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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鸟的传说之一宿命-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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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妇人虽然一副平民的打扮,可是那通身的气派,不俗的举止,似乎在告诉他,这是个能改变他命运的贵人。

    他展眼一笑,爽朗地说:“嗳哟,这是要买药么?我可没有这么多呀!”

    贵人身边的一个仆妇对他说:“那你就抓紧时间去配,改日我会派人来取。”

    也没问他住在哪里,到何处去取药,一辆马车便停在跟前。那仆妇自车里取出脚踏安放在地上,搀扶着那贵人,上车而去。

    车子装扮得很朴素,像是平民之家的马车。可是那马,确是西域的汗血宝马。冯小宝行走江湖许多年,如何不认得?他望着那绝尘而去的马车,预感到自己命运会从此改变。

    果然,当天夜里,就是这辆马车,静静地停在身处城南陋巷的冯小宝家门口,一个管家打扮的人敲门而入,说道:“我家主母派我来拿药。”

    冯小宝结结巴巴地说:“我家里没有那么多”

    管家道:“有多少拿多少。我家主母还要你亲自去讲讲这药的功用。”

    不由分说,管家一点头,他身后好像突然冒出两个壮士,一人一边,架起冯小宝说:“得罪!”

    冯小宝还没明白怎么回事,眼睛就被一块黑布蒙上。他被架出门,推进那辆低调而朴素的马车,顺着命运的道路,一路颠簸进了一座华丽的府邸里。

    他没有见到这座府邸的大门。但是府里肃穆有序的仆人,富丽堂皇的屋舍,镶金嵌玉的器皿,寂静无声,颜色艳丽的丝毯和羊毛地毯,无不说明他来到的是一个权贵之家,今夜之后,他可能会飞黄腾达,也可能会人头落地。

    他当然想飞黄腾达。他不想人头落地。他要享受荣华富贵,不管这荣华富贵要怎样获取。

    英雄不问出处。

    他眼前晃动的是那老妇人的脸,一张虽然沧桑,但是保养得良好的贵妇人的脸。

    很快,他见到了拥有那张脸的老妇人。她穿上了她的常服她的常服就是,秀蛮了牡丹的艳丽长裙,裙裾拖在地上,雪白的肌肤在透明的披帛下闪着诱惑的光泽。

    他不由自主地跪了下去,口中说道:“小人叩见贵人。”

    那个女人荡地笑问:“贵人?你知道我是谁?”

    “小人不知。”

    “你无需知道。”那贵人走下华丽的坐榻,躬下身去,托起他的下巴,说,“知道么?耳朵长在头上。耳朵听得太多了,嘴巴又不牢的话,这脑袋会掉的。”

    冯小宝忽然冷汗涔涔,赶紧低下头说:“是。小人明白。”

    那贵人哈哈大笑,再一次躬身托起他的下巴,啧啧称赞道:“好一张俊美的脸,好一副聪明的头脑,你是个有福气的人。”

    她丰满洁白的胸部直逼到他的眼前,呈现出两道完美的弧线。

    “不敢。贵人才是有福气的人。”

    “你说你卖的大力丸能让男人夜夜新郎,金枪不倒,可是么?”

    “是。”

    “你如何证明之?”

    “小人愿意以身试药。”

    就这样,冯小宝沐浴之后,爬上了千金公主那张华丽的床榻,用自己的身体向公主证明自己卖的药有多么的灵验。

    他的药确实灵验。他让养尊处优阅人无数的千金公主体验到了从未有过的晕眩的感觉。公主像是乘坐着一条华丽的大船,在风起云涌的海上颠簸,一会儿被浪头推到浪尖,一会儿被卷入浪底,潮水一波又一波地涨,心一阵又一阵地颠。在那一阵阵的尖峰时刻,千金公主养得长长,涂得粉红的指甲情不自禁地掐紧冯小宝的胳膊。

    那胳膊正蕴含着力量,如钢铁一般坚硬。他把千金公主高高地捧起,使劲平生之力,将她送入混沌而迷乱的世界。

    天蒙蒙亮的时候,千金公主彻底地陷入瘫痪。她精疲力竭地沉入梦乡,带着汗湿的头发和身体。

    看着她心满意足,带笑的睡容,冯小宝也几乎是瘫软。他知道,他剑走偏锋,躲过一劫,从此荣华富贵唾手可得。

    这个妇人,无非老了点。可她是一个贵人,一个十足的贵妇。她那雍容华贵的衣着,体态以及气质,是他今生今世所未见的。比起街头的那些庸俗妇人,更让他着迷,喜欢。

    他混了这许多年未能混上一个老婆,没有哪个男人肯把自己的女儿和姐妹嫁给他,害得他只能跟那些闺房不如意的已婚大嫂和大娘偷鸡摸狗,这不,这样的一个贵妇在等着他呢。

    这是命中注定的。

    千金公主从此痴迷于年轻的冯小宝。她将他圈于自己的内室之中,没日没夜地享受着那个金枪不倒的神话,一直到有一天,太后宣召公主入宫家宴。

    千金公主是高宗皇帝的姑母。她身为李唐公主,能与女皇陛下亲厚,是在身为太后的女皇陛下走上帝位之前,对李唐宗室以及满朝文武进行了血淋淋清洗与杀戮。这个女人,长孙无忌不是她的对手,斐炎不是她的对手,徐敬业不是她的对手,李唐的任何一个宗室皇子皇孙皆不是她的对手。她只是一个女人,一个不问政治的公主,一个庶出的公主,她的父皇在世时她不受宠,她的侄子登基后跟她不亲近,她战战兢兢,管束自己的儿女不要跟任何人结党为营,她的唯一愿望是安享自己那份按例该有的荣华富贵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她冷眼旁观,知道只有跟这个心狠手辣,意志坚强的女人站在一起才可以实现这最基本的愿望。于是她靠近她,借着高宗之死,她在最彷徨悲痛的时候,最需要来自李唐宗室的某一个人的支持的时候靠近她。

    对于这个硬闯入李唐家族的外姓女人来说,哪怕一个不那么不起眼的宗室的支持,都是那么可贵。

    她得逞了。她是仅次于太平公主,频繁出入宫廷的第二个公主。作为女皇陛下的同龄人,女皇陛下需要她,有时候也有些瞧不起她。她从来不懂国家大事,一问摇头三不知,倒是宫里宫外的那些流言八卦,一说起来就没完没了,让女皇感到厌烦。

    这位高祖皇帝的女儿,这辈子只懂得珠宝首饰,吃喝玩乐,跟一个市井女人又有什么不同!

    当时身为太后的女皇陛下,在收拾了政敌,政局稍稳之后,感到一阵阵的疲惫和厌倦。繁忙的白日转瞬即过,可是漫漫长夜,思虑过度的太后孤枕难眠,渐渐苍白困顿和憔悴。

    在酒宴之上,她无精打采地跟千金公主打个招呼,漫不经心地问:“怎么这几日都不见你进宫,忙什么呢?”

    千金公主讨好地坐在太后旁边,满面春风地回答:“知道太后忙,不敢打扰。”

    在旁边的太平公主盯着千金公主看了好一会儿,笑着说:“姑祖母最近可是吃了什么灵丹妙药,怎么如此容光焕发?”

    太后佯装生气地呵斥:“怎么说话呢?跟长辈这么没大没小的!”

    太平公主道:“母后,我又没说错!您看看您,为国操劳得日益憔悴,姑祖母倒越活越年轻,似二八佳人。”

    千金公主掩袖笑出声:“太平你真会寻姑祖母的开心!不过太后是太操劳了,还要保重身体呀。”

    等到曲终人散尽,千金公主随太后进入寝宫说些私房话,她才关心地说:“恕臣妾直言,太后为国操劳,只怕阴阳失调,还要多多调理才好。”

    太后淡淡地说:“太医院的补药一直没停,只是不管用。这帮饭桶,只拿俸禄不干活,没用!”

    千金公主心中一动,凑近一点轻声说:“太医院的医生胆子开的药只怕药力不够。臣妾最近得了一味药,神奇得狠,一贴药到病除。”

    太后呵呵地笑:“没得扯淡。哪有这种药?!”

    千金公主站起来转了一圈,说:“太后看臣妾是不是气色很好?”

    太后点头道:“你是比先前要年轻好看些。你真的得了什么神药不成?”

    千金公主道:“是啊。太后可愿一试?”

    太后道:“那你把方子给太医院,他们说能吃我就吃吃看。”

    千金公主道:“这药不能先给太医院看,要先给太后过目。太后看过之后就知道能用不能用了。”

    太后道:“你这是怎么啦?难道我比御医们还懂药?”

    千金公主道:“太后什么不懂?那帮御医不过是饭桶罢了。”

    太后被她引出好奇之心:“到底是什么?你磨磨蹭蹭的,搞什么名堂?你且莫要磨叽,只管拿来我看。”

    千金公主道:“这药过不了宫检,还请太后到臣妾府上去看药。”

    当时身为太后的女皇陛下虽然跟千金公主亲厚,但是究竟还没丢下对李唐宗室的防备之心。她虽然经不起千金公主的一再鼓动,决定凤驾亲临公主府,却带上了最亲近,最信任的御前侍卫,一等的高手,将公主府的防卫做得风雨不透。

    太后在千金公主为她准备的春室里见到了千金公主的灵药冯小宝。冯小宝此时已经知道了千金公主的身份,也知道了他今天要见的女人是帝国的第一女人。这个女人手握着整个帝国的生杀大权,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只要他赢得她的欢心,他将拥有的不仅仅是荣华富贵,还可以拥有地位,尊荣和权柄。

    他匍匐在她的脚下,诚惶诚恐地山呼万岁。她令他抬头的时候,他用手遮在自己的眉毛上,谦卑地说:“太后的光芒令小人不敢抬头。”

    太后坐在华丽柔软的坐榻上,呵呵地转头对千金公主说:“这就是你的灵丹妙药?”

    千金公主凑近太后,低声地劝道:“太后,您为国为民日夜操劳,呕心沥血,也该对自己好一点不是?高宗皇帝在时,何尝没有三宫六院,如今您也不过只要一个而已。”

    冯小宝再一次匍匐在地,朗声说道:“小人愿为太后赴汤蹈火,尽心竭力!太后的安康乃是百姓之福!”

    阳光自宽大的窗户透进来,落在冯小宝的脸上。他魁梧健壮的身体,他年轻光滑的脸,一时间让太后不知今夕何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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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薛氏

    当时身为太后的女皇陛下回宫,宫辇里多了一份千金公主献给她的礼物。当然没有人会检查太后的凤驾,冯小宝一路顺风地进入了太后的寝宫。

    当然,在千金公主的家里,冯小宝已经用自己的身体和本事,向太后证明了自己的存在价值。太后恍如梦中。她这一生,只经历了两个男人。她跟太宗皇帝的时候,还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女,对男女情事一无所知,身体尚未发育成熟。太宗皇帝是个身材魁梧,精力充沛的中年人。他是唯我独尊的皇帝,是个拥有无数后宫佳丽的男人,他的字典里没有怜香惜玉这个词。可怜那春风一度之后,她便因为驯马的事初露锋芒,为太宗皇帝所不喜,打入冷宫。

    那个时候,她对于那一夜的记忆,只有初夜的痛楚。也许在她眼里,太宗皇帝和徐盛业并没有什么不同。

    而高宗皇帝,他倒是青春年少,比女皇陛下还小四岁,对女皇陛下是真心的依恋和喜爱。可是他身体羸弱,时常生病,而她登上皇后之位后便协助处理朝政,政务繁忙。即使高宗皇帝身体的不强壮,并不妨碍他四处拈花惹草,乘女皇陛下无暇顾及的时候,以他单薄的身子,不能自保的情感,到处留情。

    如今跟冯小宝一朝巅鸾倒凤,当时身为太后,守寡多时,日夜操劳朝政的女皇陛下心中感慨原来女人还可以这样做。从前的日子,不知道是东风辜负了牡丹,还是牡丹辜负了东风。

    一夜之间,太后焕发了青春。她面颊变得红润,目光变得柔和,嘴角微微含笑,脾气明显变得温和,一连几天,宫中无人遭受杖责。

    身边的侍女太监自然知道怎么回事,心中纷纷感谢这个不知从哪里拣来的英俊男人。

    他是久病之后的良药,他是久旱后的春雨。

    太后给了冯小宝许许多多的赏赐,绫罗绸缎,金银珠宝。但是他出入宫禁没有名堂,被圈禁在太后的寝宫,像一只被关在笼子里的孔雀,郁闷得要发疯。

    太平公主说:“母后早说要重建白马寺,不如就交给小宝。建成之后,让他做住持,岂不两全其美?”

    洛阳白马寺创建于东汉永平十一年公元68年。为中国第一古刹,世界著名伽蓝,乃佛教传入我国后官办的第一座寺院,被中外佛教界誉为“释源”、“祖庭”。史载:东汉永平七年,汉明帝刘庄因夜梦金人,遣使西域拜求佛法。公元六十七年,汉使及印度二高僧摄摩腾、竺法兰以白马驮载佛经、佛像抵洛,汉明帝躬亲迎奉。公元六十八年,汉明帝敕令在洛阳雍门外建僧院,为铭记白马驮经之功,故名该僧院为白马寺。

    历次战争让白马寺数次毁于战火。太后自位登皇后之位,便大力推崇佛教,一直想重建白马寺,只是没找到机缘。如今四海升平,国库充盈,眼前又有这么个人需要一个合理合法的身份可以随意出入宫廷,那么何不顺水推舟呢?

    太后看着太平公主,灵机一动,赐冯小宝姓薛,名怀义,声称其与太平公主的丈夫,驸马薛绍同族,是驸马薛绍的叔父。

    冯小宝摇身一变,得到一个高贵的出身,成为天下第一佛寺的住持。

    即使他这辈子根本还没见过佛经是什么样子。

    太后是威严的,没有人不怕太后。可是八卦,尤其是关于男女**的八卦,永远都是人们忍不住关注的焦点。太后和她的男宠的一些风流韵事,自然也在宫女和太监们中间暗暗流传。有人说,太后在初得冯小宝的时候,每次上朝,便会让他等在车辇之中,一下朝便携手坐在车辇之中先回寝宫,关起门来翻云覆雨。而伺候在外的宫人们,总能听到春闺之内发出长长短短的呻吟声和呼叫声。

    太后的贴身侍女们在为她梳洗的时候,居然被问起家乡爷娘兄弟姐妹的景况,并得到了丰厚的赏赐,不禁受宠若惊,叩头谢恩不迭。

    这是很长时间没有过的事了。新皇登基大典之时,也不过是所有的人雨露均施,得到掖庭的官方赏赐而已。

    太后不是小气的人,只是没有心情罢了。

    对于冯小宝噢不,那时已经是白马寺住持薛怀义,究竟有怎样神奇的本事令太后如此满意,是不是真的夜夜新郎,金枪不倒,宫人们也是咬指称奇。据说这位伟男从来就没有疲倦的时候,哪怕是关起门来与太后大战两个时辰,下了床走路依然是虎虎生风。他随传随到,任何时间都能应起,每一次应起都令太后无比满意。

    当然,这个男人的出现,虽然令内宫的人额手称庆,却令前朝的大臣们,尤其是那一帮老顽固们十分不爽。他们认为一个男人不应该出入后宫,如果他想这么出入后宫,应该先去势,免得败坏了宫廷的风气,太后的声誉。

    所谓的去势,就是割去男人的生殖器,把男人变为太监。

    这些大臣们迂腐得可爱。后宫不缺太监,缺的是男人。如果只要一个太监,太后何必留下薛怀义?随便抓一个太监好了。

    薛怀义在他还是冯小宝的时候,还算是小心谨慎,夹着尾巴做人,四处讨好。等到他摇身一变变成驸马的叔父,白马寺的掌门人,骑着大马披着袈裟往返于白马寺和宫廷之间,他的本性渐渐施展出来。他不仅仅是太后的枕边人,在某些地方,还成为她手中的棍杖。

    他是聪明的。没多久他就明白,这个有着至高无上权力的女人并不满足。她不满足于他只能提供榻上的快感和潮,就像她不满足于只享有太后的称号一样。

    她想做皇帝。自盘古氏开天辟地以来的第一个女皇帝。他要更多的荣华富贵,就必须做她的一枚棋子,做她通往女皇之路的一块铺路石。

    建完白马寺,他又受命在皇城内建了明堂和天堂。这两座建筑耗资巨万,雄伟华美,令人瞠目。他还多次担任大总管,统率军队,远征突厥。也是他狗屎运,等他率军抵达,突厥却因为粮草问题,不战而走,他却声称敌人听见他的威名望风而逃,他因此被封为正三品左武卫大将军,梁国公。他虽然不认得几个大字,却和僧人法明合作编写了大云经4卷,献给太后,称太后是弥勒佛下生,是天命的皇帝。

    他成为太后榻上床下忠诚的狗,是太后加冕成皇帝的左膀右臂和急先锋。他是聪明的,他是有功的,于是他信心满满,骄傲起来。

    他认为女皇陛下离不开他。他崇拜这个女人,她给了他荣华富贵,她给了他锦衣玉食。他的白马寺里,集结了当初一起混江湖的兄弟们。他们走街串巷,欺行霸市,横行乡里,说一不二,有看不顺眼的,当街就打,像打一条狗。

    是的,打平头百姓,就像打一条狗。就是朝廷命官又怎样?也抽,就像抽一只驴。

    这股风刮到女皇陛下的耳朵里,女皇陛下便和颜悦色地告诫他悠着点,莫要激起民愤,到时候不好收拾。

    即使是和颜悦色的告诫,薛怀义也从来没有在女皇陛下这里经历过。他是谁?他不仅仅在榻上让这个女人欲欲死,他还为她登上至高无上名正言顺的皇位立下汗马功劳。

    没有他,也许另有其人驱逐突厥十万兵,但是没有他,谁能想出她,一个女人,可以是弥勒佛下生这样令人拍案叫绝的主意?在高高的朝堂之上,她衣着华丽,神情肃穆又如何?在榻上,她还不是赤身体地蜷于他的身下,被他征服?

    她怎么敢翻脸教训他?她不知道他是个男人?

    薛怀义决定让女皇知道,他是个男人。他需要给她一点颜色看看。

    他更加放浪形骸,跟着那班聚集在白马寺做僧众的混混兄弟们终日饮酒作乐,甚至又走回烟花柳巷。对于女皇的宣召,半醉着对来传口谕的内官说,我身体不适,不能奉诏。

    一次两次,无所不知,洞察一切,聪明绝顶的女皇陛下如何不知道他的意思?

    “是我把他宠坏了。”女皇陛下对上官大人说。

    上官大人一言不发,不予置评。对于情人之间的争执最好不要介入。上官大人自幼长于宫廷,察言观色的绝顶武功已经练得炉火纯青,她内官宫女,满朝文武都不得罪,何必去得罪女皇陛下的男宠?这样的人,把他毛捋顺了,他有用敬而远之,他亦无害可是要得罪了他,今日跟女皇恼了,也许无事,哪日跟在女皇陛下的床头又施展榻上功夫,在陛下的枕边说几句私房坏话,女皇意乱神迷的时候,谁知道会不会对她痛下杀手?

    她的祖父上官仪,当年便是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在高宗皇帝和女皇陛下之间乱掺和,不光丢了自己的性命,合家的男丁无一幸免,害得所有的女眷入宫为奴。

    否则她上官婉儿应该是京城名门闺秀,嫁乘龙快婿,封国夫人,生儿育女,而不是在这寂寞深宫里虚度如花的青春岁月。

    三十余年的孤枕独眠,三十余年的寒衾冷被。

    哪个少女不怀春,她的青春,只开花,不结果。

    女皇陛下自然知道上官大人的脾性,笑一笑,自嘲地说:“且由他去,冷一冷他再说。”

    习惯了薛怀义随传随到的陪伴,一开始的冷却,令女皇陛下很不习惯。她有些郁郁寡欢,食不下咽,夜不能寐,命太医院派御医给自己把脉开药。

    来的是沈南醪,便是女皇陛下初次召见我,命我开药方时对我发难的沈御医。这是个实实在在的势力之徒,眼见着一个街头混混因为在闺房内伺候好了女皇陛下而从冯小宝摇身一变成薛怀义,驸马都尉的叔父,天下第一寺白马寺的住持,护国大将军,享尽人间的富贵和荣光,他也心动神驰了。

    他哪点不如那个混混?他出身扁鹊世家,有医术,有谈吐,比那个小流氓强百倍千倍,难道不比那个小流氓更配得到那些风光?于是在女皇陛下的龙榻之前,他温言款语,半是严肃半是试探,半是诊脉半是试探,得到女皇陛下的恩准,为女皇陛下按摩。

    女皇陛下是个冰雪聪明的人,如何不知道这御医的企图。她心里惦记着白马寺的薛怀义,却一把将沈御医拉上了龙床。

    第二日,自然给沈御医官加一品,并给了很多赏赐。传旨的内官,轰轰烈烈地押着赏赐的宫车,很高调地去沈御医在城北的小小府邸宣旨。

    上官大人冷眼旁观,知道这是做给薛怀义看的。这个混混何德何能,让高贵如女皇陛下,多多少少对他生出些许真情。难道就是因为他具硕大,能让女皇陛下欲死欲仙?

    不在乎他,不必做给他看,令他吃醋。

    她知道,真正的麻烦还在后面。

    薛怀义果然很快得到了风声。他果然开始了新一轮的报复。他公然将以往的旧相好招到白马寺,饮酒作乐,醉生梦死。

    可他的旧相好,十有**是有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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