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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乖-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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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令敏那时被说得几乎羞愧起来,觉得自己讨厌那些好像真犯了什么错一样。然而,当她年纪渐长,经历得更多之后,才发现,她根本无须因为自己的不喜欢而感到羞愧。她就是不喜欢吵闹、不喜欢喧哗的环境,不管那些环境指的是热闹的夜市,还是名流派对。
  她更不喜欢为着自己一时毫无意义的任性,而让家人担心,甚至还得说谎——周又铃说,她的人生已经被制约了,说好听点是为别人着想,说难听点就是没有自我,成天只想着讨好别人,才会这样委屈自己,完全不敢去嚐试那些可能会让自己觉得自由快乐的事物。
  那时她心中隐隐有点被说服,可是还是因着自己乖乖女的天性,继续当着一个乖乖女,她的青春期叛逆,也不过就是结交了一个叛逆的少女,看着她张扬恣意地活着,心中悄悄羡慕,并偷偷期望两人可以成为一辈子的朋友,那么她就可以在自己的象牙塔里看着她这道飓风四处侵袭。
  她羡慕周又铃的张扬,却不想变得跟她一样。事实上,她活了一辈子,也从来不知道自己对自己有怎样的期许。
  因为不知道,所以才会羡慕那些在人生路上横冲直撞、失意或快意都很强悍的人。
  好吧……在活了四十八年之后,迷迷糊糊又变回十七岁的章令敏,也许仍然不知道自己的人生想怎样过。然而,现在,她却知道,她一点也不想跷课,不想跟她一同出去放纵,不想体会当坏学生的刺激感。
  所以——
  “又铃,我不想跷课。”她微微施了点力,两人的步伐缓了下来。
  “为什么?下午又没什么事,你在怕什么啊?我又不是不知轻重的人,要是有重要的课得上,我是不会带你出去的。跟我走啦,我带你去体会一下正常青春少女应该过的生活,很有趣的!真的,相信我!那绝对跟你那种装模作样的千金大小姐生活不一样!”
  “我知道一定是不一样的。不过,我真的不想去。”由于周又铃的拉扯没有那么强势了,所以她才能让两人停下。
  周又铃因章令敏的拒绝,脸上闪过一丝讥诮,抬高下巴,带着点不屑的口气道:“你是怕被人知道,坏了你好学生的形象吧?你这样一辈子都怕东怕西的,活着有什么意思?就跟你保证就算被抓到也不会有事的!你不相信我吗?”
  “我相信。但我不愿意在该上课的时间里,人却跑到学校以外的地方。”
  “切!”周又铃见她手微微挣扎着,翻了个白眼,丢开她手腕。“不想去就算了,你继续你无趣的人生吧!我走了。”
  说完,真的头也不回地走了。就见她打开那扇忘了锁的小门,身形一闪,就不见了。
  章令敏看着自己的手腕,笑了笑,也打算回教室了。这几天,她的日子都过得浑浑噩噩的,觉得那四十八年的人生像梦一样不真实,然而现在的“存在”也虚幻到像是随时会消失。她觉得自己踩在云端、飘在风里,整个人是没有定位的。
  天晓得这是怎么一回事。然而就算她再笨,也知道这样诡异到无法解释的事不能对任何人说,如果她还想过太平日子的话。那么,她只能让自己的心定下来,好好面对一切,然后慢慢想出一个合理的解释来让自己接受……
  才走了几步,发现似有若无的音乐声从左侧传来,那弦律正是她喜欢的那首Greensleeves——绿袖子,她早上还弹奏过呢……
  “这是……管笛类的乐器吧?吹得真不错。”侧耳倾听,脚步不由自主地朝声音的方向走去。主要是想确定吹奏这首曲子的人,用的是笛还是什么乐器。
  这里是学校比较荒凉的地区,除了有垃圾场之外,还有一块小园圃,被园艺社用来种一些花草青菜,平常甚少有人会过来这里。
  莫名的好奇让她忍不住要去弄个清楚。要是以前,她是不会这样的,然而,今日,她没有跟着周又铃去经历她人生中应该经历的跷课,既如此,她不介意以别的经历来充实这本来就不应该循规蹈矩的一日。
  “好棒好棒!你真是个天才!接来下,嗯,就吹自发吟好不好?”
  “该练习你们要唱的歌了吧?”
  “不用急啦,反正时间还多,我们有一个下午呢!”
  “我的白大小姐,你再这样把我们当点歌机下去,所谓的一个下午,就要被你挥霍光啦!”
  “才不会咧,我会控制好时间。林大哥,你吹白发吟好不好?”
  第1章(2)
  没有人接话,三秒之后,一道女声小心劝解着:
  “梅可,你别这样。林大哥已经在你要求下吹绿袖子了,这样就很棒了,不要再……”
  “那首绿袖子是他去年参加双簧管比赛得奖的曲子,我们当然要再听一次!不过,我还想听听林大哥吹别的,最好是没有吹给别人听过的,我很喜欢自发吟,林大哥,你就吹嘛,在你吹时,我可以唱给你听。好不好嘛,林大哥?”被称为白大小姐的女孩,不放弃地要求着。
  “不了,我没吹过这曲子。”终于,那名被要求吹奏的人开口了。清清冷冷的嗓音,但听起来并不冷漠,反而有点儒雅的温润。
  只要再转过一道墙角,就能看见那些正在说话的人了,但因为这清冷的声音,章令敏不由自主地停住脚步。
  这样的声音……不管来自上辈子还是这辈子,都能在第一时间内吸引住她全部的注意力。
  说不上来为什么,也许她就是所谓的音控吧!她向来对声音很敏感,很容易能从各种不同的声音表情里去察觉出对方的性格与情绪。自然,也就会有喜欢的音色与不喜欢的。而,这样清清冷冷却听起来不冰冷的声音,正是她的死穴,让她无法抗拒那种。
  不管对方长相人品如何,只要拥有了这样声音的人,她就会先入为主地投注予三分好感,没有半分出自于理智的思量。没办法,她就是忍不住对这样的音色着迷。
  她对男人相貌的美丑没有太大的感应——上辈子她的夫婿江明绍被媒体封为“当代富豪世家第一美男子”,而且这个封号从他二十五岁时,相片第一次被登上媒体之后,直到四十岁时都没被超愈过;而四十岁之后,他则被改称为“最有魅力之富蒙名仕NO。1”。到她亡故时,也依旧稳稳拿着这个名头——即使他在上流社会的名声如此狼籍。
  可见江明绍确实是个货真价实的美男子。然而,身为他的妻子,章令敏就是从来也没有觉得他有多么美貌。在她眼中,他就是长相特别端正顺眼,没别的了。嗯,当然,这是她的问题,她对相貌的感受度是极度迟钝的。
  如果现在的她,正在活着第二次生命的话,那么,或许许多事情都在改变中,而唯一不变的,恐怕就是她这个“音控”的病症是没法医治的了。她依然毫无抵抗能力的,轻易被这样的声音给吸引,不管对方是谁,都能引发她强烈的好奇心。
  所以她停住了步伐,只为了想多听听那声音。倒不特别想见到声音主人的长相,她向来不容易记住人的相貌,见了也大多是白见啊。
  上辈子……她的儿子也是这样的嗓音呢!好怀念啊……
  “林大哥,你别这样嘛!不会是害羞了吧?你真的很有才华,我对你的崇拜欣赏也是真的,你就尽情地演奏吧,你的双簧管真的很棒!如果不是你已经跳级保送到T大,我真想建议你朝音乐的路上走去,你一定可以成为了不起的演奏家的!”
  那清冷的声音并没有回应女声的热情吹捧,好一会后,才有人接话,是原先那个显得活泼轻浮些的声音:
  “白梅可大小姐,老实跟你说吧,你就是把他捧成莫札特二世,他也不会任由你点歌的。别说他不近人情啊,刚才给你磨去了一首曲子,就已经很给面子了,再要求那些额外的,也就太过分了,强人所难也不是这样。”
  “我只是太喜欢林大哥而已,才不是强人所难。再说这有什么难的?任何曲子对他来说,都是轻而易举的吧!”
  “梅可,好了好了,我们开始练唱吧。”另一个一直在打圆场的女声连忙说道。
  “好吧,不吹其它曲子给我们欣赏也可以,不过,我希望下星期三歌唱比赛时,是林大哥来帮我们伴奏。如果林大哥答应的话,那我们现在就可以练唱了!”
  “梅可!”一男一女的声音同时发出,都是不赞同的语调。
  “你们别开口,我只要听林大哥的答案。”那名叫白梅可的女生带着点不耐烦阻止旁人开口,很强势地对上那个始终极少开口,声音却是最为好听的那人。
  墙角阴影处,章令敏抬头看着天空。小心翼翼地呼吸,就为了能够听仔细,生怕错过那一直惜字如金的清冷声音。
  “你已经有伴奏了。今天只是因学长所托,所以我过来代为伴奏练唱,仅此而已。”很明确的拒绝,而那声音除了清冷依然外,并没有带着任何情绪。任谁也分析不出他对于白梅可的胡搅蛮缠,有何个人想法。
  “我不管,你比我表哥厉害多了,我就是要你来帮我伴奏!下周三那天的下午你又不必上课,一定有空的,你就答应我吧!”
  那清冷的声音没有回应,习惯性地创造冷场。于是四人组合、理应很热闹的氛围,仍然断送在这个言简意赅的男孩子身上。
  这男孩,简直像个强效灭火器……
  呵……章令敏脑中突然这样想着,于是忍不住微笑起来,又意识到自己不应该笑出声来,于是很快抬起一手,小心捣着嘴。
  “林森大哥!”白梅可娇嫩的音色再也不掩饰她压制已久的怒火,“我这样求你,还求了你这么久,你怎么这样铁石心肠?你那天有事吗?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让你这样脱不开身?”
  ……又是好几秒的沉默。
  然后——
  “啊,那个,林森……”惊讶语气里带着一点笑意的男声。
  “林、林大哥,你你你怎么在收拾乐器?”结结巴巴的女声。
  “林森大哥!你这是在做什么?”惊慌低叫。
  “如果你不想练习了,那今天就到此为止吧。”一阵收拾东西的悉悉索索声之后,随着一声落扣的声音,脚步声起,向章令敏这边的方向传来……
  当章令敏想到那人是往自己这个方向走来,而自己肯定会被撞见“旁听”的事实时,想要毫无痕迹地退走已然来不及,才心慌意乱了一秒,便撞入一双深咖啡色的瞳眸里……
  慌乱的黑眸与微微惊讶的深咖啡色眼眸,在这一刻,毫无心理准备地、牢牢地,被对方攫住。
  那一刻,可能短暂得只有一秒,但那留下的印象,却像把尖刀,干净俐落的一扎就将心口穿透。于是,一秒,便定格成永久。
  不知道从哪个方向吹过来的风,将她的长发掠起,飘向他,拂扫过他的衣领,这一点微小的动静,终于将两人从四目相对的错愕里给解放出来。
  那拥有一双奇特深咖啡眸色的男孩,微微垂下他的眼,看向她的发。
  几乎是同时地发现两人站得有些太近了,才会近到四目相对会如此错愕;才会近到她的发,可以拂上他的衣领——于是两人同时向后退了一步距离。
  因为这个充满默契的动作,两人的目光又对上了。眼中意味难明,分明是因为彼此不识,却又像是能理解对方心思到透澈,于是一时心绪有些凌乱了。
  只是,陌生人啊。两人都微微蹙眉。
  也没有相识的必要。两人心底理所当然地想道。
  然后,男孩身后终于追过来的人,打破了这奇异一刻的心意相通——
  “林森!”
  “林大哥!”
  “林森大哥!你不要走!”
  当三人转过墙角,追上男孩时,章令敏再无留恋地转身即走,没再给那男孩一记眼神。毕竟不认识,也就没有点头打招呼的必要。
  她的脑袋还一片混沌,为着自己是一只梦游蝶还是一锅正在蒸煮的黄粱还头大着呢,再无心思去理会其它,包括去认识一些她“命中”从来不曾认识过的人。
  在理清一切之前,还是让命运不要有更多的偏差了吧!
  这个因为声音太萌,而引起她做出“旁听”坏事的男孩,既已满足了好奇心,就不用再挂怀了吧。
  这个叫林森的男孩,有着一副超迷人嗓音的男孩,不过是一张见过之后,转头就要忘掉的脸谱,不会在生命中留下任何痕迹。
  章令敏很快走开,没有注意身后那些人因为看到她而抓着男孩追问着“啊!是章令敏!她怎么会在这里?”、“那个乖乖女怎么会来这边?”、“林森大哥,你认识那个大小姐吗?”之类的谈话。
  章令敏没听到别人在谈论着她,她只是转头就走,一直走,朝记忆中教室的方向走去,一边准备遗忘这些不须记忆的名字与脸谱。
  那张脸,忘了……其实根本没看清他长怎样,只记得有一双好看的眼。
  那声音,忘了……如此惜字如金,想铭记也难吧。
  那名字,忘了……她总是不太记得住人名,就如同记不住脸一般。
  所以这个叫林森的男孩,她会很快忘掉……吧?
  不过,这个名字,为什么愈来愈觉得……有点耳熟?
  第2章(1)
  我相信三百篇诗
  反覆述说着的也就只是
  年少时没能说出的
  那一个字
  席慕蓉·节选
  是林森哪……
  章令敏在深更半夜突然醒来,明明已经熟睡,然而睁开眼时、坐起身时,却没有一点恍惚,像是之前四个小时的沉睡,不过是闭眼养神一瞬间的事罢了,所以才能睁眼得那般清醒。
  她记起来了这个名字,就在她打算忘掉之时。
  这个林森……
  不就是周又铃用了半辈子青春苦追到手,又亲手抛弃的那个男子?
  那个,被所有认识周又铃的人都为之同情不已的男人。虽然乍看之下,周又铃的情路无比坎坷,才会苦追了一个男人十二年,地球都绕了好几圈了,也没让那人动心半点。
  所以大家都猜,那男子绝非因为终于爱上周又铃,所以娶她。更可能的是在她的死缠烂打下,终于举白旗投降……
  忍不住捣着额头,轻叹了口气。
  怎么会,这么早就遇见他了呢?
  这个男子,应该是在她上大学之后,才第一次见面的。
  他大她一岁,可是,她上大一时,他已经是大三了。因为他高中只读了两年,就跳级上大学,以着各项优异的成绩,被保送到全国最顶尖的大学,他本身获得了太多国际级竞赛的荣誉,以至于,就算他生来寡言少语,仍然是校园内人人皆忍不住要谈上一谈的大人物。一举一动,备受关注。
  说来,她,算是林森与周又铃相识的桥梁吧。
  如果不是她考上了T大,周又铃就不会跑来T大参加新生舞会,然后遇见了林森,从此对林森一见钟情,没几天便向全天下宣告——
  这个男人她一定要追到!
  然后,她退学,奔进补习班读高四,补习班还特地选离T大最近的一间,就为了天天能见到林森一面。
  一边读书,一边追求,一边想尽办法撵走所有对林森有粉红色企图的女人。
  那时,章令敏就在想,这林森,怕是逃不过周又铃的手掌心了。周又铃是个超级自我又强势的人,她还没见过周又铃所执念的事物,不能弄到手的。
  所以章令敏相信周又铃会考上T大,会顺利赶走林森身边的女人,然后,如果她兴趣当真能维持得久一点,她也一定会成为林太太。
  事实证明,章令敏的预言没有出差错,周又铃确实终于得到林森——即使结局并不美好。
  所愿得偿,却是不一定快乐的。
  章令敏记忆中,不曾见过林森那张清冷如一泓山泉的脸孔,有过快乐得意的表情,即使他总是获得一个又一个寻常人想都不敢想的荣耀;也不曾见过,恣意张扬的周又铃,每每走在林森身边时,畅怀大笑过。
  虽然大学毕业之后,章令敏再也没有办法得到这两人的第一手消息——谁教她单方面被断交了呢?但从辗转传来的一点讯息也就知道了,他们两人谁也没有因为这场爱情追逐而快乐一点。
  不过……这些人、这些事,虽然曾是她前世的好奇,然而,却也无须关注太多,因为比起好奇别人的爱情八卦更重要的事是,要怎么面对如今的自己,以及未来的人生?
  如果前些日子,她还为着自己是做了场黄粱梦还是重生了这问题而纠结、觉得天塌下来不过如此时,现在,她知道了,她的麻烦还不算完,因为当她已经习惯于一切事物照着“记忆”中来进行,而她可以悠闲而冷静地在每一个叉路的路口加以选择向左走或向右走时,却发现生命的轨迹,在重来一次时,竟是充满了变数,不是如她所想的那样一成不变,而她需要做的只是选择……
  那林森,出现得太早了……啊,当然,其实错不在于他,而是她。她不该因为听到双簧管的声音而好奇,放纵自己的好奇而走过去,于是遇见了不该这么早遇见的人。
  不过,即使如此,对她的生命而言,又能产生什么变动呢?
  应该是没有吧?可是,为何却能因此教她在深夜时分突然清醒过来,就因为想起了这个在上辈子时她生命中的过客?
  这个教周又铃追求了十二年,铭记在生命中一辈子的男人,与她何干呢?
  为什么,她竟会……这般地,在意?
  “唉……”不由自主叹出一口气,屈起双腿,以双手环抱着。竟是再也等待不到睡意,只好呆呆地望着窗外漆黑的天空,没有半颗星星的寂夜,有一种空洞的失落感,悄悄在心口蔓延……
  刘家位于山上的度假别墅,占据着好山好水好风景,别墅里的设施非常齐全,游泳池、网球场、高尔夫练习场、健身房什么的,应有尽有,难得的是地点够隐密,来这里度假,绝对可以获得完完全全的清静;不用担心会被不速之客打扰,这里是连狗仔队也渗透不了的地方,可以说方圆五公里内都是私人土地;四周全是密林,全部天生天长,没有任何破坏的大自然景致,只从山下开辟出一条小小的私人道路,设有电子感应门锁。从下头往上看去,绝对看不到这幢隐在密林间外表朴素、内里豪华的别墅。
  刘家人偶尔会将这里当成招待所,用以招待最重要的商场贵客。而大多时候,则是自己家人使用来休假,招待一些好友之类的。
  这是个抢手的地方,所以但凡刘家人想使用时,尤其是用以待客,必须在前一个月登记,以免撞在一起;大人有大人的交友圈,小孩有小孩的玩乐,不可能玩在一块,若是刚好都同时来度假,彼此都不可能达到休闲的目地,反而得互相应酬,这也太累人了,所以才需要提先预约。
  在这周末,别墅的使用权终于轮到刘家二公子刘吉阳了,他早就与一些朋友约好要来这边玩两天,他今年刚升高三,虽然有着升学的压力,但整天被填鸭式地塞着知识,总也要找时间放松一下,于是他便呼朋引伴过来了。
  原本他找来的都是一些与他出身差不多的公子哥儿,年纪也相近,从小玩到大的朋友。
  而林森,则是被他硬拖来,却从来不属于他们这个圈子的异类。
  林森是个气质很清冷的人,但这并不是说他孤傲。他的少言,带着一股斯文的气质,那隐隐散发的温润感,将他的冷给圆融了许多。所以每个新认识他的人,会觉得他很优秀、很清冷,不容易结交,却不会轻易对他生起厌恶的情绪,觉得他是个只会读书的臭屁书呆子之类的加以排斥。
  老实说,一般习惯于吃喝玩乐的富家子弟们,通常不太可能在学业上有出色的表现,所以通常他们对优等生的看法是比较差的,觉得不是一路人。人生观、价值观南辕北辙不说,若是家境普通的优等生,成绩再好,日后出社会,还不是得成为他们这类人的下属,为他们卖命。
  所以他们对所谓的优等生,并不太瞧得起,也不太有结交的热情。
  不过,这个林森,或许无法获得二世祖们的友情,在于金小姐的圈子里却是极受欢迎的。
  打他一踏进别墅大门,他身边就围来了不少想与他亲近结识的女孩。
  就算不知道林森是个学业成绩无比出色的人,他俊秀的外貌,就让他轻易成为人群注目的焦点。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正是满脑子爱情泡泡的年纪,她们还不怎么看重金钱权力的魅力。一个比尔盖茨与一个超级帅哥站着让她们选,一百个定有九十九个选帅哥。
  女孩子们喜欢好看的皮相,而女孩子们更崇拜才华洋溢、学业顶尖的男孩。而林森正是她们心目中那种理想的楷模,一出现,自然就被锁定。
  当然,这次前来度假的男孩子里,也不是没有长相出色、真真正正可以叫做白马王子的人——江明绍正是此类代表。家里超有钱,人又超级帅,一双桃花眼总是热力放送着高压电,随时随地可以将人电毙在西装裤下。
  可惜这只白马名草有主,自带着一个美丽的中美混血儿女友一同前来,这女孩拥有身为一个混血儿的所有优点,听说还是个业余的模特儿,在那圈子里小有名气呢。
  有此姝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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