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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之剑-第1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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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捏得骨节喀嚓作响:“在胜利者手中!”
我的力排众议或者一意孤行,终于说服了其他人,罗洛率领由一百名骑士组成的前队先行探路,顺便为大军寻找合适的补给点和宿营地,毕竟奈梅亨臃肿的人马需要补充给养和新鲜饮水,来时的急行军让我们不得不舍弃大部分辎重,现在又添了几十张养尊处优的梵蒂冈嘴巴,以及近千名临时收编的俘虏,用充足的食物来维持军心的稳定是很必要的。
至于其他拒不投降的叛军,自有喜欢腐肉的乌鸦和野狗来招呼他们死去的忠心,流血的头颅和腐烂粘稠的眼珠。
这是一场荣耀且枯燥的胜利行军,沿途大大小小的城邦,呈现出一边倒的迎合趋势,原本就坚定站在帝国方面的城邦,箪食壶浆的远出相迎,为大军提供优质的住宿和饮食,庆幸自己押宝成功,投入叛军阵营的城邦表现得则更谦卑,他们赖以维持独立的军队和青壮年市民,大多追随教皇霓下走向战场,此刻不是成了钉在矛尖上的人头,就是逃往深山老林的败兵,这些城邦失去了讨价还价的筹码和机会,只得用自降身价的谄媚来侍奉强者,挣扎在亡国的生死线上。
所幸我暂时没有反攻倒算的想法,占领罗马巩固胜利成果才是当前要务,芝麻和西瓜孰轻孰重我还是分得清的。
在饱尝美味的意大利**、青椒焖鸡等富有浓郁汤汁香气的美食后,我都开始怀疑好酒好菜招待的城邦,是否想用美食来拖滞我们进军的步伐。
“西餐之母果然名不虚传!”
我舒服的打着饱嗝,随马背的颠簸摇摇晃晃,熟练地用匕首削着一根小棍,希望能做出合用的牙签。
我们于曼托瓦渡过波河,一路长驱直入,又在帝国陪都博洛尼亚受到英雄般的欢迎,城里的贵族告诉我前方的城邦,都被奈梅亨的从天而降吓破了胆。
“一群妓女和老鼠杂交的软蛋!”
他的原话是这样:“通向罗马的大路干净的连根草棍都没有,放心吧大人,剩下的旅途将安稳而惬意。”
“但愿借您吉言。”
我不置可否的耸耸肩,继续专心致志的对付面前塞满坚果和酱料的烤百灵,我头一次知道音色漂亮的百灵鸟,还可以如此美味,欧洲人的胃口之大远远超出后世的认知。
接下来的两天时间里,我们在博洛尼亚获得充分的休整和补给,支持帝国的城邦也陆续将军队集结过来,等大军从温暖舒适的城市开拔的时候,军队数量已经超过六千人,着装各异的士兵举着代表各自身份的彩旗,浩浩荡荡的跟在奈梅亨飞龙战旗之后,无疑给行军增添了不可违逆的磅礴气势。
(本章完)
………………………………
第381章 罗马军团(上)
距离罗马越近,我就越难按捺激动的心情,虽然派回奈梅亨的信使依旧杳无音讯,但胜利的喜悦足以分散相当一部分注意力,我就像个缓缓收拢渔网的捕鱼人,沉甸甸的收获,让自己喜形于色的忘记可怕的惊涛骇浪。
“在罗马还有更大的困难等着你呢,骄傲的兰迪。”我把缰绳缠在手上,轻轻抽打着坐骑,催促它追赶刚跑过去的一队骑兵。
急促的马蹄声由远及近,打断我欢脱的意ying,罗马的消息?我侧耳听着马蹄锤击地面的节奏,直到一个憋得面红耳赤的传令兵猛地闯进视线。
“大人,前方斥候发来的急报!”他从怀中取出一卷团得皱皱巴巴的羊皮纸,对折的边缘被汗水浸湿。
不好的预感油然而起,我慢慢展开信函,上面只有短短的一行字:
路遇伏兵,请速做好准备。
“侍从!”我尖利的声音惊得战马不自然的打着哆嗦,然后比尔斯和那个叫尼姆的侍从一齐匆匆赶来。
“大人?”
“传令全军停止前进!”
我无意识拽紧的缰绳勒得坐骑不舒服,它愤怒的哼鸣表示不满,但我的心思全然不在于此。
“命令步兵就地结阵,看好马车上的神父,尤其那几个穿红袍的。”
“是,大人!”
“情况如何?”
我看着累得上气不接下气的罗洛,把一整袋水灌进喉咙,然后意犹未尽的撸起袖子擦了擦挂着水珠的嘴角。
“有一支敌军堵在前面二十里外的山谷。”
罗洛心有余悸的拍着脑门,像是要把不美好的记忆全部删除。
“我从没见过那样的军队,大人,那是一支真正的军队,整齐、严肃,千万人如同一人,就是您亲自操练的奈梅亨新卫军。”
说到这他小心地观察我的脸色,看没什么变化才继续说道:“就是新卫军恐怕也很难与其匹敌,在两侧的山洼我甚至发现部署萨拉森人才有的弓骑兵。”
“弓骑兵?”
我回想着当年雷焦卡拉布里亚战役时,遇到的那支强大的异教军队,头巾下包裹的是隐忍的顽强和深不可溯的神秘。
“敌人没有打旗吗?从旗帜上可以判断他们的身份吗?”
“那面旗帜我不认识,但能肯定绝不是法兰克贵族使用的,难道是萨拉森人?”
他支支吾吾的说出自己的判断,又立刻否决:“不,不可能,他们有些人长得绝不是萨拉森人的样子,我见过异教徒,两者差别很大。”
“难道是……”
一个名字突然浮现在脑海中,他们在意大利的存在既强势又边缘,但谁也不敢忽视,米兰出发的前夜,理查公爵不止一次提到要我小心这群人。
“对方的旗帜是什么样的?”
“一面很特别的鹰旗,铺天盖地都是这种颜色猩红的旗帜。”罗洛比划着雄鹰标志的大小形容道。
“是罗马人。”
那些闲不住的希腊混蛋,我心里咒骂着:“是罗马人在半岛南部的驻军,他们想趁乱摘桃子。”
“罗马人?”
罗洛对听到的名字感到意外:“躲在盾牌后面像个乌龟似的软蛋吗?他们的士兵毫无荣耀可言。”
罗马帝国崩溃以后,特别是西罗马被入侵的蛮族肢解消灭,成为散在历史中的滚滚尘烟后,有关这个古老帝国的荣耀与繁华便分崩离析。
废墟上建立起的蛮族国家,更多依靠部落时代武士的勇敢和人海战术取胜,他们崇拜强大的个人力量和装备精良武技高超的骑士,而罗马人严密的方阵以及进退有序的军团,遭到自信心爆棚的蛮族武士的嘲笑。
躲在盾牌后面像个乌龟似的软蛋,是主流对罗马人的贬低,可骄傲的法兰克贵族忘了,残存半壁的帝国面对潮水般涌来的东方蛮族依旧屹立不倒,即使是伟大的查理曼大帝和奥托大帝,都未能在同东罗马人的战斗中占到丝毫便宜。
罗洛轻敌的态度令我不禁微微摇头,一个农民出身的小侍从都如此轻视东罗马人的军队,其他自小养尊处优的贵族骑士只能更目空一切。
“必须提高警惕,千万不可轻敌。”
我一本正经的下命令,虽然他们几个很不理解公爵大人为什么突然认真起来,但了解我脾气的人都知道,一旦使用这种语气,就说明我准备严肃对待。
“把斥候撒开侦查,防止敌人趁机偷袭我们的侧翼。”
“遵命!”
几个传令兵奔驰的马蹄声渐行渐远,罗洛的脸上也找不到刚开始时的紧张,看来罗马人在法兰克人心中的确不怎么禁打。
可怕的意识,我对大家的过分轻敌感到担心,敌人无论从素质还是数量上,貌似都暂时占据上风,真不知道这帮冲锋阵型也排不好的骑士哪来的自信。
“罗马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博洛尼亚和佛罗伦萨之间的山区,这并不是他们平时的势力范围,难道罗马已经落入其手?”
我忧心忡忡的揣测着,在与莱昂纳多的情报系统失去联系后,我只能通过派出的斥候了解实时军情,完全无法掌握其他地区局势的发展,活脱脱变成睁眼瞎。
不放心的我再次对排兵布阵进行调整,战斗力最强的骑士摆在整个队伍的一线,稍弱些的投诚叛军安置在骑士身后狭长的谷地,几乎打不了硬仗的各城邦仆从军分列几个方阵依次排开,抗打击力强的巴塞尔人一拆为二构成我们的侧翼,最后由奈梅亨直属骑士压阵保护辎重和俘虏。
“除非罗马人长了翅膀,越过崇山峻岭飞到我们后方,否则他们也会在进攻中付出一定的代价。”我明白自己必须手握底牌的道理,真正的谈判开始前,双方肯定得过过招,对彼此的实力加深了解。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天上的云朵聚了又散、散了又聚,谷地的微风簌簌拂动树叶发出悦耳的沙沙声,感受到大战来临前紧张气氛的战马,肌肉紧绷的等待许久,终于熬不住缰绳痛苦的束缚,昂起脖子像摆脱主人的控制。
我随手把头盔往脑门推了推,凝在头皮的虚汗立刻凝成水珠,顺着额头直淌进脖领。
“还真是沉得住气啊……”我轻轻抚摸坐骑的鬃毛来安抚它躁动不安的情绪,手心传来滚烫的炙热。
“斥候还没回来吗?再派几骑过去找找,都热化蒸发了不成?”
我有点急躁的喊着,话音未落便有三四名骑兵冲出队伍,迅速消失在山路的转弯处,旁边扛着长矛的比尔斯,盯着突然生气的大人不知所措。
一个大腹便便的骑士将长矛丢给侍从,粗暴的扯开领口透气,大声发着牢骚:
“要我说咱们与其在这傻等,还不如直接冲过去干掉他们了事,罗马人在山谷中一样伸展不开兵力,上帝保佑的话,咱们没准能杀他们个措手不及!”说话的好像是来自汉诺威的某位男爵,他套着的锁甲似乎不怎么合身,勒得肚子一节一节像根灌冒了的香肠,简单粗暴的智商同他那乡下口音一样白痴。
我冷冷的斜了他一眼,没心情开口解释自己的想法,这种自以为是的傻瓜见得多了,就不再大惊小怪。
骑士包打天下?在用纪律和组织约束的严谨军团面前不过是渣,因为罗马人是既熟悉又陌生的对手,所以我必须谨慎。
“传令兵回来了!”不知哪个眼尖的高叫着,果然有两骑相伴绕出丛林,慌张的模样甚是狼狈。
我在侍从的簇拥下迎上去,比尔斯帮忙拽住跑在前面的马缰,让众人等得望眼欲穿的传令兵急忙汇报:“有一支骑兵往这边来了,大概五六十人左右,连人带马都包裹着铠甲,飞奔起来地动山摇,太可怕了!”
“连人带马都包着铠甲?可能是罗马人的圣甲骑兵,不过人数也太少了,不像是来偷袭的。”
我捏着下巴嘀咕道:“无论如何我们都不可放松警惕,传令全军做好战斗准备,敌人一露头马上让弓箭手射住阵角,防止狡猾的罗马人耍弄什么阴谋诡计,罗洛,你带人去后面,注意别让对手抄了退路。”
得到命令的众人纷纷回到各自岗位,阵中登时响起一片刀出鞘箭上弦的响动,骑士们端起长矛全神贯注的准备就绪。
等待,我最讨厌等待,这会苦熬你的心智和耐心,时间好像故意作对似的无限被拉长,然后不断用挑逗神经的蛛丝马迹,调戏等待者的心理底线,你越焦急,结果往往来的越迟,压在胸口的石头就越沉重,让人慢慢呼吸困难,紧张到濒临崩溃。
时间是摧垮伪装的秘密武器,我舔着略微发干的嘴唇,思维跳脱到某个说不清道不明的死角,整个人有种灵魂出窍的幻觉。
“大人……大人!大人!”
这是谁的声音?我迷迷糊糊的撑开一条眼缝,意识还停留在天灵盖之上飘扬,怎么也拽不回躯壳。
“公爵大人,您醒醒,大人!上帝啊,您这是怎么了?”呼唤的声音似乎换了,但我依旧想不起在何处听过,难道是梦魇?我试着动动手指,才发现根本指挥不了哪怕最细小的神经。
“哗!”
耳廓传来清晰的轰鸣,灵魂通电似的瞬间回归正位,我猛地惊醒,各种感官重新运转,脸上挂满湿漉漉仍在滴答的水珠。
“刚才谁拿水泼我了?”沾湿的衬衫紧贴胸口,仿佛附着于肌肤的第二层皮,软黏黏的很难受。
“是我……大人,但我只是想叫醒您,绝无僭越的意思。”
罗洛怯怯的举手回答:“罗马人到了,正在那边等您,他们要见这里的最高指挥官,为首的似乎是个骑士,他挂着贵族才能够配有的宝剑。”
我没好气的白他一眼,指着自己狼狈的模样嚷嚷:“你就准备让我这样去见罗马人的骑士?还不快去拿条毛巾来!”
机灵的比尔斯变戏法似的掏出一条干净的方巾,这举动令我惊讶之余颇为赏识,刚来伺候不久的他,也不知道从哪打听到我不同于其他贵族的洁癖,如果不是有人提点,那只能说明这孩子足够聪明,是块可以悉心雕琢的好料。
我赞赏的冲巴塞尔少年点点头,后者不好意思的红了脸,罗洛则略显尴尬的接过方巾,自己多年的多年忠心服务让个小孩子比下去,或多或少都会感到难堪。
“大人。”
他扶了扶腰间的骑士剑,好像它可以给自己带来力量。
“现在出发吗?”
――――――――――
谷地的气候瞬息万变,尤其在大洋环抱的半岛上,伟大的造物展现出纵横睥睨的气魄和波诡云谲的幻化,手中的云朵仿佛柔软的橡皮泥,随意捏出任何他想要的形状,然后再根据心情配以电闪雷鸣或者滂沱大雨。
我盯着天空不断此消彼长的几团乌云,琢磨还有多久才会下雨,而没带雨具的自己该被浇成怎样的落汤鸡。
“有时间得发明把雨伞了。”我念叨着收回目光,因为已经到达了会面地点。
“呵呵,罗马人!”
我一眼就从对方特殊的头盔造型上,分辨出他们的身份,这种带护耳和护颈的铁盔,能够很好地保护后脖大动脉不受流矢所伤,红色的羽毛盔缨垂在脑后随风招摇,绝对浓郁的东方特色。
等待已久的罗马人也看到了姗姗来迟的我们,这些被波兰人偷师的圣甲骑兵,堪称战场上横冲直撞的大杀器,驰骋在辽阔的近东高原和平地上,阻挡着来自亚洲沙漠深处的波斯人、游牧民以及形形色色的入侵者,一次又一次在上帝的庇佑下完成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包围着东帝国继续巍然屹立。
只见他们内衬衣领处,露出薄薄边缘的带袖锁甲,外穿附有填充物的厚长袍式铠甲,这是罗马人从被征服的东方民族身上学会的新技术,既轻便又具有很好防护的甲衣,可以大大减小骑兵的负重,增强作战的灵活性。
除了眼睛,他们整个头部被铁盔和大概两到三层厚的锁甲套帽包裹,手臂和小腿则被薄铁片制成的护甲保护起来,甲片间的缝隙则用锁甲连接,技艺相当精湛,可脱戴的锁甲手套与金属套鞋,同铠甲构成一个毫无漏洞的防御体系,让穿着它的骑兵变身恐怖的钢铁侠。
(本章完)
………………………………
第382章 罗马军团(下)
圣甲骑兵相比北欧战马,略显矮壮的安纳托利亚马同样全副武装。
上好牛皮制成的轻皮甲的前胸位置开有裂口,以方便战马两条前腿的运动,在不降低防护性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保证速度。
只有马匹的眼睛、鼻孔、小腿、未被这身马甲包裹,前后桥高耸的鞍子,使得驾驭者不会从马背上掉下来。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很难找出这些中世纪超级主战坦克的弱点,除了被变态防御牺牲掉的机动,这也是我之所以击败波兰重骑兵的关键,只要地形稍有坡度,圣甲骑兵引以为傲的装甲将成为致命要害。
在与波列斯瓦夫一战之后,莱昂纳多曾亲自向我描述,他所目睹过的真正的圣甲骑兵冲锋的场面。
“你会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然后屎尿横流的弄脏自己的裤子!”
他肯定的对当时正洋洋得意的我挥舞拳头:“只有罗马人的重骑兵,才配称作圣甲骑兵,波兰那个不过是蹩脚的冒牌货,拿来对付斯拉夫野人的大玩具。”
他一边说一边摆弄桌上的木头模型演示给我看……
野战中,这一兵种以楔形阵势排列。
第一排20人……
第二排24人……
之后每排增加4人,直到最后一排暨第12排的64人,这也意味着整支方阵的人数,为夸张的504人!
当然,普遍情况下一支方阵的组成为10排384人。
除了标配的剑和长矛,他们额外增加使用重型的钉头锤,位于两翼的某些骑兵,还配备制作精良的复合弓,如果阵中有300名枪骑兵,则搭配20名弓骑兵,如果枪骑兵的人数增加到500,则搭配150人甚至更多的弓骑兵。
“恐怖的组合,罗马极盛军力的完美展现!”
莱昂纳多继续用高亢嘹亮的嗓音表达内心的激动:“您该庆幸自己打败的,只是学艺不精的小徒弟,而这种人马皆着重甲的骑兵靡费巨资,一般都隶属于君士坦丁堡的皇帝禁卫军,您不用担心将面对如此逆天的对手,当然,除非奈梅亨有朝一日去进攻君士坦丁堡!哈哈……那可是君士坦丁堡,上帝缔造的永攻不破的人间堡垒!”
当时的我新胜累骄,并不认同他可信度极低的说法。
老家伙活得够久,可惜胆识却越来越差,我心里嗤之以鼻的嘀咕着,总想找机会再次证明自己的军事才能。
“别总长别人志气灭自家威风。”
我语气刻薄的回答他:“是骡子是马得拉出来遛遛才知道,罗马军团早已是昨日黄花,咱们再发展发展,未必不能打败昔日的老牌强国。”
好吧!我承认现在有点胆怯了,老人家的至理名言多少有些他的道理,那时的自己的确太过年少轻狂。
“移动的钢铁堡垒果然名不虚传……”我偷偷做了个夸张的鬼脸,随即严肃的正襟危坐。
“日安,公爵大人。”
为首的罗马人戴着与众不同的头盔,红色的短披风也昭示出他的身份,这应该就是此次会面对方的重要人物。
“我的名字是维比乌斯…瓦勒里乌斯…斯维什托夫,朗伯德军区第十军团,格米纳的司令官,很高兴在这里同您见面,尊敬的奈梅亨公爵大人。”说着,他右手攥拳放在胸口微微低头致意,干净利落的行了个很罗马的见面礼。
“愿上帝保佑您,斯维什托夫大人。”
我不知应如何称呼这位罗马军团的司令官,只得硬着头皮按照法兰克贵族的习惯,择取他排在冗长名字最后的姓氏并加上lord来表示敬意。
“您可以叫我维比乌斯。”
罗马司令官笑起来的时候眼角堆满皱纹,令深陷的双眸愈发迷离:“斯维什托夫是我家族的名讳,来自某位曾在保加利亚战胜蛮族的祖先,那里正是他建功立业的起点。”
“对不起,请原谅我的冒犯。”
我本意还个得体的礼仪,思来想去却找不到合适的动作,不得不干巴巴的冲他点点头:“恕我孤陋寡闻,这里似乎不是你们的驻地,难道您的士兵迷路了?”
为了不惹毛这位看起来城府极深的罗马人,我决定尽可能客气的表述自己的想法,能一团和气何苦刀兵相见呢?
维比乌斯耸了耸他漂亮的希腊式鹰钩鼻,扬手指着我身后说道:“以此向北八十里的博洛尼亚,得名于征服它的罗马将军。”
他又指着相反的方向:“往南一百一十里,托斯卡纳的珍珠佛罗伦萨,兴建于不朽的凯撒在位时期,一直是罗马城的北大门,无数骄傲的罗马人曾在您脚下的土地上生活、战斗,最终埋葬于此。”
他直视我的眼睛,咄咄逼人的反问:“难道是我们迷路了吗,公爵大人?”
强词夺理,我恨得咬牙切齿,没想到穿越中世纪还能遇见用自古以来做说辞的家伙,帝国兴亡的此消彼长一贯无情,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谁也改变不了,他们拿狗屁不通的逻辑说事无非希望搞得我恼羞成怒,激将法不错,可惜用错了对象。
我立刻冷静下来,维比乌斯捕捉到我脸上细微的情绪变化有些吃惊,也许在他的印象中,自大且野蛮是法兰克贵族的全部标签。
“可是我现在站在这里。”
我的眼神故意掠过他望向远方,悠然吐出一句:“veni!vidi!vici!”
“您会拉丁语?”
“凯撒的金句谁人不知?言简意赅却字字铿锵有力!”
我针锋相对的用他们罗马人的典故反击回去,看来平日有一搭没有搭的读些书还是很管用的,必要时可以信手拈来几句让对手哑巴吃黄连的先贤哲言。
维比乌斯先是保持片刻惊讶的表情,接着突然难以自控的爆笑起来:“哈哈……”
他张开的嘴巴里粉红色舌头蠕动的样子,活像一条刚刚爬出泥土的蛞蝓,要多恶心有多恶心,还伴有阵阵令人作呕的口臭。
“既然您不纠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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