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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杀机之蟒缘-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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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话,还是等你日后当上北齐的皇帝以后再来和朕说吧,”他微笑的冲他摇一摇头,“你想走,朕不拦你,”他说,“只是,希望下次再看见你时,你已经是北齐的皇帝。”
“哼,休想妖言蛊惑本王,”他看起来像是一只被惹怒了的宠物大蛇,嘶嘶的抬头看着眼前的敌人,“你,到底走还是不走,”他说,“要是让本王亲自动手,本王的规矩你是知道的,到时候,只怕是要人抬着你走了。”
“喂,别那么忘恩负义好不好,表哥这可全都是为了你好,”宇文邕看起来一副很戏谑挑衅的浪荡样子,“还有,别整天动不动就惦记着一枪挑断人腿上青筋的,”他说,“你和朕是不一样的,朕挑人青筋,可纯是为了要救人性命用的。”
“嗯,只要答应舍掉自己双腿青筋的人,就可以免死,改为十年牢狱,你这个救人性命的法子,倒是不怕日后遭天谴报应。”
“怕什么,朕是皇帝,说什么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的,刀架在脖子上面,一样也要向朕讨饶。”
“哦,你不说我倒忘了,欺负完和尚欺负道士,欺负完道士欺负算卦的,但是你也看见了,北齐的寺院比客栈都多,洛阳城,你一样还是丢了。”
“迟早会夺回来的,”
“不尽快杀了宇文护,你怕是等不到那一天了。”
“不尽快当上皇帝,迟早连襄阳城都是我的。”
“我可以走了吗?”
“可以。”
“高长澈一辈子不欠人情,”他说,“这个,就算是送给你抵债用了。”
“一个观音玉坠,我个灭佛灭的红了眼睛的人,将它戴在身上干什么?”宇文邕将那枚小小玉坠翻来覆去的在手心里玩弄掂量了一番之后,随手就要远远的丢飞出去。
“住手,凡事给自己留条后路,”他说,“老百姓全都跑去当和尚,总是你这个当皇帝的过失,”他微微有些幸灾乐祸的温柔看着他的眼睛,“老百姓喜欢当和尚,是因为当和尚可以不用再花钱供养你,可是本王就不一样了,”他说,“只要你肯跟本王走,迦兰王府里有好吃的时,本王什么时候都会先让给你吃。”
……
……
灵犀和灵若一早就发现诗南的脾气现在是越发变得孤独古怪了,本来三个人合租一套三居室刚刚好,但是诗南她却一直自恃自己的薪水现在也不算低了,完全可以在公司附近单独承租下一间一居室来,小是小了一些,但是也尽够自己和那些被自己辛辛苦苦奉养长大的十几只小刺猬逍遥自在的了。
连千雪都不知道诗南从什么时候开始格外的喜欢养小刺猬当宠物玩的,但是因为诗南她身体娇弱,最近又开始不停的气喘病发作,所以除了刺猬之外,确是也没有什么其他的宠物可养,其实她今年也有二十三了,大家都觉得,像她这个样子,现在还是尽快找个人嫁了让男人养她才是正经。
但是,嫁人,而且是尽快找个男人嫁了,听起来也确是这个道理,女人的青春本来就是有限度的,二十三岁嫁人,在襄樊城里,已经嫌晚一些了,因为不管是在哪里,年过二十六的女人不要说是恋爱,就是相亲也不会在男人的考虑范围之内的,更何况她现在虽然薪水不低,但是身体却是很弱,这显见的在相亲时更不会在男人考虑的范围之内。
不过对一个一直也没想过要将自己尽快的给嫁出去的女人,那关于嫁人的一切,自然也就更不在她考虑的范围之内,她现在只想要安心的在她的一居室里养好自己的小刺猬就已经很心满意足的了,因为那些小刺猬,一只一只的,都是在沈总去泰国之前被她在宠物店里四处淘换来的,但是自从沈总去泰国以后,她就再也没有去宠物店里淘换过一只小刺猬崽子了。
诗南幼年时经常能在自己家门口看见路边被车撞死的刺猬,妈妈告诉她那些刺猬是因为想要趁夜到对面的果子地里偷果子吃才被车撞死的,她听了之后很是伤心,从此以后很怕再看见刺猬。
但是,那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小时候的事了,虽然时间有时候对一个注定要一生孤独的人,注定也已经不再有任何实际意义。
身在彩蝶文娱,本不该像电视机前面的芸芸众生一般一心一意的守在电视机前被泡沫剧牵着鼻子走的,但是不管怎样,一个失恋的男人或者是女人的最终归宿,在大家的惯性思维里,似乎也就只有去孤儿院里做义工这一条路了,当然,如果是古装戏,可能是去寺院里当和尚,她不喜欢这样的桥段,因为一个失恋的男人因为失恋而去寺院里当和尚,无疑是对悄悄的躲藏在一边痴心暗恋他的女人的最大羞辱。
她知道他的心里根本就从没有过她,因为他是一个痴心的男人,她知道他的眼睛里一向是深深埋葬着另一个女人的影子,因为他是一个痴心的男人,但是无疑,男人太痴心了却未见得会是一件好事,因为他那样痴心,反而却是因为她的心里,未必有他。
但是无论如何,暗恋却真心是这世界上最自由的恋爱,她只记得他跟她说过三句话,
“沈总,你太累了,早些收了文件回去休息一下吧,”她说,“反正也都是些无关紧要的文件,一些很小的事情而已,完全可以交给别人处治。”
“可是再小的事情,一旦交给别人处治,后面发生的事情就完全不可控了,”他抬头温柔的看着她的眼睛,“天地无情,上天不会因为错误发生在别人身上,就不会怪罪你,”他说,“本该你来承受的一切,什么时候都跑不了的。”
“我知道,沈总你是在说前些天,公司里那个新近推出来的金童偶像因为酒驾被警察逮住那件事情,其实他只是被人算计了,随手接过来那两颗里面注射了烈性酒的酒心巧克力糖吃了,那全都是我的错,沈总,本来那次拍广告片,该是我派人开车送他去的,可是我忘记了,要是时间能够倒转回去,我宁愿吃下那两颗巧克力糖的是我。”
“不是你的错,”他淡然的冲她摇摇头说,“不要以为时间能够倒转回去,一切就可以不再发生,”他说,“那是他的劫数,怎么躲,也躲不掉的。”
“沈总你不要总是劫数劫数的,说的我好害怕,”她的眼睛忍不住情不自已的微微颤了一颤,“外面天气很好,出去晒晒太阳吧,”她说,“沈总你看,太阳又快要出来了,你在总裁室里又整整熬了一夜。”
“那是我的报应,”他说,“其实抚琴仙子说的没错,人在做,天在看,上次我将那几个孩子无辜送进牢里,亲手毁了他们,现在总算报应在自己身上了,其实何止是人在做,天在看啊,”他淡淡的俯下头来,专心的一页一页翻动着办公桌上那一叠叠堆放整齐的金童策划文案,“上天连你心里的一点小小邪念都不会放过的,”他说,“只是一不小心在心里面动了一下襄樊娱乐只要包装出一个青春偶像,我就想法子毁掉一个的小小邪念来的,没想到只几天,就全都报应在自己身上来了……”
……
……
“表姐,刚才地铁上那个男人,我怎么总觉得他看起来有些眼熟啊?”
……
……
这一站是换乘车站,地铁站台上来来往往的挤满了踩着松糕鞋赶着换乘另一班地铁去写字楼上班的小美人胎子,但是因为最近襄樊城里堵车十分严重,所以每天踩着松糕鞋在地铁站里来去匆匆的小美人胎子里面,时不时的会出现一些手里提着公文袋,动辄低头一脸无可奈何的瞪眼瞄瞄腕上表盘指针的各大公司文案主管和策划总监,她们通常都是急着去公司主持一个十分重要的总裁会议去的,所以脚底下踩着的,绝对不可能是现下最新款式的蕾丝袜和松糕鞋。
“霁月,你刚才说什么?”汉江集团的执行总监郑希千黛不经意间顺着霁月眼角的余光方向懵懵懂懂的回头张望了一眼,“你说谁啊?”她悄无声息的顺手向肩膀上提了一提自己的小花手袋,“你认识的男人里,有喜欢每天来挤地铁的吗?”她一脸无可奈何的微微摇头看着表妹那张像是一只受惊的小鹿一样在地铁站里四处东张西望的小狐狸脸,“别看了,”她说,“人家只是不小心碰到你了,地铁里人本来就多,大家都不容易,能体谅一点,就体谅一点吧,你这条裙子是打过折的,才九千块钱不到,”她微微苦笑,“你要是嫌褶子了不好看,明天再去买一条,这条拿去捐给孤儿院吧。”
“不,表姐,我的裙子好好的,什么事也没有,我是说刚才和咱们擦着肩走过去的那个男人,他,他看起来就是有些眼熟嘛,眼熟的就像是上辈子遇见过似的,表姐。”霁月看起来一脸十分忧虑不堪的纠结样子,像是拼命的想要将刚才那个男人的影子从自己的记忆里瞬间搜索出来。
“你当然眼熟了,”千黛苦笑,“什么上辈子下辈子的,那是彩蝶娱乐的执行总裁,更确切的说是新任掌门,和公司在业务上多少有些来往,咱们是专门做影视后期制作的,以后你见到他的机会,指定是不会比公司里任何一个秘书文员少的,”她说。
“可是咱们过几天就要被派去上海了,表姐,既然你知道他是谁,为什么刚才不拦住他,反正两家公司离的也不算远嘛,咱们为什么不顺路一起出去?”霁月看起来微微有些伤心失落,虽然她明知道汉江集团和彩蝶娱乐的写字楼其实根本就不在同一个出口方向。
“还是算了,”千黛微微苦笑的摇头看着她说,“没看见人家身边已经有女人了嘛,”她说,“本来也没什么太多交情,还是不要打扰人家的好事了。”
“哼,那个女人我也见过,表姐,其实,她……”
“闭嘴,没事喜欢绯闻八卦的毛病总也改不好,”千黛看起来微微有些动气,“地铁里那么多人,万一有人随身带着录音笔,这就是从彩蝶半路劫走订单的最好借口。”
“哼,还录音笔,都什么时候了,直接开手机就完事了。”
“既然知道还不赶紧闭嘴,看,为了和你在这里讨论什么男人,地铁都已经开走三趟了,公司今天的会议那么重要,迟到的后果,可是很严重的。”
“不就是扣薪水嘛,随便扣光好了,反正咱们郑希家的女人,没薪水领也一样饿不死的。”
“闭嘴,以后公司还指望你呢,要是这样,现在就让公司解散好了,反正以后落到你手里,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呢。”
“那还不简单,我早点订婚,让老公来帮我打理公司就行了嘛。”
“可是这世上像刚才那个男人那样的老公又能有几个?”
“哦,表姐,你终于说实话啦,我刚才可是已经拿手机全都录下来了哦,……可是这世上像刚才那个男人那样的老公又能有几个,(__) 嘻嘻……”
……
……
………………………………
三十二 鳐鱼
在家里好生将豚豚和那只小绵羊猫安顿好之后,承宪就在婷婷和千雪的一再撒娇打滚下匆匆推掉手头所有片约陪着她们一起来泰国找她们要找的那个男人来了,但是至于要怎么找,或者先从哪里找起,三个人一大早的就在酒店里吵嚷的不可开交,承宪总觉得那个姓沈的他既然是个商人,消遣娱乐的地方总是少不了的,但是婷婷坚持认为他现在最应该陪着他爸爸妈妈在哪个小岛上潜水冲浪才对,千雪最惦记的是她的沈哥哥会不会真的被那只小花狸子给气到寺院里去了,虽然沈哥哥他从前曾经经常对她说他在很久很久以前就去过暹罗,而在泰国,找个空闲的时候到寺院里去当几天和尚是这里的男人一辈子必须要去做的事情。
但是沈哥哥他之前可从没向千雪说过他其实本来就是有泰国血统的,所以千雪才格外的坚持要先从酒店附近的寺院里一间一间的找。
“喂,你就不能盼你哥哥点好啊,”婷婷气急,“你认准了他一失恋就跑这里来当和尚来啦。”
“哼,电视剧里全都是那么演的嘛,当然,只限于痴情的男人。”
“那是因为这样演很容易收尾啊,笨蛋,不然再去演他伤心难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又遇到了一个让他一见倾心的女孩,那预算还不超出几千万啊。”
“千雪,没错,”承宪懒懒的躺在床上,随心所欲的打着一款最新款的诛仙游戏,“在电视剧里让失恋的男人当和尚是因为要节约成本,其实对有些男人,当和尚只是一种生活方式,和当上班族没什么区别,姓沈的就算真闲的没事在寺院里住着,心里整天盘算着的,也是怎么想办法将寺院里的那些资源全开发出来赚钱和上市,”他说。
“可是小花狸子都跑了,他还赚那些钱给谁花啊,”千雪伤心之余,忍不住从眼角间嗤嗤滚落下几颗滚圆的大泪滴下来,“你们又不是不知道,彩蝶那二十亿股份,他可是一块钱都没有分走。”
“因为那是送给你和那只小花狸子的嫁妆嘛,笨蛋,你以为他一个大男人,还会像那些小男生那样给你们送钻石戒指当陪嫁啊。”
“可是反正酒店附近的寺院也就那么几家,咱们一家一家的找,也耽误不了几天嘛。”
“别胡闹了,千雪,”承宪摇头苦笑,“你觉得二哥两口子会比你笨到哪里去吗?”他问她,“你心里一直惦记的事情,他们心里就没一直惦记着?”
“哼,我看是你们两个想假公济私,一早就惦记着半夜里去和那些人妖一起四处闲游浪荡了吧,”千雪怒极,“婷婷看见一个帅哥就爱上一个,她会将沈哥哥他放在心上几天啊,她换个小猫薄荷比换条裙子都快。”
“闭嘴,千雪,把婷婷惹急了,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哼,本小姐现在已经急啦,”婷婷说话间已经跳脚扑在千雪身上,伸手胡乱扯住千雪头发,“你沈哥哥早就不要你啦,听见没有,因为你太小了,还没发育到能让他一见倾心痴心妄想的地步呢,”她揪着头发幸灾乐祸的在千雪耳朵根子边上大喊大叫的说。
“去你的,你才比我大一岁半而已,而且你又蠢又笨的,除了花钱什么也不会干,你觉得他会要你吗,”千雪在撕扯中顺势也已经揪住了婷婷的头发,两个人瞬间又已经在酒店里撒娇打滚的胡乱厮打在一起,承宪无奈,只好先扔下游戏机去楼下一人帮她们要份冰激凌吃。
其实千雪知道,沈哥哥他既然已经走了,就决计不会再让任何人轻易找到,因为他出现在她身边本就是很意外的,只是在她牵着自己的小狗跌倒在路边上时顺势将她拦腰搂抱起来,问她腿上擦伤了,要不要去医院包扎一下,但是她没有钱去医院包扎,一块钱也没有,她已经两天没有吃过一片面包了,因为家里确是已经再也找不出一片面包来了。
千雪记得沈哥哥他后来就抱着她和她的小泰迪狗直接去了襄樊城里最大的一家酒店,在那里,她和她的小泰迪狗两天来第一次填饱了肚子,她一点也没有客气,她的小泰迪狗也没有,她就像是在很久很久以前就已经十分认识了他似得,她只知道,在看见他的第一眼时,她,竟然就那样悲伤欲绝的在他眼前伤心难过的潸然大哭起来,就像是一只流浪了很久很久的小花狸子忽然间被她的主人紧紧的伸手抱在怀里。
但是,她知道他总要离开他的,因为他就像是一阵风,轻轻的来了,又轻轻的走了,恍若隔世的夕阳黄昏里,他悄然的睡倒在街边的长椅上时,这世界上,并没有一个人,能看得见他深湛的眼眸间像是一捧沧蓝的海水一般深深埋葬下这世界上一切不为人知的暗恋的颜色和眼泪……
……
……
鳐鱼什么时候也不会说话,但是更确切的说,是上官剑南他什么时候也不会允许那些鳐鱼忽然开口说话,因为每个男人的心里都有一条青蛇和一条白蛇,而且在心中十分迫切的希望她们可以姐妹相称,相安无事。
这多多少少让上官剑南的粉丝和影迷从心底里由衷的对他感到失望,失望他原来不过是个男人,失望他原来不过是个凡尘俗世中一个只是长得稍稍漂亮一些的男人。
但是秋水却知道,擦掉粉底,卸掉粉妆之后的上官剑南,走在大街上只怕都不会有人能够一眼认出他来,因为他是学武术的出身,身体上的筋骨十分结实强健,皮肤也十分娇嫩水润,水嫩中透着些妖孽,妖孽的就像是湛蓝海岸上一颗在阳光普照下闪闪发亮的黑珍珠一样璀璨夺目,光彩照人,只是现实中的黑珍珠总是没有价值连城的夜明珠更璀璨夺目和光彩照人一些,所以他这个小天王,现在的位子据说已经在娱乐圈里十分的岌岌可危和朝不保夕了。
有人说他出名本就是因为和非烟的绯闻,因为非烟是小童星,而他二十岁以前什么都不是,但是他们是表兄妹,虽然是远房的,但是至少,还不至于无端背上个靠绯闻女友出位的狼狈名声。
秋水第一次看见他时,是在上官非烟的彩虹演唱会上,他的皮肤黑黑的,眼角下的干涩褶皱让他看起来有些像三十来岁的样子,但是,他的眼睛很大很大,大到让人看一眼就能惦记一辈子,虽然他是个男人,但是他的出现,就像是彩虹演唱会上的惊鸿花开,刹那永恒。
但是,和表哥比起来,他总还是要稍稍的让她羞涩一点点的,因为她认识他,永远是在大荧幕上,见到他,永远是在娱乐八卦里,那一具微微的带着一些海水味道的柔韧的血肉之躯,她却是从来也没有抚摸和触碰过的,因为那已经完完全全的属于另一个女人了,而且,兴许是自幼就是。
上官非烟,又是一个自幼就排在自己前面的女人,“非烟她其实看起来更像是你妹妹,”马尔代夫的温柔海岸线上,她曾经在椰树下温柔的挽着他的腕子,试探的微笑看着他问。
“非烟自小就有些撒娇任性,”他说,“上学时候就是,在学校里为了维持好自己的小仙女形象,每天都将教室里给清洗的干干净净的,但是在家里面,她可是连自己的一只袜子都没有洗过。”
“那没什么啊,丝袜本来就很容易碎的,反正她很有钱,只要拿出出场费的千分之一来,就可以一年买上七百三十只丝袜供她挥霍,而且,还都是蕾丝边的。”
“你怎么那么了解她?”剑南苦笑,“有时候,表姨催着她洗袜子,她一转眼就趁着表姨不注意全都给悄悄扔到废纸篓子里了。”
“可是在她这个年纪,这个样子总是很可爱的,”秋水微微的低下头说,“尤其是在一个男人眼里。”
“既然是男人,那后半辈子,和这世界上任何一个男人,总不会有任何不一样的,”剑南苦笑,“我今年二十五岁了,虽然心里不愿意这样想,但是也觉得该给自己多存些钱了。”
“应该的,”她说,“干咱们这行的,都是红颜未老恩先断的。”
“可是,粉丝不是皇上,”他说,“她们对你的爱,总是要比皇上纯粹一些。”
“那有什么不一样,”秋水默然摇摇头说,“不管你从前有多完美,受伤了,残废了,破相了,闯祸了,统统都会被打入冷宫,永世不得翻身,”她说。
“可是除了给她们这些完美,我也确是什么也给不了她们了,”剑南无奈,“前些天一个哥们儿酒后驾车让警察逮了,看他的粉丝哭的那么伤心,连我都觉得他是在作孽,既然是明星,一辈子给人一个幸福快乐的童话世界本来就是咱们的本分,干咱们这一行的,一辈子活着,都是为了让粉丝在一个完美无缺的世界里开心的笑的,一直笑到咱们死了的那天,可那家伙,现在还活蹦乱跳的呢,就让他的粉丝哭的那么伤心,他心里要是真有他的粉丝,这一辈子就该滴酒不沾才对。”
“说不定他是被人陷害了,”秋水冷笑,“要是在开车时别人有意递给他两个酒心巧克力吃,只要大意一些的,都会着道。”
“酒心巧克力?”剑南冷笑,“酒心巧克力里装的,是烈性酒吗?”
“说你笨你还真够笨的,”秋水气急,“你不会事先用针头将烈性酒给注射进巧克力里去吗?反正又吃不出来。”
“你还在记恨非烟?”剑南苦涩摇摇头说,“她,不一定是有意的。”
“你怎么那么确定?”秋水赌气,“她明知道我不会潜水的。”
“因为,为了我,真的不值得,”他回过头来温柔的看着她的眼睛,“你现在仔细看看我卸妆之后脸上的痘痘,是不是都要将你给吓抽过去了,”他说。
……
……
其实严格来说,大伯他根本就不是一个真正的和尚,这么多年来一直将自己给打扮成一个和尚的样子,只是为了要一心一意的抚养洛耽,因为他可不知道自己下一个遇见的让他第一眼看见就开始朝思暮想的痴心爱慕的女人,她的眼里,究竟容不容得下洛耽。
但是现在,洛耽他已经长大成人,成家立业,他这身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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