就连一毛钱都要掰开来算计着花。

    可能是这个世界实行的都是平均主义的话,又真的是绝对的公平吗?

    公平不公平李极彩不知道,可是她自始至终相信的就是,只要她肯努力肯吃苦,就一定能够获得她想要的生活。

    钱会赚得越来越多,日子也会过得越来越好。

    毕竟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

    即便是人的一生差距太大,可是最终的结果都是一样的,都是走进了坟墓。这个时候若是计较坟墓修建的大小,豪华不豪华就很可笑了。

    在古代的话,她能不能发展什么东西然后能小赚一笔的?

    可是想想她初中毕业之后就出来上班了,舞文弄墨啥的也不会,没有力气又不是什么孔武大汉,文不成,武不就。

    出来的时候也没学过啥正经技能,做外卖的话,古代人吃外卖吗?而且做外卖的话,她也没有小车车啊。

    怎么办?

    刚开启了外卖员生涯没几天的她,到古代了就遭遇了事业的滑铁卢。

    想一想除了外卖员,她还会干什么?

    以前在奶茶店打过工,做过兼职。之后又帮人推销过东西,卖了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再之后好像去了一家叫三汁焖锅的,学了手焖锅的技术。在那个西餐厅的后厨当过切菜员,其实也不是啥切菜员,就是帮人一起洗洗菜啊,搞搞这个搞搞那个的。

    学的东西很杂,基本上都是生活类的。要不干脆她也找一家饭店去到后厨打工,给人家洗洗碟子啥的,最好是能够包吃包住的。闲下来她也可以做一些吃的对外卖卖,不知道古代要不要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果要的话她又要到哪里去办理呢?

    想着想着她就困了,连连的打了两个哈欠,揉了揉忍不住掉眼泪的眼睛,太困了,困得眼睛都睁不开了。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吧,今天现在也就这个样了,想太多也没有用。小二黑走到了李极彩的身边,舔了舔她的脸,然后十分愉快的躺到了她的怀里,让她的呼吸喷洒在它的头顶上,它才心满意足的睡过去。

    半夜的时候李极彩觉得身上热的慌,推了推身上爬着的小二黑,但是推不动,它的身体太过庞大了,有只黏人的狗也是真的心累。

    就这样他们在土地公公庙待了一夜,第二天早上,天刚朦胧亮的时候,李极彩就醒了。

    为了防止被人家发现他们睡在土地公公庙里,到时候被撵出来没办法在附近混下去。

    推开了压在身上的大狗,拍了小二黑的屁股一把,只听到它“嗷”的一声就叫了出来。把旁边的李极夜也给惊醒了。

    睡眼惺忪的他揉了揉眼睛,眉头微皱有些不耐烦,怎么这么早就起了,他还没有睡饱。

    “快起来,今天我们要去找房子。”找什么房子?当然是去找不要钱的房子。

    偌大的都城,李极彩还真就不相信没有一处是遭人废弃没有使用的地方。

    如果要被他们发现,那他们就占为己有。

    “这么早?”李极夜还想再赖一会儿。

    “不早了,太阳都晒到土地公公了,再迟的话我怕被人家发现。”

    “发现什么?”

    “发现我们睡在土地公公这里。”

    “难道不能睡吗?”

    “应该会被赶走吧……”毕竟这个地方是修来供奉土地公公的,不是来供奉他们两个的。

    “……”

    “在去找房子之前,我们要先去一趟包子铺。”

    “包子铺?买早点吗?”

    “嗯……”李极彩想了想,早上确实要吃点东西,不然一天都没力气,昨天晚上吃的东西,经过一夜早就消化完了,咕噜咕噜的声音她听着都觉得饿的心里发慌。

    听到有早饭可以吃,李极夜也就不犹豫了,干干脆脆的起身。

    他们没有地方可以洗漱,形容都十分脏污。可是就那么一点儿银子,还要省着花,等以后安定下来了再谈买些新衣物的话。

    今天是个大晴天,外面的阳光早已经变得炙热了起来。

    空气闻着都是暖和的味道。

    深吸了口气,想要一把遮阳伞是不可能了,估计今天又得硬着头皮在外面要被晒个半死。

    崔老板的包子仍然卖得很红火,一个个排队等候的食客脸上都没有不耐烦的样子。

    他们是包子铺的老客人了。

    每天接待的客人估计都有上百个,可是带着一只大狼狗的却只有李极彩一个人。

    可是跟昨天不同的是,她今日不仅带着狼狗过来了,还带了一个看起来模样比她小了一点儿,圆头圆脑的小少年。

    站在包子铺门前,排了半天的队,好不容易排到她,李极彩从兜里掏出了一点碎银子,然后小心翼翼的给他递过去。

    崔老板虽然有些诧异,但是还是什么时候接过去问她要几个包子。

    “都买。”意思是刚刚掏出去的钱都拿来买包子。

    崔老板麻利的从蒸笼里面掏出了十个包子,想了想又多添了两个通通用油纸给包了起来。

    滚烫的,雪白的,散发着香味的包子,诱人无比。

    通过蒸笼的间隙,李极彩忽然就觉得自己有些贪婪,想要全部拿为己有。

    “老板,昨天你好心说收留我的狗,我仔细想了想,恕我还是不能答应,这狗跟了我许久了,虽然跟着我吃不饱,但是我们相依为命,实在是分不开。”李极彩知道包子铺老板也是好心,所以她态度极为诚恳的说道。

    包子铺的老板其实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毕竟这是人家的狗,虽然他挺想要,要来看家护院,可是也不能横刀夺爱,人家不答应,就说明他跟这只狗没有缘分,那也就罢了。

    “无事,既然你已经决定了那就算了。”崔老板憨厚的笑笑,难得这个小女孩还专程跑过来跟她说一声,还以为就没有下文了呢。

    “嗯,多谢您的慷慨好心。”李极彩指的是昨天的时候,老板送了她几个包子的事情。

    崔老板摆了摆手,示意并不算什么,小事情而已。

    “你昨天买包子了?”李极夜在离开了包子铺之后,走在她的身边装死不经意的说道。

    “没有,老板只是看我可怜送了我几个。”

    “嗯。”李极夜恍然,他还在想她哪里来的钱可以买包子,还不带他一起吃。

    “接下来我们去哪儿?”

    “能去哪儿?找房子呀!”

    “要是找不到怎么办?”

    “找不到也要找!”

    “要不就睡在土地公公庙里?”

    “肯定不行。”

    “……”为什么不行?但是他没有把这句话问出口,他怕招来李极彩的嫌弃,毕竟她动不动一个白眼就丢过来。

    于是他们就开启了走大街串小巷的寻觅住所之路,能够找到一个地儿遮风挡雨也就行了,不求其他的了。

    江南锦州江家

    江家老太爷已经正式宣布江家的家主要交给江家大少爷江凯来继承了。

    这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谁也不可能更改,当然也没有谁能够改变江老太爷的想法。因为谁都知道江家老太爷从来都是有一说一,有二说二。
………………………………

第三十章 无处寄生

    从来不会因为谁的干预而改变自己的认可的事情。

    就在江凯这一次外出归来的家宴上正式宣布的。

    另外也就是关于江家的未来。

    说实话,作为江南锦州盘踞的大族,江家已经做得很可以了,他的影响力在江南地区算得上是数一数二的。

    但是仅仅就这样还不能令人满意,至少令江家老太爷不是很满意。

    可惜他已经老了,如果他要是在年轻这么二十年,他定然会带领江家走出江南锦州,走出江南。

    去哪儿?

    去郢都。

    所有做生意的商人他们的梦想,可以说都是在楚国的都城能够有一间自己的商铺。

    都城寸土寸金,一间商铺并没有那么难,难就难在是否能够在都城里站得住脚。

    这个站得住脚,不仅要有强大的财力支撑,也要有靠得住的靠山。

    江家的资财已经足够丰厚了,但是问题就在于,在都城并没有什么背景,充其量他只是江南锦州的一个土财主而已。

    根本算不上什么世家大族,在别人的眼中不过是令人鄙夷的商贾而已,上不得台面。

    江家的祖宗原来是有人在朝中做官的,但是后来没落了也就没有人在考取什么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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