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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千古情-第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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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闭上眼睛,微笑。
是这样的吧,于异时空惶惶岁月里浮荡的心情中,得到这样的安定,足够了,这就足够了,没有更多的奢求了。明天后天将来的每一个夜晚,我祈盼能跟今夜一样,平和、从容、宁静。
木桶里的水好热。
第四天的中午,忍无可忍的我再也没办法睡下去,比起睡觉更爱干净的人六天不洗澡会是什么样?答案从我身上找——臭气熏天!
但是,直到现在也不能适应这种洗澡方式,我更喜欢方便快捷的淋浴。
冒着热气的水把我的皮肤浸泡得红通通的,弥漫着的氤氲令人昏昏欲睡。一边洗澡,一边睡觉,这就是木桶的唯一好处。
迷迷糊糊中,有人给我擦背,除了晏七行哪有别人?可是,我们还没结婚,也没同居,这样子好像不太好吧。可是,迟早不都得同居,都得结婚?没关系吧?
哈哈,嘿嘿,哼哼。(其实有点尴尬)
于是由得他帮我擦背,由得他帮我换水,由得他帮我洗头发……末了再满足地叹了口气,唉,真舒服,真幸福。
换上干净柔软的衣服,我爬到被窝里,“嗖”,被子被拿走,“刷”,枕头被抽走,“叽里咣当唏里哗啦”我被拎起来被套上厚厚的兽皮大衣被穿上厚厚的兽皮皮靴,最后一顶兽皮帽子扣到头上。
“你搞什么?”我无奈地望着在身边忙碌的晏七行。“让我再睡一会儿吧,好睏。”
晏七行帮我结好大衣的带子,正色说:“跟我出去。”
我伸个懒腰,懒洋洋地说:“不要了,外面冰天雪地,这种天气,最适合打麻将,喝酒,睡觉。我选后者。”
一把拎起软趴趴向羊毛榻滑去的我,晏七行以命令式的语气说:“不行,你,必须跟我出去。”
“我不要出去。”我拼命想拨开他的手,晏七行手臂使力,一下把我打横抱了起来,大步向外就走。
“喂,喂……”我吃惊不已,这家伙还会这一套?
门一开,冷风呼呼灌了进来,雪花轻佻佻地飘下来,落到我的脸上,我一缩头打个寒战。
我喜欢冬天,喜欢雪,不过得在我敢于踏出房门第一步才行,在那之前,我宁愿躲在窗户后欣赏外面的雪景。要么不出门躲在温暖的房间里避寒,要么出去了就不想回来,这就是我。
所以在连着打了三个冷战之后,我的身体很快适应了外面的寒冷,头脑一清,精神立刻大振,一跃下地,双手抱臂对着他叫道:“说吧,叫我出来干什么?”
晏七行上前扳过我双肩,向后一转……
目光穿过雪花的缝隙,我诧异地望着前方,那是什么?两个雪人?跟真人一般大小的雪人。
移动脚步走近,看得更清楚了,不是雪人,准确地说,是雪雕,仿佛出自雕刻家的手笔,线条清晰细致之处,衣服上的褶皱真实可见。
那是一男一女两个人,男的高大,腰间佩长剑,女的俊美,肋下带短刀。男的把手搭在女的肩上,眼睛的视线落在她身上,面部线条柔和,表情温馨;女的斜倚在男的胸前,神情温宛,嘴咧着笑得甜甜密密的样子。
这两个真人雪雕,自然就是我跟晏七行,老实说雕得真漂亮,显然是用了心。我歪着头看了半天,回头瞄了晏七行一眼,他望着自己的杰作,嘴角噙着微笑,眼里大有温柔之意。
我低头微笑,心里涌起阵阵甜意。
晏七行还会这个啊……
一只手搭到我的肩头,我斜靠在他胸前,一如雪雕的姿式。
“喜欢吗?”他的声音低沉。
“什么时候弄的?”我好奇地问。
他轻声笑:“来此之前,一直听你讲家乡的雪雕冰雕,故此乘你睡觉这三日,雕来送你。”顿了顿,他又问:“喜欢吗?”
我飞快地点头赞叹说:“喜欢!好漂亮……不过要是再雕一头大雕就好了。”
“大雕?”晏七行颇觉奇怪,不明白两人中间夹头大雕干什么?
“如果再有一头大雕……。”我眼望着那对漂亮的雪人,心中无限向往。“有大雕的话,你跟我就是标准的一对——神雕侠侣!从此逍遥天地,笑傲江湖,真是只羡鸳鸯不羡仙。”
晏七行眼睛一亮,慢悠悠地说:“如此说来,你乐意与我做一对鸳鸯了?”
“呸!谁跟你做鸳鸯。”我撇撇嘴说。“刚才说错了,鸳鸯那种鸟儿,水性杨花花心得很,我们,要做就做对彼此忠诚的豺狼得了。”
晏七行皱起眉头,缓缓地吟道:“只羡豺狼不羡仙?”
我大笑出声,笑声在雪花的间隙中传扬。
我回房提了短剑,兴致勃勃地打算在雪雕身上刻几个字以兹纪念,想来想去想不出什么豪言壮语,那些粘粘腻腻的诸如“天长地久,海枯石烂”之类的成语早被用烂了,英文诗晏七行又看不懂,冥思苦想了半天,晏七行伸手拿过短剑,在两个雪雕身上飞快地刻了标准的隶书体字。
最后一笔写毕,手一挥,短剑插入雪地,晏七行上前拉起我的手,也不说话,只是目不转睛地凝视着我。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怔怔地望着雪雕上的字,不是华词美赋堆砌的海誓山盟,古代人表达爱情的语言简朴直接,但却热烈深情得如此令人感动。
“七哥。”反手握紧晏七行的手,他的手很温暖,暖意进入心底,汇成江河汹涌。我的眼眶有些热,有些湿,感觉到心中蠢动的情愫已无法掩饰,只好难为情地把头深深埋进他的怀里,紧紧地拥抱他。同时懊悔着自己为什么不能象其它女人一样富有激情,除了真心的拥抱之外,想不出该做什么来表达爱和感激。
雪下得更大,却感觉不到寒冷,美丽飘逸的雪花,轻柔地在我们身边环绕飞舞,仿佛无边的祝福,送到我们心上。
晚上,我们围坐在火盆旁,那个没用的吉它此刻派上了用场。轻拨琴弦,唱着最喜欢的英文老歌《longlongago》琴声轻柔,歌声低沉……
tellmethetales
thattomeweresodear;
long;longago;
long;longago;
singmethesongs
idelightedtohear;
long;longago;
longago
……
then;toallothers
mysmileyoupreferred;
love;whenyouspoke;
gaveacharmtoeachword;
stillmyhearttreasures
thepraisesiheard;
long;longago;
longago
……
我反复地弹唱,晏七行静静细听,火盆里的火花不停地闪烁,脉脉温情与火花交织,在歌声中体验心灵的交汇。半晌,我的腰被轻轻挽住,微微侧头,晏七行吻上我……
琴声停了,歌声住了。他的唇柔软而潮湿,如同我们潮湿的心灵。我们细细碎碎地吻着,很久很久。
“我们成亲吧。”他忽然在我耳边说。
火光中,我抬头看他,他的脸居然有些发红,神情颇为忸怩,但还是“勇敢”地加了一句:“明晚可好?”
“当然不好。”我眨眨眼愣愣地说:“不如就今晚吧。”
没有喜烛没有典礼没有宾客没有祝福,只是简单地行了礼,公元前一三四年冬至夜九时十五分,我,二十一世纪前女贼,二十七岁的洛千枫,终于嫁给了大汉朝前直指绣衣使者,二十八岁的晏七行。
那是我有生以来过的最美好最甜蜜的冬夜,因为那一夜,我结婚了……
新婚第二天一早醒来,望着沉睡中的晏七行犹带笑意的面容,不知怎么想起了那句名言:在这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谁知道呢,也许就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
是啊,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谁知道呢?穿越时空来到两千年前,有人死了,有人改变了命运,有人改写了历史,到最后也许只不过是为了成全我与他罢了。
张爱玲说得对,这的确是个不可理喻的世界!不过,我喜欢。
一咕噜起身来,决定要象大多数的妻子那样,亲手为自己的丈夫做早饭。
轻哼着《longago》,脑子里全是昨夜初人为妻的影像,身体里还残留里因爱而结合的甜蜜,我哼唱着歌曲,完全一副小女人幸福的模样,轻手轻脚地为心爱的男人预备早餐。
不知道新婚第二天的妻子们是用什么样的心情来服侍自己的丈夫,我的心情直接的形容是——爽!
大概兴奋过头忘乎所以了,手中的勺子一下掉到地上。弯腰拾起它,可不知怎么,手一软,勺子再次掉了。
我瞪着那只勺子,遍体生寒。
这种无力的感觉于我并不陌生,只是这些日子太幸福了,那件事几乎被遗忘了。
蛊毒,并未根除。
那小子到底还是不肯放过我,他若放过我倒奇怪了。过去几个月,也许他在等我自己回去,毕竟他以为自己的催眠术已经成功,再或者是别的什么原因使他没有动作,现在想必是耐心耗尽了。
我僵立在原地,一动不敢动,生怕一动之下跌倒,惊动了晏七行。虽然迟早都要面对这种状况,但我希望不要在今天,至少今天不行。
我不敢动,汗珠子悄悄滴了下来。说不怕是假的,刘城璧那个人就算想想,也都觉得浑身汗毛直竖,如果可以,我宁肯对着一条毒蛇也不想再见他。
不知过了多久,久到我以为自己快变僵尸了,房间里响起晏七行起身的声音。我一惊,下意识地挪动一下身体,咦?没什么感觉嘛。没有无力的感觉,没有虚弱的感觉。再试试手,灵活有力,刚才那种情形……
是做梦吧?还是偶然?
我狐疑地盯着自己的手,再动动五根手指,没有异常。
“千枫?”晏七行出现在门边,望着我的眼神有丝不安。
“噢,不小心把勺子掉了。”我笑着安抚他。“还早呢,干吗不多睡会儿?”
晏七行走过来帮我拾起勺子,轻轻抱我一下说:“你去睡,我来。”
“已经好了。”我笑意盈盈。
早餐准备得很丰盛,但没人将心思放在它上面,我跟晏七行都有些心不在焉。但是那种情形没再出现。
“我们去狩猎。”
收拾停当,晏七行提出建议,我欣然响应。
天气好得出奇,我跟晏七行一人套件兽皮衣,手持那种三叉儿猎叉,在雪地上追逐着一只兔子。小兔子机灵的很,遭遇危险时逃窜的速度惊人。我与晏七行志不在兔,你追我逐嘻嘻哈哈,完全不顾小兔子的感受,它越是惊惶失措,我们越是玩得开心。
这也是人类的劣根性吧,禽兽追逐猎物是为生存,而人类打猎是休闲运动。打猎的对象也不只是动物,更多时候是自己的同类。
仇恨,是自相残杀的动力吧,好象刘城璧之于我。动物为什么没有仇恨这种意识?是不是因为没有仇恨意识,于是只能处于被残杀的地位?
一念及此停住脚步,顿时失了兴趣,许多人、许多事刹时涌上心头。兔子立刻抓住机会,从我脚边一溜烟逃得无影无踪。
世上有一种人是不配得到快乐的,因为他们太喜欢自己扫自己的兴。
晏七行走来纳闷地问:“为何不捉住它?”
我笑一下,四仰八叉地躺到雪地上,印下个大大的人形,站起来大声叫道:“我不喜欢吃兔肉。”
晏七行恍然,在我身边坐下,突然想起什么说:“记得那日 你并未……”
“今天不喜欢。”我强辩道,一把将他推倒,随即扑上去,两人在雪地里滚作一团,纠结在一起,分不清哪个是哪个。
男人和女人欢快的笑声在空旷的天地间回荡。
世上有一种人是应该得到快乐的,因为他们太少有机会给自己快乐。
可是,这偷来的快乐,究竟还能快乐多久?
“在想什么?”他问我。
“人类的仇恨。”
我们牵着手在雪里漫步。
“刘城璧想杀我,因为我是他的杀父仇人。”我叹了口气,来汉朝最大的遗憾是破了杀戒。“依你们古代人的观念,这样的仇恨会怎么来了结?”
晏七行怔了半晌,缓缓说:“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我再度叹息,苦笑道:“是啊,中国人就是这样,有仇必报,有恩必还,恩恩怨怨纠缠不清,甚至可以延续到子孙后代,弄个什么父债子偿的道理出来。唉,真是倒霉。老实说我并没有亲手杀刘子驹,报仇也不应该找到我头上,有种他直接去找刘彻……不对,也找不着人家刘彻头上,要算起来,那得找刘彻他爹算这笔帐。切,可要再严格算起来,那也不是景帝的责任,谁叫你刘濞造反来着,你反人家,人家不杀你还留着你?败了死了,就算了,赢得起输得起那叫大丈夫。找个地儿隐姓埋名安身立命得了,干吗还连累子孙后代呀,一代一代地报仇报仇,找不上人家爹就找儿子,弄得动不动就血流成河,大家一起没安生日子过,刘彻冤不冤,我冤不冤?”
晏七行沉默着不说话。
“不过最惨的还是承担复仇使命的那一个。”我闷闷地说。
“为什么?”晏七行讶然一掀眉。
“没有经历过事件,甚至没有见过仇人的脸,却从小被灌输着复仇的思想,活在仇恨中并且注定一生都为复仇而活着。”我想起刘城璧奇怪的心理,心情越发沉重。“仇恨象一条毒蛇,死死地咬住他,毒液进入他的身体,吞噬他的生命,他的心灵也得不着自由。喜欢的不能去喜欢,放弃的不能去放弃,想得到的也得不到,既体会不到快乐,也品尝不到幸福。对于别人每一天都有新的希望,对于他每一天都在重复着旧的痛苦,也许终其一生都要这样渡过,你说他是不是很惨很可怜。”
晏七行闷声说:“他朝若是复仇成功,便会解脱了。”
“不会解脱,永远不会解脱。”我冷笑。“从此他会陷入一个仇恨的恶性循环里,他算计人,人也算计他;他恨人,人也恨他;他杀人,人也杀他,生生世世,永远不得安宁。所以……现在想想真是对的,人类需要饶恕。”
我也需要饶恕,被我所杀的那些人,我需要他们的饶恕;想杀我的人,我需要饶恕他们。
“饶恕?”晏七行轻声重复着这两个字。“饶恕仇人?”
“不是,是饶恕自己。不过饶恕自己的唯一方法是饶恕仇人。只有饶恕别人,才能释放自己脱离仇恨所带来的苦毒和伤痛。”回眸望着他嫣然一笑说:“好象我们现在这样,快乐轻松地生活,不是很好吗?”
晏七行不答,恍若深思,目光深邃如潭水,平静却看不透其中的内容。
“在想什么?”我上前抱着他,他抱着我,皑皑白雪中,天地只剩我们两个。
晏七行淡淡一笑,笑容里闪过忧伤。他在忧伤什么?
亲亲我的脸颊,他说:“我一生辛苦,奔波无定,从未享过如此安乐。必是上天怜我孤寂,将你从千年前送来,以慰我心。只是我担心,上天既能将你送来,不知何时又会将你送走。我已习惯有你相伴,有朝一日 你若忽然离去,此后漫漫岁月,我该如何渡过?”
我嘻嘻而笑说:“真是杞人忧天,就算和田玉再出现,我也没打算回去过。何况我们不是有约定吗?”
“约定?什么约定?”
我笑得更灿烂,说:“忘了?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契阔意即离合,成说意指立下约定,此句出《自诗经〃邶风〃击鼓》意思是不管生死离合,与你立下誓言,紧紧握着彼此的手,相依相偎到老)
我们无法预知爱情的结局,也无法命定生死离合,我们能掌握的,只是自己的手,隔着两千年的岁月长河,隔着不同时空的漫长距离,两只手能够紧紧握到一起,那么,还有什么能分开我们呢?虽然快乐之中微微有些惶恐,笑容底下有隐约的泪痕,但是执手之约毕竟已经定了。
谁能向谁承诺什么呢?谁有那样的决心和意志去承担承诺的结果呢?“永远”两个字是不可以轻许的,可一旦许诺了,就是一生一世。
“如果有一天,我们被迫分离,你该如何?”他静静地问。
我想了想,认真地说:“我会等你,也会找你,直到等到、找到为止。”
“如果你找到后,见我面目全非,我不再是我,那又会如何?”
“我,会静静地守着你,直到你成为你。”
“如果,我永远不能再成为我,你会怎样?”
“那我就变成另一个我,来配另一个你。”
他问的问题有多傻,我的回答就有多傻,顺便再赠送他一枚傻笑。
晏七行从怀里拿出一样东西,塞到我手上,是那枚胡杨木环,只是上面多了些东西,我定睛看,正是刻在雪雕上的那些傻兮兮的文字。
手抚文字的痕迹,我正感动着呢,他又从袖子拿出短刀,将自己左手中指割破。眼见着流出鲜红的血来,我呆住了,不知道他这么做是什么意思,正想大声喝斥,他却一把将我的右手拿过来,不由分说将中指割破,接着,两只流着血的中指紧紧密合在一起,他的血我的血,融合在一处。
“我们以血为誓,正式约定。”晏七行神情极其严肃。“今后不论生死离合、或时易势移、或日月逆转直至天地改换,你我执手偕老,永不相负。”
过去只是听传说,现在亲眼见到了,古人的誓约真的是要见血的。我微张着口不敢呼痛,只能很肯定很肯定地点点头。
接下来的日子,是我活到这么大以来最幸福的时光,我们如同平凡的夫妻一样,打猎、砍柴、赚钱,为着一日三餐忙碌。闲下来时聊天、嬉闹、弹琴、唱歌……晏七行很聪明,硬是把那首《longago》的歌词记了下来,我唱时,他也跟着唱,于是那远离尘嚣的小屋里,就常常传出一男一女“深情的”对唱的歌声。也许很久很久以后,当我们再唱起这首很久很久以前的歌,执手之约已经完成,我们会微笑着说,我们实现了与子偕老的誓言。
我想到死那天,我也不会忘记那段日子,虽然总有不详的预感萦绕心头,但我们是那样的相爱那样的快乐,以至于所有的阴云都无法停留太久。
偶尔也会想起肖炯,却再也没有内疚和忧伤,有的只是释然和祝福。
——这个自己以为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人,原来就在念念不忘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地被悄然遗忘了。
………………………………
第五十四章 不见不散
这个冬天特别短暂,短暂得让人来不及留恋,在雪雕融化的惋惜声中,欣欣然、惶惶然,春天到了。
春天到了,梨花似雪、桃花如霞的季节。我们的爱情也如这灿烂的春天一样,每天酝酿着发酵着,一天比一天香醇,也酝酿着如宿命般迫近的离别。
“幸福之中总有阴影,否则显不出幸福的可贵来。”每到那时候,我总是这样安慰自己。
晏七行不知道,我很小心地不让他察觉,盅毒发作的越来越频繁了,开始是七天一次,后来是三天;开始是手,现在是四肢。时间也越来越长,最长的一次达半小时。
希望那一刻来得越晚越好,喜欢看他温柔和煦的笑容,喜欢看他无忧无虑的样子。不愿让这倒霉的盅毒破坏这一切,如果可以,渴望这样的日子长一些、再长一些,因为我太贪心了,想守着幸福永不离开。
“老婆,过来看这里!”树林不远处,晏七行惊喜的声音传来。
手提竹篮,我快步跑过去,只见一大片嫩绿嫩绿的山菜,正笑着向我们招摇。
“乖乖隆的咚,韭菜炒大葱,今晚做山珍全素宴。”我喜不自禁,伸手去薅。
对于我每每口出奇言怪语,晏七行习以为常,耳濡目染之下,说话的方式越来越象我,而我却越来越象平凡寻常的小妇人了。
忽然响起动物滑过草丛的声音,晏七行眼睛一亮说:“不如我们再添一道菜。”兴致勃勃跑去捉。
一边挖野菜,我一边偷偷抿嘴笑。男人都是长不大的孩子,前辈的总结真是大有道理。从来不曾想象冷峻内敛的晏七行有一天会象个大男生一样,撒娇啊,偷吃啊,乘人不备偷吻啊,耍起赖来甚至叫人帮他洗澡洗头发这些事,居然都做全了。还有他最爱每晚的必修课——唱着歌儿枕着我的腿入睡,还真是超喜欢《很久以前》这支歌。
有时候我也会怀疑,自己究竟是嫁了老公,还是多了个儿子?嘻!
他也会做很温馨的事:比如半夜忽然睡眼惺忪地爬起来紧抱着你不放,莫名其妙地说些平时不会说的很感性的话;或者早早起来做好早餐,然后趴在你面前,专注地静候你醒来;心血来潮时就跑到外面,做了藤椅又做秋千,从此我们又多了一项休闲——一起坐在秋千里,相拥着荡呀荡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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