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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一人,爱我如命-第1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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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他始终无法释怀那天晚上的事情,所以想方设法的还是准备和沈初见一面,不管是以什么目的见面都好。所以他一直让夕沫帮她追沈初的下落。

    就在他毕业之后,商社要去瑞士谈合同,原本安排了苏子煜跟他一起去瑞士出差。可是就在登机的前几分钟,他突然接到夕沫的电话,说在旧金山发现了沈初的下落。

    苏子煜赶到旧金山的时候,沈初已经被季黎糟蹋了。

    后来的确是苏子煜从庞三手里将沈初救了出来,之后发生的事情,他都一五一十的告诉了,沈初,没有一丝谎言。

    的确如同他对沈初的承诺,他从来没有骗过她,只是很多时候,他都选择了隐瞒一部分的真相。

    苏子煜将当年的事情,和盘托出之后,这才对着苏慕华说:“后来我的确是救了沈初没错,但我并没有想过就此而一脚插入她的生活,那时,正值沈谦暗中帮着spc内斗赵谢志的时候,我手头有太多的事情要做,为了不牵连她,所以我趁着她昏迷的时候,把她送上了回国的飞机。”

    “既然不想有牵扯,那之后又是如何牵扯到一起的?”苏慕华问。

    她还记得,那时商社一心希望苏子煜将来可以继承他的事业,所以打算让他提前进入公司实习。而苏子煜却坚持要从事医生这项职业。

    就在苏慕华后来每天的逼问下,苏子煜终于告诉她说:“我当医生有我的理由,因为我答应了一个女人,一定会救死扶伤,做一个更好的人。”

    苏慕华没想到自己的儿子放弃继承庞大的商业集团,居然是为了一个女人,所以在苏慕华的强势下,苏子煜将沈初带回了家。

    还记得那时的沈初,只是单纯的以为陪着苏子煜回家吃个饭而已,所以笑得特别甜。

    直到苏子煜突然牵着沈初的手,一本正经的对着自己说:“妈,这是您未来的儿媳妇,沈初。我会娶她。”

    沈初当时那收到惊吓的眼神,表现得淋漓尽致。

    当时的沈初也是一个大写的耿直,完全没给苏子煜留面子,扭头就冲着他一脸天真无邪的说:“子煜,什么情况,不是说我只是帮你演戏的吗?怎么还假戏真做了?我可不嫁你!”

    苏子煜当时的脸色可难看了,现在回想起来,苏慕华都觉得好笑。

    看着苏慕华的表情,苏子煜也知道她多半想起了当年的事儿,虽然沈初很干脆的拒绝了自己的求婚,但是偏偏苏慕华却因为这事儿对沈初另眼相看,倒是喜欢上了沈初的耿直。

    直接高兴的看着沈初说:“不嫁就不嫁吧!做不成我的儿媳妇,就做我的干女儿吧!看着你这丫头,倒是挺合眼缘的。”

    所以后来,沈初理所应当的就成为了苏慕华的干女儿。

    现在想起当年的事,苏子煜也是难得的陷入了沉思,然后才对着对你面对的苏慕华解释:“当年将她送回国内之后,就没想过有朝一日还会再见。只是沈初很聪明,聪明得让人有危机感。她顺藤摸瓜的从我身上查到了当年在成巷口糟蹋她的那个男人我有可能认识,所以就主动找到我希望我可以帮她复仇。诚如你所见,我答应了她,然后带她上了岛。这之后的事情,想必你也都知道了。”

    “所以沈初当年一开始就知道糟蹋她的男人是季黎,只是失忆之后,把所有的事情都忘了?”

    苏子煜点头。

    苏慕华不由得再一次感慨,天意弄人,她看着苏子煜问:“那你当初答应娶沈初,全然是因为愧疚?”

    “沈初怀孕了,回国之后查出来的。被沈家人赶了出来,我不确定那孩子究竟是我的还是季黎的。整件事发生前前后后不超过半个月。我想对她负责,不管孩子是不是我的,这整件事情都和我有关系。沈初患有子宫内膜异位症,受孕不易,所以那个孩子必须生下来。”

    苏子煜面色有些凝重,却又无比认真的看着苏慕华说:“也不全然是因为愧疚,我认为我喜欢她,从朝夕相处中,觉得她很坚强,也很独特。我是真的想过要娶她,只可惜她明目张胆的拒绝了我。”

    苏慕华叹了一声:“你信誓旦旦的说那孩子是你的,我自然是当真了。后来沈初没了踪迹,我见你四处找人是探寻,后见沈谦和你突然将她渺无声息的送回学校,我自然是想确认一下那到底是不是我孙子,这才冒冒失失的跟踪了她,谁知那孩子与你没有半分相似之处!”

    看着苏子煜说了实话,苏慕华也将实话都说了出来。

    话已至此,苏子煜不想多说,当年的事儿,如果不是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他是半个字都不想提及。

    趁着苏子煜起身离开之前,苏慕华突然看着苏子煜,说:“你既然喜欢她,甚至不在意她肚子里的孩子到底是谁的,那为何在她失忆回学校之后,你要眼睁睁的看着她回国,以至于在得知她结婚的消息时,你也没采取任何措施,反倒是眼睁睁的看着她嫁给了季黎?”

    苏子煜是不知道,在苏慕华得知沈初和季黎婚讯的时候,她有多想以干妈的身份蹦出来抢婚。

    听了苏慕华的话,苏子煜反倒是笑了,他伸手拍了拍苏慕华的肩膀,笑着说:“嫁给季黎,是她的选择,一如她当初选择不嫁给我。黑土是季黎的孩子,这是血缘上改变不了的事实,她既然失忆了,许是老天爷给她一个重头再来的机会。比起让她心不甘情不愿的嫁给我,我反倒觉得季四爷更能给她幸福。”

    “那你当初瞒着沈谦有关沈初结婚的消息,沈谦如今岂不是全知道了?”苏慕华担心的看着自家宝贝儿子。

    然而苏子煜却只是淡然的勾了一下唇角,笑着说:“我和沈谦的恩怨多了去了,不在乎再多这么一桩。”
………………………………

第313章 有个极品

    看着苏子煜拿着照片转身离去的背影,苏慕华心里也是说不出的滋味。

    苏子煜刚刚走出房间,就接到了来自沈初的电话。

    季黎接沈初回到家之后,沈初才后知后觉的想起自己的照片不见了这件事情,于是又返酒店去找自己落下的照片,结果却得知照片不见了。

    唯一的可能性就是照片被苏子煜顺手拿走了,所以沈初这才拨通了苏子煜的电话,问他这件事。

    苏子煜倒是毫不避讳的回应沈初:“照片的确在我这,如果你还要的话,我一会儿让齐名给你送过去。”

    “谢谢。”沈初客气的说。

    “嗯。”苏子煜淡淡的应了一声,然后对着沈初说:“明天是我妈的生日宴,如果你始终放不下过去的话,可以拿着那些照片过来跟我妈对峙。明天的生日宴,她是一定会出席的。”

    “真的吗?”其实沈初也不是不相信苏子煜的话,可是当她怎么兴奋的第一时间问出来的时候,她知道,对面的苏子煜肯定是误会了。

    所以沈初又有些画蛇添足的多加了一句:“我没有不相信你的意思。”

    “无碍,请柬我就不单独发给你了。季四爷应该早就已经收到了请柬。

    “谢谢你,子煜。”说完,沈初挂断了电话。

    “照片在苏子煜那里吗?”季黎的声音从楼上的卧室传出来。

    沈初抱着手机一边朝着楼上走,一边扯着嗓子问季黎:“老公,你明天是不是有什么活动要参加啊?”

    “季太太这是查岗吗?”

    沈初刚推开卧室门,就撞在了季黎那一堵肉墙上。

    沈初眉眼弯弯,笑容温婉的冲着男人眨了眨眼睛:“那哪儿能啊!普天之下,我最信任的就是我家男人了!”

    伸手刮了一下女人小巧挺立的鼻梁,季黎笑着宠溺的说:“说吧,有什么目的?”

    “老公,你老实说,其实你的隐藏职业就是半仙吧?”不知道是沈初藏不住事儿,还是季黎眼神太尖锐,总而言之她要是有个什么心理活动,非被他全都看透不可。

    季黎不置可否的望着跟前心虚的小女人:“说吧,是不是还想趁着明天苏慕华的生日宴,再找苏慕华对峙一次?”

    “这都能猜到,老公真威武!”沈初毫不吝惜的对着男人竖起了大拇指。

    然而男人的俊脸上却弥漫着潇洒的笑容,笑着反问了一句:“什么地方威武?”

    “……”为了证明自己是真的有认真思考这个问题,沈初是仔仔细细的沉默了一会儿,才回:“说爱我的时候最威武了!”

    “老婆,我爱你。”

    “……”这个告白来得太触不及防了,沈初刚刚还想着耍小聪明的心思,一瞬间被男人的这句告白打得东南西北都找不到。

    她抿了抿唇看着男人,目光期待的再问了一句:“老公你刚刚说什么?我没听到……”

    “老婆,我爱你。”

    没想到男人会这么配合,沈初瞬间得寸进尺的又说了一句:“老公,你说太小声了,我听不到。”

    “沈初,我爱你。”

    “再说一遍。”

    “季太太,我爱你。”季黎又配合的说了一遍,满足了一下沈初的小女人心态。

    沈初唇角的笑容一瞬间更加灿烂了起来,耍赖的看着男人,道:“声音太小了,你要不你再说一遍吧?”

    “说出来的爱,要说那么多遍,太累了。老婆,果然,爱是要用做的,我们做吧?”男人突然将她抵在了墙壁上,居高临下的看着她,神色暧昧。

    沈初抬眸就捏着男人的下巴,嫌弃的给了他一记白眼:“这说爱我才说几遍呀,你就喊累了?那你做的时候怎么就跟吃了炫迈似的,停都停不下来?”

    “那你喜欢炫迈吗?”男人弯腰,薄唇贴近她的圆润白皙的耳珠。

    沈初低着头,抿着红唇,没节操的点头。

    “老婆,你节操呢?”最爱她低头不言不语,却一双美眸里都含着娇羞的神色。

    沈初想也没想就说:“节操被你吃了。”

    “谁说的?”男人一本正经的搂着女人的腰,说:“我挑食。”

    “滚!会不会聊天!”沈初傲娇的推开季黎,转身朝着床上走去。

    ……

    第二天晚上,季黎按照约定,下午的时候就安排白桥送沈初去选了一身漂亮的晚礼服。

    沈初特意避开了大红色,毕竟今天是苏慕华的生日,穿着红色太显眼,反倒显得对主人公不尊重。

    沈初选了一件香槟色的长款晚礼服。裹胸的鱼尾设计,勾勒出她那姣好的身材曲线,好在沈初皮肤白皙,穿着香槟色的晚礼服反倒显得整个人好似蒙上了一层浅粉色,美丽得不可方物。

    她特意选了一件小披肩披上,然后任由白桥让化妆师给她化了一个淡妆。

    只是简单的修饰了一下,便已经美得让白桥这个想来高冷的秘书,都止不住的朝着沈初夸赞了两句。

    沈初选了一双纯白色的一字带高跟鞋,刚要穿上,就看到季黎出现在了门口。

    季黎直接朝着沈初的方向走了过去,然后弯腰,帮她穿上了高跟鞋。

    男人穿着一件深紫色的衬衣,搭配着纯黑色的西服,这颜色极其挑人,若是气质不到位,那分分钟传承非主流的精髓。

    可是这颜色到了季黎的身上,却凸显出一股子高贵儒雅的气息来,好似从童话故事中走出来的王子。

    而王子此时此刻正单膝跪地的帮她穿着凉鞋,沈初看着这个画面,看着看着就入神了。

    她低头看着季黎,突然笑着说:“我想起了民间婚礼藏婚鞋讨红包的习俗,伴娘要把新娘的婚鞋藏起来,然后让伴娘和新郎来找,要是找到了,那新郎要亲自穿在妻子的脚上,然后才能背着或者抱着新娘出门,新娘的脚是不能沾地的。”

    沈初只是突然想起了,所以就说出来给季黎分享了。

    可是没想到她这故事刚刚说完,刚刚还弯腰帮她穿鞋子的男人,就已经帮她穿好了鞋子,然后站了起来。

    沈初这才刚准备起身,结果季黎直接打横将她从座位上抱了起来。

    这动作的动静不小,周围所有人都朝着两人的方向看了过来。高级私人会所里,来的客户都是非富即贵或者大明星,此时此刻看到沈初和季黎,都第一时间认了出来,纷纷掏出手机拍照。

    沈初有些娇羞的拍了一下男人的胸膛:“干嘛呢?这大庭广众的,我自己会走!”

    “刚刚费口舌讲了那么长的民俗故事,不就是为了让我抱你出去吗?”季黎挑眉问。

    沈初:“……”

    她只是随着男人帮她穿鞋的画面,突然想起了结婚的礼俗而已,毕竟当初他们举行的是西式婚礼。

    最后季黎还当真是抱着她,把她抱进了车里。

    沈初的一张脸不知道是吹晚风吹红的,还是羞红的,总而言之比上了腮红还要自然。

    白桥狠狠地吃了一把狗粮,然后坐进副驾驶,然后让司机开车去晚会现场。

    沈初没想到会在现场遇到云锦,瞬间就抛弃了自家老公,兴奋的朝着云锦的方向跑了过去,高兴的看着云锦:“锦儿,你怎么来了?”

    云锦看了一眼自家爷爷的方向,努了努嘴:“老爷子让我来的。就冲着你这份舍命陪君子,抛弃糟糠之妻没有重色轻友的真感情,我就必须给你点个赞。”

    输完,云锦对着沈初竖起大拇指。

    沈初:“……”

    “当年让你多读点书你不信,你看你这词儿,用得一塌糊涂的。”沈初一脸嫌弃的看着云锦,然后转移话题,问:“漫儿呢?”

    “云家,带她的人多了去了。哪儿用得到我?”云漫说。

    沈初有些惊讶的看着云漫,没想到云漫会这么快就把有漫儿这件事告诉了云老爷子。毕竟是云锦瞒了这么久的事情。

    从沈初惊讶的表情里,云锦就看出了沈初现在正在想什么,所以也没什么好隐瞒的,而是直接说:“就算我瞒着,瞒得到一时,难道还能瞒得到一世吗?”

    云锦说:“爷爷迟早是要知道的,趁着他老人家现在身体好,还经得起我这刺激,我就说索性实话实说了。免得日后把老爷子吓个心脏病什么的!”

    “那云爷爷怎么说的?原谅你了?”沈初问。

    云锦冷笑一声:“原谅?原没原谅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们家老爷子最近受刺激了,只要是个男的就朝我这儿塞,还说什么我年纪也老大不小的了,该结婚了。之前身价高背景好,倒是有挑人的资本,现在未婚先孕还带宝贝儿女儿,再不嫁人将来就只有单身一辈子了。所以最近拼了命的给我介绍对象呢!到底是亲爷爷啊!”

    本来云锦以为这话说出来了之后,沈初是要帮着她一起吐槽一下的。

    谁知道沈初竟然一本正经的对着她说:“其实我觉得云爷爷关于相亲的这一段说得有道理,你这年纪,是该谈一下了。有合适人选吗?”

    沈初这话音刚落,云锦就突然看着门口的方向,皱了皱眉,说:“合不合适不知道,不过有个极品。喏,来了!”
………………………………

第314章 挺暴殄天物的

    沈初也有些好奇云锦口中的极品指的是谁,所以顺着云锦所说的朝着门口的方向看了过去,却看到路熙然和陆斯恩还有季黎一起站在门口。

    路熙然正在和季黎聊着什么,陆斯恩就在一旁安安静静的当个旁听者。

    沈初看了两眼,问云锦:“请问你所说的极品是谁?我老公吗?”

    沈初开玩笑的问。

    云锦自然的勾起唇角,笑着调侃:“那我倒是巴不得了。”

    “该不会是路熙然吧?”沈初故作惊讶的看着云锦,点了点头:“路少校,是挺极品的!”

    云锦给沈初抛过去一个嫌弃的眼神:“你以为我跟你一样一孕傻三年啊?我说的是陆斯恩。那厮也不知是哪根神经搭错了。”

    一听云锦这话,就是有故事的。

    沈初难得八卦的看着苏子煜,勾了勾唇角,笑:“陆斯恩怎么了?”

    “之前挺正常的,也没说喜欢我啊!一点喜欢的态度痘没有表现出来,哪次见面了我不是称兄道弟的。结果……”

    “结果?”

    “结果前几天我对爷爷坦白了漫儿的事。爷爷就开始各种给我介绍对象啊!”

    “然后呢?”沈初倒是有些好奇接下来的故事了。

    云锦叹了一口气说:“然后那天陆斯恩刚好听说我回家了,本来去我家是打算问我为什么要停工作的。结果正好撞到我爷爷对我恨铁不成钢的说教。之后这人就像被雷劈傻了似的,天天缠着说要给漫儿我后爹。最近直接死不要脸的赖到我家里去了。”

    沈初完全相信陆斯恩是可以做出这种事情的。

    因为此时此刻陆斯恩已经朝着云锦的方向看了过来,那看着云锦的目光太直接了,就像是……狗看到了肉包子,对,这个形容得简直太贴切了!!

    云锦一看陆斯恩笑容满面的朝着自己的方向跑了过来,云锦立刻拉着沈初的手臂,一脸求救的开口:“初初宝贝儿,你爱不爱我就表现在这一回了!陆斯恩交给你了啊!”

    沈初无奈的扭头,正想告诉云锦自己做不到的时候。

    云锦突然一转身,没想到直接撞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

    沈初不忍直视的闭上眼睛,看着云锦直接撞进了苏子煜的怀里。

    苏子煜原本是看到沈初的背影,这才特意过来,只是没想到会遇到云锦的投怀送抱。

    男人的新胸肌练得有些结实,愣是撞得云锦找不着北。傻乎乎埋头在男人的怀里,忘了反应。

    直到陆斯恩的声音骤然从身后响起:“我说你把投怀送抱那点本事用在我身上该有多好?”

    听到声音的云锦,这才反应过来,赶紧一把推开了苏子煜。苏子煜身上带着一股绿茶混合着古龙水的香气,格外的好闻,不知是不是苏子煜经常和沈谦在一起的原因,总让云锦觉得这味道有种像是刻在记忆深处的熟悉感。

    所以每当见到苏子煜的时候,云锦总能毫不意外的想起沈谦。一想起沈谦,云锦看苏子煜的眼神,就冷冽了些。

    陆斯恩倒是不客气,见着周围都是熟人,用肩膀撞了一下云锦,小声凑在她耳边说:“你该不会是因为喜欢商少爷,所以才不答应嫁给我吧?”

    “我是因为智商在线才不答应嫁给你。”云锦朝着沈初的方向靠近了一步,避开了陆斯恩。

    “……”嘴这么毒?陆斯恩朝着云锦追了过去,没皮没脸的说:“我们回去造人吧?我让你再怀一个,一孕傻三年,你智商下线了指不定就答应嫁给我了。”

    “滚滚滚!”云锦不耐烦的看着陆斯恩,这孩子从前还挺正常的,怎么最近就跟吃了含笑半步癫毒傻了似的。

    陆斯恩一听到‘滚’这个字,立马就不淡定了,伸手一把搂住了云锦的腰就朝着外面走去,一边走还一边热情的说:“走,哥哥带你回家花样滚。”

    本来陆斯恩就是模特,虽然云锦一米七八的身高已经很得天独厚了,但是穿着六厘米的高跟鞋站在一米**的陆斯恩身边,还是看起来矮了一截。

    陆斯恩轻轻松松的就将云锦给拖走了,沈初有些不放心,抬脚刚要去追,就听到路熙然淡然的声音:“初初姑娘,你这是打算跟出去插一脚别人的感情生活吗?小情侣打是情,骂是爱。你懂什么?”

    沈初回头瞪了路熙然一眼,但到底还是没追出去。因为她相信陆斯恩不是云锦的对手。

    沈初很自然的扭头伸手挽住了季黎的手臂,然后回头看着苏子煜的方向,刚要开口。突然整个房间的灯光就暗了下来。

    一束明亮的追光灯从上往下打在了二楼的楼梯间上。追光灯下,苏慕华挽着商社的手臂,优雅的出现在了大众的视野里。

    她穿着一身红色的改良版旗袍,肩上披着一条真丝的披肩。漂亮头发挽成了髻,整个人看起来气质优雅,雍容华贵。

    而她旁边的商社,却小心翼翼的护着苏慕华下了楼梯,从两人之间相处的模式就能看,商社究竟有多喜欢苏慕华。

    也难怪商社愿意为了苏慕华而放弃生育,反倒是将smarva的股份都送给了苏子煜来管理。

    沈初的目光始终落在苏慕华的身上,脑子里突然浮现出一个场景,苏慕华穿着一身红色的旗袍,笑容满面的宠着自己说:“你要是不愿意嫁给子煜,那就给我做干女儿吧?你这性子倒是合我的意。”

    这场景太过真实,似乎是存留在自己脑海深处的记忆一样。沈初只觉得头疼得紧。

    旁边的季黎,侧目看了一眼沈初,刚要开口关心,手机却突然震动了起来。

    “怎么了?没事吧?”季黎关切的声音传到沈初的耳朵里。

    沈初立即摇摇头,这次啊恢复正常,笑着冲他说:“没事,你先接电话吧!”

    直到确认沈初是真的没事了,季黎这才将电话给拿了出来。

    来电显示上显示着季晴的名字。

    沈初有些惊愕的看着季黎的手机,疑问:“不是说晴晴出去度假了吗?”

    接到季晴电话的这一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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