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曾有一人,爱我如命-第10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沈初愣了一会儿,这才转身开车去了医院。
刚到医院,南妮就例行八卦的上来看着她说:“沈医生,听说你要搬办公室了,好舍不得的说。”
“我的心与你同在。”沈初唇角轻勾。然后取下了结婚对戒放在抽屉里,医生上班的时候不能戴这些东西,但是在黑土面前,她怕自己不戴又会让小家伙胡思乱想。
南妮有些感慨的看着沈初:“可惜了,沈医生的手长得这么好看,很适合戴戒指呢!”
“……”那一瞬,沈初是怔住的。
昨晚,她听了一模一样的话,还是某个男人用他那独特又磁性的嗓音,故意凑近她的耳边,用很是轻柔的语气说出来的。
而最后,她就是败在了男人那柔声的攻势里,所以才……
“我去洗手!”沈初起身过去洗手。
南妮跟了过去,说:“对了沈医生,我真觉得咱们苏院长十有**是被富婆包养的,我今天早上都看到那富婆了。我去,应该叫富姐,那女的看上去顶多三十多岁,四十不到的样子吧!长得还挺漂亮,雍容华贵有气质的类型。”
听到这个消息,沈初的手还是不由得顿了顿,苏子煜一直顶着一个普通人的身份,做人也很低调。
看起来的确不像南妮口中的,被包养的那种人。而南妮也是这么认为的。
“不过,我怎么都觉得苏院长应该不是那种吃软饭的人啊!你说苏院长虽然是空降做了主任吧,但是这实力可都是大家有目共睹的啊!”听南妮这语气,还挺替苏子煜觉得惋惜的。
沈初觉得自己并不了解苏子煜是个怎样的人,但是他多次出手相助倒是真的。
因而沈初也只能站在公正的角度看着南妮说:“苏院长是个什么样的人,取决于你认为他是一个怎样的人。不管苏院长是不是真的如同你所说,但在我心中,苏院长一定是个好人,是个医术精湛的好医生。”
“就喜欢沈副主任说话,有种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的感觉。”南妮笑着,好不含蓄的说。
沈初笑了笑,并没有当真,而是应了一句:“你还是叫我沈医生吧!”
拿了病例,沈初出去例行查房。南妮随行。刚走到病人病房门口的时候,就听到里面传来了有些大声的争吵。
南妮帮着沈初推开房门,沈初沉着的问了一句:“怎么了?”
只见一个清瘦的身影跪在雪白的地板上,穿着一身医院清洁工的衣服,一头黑色的青丝中间还夹杂着白色的银发,毛躁干枯得像是永远都理不开似的。蹲在地上的模样,看上去狼狈极了。
地板上是打碎的花**,清瘦的清洁工正在捡起地上的玻璃碎片。
旁边一个是三十来岁的女人,满脸横肉,怀里抱着一个小男孩儿,小男孩儿的脚掌心正在渗血……
虽然沈初刚刚才来,但是从大家的争吵声也能大致听出来刚刚发生了什么事情,大概就是过来陪病人的孩子太调皮,一不小心打碎了花**。
然后患者家属唤来了清洁工,清洁工还没来得及收拾,孩子就踩到了地上的碎片,现在脚掌心扎破了,大人一时气愤,就将所有的过错都归咎到了清洁工的身上。
而清洁工带着一个雪白的口罩,头顶上带着帽子,几乎遮住了整张脸,任劳任怨的蹲在地上,不管那抱着孩子的女人是骂她还是侮辱她,她都沉默着没有开口说话。
见了这情形,南妮方才看着沈初随口说了一句:“沈副主任,这是前两日才来的清洁工,是个聋哑人,又毁了容,但是人很勤快。是后勤的见她可怜,就把她留下了。”
沈初走上前,帮忙解围。
看着妇女怀中的孩子,对着南妮说:“麻烦南医生先带着孩子去包扎一下伤口。”
刚刚还在咄咄逼人的女人,听了沈初这话,这才想起最主要的目的不该是先和这哑巴吵架,而是先该给孩子包扎伤口。
看着愣住的南妮,沈初又补充了一句:“费用都算在我头上。去吧!”
沈初把话说得这么明白,南妮也只好按照沈初所说的去做。带着女人和孩子走了出去。
而穿着一身制服的清洁工还在认认真真的收拾着。就好像周遭的事情她都没听到,没看到似的。
沈初上前试图握着清洁工的手,清洁工却如临大敌的一下瑟缩了回去,很害怕的样子。
沈初看着清洁工这过度的反应,也只好就此作罢的站在她面前问了她一句:“你没事吧?”
清洁工没什么反应,而是将所有的碎片都收拾好,丢进了垃圾桶,好似没听到沈初所说的话。
沈初这才后之后觉的反应过来,刚刚南妮分明说了,她是聋哑人,又怎么可能听到自己说话呢?
沈初放弃了,而是站在一边,让她提着垃圾桶走了出去,看着女人清瘦的背影,有些难以想象她的经历。
一个聋哑人,还是一个毁了容的聋哑人,从她刚刚的动作来看,她的确是个比较勤快的人,后勤部留下她,也不是没理由的。
沈初很快的查完房,然后不再纠结刚刚的小插曲。
等到沈初查完房出去的时候,刚刚回到办公室,却看到刚刚的那个清洁工,拿了一**饮料,颤颤巍巍的放在了她的桌面上。
然后歪七扭八的写了一张小纸条,纸条上写了淳朴的两个字:“谢谢。”
沈初笑着对她摆了摆手,看不到她的容貌,于是拿过钢笔在小纸条下面写了三个字,不用谢。
清洁工留下饮料,匆匆忙忙的就走了,似乎很害怕生人。
沈初看着那**饮料,倒是挺欣慰。
南妮刚好走到门口:“沈副主任,刚刚的人都处理好了,孩子脚掌心就是扎破了一点皮,一点轻伤而已。”
“辛苦了。请你的。”沈初将饮料和那张纸条递给了南妮。
南妮笑着看了一眼,不客气的拧开盖子喝了一口,才说:“我刚刚去后勤问了一下,那女人叫方巧,听说从小就是个聋哑人,十八岁的时候嫁了个赌徒男人,男人后来在外面找了个小三,脸是因为被小三泼了硫酸才毁容的。是个有段悲惨过去的可怜女人。”
沈初点点头:“那能照顾就多照顾一下吧!”
南妮应了下来,问沈初:“沈副主任下午轮休,有安排没?”
沈初摇头,“一会儿再看吧!”
本来沈初下午是没什么计划的,可是中午刚出医院,就看到季黎开着一辆黑色的捷豹,突然出现在医院门口。
一看到季黎,沈初就不由得的蹙了蹙眉,但到底还是拉开车门看着坐进了副驾驶,问:“你怎么来了?”
“来接你。”季黎说。
沈初:“我下午休息,你下午不上班吗?”
“带你去个地方。”季黎说完,越过身子帮着她系上了安全带。
系安全带这种事情,分明是自己可以做的事情,季黎却非要傲娇的问都不问一句就帮自己系上。
季黎带着沈初去附近的餐厅吃了饭,然后再度上了车,沈初才看着季黎问了一句:“我们去哪儿?”
“到了就知道了。”男人语气很平静的开口,嘴角却噙着浅浅的笑意,看样子心情不错。
沈初想了半天也想不到季黎到底会带自己去哪儿,所以索性不想了,只问了他一句:“远吗?”
季黎摇头:“不远。”
这话说完没多久,车子就停了下来。
让沈初意外的是,季黎直接将车子停在了一家射击俱乐部的门口。
季黎下车,绅士的帮着沈初拉开了车门。
沈初没下去,而是一头雾水的抬眸看着男人,问:“来这里做什么?”
“下来就知道了。”季黎说完,弯腰帮沈初解开了安全带,然后直接牵着女人的手,将她牵了出来。
沈初被季黎牵着手,他大大的手掌将她柔弱无骨的小手包裹在他的手掌心,很温暖,很有安全感。
季黎带着沈初的手,畅通无阻的走进了射击俱乐部。
经理模样的人迎了出来,刚要开口,季黎的电话就响了起来。
一看来电显示是欧景城,季黎这才接通。
电话那头传来欧景城有些严肃的声音,说:“老四,沈沛菲有些下落了。”
………………………………
第178章 在美国那两年,怎么过的?
沈初被工作人员带着去换上了射击服,没听到季黎在外面讲的电话。
季黎听到欧景城提起沈沛菲的名字,那一刻,眉头就不由自主的皱了一下。按照欧景城的本事,照理说,应该不会耽误这么多时间都没找到沈沛菲。
季黎的沉默,欧景城也才到家的,这才说:“找沈沛菲的不只是我们,另外,沈沛菲是先生的人,先生的身份没有确定,不过多半和蝎子有关系,另外,把沈沛菲劫出来的人也不简单。但可以确定的是,劫走沈沛菲的人和先生那边应该没有合作关系。”
“嗯。”季黎淡淡的应了一声,听不出情绪起伏,似乎这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
欧景城从认识季黎的第一天开始,就知道很多事情对于他而言,都没有偶然和必然这种说法,他是一个习惯掌握大局的人,如果非要说他的人生中有意外,那么黑土和沈初估计就是那个最大的意外。
欧景城对着电话那头的季黎,继续说:“沈沛菲死了,北城国际独栋别墅起火,沈沛菲在别墅里烧死了。”
烧死了?
季黎目光深沉,没有焦距的看着更衣室的方向,问欧景城:“经过法医鉴定了吗?”
“尸体已经完全烧焦了,警方已经带着胡美萱过去,让法医和牙医然和尸体进行了dna对比,确认尸体的确是沈沛菲本人了。”欧景城说:“原本我这边准备将尸体带回去做进一步确认,不过这事儿得通过警方,因为胡美萱并非善茬,检查结果出来的当天就要求将沈沛菲的尸体尽快入土为安。”
“我安排警方的人过去,沈沛菲这事儿你不用追了,追安辰吧!”季黎语气清浅的说。
欧景城有些意外:“安辰?安氏科技的安辰?不是你姐夫吗?”
看着沈初穿着贴身的射击服走了出来,季黎终究没有回答欧景城的电话,而是直接挂了电话。
沈初扯了扯自己的衣服,有些不太习惯,看着季黎从容挂断的电话,随口问了一句:“公事吗?”
“欧景城。”季黎将沈初带到了自己身边,一边帮着小女人翻好衣领,一边说:“知道射击的要领是什么吗?”
沈初一脸茫然的摇头:“在告诉我射击的要领是什么之前,你是不是应该告诉我,为什么要带我来射击场?”
别人约会都是逛街&;middot;电影院&;middot;压马路,怎么到了她这儿,约会就变成了溺水&;middot;枪战&;middot;射击场呢?
季黎没解释,而是将工作人员递过来的实弹手枪递给了沈初,然后看着她说:“这是比拳头更有利的防身武器。”
“季总,没人告诉你这武器在国内随身携带是犯法的吗?”沈初没有伸手去接。
男人唇角却蜿蜒起一抹纯净的浅笑,然后走到沈初身后,握着她白皙的手,然后轻轻抚上手枪:“弹夹装入枪支打开保险;你可以选着单发和连发,射击时保持呼吸均匀,准星和目标眼睛三点一线,射击时轻轻扣动扳机!射击,三分技术,七分心理。”
说完,季黎拿过旁边的手枪,将刚刚说的动作都演示了一遍。
沈初看得很认真,学得也很认真。
看到季黎正中靶心之后,心里对眼前这男人的佩服就越发滔滔不绝了。
当枪再度落在她手上的时候,沈初不由得多端详了两眼。
“姿势要稳。”季黎绕到沈初身后,轻轻地把住了她的腰,呼吸声贴着她的耳蜗轻声说:“射击时,两脚要成八字形分开,稍宽于肩,上体保持正直。”
说完,将他左的大手落在了他的肩膀上:“身体正面与目标的成七十至八十度角,体重落于两脚上。”
然后又将手游移到她的手上:“其次,握枪力量要适当,要协调平衡,右手虎口对正握把后方,以手掌肉厚部分和中指无名指和小指的合力握住握把,拇指自然伸直,贴于枪身左侧……”
“你让我自己来……”季黎就贴在她身后,让她根本无心思考。只能感受到男人独特又清冽的气息,刚刚他说的话,愣是一句也没记住。
男人严肃又宠溺的伸手敲了一下她的脑袋瓜,然后指着前面人形立牌的靶子:“专心点。”
就这距离,这呼吸都能洒到她脖子上的距离,能专心吗?能吗?
沈初放下枪,转身看着季黎:“你来射。”
“射谁?”男人高大的身影就立在她面前,居高临下的看着她,唇角还挂着有些邪肆不正经的笑。刚刚脱口而出的那两个字,更是带着一层浓浓的深意。
沈初本来是很纯洁的,可是男人的手指此刻就摩挲在她白嫩的手背上,瞬间想起昨天晚上用她的手做过的事,沈初的脸,刹那间就红了……
指着十米开外的人形立牌就说:“那里那里,我说射那里!!你试试不专心射不射得中!”
季黎眸子危险的半眯,专业的姿势将手枪对准了远处的靶心,毫不犹豫的扣动扳机。
沈初踮起脚尖在男人脸颊上落下一记吻,本来以为至少能够稍微影响到他,以此证明自己没办法专心的这理论。
可是没想到的是,季黎竟然毫无压力的,三发子弹都连中靶心。
沈初:“……”
好吧,有些理论在季黎的身上,本来就不实际。
所以后来,她乖巧的听着季黎再教了她一遍要领,然后才在按照季黎所说的标准姿势,打开了保险。
然后将枪对准了不远处的人形立牌,没等身后的季黎开口,就直接扣动了扳机。
射击时扣动扳机,扳机触动击锤,击锤敲打击针,击针撞击子弹的底火,底火点燃火药,于是,子弹瞬间就朝着人形立牌的中心店射出去了。
沈初没想过这一枪会中,季黎更没想过。
然而意外的是,那一发子弹,竟然准确的穿透了那个人形立牌头部的靶心,正中十环。
沈初难以置信的看着远处,然后又惊愕的回眸看了一眼季黎:“老公,我我我……”
“……”季黎当下也是震惊的,人形立牌滑到沈初和季黎眼前,季黎仔细检查后,确认刚刚沈初的确是正中靶心。
沈初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手中的枪,有些手抖。难以置信自己刚刚竟然真的一枪命中了。
季黎深邃如海的眸子,微缩。
回眸看着沈初:“季太太要不要再来一枪?”
沈初手有些抖,摇头:“不要了。”
不知道为什么,莫名其妙的就有一种恐惧感油然而生。如果那个人形立牌是个真人,那她刚刚岂不是杀人了吗?虽然分明知道是假的,但沈初还是打从心眼里排斥。
旁边的工作人员也是惊叹,第一次开枪,竟然能够如此准确的正中靶心,难怪季太太自己都吓着了。
季黎指着远处的人形立牌看着沈初,好看的薄唇静静地溢出四个字:“试试九环。”
沈初摇头,下意识的就回了一句:“我不行……”
季黎伸手揉了揉女人柔顺的长发,语气很轻柔的安慰她:“试试看吧!”
不知道是季黎的声音给了她力量,还是男人温柔的大手抚摸过她的脑袋,又或者她自己对自己都心存怀疑。
总而言之,沈初抬起手枪,开了保险,双腿迈开,直接对准了刚拉远的人形立牌,深吸一口气,全神贯注的看着人形立牌,问季黎:“脑袋上的九环还是身子上的九环?”
“能中哪个就打哪个。”季黎说,很显然脑袋上的九环比身子上的九环难度要大些。
他细细的观察着沈初的姿势,然后看着女人扣动了扳机。
又是一声刺耳的枪响声,沈初将枪递给了旁边的工作人员,然后看着由远及近的人形立牌。
“季黎,我……会不会是个天才?”沈初看着九环上的那个孔,脸上的表情已经有些难以置信了,一看就对自己都产生了怀疑。
季黎仔仔细细的端详了一下那两个弹孔,沉默了大约三四秒钟之后,回眸,讳莫如深的眼睛落在了沈初的手上,竟是配合的说了三个字:“有可能。”
沈初许是被自己吓着了,所以接下来打死也不愿意再碰枪。而是拉着季黎的手急匆匆的出了射击场。
女人白皙柔嫩的手落在季黎挽起袖子的结实手臂上,很柔很嫩,一点茧子都没有。
回世纪金宸的路上,沈初坐在副驾驶,也在仔仔细细的端详着自己那双白皙的手。
看了好一会儿,她迷茫的回头看着季黎:“你在警校见过神枪手吗?就是那种能够第一次开枪就一枪命中的那种?”
“见过。”季黎淡淡的声音从驾驶座传过来。
沈初眉头深深的蹙了一下,略微有些好奇的问季黎:“欧景城吗?”
“我。”
沈初:“……”
沈初还是有些难以置信自己竟然在这方面有惊人的天赋。总觉得自己选错职业了,不该当医生……
沈初还在把玩着自己的手,旁边突然传来了季黎轻柔淡定的声音:“季太太,你怀着黑土在美国的那两年,是怎么过的?”
………………………………
第179章 路少校,我是沈初
这个问题,季黎之前从未问过沈初,而沈初也没想过有一天自己要回答季黎,她在美国的那几年是怎么过来的。
其实她觉得没什么好说的,很平凡,也很平庸。
沈初收起自己凝白的手,侧目看着正在认真开车的男人:“你真想知道吗?”
季黎点头,虽然想听沈初亲口说,但最后还是补充了一句:“如果你不想说,也没关系,我只是随口问问。”
沈初倒觉得没什么,笑了笑看着季黎:“没什么不想说的,只是说起来怕你嫌弃太无聊。”
“和你有关的,都不无聊。”季黎单手把着方向盘,伸手和她的手指十指紧扣。
沈初这才陷入回忆,娓娓道来:“也没什么,当年我高考成绩还蛮好的,被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全额奖学金录取了。去了一趟美国回来发现自己怀孕了,孩子又不能不要。在我被沈家赶出来的时候,是锦儿过来救了我。锦儿让我去霍普金斯念完大学课程,美国人作风比我们国家开放,不会有那么多闲言碎语就不会有那么大的压力。想要养活孩子,首先要养活自己。”
其实本来她以为和沈家的那段过去,会是她人生里永远无法逾越的鸿沟和痛苦,然而没想到自己如今却可以如此云淡风轻的将那段曾经用几句话随随便便的带过。
沈初看着季黎,轻声的像是说着一段和自己无关的往事:“那会儿虽然有奖学金,但是生活费却不是一笔小费用,更何况还有肚子里的小家伙,锦儿家境富裕你是知道的,所以那会儿基本是靠着锦儿的接济。”
沈初那段时间三点一线的生活,往返的地方无非就是学校,临时工作点以及出租屋。
所以仔细说起来,倒是没什么好谈的,就连自己都觉得有些索然无味,所以沈初干脆看着季黎说:“后来生下黑土,坐完月子,我就去学校继续学习了。好在出租屋的隔壁住着一个很热心的华裔阿姨,听说儿子曾经出车祸死了,老伴儿得了癌症去了,所以对我们很好,平日里也帮着照顾黑土。好在我和锦儿不在同一个系,怕请外人不放心,所以我俩报了不同的课程,分批照顾黑土。”
生怕自己说得太无聊,导致开车的人都直接睡着了,所以沈初小心翼翼的瞥了男人一眼。
却发现他比谁都听得认真。
“然后呢?”听到沈初突然沉默了,季黎便回眸看着她很认真的问了一句。
沈初说:“然后我大学毕业就回国了,随后就在中心医院工作了,其实一开始我本来是在外科当实习医生的,不过中心医院泌尿外科医生人手不足,而且泌尿科的工作时间比外科工作时间要短,不用经常值班,工资还比外科实习医生可观得多,所以我就刻苦学习通过考试,最后转到了泌尿科做了主治医生,目的就是能有更多的时间陪黑土。再后来……再后来就遇到你了。”
从沈初嘴里说出来的那两年,的确是平淡无奇。
可是为什么平淡无奇的两年,却查不到任何存在轨迹?
季黎没有再继续追问当年有关的细节,因为从察言观色的角度而言,沈初刚刚说的那一切,都是真真切切的,一个人的嘴可以撒谎,但是眼神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
季黎不是不相信沈初,他只是觉得,当年的事儿有太多的疑点。
回到世纪金宸的时候,已经差不多快晚上了。黑土又被季老爷子接回了季家老宅,沈初和季黎干脆就在外面吃了晚饭。
欧景城给季黎打了一下午的电话,季黎都把他给无视了,压抑了整整一个下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