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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色-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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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岸花,盛开在黄泉之畔,接引轮回转世的人。
酒吧,灯火昏黄摇曳,无论是座椅还是墙壁都是陈旧不看,但所幸的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吧台,是用一块巨大的钢板搭成,那是威力强大弓弩的承重钢板。这件酒吧里所有的材料都是从战场废弃的武器拼凑而成,虽说在这古战场最不值钱的就是废弃的武器、铠甲之类,但是要在这个生存本来就十分匮乏的地方,这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
酒吧的每一处,弥漫着劣质的酒精、汗臭与各种不知道味道气味交织在一起,几个基本上没遮住几处重点部位的女子,身上还有令人想呕吐的香水。
吧台内,站着一个年轻的男子,他的身材偏瘦,脸色有点病态的白。
年轻人穿着破旧的黑色夹克和长裤,黑色的长发扎成马尾,他的脸很年轻,很像一个孩子,只是那双眼睛有着与年龄不想符合的沧桑。
男孩,安静站在酒吧的吧台之后,手中的雪克壶如同变魔术一样,在手中变出一杯接着一杯颜色各异的酒水。
如果单单从外貌上来看,谁都不会想到眼前这个男孩就是这间酒吧的主人,他应该还没有到十六岁。
酒吧,半掩的门的被粗暴的推开,一群拾荒者冲了进来。当这群拾荒者冲进来的时候,酒吧里立马就安静了下来,全都带着一脸警惕看着新来的拾荒者。
虽然大家都是拾荒者,但是大家却彼此看不起,拾荒者的名声在上层大陆并不好,甚至并不比野兽高多少。他们拥有众多外号,当然绝大多数都是带着侮辱性质的口号,比如野狗之类。
拾荒者,时时刻刻游走在生死的边缘,他们毫无礼义廉耻可言,为了生存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最亲密的两个人,可能在转眼之间就可能为了一块面包,而把对方彻底杀死。
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拾荒者,就是这样一个奇怪的特殊体,原本是特殊的体质,却彼此厮杀康衢,只为了生存而已。有时候就是在想,像拾荒者这样活着,生命到底还有什么意义。
生活,活着就有意义。
因此,当一个地方有新的人进入之后,原本的人是不愿意接纳后来之人的。因为只有一个不留神,那么就会丢掉自己的生命。
这几个人不是第一次来这个酒吧,他们找了个地方坐下,高声报出自己想要喝的酒。
年轻人转身从酒架上取下几瓶酒,开始熟练的调制起来。锈迹斑斑的雪克壶,在年轻人白皙的手指上飞舞,如同有灵魂的舞者一样。
突然,一个独眼的拾荒者大大咧咧走了过来,重重坐在吧台上,以两米多的身高俯瞰着年轻人。
“听说你这里有一种,名为‘血莉’酒,来老子来一杯!”
血莉,顾名思义鲜血中盛开的茉莉,以野兽的鲜血,碾碎茉莉的花瓣配制而成一种配制酒。其味血腥浓烈,甘甜辛辣为主。本就是酒中的高档配制酒,也不知道在这样的小地方怎么会有人知道血莉酒的调配方法。
“一枚银币!”
“什么?”狰狞的独眼闪耀血腥的光芒“你他妈的是穷疯了了,竟然要一枚银币?”
华夏帝国一般使用两种货币,通用的货币是金币,一枚金币等于十枚银币或者一百枚铜币。而焰晶,则是上层建筑使用一种高级货币,在人魔两族都属于比较高级的货币。
一枚华夏帝国的金币,则是相当于一个普通人家一年的收入,而在于血域高原这样的帝国遗弃之地,不要说一枚金币,就算是一枚银币也相当于一个拾荒者一年收入。
“一枚银币!”
苍白少年,对于独眼龙的凶恶的表情,仿佛一点也没有瞧见一样。
“嘭!”
独眼,独眼把一把半截刀刃砸在了桌子上,这把刀刃只剩下半截,而且是锈迹斑斑,但是这丝毫不影响它的威慑力,刀刃上残留暗红血色。
“老子有这个,你要不要试试?”
“一枚银币!”
苍白少年,依旧是同样的话语,不快不慢。
但是,独眼龙却是全身无法动弹,就像是被一条毒蛇盯上了一样。而那个看起来人畜无伤的少年,就是那条潜伏准备猎杀猎物的毒蛇,随时可能暴起至自己于死地。
独眼拾荒者猛然醒悟, 能在络石镇这样的地方开一家酒吧,而且快一年的时间了吧,对方绝对死黑白两道通吃的狠角色,就算是这个苍白少年真如自己所想,那么他背后的势力一定不简单。
而且,自己还听说,酒吧在开始之初,也有人去闹事,结果自己被人拧断了脖子,现在看起来传言非虚。自己如果没有这点直觉,估计在拾荒过程中死一百次都不够。
“说笑了,说笑了,这是些铜币。随便给我来杯酒,够烈就行!”
独眼赔笑,把几枚铜币放在桌子上,苍白少年也不去取钱,右手一挥,一杯浑浊的酒便到了独眼的身边。
独眼心里一阵庆幸,幸亏自己没有贸然惹事,但凭这一手,对方既然能够把酒杯准确无误送到自己身边,同样也能够把刀刺入自己的胸膛。
不知何时,苍白少年来到了独眼的少年,如同鬼魅一样,露出洁白的一口牙,对他露出一个邻家少年的微笑。
“你是黑石和乌拉的人吧?”
“你认识我们老大?”
黑石和乌拉,是整个络石镇最大拾荒队伍的老大,独眼也是因为能力出色才被乌拉看重,能够进入黑石和乌拉所在的拾荒队伍,而对方竟然认识自己的两位老大?
苍白少年,邻家少年,温暖几乎可以融化冬天的冰雪。
“算是认识吧,替我向乌拉和黑石带声好,就说小七良好今年的高粱酒,等他们两个过来喝!”
小七,小七是谁?独眼在脑海中搜寻这个人,等等,自己好像听老大说过这个名字,在哪里听说过呢?
小七,难道是他?老大曾经说过,络石镇有个神一样的人物,其实力深不可测,绝对比络石镇的镇长还强,捏死自己像捏死一只蚂蚁一样,称之为神也不为过。但为什么对方就像个小孩。
充分说明,人不可貌相。
恍惚之间,苍白少年已经回到自己的工作地点,就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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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白衣少年
七夜喜欢望着夜空发呆,再也回不去曾经,再也回不去人类的社会。
伴随时间的流逝,七夜身上僵尸的特征越来越明显,虽然说现在还没有丧失理智,可是对鲜血的渴望却越来越明显,身体也越来越没有了温度,就像是隐藏在冬天里的蛇一样。
然而最痛苦的事情,就是想死都死不了,有个词就是叫着“生不如死”
七夜尝试了无数的方法,想自己杀死自己,可以除了让身体更加疼痛之外,真的无法杀死自己。用那只臭老鼠的话说,除非是有一个比自身强大无数倍的人出现才可以毁灭七夜。换句话说,七夜现在不死。
不死人,不死你妹,七夜在心里暗暗诽谤。
既然死不了,七夜也不是纠结之人,那就好好的活下去。自己以前生活的地方自然是回不去,自己身上的情况普通人看不出来,但是拥有燃力的人来说,还是能够看出自己身上十分浓烈的尸气。当然七夜也不想去魔族生活的地方去生活,那是自甘堕落的事情,自己还是不想如此快的废掉自己。
于是,自己生活的血域就成为最好的选择,至少七夜是这样认为的。
在血域,生活着这个社会最底层的人,还是大量的魔族之人,同样也有为数不少人类修习魔族功法的人类,总之,这个地方相当于灰色地带。名义上是华夏帝国的领土,因为在战斗中彻底的荒废,再也无人问津。对于七夜这种既不能算作人,也不能算着魔的人来说,血域这种灰色地带最适合自己生存。
更重要的一点,血域是七夜的故乡,纵然有千般不是,七夜对于这片被遗弃之地总是存在一种莫名的情感。
七夜在络石镇住了下来,开了一间小小的酒吧,取名“彼岸花”。在地狱,随处可见就是这种黄泉路边的花朵,摇曳无数战死的亡灵。算是对于曾经的训练营,一种忘却的纪念。
开酒吧的时候,还发生一点事情,就是争夺酒吧的所有权。对于这个地方,弱肉强食是唯一的准则,也就是谁的拳头大谁就可以活下去。对于普通人,七夜无疑是碾压式的胜利,轻而易举捏碎了对方的脖子,从而夺得了关于酒吧的所有权。虽然没有什么运作的资本,不过以七夜的身手,出城之后猎杀几只大型的野兽,资本自然就是有了,在古战场拾起破损的盾牌刻上字也就成了招牌。
彼岸花,黄泉之花。
今天这种情况,每隔一段时间总有几个不开眼的人,如同跳梁小丑一样闹剧一场。如不是看在故人的面子上,七夜估计就像其他人一样,直接把他们仍出去了。
血红玛丽,腥红如血,入口如同血液一样。
摇晃的红酒杯,七夜一饮而下。这种酒是七夜专门为自己调制的酒,七夜发现自己不能吃其他的食物,只要一吃其他东西就会拉肚子,除了鲜血之外。所以这种酒,里面加入了野兽的鲜血,加入朱颜果用来代替鲜血制品,无论如何七夜也无法食用人类的鲜血。
七夜以便摇晃血红玛丽,一边看着那一群在酒中买醉的人。
突然,七夜心神一动,整个空气都静止了。
静止,连空气都静止了,酒吧中的人保持原本动作,如同时间在这一刻定格。
不知何时有个人,已经坐在七夜的吧台边,七夜就像面对着一座巨大的山岳,连呼吸都十分困难。手指瞬间点燃,熊熊燃烧的火焰开始燃烧,挣脱了压制的束缚,看着眼前这个白衣少年。
十七八岁,白衣飘飘,圆圆的脸庞,平凡的让人容易忘记。
唯一深刻的一点,半米宽,两米长一柄武器,比整个人都还显眼。过于庞大的武器,像是一块巨大的铁板。
“彼岸花,想不到在这个地方还有人认识字,有什么好酒吗”白衣少年说道。
七夜如同变魔术一样,一杯透明的酒出现在酒吧的桌子上,沿着酒吧桌子划了过去,酒杯中如同一团白色的火焰在燃烧一样。
“烈焰,烈性酒!”
白衣少年,举起酒杯一饮而下,烈焰如同一团火焰一样从喉咙而下,整个血液燃烧起来,他不得不感叹一声。
“烈焰红唇,果然名不虚传!”
对方很强,比之前自己见过的任何人都强,甚至比自己以前的教官都要强,简直是可以用深不可测来形容,即便是比不了最后一战中出现了那几个绝顶人物。
七夜问了一个很傻的问题:“你可以杀了我吗”
对方看着七夜,微微一笑,说道:“我杀不了你,况且喝了你的酒,欠了你一个人情。”
“不死人 ?”
不死人,是人们对于僵尸另一种称呼。
“我从远处来,见到一股极其浓烈的尸气,却见到一个还保持理智的不死人。希望下次见你的时候,你还保持理智,否则就算是我杀不了你,我也不会放过你”
白色少年说过此话之后,隐没在空气中,就算是凭空消失一样。
“对了,我叫白浪,欠你一顿酒钱。”
空气中,传来白浪的声音,伴随着白浪的消失,一切恢复如常。周围依旧是停留在刚才的时间里,沿着刚才发生的一切继续,除了七夜之外似乎没有人察觉刚才发生的事情。
难道是幻觉吗?可是酒桌上的酒杯,里面已经是空空如也。
白平很年轻,而且非常的强,至少现在是燃将以上,而且是燃将中的绝顶强者。如此强者,怎么会莫名来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绝对不会是因为自己这个燃力只有三四级的家伙。
天空很压抑,血色而且灰蒙蒙,就如同往常一样,总是一副风雨欲来的节奏。络石镇,每天关城门的时间是越来越早了,而且越来越多的军队来来往往络石镇。络石镇,原本都没有军队驻扎,在最近这一个月时间中,已经陆陆续续进驻了一个军团的兵力。更多的猎人和剑客,开始出现在络石镇。
气氛很压抑,风雨欲满楼。
酒吧的生意在最近变得格外的好,原本酒吧的原始客人消失不见了,绝大多数变成了新面孔。猎人、剑客和军人,成为这段时间酒吧的主要客人。原本这里的原始客人拾荒者,即便是有钱也不敢进入酒吧。因为这些客人随便一个人,一根手指都足以把他们杀死。而且他们杀死拾荒者不用负责,而对于拾荒者那就是灭顶之灾。
七夜有点奇怪,除了白平之外,竟然无人再发现他身上的尸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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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似曾相识
第二十五章 似曾相识
斩妖除魔,守正辟邪,是每一个白家人的天职。 。
白平,走在漆黑的夜空下,妖艳的七轮明月在七个不同的方位里,白平突然之间不想这么做了,像自己之前所做的那样。
酒吧里的少年,给自己的感觉很奇怪,身上既带着浓烈的尸体的气息,却又保持作为人的理智,很让人费解的一件事情。最奇怪的是那种感觉,竟然有他自己熟悉的感觉,那到底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自己姓白,而白这个姓,在整个华夏帝国有特殊的含义。
无论是在人类的世界,还是在魔族的世界,总有一些事件是无法用常理来解释。在人魔之外,还有一些更加令人意向不到的事物存在,而这种存在就注定了白族的存在。
白族,确切的说是一个特殊人群一个总称,他们是为了针对一些意想不到的事物而产生一个种族,而这个族的人是天生的战士,几乎是个个天赋异禀,战斗力十分的强悍。与强悍的战斗力相比,是白族基地的繁殖力。
在一定时期内,白族并不是为魔族而存在的,因为白族先入人类产生,可以说是最先的一批人,而是为了应付一些更加强大的存在,处理一些突发灵异事件。
但是随着人类与魔族的冲突越来越严重,战火的不断蔓延,原本置身事外的白族,加入与魔族的战斗。随着事件的慢慢流逝,死在白族手中的魔族越来越多,白族之人渐渐成为专业猎杀魔族的战士。
外界对白族有一个特殊的称呼,驱魔一族。
对于魔族,白族的天生敏锐,白平能够察觉七夜的原因。只不过白平感到奇怪的是,七夜身上既有很浓重的尸气,但又明显心脏还在跳动。心脏尸化化,是判断成为不死人一个重要标准。人体开始慢慢尸化,首先是心脏开始尸化 。
让白平改变注意不是这个原因,而是七夜的眼睛,七夜的眼睛很像一个人,那个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人。
白家尚武,封疆拓土。白家男儿,战死疆场,一将功成,万千英魂。驱魔一族,长天白氏华夏帝国对抗魔族的钢铁长城,虽然是人数比较稀少,但绝对是地位在帝国中最高。
如同其名,长天白氏,睥睨长天。
百合花,白家的代表盛开在每一个季节里,恒定的山谷温度,让白家所在的长白山谷中一年四季都能适合百合花生长。
年少的白平,喜欢在这盛开着百合花的山谷里,追逐着漫山遍野的梦想,那份向往自由自在的生活,和他的小伙伴一起,那个看起来温温柔柔的小孩,至少比自己矮一个头,白平喜欢叫他“小小”
那个时候的梦想真的非常简单,哪里想现在这样,动不动就是要斩妖除魔,守正辟邪。小时候的梦想,无非就是要能吃饱饭、有地方住,然后娶个漂亮的小姑娘做媳妇,当然还有就是和小小自由自在在盛开了百合的山谷里奔跑下去。
直到有一天,梦想被打碎了,有个人突然走过来告诉自己,作为白家人的天职就是把魔族赶出自己生活的地方。于是,好无休止的训练代替了追逐自由,各种战斗法诀代替了欢声笑语。
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忙碌,而是把你黑暗中唯一的希望都熄灭。如果说白平在这枯燥的生活中唯一的欢乐,就是依旧可以和小小一起经历各种训练,直到天启的到来。
优胜劣汰,弱肉强食。
白家尚武,战士的战斗力强悍,而强悍的战斗来背后,则是无比残酷的淘汰法则。而这个淘汰之一,就是名为天启的仪式。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之后,每一个白家的少年,将会在盛开着百合的祭台上进行天启的仪式。
天启,百合盛开为王者,倘若衰败,则证明此人天赋有限,没有修炼天赋。而没有修炼天赋的人,则意味着被淘汰,将会永远离开长白山谷,到尘世间去寻找自己的生活。生命如蝼蚁,自生自灭去吧。
白平,则是这次天启仪式最耀眼的天才,百花花开,连绵不绝,千百年来难得一见的天才,连白家闭关的老祖宗都被惊动了,纷纷出关。
花开落幕,几家欢乐几家愁,而这忧愁的人也是白平,忧愁的来源则是小小天启仪式没有通过,百合花既没有绽放?,也没有枯萎,但对于白家之人来说,这还是远远不够的,而对于小小的结局只有被淘汰的的结局。
“小小末,出白家,平未见”
《华夏末世纪﹒白平传记》便有了这样的记载,至于小小去了哪里,他的以后的生活会怎么样,白平不知道,而小小也有自己广阔的生活,也有自己的战斗,自己的战场。
小小的离开,白平连最后一面也没有见过,从那之后白平性情大变,原本是个快乐的少年,把这一切的根源都归根于魔族,如果没有魔族,那就没有了 白家,那样就不会有小小的离开。
百合山谷中,少了一个追逐梦想的少年,多了一个无比疯狂训练的少年。天才,果然没有辜负天才之名,白平如同彗星一样崛起 ,如一只孤独的狼,经常一个出没魔族聚居的地方,如死神一样收割魔族的生命,成为华夏帝国最年轻的十大驱魔人之一,同时也是魔族最想杀死的人之一。
魔族的克星,帝国的荣耀。
白平经过这家名为“彼岸花”酒吧的时候,一方面是惊讶于在这个穷乡僻壤的地方,竟然还有人认识“彼岸花”三个字,另外一方面他闻到淡淡僵尸的味道。
白平知道,在这种社会的最底层的地方,混迹着生活在最底层的人类和最底层的魔族或者其他的生活,如果自己的心情不好,白平不介意顺手杀几只蚂蚁, 当然也可以不杀,因为这些人实在渺小得无足轻重。
当白平走进彼岸花的时候, 就有了与七夜先前的相遇的场景,一个只有两三级的小家伙,在自己的气场下明明什么也做不了,但是他的眼神,很像一个人。
当然,白平知道,七夜当然不是那个人。
在天启仪式上,小小的百合花没有绽放的时候,小小的眼神也是这样,双目之中貌似已经看淡了生死,见过了云淡风轻,平静的眼神下面,你根本不知道,他们心里在想什么。
如果是七夜稍微上的了台面,或者说他的实力稍微能对人类构成威胁,那么无论说什么白平也要留下七夜。白平发现,七夜除了生命力比较顽强之外,基本上没有什么战斗力,总归是太弱,况且勾起了故人的记忆, 白平决定放七夜一把。
终归是太弱,不知道七夜知道白平给自己的评价之后,心里是什么样的感受。
与此次白平所要面对的敌人比起来,七夜的确是太弱了。白平等帝国的顶尖高手,作为帝国的先头侦查兵,现行来到血域高原,在不就之后,帝国的大军的锋镝将会指向血域高原。
而在血域高原的人们,对即将发生的一切依旧是毫不知情。七夜看着漫天的乌云,突然有种风云欲满楼的情景,在这场风雨之后,又有多少人能够活下去呢?连白平那种高手都来了,接下来的战斗肯定不是自己能够介入的。
但又有什么关系呢?
从那一场战斗之后,从经过了叹息丛林之后,七夜突然对很多之前自己想不开的东西,突然之间想得开了,自己每活一天一条都是赚了,既然赚到了,肯定要做点什么,来应对之后要发生的事情。
“吱吱,吱吱,你这个呆瓜,你在想什么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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