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末世:仙妻横行-第12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当然去找主人了,”炎女瞟了灵乌一眼,继续往前走。“主人在哪儿,他也肯定在那儿。找到了主人,他自然也就跑不了了。”
“也是啊!”灵乌听着一笑。“对了,你怎么到现在才找来啊?”
“天知道为什么?”炎女翻翻白眼,不带好气地说。“我几次想划空而来,可这儿好像铜墙铁壁一般,无论我怎么使力,都能划偏到别的地方去。这一次,我是好不容易才划对了地方。”
“查出原因来没有?”对于这样的答案,灵乌也感到很惊奇。于是,他就多问上一句。
“查出来了,”炎女对他也向来不隐瞒什么。“跟公正有关!”
“哦——”于是,灵乌就不敢往下问了。
见到灵乌如此,炎女也不由得停下脚步,悄悄地询问着:“公正现在还喜欢动不动就鞭抽吗?”
灵乌望了她一眼,然后直点头,不说话,摆出一脸委曲的样子。
“唉!”炎女叹息地伸手摸摸他的小脑袋,也是低声地回应着:“这也是我不敢轻易找来的主要原由。我也怕她的鞭抽!”
灵乌又在直点头,做出一副同病相怜的态势来。
“主人圣安,我叫炎女,是你的女使!”
一进门,炎女就这样地向程子扬做着自我介绍。
“炎女?”
对于炎女的落落大方,程子扬倒是很接受。
只是针对“炎”这个字,他感觉颇为费解。炎,意为火。而面前的这个女孩,除了个性如火一般,全身上下就找不出一丝火的痕迹了。雪白的长发,雪白的皮肤,连衣服都是雪白的。若不是那双乌黑的眼睛,闪动不已,整个人就完全能驾御得起“冰雪女王”的冠冕了。
见到程子扬的低吟,灵乌又自认为他的传承记忆出现了卡壳,就连忙跑到他的肩上,在低声地解释着:“主人,主上虽然给你配备了六位人将,但你的母亲却认为还是没有女性细致周到。所以,她又给你配置了两位女使。可你嫌麻烦,只要了一位。她就是——炎女。”
“哦——”对此,程子扬只能点头回应了。“这样啊!”
“炎女,没有办法啊,”待程子扬弄明白了怎么一回事儿,灵乌又跑去跟炎女解释着。“主人转世轮回无数次了,好多东西就忘记了。”
“我知道,”炎女大方地摆摆手,表示对此毫不在意。“也正因为此,所以我才坚决地抵制转世轮回。”
“老大,老大!”
就在这时,宋戴听说有一个长得非常飘逸的女孩,在灵乌的引领下,前来拜见程子扬,顿觉这里面有玄关,就连忙过来凑热闹。
结果,当他与这个女孩两两相望时,顿觉周围的一切都在静止之中。
那是记忆中的一个黄昏,你那雪白色的裙裾把夕阳裁剪得非常完美,而逗留在他窗口的,只剩下了电影蒙太奇镜头下的悬念了。
你啊,一双诱惑成潭的瞳仁,已经把蓄满的秋波,打翻了一条勇士的船。
茫茫深渊,勇士变成了拼命的水手,在寻找着迷失了的岸的方向。
一丝灵感,触动了他默守在阳台上的日子。于是,他开始用一种关爱包装着阴谋,一派谎言的美丽成为了爱情的钓饵,打动了你的芳心时,他绝不承认亵渎过他的真诚,你的美丽,以及你的温柔。
解释已经成为了多余,——云朵飘过星夜的天空,遥望的鸟缠绵成为了一种渴望,滴落在草地上的露珠,那是思念的花。
天上的太阳,打着爱的烙印,灿烂在风景秀丽的彼岸。于是,他邀你同驾一辆神马,在玫瑰还没有盛开的季节,寻找着太阳底下的一片草地。
梦里梦外,他用水的声音安慰你久旱的诗心;挑灯酌句,你用纯洁的心灵为他撰写醉了的诗。
虽然时光频频出现凌乱的诗句,可那一种零乱的情绪,已经在花前月下打结,并且不断地增加。心儿,已经被公正的鞭子抽打得酸酸痛痛。
造物主用一双慈爱的手,浇灌了世间所有爱情的鲜花。可无情的光阴,还是你和他错开成两颗遥望的相思。
隔水相望,没有一叶扁舟,也没有鹊桥可渡。紧紧地按动一首诗歌中高音区的高键,像抓住了一根稻草,不能放弃一线希望,即使卷入漩涡的刹那,也是带着微笑,做着爱情的美梦。
然而,无望的守望,会是一场缱绻的梦?失望中的希望,难道是逆水行舟?她不相信。她有一万条理由不要相信。
她拉开了一面倔强的旗帜,宣战着一座又一座的大山。这面旗帜上描绘着鹰的姿势,哪怕是里面带着雷和闪电,哪怕里面带着炽热和飓风……
感动了上苍了吗?请留出一条血路吧!
感动了上古原神了吗?那就这样地告诉她——
真正的爱,在大山背后的悬崖峭壁之上。面对着光芒禁果的诱惑,不会迷失自己,不会迷失一首人类之歌的主题。
尽管相信爱情当中存在着一见钟情的程子扬,见到面前这一对相互凝视着却不出声的男女,也不由得觉得有些好笑起来。
然而,当他想出声打破眼前这种静默的局面时,灵乌已经拉扯着他的衣角,要把他往外拖。同时,还用神识在告诉着他:“走吧,主人!他们本来就是夫妻。也就是因为你,才让他们分开了好久。如今,他们好不容易相聚,你就让他们聚聚吧!”
“哦!”到此,程子扬也真是无话可说了。其实,他很想对他们说的是:“这是我的办公室。如果你们想如此相望下去,请挪个地方如何?”百;镀;一;下;“;末世:仙妻横行爪;书;屋;”;最;新;章;节;第;一;时;间;免;费;阅;读;。;
………………………………
第296章 见面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这首千古绝唱以动静结合,浓淡相宜的笔触,向人们展示了塞外荒漠暮色苍茫的景象,读来令人荡气回肠,回味无穷。
这一次,宁肖来到了黑洲,无论是在广褒无垠的沙漠,还是无限扩展的荒原,都会不由自主地想起这首诗句来。当然,景象却是别有一番风味。
夕阳西下,流沙如金色的海浪,在风的催促下缓缓地滚动。低矮的灌木丝摇曳着、颤抖着,如同齐刷刷举起手的丛林,将浑圆的落日托在掌心。刚才还生机勃勃的世界,顿时沉寂下来,一切都渐渐地沉入暮色之中。
这时,就常常会突然看见,远方朦胧的地平线上,在沙丘的顶端,正缓缓移动着一队骆驼。高耸的驼峰遮住了半天晚霞,负载着沉沉暮色,躬力前行,不知今夜将走向何方。
在荒原上,宁肖不止一次地看到这种景象。每一次,都为这充满画意诗情的景色所陶醉。然而,沙漠中长途跋涉的酸辛,决非常人所能体会。
有一次,宁肖就遇到了这样的情景:两支骆驼商队在沙漠中相遇,仿佛是阔别久逢的亲人,双方是热烈地握手,亲切拥抱,道长问短,互致珍重。临别时,还在对方手臂上咬上一道痕迹来,以志纪念。有时双方相对而跪,互祝平安,挥泪而别。
新的跋涉又展现在眼前,前途坎坷,只有苍天知道。面对前程未卜的沙漠之旅,这种近乎分别就将去赴死的情景,就无比悲壮而凄然了。
“这儿的僵尸很多吗?”宁肖在如此询问着。“我怎么感觉还没有太阳阿三多?”
教皇是一个很讲究排场的家伙。本来这次黑洲之行,宁肖认为自己和他两个划虚空而来,转瞬间就能把事情了结。结果,这家伙不肯,偏要带着一大帮子随从而行,臭架子摆得比程子扬还大。
那大帮子的随从,是不可能跟他们一样划虚空而来,所以就磨蹭了好些日子。要不是这黑洲的风景还不错,迫使宁肖耐下了性子。如不然,她早就反翘丢下这帮子人走了。
“这片土地向来最受造物主的恩宠,”教皇见到所有的随从都如期到达了,心情也就变得愉悦起来,解释起来也就更详细了。“我了解了一下,这儿的僵尸不太多,这片荒漠就能把它们圈住,不用另设他地。”
“哦!”宁肖觉得有道理,也就不再多问了。
“啊,异兽!”
就在这时,人群中突然出现了波动。宁肖和教皇却无动于衷。到了他们这个级别,异兽级别再高,最多也只能用来当坐骑用。
人类在漫长的沙漠跋涉之中,终于找到了被称为“沙漠之舟”的骆驼为伴。无论在多么艰难困苦的条件,它都高昂着头,任劳任怨,导引着旅行者,走向黎明的地平线。曾有人如此赞美着它:“给了旅行者,以天一样的大胆。”
这是位于黑洲之角的一个小国,以畜牧业为主。据闻骆驼的存栏达到六百多万峰,几乎占据了整个世界的骆驼总数的三分之一,是一个骆驼比人还多的国度。
自然,这儿的人对骆驼特别的珍爱。这不仅因为它是沙漠中不可缺少的交通工具,更重要的是,骆驼在这个小国的经济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这儿的人们一直都把拥有骆驼的数量作为衡量富贵与贫穷的标准。据说每峰骆驼价值上十万华夏币。婚丧嫁娶,都离不开骆驼。民事纠纷,往往也用骆驼进行赔偿。
不过,骆驼也的确浑身是宝。奶酪是牧民们的重要食品。驼毛是制作地毯和毛毯的原料。精美的驼绒衫更是备受欢迎。驼皮也可制作帐篷、皮靴,驼肉和驼掌已经成为了豪华酒店的上等菜肴。沙漠旅人在极端困难的情况下,往往靠骆驼的肉、奶和血来摆脱死亡的威胁。
这儿的骆驼大都是单峰的,一般身长2米左右,高约3米,体重半吨,负重可达300公斤,一昼夜可行走40公里。由于生理结构的特殊性,一次吃饱喝足后,可以在酷热的沙漠中不吃不喝负重跋涉10余天。
骆驼还有随时调节体温的功能。气温升高,体温随之升高,火热时体温能保持在40oC。气温下降,体温又自动下降。因此,与其他动物相比,它对水的消耗相对少得多。
也正是因为如此,骆驼一旦变异了,就成为相当难以对付的异兽。不知道有多少活人与僵尸成为了它的盘中餐。
尽管如此,这儿的异能者似乎只有在万不得已时,才会出手伤害它。以致它在这儿泛滥成灾,竟然不知天高地厚得连宁肖和教皇都敢碰触。
当然,没有变异的骆驼还是不错的。骑上一峰骆驼漫游漫漫沙原,领略一下“沙平连碧野,篷卷入黄云”的迷人风光,一定会感到心胸开阔,其乐无穷。
对此,宁肖笑着对教皇说:“你如果把这儿设为僵尸的囚禁之地。我怕过不了多久,所有的僵尸都会被那骆驼一啃而光的。”
“没事!”教皇毫不在意地摆摆手。“等到它能突破你的禁制,我们就能出手宰杀它了。”
“也是!”对此,宁肖还是颇为赞成的。由于到了能划破虚空的这个级别,能让她和教皇出手应对的异兽,还真的没有出现。独孤求败的感觉,还真不是一种好享受。
不过,她抚摸着了一下身下的骆驼。觉得这种沉默的动物,不仅在华夏的丝绸之运行上,背负着古老的人类文明走过了漫长的旅程,为东西方文化的交流作出了重要贡献,而且在当下,无论什么地方,它都依然高昂着头颅,凝视着远方,负载着人类的希望,向着黎明的地平线,继续着躬力前行着。
“唉,”于是,宁肖产生了一番感慨。“有时候,我感觉自己还不如这骆驼。它只在沙漠里跑,而我是满世界的跑。”
“呵呵!”教皇顿时笑破了肚子。他无奈地手指着宁肖:“在当今世上,能像你这样满世界地跑,除了我,还能有几人?你想炫耀自己有能耐,也不至于这样啊!”
“哦,也是!”宁肖对此还真不否认。
“赶快把这儿的僵尸囚禁完吧!下一步,我们就要到美洲去了!”教皇在提醒着她。
“我倒没有什么问题!”宁肖就直截了当地回复着。“问题是你的那些随从,能不能让他们的动作快一点?每次为了等他们,可是耗费了不少的时间。”
“哦——”教皇明白宁肖的意思,就如此跟他作解释着。“我手下的异能者不多。我得培养几个出来吧!不过,你放心,这次去美洲。”
“我决定让他们乘坐飞机去。这样,就会快捷许多了。”
“油料你出得起吗?”说实话,教庭的油料缺乏早已出乎宁肖的想象。所以,她是好心地提醒着。
“这个你就不用担心了,”教皇故作神秘状。“美洲那边的油料储存可是全世界最有名的。到时,你也得要多捞一点走。”
“哦哦!”这下,宁肖喜笑颜开直点头。“那我对美洲之行就有些急不可待了。”
“宋哥,”在华夏这边,宁仲肖对呆着自己这儿不挪屁股的宋戴,很无奈地劝告着。“你老是在我这儿也不是个办法啊!那炎女真的很可怕吗?再可怕,我想应该不会比我姐的皮鞭更厉害吧?”
“唉!”宋戴很是无奈地长叹一声。“我不是怕她,而是不知道如何面对她。她——她太热情如火,我又是个喜欢多虑的人。你说,两个人能凑到一块儿吗?”
“宋哥,话可不能这么说!”宁仲肖为了自己能从那堆积如山的文件中挣脱出来,就决定如此解劝对方。“你看,我姐跟姐夫。我姐,你也知道,是个没心没肝没肺的人,整个人有时候比寒冰还要坚硬。我姐夫呢?考虑问题起来比你还要多,还要深。你说,他跟我姐怎么就搭配在一起了呢?而且,还搭配得这么好。”
“我姐曾说过,每个人的伴侣不是你想要哪一样的就是那一样的。有时候,在你认为不可能成为你伴侣的人,反而最有可能成为你的伴侣。因为人的许多缺点自己都不知道,而作为你的伴侣有时候恰恰最能弥补你这些!”
“你和炎女很有可能是前生注定的。想想看,你是火系,她也是火系,尽管你不如她。但是,你从表面上看,真的不像火系异能者。她也从表面上看,比我姐还要像冰系异能者。你说,你们俩天生是不是就用表象来骗人的?”
……
“也是啊!”面对宁仲肖的巧舌如簧,宋戴渐渐地被说动了。“看来,我还得跟她聊聊,老是躲着也不是个办法。”
“就是这个理,你快找她。”宁仲肖趁机这么说。“指不定她跟我姐一般的厉害,也会跑到月亮上去。到时,你再找她可就难了哟!你瞧我姐夫,在末世前的一阵子,整天是担心吊胆地怕我姐跑了。”
“你——这小子!”宋戴无奈地拍拍宁仲肖的肩膀,再起身离去。
目睹着宋戴离去的背影,宁仲肖想到了自己,自己的异能。
人生如水。童年时,是山间的一泓清泉,随心所欲地喷涌着,溅起的每一滴水珠都分外纯净,不染纤尘。少年时,是荒原的一条小溪,无忧无虑地流淌着,时而与落花嬉戏,时而与水草玩闹;溪水流到哪里,笑声就传到哪里。青年时,是一条澎湃的大河,冲过礁石,绕过大山,奔涌着、呼啸着,向前、向前,向着远方的大海。
中年时,是一片湖泊,湖水在阳光下闪着粼粼的波光,显得分外宁静分外坦荡。然而,当风暴袭来,湖水也会掀起滔天巨浪;但当风暴逝去,湖水很快就恢复了原有的澄澈与安宁。
老年时,是一口古井,一年四季,井内波平如镜,即使在风狂雨骤、雷电交加的时刻,井水依然波澜不兴。是啊,对一口古井来说,宁静是永恒的。
人生如水啊,随着岁月的流转,渐渐地从泉水转变成了井水。
但人生,真的如水吗?水是会变的,遇冷则凝结成冰,受热就蒸腾为汽,但无论如何变化,水的本质如一。那么人呢,无论经历多少沧桑,都能保持自己的本质吗?没有人敢肯定。
这些年来,他见过无数善良的少年,在成年后换了一副冷酷的心肠;也见过无数正直的青年,在老年时成了“变色龙”。在这个世界上,始终如一的人到底有多少呢?
他不知道,但希望无论经历多少痛楚多少磨难,自己都能像水一样,保持生命最初的纯真美好的品质。
这一生啊,他愿自己能够拥有水样的年华。
“哗啦!”
这一声脆响,令他不由得站了起来。
“来人,我得到异能学院去提升异能了。所以,我这儿的一堆事,你们尽快帮忙移交给宋副主任吧!”
留下这句话后,他就不见了踪影,让那一堆属下们是好一阵子的手忙脚乱着。百;镀;一;下;“;末世:仙妻横行爪;书;屋;”;最;新;章;节;第;一;时;间;免;费;阅;读;。;
………………………………
第297章 相望
如果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那么目光就是交流的工具。然而,人看人大体有三种视角:仰视、平视、俯视。
看伟人、名人、贵人、上司等等,一般会仰视。恭恭敬敬,俯首帖耳,越看越觉得自己渺小,不值一提,一无是处。不过,仰视很累的。看久了,就容易脖子酸痛,腿软腰弯。
看常人、朋友、同事,以及和自己差不多的人,就会常常用平视。大伙儿称兄道弟,嘻嘻哈哈,亲热无比,是十分的自然。因为彼此之间无拘无束,没有高下之分,自然也就不必仰头,亦无须垂首。这应该是人看人最舒服、最合理的视角。
看不如自己的人,不论是收入、级别、水平、身世,都往往会自然而不自然地居高临下,用俯视的眼光来审视着他们。这时候,一股傲气就会由丹田而升至嘴角,一阵轻蔑就流露在不经意的眼光里。
然而此刻,炎女正如那耀眼的星辰,耀得宋戴都睁不开眼了。于是,他只得转过身去,不敢再拿眼去瞄她了。
炎女不由得手一指,让一面镜子出现在她的面前。她在仔细得打量着自己。这一回,她可是好生打扮之后再来见这个家伙的。怎么他只看了一眼,就不再瞄她了呢?难道他不喜欢她这次的装扮。
不对啊,记得他在初次的转世轮回之前,曾说过最喜欢她这样的打扮啊!期盼着她最终能以这身装扮来寻找转世轮回后的他。难道这一世的他,喜好又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
“你为什么不看我啊?”于是,她大大咧咧地上前询问着。“是不是不喜欢我这身装扮?那你说,你现在喜欢哪种装扮,我去学学好了!”
“我——”听到这些,宋戴一时之间不知该如何应答了。唉,早知道有炎女的存在,遥想末世之前,他就应该先找个女人好好谈一场恋爱。不至于现在,一见到炎女的出现就手忙脚乱起来,话也不会说,事也不会做,就跟小白一个样。
其实,喜欢俯视的人,也一定擅长仰视。面对权贵上司时,他们是满脸桃花,笑逐颜开;面对平民百姓,就会是一脸鄙夷,嘴巴咧到了脖子后。
同时,还有些人惯于享受仰视,没有成群结队的崇拜者就活不下去,听不到马屁声就浑身不舒服,是高踞着“神坛”就不再想下来了。譬如盛世时的那些明星大腕,粉丝的仰视就是他们最好的营养剂,但却时不时慢待追星族,耍耍大牌,俯视观众,牛皮哄哄。长期以往,迟早就会被粉丝们抛弃。
实际上,有些时候,仰视常会自取其辱,俯视是对人的不尊重,唯有平视才是人与人之间最应该保持的正常视角。但是,对同等地位的人平视不难,难就难在对地位高的人和处境差的人也要保持着平视。
这需要宠辱不惊的襟怀,平等待人的度量,简单自然的思路,无欲则刚的心胸……身处在红尘滚滚中的人大都是很难拥有这些的。然而,那些涉世未深的孩子却往往很容易做到。
两百年前,一位大文豪前往某国访问时,放下身段和一个小女孩交流起来。
离别时,大文豪就对小女孩说:“回去告诉你妈妈,今天和你一起玩的同伴是世界大文豪。”
不料,小女孩也学着他的语气回复过去:“你也回去告诉你妈妈,今天和你一起玩的同伴是世界最着名的小女孩嘉嘉。”
小女孩心地单纯,天真无邪,于是就很轻松自然地做到了与文豪的平视。
倘若说能平视显贵名流是风骨,是气节,那么能平视贫贱落魄者就是教养,是情怀。因为人人生而平等,谁也不愿意接受被俯视的屈辱,谁也都没有俯视他人的权利。
M国那位亲手签下解放黑奴的文本,从而一举成为历史上最着名的那位总统,在有一次外出时,路边一个衣衫破旧的黑人乞丐是很冒然地对他行鞠躬礼。他亦是一丝不苟地脱帽向其回礼。
“总统,你大可不必如此多礼啊!毕竟你是一国之领袖。每天,不知道有多少人要对你鞠躬敬礼的哟。”随从的人员对总�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