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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仙妻横行-第1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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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的欢闹,轮回的世事。

    浑浑噩噩间,任凭时光不知不觉中悄然淌过,在这神界,看懂了世事,阅尽了世情冷暖,沧桑,无意中涌上脸庞,深深地打上了岁月历练的印记。

    此时的她,恬淡、平静、安祥、坦然、平和的心境替代了原本残存的许许多多棱角。让生命的历程,在不经意间跃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过去,已经是记忆里残存的一个碎片,只能在闲暇时偶尔想起,没了ji qg,淡了思念,少了执着,那时的活力与感觉不复再有。她很清楚自己已经迈过了一个坎儿。看人看物,多了几分豁达;为人处世,多了些许理解;遇到不快,常常换位思考,琐碎日子里,多了为别人着想更多,更细的心境。这恐怕就是成熟吧。

    成熟,是岁月车轮的推移;成熟,是岁月一圈又一圈地爬上你的额头;成熟,意味着人生真谛的明了,意味着永生的来临。

    想起年幼时的童稚,想起年轻时的执着,如烟如梦。往往静思无冥时,思绪乱飞抑或脑子一片空白,心理上总是强迫自己去想以前的事,以前的人,想自己曾经刻意去寻找过、执着过,痴情过的哪个人,强迫自己的头脑去回忆去思考,去唤醒年轻时的记忆,每每总是傻笑作罢。

    再强迫,再主观,再苦思冥想,已然没了当年的ji qg。淡泊,淡淡如水的情愫,点点滴滴地浸遍了生活与思想的全部。如同河里的水,流过去了的已经不可能再回来。有些人,错过了,就永远错过了。

    错过的就是一个碎片,也许随着岁月之河的流逝,这个碎片也许有一天会逐渐消逝,消逝得无影无踪无声无息。从浓浓的思念里一天又一天淡下去,从频繁的话语交流,慢慢演变到偶尔相通,到以后的一次次调换,终有一天记忆里不再有这个人,联系亦在不知不觉中消失。

    没有什么永恒,没有什么人不可以忘记,在岁月的流逝中,没有什么东西经得起消磨。这大概就是永生带来的无奈吧!尽管悲凉,但是真实而自然。

    对于母亲的回归,小人王显然要比身旁所有的人都来得敏锐。才刚还在宁季肖的身上嬉戏的他,立刻从宁季肖的身上跳下来,然后整整衣服上的皱褶,朝前方的空气处唤了一声:“妈妈,你回来了!”

    “嗯!”宁肖就凌空出现了。

    今天,是宁家难得的聚会。他们可没有想到宁肖会突然出现。这一下子,一家子的人都围了上去。

    “肖儿,你回来了!”

    “姐,你这次可是去了好长时间哟!”

    “姑妈,这次你给我们带来什么好东西了?”

    瞧着一家人围绕着自己,说个不停。不知道为什么,宁肖那满是疲惫的身心反而得到了几分缓解。

    于是,她抱起了儿子,畅意地迎接着家人的相融相合。

    “是的,爸妈,我回来了!”

    “嗯,有点长,那里的事太多,你不能不理清完就往家里奔吧?”

    “乖,带了一点好东西回来,但没有你的份哟!”

    ……

    “爸!”很快,小人王又从妈妈的身上爬下来,向大门口奔去。“你也来了啊!”

    “嗯哼,你妈来了,我能不来吗?”果不其然,程子扬就站在了大门口。

    这下好了,宁家这次比过年还要大团聚了!

    待酒饱饭足之后,宁肖把宁季肖叫到跟前来。

    “给你!”宁肖拿出一只金苹果出来。“如果你碰到了喜欢的异性,就把这个作为礼物送给她吧。”

    “金色的苹果!”宁季肖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种苹果。他看了半天,还不信邪地用嘴去咬那苹果,看看是不是真金的……

    “嗯嗯!”最后,看着上面的牙印,他才朝宁肖直点头说:“姐,还真是金的。你到哪儿弄来的这等绝品啊?这可真是好东西。”

    “唉,”宁肖只得无奈地摇了摇头。“这可是战争女神给的。她的东西能有水货吗?”

    “啥?——战争女神?”宁季肖不由得再把那留有牙印的苹果看了看。“她送这个玩艺儿给你干啥?”

    “小舅舅,”这个时候,小人王拉着他的手,在抢着说。“这个我知道。来,我说给你听听!”

    “是吗?”宁季肖就抱起了小人王。这个时候,他看到了程子扬也朝这儿走来了,就对小人王说:“好,我们到那边说去!”接着,就带着小人王离开了。

    “这次能在人界呆多长时间?”程子扬走过来,坐到妻子的旁边,握着妻子的手问。

    “不是跟原来一样吗?”宁肖有些不解地回复着。“就几天的功夫!”

    “哦——那就好!”程子扬故作神秘的一笑。“这一次,我们一家三口可要办一件正事了。”

    “什么事?”宁肖一听,也来了兴趣。

    “你说小家伙是不是该找个伴了?”程子扬就靠近宁肖的耳朵嘀咕着。“为此,灵乌可是很花费了一番力气。”

    “嗯——”然而,宁肖却听得有些糊涂。“找个伴?他还那么小……”


………………………………

第324章 黑夜

    实际上,对于小人王来说,夜晚如同浩瀚宇宙中苍茫的黑洞。它无情地撕扯着天边残存的光亮,一点一点无情地吞噬着,直到最后一束光消失。到那时,他就仿佛能听到它绝望的哀鸣,一声声都是那么的撕心裂肺。

    这是一场关于光的唯美隆重的葬礼,当夜撕扯下昼的时侯,同时也撕下了人们在白天牢牢粘在脸上的面具。就像得到重生那般的轻松明朗。

    在得到 的同时,当然也会付出相应的代价。他就曾经想过在黑夜发疯般的哭泣这样的代价,对于得到 来说究竟值不值得呢?

    他身边的所有人都说,他是这个世上最幸运的孩子,是真正地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小王子,再也没有谁能超越他了。但是,他从没有感觉这很好。自从他的曾祖父离开人世后,就再也没有人能陪他到天明了。他也渐渐地有了蜷缩在被窝里寻求着温暖,用被子蒙住头,以躲避那铺天盖地席卷而来的黑暗。

    他的祖父祖母虽然也时常过来陪伴着他,但远不如曾祖父那样时时刻刻地陪伴在他的身旁。至于他的父母,总是很忙。尤其他的母亲,他完全可以肯定她根本就不在这个人界上班。父亲是人界最大的王,她竟然比父亲还要忙。

    程老爷子把他保护得很好。可当程老爷子离开人世之后,他才很快发现自己跟别人不一样了。一些跟他同龄的小伙伴,一个个迅速地长得比他高了,变得像大人了。只有他,还维持着孩童的身材。他感到了恐慌,害怕,甚至胆怯。

    这个时候,父亲终于显现出他的高大与睿智来。他带着儿子周游了整个人界,很明确地告诉儿子:将来,父亲如果不在了,儿子将是这里的一切主宰。由于他在娘胎里,吸收了太多的能量。所以,长得就比较的缓慢。但不要急,总有一天会长大cheng ren的。到那时,所有的人都要向他顶礼膜拜。

    就这样,小人王终于对自己这小豆丁的身材释然了。

    母亲也知道了他的困惑,就带着他把全世界最险要的地方周游了一遍,告诉他,当他还在母亲的肚子里时,就曾到这些地方吸收过能量。

    这下,小人王再也无所顾虑了,继续享受着他无忧无虑,又有些漫长的童年。

    然而,有时候,他还是害怕黑夜。

    今晚,他再一次地真实感觉到恐惧正顺着他的床单向上爬,越来越近,越来越近,甚至它的喘息声也能萧然入耳。

    小人王不敢睁开眼睛,害怕它会狰狞地看着自己,像一头饥不择食的野兽,瞬间朝自己咬来。

    就当他决定不再呆在屋子里,独自出门去散散心时,天已经很晚了。

    柏油马路上空空荡荡的,只有路灯坚守在两旁,空无一人的寂静的街道被它们照得亮亮的。昏黄的灯光,使他觉得温馨,就像回家时客厅悬挂着的吊灯,以及妈妈那微笑的脸庞。唉,如果他的妈妈是一个普通人,他也是一个普通的孩子,那该多好啊!

    他很无聊地沿着马路漫无目的地行走,感觉到四面八方都铺满了自己的影子,长长的被拖在宽阔的马路上,十分显眼。他甚至还想就算有一个人跟在自己的身后,自己也未必知道吧?但是,他懒得回头。因为他宁愿相信所有坏人都回家睡觉去了,而且今天是那些家伙的休息日呢!当然,他更坚信,与其说有人tou kui他,倒不如他去tou kui别人!要知道,他的神识有时候比雷达还要灵敏。

    周围一片死寂。偶尔还能听到远方的马路上轿车呼啸而过,那种钝钝的声音和着黑暗渐渐消失,就像一些记忆,你明明记得它来访过,却消失在广袤的黑暗里。

    小人王不敢去寻找。因他很害怕自己如果进入黑暗之后,也许就再也出不来了。丢了就丢了吧,想不开就不要想,得不到就不要了。这是他一直坚持的真理。可它总会被一些东西 huo着,继而一步步迷失自我。而他好像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什么也不能做。

    一段路过后,好像路灯都没有那么亮了。

    黑暗与光明各占据一个心房,它们都在使用着它们各自的方式,在迫使小人王屈服。黑暗也许就是死神的孩子,你从来看不到它,它却就在你的身边,而且无处不在。它曾经吞噬了多少人,多少有着光明的向往,有着美好世界的心。

    但是,它也拥有着许多信徒。他们都认为自己是黑暗的信奉者,认为能在黑暗中得到永生,而且不会被伤害,就像被夺走了第六感。他们中的有些甚至还憎恶光明,宁愿在黑暗中做一个穿梭的行者,也不愿再到光明中去充当一个善良的天使。

    光明,也许就是太阳的女儿?它温柔婉约,善良美丽。它没有黑暗那样令人害怕的窒息和不安,有的只是温暖与温馨,散发着令人无法抗拒的魅力。想来它的信奉者也许会更多吧?天堂一般的仙境孕育了多少充满光明的心,他们就像雪一样纯洁无暇,柔美细腻,也像山间的清泉一般沁人心脾。

    黑暗的信徒曾经都是善良的天使。他们也在光明中 自在地遨游过。也许仙境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好,尽管它有着世间一切美好的东西,却也有一些人们看不到的黑暗。所以说,死神的儿子无处不在,即使是天堂。

    也许有的是被黑暗刮伤了翅膀,无法继续飞翔;也许还有的,是无法抵挡住黑暗的 huo吧。他们进入黑暗时,痛苦地挣扎过,歇斯底里地吼叫过,但在这片无垠的黑暗里,有谁会听到呢?

    当你挣扎累了,嗓子哑了,就会感觉黑暗已经开始侵蚀你的每一个细胞,从起初的痛苦、无助,到最后对疼痛的麻木。

    这个时候,小人王就像一个旁观者,目睹着人们从天使变成黑暗的一部分。失去了翅膀的瞬间,他们求生的本能是那么的强烈。可没有什么能救他们,包括光明。

    前方的路越来越暗了,黑漆漆的,好像是通往另一个世界。而小人王就站在光与暗的交界点,悄无声息。他徘徊在它们之间,究竟该做出怎样的抉择呢?

    “孩子,”就在这时,一双温暖的手搭在了他的肩上,那声音是那么的柔和而亲昵。“你怎么了?”

    “妈妈,”小人王抬头望向那在柔和光线里的母亲,慵懒地回应着。“我讨厌黑暗,不喜欢黑暗!”

    “那可不行,我的宝贝!”宁肖将小人王抱了起来。唉,如果当初不让他吸收那么多的能量,此时他应该是一副大人的模样儿了,不至于现在还抱在手上。庆幸的是,这种缓慢生长的代价他们夫妻俩还付得起。但愿那场浩劫来临之前,儿子能长大cheng ren。那样,他们夫妻就死而无憾了。

    “你可是小人王啊,”她在鼓励着儿子。“将来,你不仅要掌管着白天,还要掌管黑夜。如果你害怕它,那又如何去掌控它呢?”

    “妈妈,我不害怕黑夜!”小人王在强撑着。“我只是讨厌黑夜!真的,我不害怕黑夜!”

    “是吗?”宁肖也不再争辩。手一伸,那道蓝色的长鞭就呈现了出来。“如果你不讨厌黑夜,就拿着这鞭子狠狠抽它一下,就什么都没有了。”

    “嗯嗯!”显然,小人王很喜欢这个提议。他接过妈妈手中的鞭子,朝那虚无的黑暗狠狠地抽了几下。尽管只是几下,那鞭响可是在黑夜“啪啪”地回响了很久,似乎是真的在抽打着黑夜。

    “妈妈,”小人王感觉抽得很畅意。他把鞭子还给了母亲,头就往母亲胸中一靠。“我有些困了,好累啊!”

    “好,那你就睡吧!”宁肖就轻轻地拍着儿子的后背,让儿子好生地睡去。

    所以,当程子扬出现时,就看到了母亲轻拍着儿子睡觉的温馨场面。

    “小家伙怎么了?”他接过妻子手中已经睡着了的儿子。“怎么突然跑到外面来了?害得我们一顿好找!”

    “因为他曾吸收过来从深渊之门那儿透露出的几分异星际的能量,”宁肖就轻声音地跟程子扬解释着。“当这种能量与这儿的能量不相融时,就会发生异变。孩子感受到了这种异变,有些承受不了,就需要缓解。可惜,我们直到这个时候才发觉,让孩子吃了不少的苦头。”

    “哦,这样啊!”程子扬是很快就听明白了。“看来,我们得找人给他开蒙了,不能让他这么稀里糊涂下去了。”

    “那你找到了合适的人选吗?”宁肖想了想,点头表示同意,并随口问道。

    “还能有谁?”程子扬也随即接应道。“宋戴呗!”

    “他——”宁肖不由得蹙蹙眉。“炎女才刚生下一子,正需要人照顾的时候,你就把他拉来给儿子开蒙,是不是有点强人所难了?”

    “嘿嘿!”程子扬一只手抱着儿子,另一只手牵着妻子,一边朝程家大宅走去,一边笑着低语。“这话你可就说错!如果炎女没有生下孩子,我还真不敢请他给儿子开蒙。如今,他有自己的儿子了,也就不会觉得自己总像差了一点什么。所以,我找他当先生,他肯定会乐意的。”

    “哦,是吗?”听到这,宁肖也笑了起来。“我可真没有想到,宋戴那么能干的人,竟然还为这点小事想不开啊!”


………………………………

第325章 灵宠

    其实,小人王要学的东西很多。但是,在他的每天课程课程安排中,书法却被安排在了第一位。程子扬给的理由是:“我不希望你将来签写文件时,会因为字不好看,而不得不用y zhang来代替。”

    的确,把书道当作日课,每日习之,品之、赏之、思之,日子久了,也就渐渐悟出书法益于修身养性,书法之道对人生有许多启迪。

    “还行,”看了孩子这一日练的书法,宁肖就在跟程子扬说。“功力火候也掌握到位了。再练下去,估摸着有成为书法家的可能。”

    “那想当然了,”程子扬瞄了那书法几眼,就紧紧地挨着妻子坐下。“练了几十年,要是再不到火候,我就要砍掉他那两只小爪子了,免得成天当摆设用!”

    华夏的书法,历史悠久。不同的时代,又都打上了那个时代鲜明的印记。秦汉尚势、魏晋尚韵、唐代尚法、宋代尚意、元代尚态、清代尚质,各领feng sao,为书法的传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喜势者揣摩秦汉书法,尚法中临摩唐代书法……或是博采众长,取之精华,为我所用,自成一体,倘若为人们所认同,就成为了一个书法大家。

    书道上常说,出道先入道。入道是为了积淀,为了厚积而薄发,为了掌握书法基本规律,为了更好地出道。出道需要创新。能否创新,往往又是书匠与书家之界线。

    书道如此,人生亦如此。人生需要传承但又不拘泥于传承,需要积淀但又不满足于积淀。在传承和积淀中追求创新、寻求突破,人生才能写出属于自己的华章。

    “妈妈,”小人王趁机缠上了宁肖。“爸爸写的字,我看了,沉稳而大气。你的呢?我很少看到你写字。今天,能写给我看看吗?”

    “好啊!”宁肖爽快地答应下来,提笔就在宣纸上飞舞起来。她虽然无须像程子扬那样动不动就要签发文章,但画符箓的时候,笔力不稳可是要出大事的。

    其实,华夏的书法,在黑白间行走,给人一种质朴的感觉。但是,驾驭这黑白,做到黑白有度,疏密有致,还是必须有相当功力的。

    书法,尤其是楷书,最忌败笔,有时会因为一笔不当,而失去整幅作品的韵味。况且一笔下去,不可再重复。因此,一幅作品形成看似在瞬间完成,但是,除了持之以恒的磨炼外,在下笔之前,还需反复揣摩,精心谋篇,一旦提笔之后,气定神清,当提当按,当疾当缓,当细当粗,都在运筹之中,不可犹豫,这样往往才能气脉通连。

    驾驭人生,也是如此。在一张白纸上描绘出美好的人生,当须头脑清醒,分清轻缓,把握好度,一旦谋定,就大胆前行,无须怨悔。

    “爸爸!”小人王看了宁肖的字,不由得偏头看向了程子扬。“妈的字快而飘逸,跟你的沉稳大气可是迥然不同啊。从字迹上看,你们俩可真不像夫妻啊!”

    “哦——”程子扬划划儿子的小鼻子,就在提示着他。“那你就想想看,你妈写字是用来干什么的?你爸写字又经常用来干什么的?”

    “哦——”经过父亲的提示,小人王很快就想明白了。“我知道了,妈妈写字主要用来画符箓,爸爸写字主要用来批示文件。所以,笔法各不相同。”

    “既然明白了,”程子扬趁胜追击。“那你就要想想,你应该练就什么样的笔法?”

    “嗯!”小人王还真就此考虑起来了。

    华夏书法讲究法度。篆、隶、草、真、行诸体,体态异样,意趣各殊。篆书的线条、隶书的平稳、草书的奔放、真书的严谨、行书的随意,尽管如此,任何一种书体,都有结构、用笔和章法三个要素,只有三者结合得越适当,越完美,其艺术性才越高。

    但这只是书法的一般规律,每个书体又都有自己的规律,一个书家,难以做到诸体兼佳。在人生路上,既要求你把握好人生的一般规律,又要求把握职业特点,假如你学习的是楷书,而你却老想用隶书的笔划,那还不如弃楷而从隶。角色的错位,往往是人生的一大悲剧。

    “孩子还小,你就让他在写字上定位,是不是有点早啊?”宁肖有些于心不忍,就跟丈夫小声嘀咕着。

    “不小了!”程子扬也跟宁肖耳语着。“要知道,他现在也快将近一百岁了。如果是普通人类,这个时候恐怕都能看到曾孙了。”

    “哦——”望着儿子那小手拿着笔墨在宣纸上奋斗着,宁肖有些无奈,只得点头承认着。“你说得也是!好快,一百年的时光眨眼就过去了。”

    华夏的书法以形为基础,尽管百家争鸣,书派纷呈,但是都追求传神。有些书作,乍看去,觉得尚可,但之久端详,却不耐看,有些书作,乍看去,如同孩童书作,但细细揣摩,却被其“神”所吸引,久久不愿离去。

    王羲之父子皆是大书法家,王献之自幼随父学书,日子渐长,自觉其书在其父之上。一日,写了一幅作品,其中有一笔为其父所写。献之将作品让母亲过目,本想赢得母亲的些许赞扬,没想到母亲端详再三,只说全篇只有那一笔划最传神。献之听后,愕然。

    人生的品质也是由“神”所决定。精神是人生的支柱。这种“神”,是日复一日的浸润涵养而成。书法一日不练手生,更何谈书法的传神。人生一日不修身,更何谈齐家、治国、平天下。一代圣人曾告诫说:“日参省乎已”。

    “爸爸,”小人王终于落笔成字。然后,他将写好的字拿到父亲的跟前。“我是男孩子,还是跟你学为妥!至于妈妈的字,以后再学也迟!”

    “小滑头!”程子扬无奈地拍了儿子的头一下。“你一直在跟着我学写字,肯定是跟我学最为妥当了。”

    “这字写得相当不错了,你再练个几百年,”宁肖就打趣这对父子俩道。“就能超过你的爸爸了,努力哟!”

    “呵呵!”这下,父子俩都笑了起来。

    书法的传神,在于对“势”的理解和把握。

    东汉末年,蔡邕就提出《九势》,提出书法艺术是根植于自然之上的一种形态。自然社会中的矛盾对立统一规律的发展趋势,必然也就体现在书法艺术之中,并藉此形成独特的书势。

    古人曾有“得势则随意经营,一隅皆是;失势则尽心收拾,满纸皆非。势之推挽在于几微,势之凝聚由于相度。”一部《兰亭序》,被称之为天下第一行书,在于整幅作品所表现出的气势。据说王羲之兰亭聚会之后,次日清晨再写此作品,如何也产生不了这种气势。

    书法各体,均有自己的独特气势。就是楷书,也是如此,颜筋柳骨,形象地概括出了楷书的特色。书论中说的:“势之来去不由人,势之来去又不可由人”,把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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